第1篇 工作面回收期間的通風管理安全技術措施
1.施工出架通道時,工長、班長必須按規定攜帶瓦斯報警儀及co、氧氣兩用監測儀。
2. 在工作面回撤支架期間,通風區安排專職瓦檢員每班四次對以下
地點的ch4、co2、co、濃度進行檢查,工作面上隅角,回風流,主副絞車硐室,支架回收作業地點回風流。如發現任何地點的ch4%≥1%或co2%≥1.5%或co%≥0.0024%時必須停止工作,撤離人員,在回風巷巷口設置柵欄警戒,向礦調度室和有關領導匯報處理。
3.回收支架期間,在作業地點回風流中距頂不大于200mm,距幫不小于300mm處,掛設一臺瓦斯氧氣兩用儀,報警值準確調整為ch4%=1%,要起到連續監測的作用。如儀器發出報警聲必須立即停止工作,撤離人員,在巷口設置柵欄,向礦調度室和有關領導匯報處理。
4.在收尾期間,運轉車間必須定期檢查、維修注氮設備,確保注氮設備能正常運轉。
5.監控室在整個收尾期間必須定期檢查維修井下安全監測系統,每7天對井下工作面各探頭校正一次,確保該系統運轉正常。
6.收尾期間,通風區必須每天派人檢查工作面束管監測管路系統和注氮系統,每三天全面檢查井下所有束管和注氮管路系統,確保管路暢通和嚴密。
7.收尾期間,必須加強上隅角管理,在上隅角前設置警示標志,任人員嚴禁在上隅角區逗留。
8.收尾期間,如上隅角co濃度達到0.0024% 且有不斷上升趨勢時,必須經總工程師及礦其它領導研究決定,采取措施進行處理,必要時進行全封閉注氮。決定全封閉注氮時,由通風部門另行編制專項措施。
9.工作面機巷封閉,工作面實行正壓通風后,必須由專職瓦檢員進入工作面迎頭檢查,只有在有害氣體濃度均不超限,氧氣濃度符合規定時,方可通知作業人員進入工作面作業。
10.工作面實現正壓通風后,由礦上設專人負責局扇和風筒的管理,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如局扇發生停風且不能迅速恢復通風時,必須立即通知作業現場停止工作,迅速在巷口設置柵欄、警標,匯報礦調度和有關領導后安排處理。
11.回收支架期間,作業人員嚴禁進入距風筒出風口5m以外的區域。
第2篇 職教中心主任通風管理安全工作責任制
1、認真學習《煤礦安全規程》和《礦山安全法》,貫徹執行黨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牢固樹立安全為天的思想,把“一通三防”及通風管理安全工作作為職工教育工作的重要內容來抓。
2、認真落實黨的安全生產方針,把“一通三防”及通風管理安全工作列入職工教育委員會的議事日程,經常了解礦井“一通三防”及通風管理安全工作安全生產情況,組織教職員工學習“一通三防”及通風管理安全工作安全知識,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做到人人不違章、不違紀。
3、認真落實礦下達的“一通三防”及通風管理安全工作安全培訓計劃,搞好職工安全培訓工作。
4、深入井下施工現場,查找事故隱患,及時督促整改,加強對職工安全教育,做到安全生產。
第3篇 綜采工區當班班組長通風管理安全工作責任制
1、認真學習和嚴格遵守三大“規程”和《防治煤與瓦斯突出規定》,熟悉掌握突出預兆、一般規律和防治措施。
2、認真落實執行通風管理安全工作安全技術措施,對本班通風管理安全工作安全技術措施的落實情況負責。
3、及時檢查生產中存在的通風管理安全工作隱患并組織人力排除。
4、負責在通風工區通風管理安全工作校驗人員的指導下組織效果檢驗鉆孔的施工及驗收,并協助校驗人員進行通風管理安全工作效果檢驗工作。
5、堅持不安全不生產、隱患不排除不生產、措施不落實不生產。
第4篇 抽放工區生產副區長通風管理安全工作責任制
1、協助區長監督檢查業務范圍內安全技術措施的落實情況,通風管理安全工作各工種崗位責任制和技術操作,協助區長搞好安全工作。
2、深入現場調查研究,發現總理及時處理,協助區長搞好通風管理安全工作。
3、按照設計要求,認真組織好瓦斯抽放鉆孔和地質孔的鉆孔施工。
4、組織好瓦斯抽放封孔、聯網、參數測試、系統巡檢、抽放泵維護、抽放管路的安裝、改造、回收等工作。
5、抓好分管業務范圍內的通風管理安全工作安全管理及質量達標工作。
第5篇 運輸工區通風管理安全工作責任制
1、認真學習貫徹《防治煤與瓦斯突出規定》和《安全規程》要求。
2、組織并落實本單位職工學習、掌握通風管理安全工作知識,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方針,管好、用好分管的機電設備,消滅電氣失爆,抓好機電設備安全運轉。
3、加強職工思想教育,行車時嚴禁撞風門及損壞其他通風設施。
4、及時將各種通風管理安全工作設備、材料運輸到指定地點,保證通風管理安全工作設備、材料及時投入使用。
5、完成領導交給的通風管理安全工作有關工作任務。
第6篇 通風管理鉆機隊長安全工作責任制
1、認真學習和嚴格遵守三大“規程”和《防治煤與瓦斯突出規定》,熟悉掌握突出預兆、一般規律和防治措施。
