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火舞私秘?奶头大屁股小说,永久免费看啪啪网址入口,国产在线精品无码av不卡顿,国产精品毛片在线完整版,国产69精品久久久久久妇女迅雷,色综合久久久无码网中文,日韩新无码精品毛片,强睡邻居人妻中文字幕
      當前位置:1566范文網 > 企業管理 > 企業管理 > 管理措施

      某建筑施工企業職業安全健康管理措施(十二篇)

      發布時間:2024-01-08 18:22:15 查看人數:39

      某建筑施工企業職業安全健康管理措施

      第1篇 某建筑施工企業職業安全健康管理措施

      一、總則

      (一)目的

      本建筑企業職業安全健康措施的編制是為幫助和指導本企業各項目部建立適合本項目特點的職業安全健康管理措施,以便其采用適當的職業安全健康管理模式與方法,持續改進職業安全健康績效,不斷消除、降低和控制職業安全健康危害和風險,確保員工的安全與健康。

      由于建筑企業的施工活動多樣、施工條件多變,因此,建筑企業在使用本指南建立和實施職業安全健康管理措施時,應充分考慮自身的施工活動類型、危害與風險的實際狀況以及下述建筑施工活動中的行業特點,來靈活確定其對實施指南的適用程度,以確保對本建筑企業職業安全健康措施的使用能夠切實有效:

      (1)產品固定,在連續幾個月或幾年的時間里需要在有限的場地集中大量的工人、建筑材料、機械設備等進行施工,多個分包單位同時作業以及交叉作業繁多;

      (2)露天及高處作業多,在一棟建筑物的施工作業中,露天作業約占整個工作量的70%,高處作業約占90%,致使現場易受自然環境因素影響,并易發生高處墜落事故;

      (3)使用大型施工機械和設備較多,容易產生機械傷害;

      (4)手工勞動及繁重體力勞動多,致使作業人員容易疲勞、注意力分散和出現誤操作;

      (5)生產工藝和方法多樣,而且,隨著工程的進展,施工現場的施工狀況及危害和風險也隨著變化;

      (6)施工現場的作業人員主要為承包方,人員素質參差不齊,文化層次較低,安全意識淡薄,容易出現違章作業和冒險蠻干;

      (7)施工流動性大,施工現場變化頻繁。

      (二)適用范圍

      本指南適用于本企業所有的施工項目:

      二、基本要求與主要步驟

      (一)建筑企業和項目職業安全健康管理措施運行模式

      建筑企業和項目實施職業安全健康管理措施核心是為企業建立一個動態循環的管理過程,并以持續改進的思想指導企業系統地實現其既定的目標。因此,建筑企業和項目的職業安全健康管理措施應遵循《導則》與《指導意見》提出的管理措施運行模式,即職業安全健康方針、組織、計劃與實施、評價、改進措施(圖2-1),這一運行模式具有普遍適用性,同時也滿足《審核規范》及其他認證準則的要求。

      (二)建筑企業職業安全健康管理措施基本特點

      作為一個系統化的管理方式,職業安全健康管理措施有著若干通用的特點,如強調最高管理者的承諾與責任、員工參與、危害辨識與風險評價、持續改進和體系評價等。企業和項目在實施自身職業安全健康管理措施時,應注意在這些通用特點的基礎上,結合企業和項目職業安全健康風險與管理的實際,充分體現下述行業職業安全健康管理措施的基本特點。

      1.危害辨識、風險評價和風險控制策劃的動態管理

      由于建筑企業施工現場變化頻繁、流動性大,而且,由于承包項目的不同,其生產工藝和方法也是多樣且規律性差。因此,建筑企業和項目在實施職業安全健康管理措施時,應特別注意根據客觀狀況的變化,及時對危害辨識、風險評價和風險控制過程進行評審,并注意在發生變化前即采取適當的預防性措施。

      2.強化承包方的教育與管理

      建筑企業和項目施工現場的作業人員主要為承包方,而這些人員的文化層次較低,人員素質差,安全意識淡薄。因此,建筑企業和項目在實施職業安全健康管理措施時,應特別注意通過適當的培訓與教育形式來提高承包方人員的職業安全健康意識與知識,并建立相應的程序與規定,確保他們遵守企業的各項安全健康規定與要求,并促進他們積極地參與體系實施和以高度責任感完成其相應的職責。

