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施工中安全管理措施
1、施工現場保衛工作
施工區域與工人生活區域要實行有效隔離。成立保衛領導小組,由項目經理任組長,負責全面保衛工作。工地設門衛值班室,由門衛晝夜輪流值班,白天對外來人和進出車輛進行檢查,夜間值班守護施工現場。重點是倉庫、辦公室、塔吊及成品、半成品保衛。加強民工的管理,摸清人員底數,掌握每個人的思想動向,及時進行教育。每月對職工進行一次治安教育,每季度召開一次治安會,定期組織保衛檢查,并將會議檢查整改記錄存入內業管理資料中。
2、施工安全技術交底
安全技術交底的安全技術措施要全面,要有針對性,并經技術部門及分管經理簽字及蓋章后,方可實施。各分項施工前,由工長對隊組進行安全技術交底,交底內容要全面,結合本工種及施工環境針對性要強,與隊組辦理手續。否則,要追究工長責任。開工前公司技術負責人要將工程概況、施工方法、安全技術措施等情況向項目負責人及施工員進行詳細交底。分部分項工程由施工員向各工種班組長進行安全交底。班組長要對工人進行施工作業環境的安全交底。安全技術交底的簽字手續必須由交底者和接受交底者進行簽字,絕對不允許代簽。
3、安全檢查
項目部進行日、旬檢查,并有記錄,整改應做到“三定一落實”,即定人、定時間、定措施、落實整改回訪。每次安全檢查,施工項目經理必須及時進行整改安全隱患,并做出書面報告送回公司質安科。在上級部門的安全檢查中,公司將根據各施工項目的檢查情況分別給予獎勵或處罰。班組的每周安全日,由工長組織班組和安全員進行安全檢查,對存在問題提出整改措施和完成時間,凡不進行周安全活動隊組,要追究工長和隊組長的責任。
4、特殊工種持證上崗
特殊工種操作人員,如電工、機械工、焊工、架子工等人員必須經有關部門培訓,在取得操作證后才能上崗。
5、腳手架工程
在主體施工上部時即在四周搭設外腳手架,掛設立網,采取封閉式施工。立網應采取符合質量要求的密目式安全網,立網不得低于作業面的1.2m,并辦好檢查交付使用驗收手續。在建筑物的四周設置安全防護,保證施工人員的安全,保證現場無安全事故。架子搭設前,架子專業工長向全隊架子操作工進行安全技術交底,組織好大家學習上級文件規定,架子工技術、安全操作規程、規范和評分標準,提高他們的技術素質,增強安全意識。搭設腳手架材料規格必須符合有關規定。腳手架不得使用不合格的材料。腳手架地基應平整夯實或加設墊木、墊板,使其有足夠的確良承載力;與墻面應設置足夠和牢固的拉結點,不得隨意加大腳手桿的距離。架子搭設好后,要以工長、安全員全面檢查鑒定、驗收合格后,并辦理好驗收手續,才允許使用該架子。架子驗收必須分段進行,并進行中間驗收和總驗收。在架子上作業時必須戴安全帽,系安全帶,穿軟底鞋,所用的材料應堆放平穩,工具應放入工具袋中,上下傳遞物件,不得拋擲。在外墻施工前,必須對外架進行檢查加固工作,經過檢查加固合格后的外架,才能進行外墻裝飾工作。架子拆除必須有專人指揮,并將紅布系在欄桿上,用欄桿做危險區護欄,并派專人站崗,不允許進入危險區內。腳手架使用過程中,不經項目安全員允許不得隨意改動腳手架。拆除腳手架時嚴禁從空中向下拋物。
6、模板工程
模板上施工荷載不得超過設計的規定值,模板的材料堆放均勻。模板拆除前需向技術人員申請批準,確保混凝土強度達到設計值方可拆模;拆模時拆除區域應設置警戒線并且設專人監護指揮,嚴禁建筑物上留有未拆除的懸空模板。
7、鋼筋工程
(1)鋼筋加工機械的操作人員,應經過一定的機械操作技術培訓,掌握機械性能和操作規程后,才能上崗。
(2)鋼筋加工機械的電氣設備,應有良好的絕緣并接地,每臺機械必須一機一閘,并設漏電保護開關。機械轉動的外露部分必須設有安全防護罩,在停止工作時應斷開電源。
(3)鋼筋加工機械使用前,應先空運轉車正常后,方能開始使用。
(4)鋼筋冷拉時,冷拉場地兩端不準站人,不得在正在冷拉的鋼筋上行走,操作人員進入安全位置后,方可進行冷拉。
(5)使用鋼筋彎曲機時,操作人員應站在鋼筋活動的反方向,彎曲400mm的短鋼筋時,要有防止鋼筋彈出的措施。
(6)粗鋼筋切斷時,沖切力大,應在切斷機口兩側機座上安裝兩個角鋼擋桿,防止鋼筋擺動。
(7)在焊機操作棚周圍,不得放易燃物品,在室內進行焊接時,應保護良好環境。
(8)搬運鋼筋時,要注意前后方向有無碰撞危險或被鉤掛料物,特別要避免碰掛周圍和上下方的電線。
(9)安裝懸空結構鋼筋時,必須站在腳手架上操作,不得站在模板上或支撐上安裝。
(10)現場施工的照明電線掛在橫擔木上,如采用行燈時,電壓不得超過36v。
(11)起吊或安裝鋼筋時,要和附近高壓線路或電源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在鋼筋林立的場所,雷雨時不準操作和站人。
(12)在高空安裝鋼筋必須扳彎粗鋼筋時,應選好位置站穩,系好安全帶,防止摔下,現場操作人員均應戴安全帽。
8、混凝土工程
(1)混凝土攪拌開始前,應對攪拌機及配套機械進行無負荷試運轉,檢查運轉正常,運輸道路暢通,然后開機工作。
(2)采用手推車運輸混凝土時,不得爭先搶道,裝車不應過滿;卸車時應有擋車措施,不得用力過猛或撤把,以防車把傷人。
(3)使用塔吊時,應設制動安全裝置,升降應有明確信號,操作人員末離開提升臺時,不得發升降信號。提升臺內停放手推車要平穩,車把不得伸出臺外,車輪前后應擋牢。
(4)使用溜槽及串筒下料時,溜槽與串筒必須牢固固定,人員不得直接站在溜槽幫上操作。
(5)澆筑單梁、柱混凝土時,應設操作臺,操作人員不得直接站在模板或支撐上操作,以免踩滑或踏斷支撐而墜落。
(6)混凝土澆筑前,應對振搗器進行試運轉,振搗器操作人員應穿膠靴、戴絕緣手套,振搗器不能掛在鋼筋上,濕手不能接觸電源天關。
(7)澆筑梁或墻上的圈梁時,應有可靠的腳手架,嚴禁站在模板上操作。澆筑挑槽、陽臺、雨蓬等混凝土時,外部應設安全網或安全欄桿。
(8)樓面上的預留孔洞應設蓋板或圍欄。所有操作人員應戴安全帽;高空作業應系安全帶,夜間作業應有足夠的照明。
9、“三寶”“四口”及臨邊防護
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正確佩戴安全帽。安全網、安全帶、安全帽計劃由項目經理編寫,材料科負責采購,質安科負責質量鑒定。安全防護用品廠家必須有生產許可證,安全防護用品必須有合格證、有國家建設部推薦書。安全網按照要求搭設,佩戴安全帶必須堅持高掛低用的原則。“四口”及臨邊防護必須按《建筑施工高處作業安全技術規范》中的要求進行設置。樓梯口、電梯口、電梯井口、預留洞口、坑井口、通道口及陽臺、走廊、屋面等臨邊必須設置臨時防護欄桿。在施工中,要經常檢查與維修“四口”防護。所有安全防護設施,未經安全員批準,任何人不準拆除移動,以確保安全生產。
10、安全用電
工地設電工二名,負責工地施工用電管理。所有用電器具均作接地保護,安裝漏電保護開關,用電線路架設嚴格執行安全規范。盡量采用架空線路,如有臨時用到拖地線路時,必須是耐磨壓絕緣性能良好的無損傷電纜,不允許使用普通電線代替。每個用電器要有各自專用的閘刀開關,不允許一閘多用,不允許線路混亂。配電箱要防雨并上鎖,由電工保管,其他人員一律不得私自接線。用電器、閘刀開頭必須使用符合要求的保險絲,絕不允許用其他金屬線代替。
11、機械設備
操作人員必須有高度責任心,嚴格按《建筑機械使用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操作,經常檢查消除故障,進行維修保養設備。塔吊嚴禁無關人員上下、不準在架子底下穿行,不準超載運行,并必須做警告標志、指揮信號、安全防護工作。機電設備進場后,應細致檢查各部位和防護裝置是否齊全靈敏、可靠,然后進行啟動運轉,運轉正常經機械員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攪拌機、灰漿機進場,安置地應平整夯實牢固,安裝完畢后交由“三機工” 進行操作。電焊機、小圓鋸等設備零件必須齊全良好,有防護裝置。施工機械應有防雨設施。開機操作應穿絕緣鞋、戴絕緣手套。
12、現場防火、防爆的消防措施
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和公安部關于建筑工地防火的基本措施。儲存:存在專用倉庫內,分類存放,設專人嚴格管理,并建立臺帳,定期清點。領用:對領用人、領用品、領用數量、領用日期進行控制。防止施工現場的火災事故發生:以現場管理人員和操作人員進行消防培訓,增強消防意識。對電鋸房、油庫、化學品倉庫等一律配備符合規定的滅火器,嚴格落實各項消防規章及防火管理制度。不準在宿舍內私自用電爐、電飯煲、煤油爐等,不準私自亂拉亂接電燈,不準在宿舍內使用60w以上的電燈炮。各類電氣設備線路不準超負荷使用,線路接頭要接實接牢。穿墻電線或靠近易燃物的電線要穿保護。
13、立體交叉作業及高空的防護、保護措施
(1)立體交叉作業的防護、保護措施:
1)立體交叉作業在下部的作業面上搭設安全防護棚。
2)立體交叉作業時要有專人在場進行監督指揮。
3)建筑物的道路、通道口、出入口等部位要搭設安全防護棚。
(2)高空作業安全防護措施:
凡患不適宜從事高空作業疾病的人員一律禁止從事高空作業。高空作業區域必須劃出禁區并設置圍欄,禁止行人、閑人通過闖入。建筑物的入口處及周圍的人行通道均搭設防護棚,棚頂滿鋪2層腳手板。高空作業人員必須按規定路線行走,禁止在沒有防護設施的情況下,沿高墻、腳手架、起重臂攀登和行走。高空作業夜間施工應有足夠的照明設備和避雨設施。
第2篇 施工中安全管理知識防范措施
1建筑業的施工特點
建筑業屬于事故發生率較高的行業,其施工特點是:
1)高處作業多。按照國家標準《高處作業分級》規定劃分,建筑施工中有90%以上是高處作業。
2)露天作業多。建筑物的露天作業約占整個工作量的70%,受到春(夏(秋(冬不同氣候以及陽光、風、雨、冰雪、雷電等自然條件的影響和危害。
3)手工勞動及繁重體力勞動多。建筑業大多數工種至今仍是手工操作,容易使人疲勞、分散注意力、誤操作多#易導致事故的發生。
4)立體交叉作業多。建筑產品結構復雜,工期較緊,必須多單位、多工種相互配合,立體交叉施工,如果管理不好、銜接不當、防護不嚴,就有可能造成相互傷害。
5)臨時員工多。目前在工地第一線作業的工人中,農民工約占50%-70%有的工地高達95%。
以上這些特點決定了建筑工程的施工過程是個危險大、突發性強、容易發生傷亡事故的生產過程。因此,必須加強施工過程的安全管理與安全技術措施。
2005年,全國共發生建筑施工安全事故1010起,死亡1195人,雖比上年有所下降,但其中重大安全事故仍居高不下。建筑施工安全生產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是安全法規尚需完善,安全監管存在不足,建筑市場亟待規范,城市建設綜合防災工作體系尚未建立,建設領域應急管理工作有待于進一步加強。
2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發生的原因
這些事故的發生,不但給企業造成嚴重的經濟損失,影響企業聲譽,制約企業的生存和發展,同時還會給家庭帶來不幸,甚至會影響社會的穩定。分析事故發生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1)有的建設單位不執行有關法律、法規,不按建設程序辦事。將工程肢解發包,簽訂陰陽合同、霸王合同,要求墊資施工,拖欠工程款,造成安全生產費用投入不足,嚴重削弱了施工現場安全生產防護能力,致使安全防護很難及時到位,再加上強行壓縮合同工期導致的交叉施工和疲勞作業,最終釀成事故。
2)一些監理單位沒有嚴格按照《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的規定,認真履行安全監理職責。還停留在過去“三控二管一協調”的老的工作內容和要求上,只重視質量,不重視安全,對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技術規范和標準還不清楚、不熟悉、不掌握,不能有效地開展安全監理工作,法律法規規定的監理職責和安全監管作用得不到發揮,形同虛設。
3)一些施工企業安全生產基礎工作薄弱,安全生產責任制不健全或未落實#目標管理不到位。沒有相應的施工安全技術保障措施#缺乏安全技術交底,有的企業甚至把施工任務通過轉包、違法分包或以掛靠的形式承包給一些根本不具備施工條件或缺乏相應資質的隊伍和作業人員,給安全生產帶來極大隱患。
4)有的地方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監督機構人員缺編,沒有經費來源,沒有處罰依據,安監站的安全監督作用未得到充分發揮。
5)從業人員整體安全素質不高。大部分一線作業人員特別是農民工安全意識不強,缺乏基本的安全知識,自我保護能力差,這個問題非常突出。
6)由于建筑市場競爭十分激烈,建設單位往往拒付施工企業安全措施費用。在工程造價中不計提安全施工設施費用,施工單位為了攬到工程而委屈求全,一旦中標,用于安全生產的必要設備、器材、工具等無力購置,于是能省則省,導致施工現場十分混亂,大大增加了安全事故發生的可能性。
7)各類開發區、工業園區、招商引資項目、個體投資項目及舊村改造工程違法違規現象較嚴重。部分工程無規劃定點,無用地許可證,無施工許可證,無招投標手續,無質量安全監督手續,未進行施工圖紙審查便進行施工,從源頭上給建設工程帶來了事故隱患。
8)目前大多數施工企業還不能有效利用先進的管理技術和信息技術來提高管理水平。應利用信息管理手段建立誠信體系和不良記錄,把企業市場行為、安全業績和存在問題全部納入,與市場準入、資質資格、評優評先、行政處罰直接掛鉤。
3防范事故發生的措施
根據事故發生的原因#主要可從以下各個方面采取措施加以防范&
1)搭建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的管理平臺,建立建設單位、監理單位、施工單位三位一體的安全生產保證體系。
