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汽車管理處工作職責內容
1.負責全市出租汽車經營許可證的審批及道路運輸證的核發。
2.負責出租汽車市場管理。
3.負責出租汽車行業培訓。
4.負責出租汽車服務質量、運價、票證、營運證照和經營的監督管理等。
1.負責全市出租汽車經營許可證的審批及道路運輸證的核發。
2.負責出租汽車市場管理。
3.負責出租汽車行業培訓。
4.負責出租汽車服務質量、運價、票證、營運證照和經營的監督管理等。
1.負責全市出租汽車經營許可證的審批及道路運輸證的核發。2.負責出租汽車市場管理。3.負責出租汽車行業培訓。4.負責出租汽車服務質量、運價、票證、營運證照和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