      3.加強與各相關方的信息交流

      建筑企業和項目在施工過程中往往涉及多個相關方,如承包方、業主、監理方和供貨方等。因此,為了確保職業安全健康管理措施的有效實施與不斷改進,必須依據相應的程序與規定,通過各種形式加強與各相關方的信息交流,如與各承包方的技術交底與協調、及時收集并滿足業主與監理方的各項要求等。

      4.強化施工組織設計等設計活動的管理

      建筑企業和項目施工現場變化頻繁、流動性大,但每一承包項目的施工都必須嚴格遵照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以及單項安全技術措施方案等執行。因此,必須通過體系的實施建立和完善對上述設計活動的管理,確保每一設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都要根據工程的特點、施工方法、勞動組織和作業環境等提出有針對性的具體要求,從而促進建筑施工的本質安全。

      5.強化生活區安全健康管理

      由于建筑企業和項目施工活動的流動性,在每一承包項目的施工活動中都要涉及現場臨建設施及施工人員住宿與餐飲的管理問題,這一問題也是以往建筑施工隊伍出現安全與中毒等事故的關鍵環節。因此,建筑企業和項目在實施職業安全健康管理措施時,必須對此建立與保持相應的程序和規定,以控制現場臨建設施及施工人員住宿與餐飲管理中的風險,杜絕由此造成各類事故的發生。

      6.融合

      建筑企業和項目應將職業安全健康管理措施作為其全面管理的一個組成部分,它的建立與運行應融合于整個企業的價值取向,包括體系內各要素、程序和功能與其他管理措施的融合。

      (三)體系建立與實施的主要步驟

      建筑企業和項目可參考如下步驟來實施職業安全健康管理措施的推進計劃:

      1.學習與培訓

      在企業和項目實施職業安全健康管理措施,需要企業和項目所有人員的參與和支持。實施職業安全健康管理措施既是實現系統化、規范化的職業安全健康管理的過程,也是企業和項目所有員工建立“以人為本”的理念、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方針的過程。因此,體系的實施需要通過不同形式的學習和培訓,使所有員工能夠接受職業安全健康管理措施的管理思想,理解實施職業安全健康管理措施對企業和個人的重要意義。

      管理層培訓主要是針對職業安全健康管理措施的基本要求、主要內容和特點,以及建立與實施職業安全健康管理措施的重要意義與作用。培訓的目的是統一思想,在推進體系工作中給予有力的支持和配合。

      內審員培訓是建立和實施職業安全健康管理措施的關鍵。應該根據專業的需要,通過培訓確保他們具備開展初始評審、編寫體系文件和進行審核等工作的能力。

      全體員工培訓的目的是使他們了解職業安全健康管理措施,并在今后工作中能夠積極主動地參與職業安全健康管理措施的各項實踐。

      2.初始評審

      初始評審的目的是為職業安全健康管理措施實施提供基礎,為職業安全健康管理措施的持續改進建立績效基準。

      初始評審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收集相關的職業安全健康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對其適用性及需遵守的內容進行確認,并對遵守情況進行調查和評價;

      (2)對現有的或計劃的建筑施工相關活動進行危害辨識和風險評價;

      (3)確定現有措施或計劃采取的措施是否能夠消除危害或控制風險;

      (4)對所有現行職業安全健康管理的規定、過程和程序等進行檢查,并評價其對管理措施要求的有效性和適用性;

      (5)分析以往建筑安全事故情況以及員工健康監護數據等相關資料,包括人員傷亡、職業病、財產損失的統計、防護記錄和趨勢分析;

      (6)對現行組織機構、資源配備和職責分工等進行評價。

      初始評審的結果應形成文件,并作為建立職業安全健康管理措施的基礎。為實現職業安全健康管理措施績效的持續改進,建筑企業和項目應參照本措施實施章節中初始評審的要求定期進行復評。

      3.體系策劃

      根據初始評審的結果和本企業和項目的資源,進行職業安全健康管理措施的策劃。策劃工作主要包括:

      (1)確立職業安全健康方針;

      (2)制定職業安全健康體系目標及其管理方案;

      (3)結合職業安全健康管理措施要求進行職能分配和機構職責分工;

      (4)確定職業安全健康管理措施文件結構和各層次文件清單;