2)實行建設工程安全監理制度#對監理單位及監理人員的安全監理業績實行考評,作為年檢或注冊的依據,規定監理單位必須按規定配備專職安全監管人員。
3)夯實企業基礎工作,強化企業主體責任。按照《安全生產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建筑企業必須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明確各自的責任。建議包括以下內容:
①總分包單位之間$企業與項目部之間均應簽訂安全生產目標責任書。工程各項經濟承包合同中必須有明確的安全生產指標,安全生產目標責任書中必須有明確的安全生產指標,有針對性的安全保證措施,雙方責任及獎懲方法。
②施工現場職工人數超過50人的必須設置專職安全員)建筑面積1萬平方米以上的必須設置2-3名專職安全員;5萬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工地要按專業設置專職安全員,組成安全管理組,負責管理安全生產工作。
③應建立企業和項目部各級、各部門和各類人員安全生產責任考核制度。企業一級部門、人員和項目經理的安全生產責任制#由企業安全管理部門每半年考核一次,項目部其他管理人員和各班組長的安全生產責任制,由項目部每季度考核一次。
4)建筑企業在工程開工前應制定總的安全管理目標,包括傷亡事故指標,安全達標和文明施工目標以及采取的安全措施。項目部與施工管理人員和班組必須簽訂安全目標責任書,并將安全管理目標按照各自職責逐級分解。項目部制定安全目標責任考核規定,責任到人、定期考核。
5)施工組織設計中應包含施工安全技術措施,針對每項工程在施工過程中可能發生的事故隱患和可能發生安全問題的環節進行預測,在技術上和管理上采取措施#消除或控制施工過程中的不安全因素,防范發生事故。施工安全技術措施主要包括:
①進入施工現場的安全規定;
②地面及深坑作業的防護;
③高處及立體交叉作業的防護;
④施工用電安全;
⑤機械設備的安全使用;
⑥對采用的新工藝、新材料、新技術和新結構,制定有針對性、行之有效的專門安全技術措施;
⑦預防自然災害措施;
⑧防火防爆措施。
6)施工企業建立安全技術交底制度,內容應包括工作場所的安全防護設施、安全操作規程、安全注意事項等,既要做到有針對性,又要簡單明了。
7)建筑企業和項目部必須建立定期安全檢查制度,明確檢查方式、時間、內容和整改、處罰措施等內容,特別要明確工程安全防范的重點部位和危險崗位的檢查方式和方法。
8)建議各級主管部門進一步高度重視建設安全生產工作#協調有關部門,解決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機構、人員、職能、經費”問題。
9)加大建設工程施工機械管理力度,把好入場關。特別是對塔機等起重機械作為特種設備采取備案、準入制度,強化市場管理和現場管理,淘汰不符合要求的起重機械,對起重機械的產權單位、租賃單位實行登記、驗收、檢測制度#使起重機械的管理逐步規范化。
10)企業要建立施工現場工傷事故定期報告制度和記錄,并建立事故檔案。每月要填寫傷亡事故報表,發生傷亡事故必須按規定進行報告,并認真按“四不放過”(事故原因調查不清不放過,事故責任不明不放過,事故責任者和群眾未受到教育不放過,防范措施不落實不放過)的原則進行調查處理,將安全工作的違章情況、評估評價與招投標掛鉤;對于“三類人員”不到位、無安全生產許可證的施工企業,不予辦理招投標手續;發生安全事故的企業,在參加工程投標時按相應規定扣減商務標書分;發生重大傷亡事故的企業,酌情給予暫停投標或降低資質等級處分。
11)施工企業應建立施工現場安全培訓教育制度和檔案,明確教育崗位、教育人員、教育內容,安全教育內容必須具體而有針對性,主要包括:
①新進廠工人必須進行公司、項目部、班組的“三級”安全教育,且須經考核合格后才能進入操作崗位。
②企業待崗、轉崗、換崗的職工,在重新上崗前必須接受一次安全培訓,時間不少于20學時,其中變換工種者應進行新工種的安全教育。
③企業職工每年度接受安全培訓,法定代表人、項目經理培訓時間不得少于30學時,專職安全管理人員不少于40學時,特種作業人員不少于20學時,可由企業注冊地或工程所在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組織培訓;其他管理人員不得少于20學時,一、二級企業可自行組織培訓,三、四級企業應委托培訓。
④專職安全員必須持證上崗,企業進行年度培訓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崗。
12)建立長效機制,嚴格依法管理,將各類開發區、工業園、舊村改造工程安全管理依法納入管理的軌道;強化基本建設程序及手續的嚴肅性,各級各部門要嚴格把關,不允許無手續的工程開工;強化村鎮建設單位的管理,進一步規范業主行為,取締私自招投標、非法招用無資質施工隊伍的狀況,不允許施工隊伍從事手續不齊全的建筑工程施工。
第3篇 建筑工程施工中的安全管理
工程安全在世界各國都是一個受到普遍關注的重要問題。廣義的工程安全包含兩個方面的含義:一方面是指工程建筑物本身的安全,即質量是否達到了合同要求、能否在設計規定的年限內安全使用,設計質量和施工質量直接影響到工程本身的安全,二者缺一不可;另一方面則是指在工程施工過程中人員的安全,特別是合同有關各方在現場工作人員的生命安全。
一、導致工程安全事故的原因
我國的工程建設規模巨大,但建設管理水平參差不齊,安全生產的管理和職工安全教育滯后,因而當前建設系統的安全形勢非常嚴峻。2003年共發生工程安全事故1292起,死亡1524人。2004年共發生工程安全事故1144起,死亡1324人。導致工程安全事故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幾點。
(1)建設工程的特點導致施工中容易發生安全事故。建設工程規模大、周期長、勞動強度高,施工現場的安全設施是否齊全配套,采用的工藝技術是否合理以及照明、通風情況等都會給安全生產帶來隱患。
(2)參建各方缺少以人為木的安全意識和管理機制。業主作為項目的投資方往往只重視視進度而忽生產視過程的合理性和安全性。大部分承包商缺乏完善的安全管理體系和足夠的安全按理人員,現場職工和農民得不到應有的安全培訓。
(3)工程承包企業的成本因素導致減少安全防護措施。
①低價投標。各個工程承包企業為了拿到項目,競相壓低報價,有的甚至以低于成本價投標。
②分包轉包。實行專業分包和勞務分包的工程,由于總承包商和中間承包商層層分包,層層收取管理費,大大壓縮了一線施工隊伍的利潤空間。
③業主拖欠工程款項。無論政府或私人業主拖欠承包商款項的現象十分普遍。由于以上三種情況的出現,導致承包商不得不拼命壓縮成本,也必然會減少安全生產措施的投入。
(4)合理的建設工期得不到保障。不少政府官員為了自己的業績往往會要求項目提前竣工,很多私人業主為了投資項目盡早竣工,也經常無理要求承包商壓縮工期,迫使承包商日夜趕工。合理的工期得不到保障,建筑工人超負荷工作、疲勞作業,必然導致安全隱患增加。
(5)建筑工人素質不高。建筑工人大多來自農村,他們一方面缺乏安全常識,不懂得在勞動中合理地保護自己:另一方面維權意識很差,一旦出現了安全事故,不懂得用法律武器來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這也導致了承包企業對安全生產的不重視。
基于各種原因,為了提高施工安全性,以下從幾個方面談了對建筑工程的安全管理。
二、抓好安全教育
(1)安全教育的現狀和存在的問題
隨著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化建設業得到迅猛發展,安全教育已成為我國經濟體制改革最為活躍的熱點之一。近年來,我國房地產開發和高層建筑越來越多,建筑業從業人員逐年增高,其中大部分一線工人來自農村,建筑業為解決農村剩余勞動力提供了一個大市場,但是農民工整體綜合素質卻令人擔憂,特別是安全意識和安全技能都偏低,農民工的安全教育必須引起高度重視。
雖然安全教育我們喊了許多年,也有不少規定,但是建筑勞務市場的現狀就象一個多嘴的漏斗,不同環節的流轉是自由的和多向的。
首先,所有的安全教育都忽視了一個現實情況,在蓬勃發展的建筑業,普遍反映“勞務工荒”,供求市場的失衡注定上述的教育變成一種形式。
其二,目前勞務工的安全教育由企業買單,由于勞務市場具有很強的流動性,這就嚴重沖擊了企業的主動性和積極性,往往是為了應付政府的監管才不得不去做,變調的目的注定不會收到好的效果。
其三,農民工走入建筑業,對建筑安全的風險知之甚少,思想上的輕視造成主觀上對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的漠視。第四,安全教育的形式單一,內容膚淺,起不到應有的作用。
(2)安全教育實施措施
針對這種現狀,應徹底改變安全教育的現狀,實行分級負責分級教育。
政府應勇于挑起對農民工的安全基礎教育的責任。農民工應有一個準入制度的約束,從農民工轉化為建筑工人也應有一個過程。輸出勞務的當地政府作為受益者理應負起這個責任,對輸出勞務進行初級培訓教育。建設主管部門應負起監管和指導的責任,要達到2個目的:
①了解建筑業的安全風險;②掌握防范安全風險的基本技能,達到初級濾網和規范的作用。
大力培育專業勞務公司,把零散的農民工納入有序的勞務公司,對勞務公司進行資質評定、資格評審。通過勞務公司使得勞務工達到第2級的安全教育,使勞務工掌握專業的安全技術知識和安全政策法規等。
建筑施工企業在招募勞務工或選擇勞務公司后,對其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強化工程特點所帶來的安全風險和具體作業安全要求。
改進安全教育的形式,利用多媒體技術和平面宣傳手段相結合的多種形式,起到主動自我防護的目的,并認識到傷害別人的嚴重后果。
三、建立安全預警機制
首先建筑施工企業應針對不同的項目特點和不同的施工階段分析安全風險,作出評估,下達安全預警書到不同的項目。其次每個項目要根據企業下達的安全預警書進行具體化,并做安全防護和重點管理。
(1)分層規劃安全平面防護圖,圖中標明“四口”防護位置、臨邊防護位置,并以顏色區分防護的重要性?,F場按照平面圖進行防護,并做出安全標識和警示。
(2)建立安全動態防護和檢查制度項目在不同的階段有不同的安全防護需要,防護的重點和措施也不同。在同一施工階段安全防護也不是一成不變的,尤其是安裝與裝飾工程施工時,隨著工序的穿插,往往需要臨時拆除防護,這就要及時跟進恢復。
(3)根據動態防護的特點,要求項目安全員的檢查必須是動態的,應根據動態防護平面圖進行定時檢查、記錄和跟蹤落實。
四、嚴格市場準入,保障安全生產投入
對于安全事故的分類及處理,國家有明文規定,但安全事故仍然高居不下,究其原因就是市場準入的門檻太低了。通過對安全事故的統計,發現現在項目施工時在安全防護設施的投入上不能實現同步。建筑業市場競爭比較激烈,壓低造價是主要的手段。固定的生產成本是必需的,只能從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管理費、利潤中壓榨,這就影響了生產中安全措施費的投入,使得安全防護不到位,不僅不能防止事故的發生,而且如果事故發生了也不能起到教育和警示的作用。
五、結語
安全管理是一個系統的工程,僅僅靠施工企業是不夠的。應通過對工人的安全教育提高主動防護意識,并保證安全防護投入和措施的到位才能從根本上降低安全事故的發生。
第4篇 關于施工中消防的安全管理
一、總平面布局
1. 臨建用房與在建工程的防火間距
1)人員住宿、可燃材料及易燃易爆危險品儲存等場所嚴禁設置于在建工程內。
2)易燃易爆危險品庫房與在建工程應保持足夠的防火間距。
3)可燃材料堆場及其加工場、固定動火作業場與在建工程的防火間距不應小于10m。
4)其他臨時用房、臨時設施與在建工程的防火間距不應小于6m。
2. 臨時消防車道
1)施工現場內應設置臨時消防車通道,同時,考慮滅火救援的安全以及供水的可靠,臨時消防車通道與在建工程、臨時用房、可燃材料堆場及其加工場的距離,不宜小于5m,且不宜大于40m。
2)施工現場周邊道路滿足消防車通行及滅火救援要求時,施工現場內可不設置臨時消防車通道。
3)臨時消防車通道宜為環形,如設置環形車道確有困難,應在臨時消防車通道盡端設置尺寸不小于12m×12m的回車場。
4)臨時消防車通道的凈寬度和凈空高度均不應小于4m。
5)臨時消防車通道的右側應設置消防車行進路線指示標識。
6)臨時消防車通道路基、路面及其下部設施應能承受消防車通行壓力及工作荷載。
3. 臨時消防救援場地的設置
1)需設臨時消防救援場地的施工現場
建筑高度大于24m的在建工程。
建筑工程單體占地面積大于3000㎡的在建工程。
超過10棟,且為成組布置的臨時用房。
2)設置要求
臨時消防救援場地應在在建工程裝飾裝修階段設置。
臨時消防救援場地應設置在成組布置的臨時用房場地的長邊一側及在建工程的長邊一側。
場地寬度應滿足消防車正常操作要求且不應小于6m,與在建工程外腳手架的凈距不宜小于2m,且不宜超過6m。
二、臨時用房防火要求
1. 臨時搭建的宿舍、辦公用房
1)建筑構件的燃燒性能等級應為a級。
2)建筑層數不應超過3層,每層建筑面積不應大于300㎡。
3)建筑層數為3層或每層建筑面積大于200㎡時,應設置不少于2部疏散樓梯,房間疏散門至疏散樓梯的最大距離不應大于25m。
4)單面布置用房時,疏散走道的凈寬度不應小于1.0 m;雙面布置用房時,疏散走道的凈寬度不應小于1.5m。
5)疏散樓梯的凈寬度不應小于疏散走道的凈寬度。
6)宿舍房間的建筑面積不應大于30㎡,其它房間的建筑面積不宜大于100㎡。
7)房間內任一點至最近疏散門的距離不應大于15m,房門的凈寬度不應小于0.8m,房間建筑面積超過50㎡時,房門的凈寬度不應小于1.2m。
