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灣保安管理工作內容
碧水灣保安管理工作內容
崗位人員 分工情況
崗位名稱 崗位人數 崗位職責
保安隊長1全面負責保安隊日常管理工作、監督落實各領班工作執行完成情況、制定軍事訓練、消防演習方案并按時舉行、按計劃實施班組員工培訓、處理業主糾紛及突發事件、協調配合派出所工作、做好小區內的防火、防盜、防破壞、防治安災害事故等安全防范、負責保安各崗位及樓宇巡查、負責小區消防管理、配合主管完成公司交辦的事宜等工作。
領班2按照管理處及隊長的工作要求帶領員工完成崗位工作安排、了解員工思想動態并作好思想教育工作,必要時匯報隊長、糾正所帶班員工不規范工作操作、負責樓宇及崗位員工巡查工作,且每班不少于巡查四次、處理業主糾紛及分管區域內突發事件等工作。
保安員2號崗
5負責小區大門入口處人員出入查證、登記(分早、中、晚三班,早、中班各2人,晚班1人),進出車輛指揮、大件物品放行、按照管理處及領班工作要求完成崗位工作、及時制止分管區域內違規行為、確保小區安全等工作。
監控崗
3負責監控中心監控、消防等工作(分早、中、晚三班每班1人)。
4號崗
3負責b區4棟樓宇及外圍、車庫巡查、來訪人員盤查、消防公共設施監管、密切注意分管區域情況、杜絕事故的發生(分早、中、晚三班每班1人)。
5號崗
3負責a區8棟樓宇及外圍、車庫巡查、來訪人員盤查、消防公共設施監管、密切注意分管區域情況、杜絕事故的發生(分早、中、晚三班每班1人)。
合計17人
為維護小區良好的工作、生活秩序,確保小區安全,碧濤灣小區在現有封閉式管理的基礎上,主要從以下幾方面作起:
1、24小時巡邏制:要求保安巡邏崗每班次對樓宇、車庫、天面等死角位巡查不少于四次,并在設置的《巡邏簽到表》上簽到,同時,對于巡查到的問題記錄在管理處自行設置的《巡查記錄表》上,于當天上交管理處前臺下單進行處理,如屬于緊急情況必須立即報隊長到現場處理。
2、來訪查證登記管理:小區出入口處設置保安員對進出人員實行嚴格查證管理制度,對外來人員進入小區,必須說明緣由,到訪的房號,并出示有效證件,經保安通過門口對講系統與業主取得聯系,證實確有來訪者時,方可登記進入。
3、大件物品放行管理:業主/住戶凡需將大件物品帶出小區,住戶必須憑業主卡或業主身份證提前到管理處開具放行條,管理處前臺接待員必須在3分鐘內填妥《物品放行條》并加具意見,當值保安員需憑《物品放行條》清點物品后方可放行。
4、車輛出入管理:
(1)小區住戶車輛管理:所有進入小區的車輛必須憑ic卡刷卡出入,收費員憑車輛進出圖像及交費情況放行。對于已購買車位的業主規定車輛必須整齊停放在其車位上,月保及臨保車輛由車管員統一指揮停放位置,保安員有責任督促亂停亂放或隨意停放在小區路面上的車輛,直至車主開出小區或駛入停車場為止。
(2)出租車、搬家車管理:小區原則上實行的士嚴禁進入規定,但如遇雨天或老弱病殘情況,二號崗保安員確認車內乘客為業主時視情況準許進入,出租車出場時保安員必須對車尾箱進行檢查無可疑情況方可放行。對于搬家車不得駛進住宅區門口停放搬運物品,保安員指揮其停放在主干道路面,以免阻擋其它車輛進出,同時,出場時業主需對搬運物品進行簽名確認。
5、出租屋管理:加強出租屋管理是保證小區安全的重要環節,管理處對小區出租屋除了按規定要求業主簽訂《出租屋管理規定》外,還定期聯絡專區民警對小區出租屋進行檢查,督促其辦理暫住證,及時對出租屋存在的安全隱患進行消除,了解登記出租屋人員居住情況。
6、消防管理:小區成立了以保安隊為主的義務消防隊,明確了每個義務消防員的職責,分工,并責任到人。同時,規定每半年必須舉行一次由管理處、業主共同參與的消防演習活動,目的在于提高保安員的業務素質及能力,增強小區業主的消防意識。保安隊長需按公司相關規章制度,組織監督保安員實施,并每月向管理處負責人匯報當月消防安全檢查情況,及時整改消防存在的隱患,保證小區無消防事故發生。
7、裝修管理:對于業主/住戶家中申報的裝修工程,要求簡單裝修必須在1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批辦理手續,復雜裝修在5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批辦理手續。所有因裝修出入小區的工人必須辦理臨時出入證方可進入小區,對于裝修單元規定保安領班及維修班長每天至少巡查二次裝修現場,及時制止及整改裝修過程中存在的不規范行為,杜絕裝修不當造成的事故,同時,要求保安員每天必須在18:00前將裝修工人清理出小區,且不得讓裝修工人在小區或裝修現場留宿。
8、突發事件應急管理:管理處負責人為突發事件處理第一責任人。當管理處接到突發事件報告后,規定在5分鐘以內到達突發事件現場(休息時必須在25分鐘內到達現場),各崗位人員應無條件服從管理處負責人統一指揮和命令,積極參與排險和救護工作,各級員工應相互協作,團結一致共同處理好突發事件,在處理突發事件過程中出現的不怕困難不怕犧牲等優秀事跡給予獎勵,對不服從組織及各項安排的不良行為給予嚴肅處理。
(1)停電處理:要求管理處或維修工接到停電報告后,立即安排維修工前往處理,一般發電機可自動轉換的在1分鐘內恢復公共區域供電,手動轉換的要求在15分鐘內恢復公共區域供電。
(2)電梯困人處理:要求管理處或其它工作人員接到電梯困人報告后,立即通知維修工、保安員趕赴現場,確定被困樓層數后在15分鐘內解救被困人員。
(3)跳閘處理:要求管理處或其它工作人員接到住戶家中跳閘報告后,立即通知維修工于15分鐘內趕到業主家中進行處理。
(4)治安刑事案件處理:要求管理處或其它工作人員接到小區發生治安刑事案件報告后,立即通知保安隊長趕赴案發現場,調遣人員對現場進行警戒封鎖,并立即撥打110或向當地派出所報案,保安員應嚴格檢查出入人員對可疑人員進行扣留,等待公安人員到場后協助警方處理。
(5)火警、火災處理:當工作人員接到火情報告或自動報警系統顯示火警信號后,應立即用對講機通知保安隊長、巡邏人員趕赴火警現場察看,確認屬火情后,立即報告給管理處負責人,由管理處負責人決定是否向消防部門報警,必要時撥打119,同時安排維修工關閉所有電梯,并降到首層,切斷火場電源,按下報警掣并組織小區住戶疏散,使損失及傷亡降至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