      (5)為實施職業安全健康管理措施準備必要的資源。

      (6)文件編寫:按照職業安全健康管理措施的要求,以適用于建筑企業和項目的自身管理形式對其職業安全健康方針和目標、職業安全健康管理的關鍵崗位與職責、主要的職業安全健康風險及其預防和控制措施以及職業安全健康管理措施框架內的管理方案、程序、作業指導書和其他內部文件等予以文件化的規定,以確保所建立的職業安全健康管理措施在任何情況下(包括各級人員發生變動時)均能得到充分理解和有效運行。

      (7)體系試運行 :各個部門和所有人員都按照職業安全健康管理措施的要求開展相應的安全健康管理和建筑施工活動,對職業安全健康管理措施進行試運行,以檢驗體系策劃與文件化規定的充分性、有效性和適宜性。

      (8)評審完善: 通過職業安全健康管理措施的試運行,特別是依據績效監測和測量、審核以及管理評審的結果,檢查與確認職業安全健康管理措施各要素是否按照計劃安排有效運行,是否達到了預期的目標,并采取相應的改進措施,使所建立的職業安全健康管理措施得到進一步的完善。

      三、職業安全健康管理措施的實施

      (一)方針與承諾

      1.目的

      建筑企業和項目應在征詢員工及其代表的意見的基礎上,制定出書面的職業安全健康方針,以規定其體系運行中職業安全健康工作的方向和原則,確定職業安全健康責任及績效總目標,表明實現有效職業安全健康管理的正式承諾,并為下一步體系目標的策劃提供指導性框架。

      2.實施要求與提示

      (1)建筑企業和項目在制定、實施與評審職業安全健康方針時應充分考慮下列因素,以確保方針實施與實現的可能性和必要性,并確保職業安全健康管理措施與企業的其他管理措施協調一致:

      1)企業和項目自身的整體經營方針和目標;

      2)所適用職業安全健康法律法規與其他要求的規定;

      3)企業和項目規模及其自身風險的特點;

      4)企業過去和現在的職業安全健康績效;

      5)員工及其代表和其他外部相關方的意見和建議。

      (2)為確保所建立與實施的職業安全健康管理措施能夠達到控制職業安全健康風險和持續改進職業安全健康績效的目的,建筑企業和項目所制定的職業安全健康方針應包括以下內容:

      1)承諾遵守自身所適用且現行有效的職業安全健康法律、法規,包括建筑企業所屬管理機構的職業安全健康管理規定和建筑企業和項目與其他用人單位簽署的集體協議或其他要求;

      2)承諾持續改進職業安全健康績效和事故預防、保護員工安全健康。

      (3)建筑企業和項目對于職業安全健康方針的管理應滿足下列要求:

      1)職業安全健康方針應簡明、易于理解且注明頒布日期,并經最高管理者簽字生效;

      2)傳達到作業場所的全體員工并確保其理解,以鼓勵和促進他們積極參與職業安全健康管理措施所有要素的活動;

      3)應通過管理評審對職業安全健康方針的適宜性進行評審,以確保方針能夠適應建筑企業的內部變化以及法律、法規的不斷完善和社會期望值的增加等外部變化所帶來的影響;

      4) 應確保相關方在需要時能夠方便地獲得職業安全健康方針。

      (4)本要素的實施可參考《審核規范》的4.2 條款。

      (二)組織

      該過程的目的是要求建筑企業和項目確立和完善為職業安全健康管理措施正確、有效的實施與運行所必需的組織保障基礎。體系的組織包括機構與職責、培訓及意識和能力、協商與交流、文件化、文件與資料控制以及記錄和記錄管理。

      1.機構與職責

      (1)目的

      建筑企業和項目的最高管理者應對保護企業員工的安全與健康負全面責任,并應在企業內設立各級職業安全健康管理的領導崗位,針對那些對其施工活動、設施(設備)和管理過程的職業安全健康風險有一定影響的從事管理、執行和監督的各級管理人員,規定其作用、職責和權限,以確保職業安全健康管理措施的有效建立、實施與運行并實現職業安全健康目標。

      (2)實施要求與提示

      1)建筑企業和項目應至少明確規定下列人員的職業安全健康管理作用、職責和權限:

      (a)安全健康管理、生產管理、工程技術、物資管理、設備管理、運輸、教育培訓、安全保衛等職能部門及其各級管理、執行和監督人員;

      (b)各專業工程處(公司)、項目部及其各級管理、執行和監督人員;