8)隔墻應從樓地面基層隔斷至頂板基層底面。
2. 特殊用房的防火要求
除宿舍、辦公用房外,施工現場內諸如發電機房、變配電房、廚房操作間、鍋爐房、可燃材料和易燃易爆危險品庫房,是施工現場火災危險性較大的臨時用房,對于這些用房提出防火要求,有利于火災風險的控制:
1)建筑構件的燃燒性能等級應為a級。
2)建筑層數應為1層,建筑面積不應大于200㎡;可燃材料、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庫房應分別布置在不同的臨時用房內,每棟臨時用房的面積均不應超過200㎡。
3)可燃材料庫房應采用不燃材料將其分隔成若干間庫房,如施工過程中某種易燃易爆物品需用量大,可分別存放于多間庫房內。單個房間的建筑面積不應超過30㎡,易燃易爆危險品庫房單個房間的建筑面積不應超過20㎡。
4)房間內任一點至最近疏散門的距離不應大于10m,房門的凈寬度不應小于0.8m。
3. 組合建造的臨時用房
1)組合建造時,兩種不同使用功能的臨時用房之間應采用不燃材料進行防火分隔,其防火要求應以等級要求較高的臨時用房為準。
2)宿舍、辦公用房不應與廚房操作間、鍋爐房、變配電房等組合建造。
3)施工現場人員較為密集的用房,如會議室、文化娛樂室、培訓室、餐廳等房間應設置在臨時用房的第一層,其疏散門應向疏散方向開啟。
三、在建工程防火要求
1.在建工程作業場所的臨時疏散通道應采用不燃、難燃材料建造并與在建工程結構施工同步設置,臨時疏散通道應具備與疏散要求相匹配的耐火性能,其耐火極限不應低于0.50h。
2.臨時疏散通道應保證疏散人員安全,側面如為臨空面,必須沿臨空面設置高度不小于1.2m 的防護欄桿。
3.施工區和非施工區之間應采用不開設門、窗、洞口的耐火極限不低于3.0h的不燃燒體隔墻進行防火分隔。
4.外腳手架、支模架的架體宜采用不燃或難燃材料搭設,其中,高層建筑和既有建筑改造工程的外腳手架、支模架的架體應采用不燃材料搭設。
5.下列安全防護網應采用阻燃型安全防護網:
1)高層建筑外腳手架的安全防護網。
2)既有建筑外墻改造時,其外腳手架的安全防護網。
3)臨時疏散通道的安全防護網。
6. 疏散指示標志
1)為了讓作業人員在緊急、慌亂時刻迅速找到疏散通道,便于人員有序疏散,作業層的醒目位置應設置安全疏散示意圖,作業場所應設置明顯的疏散指示標志,其指示方向應指向最近的臨時疏散通道入口。
四、消防設施設置
1. 設置原則
1)同步設置原則;臨時消防設施應與在建工程的施工同步設置。施工過程中,由于混凝土強度等原因,可能出現模板及支模架不能及時拆除而影響臨時消防設施的進度的情形,但臨時消防設施的設置與在建工程主體結構施工進度的差距不應超過3層。
2)合理設置原則;基于經濟和務實考慮,可合理利用已具備使用條件的在建筑工程永久性消防設施兼作施工現場的臨時消防設施;當永久性消防設施無法滿足使用要求時,應增設臨時消防設施,并應滿足相應設施的設置要求。
3)其他設置原則;為保證施工現場消防水泵供電的可靠性,消防水泵應由由引施工現場總配電箱的總斷路器上端的專用配電線路供電,且應保持不間斷供電。
2. 滅火器設置
1)滅火器的配置數量應按照《建筑滅火器配置設計規范》(gb50140)要求經計算確定,且每個場所的滅火器數量不應少于2 具。
3. 臨時室外消防給水系統
1)臨時用房建筑面積之和大于1000㎡或在建工程單體體積大于10000m3時,應設置臨時室外消防給水系統。當施工現場處于市政消火栓150m保護范圍內且市政消火栓的數量滿足室外消防用水量要求時,可不設置臨時室外消防給水系統。
2)臨時用房的臨時室外消防用水量不應小于下表規定。
3)在建工程的臨時室外消防用水量不應小于下表規定。
4. 臨時室內消防給水系統
1)建筑高度大于24m或單體體積超過30000m3的在建工程,應設置臨時室內消防給水系統。
2)在建工程的臨時室內消防用水量不應小于下表規定。
5.臨時應急照明
1)施工現場的下列場所應配備臨時應急照明。
自備發電機房及變、配電房。
水泵房。
無天然采光的作業場所及疏散通道。
高度超過100m的在建工程的室內疏散通道。
發生火災時仍需堅持工作的其他場所。
2)臨時應急照明設置要求
作業場所應急照明的照度不應低于正常工作所需照度的90%,疏散通道的照度值不應小于0.5lx。
臨時消防應急照明燈具宜選用自備電源的應急照明燈具,自備電源的連續供電時間不應小于60min。
五、安全管理基本要求
第5篇 建筑給排水施工中的安全和質量管理
1 建筑給排水的分類
建筑給排水工程分為兩個子系統:供水系統和排水系統一定要做到用材質量有保證,安全供水才能無后顧之憂。供水系統主要包括高壓消防給水管、生產給水管和泡沫消防管;排水系統主要包括生產污水排水管、生活污水管和雨水及清凈下水排水管;此系統的大部分網道是埋地下的,一旦出現問題將會影響設備裝置的正常運作,因此加強施工過程的安全和質量管理是十分重要的。
2 給排水工程中的安全管理
建筑給排水施工過程中對于安全的管理具體要做到如下四個方面:
2.1 管道安裝材料的質量和尺寸標準要統一:①安裝要符合給水、排水過程施工的標準,用材質量標準要統一,實施要到位,如在排污、雨水管道立管上應設置排水檢查,其中心距樓地面為lm;②管道試驗壓力及介質按設計圖紙及施工規范要求進行,不要在施工過程中妄加改動;③排水管、雨水管應作灌水試驗,確保實施順暢;④管道支吊架安裝要根據《管道支吊架安裝標準圖冊》和設計要求及施工的具體情況來進行施工。
2.2 給排水、濕式噴淋消防工程監控管理:①審核施工單位提交的施工方案和施工技術措施,協助施工單位完善質量保證體系;②開工前需組織專業圖紙會審,核查與土建、電器等有無故障;③審核進場材料的質檢報告,主要設備、配件、產品應有出廠日期和質量合格證;④參與工程質量事故的處理,組織施工單位辦理移交建設單位使用。
2.3 室內給水管道安裝施工質量管理:①隱蔽管道和給水、消防系統的水壓試驗結果必須符合設計要求和施工規范,并辦理驗收手續,符合標準方才接收,以杜絕隱患;②管道及管道支座(墩)嚴禁鋪設在未經處理的松土上,這會由于地勢高低不一導致設備安裝高低不一,導致斷開,破損。③給水系統竣工后或交付使用前,必須進行吹洗,保證管道清潔投入使用和用水安全。
2.4 管道附件及衛生器具給水配件的安裝施工質量管理:①管道附件安裝要注重質量選材,自動噴灑和水幕消防裝置的噴頭位置、間距和方向必須符合設計要求和施工規范;②自動噴灑和水幕消防裝置頭安裝應在管道系統完成試壓和沖洗后進行,以防止堵塞和不能正常投入使用,同時應注意與土建吊頂和裝飾施工的配合。
3 建筑給排水工程中的質量管理
3.1 實行跟蹤監理,加強過程控制 給排水項目施工的質量是在每一道工序、每一個分項工程中創造出來的,而不是靠檢驗和評定出來的。因此,要求管理人員對每道工序均進行過程控制。特別對于進場的要投入使用的原材料要監理工程師按規定比例和頻率進行抽檢,確定符合質量要求后才允許使用。合格材料在場內應分類堆放,不合格材料要清退出場。
3.2 在施工過程中,監理人員要進行跟蹤監控督促承包商堅持實行工序施工活動前的操作技術交底制度,向所有參與者明確施工質量要求,由全員自覺維護工程質量,提高質量水平;密切注意承包方在施工準備前各階段對影響施工質量的各方面的因素和是否發生了不利于保證工程質量的變化,以及工藝與操作情況是否始終符合要求等。
3.3 總監和總監代表要督促專業工程師、監理員認真執行質量安全巡視檢查制度,質量控制部門要至少每周進行一次大型巡查活動,要求專業工程師每天至少有60%以上的工作時用于現場巡查,發現和糾正承包商的錯誤做法,對使用不當材質、使用有缺陷的機械,要責令及時糾正,以免殃及工程質量。
3.4 若發現承包方有違反合同、施工規范的行為,如材料質量不合格,施工工藝或操作不符合要求,現場上崗的操作工人、技術人員不符合要求等,監理人員有權且應該予以處理。確保制定的各種制度得到實施,質量保證體系得到落實。同時由于環境也對質量產生影響,監理工程師要加強對安全生產、施工的監理力度。
4 嚴把分部分項工程質量評定關
分項工程質量是形成工程項目質量的基礎,是確保工程項目質量的前提,為確保質量監理工程師要督促和幫助項目經理積極在工人中開展質量控制小組活動,按照《建筑安裝工程質量檢驗評定統一標準》中規定:各分項、分部工程質量的評定,分先評定后核定兩個程序,其質量檢驗評定的程序及組織參核查檢驗過程,監理工程師要求參加,且工程項目質量檢驗、評定及核定程序由監理工程師簽證認可,可以對質量評定和核定有效地起到監控作用。另外,要求評定核定用數據說話,以實測數據取代感觀印象,確保每一個分項工程質量都在控制之中;如果某分項工程達不到預定的控制標準,就不得進入下一道工序,以工序質量保證工程質量和安全。這樣,每一個分項都達到預定標準,每一分部工程至單位工程就定會達到標準。此外對新材料、新工藝的使用評定要持慎重態度,對增加造價、不成熟或沒把握的技術絕不批準使用;對于變更要求和技術要核定,要認真地進行審核。給排水施工過程中做了用材、工序、人員等各項指標到位,確保了工程的安全和質量。我國目前由于給排水造成的給水、排水問題令人困惑,造成的水資源得不到合理的利用,水問題已經受到了越來越多的人關注,所以給排水施工過程中,加強給水、排水管道工程的施工管理,提高施工技術水平,確保工程質量,做到安全生產,節能減耗,提高經濟效益,保證安全與質量是至關重要的,這樣可以減少由于出現水資源浪費的問題,符合社會和經濟發展的需要,有利于水資源的優化配置,保障安全用水、排水,可以提高我國生態環境的綜合治理水平,保障我國經濟可持續發展。
5 節水措施
5.1 增強公民節水意識 對于城市生活用水的廣大用戶來說,一部分人認為水是取之不盡、用之不竭的,沒必要珍惜,節約用水意識極為淡薄。人們對黃河斷流、城市用水告急這種水資源緊缺的嚴峻形勢認識不足,對經濟發展、人民生活水平提高而使水的需求急速增長的形勢認識不足。因此,我們應樹立水是一種寶貴資源的觀念,節約用水即是節省資源。
5.2 研制推廣節水型設備
5.2.1 節水型便器沖洗設備 家庭生活中,便器沖洗水量占全天用水量的30%-40%,因而,研制推廣節水型便器沖洗設備意義重大。一般住宅衛生間多為大、小便共用一個便器,且大、小便采用同一沖洗水量,這顯然是一種浪費。大便器沖洗水箱一般一次沖洗水量為12-18l,而采用雙沖洗水量坐便器時,每次沖洗水量為9l,小便沖洗耗水為4.5l,約可節約27%沖洗用水量,可見具有雙沖洗水量控制裝置的坐便器值得大力推廣。
5.2.2 節水型水龍頭 普通水龍頭結構落后、質量差、易壞易漏,浪費水量。現在市面上有不少所謂的新型節水龍頭,但是有些存在價格高、開關不便、出口水流不均勻、密封材料易損壞等缺點。因此有關部門應嚴把質量關,防止粗制濫造的水龍頭進入市場,同時應重視研 制推廣高質量的新型節水龍頭。
5.2.3 節水型淋浴設施 公共浴室淋浴采用雙管供應,因不易調節,增加了無用耗水時間,而采用單管恒溫供水,一般可節水10%-15%;若采用踏板閥,做到人離水停,一般可節水15%-20%。但目前踏板閥容易損壞,因而,研制更易操作且高質量的控制閥是必要的。
6 結束語
建筑給水工程做的好壞直接關系到市民的生活,期望每個施工企業在施工過程中要把各個環節都做好,并要把節約工作放在首位,這將是以后發展的必然趨勢
第6篇 大型硐室施工中的安全管理
陜西建新煤化有限責任公司 建新煤礦副斜井井底車場:一、二號交岔點、換裝硐室寬9.18米、高9.88米,長43.3米,s掘﹦81.5㎡。一號交岔點為180下山,施工難度非常大。這幾個大硐室都處于泥巖和粉砂巖層中,泥巖松軟破碎,易坍塌、風化,遇水浸泡成泥。掘進過程中,破壞了巖石的原始應力平衡狀態,圍巖為尋求二次平衡,產生了巨大的幫、頂壓力。如果頂板管理稍有失誤,支護不當,施工方法不當。巷道就會在巨大的頂、幫壓力作用下,發生冒頂、片幫,甚至大面積塌落,將會給施工人員安全帶來嚴重威脅,甚至重大傷亡。對生產,工程質量帶來不可估量的損失。
但這幾個大型硐室,設計永久支護為砼砌碹,厚度600㎜,砼強度等級c30,掘進過程中沒有任何支護。硐室斷面大又長,如果采取短掘短砌,掘進長度每次最少得4米,4米空頂,不采取臨時支護,安全就沒有任何保證。一次砼澆灌3米,最少得凝固2-3天,才能向前掘進。這種施工方法,一是,空頂作業,安全沒有保證,也不符合煤礦安全規程。二是,工序多,施工慢,工期長。三是,放炮易把碹胎打倒,再次立胎難度大,碹胎又立不到要求位置。四是,砌碹接茬多,工程質量沒保證。
在這種情況下,我提出,增加初期支護,初期支護采用全斷面錨網噴支護,錨桿采用ⅱ級螺紋鋼筋∮20×2100mm,間排距800*800mm,菱形布置,對錨桿用樹脂藥卷全長錨固,掛∮6㎜盤圓鋼筋網,網格140*140㎜。網片搭接不小于100㎜,噴砼厚80㎜,砼強度等級c20,這個方案得到領導和設計院工地代表同意。這個方案實使后,一掘、一錨、一噴,沒有空頂作業。安全有了保證,掘進可以連續把一個硐室掘完后,再澆灌砼。砼澆灌也可以把一個硐室連續澆灌完。實使的結果表明,施工安全、工程質量有保證,工效提高了30%多。
在副斜井井底車場和一、二號交岔點、換裝硐室等硐室工程施工中,始終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制理”的安全生產方針。
從2008年9月23日開始認真開展,陜建煤司發(2008)年023號關于開展“百日安全”活動。
今年施工幾個大硐室,安全工作做的好,效果高,一是礦領導重視。二是,深入開展“百日安全”活動。三是,礦領導每周二組織一次全礦安全大檢查,把檢查的所有安全隱患發通知,限期整改。整改結果,報監理復檢。把所有的安全隱患消除在萌芽狀態。
做到一工程一措施,為了使施工人員對工程了解更深刻,分單項工程制了 平面圖、剖面圖、斷面圖。對掘進、錨網噴支護、砼砌碹都制訂了明確的安全、質量要求。
對打眼放炮、錨網噴支護、砼砌碹、通風、瓦斯、綜合防塵、防火、運輸管理。逐項制訂了安全技術措施。對每項措施,都貫徹到每一位施工人員。對安全做到群防群治,層層落實責任,一級向一級負責。對每項措施都狠抓落實,常抓不懈。定期檢查安全隱患,對發現的所有安全隱患必須限期整改,對整改結果都要進行復查。把所有的安全隱患消除掉。
