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河油田公司工作前安全分析管理暫行規定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范作業前危害分析,控制作業風險,確保作業人員健康和安全,根據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工作前安全分析管理規范》(q/sy1238-2009),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于遼河油田公司、遼河石油勘探局(以下簡稱油田公司)及承包商生產和施工作業場所所有的現場作業活動,控股企業參照本規定執行。
第三條? 本規定中工作前安全分析(簡稱jsa)是指事先或定期對某項工作任務進行風險評價,并根據評價結果制定和實施相應的控制措施,達到最大限度消除或控制風險的方法。
嚴重性是指可能引起的后果的嚴重程度。
可能性是指后果事件發生的幾率。
風險是指某一特定危害事件發生的可能性與后果的組合。
第四條? 凡是作業前需要編制安全工作方案的項目,應進行工作前安全分析,項目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作業活動:
(一)新的作業;
(二)非常規性(臨時)的作業;
(三)承包商作業;
(四)改變現有的作業;
(五)評估現有的作業;
但以下方面需要用其他專門的方法和程序進行危害分析:
(一)與工藝安全管理有關的危害識別和風險控制;
(二)其他專業領域,如消防安全、人機工程、職業病等。
第五條? 以前作過分析或已有操作規程的工作任務可以不再進行工作前安全分析,但應審查以前工作前安全分析或操作規程是否有效,如果存在疑問,應重新進行工作前安全分析。
第六條? 緊急狀態下的工作任務,如搶修、搶險等,執行應急預案。
第二章? 管理職責
第七條? 油田公司安全環保處組織制定、管理和維護本規定。并對程序的執行提供咨詢、支持和審核。
第八條? 油田公司業務主管部門負責本規定的執行,并提供培訓、監督和考核。
第九條? 各二級單位和承包商執行工作前安全分析管理程序,并提出改進建議。
第十條? 員工接受工作前安全分析培訓,執行工作前安全分析管理規定。
第三章? 工作任務初步審查
第十一條? 現場作業人員均可提出需要進行工作前安全分析的工作任務。工作前安全分析管理流程圖見附錄a。
第十二條? 生產單位業務主管負責人組織對工作任務進行初步審查,確定工作任務內容,判斷是否需要做工作前安全分析。
第十三條? 若初步審查判斷出的工作任務風險無法接受,則應停止該工作任務,或者重新設定工作任務內容。
第十四條? 一般情況下,新工作任務(包括以前沒做過工作前安全分析的工作任務)在開始前均應進行工作前安全分析,如果該工作任務是低風險活動,并由有勝任能力的人員完成,可不做工作前安全分析,但應對工作環境進行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