      (c)具有特定職業安全健康資格的員工或其他職業安全健康專業人員(如項目安全員);

      (d)確定進行危害辨識、風險評價及其控制的人員;

      (e)員工職業安全健康代表。

      2)建筑企業和項目所確定的職業安全健康機構與職責應:

      (a)采用與建筑企業和項目相適應的形式(如職業安全健康管理措施手冊、工作程序和任務描述、安全生產責任制等作業指導書、培訓材料)將其文件化并傳達到所有相關人員及其他相關方,以確保使他們了解自身的職責與權限以及不同職責的范圍、接口關系和付諸實施的途徑;

      (b)根據企業適用法律、法規及其他有關要求的規定,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建立、健全安全生產和職業病防治責任制;

      (c)能夠促進企業和項目所有成員(包括員工及其代表)之間的合作與交流。

      3)建筑企業和項目的最高管理者應對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負有下列職責:

      (a)建立、健全本單位安全生產與職業病防治責任制;

      (b)組織制定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c)督促、檢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事故隱患;

      (d)組織制定并實施本單位的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e)及時、如實報告事故。

      4)建筑企業和項目應在最高管理層任命一名或幾名人員作為職業安全健康管理措施的管理者代表,賦予其充分的權限,并確保其在職業安全健康職責不與其承擔的其他職責沖突的條件下完成下列工作:

      (a)建立、實施、保持和評審職業安全健康管理措施;

      (b)定期向最高管理層報告職業安全健康管理措施的績效;

      (c)推動企業全體員工參加職業安全健康管理活動。

      5)建筑企業和項目應為實施、控制和改進職業安全健康管理措施提供必要的資源,確保上述各級負責職業安全健康事務的人員(包括安全健康委員會)能夠順利地開展工作。

      上述必要的資源包括人力、專項技能、技術和財力資源。對于已建立職業安全健康管理措施的建筑企業和項目,在某種程度上,可以通過將職業安全健康目標的預期效果與實際結果比較來評價資源的充分性。當企業和項目內具備必要知識與技能的人力不足以確保體系有效實施與運行時,建筑企業和項目還應考慮靈活使用外部的專家等。

      6)對于設有安全健康委員會的建筑企業和項目,企業和項目應做出有效的安排(如建立與保持安委會的協商計劃),以保證員工及其代表能全面參與委員會的各項工作。

      7)本要素的實施可參考《審核規范》的4.4.1 條款。

      2.職業安全健康培訓

      (1)目的

      建筑企業和項目為了有效地開展體系的策劃、實施、檢查與改進工作,必須基于相應的培訓來確保所有相關人員均具備必要的職業安全健康知識,熟悉有關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正確使用和維護安全和職業病防護設備和個體防護用品,具備本崗位的安全健康操作技能,及時發現和報告事故隱患或者其他安全健康危險危害因素。

      (2)實施要求與提示

      1)建筑企業和項目應建立并保持培訓的程序,以便規范、持續地開展培訓工作。培訓程序應重點闡述下述關鍵過程的內容與方法:

      (a)以職業安全健康危害和風險、法律法規要求、控制措施計劃與規程等為基礎開展培訓需求評估,明確企業和項目內部各相關崗位(包括管理崗位和操作崗位)所需的職業安全健康意識和能力要求,系統分析并確定員工現有水平與其崗位所需職業安全健康意識和能力之間的差距;

      (b)制定滿足培訓需求要求的各項培訓計劃,包括培訓方法與目標;

      (c)各級管理者對職業安全健康培訓的積極參與和支持;

      (d)及時、系統地開展必要的培訓;

      (e)通過培訓后考試、現場觀察工人操作、監測培訓產生的長期效果(如事故事件的減少)等客觀地對培訓效果進行評價,以確保每個員工已獲得并保持所要求的知識和能力;

      (f)保持培訓和個人能力的適當記錄。

      2)建筑企業和項目可針對以下方面,建立并保持培訓計劃:

      (a)提高員工職業安全健康意識的培訓;

      (b)員工上崗、換崗、復崗前的知識和技能培訓,在崗繼續教育培訓;

      (c)在工作開始前就局部的職業安全健康工作安排、危害、風險所采取的預防措施和所遵循的程序進行培訓;

      (d)對進行危害辨識、風險評價和風險控制的人員的培訓;

      (e)在職業安全健康管理措施中起特定作用員工(包括職業安全健康員工代表)所需專門的內部或外部培訓;