認真開展各項安全活動,通過開展活動,把安全工作搞的洪洪烈烈,有聲有色。從2008年9月23日開始到12月31日,以陜建煤司發2008年023號關于開展“百日安全”活動通知精神為指導,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繼續深化“二安三個一”、“安全閉環管理”,加強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確保實現全年安全生產目標。
我們的措施:
1、在每周召開的安全生產會議和每次班前會上學習貫徹,陜建煤司發(2008)023號文件、《煤礦安全規程》、《施工安全技術規程》等安全知識,充分認識開展“百日安全”活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2、繼續深化“二安三個一”、“安全閉環管理”,加強隱患排查治理工作。
3、井下以頂板管理為重點,嚴禁空頂作業,做到一掘、一錨、一噴。抓好通風、運輸、瓦檢、機電、文明施工。
4、地面以防凍、防火、防煤氣中毒管理為重點,抓好兩堂一社和環境衛生,施工材料堆放整齊。
5、做到“一炮三檢”、“一炮三泥”、一炮三哨。
6、加強火工品管理,當班用不完的雷管交火藥庫,用不完的火藥存放在火藥箱內,并加鎖。
7、每周二進行一次安全大檢查,對檢查發現的隱患及時排除。
8、活動結束后,作好活動總結和評比工作,對活動中表現突出的班組和個人進行獎勵。
第7篇 施工中安全措施管理規程
第一節 安全目標
本工程項目安全目標:創無安全事故工地。
二、項目部管理人員安全職責
1、項目經理
(1)貫徹執行安全生產、勞動保護的方針、政策、法規。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 制度、組織機構、檢查督促各部門切實執行安全生產責任制。
(2) 組織全施工人員的安全教育工作,對全體施工人員的安全與健康負責。主持安全評比、檢查、考核工作。
(3) 定期組織召開安全生產會議,研究安全措施和對策。經常巡視施工現場,發現隱患,及時組織解決。
(4) 主持施工現場發生的重大安全事故的調查分析,提出并監督實施事故意見,總結經驗教訓,不斷提高安全工作水平。
2、技術負責人
(1) 根據國家有關安全技術規程、標準、 設計施工工藝等技術文件,制定項目 安全技術措施和分項安全方案,對施工中運用到的新技術、新工藝制定針對性的安全技術措施。
(2) 負責組織安全技術方面的教育、培訓、考核工作。
(3) 參加施工過程中的安全檢查工作,和專職安全員一起監督安全技術措施的實施。
(4) 會同項目技術負責人解決施工中的不安全技術問題,排除事故隱患,組織 對已發生的安全事故進行調查,分析原因,提出安全技術方面的改進意見和措施。
3、安全員
(1)貫徹執行國家政府部門關于安全生產和勞動保護法規以及企業的安全生 產規章制度,做好安全管理和監督檢查工作。
(2)參加編制安全技術措施并檢查監督其實施情況,同時與有關部門共同做好新進場施工人員、特殊工種的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發證工作。
(3) 監督施工全過程的安全生產,糾正違章,配合有關部門排除安全障礙,遇嚴險情,有權下令停工并及時上報。
(4)組織全員參與安全活動和定期安全檢查,做好安全生產的教育和管理工作,總結推廣先進經驗。
(5)進行工傷事故統計、分析和報告,調查處理重大安全事故。
(6)組織現場日常消防工作,保證防火設備設施齊全、有效,消除火災隱患。
4、施工員
(1)認真按照安全規章制度落實安全技術措施,加強現場施工管理,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安排生產計劃。
(2)組織各自的施工班組學習安全操作規程和規章制度,對安全要求作書面交底,檢查和監督施工班組安全作業。
(3)正確處理生產和安全的關系,對施工安全技術措施的實施情況進行檢查, 組織施工人員班組開展安全活動,發現隱患及時消除。
(4)發生工傷事故后立即組織搶救,迅速上報和保護好現場,并作事故調查處 理。
5、機械管理員
(1)編制機械設備定期檢修計劃并認真實施落實,對各類施工機具進行日常維護和維修,掌握其日常運行情況,保證項目使用的各類機械安全運行狀態。
(2)根據有關安全技術規程、操作規程和施工方案等,對機械設備的安裝、拆卸、操作等工作進行安全技術交底,交底要詳細并以書面形式進行。
(3)每日對使用的機械設備進行巡查,監督機械操作人員持證上崗、遵章作 業,現場制止和糾正違章操作業。
(4)配備各類機械的防護設施,對焊機、切割機、彎曲機等用電設備和機具的安全用電負責。
6、班組兼職安全員
(1)遵守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嚴格執行工種安全操作規程,拒絕違章指揮。
(2)上班前對所使用的機具、設備、防護用具及作業環境及“三保”的使用情況等進行檢查,發現問題立即采取整改措施,及時消除事故隱患。
(3)與班組長一同組織班組安全活動,開好班前安全生產會,根據作業環境和工人的思想、體質、技術狀況合理分配生產任務。
第三節 安全保證
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方針,加強安全生產過程中的領導和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教育制度、技術措施制度、檢查制度和獎懲制度等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通過這些制度的實施和落實,將安全生產管理深入到施工過程的各個環節中,從而保證施工全過程的安全生產。
一、日常教育
1、日常教育
廣泛開展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在工人進場和施工全過程中,對全體施工人員進行思想教育、施工安全知識教育,使施工人員真正認識到安全生產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提高施工人員的安全生產法制意識和安全生產素質,為安全生產打好基礎。
2、紀律教育
使施工人員了解安全規章制度、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勞動紀律、安全生產獎懲條例,增強全員的安全生產法制意識,使其能自覺遵守各項安全生產法令和規章制度。
3、技術教育
對各崗位操作人員進行安全生產知識和技術教育;對特殊崗位操作人員進行培訓,考核合格后持證上崗;對新工藝、新技術、新操作重點進行上崗培訓和安全教育,達標人員方可上崗。
4、班前安全交底
班前對工人進行明確的安全、技術交底和動員,并交代好操作事項,班后要對當日的安全生產狀況進行講評,改進措施,總結經驗。
5、工藝交底
由項目技術主管保證工程的操作工藝無安全缺陷,并負責將操作工藝向具體施工人員交底,交底以書面形式進行,以使操作人員對操作的危險性和防衛措施有充分的了解。
二、檢查
1、定期安全檢查:每月一次由公司組織有關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普查,每周一次由項目組織進行安全生產普查。
2、季節性安全檢查:春季防傳染病檢查,夏季防暑、防汛、防雷、防風檢查。
3、專業安全檢查:由安全技術人員主持,對環境污染、施工設備、工具、爆破工程、電渣壓力焊等專業操作進行專業檢查。
4、安全管理檢查:所有的安全檢查均要如實記錄,安全技術人員要經常對這些記錄進行檢查、總結和分析。
三、安全技術措施
1、現場施工安全
(1)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切實加強勞動保護,做到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建立安全生產管理體制,工人進場實行三級教育。工長按工程施工內容對班組進行全面針對性安全技術交底,班組必須履行簽字手續。
(2)對進入現場的施工人員進行入場安全教育,學習本工程的操作規程和有關安全制度,對特種作業人員按時發放勞保用品,施工人員必須戴安全帽,不得穿拖鞋、高跟鞋等工作。
(3)施工現場必須懸掛“五牌一圖”與安全宣傳牌。在主要施工部位、作業點危險區、主要雨道口都必須持安全宣傳標語和安全警告牌。
(4)夜間施工設置足夠的照明設施,“四口”防護采取圍欄架網或加蓋處理,并設標識和紅燈示警。
2、施工用電安全
(1)現場供電干線立桿架設間距25-35m,架空線路高度不底于5m,架設線必須 在專用電桿(木桿)上,嚴禁架設在腳手架上。
(2)支線架設從配電箱引入出線應有套管,電線下進下出不能混亂,大容量電箱上進線加滴水彎。支線絕緣穿過通道電線采用硬質套管埋地,埋置深度大于30cm ,并做好標記。室外支線應用橡皮線架空,接頭不應拉緊并符合絕緣要求。
(3)配電箱內設置漏電保護器,選用合理的額定漏電保護電流,進行分級配合。金屬外殼電流電箱接地保護,開關箱與用電設備實行一機一閘一保險,同一移動開關箱嚴禁配有380伏和220伏兩種電壓等級。
(4)施工現場電箱全部采用標準電箱并加鎖。電箱外殼應有油漆色標和統一編號。所有施工現場配電箱由持證電工統一管理。所有手持電動工具均應有漏電保護裝置。嚴禁私自接地,持證電工定期對此進行檢查。
(5)施工照明用電必須執行如下規定:
一般施工現場: 220 伏
工作手燈: 36 伏
危險作業區: 36 伏
無觸電保護措施的移動照明: 36 伏
工作面狹窄場所: 12 伏
照明導線應用絕緣子固定,嚴禁使用花線或塑線,不得隨地拖拉或綁在腳手架上。照明燈具的金屬外殼,必須接地或接零。單相回路內的照明開關箱必須裝漏電保護器。室外照明燈具距地面不得低于3m,室內距地面不得低于2m。碘鎢燈應固架設保證安全。
交通安全措施:嚴禁貨箱載人(不論輕車重車)駕駛室乘坐人員,必須按其規定限坐人員乘坐;行車必須禮貌三先,嚴守交通法規。制定安全行車管理規章制度,搞好汽車、機械維修保養使之保持良好的狀態運行。
設置安全警示標志。在施工現場配備、設置警示牌與危險警告標志,安全控制與質量控制標準;交通道路,指路標志,同時設置道路準行和非準行標志。
在施工重型機械工作范圍內:嚴禁非生產人員靠近施工機械,避免發生施工安全事故。
用電安全管理措施:加強職工用電安全常識教育,接好防雷、漏電保護裝置;在施工場內實行木桿架設臨空電路,在交岔路口、跨空高度不小于3.5m。并在醒目位置懸掛用電安全常識和警示牌。安裝電表進行用電計量。用電實行專職電工管理搭接。
防火安全管理措施:在施工現場認真組織防火防盜安全常識教育,管好火源,嚴防失水。配備相應的安全防火設備,如干粉滅火器和消防用水及消防器材。
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管理措施
炸藥與雷管分倉管理,距離要求在400-600m之間。做好危險物品的領用登記工作,用余回收簽消手續制度。設置專業炮工帶隊管理,引爆裝置雷管、導火線等應分隔保管,設人24小時值班管護,夜間設置專用狼狗巡察。
為了保證工程的順利施工,保障職工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我們一定做到:一如既往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認真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在生產管理的同時,對本公司的安全工作全面負責;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的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工作。
根據國家規定、結合實際,在管理層和作業層配備有一定技術專長和經驗的專職安全員;在作業層再配備兼職安全員。領導帶頭發動群眾對生活和生產區域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檢查,及時消除隱患,防止各類事故的發生。
遵守當地的政策法規,尊重當地的民風民俗。積極配合當地政府的工作,維護本區域內的社會秩序,搞好社會治安。搞好與當地群眾的關系,與當地群眾一道搞好社會治安,形成文明生產環境。
建立健全生產安全責任制,定期進行安全學習,安全活動和安全檢查。對特殊作業工進行必要的專業培訓,并取得考核合格證后,才能獨立上崗工作。在編制工程施工措施的同時,制訂好安全技術措施,并向作業層交底。在引進推廣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的同時,制訂安全技術措施,經領導批準后貫徹執行。
堅持預防為主的原則,制訂、并執行好安全生產實施細則。
配齊配足必須的勞動保護用品和安全工作器材。
各項安全措施制訂后,須經工程師批準后再執行。
設置安全標志,專職兼職安全員要對危險(如高空作業)工段進行24小時監控。
南陽市御龍建筑水利水電工程有限公司
雙柏縣子石沖小(一)型水庫工程項目部
2023年4月7日
第8篇 地鐵施工中鄰近建筑物的安全風險管理
1前言
21世紀初是城市地下鐵道、各種隧道工程以及地下空間工程大發展的重要時期。為解決城市交通、停車、貿易、通訊、供水以及供電等工程項目占地的重大難題,人們將大力開發利用地下空間[1]。隨著城市建設的發展,在市區修筑地下工程,尤其是在地面建筑密集、地下管線復雜的城市中心地區,地鐵施工引起的地面沉陷將有可能危及周圍建筑物的安全。因此,必須對地鐵施工進行安全管理。在施工前必須清楚地掌握工程沿線建筑物的構造、型式、年代、使用狀況等情況,對工前建筑物進行評估,確定建筑物的已有的變形以及抵抗剩余變形的能力。其次在施工過程中進行監控量測,并根據評價指標進行判斷,對建筑物進行評估。這樣可以對城市地下工程施工對建筑物影響的問題,做出比較合理的技術決策和現場應變措施。最后對建筑物工后進行評估。
