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吐哈油田分公司工作前安全分析管理規定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吐哈油田分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作業前危害分析,控制作業風險,確保作業人員健康和安全,根據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工作前安全分析管理規范》(q/sy1238-2009),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工作前安全分析(簡稱jsa)是指事先或定期對某項工作任務進行風險評價,并根據評價結果制定和實施相應的控制措施,達到最大限度消除或控制風險的方法。
第三條?本規定適用于公司所屬單位及承包商生產和施工作業場所所有的現場作業活動。
第四條?凡是作業前需要編制hse作業計劃書的項目,應進行工作前安全分析,項目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作業活動:
(一)新的作業;
(二)非常規性(臨時)的作業;
(三)承包商作業;
(四)改變現有的作業;
(五)評估現有的作業。
第二章?管理職責
第五條?質量安全環保處組織制定、管理和維護本規定。并對程序的執行提供咨詢、支持和審核。
第六條?公司業務主管部門負責本規定的執行,并提供培訓、監督和考核。
第七條?各二級單位和承包商執行工作前安全分析管理規定,并提出改進建議。
第八條?員工接受工作前安全分析培訓,執行工作前安全分析管理規定。
第三章??? 工作任務初步審查
第九條 ?現場作業人員均可提出需要進行工作前安全分析的工作任務。工作前安全分析管理流程圖見附錄a。
第十條?生產單位業務主管部門組織對工作任務進行初步審查,確定工作任務內容,判斷是否需要做工作前安全分析。
第十一條 ?若初步審查判斷出的工作任務風險無法接受,則應停止該工作任務,或者重新設定工作任務內容。
第十二條?一般情況下,新工作任務(包括以前沒做過工作前安全分析的工作任務)在開始前均應進行工作前安全分析,如果該工作任務是低風險活動,并由有勝任能力的人員完成,可不做工作前安全分析,但應對工作環境進行分析。
第十三條 ?以前作過分析或已有操作規程的工作任務可以不再進行工作前安全分析,但應審查以前工作前安全分析或操作規程是否有效,如果存在疑問,應重新進行工作前安全分析。
第十四條 緊急狀態下的工作任務,如搶修、搶險等,執行應急預案。
第四章??? 工作前安全分析
第十五條?生產單位業務主管部門指定工作前安全分析小組組長,組長選擇熟悉工作前安全分析方法的管理、技術、安全、操作人員組成小組。小組成員應了解工作任務及所在區域環境、設備和相關的操作規程。
第十六條?工作前安全分析應按以下步驟進行:
(一)明確作業內容并將工作任務分解為若干工作環節或步驟;
(二)識別各關鍵環節(步驟)中的危害因素及其影響;
(三)進行風險評估,確定風險等級和是否為可接受風險;
(四)制定風險消減、消除和控制措施以及突發情況下的應急處置措施;
(五)進行溝通,確保參與作業的每一個人都清楚這些危害、風險控制及應急處置措施。
條十七條 ?工作前安全分析小組審查工作計劃安排,分解工作任務,搜集相關信息,實地考察工作現場,核查以下內容:
(一)以前此項工作任務中出現的健康、安全、環境問題和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