      (f)對最高管理層及項目管理者的培訓,以保證職業安全健康管理措施在各級管理者的領導和支持下得以有效運行;

      (g)職業安全健康管理與檢查人員(包括項目部安全員)的內、外部培訓;

      (h)架子工、起重工、電工、電焊工、氣焊工等特種作業人員的外部培訓;

      (i)供貨方人員、承包方人員、臨時工和訪問者的培訓,以確保他們了解其所涉及到的運行活動中的危害和風險,并按照建筑企業和項目的職業安全健康程序的要求安全地從事相應的作業動。

      3)建筑企業和項目的職業安全健康培訓可針對以下主題或范圍:

      (a)作業場所的危害與風險;

      (b)作業場所的危害因素對安全健康的影響;

      (c)降低或控制風險的措施;

      (d)作業場所的防護設施;

      (e)作業場所的控制設備;

      (f)危險與有害作業的操作規程;

      (g)應急響應;

      (h)糾正與預防措施;

      (i)信息交流方式;

      (j)職業安全健康管理方案;

      (k)企業和項目職業安全健康工作的安排以及各類人員個人在其中的作用和職責,包括應急準備與響應要求方面的作用與職責;

      (l)相關職業安全健康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

      4)建筑企業和項目應對培訓計劃的實施情況進行定期評審,評審時應有職業安全健康委員會的參與,如可行,應對培訓方案進行修改以保證它的針對性與有效性。

      5)建筑企業和項目的職業安全健康培訓應以適合于企業和項目規模及活動特點的形式開展,并由專業人員來完成,可行時形成文件。培訓應是免費的,如可能,培訓應盡可能在工作時間內進行。

      6)本要素的實施可參考《審核規范》的4.4.2 條款。

      3.協商與交流

      (1)目的

      建筑企業和項目應通過建立有效的協商與交流機制,確保員工及其代表在職業安全健康方面的權利,并鼓勵他們參與職業安全健康活動,促進各職能部門之間的職業安全健康信息交流和及時接收處理相關方關于職業安全健康方面的意見和建議,為實現建筑企業和項目職業安全健康方針和目標提供支持。

      (2)實施要求與提示

      1)建筑企業和項目應建立并保持程序,并作出文件化的安排,促進其就有關職業安全健康信息與員工和其他相關方(如分承包方人員、供貨方、訪問者)進行協商和交流。

      2)建筑企業和項目的信息交流程序應保證所有信息相關方均能接受并傳送必要的信息,交流的范圍應包括:

      (a)接收、處理外部職業安全健康信息,包括政府主管機構、上級單位、業主、承包方、供貨方等的要求與建議;

      (b)交流各職能部門間產生的職業安全健康信息,包括項目部與公司之間的及時便捷的溝通;

      (c)收集、處理和反饋員工及其代表所關心的職業安全健康問題。

      3)建筑企業和項目所需交流的信息類型應至少包括:

      (a)技術交底;

      (b)事故調查報告;

      (c)糾正與預防措施;

      (d)審核發現;

      (e)msds 信息;

      (f)危險警告。

      4)建筑企業和項目的信息交流渠道,可采用張貼與通知、短訊與電子郵件、公告牌、年度報告以及簡短匯報、培訓、新員工入場安全技術教育等任何適用的書面或口頭交流的形式。

      5)建筑企業和項目應在企業和項目內建立有效的協商機制(如成立安全健康委員會、工會或其他類似機構;選舉或指定員工職業安全健康代表及員工代表;選擇員工加入職業安全健康實施隊伍等)與協商計劃,確保企業和項目能有效地接收到所有員工的信息,并安排員工參與以下活動過程:

      (a)方針和目標的制定及評審、風險管理和控制的決策(包括參與與其作業活動有關的危害辨識、風險評價和風險控制決策);

      (b)職業安全健康管理方案與實施程序的制定與評審;

      (c)事故、事件的調查及現場職業安全健康檢查等;

      (d)對影響作業場所及生產過程中的職業安全健康的有關變更(如引入新的設備、原材料、化學品、技術、過程、程序或工作模式或對它們進行改進,不同地區施工氣候及生活條件所帶來的影響)而進行的協商。