目前國內外在對地鐵施工對建筑物的影響評估時有不少文獻資料,國內文獻[4-6]對地鐵施工對建筑物的影響以及對建筑物采取的保護措施進行了描述,都是以個案的形式出現,并沒有系統地介紹怎么進行建筑物的安全風險評估,并且對于建筑物在地鐵施工過程中到底還能承受多大的剩余變形(即建筑物的現狀評估),基本上都沒有涉及到。因此,本文針對上述幾點,從地鐵施工對建筑物產生影響以及管理方面提出建筑物的安全風險評估步驟,以便對其他類似工程提供參考和借鑒。
2建筑物施工安全風險評估
在地鐵施工過程中,由于地層的擾動,必然會對地鐵結構周圍的建筑物產生一定程度的影響。為了確保地鐵施工期間建筑物的安全使用,必須對建筑物的現狀進行調查和評估,預測地鐵施工對建筑物產生的影響范圍和程度,及時采取相應得處理措施,才能使地鐵施工在保證建筑物正常運營的前提下得以安全有序地進行。為此,應開展以下5個方面的工作:①建筑物資料的調查;②建筑物現狀評估;③地鐵施工對鄰近地層和建筑物的影響與預測;④地鐵施工沉降控制標準的制定;⑤地鐵施工過程管理和控制程序的制定,其總的流程圖見圖1。
2.1建筑物資料調查
資料調查的目的是確切地掌握建筑物的實際數據及其與地鐵結構之間的空間位置關系。資料的調查包括如下方面。
2.1.1與建筑物相關資料的調查
與建筑物相關的調查資料主要包括:原設計圖和竣工圖、工程地質報告(對于以前沒有或缺少的資料,必要時須進行補勘)、歷次加固和改造設計圖、事故處理報告、竣工驗收文件和檢查觀測記錄;原始施工情況(原始施工資料);建筑物的使用條件;根據已有的資料與實物進行初步核對、檢查和分析。
2.1.2與地鐵結構相關的資料的調查
與地鐵結構相關的資料調查主要包括:平面布置圖;施工區地質資料圖;設計資料,包括車站的縱橫斷面形式與尺寸等;與建筑物的位置關系圖;結構材料性能和幾何參數的檢測和分析,結構構件的計算分析、現場實測,必要時進行結構檢驗。
2.2建筑物現狀評估
為了解地鐵施工前建筑物的當前工作狀態,并為地鐵施工過程中地面沉降(傾斜)控制標準和施工技術方案的制定提供依據,應對工程影響范圍內的建筑物進行現狀評估。評估的目的在于:①準確判斷建筑物的危險程度,及時對建筑物進行治理和加固,確保使用安全;②通過檢測及分析,評估建筑物當前的工作狀態和抵抗附加變形的能力;③為制定建筑物附加變形(如沉降、差異沉降、水平位移以及傾斜等)的極限控制值提供依據。
2.2.1評估范圍
根據地鐵施工的影響范圍以及建筑物在地鐵施工過程中可能遭受的破壞,確定被評估的建筑物,對于區間隧道,原則上為隧道中線左右各30m范圍內的建筑物;對于車站,車站中線左右各50m范圍內的建筑物均應進行評估。對于每一幢建筑物,應根據建筑物與地鐵結構的位置關系,建筑物的性質、基礎形式、建筑物的重要性等各個方面,進行綜合判斷,確定該建筑物是否應進行安全現狀的評估。
2.2.2評估內容
(1)建筑物安全性的評估
建筑物安全性評估內容包括4部分:地基基礎、上部結構承載力的驗算及評估;結構變形;裂縫;構造與連接。根據建筑物安全性鑒定的相關規范、規程判斷建筑物的現有安全等級。
(2)建筑物沉降的控制值
根據建筑物的工前沉降(或差異沉降),驗算建筑物結構的承載能力以及剩余承載能力,最后確定建筑物的剩余變形能力(沉降或差異沉降)。對于特殊性質的建筑物,如獨立柱基的木結構建筑物,除了要確定每個柱基的沉降控制值外,還應確定其相鄰柱基之間的水平位移(或相對水平位移)的控制值。
2.2.3評估方法
(1)基礎既有沉降的估算
推算基礎工前沉降(或差異沉降),采用《建筑地基基礎設計規范》(gbj7-89),并配合基礎的測量方法,對建筑物進行傾斜測量,推算建筑物的工前差異沉降;
(2)建筑物既有承載力的估算
根據結構基礎的沉降(或差異沉降)值及木結構建筑物分別進行簡化計算。
①一般建筑物結構簡化計算模型
對一般建筑物的破壞進行了評估可以采用簡化的方法,將建筑物簡化成為在集中荷載力作用下的理想的跨度為l,高度為h的梁的變形,這也是目前最為廣泛使用的一種評估方法,具體可參考文獻[2]。
②木結構建筑物簡化計算模型
木結構建筑物結構荷載的計算不同于前面的一般建筑物計算,它應借助于現有的一些結構分析軟件進行計算。在建立柱基礎的沉降量、水平位移量與結構受力變形之間的關系時,也應當對木結構建筑物進行簡化,具體可參考文獻[3]。
根據對建筑物上部結構承載力的分析,評估結構的抗變形能力。在結構檢測、材料退化評估、基礎工前沉降和承載力估算、上部結構承載和變形的基礎上,制定地鐵施工前剩余沉降(差異沉降)的建議值,同時還應確定其相鄰柱基之間的水平位移(或相對水平位移)的控制值。
2.3地鐵施工地表沉降(水平位移)預測
2.3.1施工降水的影響
根據地質勘察資料,在施工降水時,應考慮到當前最不利的水位降深位置;同時應考慮采用哪種降水方案會產生較小的地面沉降;估計因降水導致地層有效應力增加而帶來的最不利的地層沉降值。對于因施工降水造成的沉降值可以參考文獻[1]。
如果地鐵結構鄰近有風險很大的建筑物,并且降水可能會對建筑物產生較大的影響時,應進行專項降水方案的設計。
2.3.2暗挖施工過程的影響
采用三維數值模型,模擬在某一施工工法下的施工過程,分析對鄰近地層和建筑物柱基的影響方式;利用已有的實測數據“標定”數值模型(確定模型計算參數);然后利用“標定”的數值模型預測后續施工工序對建筑物沉降的影響水平。
2.4制定地表沉降控制標準
對于地表沉降的控制標準,目前國內還沒有一個完全的統一標準,但無論是設計單位、還是施工單位,都有一個不成文的規定,即在淺埋暗挖地鐵施工過程中,地表沉降值控制在30mm以內。實際上,通過我們對北京地鐵5號線12個淺埋暗挖區間、7個淺埋暗挖車站的地表沉降值的統計分析,地表沉降值遠遠大于30mm(如北京地鐵5號線蒲黃榆車站,多數地表測點沉降值超過200mm),但周圍建筑物均未出現危險。因此對于地表沉降控制標準的問題,應根據地鐵施工范圍內的環境進行分析。
隧道開挖完全要求建筑物不出現沉降、變形和裂縫等幾乎是不可能的,只是其大小而已。問題的關鍵在于如何將其控制在容許范圍之內。對此,有關設計規范做出了具體的規定[7]。由于地基不均勻等因素產生的變形,對于砌體承重結構應有局部傾斜控制,砌體承重結構沿縱墻6~10m內基礎兩點的沉降差與其距離的比值:對中、低壓縮性土為0.002,對高壓縮性土為0.003;對于框架結構和單層排架結構應有相鄰柱基的沉降差控制,單層排架結構(柱距為6m)柱基的沉降量為200mm,框架結構對中、低壓縮性土的沉降差為0.002l,對高壓縮性土的沉降差為0.003l(l為相鄰柱基的中心距離);對于多層或高層建筑或高聳結構應有傾斜值控制,見表1和表2;必要時還應控制平均沉降量,對于體型簡單的高層建筑基礎的平均沉降量的限制為200mm。
2.4.1制定沉降控制標準的依據
(1)國家、部委、地方政府部門所頒發的有關技術標準、規范、規程;
(2)各區間、車站的設計、施工資料(含變更設計、施工資料);
(3)房屋安全鑒定部門對于建筑物外觀檢測及結構初評的鑒定報告;
(4)地鐵施工對鄰近建筑物影響的數值計算及分析預測報告;
(5)國內外類似工程情況下施工經驗的參照和借鑒;
(6)其他相關規范、規程及文件。
2.4.2制定沉降控制標準的原則
對于同一幢建筑物,由于其結構的各個部分相對于地鐵結構的空間位置來說時不同的,在制定地面沉降控制標準時,可根據結構的不同部位的要求分別制定地面沉降控制標準,而對于建筑物結構的不同部位,不必按照統一的沉降控制標準來控制。因此可按照分區、分級、分階段制定沉降(或差異沉降或水平位移)的控制標準。
分區:是指依據建筑物上部結構的不同形式,采用不同的控制指標;
分級:根據建筑物的危險程度將建筑物保護等級統一劃分為不同的保護等級;
分階段:是指將建筑物暗挖法施工過程劃分為幾個主要的施工階段,對于每個階段,提出階段控制指標。
對分區、分級、分階段的詳細說明應根據建筑物的具體的性質,基礎形式、建筑物的位置等進行綜合分析。
2.4.3建議控制標準
根據以上分析,建議按四個方面制定控制標準:
(1)沉降(如建筑物為樁基礎和木結構,則應包括單樁(柱)的沉降);
(2)沉降速率(如建筑物為樁基礎和木結構,則應包括單樁(柱)的沉降);
(3)垂直施工方向相鄰基礎之間的差異沉降;
(4)順地鐵施工向相鄰基礎之間的差異沉降。
3建筑物風險控制措施
3.1施工過程監測
監控量測是地下工程信息化設計、施工必不可少的手段。由于地鐵施工,必然會對其周圍影響范圍內的建筑物產生影響,導致建筑物出現裂縫、傾斜、甚至倒塌。因此,應將建筑物的監控量測作為一個重要的工序納入到建筑物的風險評估中。
在地鐵施工過程中,必須對土建施工影響實施全過程進行監測、及時提供監測信息和預報,以便評估地鐵施工對建筑物的影響程度,預報可能發生的安全隱患。在監測過程中,對各監測項目的監測值可采用預警值、報警值、極限值三個等級進行控制:
(1)預警值是在保證建筑物不產生破壞的前提下所能達到的最大差異沉降值,上述每一指標的預警值取為極限值的60%;
(2)報警值是指當沉降過大或過快接近控制值時,采取必要措施和手段進行預防,上述每一指標的報警值取為極限值的80%;
(3)極限值是指施工過程中所能到達的最大的沉降(或差異沉降、水平位移)控制值,超過這個值,建筑物結構發生破壞。在上述每一指標中的任意一個到達或接近極限值時,應立即停止施工,報專家組進行論證分析,確定具體措施;
(4)當上述每一指標小于預警值時,施工可順利進行;
(5)當上述每一指標中的任意一個超過預警值時,應及時制定和采取必要措施減小沉降(或差異沉降);
(6)當上述每一指標中的任意一個超過報警值時,應及時組織專家組進行論證分析,并采取相應防護措施進行防護,確保建筑物結構安全。如果地鐵結構鄰近有風險很大的建筑物,應對該建筑物進行專項監控量測方案的設計。
3.2施工過程控制
在前面的分析中,確定了各個柱基的沉降(水平位移)控制標準以后,先選擇最優的施工工法及輔助施工工法,在確定了最優的施工工法或輔助工法的基礎上,進行施工過程的沉降控制,保證沉降在控制范圍之內。
(1)施工工法的優化
選擇幾種可行的施工工法(包括對現有的設計單位提出的施工工法)進行數值模擬計算,確定最佳的施工工法;在需要增加輔助措施時,還應確定最佳的輔助工法。
(2)施工過程沉降控制
施工過程沉降控制的應用在于嚴格控制每一施工步序的地表沉降值或水平位移值,從而最終到達控制地表的整個沉降值和水平位移值在控制標準內,其步驟是:
(1)依據現場調查、工程經驗,參考計算分析,在滿足建筑物的結構承載力的前提下,綜合考慮經濟技術指標,確定施工過程中控制參數的總的控制指標;
(2)在此基礎上,結合前面的施工工法,確定每道工序的控制目標。依據以往經驗,結合理論、數值計算,給出每步控制標準;
(3)在施工過程中,如前一步施工工序控制參數在控制標準范圍內,則繼續施工,如前一步工序控制參數超過該步控制標準,則調整以后施工過程,保證提出每一道工序的沉降控制值;
(4)總的原則:在地鐵施工過程中,應當保證各分步沉降值不超標,確??偝两抵挡怀瑯恕?/p>
4建筑物的一般保護和加固措施
4.1建筑物保護措施
施工前調查所有在施工影響范圍內的建筑物,著重查明建筑物的結構形式、基礎形式、數量、修建年代、材質、質量狀況、工作狀態、與地鐵線路的位置關系等。當建筑物具有很大的破壞風險時,應遵循“先加固、后施工”的原則。
施工前的主要加固措施:
(1)根據工程實際情況,選擇進行地層注漿、隔離樁等措施,嚴重時可以采用建筑物樁基托換或加固措施;
(2)地層注漿:從地表或洞內注漿加固地層;
(3)隔離樁:從地表或洞內施作隔離樁;
當鄰近建筑物破壞的風險較大時,應考慮在地面或洞內施作隔離樁,并對建筑物基礎進行處理,控制基礎相鄰的地層沉降。
當建筑物為樁基礎,可以考慮實施樁間注漿,提高外側土體的固結程度與密實度,增加樁底部承載區域內的約束,力求將樁周的摩阻力損失降至最低。從而減小建筑物本身的變形程度。
如果建筑物基礎為樁基礎,且樁長較短,應考慮在地面打設深樁,通過后植筋技術承臺擴大,并將部分荷載轉移至新增設的深樁上,使之能與短樁共同承受上部荷載,一起抵抗后續施工中的變形。
(4)對建筑物進行基礎托換或加固。
當鄰近建筑物破壞的風險較小時一般時,可以邊施工、邊加固,并進行施工過程量測監控。當鄰近建筑物破壞的風險較小時,可以先施工、后加固,即在施工結束后,再根據具體情況確定是否需要對建筑物進行加固。
4.2地鐵施工加固措施
(1)暗挖隧道嚴格遵循“管超前、嚴注漿、短進尺、強支護、快封閉、勤量測、早成環、環套環”的施工原則進行開挖支護,控制地層的下沉量,同時還應注意以下事項:
①加密格柵鋼架,必要時增加噴射混凝土厚度;②施工中要注意對施工工藝的控制,采取小分塊、短進尺、快封閉的手段,減少對地層的擾動,尤其要處理好拱腳變形的問題;③在地鐵工程土方開挖過程中,洞內加強橫向支撐,限制土體的側向變形;④施工中要加強洞內和地面建筑物的監控量測,并做好記錄,發現問題及時采取有效措施并反饋信息。
(2)地鐵工程在穿越鄰近建筑物時,如果采取盾構法施工,應考慮以下措施:
①合理設置土壓力值,保持正面的平衡,防止超挖和欠挖;②穿越時降低推進速度,控制總推力,減少土層擾動;③穿越前調整好盾構姿態,穿越時減少糾偏次數及糾偏量,減少土體的擾動;④在穿越鄰近建筑物地段,保證一次穿過,不能中途換刀,如果實在避免不了在上部地段換刀,事先要準備充足的預案。首先從盾構前部預留的超前加固裝置對土倉上部及前方頂部的土體進行注漿加固,以保持開挖面穩定不出現塌方,然后再對土倉加氣壓后更換刀具。
(3)加強建筑物的監控量測,根據建筑物的性質、結構形式、基礎形式等建立不同的控制值,通過監控量測及時掌握建筑物的變形情況,及時調整施工工藝,確保建筑物保護管理在可控狀態;
(4)不良的地質地段必須采取特殊的施工技術措施,如進行地質改良,縮短循環進尺等,以防止沉降超限;
