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出租屋綜合管理房屋租賃管理站工作職責內容
1.宣傳、貫徹執行有關房屋租賃和出租屋綜合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負責本站轄區房屋租賃市場管理工作。
2.協助公安、計生、工商、消防、安監、城管執法等部門對出租屋進行綜合管理。
3.協助出租屋綜合管理(房屋租賃管理)所做好私人《房屋租賃合同書》的登記和備案工作。
4.協助出租屋綜合管理(房屋租賃管理)所收取私人房屋租賃管理費和代征有關稅款。
5.負責轄區范圍內出租屋的檔案管理和有關信息的收集統計工作。
6.負責本站出租屋管理員隊伍建設與管理,及時向管理所領導匯報有關隊伍建設情況。
7.承辦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