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區項目入伙管理工作規范
住宅小區項目入伙管理工作
第一節前期準備
一、入伙前準備工作
1、小區竣工后,政府有關部門驗收全部合格,消防系統須經消防局驗收合格。
2、小區管理處有固定的管理用房,并達到使用功能。
3、小區內應保證水、電'二通',即擰開室內水龍頭有水,打開電閘有電,電話、電視到戶。
4、小區二次供水水質經防疫部門檢疫合格。
5、住宅區內排水管道能正常使用,排水暢通無阻。
6、小區應保證有通暢的消防環形通道,區內道路沒有建筑垃圾和泥土侵占路面。
7、小區應采用通透式圍欄與外界隔離,實現封閉式管理。
8、小區內場地平整,無堆土,對于需分階段竣工交付使用的在建工程,應采取圍護等措施隔離。
9、小區內園林綠化應初步完成。
10、開發公司與業主簽訂的合同中對業主所承諾的項目全部兌現。
11、入伙前十五天向物業公司辦理樓宇接管驗收。在進行樓宇交接時,開發公司出具《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住宅質量保證書》中的質量保修部門必須是承建商。
12、設備接管驗收前需移交資料。
13、入伙前十五天,開發公司發《入伙通知書》,在《入伙通知書》中附帶物業公司的入伙流程及客戶必須準備的資料明細。
14、與當地派出所確定小區及各棟各戶門牌號。
15、與當地供電、供水、有線電視、電訊、燃氣、等單位聯系,盡可能做到在入伙當天就完成抄表到戶及費用托收工作。
17、完成所有入伙資料的準備工作。
第二節入伙準備
二、入伙準備工作
1、物業管理處在入伙前1個月制定入伙工作計劃,該計劃中應明確:
(1)入伙時間。
(2)負責入伙工作的人員及其職責。
(3)入伙手續。
(4)入伙過程中使用的文件和表格。
2、入伙工作計劃應由管理處主任批準,管理處應提前1個月向業主發出《入伙通知書》,并詳細說明:
(1)需業主準備的證明材料。
(2)需業主填寫的表格。
(3)辦理入伙手續的程序。
3、辦理入伙手續的工作現場將張貼入伙公告和明確的指示標識,并指定專人負責業主辦理入伙手續時的各類咨詢和引導,以便于業主辦理各項手續。
4、審核入伙必備資料,查驗業主身份,簽訂《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協議》、《業主公約》,發放《住戶手冊》、《裝修指引》等有關資料。
5、發放入戶門鑰匙,引導和協助業主收樓,收集、整理收樓單并及時送達有關單位。
6、由管理員負責,回答業主提出的有關房屋裝修的問題,發放裝修資料并做好解釋工作。
二、物業公司、管理處與開發公司、施工單位在入伙接待處聯合辦公,實行一條龍服務,先由開發公司為業主結清購樓手續,再由管理處辦理入伙手續,同時向業主宣傳解釋《業主公約》、及有關管理規定等,做到熱情接待,處理好新業主的投訴,做到件件事事有著落,有回音,盡最大努力使業主滿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