(5)噴射混凝土施工時應預留注漿管,支護完成后壓注水泥漿或水泥砂漿回填背后空隙,并加固被擾動土體;
(6)加強洞內外的注漿措施,控制地層沉降。
5施工完成建筑物安全風險評估
在地鐵施工完成后,根據建筑物地基基礎的最終沉降值以及建筑物的傾斜量對建筑物的地基承載力、建筑物結構的承載力進行復核,判斷建筑物的安全狀態以及還能承受的附加沉降值或傾斜量。如果經過復核后,建筑物地基基礎或建筑物結構承載力接近甚至超過極限承載力時,則應對地基或建筑物本身采取加固措施,以保證建筑物的安全使用。
6結論
(1)在隧道開挖對地面建筑的影響方面,目前研究的比較少。特別是針對不同結構形式,在隧道開挖過程中及開挖完成后結構具體會產生多大的裂縫、變形;建筑物在水平方向的不同位置、在垂直方向的不同高度上,結構的內力為多大、其分布規律如何等的研究還很少見,建議加強這方面的研究。
(2)通過對地鐵施工的特點及周圍環境的分析,提出一套針對地鐵施工對建筑物的安全管理體系,用于指導類似工程施工。
(3)體系中各種環節的具體操作還需進一步細化,如對于古建筑木結構的施工監控量測,有許多地方不同于一般的建筑物的監控量測,可進行專項討論。
(4)具體施工完成后,還需根據具體的實際情況,進行修正,使得體系得科學性和可操作性強。
第9篇 工程施工中的塔機安全防范管理措施
1.塔吊安裝時,利用塔身標準節來控制塔吊吊臂的高度,使塔吊吊臂高度相互錯開,在不同高度的平面內。
2.現場設專職塔吊指揮工,負責塔吊吊臂旋轉過程中統一協調管理,避免吊裝過程中發生碰撞。
3.與塔吊司機簽訂安全操作責任狀,并加強其崗前安全培訓交底工作,操作過程嚴格按有關安全規程進行。
4.起重機各傳動機構應工作正常,制動器應靈敏可靠,夾軌器應完好。鋼絲繩應符合起重機設計標準,長度滿足使用要求,纏繞在卷筒上應排列整齊,起升機構鋼絲繩,當吊鉤處于最低位置時,卷筒上應至少保留三圈鋼絲繩。
5.起重機控制室內各種指示燈、電流表、電壓表齊全完好。機上應設信號裝置,如電鈴、喇叭等裝置。
6.起重機必須安裝小車行走、變幅、吊鉤高度、力矩限制器。配備升降駕駛室的起重機,應安裝駕駛室上下高度限位及斷繩保險裝置。各種裝置應保證靈敏可靠。
7.作業完畢,臂桿應轉到順風方向,并放松回轉制動器。吊鉤小車及平衡桿應轉到順風方向,并放松回轉制動器,吊鉤升到離臂桿頂端2~3m處。
8.惡劣天氣停止高空吊裝作業,且吊臂應限位固定在不同的方向,以防意外機械安全事故的發生。
第10篇 建設單位如何有效在工程施工中安全管理
建設單位除了高質量、工期短、低造價的目標意識越來越顯著外,更進一步強調和重視了項目安全的重要性。在這種情況下,安全管理工作更應該加強而不能削弱。隨著各級主管部門對安全管理工作的不斷重視和加強,監管力度的不斷加大,參建各方的安全管理工作正逐漸走向良性循環的軌道,且已初見成效。通過實行安全設施規范化、施工場地定量化等綜合管理手段,使勞動作業環境、現場安全文明施工有了很大的改觀。
一、建設單位在安全生產中的職責
我國的法律和合同范本中的規定在我國相關的法律文本中,沒有直接規定建設單位(發包人)在安全生產方面的職責,在建設部《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中規定:“發包人應對其在施工場地的工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并對他們的安全負責。發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違反安全管理的規定進行施工。因發包人的原因導致的安全事故,由發包人承擔相應責任及發生的費用”; “在工程開工前,發包人為建設工程和施工場地內所有人員及第三方人員生命財產辦理保險,支付保險費用”
二、抓好工程施工前期安全管理
1、安全資質的審查要靜態與動態相結合在高?;窘ㄔO中,承包方將承包工程的特殊工種進行轉包,在施工中使用包工隊伍和臨時工的現象已日益增多,這增加了搞好安全管理工作的難度,也給建設單位的安全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為了防止承包方在工程轉包以及使用包工隊伍和臨時工時發生“以包代管”等現象,建設單位必須對承包方的安全資質進行靜態與動態相結合的審查。不但在工程招投標期間要審查承包方的“一照三證”及近3年的安全施工記錄,施工人員的安全素質,保建設單位在發包工程中的安全管理證安全施工的機構安全、防護設施及安全工器具的配備情況;審查兩級機構以上承包方管理機構的安全人員配備情況,并進行必要的安全施工管理制度的靜態評審。而且在施工期間要分階段進行動態復檢。對“復檢”不合格方發出黃牌警告,限期整改,當達不到要求時,可以終止合同,并按合同條款賠償一切損失。
2、簽訂安全協議簽訂安全協議是建設單位對發包工程進行安全管理和經濟制約的重要手段。當投標單位中標后,建設單位應與承包方簽訂安全協議,明確雙方的安全責任和義務;明確發生事故后各自應承擔的經濟責任;明確安全獎罰規定和安全施工保證金的提取。當發生人身傷亡或存在安全隱患而引起的罰款均將在保證金中扣除。
3、進行施工安全培訓,由于建筑施工從業人員絕大多數來自農村,人員流動頻繁,文化素質參差不齊,安全和自我保護意識差,都是導致建筑企業事故發生的主要因素。 因此,除了承包方加強自身的安全教育外,建設單位要根據工程施工的要求和工程的具體特點組織承包方人員進行針對性的安全培訓。建設單位還要求施工企業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要有專項的安全技術審核制度,并與工程項目各相關單位共同對項目的建設進行全方位安全把關、統一協調安全管理工作,消除生產中的不安全因素,從專業技術上保證工程項目的順利進行。提高施工技術人員的專業水平,真正做到工程安全技術交底完全,施工作業做到班前班后檢查,嚴格持證上崗,定期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新工人上崗前培訓。
4、嚴把開工關,安全管理建設單位要嚴格審查承包方的開工條件:審查承包方的工程負責人、安全負責人、技術負責人及現場專職安全人員的落實情況;審查特殊工種作業人員的身份證及“上崗證”;審查是否具有并已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術措施以及施工總平面布置圖;審查施工人員是否經過三級安全教育以及必要的安全培訓和安全交底;審查現場安全工器具、防護設施、施工機械的配備情況及施工人員的勞動保護和作業環境等情況。
三、加強施工現場監督力度
建設單位要抓好發包工程在施工過程中的安全管理,杜絕“以包代管”,就必須對發包工程實行動態管理。對承包方的安全管理進行全過程的檢查、督促、指導和服務,并加強安全考核。對違章作業、野蠻施工、管理混亂的承包方進行處罰并提出限期整改,對整改不力的承包方予以警告、停工整頓,直至清退,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損失均由承包方承擔。定期或不定期地組織工程安全監督情況匯報會,并以安全簡報的形式向各承包方領導及被監督的施工隊伍傳遞、交流安全監督情況。“表揚與批評”、“獎勵與處罰”均反映在簡報上。使企業的領導者、管理部門及時了解和掌握安全施工實際狀況,從而進行必要的決策,同時對基層施工人員在施工過程中的不安全行為發出警示性信號,使其在安全施工和安全管理中起到信息交流、反饋、宣傳和教育的作用。
四、控制工程安全技術措施費
在工程招標時,可將工程的安全技術措施及相應的費用作為工程招標的一個內容列入招標文件中,讓投標方在投標文件中明確安全技術措施及其相應的費用。在實際施工時,只有實施了投標書中的承諾并起到了預期的效果,經建設單位確認后才能支付相應的安全措施費。上述方法與直接將“安全措施費”如數撥給承包方相比,既能提高承包方編制和實施安全技術措施的積極性,也能防止承包方在轉包及使用包工隊伍或臨時工時發生“以包代管”的現象,保證“安全措施費”真正用在安全技術措施上。安全管理是全員、全過程、全方位的管理,要加大安監人員巡回檢查力度,發現安全問題及時解決,把可能出現的安全隱患消除在萌芽狀態,真正做到“以防為主”。同時要督促各承包方加強自檢、互檢、專檢力度,使他們相互學習、交流、競賽,共同提高工程建設的安全管理水平。
第11篇 論工程項目施工中的安全管理
1 引言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于2002年11月1日起正式實施。為了配合這部法律的貫徹落實,國務院于2003年11月12日針對建設行業頒布了《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以下簡稱《安全條例》),并于2004年2月1日起正式實施?!栋踩珬l例》出臺后,針對其中的第14、57條(監理的安全職責),在工程管理界引發了廣泛的討論。本文將從以下幾個方面表述筆者的見解。
2 “工程安全”的含義及導致工程安全事故的原因
2.1 “工程安全”的含義
工程安全在世界各國都是一個受到普遍關注的重要問題。廣義的工程安全包含兩個方面的含義:一方面是指工程建筑物本身的安全,即質量是否達到了合同要求、能否在設計規定的年限內安全使用,設計質量和施工質量直接影響到工程本身的安全,二者缺一不可;另一方面則是指在工程施工過程中人員的安全,特別是合同有關各方在現場工作人員的生命安全。《安全條例》中的“安全生產”以及本文中提到的“安全管理”均指后者。
2.2 導致工程安全事故的原因
我國的工程建設規模巨大,但建設管理水平參差不齊,安全生產的管理和職工安全教育滯后,因而當前建設系統的安全形勢非常嚴峻。2003年共發生工程安全事故1292起,死亡1524人。2004年共發生工程安全事故1144起,死亡1324人。導致工程安全事故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幾點。
(1)建設工程的特點導致施工中容易發生安全事故。建設工程規模大、周期長、勞動強度高,施工現場的安全設施是否齊全配套,采用的工藝技術是否合理以及照明、通風情況等都會給安全生產帶來隱患。
(2)參建各方缺少以人為木的安全意識和管理機制。業主作為項目的投資方往往只重視視進度而忽生產視過程的合理性和安全性。大部分承包商缺乏完善的安全管理體系和足夠的安全按理人員,現場職工和農民得不到應有的安全培訓。
(3)工程承包企業的成本因素導致減少安全防護措施。
1)低價投標。各個工程承包企業為了拿到項目,競相壓低報價,有的甚至以低于成本價投標。
2)分包轉包。實行專業分包和勞務分包的工程,由于總承包商和中間承包商層層分包,層層收取管理費,大大壓縮了一線施工隊伍的利潤空間。
3)業主拖欠工程款項。無論政府或私人業主拖欠承包商款項的現象十分普遍。由于以上三種情況的出現,導致承包商不得不拼命壓縮成本,也必然會減少安全生產措施的投入。
(4)合理的建設工期得不到保障。不少政府官員為了自己的業績往往會要求項目提前竣工,很多私人業主為了投資項目盡早竣工,也經常無理要求承包商壓縮工期,迫使承包商日夜趕工。合理的工期得不到保障,建筑工人超負荷工作、疲勞作業,必然導致安全隱患增加。
(5)建筑工人素質不高。建筑工人大多來自農村,他們一方面缺乏安全常識,不懂得在勞動中合理地保護自己:另一方面維權意識很差,一旦出現了安全事故,不懂得用法律武器來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這也導致了承包企業對安全生產的刁<重視。
3 監理工程師的地位和職責
根據我國《合同法》,建設單位(以下稱“業主”)與施工單位(以下稱“承包商”)簽訂的合同屬于承攬合同,即承攬人按照定做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做人給付報酬的合同。由于建設工程合同的標的——工程項目屬于不動產,如房屋、鐵路、公路、橋梁等,這對公共利益和公眾安全的影響很大,且工程項目完成的周期較長,因此我國《合同法》分則部分將建設工程合同單獨列為一章。這類合同除了具備承攬合同的一般特性以外,一個很突出的特點就是定做人(即業主)可以委托第三方(即監理工程師)監督承攬人的工作過程,以確保承攬工作按時保質完成。
業主監理工程師簽訂的合同—委托建設監理合同是委托合同的一種,監理工程師受業主委托對項目實施監督和管理。監理合同的標的是服務,即監理工程師應根據委托為業主提供高水平的、專業化的智力服務。監理工程師對工程的監督不排除政府有關主管部門依照國家有關規定對建設工程進行的監督,監理工程師對工程實施監督的依據是業主的授權,其與業主、承包商都是平等的民事主體。
監理工程師職責的核心是: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建設工程承包合同,代表業主對承包商在施工質量、建設工期和合同款項支付等方面實施監督??陀^、公平地執行監理任務。
4 參照國際慣例監理工程師沒有安全責任
4.1 fidic合同條件的有關規定
國際咨詢工程師聯合會(fidic)在1999年出版了幾本新版合同條件,在“施工合同條件”(新紅皮書)、“工程設備與設計/建造合同條件”(新黃皮書)以及“epc交鑰匙項目合同條件”(銀皮書)中對安全生產管理的職責均有明確的規定。這三本合同條件均在承包商的一般義務中明確規定“承包商應對所有現場作業、所有施工方法和全部工程的完備性、穩定性和安全性承擔責任”(第4.1款)。在“安全程序”中規定,承包商應遵守所有適用的安全規則:照料現場所有人員的安全:除去現場的危險障礙物:提供安全設施等(第4.8款)。
對業主方在安全方面的要求僅限于業主方應負責保證在現場的業主方人員和業主的其他承包商根據“安全程序”和“環境保護”有關條款的要求,采取與要求承包商采取的類似行動(第2.3款)。
