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校區安全保衛消防交通管理工作要求
大學校區安全保衛、消防與交通管理工作要求
1、結合教學區和生活區特點,分別制定安全防范措施。
2、危及人身安全處設有明顯標志和防范措施。
3、消防系統設施設備齊全、完好無損,可隨時起用。
4、物業管理人員掌握消防設施設備的使用方法,并能及時處理各種火災事故。
5、協助學校保衛處開展消防法規及消防知識的宣傳教育,組建義務消防隊和明確防火責任人。
6、按照學校突發火災的應急方案,設立消防疏散示意圖,照明設施及引路標志完好,緊急疏散通道暢通。
7、保證校區內無火警火災事故。
8、確保門禁系統及監控系統的正常工作,熟練操作監控設備并進行日常維護,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并報告校保衛處。
9、嚴禁小商販等無關人員進入校區內推銷商品和拾破爛。
10、嚴格來訪登記制度,熱情接待來訪者。
11、建立生活區學生憑“一卡通”進宿舍制度。
12、組建保安隊并經大學城派出所和番禺區公安分局備案登記,保安員24小時巡邏。
13、在學校保衛處的領導和業務指導下,服從保衛處的管理,建立完善的消防制度和消防工作計劃,值班人員接受校保衛處的定期消防培訓。
14、負責教學區和生活區單車管理,保證單車停放有序,防止單車被盜。如有單車被盜,按《賠償法》予以賠償。
15、保證消防通道和各安全出口的暢通無阻,每月對所有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檢查2次以上。
16、保管好消防設施。
17、嚴禁在生活區、宿舍內私自亂接亂拉電源線、私裝電源插座和使用大功率電器。
18、負責一般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的現場保護,積極搶救傷員,及時報告學校保衛處和當地公安派出所,協助保衛處和當地派出所調查工作。
19、保證校區內無重大刑事案件和災害事故。
20、因管理不善或工作失職造成的案件的,物業公司根據有關規定給予賠償(具體賠償辦法另定)。
21、負責校內交通秩序的管理,保證車輛運行暢順。
22、負責交通事故的現場保護和報告,協助有關部門處理。
23、負責停車場車輛的保管,建立管理制度,并按照學校標準代收取停車費用。
24、協助學校保衛處做好突發事件處理以及涉外安全保衛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