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氣安全動力設施管理工作程序
1 目的
針對事業部的電氣系統,制定操作要求和運行標準,確保其符合職業健康安全目標與指標的要求,以實現安全管理的不斷改進。
2 適用范圍
適用于與電氣系統相關的活動、產品、服務。
3 規范性引用文件
gb/t28001-2007 idt ohsas18001:2007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標準以及國家法律法規的有關要求。
4 職責
4.1各單位領導負責對本單位人員日常用電安全進行檢查、設備維護及運行管理。
4.2動力事業部負責10kv供電系統的管理、運行、巡視、檢修;
4.3對于10kv供電系統的外供電線路,動力事業部負責總配輸出開關及其總配內部的二次線路;外供電用戶負責其輸出線路的管理、運行、巡視、預防性試驗、修理(維護、維修)等項工作。
4.5動力事業部負責380/220v低壓供電系統的管理、運行、巡視、維護保養、檢修等工作。
4.6動力事業部負責照明設施的維修。
4.7安全環保部負責組織相關單位進行電氣事故的應急救援與事故處理工作。
5 管理內容和方法
5.1 10kv供電系統的停、送電操作
1) 因工作需要停10kv供電系統時,停電工作負責人填寫停電申請,生產運營部審核簽發,總配值班人員方可進行停電操作;檢修工作完畢,申請停電工作負責人在工作票上簽字后,總配值班人員方可恢復供電。
2) 在10kv供電系統故障跳閘后,動力事業部負責人應立即組織協助有關人員迅速查明跳閘原因,故障排除后,恢復供電。
3)新建10kv供電線路投入運行及原有線路運行方式需發生變更時,項目負責單位、使用單位遵照相關驗收交接規定,經雙方同意后,簽發新增(變更)供電方式通知單,動力事業部總配人員根據通知單進行操作。
5.1 380/220v低壓供電系統
1) 低壓配電室、低壓配電間及電纜接頭室等部位,必須加強管理,定期巡視,及時檢修,上述部位不可兼作它用;室內除存放電氣安全操作工具外,其它物品不得存放。
2) 為確保供電系統圖與實際開關線路相符,不經事業部同意,不得任意改變線路供電方式。線路運行值班人員在停送電時,發現線路名稱及編號與圖紙不符時,應立即向事業部反映,予以更正。
3) 由于技改、大修等原有線路運行方式需發生變更時,動力事業部首先報請事業部主管副總同意后,再予以實施,完工交驗按照相關驗收程序嚴格執行,實施單位及時向動力事業部提交竣工圖紙。
4) 為確保人身、設備安全,美化廠容,嚴禁亂架臨時線;如因工作需要,非架不可時,按照有關臨時線管理的規定執行。
5) 380/220v供電系統的停、送電規定
a. 因正常計劃檢修需要停、送電或因特定工作需要停電時,申請停電單位負責人必須填寫停電工作票,線路運行值班人員必須認真核對工作票中的工作地點和工作內容,確定停電開關線路名稱,停電后值班人員會同申請停電單位一方共同對現場線路進行驗電,確認無誤后,方可允許申請停電一方在線路上工作。工作完畢后,申請停電工作負責人簽字后,值班人員才可恢復供電。
b. 供電開關故障跳閘后,涉及到鑄錠爐、工藝機房等重要設備的,動力事業部電工應按照《動力事業部緊急預案》進行操作,其他的應查明跳閘原因,排除線路故障后,方可恢復供電。
5.2 380/220v低壓配電系統
1)對配電系統各跨的支干線要由用電單位定期檢修。特別是引至大容量設備的接頭處,避免線路發生過載。
2)用電單位的配電間要加強管理,定期檢修,室內不可存放除安全操作工具以外的其它物品,特別指可燃、可爆物品。
3)凡裝有電源開關處,要留有足夠的操作空間,并保證其出入口暢通。
4)戶內的線路(含照明線路)的架設、安裝,必須滿足線路敷設規范要求。
5)隨時檢查接地系統狀況,確保其良好接地。
5.3 380/220v配電系統的停、送電規定
a. 計劃檢修或配電總開關檢修,需要停低壓配電室的輸出回路開關時,檢修工作負責人必須填寫停電工作票;工作完畢后,工作負責人簽字恢復供電。
