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土地管理所工作職責內容
1.根據《土地管理法》規定,按照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切實加強土地用途管制,確保耕地總量動態平衡。
2.宣傳貫徹國家《土地管理法》,確保《土地管理法》在本區域內的實施。
3.按物業管理條例,抓好房屋管理和維修,配合鎮政府創建文明小區。
4.協助局黨委進行鎮內房地產產權登記、房地產產權變更的政策咨詢及收件報送等服務。
5.積極主動為地方政府搞好建設用地各類服務,配合支持地方政府加強經濟和社會的發展。
6.加強土地監察,加大執法力度,有效控制違法占地現象。
7.大力宣傳并貫徹執行國家《土地管理法》及省、市制定的有關土地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及規范性文件。
8.負責編制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土地整理工作,嚴格依法保護基本農田。
9.協助用地單位辦理土地征用、劃撥、使用等申報工作以及農村和城鎮居民建房審核、報批、定界以及做好征地包干工作。
10.負責地籍管理,進行土地勘丈、監督、辦理土地變更、登記、統計工作。
11.協助有關部門對土地違法案件的檢查、監督、協調以及處理人民來信來訪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