2、認真落實執行通風管理安全工作安全技術措施,對本班通風管理安全工作安全技術措施的落實情況負責。
3、及時檢查生產中存在的煤與瓦斯突出隱患并組織人力排除。
4、嚴格按設計要求施工,鉆探過程中詳細鉆探情況。
5、堅持不安全不生產、隱患不排除不生產、措施不落實不生產。
第7篇 通風副總工程師通風管理安全工作責任制
1、在總工程師的領導下,負責礦井通風管理安全工作技術工作。
2、貫徹落實上級下發的各項技術政策、指令、規定、措施等,協助總工程師把好設計關、生產布局關、措施審查關、隱患排查處理關、安全技措資金使用關。
3、協助總工程師制定通風管理安全工作規劃、計劃、措施等并實施。
4、協助審查通風管理安全工作各項安全技術措施和安全技措工程,并檢查落實。
5、協助組織瓦斯隱患排查,對查出的瓦斯突出隱患,負責提出處理意見,經礦總工程師審查后,組織實施。
6、掌握通風、抽采、通風管理安全工作、監控、防塵等系統的裝備和運行情況,以及通風管理安全工作安全技措工程資金的使用情況,確保系統運行可靠,資金落實到位。
7、負責組織實施通風管理安全工作方面的技術科研攻關和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和先進經驗的推廣應用。
第8篇 生產技術科科長通風管理安全工作責任制
1、對業務范圍內“一通三防”安全工作負全面責任,對業務范圍內“一通三防”安全技術措施落實負監督檢查責任。
2、對采掘工作面“一通三防”系統、設施驗收負監督檢查責任。
3、負責采掘工作面“一通三防”安全技術措施的落實,對生產過程中發生瓦斯超限和通風管理事故負監督檢查責任。
4、對突出工作面通風管理安全工作措施納入正常生產工序負監督檢查責任。
5、對突出采掘工作面通風管理安全工作反向風門、通風管理安全工作逆止閥、壓風自救系統和避難硐室等安全防護裝置保持完好、正常使用負監督檢查責任。
6、組織編制采煤工作面安裝、回收、改造的“一通三防”安全技術措施,并監督現場落實到位。
第9篇 打鉆工通風管理安全工作責任制
1、認真學習《防治煤與瓦斯突出規定》,熟練掌握突出預兆、一般規律和防治措施。
2、堅守崗位,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和打鉆施工安全技術措施。
3、完成各項鉆探任務,保證施工質量,自覺遵守礦有關規章制度。
4、打鉆過程中認真操作,發現異常及時停車處理,保證鉆機正常運轉。
5、熟練掌握所用鉆機基本結構、性能及操作方法,愛護設備,定期保養,保證設備完好。
6、負責打鉆施工地點的文明生產。
7、負責打鉆原始數據記錄,數據準確,及時匯報。
第10篇 副區長通風管理安全工作責任制
1、負責分管業務范圍內通風管理安全工作安全技術措施的落實。
2、協助區長搞好通風管理安全工作,保證掘進工作面通風管理安全工作系統穩定、設施完好、綜合防塵設施齊全并正常使用,監測設施完好并正常使用。
3、協助區長經常分析、研究、解決生產中通風管理安全工作難題。
4、炮掘工作面按規定撤人、設立警戒和處理拒爆。
第11篇 技術員通風管理安全工作責任制
1、協助技術副區長搞好通風管理安全工作安全技術工作,對分管業務范圍內通風管理安全工作安全技術工作負責。
2、配合工區領導督促、檢查通風管理安全工作安全技術措施的落實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3、協助隊領導檢查落實“一通三防”及通風管理安全工作安全技術措施的執行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4、經常深入井下現場,排查安全隱患,配合隊領導搞好安全工作。
第12篇 瓦檢員通風管理安全工作責任制
1、認真學習和嚴格遵守三大“規程”和《防治煤與瓦斯突出規定》,熟悉掌握突出預兆、一般規律和防治措施。
2、對井下通風管理安全工作措施進行監督落實,對不按通風管理安全工作措施進行施工的,要堅決予以制止。
3、負責所管轄范圍內抽采鉆孔及通風管理安全工作效果檢驗的現場監督及驗收。看管好通風管理安全工作設施。
4、掌握管轄區內瓦斯變化情況,按規定向通風工區匯報瓦斯數據,發現異常情況及時進行處理,并將處理結果匯報通風工區。
5、認真檢查現場通風管理安全工作隱患,對現場通風管理安全工作隱患有權提出處理意見,并督促整改。
6、監督通風管理安全工作措施中關于放炮時停電撤人及站崗等有關規定的執行情況。
7、放炮前必向礦調度室匯報停電撤人情況以及炮眼個數、深度、裝藥量等情況,做到不安全不生產。
8、監督掘進進尺及控制距離剩余情況,確保通風管理安全工作校驗超前距離。
9、正確分析、判斷和處理突出事故苗頭,把突出事故消滅在萌芽狀態,對威脅安全生產、可能造成突出事故的場所或作業場所突出預兆時,必須立即停止作業撤出人員,發生突出事故后,要及時向上級匯報,并按突出事故搶險救援預案采取相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