      6)建筑企業和項目應確保員工在職業安全健康事務上享有的權利得到充分保證,并應通過適當途徑讓員工了解誰是員工職業安全健康事務方面的代表和誰是管理者代表。

      7)建筑企業和項目的員工代表的選擇應尊重員工的意見,可與建筑企業和項目工會會員或者職代會代表的選舉結合起來,使其能夠充分代表員工的意見,并具備參與職業安全健康事務的能力。

      8)本要素的實施可參考《審核規范》的4.4.3 條款。

      4.文件化

      (1)目的

      保持最新、充分并適合于建筑企業和項目實際特點的職業安全健康管理措施文件,確保建立的職業安全健康管理措施在任何情況下(包括各級人員發生變動時)均能得到充分理解和有效運行。

      (2)實施要求與提示

      1)建筑企業和項目應以適合于自身管理的形式(如書面或電子形式)建立與保持職業安全健康管理措施文件,文件應包括下列內容:

      (a)職業安全健康方針和目標;

      (b)職業安全健康管理的關鍵崗位與職責;

      (c)主要的職業安全健康風險及其預防和控制措施;

      (d)職業安全健康管理措施框架內的管理方案、程序、作業指導書和其他內部文件。

      2)建筑企業和項目在制定體系文件時,應對原有現行有效的職業安全健康管理文件予以全面的清理,并對職業安全健康管理措施所需的文件和信息予以評審,以確保其體系文件的編制工作更為便捷、適用和有效。同時,還應考慮以下方面:

      (a)文件和信息使用者的職責和權限。在制定文件時應考慮可能因為安全性的需要而規定的使用權限,尤其是對于電子形式的文件以及修改權限加以控制;

      (b)擬采用文件的物理特性及其使用的環境。因為這可能要求對文件形式進行考慮,對信息系統電子設備的使用也應給予類似的考慮。

      3)本要素的實施可參考《審核規范》的4.4.4 條款。

      5.文件和資料控制

      (1)目的

      對建筑企業和項目的職業安全健康管理措施運行和職業安全健康活動績效至關重要的所有文件和資料予以識別和控制。

      (2)實施要求與提示

      建筑企業和項目應制定書面程序,以便對職業安全健康文件的識別、批準、發布和撤消以及職業安全健康有關資料進行控制,確保其滿足下列要求:

      (a)明確體系運行中哪些是重要崗位以及這些崗位所需的文件,確保這些崗位得到現行有效版本的文件;

      (b)無論在正常還是異常情況(包括緊急情況),文件和資料都應便于使用和獲取。例如,在緊急情況下,應確保工藝操作人員及其他有關人員能及時獲得最新的工程圖、危險物質數據卡、程序和作業指導書等;

      (c)職業安全健康管理措施文件應書寫工整,便于使用者理解,并應定期評審,必要時予以修改;

      (d)傳達到企業和項目內所有相關人員或受其影響的人員;

      (e)建立現行有效并需控制的文件與資料發放清單,并采取有效措施及時將失效文件和資料從所有發放和使用場所撤回或防止誤用;

      (f)根據法律、法規的要求和(或)保存知識的目的,對留存的檔案性文件和資料應予以適當標識。

      本要素的實施可參考《審核規范》的4.4.5 條款。

      6.記錄和記錄管理

      (1)目的

      建筑企業和項目應記錄并保存職業安全健康管理措施和有關要求的運行信息,以證實職業安全健康管理措施實施的有效性與符合性。

      (2)實施要求與提示

      1)建筑企業和項目應建立和保持程序,用來標識、保存和處置下列職業安全健康記錄:

      (a)培訓記錄;

      (b)職業安全健康檢查記錄;

      (c)職業安全健康管理措施審核報告;

      (d)協商和信息交流產生的記錄;

      (e)事故(包括事件)報告;

      (f)事故(包括事件)跟蹤報告;

      (g)不符合事項報告及整改資料;

      (h)職業安全健康會議紀要;

      (i)健康監護檔案;

      (j)個體防護用品發放和維護記錄;

      (k)應急響應演練報告;

      (l)管理評審報告;

      (m)所辨識與評價危害和風險及其控制措施清單;

      (n)有關國家職業安全健康法律法規以及其他要求方面的記錄。

      2)建筑企業和項目的職業安全健康記錄應填寫完整、字跡清楚、標識明確,并確定記錄的保存期,將其存放在安全地點,便于查閱,避免損壞。重要的職業安全健康記錄應以適當方式或按法規要求妥善保護,以防火災和損壞。

