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轄區弱電設備設施管理工作程序
質量管理程序文件
--物業轄區弱電設備設施管理程序
1.0 目的
規范弱電設備設施的管理,確保其高效率、高質量地正常工作,為用戶提供優質服務。
2.0 適用范圍
適用于公司所轄物業的所有監控設施系統的管理,如閉路電視監控系統、公用電視天線及衛星電視天線系統、防盜對講系統、消防廣播系統和煙感、溫感報警系統。
3.0 職責
3.1 管理處主任負責弱電設備設施系統的日常運行監督管理;
3.2 安全員負責監控設施的操作、日常巡視,管理處機電維修班電工負責弱電設備設施的維修、保養工作。
4.0 工作程序
4.1 設備運行維護
4..1.1管理處每天對弱電設備進行巡視檢查和清潔,確保設備運行正常及機房衛生整潔、無積塵、油污,并填寫《弱電設備設施系統日巡查記錄表》。
4.1.2 管理處機電維修班電工根據《弱電設備設施系統維修保養規程》進行設備的日常保養,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并填寫《設備設施維修保養記錄表》。
4.1.3 機電維修班電工每月定期對弱電設備進行維修保養,需要停電/停機時,填寫《停電停機申請表》,由維修班長向管理處申請,經管理處主任批準后方可實施,并填寫《設備設施維修保養記錄表》。管理處應提前三個工作日書面通知用戶。
4.1.4 日常和定期維修保養中出現未能解決的問題,應通知相關的承包商,按合同執行。
4.1.5 維修班長負責建立弱電設備設施檔案,包括弱電管線圖、設備臺帳,并負責對設備設施作出適當標識。
4..2 用戶維修申請的處理按《維修服務管理程序》進行。
4.3 應急處理
4.3.1 監控系統出現報警信號時,安全員應立即趕到出事地點處理問題,確保用戶人身、財產安全。
4.3.2 遇臺風/暴雨及出現緊急維修要求時,值班安全員應報告維修班長,通知機電工程部到達現場,必要時請相關服務承包商到場。
4.4 技術整改
4.4.1 弱電設備的更新/改造,由管理處提出,經機電工程部驗證,并組織技術評定后,由公司機電工程部作出方案,總經理審批后執行。
4.4.2 凡所屬項目的技術整改工程,特別是消防報警系統的整改工程,由機電工程部上報公司總經理審批。
5.0 相關文件
5.1《弱電設備設施系統維修保養規程》(***-qp-07-w*-01)
5.2《維修服務管理程序》(***-qp-13)
5.3《供應商/服務承包商管理與評審程序》(***-qp-10)
6.0 質量記錄
6.1《弱電設備設施系統日巡查記錄表》(***-qp-07-1/a)
6.2《設施設備維修保養記錄表》(***-qp-07-2/a)
6.3《停電停機申請表》(***-qp-07-3/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