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輸站安全管理工作方案
一、站點簡介
下寺灣集油站于2023年1月擴建成并投入試運行,位于甘泉縣關家溝村以北3公里處,處理規模為10-15萬噸/年;設置油罐3具,計3000m,所凈化原油由管輸公司管道輸至外輸延煉。
二、危險源識別情況
1、一般危險源
可能發生部位風險級別可能的后果:1火災、爆炸場站、外輸系統高人員傷亡、設備損壞;2高處墜落場站中人員傷亡;3物體打擊場站、外輸系統中人員傷亡、設備損壞;4機械傷害場站中人員傷亡;5車輛傷害機動車輛中人員傷亡;6中毒、窒息場站、外輸系統中、高人員傷亡;7電氣傷害線路、電氣設備中人員傷亡、設備損壞;8物理爆炸場站、外輸系統中人員傷亡、設備損壞;9高壓傷害場站、外輸系統中人員傷亡;10雷擊危害場站、外輸系統中人員傷亡、設備損壞;11山洪危害場站、外輸系統中人員傷亡、設備損壞;12地質危害場站、外輸系統中人員傷亡、設備損壞;13大風、沙塵暴危害場站、外輸系統中人員傷亡、設備損壞;14噪聲危害場站低影響聽力;
2、重大危險源:庫存原油與臨界量之比為2.1,集油站屬于四級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
三、管理機構和職責
為讓集油站重大危險源安全正常運行,確保職工生命健康安全,避免國家財產、經濟不受或盡量減少損失的目的。本站成立了集油站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領導小組:
組 長:王長平(站長)
副組長:張明亮(副站長)喬文剛(站長助理)
成 員:胡延林、楊樹理、王曉強、李宏利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站長兼任辦公室主任,負責處理此項工作開展過程中各項事務,在日常管理工作中,領導小組成員每月檢查不少于兩次。站長月向廠安委會匯報站內重大危險源管理工作開展情況及需要廠安委會解決的工作難題。
集油站亦有事故應急救援預案。(見備案至安全環保質監科的《關家溝集油站生產安全事故綜合應急預案》)
四、安全管理策措
1、嚴格落實重大危險源關鍵裝置、重點部位的管理責任,定期進行關鍵裝置、重點部位檢查,及時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隱患。事故隱患難以立即排除的,應當及時制定治理方案,落實整改措施、責任、資金、時限和預案。
2、配備的應急器材和設施應應放在固定的便于的使用位置,并安排專人負責保管,不得隨意拿走或移動。
3、加強重大危險源的防靜電、防雷設施維護,并定期檢測合格。
4、配備的消防器材應按規定定期檢查、及時更換,確保好用。
5、在重大危險源現場設置明顯的安全標識、警示標志,并加強重大危險源自監控和有關設備、設施的安全管理。
6、針對重大危險源的特性,完善重大危險源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
7、保證重大危險源的安全管理與監控所必需的資金投入。
8、積極主動的去發現危險源,并對其進行合理的評價,嚴格控制其發生的可能性及職工暴露在危險環境的頻繁程度。
9、集油站周邊主要為生產單位,應將重大危險源可能發生事故的后果及應急措施、信息告知相關單位和人員,確保應急系統的安全撤離。
10、有針對性的開展消防應急演練。
五、安全技術和監控措施
1、定期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知識、專業技術、職業衛生防護和應急救援知識的培訓,不斷增強從業人員的安全意識和實際操作能力。
2、現場應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定期對重大危險源的工藝參數、危險物質、危險能量和安全設備進行檢測,并做好記錄。
3、設置的重大危險源監控設施應定期檢查維護,保證完好。
4、應設有相對獨立的安全監控預警系統,相關現場探測儀器的數據宜接入到系統控制設備中。
5、系統所用設備應符合現場和環境的具體要求,具有相應的功能和使用壽命。在火災和爆炸危險場所設置的設備,應符合國家有關防爆、防雷、防靜電等標準和規范的要求。
6、對于監測方法和儀表的選擇,主要考慮監測對象、監測范圍和測量精度、穩定性與可靠性、防爆和防腐、安裝、維護及檢修、環境要求和經濟性等因素。監控設備的性能應滿足應用要求。
7、對于安全監控設備的檢查和維護,應定期進行檢查、維護和校驗,保持其正常運行。
8、強制計量檢定的儀器和裝置,應按有關標準的規定進行計量檢定,保持其監控的準確性。如站控室流量計計量數值不準,建議加強對儀表、可燃氣體檢測報警器等各類設施的管理,確保其處于完好狀態。
9、安全監控項目中,對需要定期更換的儀器或設備應根據相關規定處理;建立安全監控裝備的管理責任制,明確各級管理人員、儀器的維護人員及其責任。
六、工作要求
1、全體員工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視,認真落實好安全管理方案的要求,真正在意義上有增強,在行動上有進步,在管理上有提高。
2、嚴格執行各項工作程序,把握重點工作,加強生產過程的監控,安全生產的監督,規范隊伍的管理工作。
3、進一步完善值班制度和崗位責任制度,嚴格履行24小時值班和領導干部帶班制度,值班人員必須堅守崗位,盡職盡責,嚴禁脫崗、溜崗,如遇重大突發情況要妥善處理,及時上報站領導小組。
總之,全站人員要提高認識,將安全工作作為長期、重點工作,確保集油站安全平穩運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