fidic“新紅皮書”中“工程師的職責與權力”中規定:“業主應任命工程師,工程師應履行合同中賦予他的職責”,“工程師的任何批準、校核、證明、同意、檢查、檢驗、指示、通知、建議、要求、試驗或類似行動(包括未表示不批準),不應解除合同規定的承包商的任何責任,包括對錯誤、遺漏、誤差和未遵照的責任”(第3.1款)。
80年代,我國參照世行貸款項日工程采購招標文件和fidic合同條件中咨詢工程師的有關規定建立了建設監理制度。90年代中,各部委頒布了一系列工程建設合同范本。這些合同范本中對業主方工程項目管理的理念和監理工程師的地位和職責范圍的規定與fidic合同條件中的咨詢工程師基本上是一致的。
在fidic的合同條件中并沒有規定業主或咨詢工程師有權強制干涉承包商的施工方法、施工組織和安全防范措施,同時也不必為承包商在施工中,包括安全生產中的疏忽和過失承擔任何責任。
4.2 aia合同文件的有關規定
aia(美國建筑師協會)編制的系列合同文件中,a201合同通用條件“建筑師的合同管理”一款中對建筑師的職責有十分明確的界定?!啊傊?,對于工程的施工手段、方案、技術、操作順序或程序、安全防范以及施工計劃,建筑師既無權控制支配,也不必承擔義務。因為按照第3.3款規定,上述責任完全是承包商的職責”(第4.2.2款)?!敖ㄖ煂Τ邪獭⒎职袒蚨叩拇砘蚬蛦T等,既不需控制支配他們的行為,也不必為他們的疏忽和后果承擔責任。”(第4.2.3款)?!敖ㄖ煂Τ邪虉笈募筒牧系膹蛯彶淮韺Τ邪痰氖┕な侄?、方案、技術、操作順序或程序等方面在安全防范上了合法的批準?!?第4.2.7款)。
aia中提到的建筑師既是工程項目的設計者,又是a201合同條件中規定的受業主委托的項目管理負責人,基本相當于我國工程項目中的總監理工程師。
4.3 ice出版的合同條件的有關規定
(1) ice的有關規定。ice(英國土木工程師學會)1999年出版的合同條件(第7版)中規定,“承包商應為現場操作和施工方法的足夠穩定性和安全負完全責任”(第8條(3))“在發出書面警告后,工程師有權要求承包商……,從工程中撤出不符合合同安全條款要求或,堅持任何有損安全或健康行為的分包商”。(第4條(5))“工程師接受承包商的計劃或對承包商建議的施工方法予以同意,不應解除合同規定的承包商的任何義務和責任。”(第14條(9))“工程師有權反對并要求承包商從工程上解雇不遵守合同安全條款規定,或堅持對安全或健康有害行為的任何操作人員?!?第16條)。
(2) nec合同條件。ice于l
995年出版的nec(新工程合同條件)第2版規定:“項目經理或監理工程師對承包商提交的函件的認可并不改變承包商對實施合同工程的責任或對其設計所應承擔的合同責任。”(第14.1款)“承包商的行為應符合工程信息中規定的對健康和安全的要求”(第18條)
4.4 as4000—1997的有關規定
as(澳大利亞標準)4000—1997是澳大利亞標準化委員會批準頒布的工程項目通用合同條件范本。其中第12條規定:“承包商應根據合同要求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護人員和財產的安全……?!逼渌麠l款中沒有提及監理工程師(superintendent)有權干預承包商的安全措施或有義務承擔安全責任。
4.5 學習研究國際慣例對我們的啟迪
在建設工程合同中,發包人的主要義務是按照合同支付工程款、協助承包商完成各項合同中承諾的工作、檢查工程的質量和進度以及完工后接收工程。承包商最基本的義務是應該在合同規定的竣工時間內,將一個質量合格的工程交付給業主。監理工程師最重要的職責是業主方要求他代表業主檢查驗收工程質量、督促承包商的施工進度并且幫助業主控制投資。施工中大量的施工技術、施工措施、臨時工程等,都是承包商為了完成也無權去干預。
美國、英國和澳大利亞都是項目管理水平很高的國家,他們以人為本,非常重視工程建設過程中的安全問題,安全事故率很低。但是這些國家的合同范本中都提到,對于工程的施丁于段、方案、技術、操作順序或程序、安全防范以及施工計劃,都應由承包商全面負責,建筑師/工程師既無權控制支配,也不承擔義務。
fidic“新紅皮書”中涉及hse的l7個條款中沒有一條要求工程師對人身安全有關問題插手干預,當然也不承擔責任。
5 對《建筑法》、《安全生產法》及《安全條例》有關安全生產管理條款的理解與應用
5.1 承包商是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
(1)《建筑法》的相關規定?!督ㄖā芬幎?,“建筑施工企業在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時,應當根據建筑工程的特點指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第38條),“建筑施工企業必須依法加強對建筑安全生產的管理,執行安全生產責任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傷亡和其他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建筑施工企業的法定代表人對本企業的安全生產負責”(第44條),“施工現場安全由建筑施工企業負責?!?第45條)根據《建筑法》對安全生產責任的規定,建筑施工企業要對安全生產全面負責。
(2)《安全生產法》中的相關規定?!栋踩a法》中明確規定:“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第5條)。這里首先要明確的是在建設項目的實施過程中,對于施工現場的安全工作,到底哪一方應該作為《安全生產法》中規定的生產經營單位而全面負責。有人認為,作為項目業主的房地產開發商因為銷售建成的房屋而盈利,屬于生產經營單位,因此應對施工現場的安全工作負責。也有人認為,監理單位向業主提供服務而盈利,屬于生產經營單位,因此也應對施工現場的安全工作負責。這些觀點都是錯誤的。
《安全生產法》規定:“生產經營單位的從業人員有依法獲得安全生產保障的權利,并應當依法履行安全生產方面的義務?!?第6條),“建筑施工企業……應當設置安全生產機構或者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第19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保證從業人員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熟悉布關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第21條),“生產經背單位不得使用國家命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安全生產的工藝、設備?!?第31條)
在施工項目現場,安全生產指的是承包商在完成工程項目的過程中要保證其工作人員的安全。這些施工人員都是受雇于承包商的,是承包商的從業人員,因此應由承包商對他們的安全負責?!栋踩a法》的規定從不同的側面說明了,在建設項目的實施過程中,承包商是工程的生產經驗單位,應該全面地對現場安全承擔責任。
(3)《安全條例》的有關規定。為了進一步明確《建筑法》和《安全生產法》在建設工程領域如何實施,國務院于2003年11月12日針對建設行業頒布了《安全條例》?!栋踩珬l例》規定:“施工單位主要負責人依法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施工單位的項日負責人……對建設工程項目的安全施工負責?!?第21條),“施工單位應當設立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專職安全生產售;理人員負責對安全生產進行現場監督檢查?!?第23條),“施工單位應當為施工現場從事危險作業的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第38條)。
根據《安全條例》的規定,施工單位是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負責,施工單位應當派員負責安全生產的現場監督和檢查工作。這樣規定是合理的,因為只有施工單位才能直接控制現場和施工過程,并具備安全生產特定的經驗和技能,能夠執行有效的安全施工方案。
因此,根據《建筑法》、《安全生產法》、《安全條例》以及國際上權威的合同范本的規定,承包商應當對安全生產全面負責,是安全事故的第一責任人。
5.2 正確理解《安全條例》關于監理安全責任的規定
《安全條例》第14條規定:“工程監理單位應當審查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或者專項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工程監理單位在實施監理過程中,發現存在安全事故隱患的,應當要求施工單位整改:情況嚴重的,應當要求施工單位暫時停止施工,并及時報告業主。施工單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監理單位應當及時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工程監理單位和監理工程師應當按照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實施監理,并對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承擔監理責任。”相應地,第57條規定了當監理單位不履行第l4條規定的職責時所承擔的行政責任。同時《安全條例》第26條還規定了總監理工程師要對達到一定規模且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的專項施工方案簽字。
《安全生產法》和《建筑法》中都沒有規定監理工程師承擔施工中的安全管理職責,國際慣例更是如此。但既然《安全條例》對監理工程師在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中承擔的責任作出了一些規定,我們如何正確理解這些規定并具體應用呢筆者的觀點如下:
(1)“審查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或者專項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關于《安全條例》14條中的這個規定,有兩個問題需要明確:第一,監理工程師對安全技術措施應該審查到什么程度;第二,如果監理工程師審查了安全技術措施,但仍然出現了安全事故,監理工程師是否應當承擔責任。首先,安全管理及安全方案的編制是一個專業性很強的工作,承包商是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他具有多年的施工經驗,完全有能力編制一個安全可行的施工方案。監理工程師只能從宏觀的角度對安全技術措施進行審查,審查的依據是國家的強制性標準。對于一些具體的安全方案和措施,只要在原則上不違背強制性標準,監理工程師不宜干預過多。如果監理工程師認為某些具體方案和措施應該進一步改進,可以向承包商提出建議,但不能強制其接受。承包商有權根據自己企業的特點和技術優勢,并采用價值工程的理念采取自己認為合理的、適用的、經濟的施工方法及安全方案。
其次,我國的監理工程師來自不同的單位,他們的特長既不是施工組織、管理,更不是施工安全管理,而是業主方的鮮明管理。如果由于監理工程師水平和能力有限而非玩忽職守,雖然對施上方案進行了審查,但該方案在實施中仍然引發了安全事故,監理工程師不應對此承擔責任。根據上文中提到的國際慣例的有關內容,工程師的任何批準、校核、證明等,不應解除合同規定的承包商的任何責任?!栋踩珬l例》第57條也規定,監理工程師只有在沒有對方案進行審查的情況下才應受到行政處罰。
現在很多地方制定的“監理實施細則”和“監理操作規程”都從不同程度上曲解了《安全條例》的規定,將監理的責任任意擴大化。只要是監理審核過的方案出了問題,一律對監理企業實行很重的行政處罰。筆者認為,這樣的處罰十分不合理、不公平,既不符合《建筑法》、《安全生產法》以及《安全條例》的相關規定,也不符合國際慣例。如果監理審核過的方案出了問題,就要求監理企業受到很嚴厲的處罰,必然導致監理工程師在審核安全方案時,無限制地要求承包商提高安全系數而無視安全成本,因為成本的增加只與承包商和業主有關,與監理工程師無關,這樣的規定不利于整個工程項目的正常順利實施。
至于《安全條例》第26條要求監理工程師要對達到一定規模且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的專項施工方案簽字。筆者認為真正應簽字負責的是承包商的總工程師,如果要求總監簽字,只能表示他進行了程序性的審查而不能保證該方案不出事故,更不應解除合同規定的承包商的任何責任。
(2)“工程監理單位在實施監理過程中,發現存在安全事故隱患的,應當要求施工單位暫時停止施工,并及時報告業主,施工單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監理單位應當及時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
1)如何理解“發現存在安全事故隱患”。根據《安全條例》第57條的規定,應該理解為監理工程師在實施監理過程中,發現存在安全事故隱患時,應當采取相應的措施;如果發現存在安全事故隱患而沒有采取措施,則應根據?《安全條例》第57條的規定受到行政處罰?!栋踩珬l例》的規定并沒有要求監理工:程師主動排查安全隱患,因為排查隱患是承包商的工作,應該由承包商的專業安全人員宋負責。