      3)建筑企業和項目應注意明確哪些記錄是必要的,以避免因繁瑣的記錄給執行層帶來的不便而耗費大量時間影響有效的安全健康管理工作的開展。

      4)本要素的實施可參考《審核規范》的4.5.3 條款。

      (三)計劃與實施

      計劃與實施目的是要求建筑企業和項目依據自身的職業安全健康危害與風險情況,針對職業安全健康方針的要求作出明確具體的規劃,并建立和保持必要的程序或計劃,以持續、有效地實施與運行職業安全健康管理規劃。計劃與實施包括初始評審、目標、管理方案、運行控制和應急預案與響應。

      1.初始評審

      (1)目的

      初始評審是指對建筑企業和項目現有職業安全健康管理措施及其相關管理方案進行評價,目的是依據職業安全健康方針總體目標和承諾的要求,為建立和完善職業安全健康管理措施中的各項決策(重點是目標和管理方案)提供依據,并為持續改進企業和項目的職業安全健康管理措施提供一個能夠測量的基準。

      對于尚未建立或欲重新建立職業安全健康管理措施的建筑企業和項目,或該企業和項目屬于新建組織時,初始評審過程可作為其建立職業安全健康管理措施的基礎。

      初始評審過程主要包括危害辨識、風險評價和風險控制的策劃以及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兩項工作。建筑企業和項目的初始評審工作應組織相關專業人員來完成,如組織各職能管理部門的相關人員、各項目部的安全員等,以確保初始評審的工作質量。如可行,此項工作還應以適當的形式(如安全健康委員會)與企業和項目的員工及其代表進行協商交流。建筑企業和項目應將初始評審的結果形成文件。

      初始評審的實施可參考《審核規范》的4.3.1 和4.3.2 條款。

      (2)危害辨識、風險評價和風險控制策劃的實施要求與提示

      1)建筑企業和項目應通過定期或及時地開展危害辨識、風險評價和風險控制策劃工作,來識別、預測和評價建筑企業和項目現有或預期的作業環境和作業組織中存在哪些危害/風險,并確定消除、降低或控制此類危害/風險所應采取的措施。

      2)為確保危害辨識、風險評價和風險控制策劃工作的科學性與規范性,并為在建立和保持職業安全健康管理措施中的各項決策提供有效的基礎,建筑企業和項目應首先結合自身的實際情況建立并保持一套程序,程序重點提供和描述下列關鍵過程的范圍、方法、程度與要求:

      (a)如何劃分作業活動;

      (b)如何辨識各類作業活動中的危害;

      (c)如何評價現有控制措施條件下的風險;

      (d)如何確定風險的可承受性;

      (e)如何策劃消除或降低各類危害與風險所需的控制措施;

      (f)如何評審控制措施的有效性。

      建筑企業和項目開展危害辨識、風險評價和風險控制策劃的方法,可參照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發布的《職業安全健康管理措施審核規范—實施指南》(安監技裝字[2002]24 號)附錄1并結合自身的具體情況予以實施。

      3)針對上述程序的要求,建筑企業和項目應在具體實施危害辨識、風險評價和風險控制策劃之前做好下列前期準備工作:

      (a)擬使用的危害辨識、風險評價和風險控制的時限、范圍和方法;

      (b)所適用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的具體內容要求(該項要求的信息通過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要素的活動予以提供);

      (c)負責實施危害辨識、風險評價和風險控制過程的人員的作用和權限;

      (d)確定參與危害辨識、風險評價人員的能力要求和培訓需求,并針對各級相關實施人員按計劃進行培訓,確保他們具備有效開展辨識與評價工作的能力;

      (e)應與員工及其代表以及安全健康委員會進行協商并請他們參與此項工作,包括評審和改進活動。

      4)建筑企業和項目在開展危害辨識、風險評價和風險控制的策劃時應注意確保其滿足下列充分性的要求:

      (a)在任何情況下,不僅需要考慮常規的活動(如施工準備活動、土石方工程施工、地基與基礎工程施工、主體工程施工、電器及給排水等的安裝以及裝飾裝修活動等),還應考慮非常規的活動(如特殊季節的施工及臨時性作業等);

      (b)除考慮自身員工的活動所帶來的危害和風險外,還應考慮承包方、供貨方包括訪問者等相關方的活動,以及使用外部提供的服務所帶來的危害和風險;