b. 低壓配電室輸出回路開關故障跳閘后,停電區域的電工應主動查找故障點。故障點排除后,方可申請送電。
c. 配電系統停、送電,由用電單位自行管理,但必須嚴格執行《電工安全操作規程》。
6 外供電開關線路
6.1為確保人身和設備的安全,達到安全、可靠的供電。外供電用戶,不允許向集團事業部以外的單位轉供電。轉供電用戶如確實需要我事業部供電,可向動力事業部申請,經主管副總經理批準,方可辦理轉供電手續。
6.2外供電和轉供電用戶必須執行以下規定
a. 需要本事業部供電或需要轉供電,必須由使用單位書面申請,經源盛事業部審核,主管副總經理批準,簽訂協議書或供電(轉供電)合同,方可供電(轉供電)。
b. 認真學習并嚴格執行我事業部所執行的《電工安全操作規程》和我事業部所制定的相關用電管理規定。
c. 不允許使用我事業部以外的第二電源。如確實需要,可在我事業部辦理第二電源使用手續。
d. 使用自備電源時,必須向我事業部源盛事業部申請并辦理自備電源使用許可證,由我事業部向市供電局備案。
e. 用電負荷有較大增加時,必須向我事業部源盛事業部辦理增容手續。
f. 因供電局或我事業部線路設備檢修停電時,停、送時間只在事業部內部進行通知。在其停電時間內隨時有恢復供電的可能,因此,在停電時間內不辦理停電工作票,期間嚴禁在線路上工作。
g. 為了合理供電,轉供電用戶的轉供電源由我事業部確定。
h. 凡新增、變更線路竣工驗收后,應按有關規定辦理轉固手續,同時主管技術人員對照全事業部總線路圖和車間線路圖及時做出相應修改,達到圖紙與實際相符,經審核后張貼到相應配電室內。凡經有關部門批準改進或變動的線路,應及時對相應的圖紙作一次統一改版,達到圖紙與實際相符。
7 防雷接地
每年雷雨季節前,安全環保部負責聯系防雷中心對全事業部的防雷接地點進行檢查,測試阻值,對不符合國家標準規定的接地點及時通知并督促修造車間進行改造。
8 臨時用電管理
8.1 凡事業部生產區域內,因臨時作業需要使用臨時用電線路的都必須到動力事業部辦理臨時用電接線手續由,并嚴格按照《臨時用電管理制度》規定執行。辦理程序如下:
a. 施工負責人到動力事業部動力運行部辦理臨時用電接線手續。
b. 由主管主任及以上人員簽字確認。(如主管主任及以上人員因其它原因不能及時簽字,可電話聯系電工負責人先行接電,但臨時用電申請必須及時補辦)
c. 交由值班電工帶班長調配人員接線。
l 確認施工負責人在現場。(本事業部工作負責人)
l 臨時電接線時接線人員確定臨進用電的工作內容,用電功率,電壓,電流,用電時間,如需動火還要確認動火證。
l 施工方需配備連接導線及臨時用電配電箱并裝設電能表,漏電保護器。
l 電工接線并送電。
8.2 臨時用電線路的架設和拆除,必須由持有電工操作證的電工進行。
9 低壓設備帶電操作
9.1低壓設備帶電作業應嚴格執行《帶電作業管理規定》。
9.2低壓設備帶電作業嚴禁除動力事業部電工以外的人員進行操作。
9.3帶電作業時需到動力事業部運行調度部填寫帶電作業工作票(第二種工作票),工作票一式兩份。嚴禁口頭或電話聯系。
9.4低壓設備帶電作業時,工作負責人(監護人)必須始終在工作現場,對工作人員安全認真監護,及時糾正違反安全規程的操作。
9.5工作中要戴工作帽,穿長袖衣服,戴絕緣手套,使用有絕緣柄的工具,并站在干燥的絕緣物上工作。
9.6操作過程中要嚴格按照《電工作業安全操作規程》執行,監護人要注意力集中,切實履行監護任務。
10 合約方行為控制
10.1合約方在本事業部進行技術改造等工程項目用電時,遵守事業部有關安全用電規定。
10.2不符合糾正與處理
10.3日常安全檢查發現的違反事業部用電安全的行為,按《不符合、糾正和預防措施管理程序》進行整改。
10.4 對電氣事故的應急救援與事故處理工作按照《應急準備和響應控制程序》執行。
10.5 各管理單位對相關用電安全管理記錄進行保存。
11 相關文件
《不符合、糾正和預防措施管理程序》
《應急準備和響應控制程序》
《電工安全操作規程》
《帶電作業管理規定》
《帶電作業工作票》
《臨時用電管理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