現在某些地方只要出了事故,就一律要求監理工程師也承擔責任。有的城市甚至提出了“安全旁站”。實際情況是承包商的安全管理員也不一定“旁站”,要求監理“安全旁站”則是將業主方委托進行施工階段項目管理的監理工程師變成了替承包商安全施工的“旁站”管理員,是十分不妥的。這樣無限擴大監理的安全責任是不符合我國法律法規的規定的。
2)監理工程師不負責排查安全隱患的對比分析。工程項目的建設過程一般都包括兩部分工作:一是土建工程;二是機電設備采購和安裝。這兩部分工作成果共同構成了永久工程。即工程項目產品。
以—個發電站建設為例,土建施工包括電站廠房等,設備采購安裝包括發電機組、高壓輸變電設備等,對這一類機電設備,業主會派監理工程師到制造廠去監督設備的質量、材料、制造工藝等是否合格,特別是隱蔽部位的各項指標是否符合要求。如果供貨商廠內的工人在設備生產過程中發生了傷亡事故,監理工程師對此是不承擔責任的,業主也不會要求監理工程師在檢查機電設備制造質量時,還要去審查廠方的安全管理措施。相似的例子可以有大型船舶的采購,業主往往請一個質檢單位(如我國的“中國船級社”、國際上有名的“勞氏船級社”)的船舶制造過程中檢查質量,而船舶制造過程中的安全生產則全部是由船舶制造廠家負責,“船級社”則完全不管安全生產。
土建工程只是施工承包商負責在施工現場內完成土建產品,承包商完成一部分工程、監理工程師驗收一部分、業主相應地支付工程款。付款后這部分永久工程即屬于業主,這種土建工程采購和機電設備采購是同一性質。既然檢查設備質量的監理單位不負責生產過程中的安全管理,土建工程施工過程也應該是完全一樣的。
3)“工程監理單位和監理工程師應當按照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實施監理,并對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承擔監理責任。”
這一條從法律制訂的角度來說是一個兜底性的條款,即賦予一定的自由裁量權,但這條規定決不能成為擴大監理安全責任的借口。承包商是工程項目的實施者,是雇用工人來完成工程的雇主,是最有能力控制現場的一方,是對安全生產直接負責的責任人。監理工程師對方案的審核以及發現隱患后采取的措施,只能理解為監理工程師所應承擔的社會責任,而非因其工作本身而產生。無論是根據我國的法律、法規還是工程項目實施的國際慣例,都不應要求監理工程師對安全生產不合理地承擔過多的責任。
監理工程師主要應對如下兩種情況導致的安全事故承擔責任:第一,監理工程師在施工過程中未對工程進行認真驗收,從而發生工程質量事故,造成安全事故;第二,監理工程師存在腐敗、受賄行為,與其他項日參與方串通、勾結,導致工程質量事故,并造成安全事故。
5.3 《安全條例》實施中有待解決的問題
《安全條例》要求監理工程師發現安全事故隱患時應要求施工單位整改。但在工程建設過程中,承包商由于業主拖欠工程款、安全意識差等種種原因,常常無視監理工程師的整改命令,這時監理工程師應如何處理
《安全條例》規定了情況嚴重時監理工程師應要求施工單位暫時停工,并及時報告業主。什么情況屬于“情況嚴重”安全無小事,任何安全隱患都可能導致人員傷亡,到底什么級別的隱患可以要求停工并向業主報告呢如果向業主報告了,但業主不同意停工該如何處理呢
《安全條例》最后規定施工單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監理單位應當及時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根據上面的分析和具體的現場實施情況,由于業主和承包商不配合安全管理工作,監理工程師常常發現了隱患卻無力采取任何措施。一座城市每天有許多個項目處在實施的過程中,如果每個項目的監理工程師遇到了這種情況都向主管部門報告,主管部門要有雇用多少職員才能及時處理完這些報告呢此外,是要求主管部門一旦接到報告就要親臨現場還是采取其他什么措施接受監理工程師報告的部門以及這些部門在接到報告后處理安全生產管理的權力和權限也有待進一步明確。
6 對建筑工程安全生產管理的幾點建議
6.1 認真研究國際上對建筑工程安全生產管理的經驗
各國對于建設工程實施中的安全管理都是十分重視的,特別是英美發達國家。我們對于這些國家在建筑工程中的相關法律、法規、合同條款范本、安全管理方法和經驗都應進行深入的研究,認真借鑒他們的經驗,改進我們在這方面的立法和管理工作。
6.2 政府部門應加強對安全生產的監管
各地方應該有專門的建設工程安全職能部門,負責處理監理工程師提交的承包商拒不整改,以至命令停工的報告。對重大的安全隱患應及時檢查,并督促整改。政府官員應該提高安全生產意識,尊重業主與承包商簽訂的施工合同、尊重科學的施工進度計劃,避免以不合理的行政命令干擾施工的正常進行。
6.3 完善對地方政府部門及業主的相關規定和要求
我國的承包商生存在很惡劣的市場環境下,由于缺乏對業主的約束和監管,承包商的工程款得不到及時支付。這是導致安全事故頻發的一個很重要的原因。此外,有些地方政府部門和業主忽視質量和安全而片面追求快省的做法也迫使承包商無法保證足夠的安全生產條件。因此在嚴格規定了承包商的安全生產責任的同時,也應該對行些地方政府部門和業主的種種違法行為進行嚴厲的處罰,這樣才能給堆包向創造—個良好的經營環境。
6.4 安全生產管理費??顚S?/p>
應將“安全生產管理費”單獨列在工程量表中,并要求承包商在報價時列出用于安全生產管理費用的細目。在施工過程中,應由監理工程師檢查這筆費用的使用情況,再批準支付,以保證承包商安全生產管理的專款專用。
6.5 “四控制”的提法是錯誤的
監理工程師是受業主委托按照施工合同進行施工的進度、投資與質量的檢查與管理的,監理直接不組織生產,如何能控制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在本文一開始列舉的我國建筑業安全事故高發的眾多原因中,有哪條是監理有權干預和控制的因此要求監理“控制”安全的提法是錯誤的。
6.6 推行監理職業責任保險
由于《安全條例》中規定了監理在安全生產中所承擔的責任,根據條例的規定,監理工’程師在安全生產中承擔的工作也會進一步納入監理委托合同。因此,應該將監理的安全職責也納入監理職業責任保險范圍。
7 結束語
安全生產是體現人本精神、構建和諧社會的一個重要方面,應該引起有關各方的高度重視?!栋踩a法》、《安全條例》等一系列法律法規的頒布對于明確安全生產責任、提高安全管理水平、降低安全事故起到了十分積極的作用。各級地方政府、相關職能部門以及項目的各個參與方都應該正確理解并貫徹落實這些法律、法規的規定,既不能無視《安全條例》的規定,也不應曲解其內容。只有這樣才能真正提高我國工程項目施工的安全管理水平,減少安全事故給國家和社會帶來的損失。
第12篇 工程機械在施工中的安全技術及其管理措施
隨著我國公路、鐵路、航空等基礎設施建設的迅速發展,各種工程機械在工程施工過程中被廣泛地應用,機械化水平的不斷提高,大大提高了工程施工進度和施工質量。但是工程機械的廣泛使用,機械施工安全事故也不斷發生,給國家和家庭造成巨大的損失。所以研究和分析工程機械施工中多發性傷亡事故的成因,探索預防對策和措施,對減少事故的發生,促進國民建設健康、有序的發展,保證工程施工安全,具有重要的意義。作者通過多年的管理工作實踐,總結出了各類工程機械在施工中的安全技術要求,探索出了預防對策和措施,可以有效避免工程機械在施工中的傷亡事故。
1 工程機械使用特點
①露天作業;②技術結構復雜;③購買施工機械投資額大;④工地流動性大。
2 推土機使用的安全技術
進入工地,首先了解地形,尤其在深溝、基坑或陡坡地區作業時,應有專人指揮,起垂直邊坡的深度一般不超過2m,否則應放出安全邊坡。填溝作業駛近邊坡時,鏟刀不得越出邊緣,后退時應先換檔,然后才可提升鏟刀進行倒車。
推土機在ⅲ~ⅳ類土或多石土壤地帶作業時,應先進行爆破或用松土器翻松。在沼澤地帶作業時,應使用有濕地專用履帶板的推土機。
不得用推土機推石灰、煙灰等粉塵物料和做碾碎石塊的工作,防止粉塵飛散。
如果需要牽引其他機械設備時,應有專人負責指揮,鋼絲繩的連接應牢固可靠,在坡道上或長距離牽引時應采用牽引桿連接。
3 鏟運機使用的安全技術
鏟運機作業時不許上下機械、傳遞物件及在鏟斗內、拖桿或機架上坐、立。鏟運機在上、下坡道時,應低速行駛,不得中途換檔,下坡不得空擋滑行。在坡道上不得進行檢修作業,在陡坡上不許轉彎、倒車或停車。若在坡上熄火,將鏟斗落地,制動牢靠后再啟動。下陡坡時應將鏟斗觸地行駛以便制動。多臺鏟運機聯合作業時,各機之間的前后距離不得小于10m(鏟土時不得小于5m),左右距離不得小于2m。
4 裝載機使用的安全技術
裝載機裝卸作業應在平整場地上進行,不能在傾斜的場地上作業,作業范圍內不得有閑雜人員;作業前必須鳴笛,并將鏟斗升離地面50cm 左右,行駛中可以用高速檔,但不能進行升降及翻轉鏟斗,作業時必須使用低速檔,鏟斗下方嚴禁站人,更不能用鏟斗載人。如果在溝槽邊卸料,裝載機前輪應與溝槽邊緣保持至少2m 的安全距離,并有專人指揮。如果向汽車內卸料時,鏟斗不能從駕駛室頂上越過,更不能碰撞車廂,車廂內不得有人。駕駛裝載機不得疲勞工作,如果作業緊張,駕駛員應輪換工作;作業完成后將裝載機開到安全地區,并將鏟斗平放在地面上,將手柄放在空擋位置,拉好手制動器,關好門窗鎖好門。
5 挖掘機使用的安全技術
進入現場,首先與工地技術員進行技術交底,做到心中有數,尤其在使用挖掘機拆除構筑物時,操作人員應了解構筑物的倒塌方向,在挖掘機駕駛室與被拆除構筑物之間應留有構筑物倒塌的空間。挖掘機駕駛室的外露傳動部分必須安裝防護罩。
取土、卸土時不得有障礙物,在挖掘時任何人不得在鏟斗作業回轉半徑范圍內停留。裝車作業應待運輸車輛停穩后進行,鏟斗應盡量放低,且不得砸撞車輛,車箱內嚴禁有人,司機也應該離開駕駛室,嚴禁鏟斗從汽車駕駛室頂上越過。卸土時鏟斗應盡量放低,且不得撞擊汽車的任何部位。
在崖邊進行挖掘作業時,應隨時注意作業面有沒有松動的大塊石,發現有坍塌危險時應立即處理或將挖掘機撤離至安全地帶。拉鏟作業時,鏟斗不得超載。拉鏟做溝渠、河道等項作業時,應根據溝渠、河道的深度、坡度及土質來確定距坡沿的安全距離,一般不得小于2m。反鏟作業時,必須待大臂停穩后再吃土、收斗,伸頭不得過猛、過大。駕駛司機若要離開操作位置,不論離開時間長短都必須將鏟斗落地并關閉發動機。不得用鏟斗吊運物料。作業結束后,應將挖掘機開到安全地帶,落下鏟斗并制動好回轉機構,操作桿應放在空檔位置。
6 塔式起重機安全技術
起重機的拆裝必須由取得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拆裝資質證書的專業單位進行,按照出廠說明書的有關規定,編制裝拆作業技術方案。
塔機司機及指揮人員需經有關部門培訓合格,持證上崗。信號指揮人員應持有明顯的標志,且不得兼任其他工作。在吊裝過程中,塔式起重機司機和指揮人員都要全神貫注,隨時注意接受指揮信號。塔式起重機在吊運過程中,司機對任何人發出的緊急停止信號都應服從,立即停機,查明情況后再繼續操作。
塔式起重機起吊前應檢查項目:金屬結構和工作機構的外觀情況正常;各安全裝置和各指揮儀表齊全完好;各齒輪箱、液壓油箱的油符合規定;主要部位連接螺栓無松動;鋼絲繩磨損情況及各滑輪穿繞符合規定;供電電纜無破損。
吊裝提升前,指揮、司索和配合人員應撤離,防止吊物墜落傷人。起吊時應起降平穩,避免越級換檔和緊急制動。塔式起重機吊運中不準作業人員隨吊物上升。嚴禁超負荷作業,操作人員不得擅自調整限制、限位裝置。嚴禁起吊重物長時間懸掛在空中,作業中遇突發故障,應采取措施將重物降落到安全地方,并關閉發動機或切斷電源后進行檢修。塔式起重機停用時,吊物必須落地,吊鉤升至臂架下面2.5m 左右距離,并靠近塔身。兩臺或兩臺以上塔式起重機作業時,應有防碰撞措施。
7工程機械的管理
7. 1 設計與制造方面
優秀的設計和制造反映工程機械性能的重要參數,對于工程單位而言,不可能直接參與設計和制造,但是在采購機械設備時,要側重于實力強、信譽度高的廠家。同時,也可以把工程機械在施工中的不足之處反映給設備供應商,間接參與設備設計更新和制造革新。
7. 2 操作人員的技術水平
操作人員不僅要懂得工程機械的結構組成、原理、性能,掌握操作技巧,而且還要有工程機械的故障快速診斷和維修能力。操作人員良好的技術水平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提高工程機械的利用率和完好率,避免因人為因素造成工程機械的損壞,縮短了工程機械的維修時間和維修周期,為企業創造良好的經濟效益。
7. 3 操作人員的道德修養
操作人員的工作態度和工作積極性、責任感對工程機械的使用性能有很大的影響,一個合格的操作人員應該具有高度的責任感和職業榮譽感,能夠擺正自己的位置,熱愛自己的本職工作,服從領導的管理和指派,嚴格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積極參加操作業務方面的培訓,認真執行工程機械安全操作規程,安全生產,并出色完成領導交給的各項任務。因此,要加強對操作人員的素質教育和培訓,提高操作人員的工作積極性和責任感,不斷發現存在的問題和缺點并勇于改正,這樣才能更加有效地提高操作人員的工作積極性和能動性,更好地投入到工作中去,提高工程機械的利用率和完好率,取得良好的經濟效益。
7. 4 設備科的職責
設備科要建立健全的相應的設備管理網絡,明確責任。嚴格設備使用的抽撿、監察制度,及時發現問題,查處違章操作;嚴禁設備帶病作業,嚴格操作人員持證上崗制度;定人定機管理責任制。同時做好富余設備的維修、封存、保養工作,努力尋找新的使用渠道,實現設備資產的保值增值。
8? 結語
綜上所述,本文是通過本人多年所從事的建筑業企業管理實踐而總結出來的經驗,在使用工程機械時我們只要遵循施工規范,嚴格按照安全技術要求操作,就可以有效避免機械施工中安全事故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