      (c)考慮作業場所內所有的物料、裝置和設備造成的職業安全健康危害,包括過期老化以及租賃和庫存的物料、裝置和設備。為便于建筑企業和項目參照本實施指南開展危害辨識活動,本實施指南的附錄給出了普通建筑企業和項目在工民建施工活動中部分常見的作業活動分類及其所存在的主要危害和可能導致的事故,但建筑企業和項目在實施具體的危害辨識時,應注意在此指導基礎上必須結合自身的實際情況予以補充和完善。對于所辨識各類危害所導致事故的風險及其控制措施,由于各建筑企業和項目自身的管理與技術裝備水平等存在較大的差異,需要各企業和項目根據自身的實際情況并結合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進行評價和策劃。

      5)危害辨識、風險評價和風險控制策劃活動,是確保所建立職業安全健康管理措施實現 “預防為主”與“持續改進”的關鍵,是體系眾多要素決策的基礎。因此,在充分考慮建筑企業和項目資質范圍及其承接工程的規模和性質、作業場所的狀況、風險的復雜性等因素的基礎上,建筑企業和項目的危害辨識、風險評價和風險控制策劃的實施過程還應遵循下列基本原則,以確保該項活動的合理性與有效性:

      (a)在進行危害辨識、風險評價和風險控制的策劃時,要確保滿足實際需要和適用的職業安全健康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

      (b)危害辨識、風險評價和風險控制的策劃過程應作為一項主動的而不是被動的措施執行,即應在承接新的工程活動和引入新的建筑作業程序,或對原有建筑作業程序進行修改之前進行。在這些活動或程序改變之前,應對已識別出的風險策劃必要的降低和控制措施;

      (c)應對所評價的風險進行合理的分級,確定不同風險的可承受性,以便在制定目標特別是制定管理方案時予以側重和考慮;

      (d)即使對建筑作業活動中的某項特定危險任務已有書面控制程序,也應對該項任務進行危害辨識、風險評價和風險控制。

      6)建筑企業和項目針對所辨識和評價的建筑作業活動中各類影響員工安全和健康的危害和風險,在考慮能夠為確定具體的設備管理方法、培訓需求、運行(作業)標準以及監測體系運行績效測量標準提供適宜信息的同時,應按如下優先順序策劃出預防和控制的措施,以便為制定管理方案提供基本依據:

      (a)消除危害;

      (b)通過工程技術措施(如安全裝置和安全防護措施等)或組織管理措施(如改善作業方法、作業程序等)從源頭來控制危害;

      (c)制定安全作業制度,包括制定管理性的控制措施來降低危害的影響;

      (d)綜合上述方法仍然不能完全控制危害或降低風險時,應按國家規定提供相應的個體防護用品或設施,并確保這些個體防護用品或設施得到正確的使用和維護。

      7)由于建筑企業和項目施工現場變化頻繁、流動性大,而且生產工藝和方法多樣、規律性差, 因此,建筑企業和項目應按預定的或由管理者確定的時間或周期對危害辨識、風險評價和風險控制過程進行評審。同時,當企業和項目的客觀狀況發生變化,使得對現有辨識與評價的有效性產生疑義時,也應及時進行評審,并注意在發生變化前即采取適當的預防性措施,并確保在各項變更實施之前,通知所有相關人員并對其進行相應的培訓。這種變化可能包括:

      (a)承接新的工程或采用新用工制度、新工藝、新操作程序、新組織機構或新采購合同等企業和項目內部發生的變化;

      (b)國家法律和法規的修訂、機構的兼并和重組、職責的調整、職業安全健康知識和技術的新發展等外部因素引起的企業和項目的變化。

      (3)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4.3.2)實施要求與提示

      1)為了實現職業安全健康方針中遵守相關適用法律法規等承諾,建筑企業和項目應認識和了解影響其活動的相關適用的法律、法規和其他職業安全健康要求,并將這些信息傳達給有關人員,同時,確定為滿足這些適用法律法規等所必須采取的事項。

      2)建筑企業和項目為了確保全面、規范地認識和了解影響其活動的相關適用的法律、法規和其他職業安全健康要求,應將識別和獲取適用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的工作形成一套程序。此程序應說明企業和項目應由哪些部門(如各相關職能管理部門及各項目部)、如何(主要指渠道與方式,如通過各級政府、行業協會或團體、上級主管機構、商業數據庫和職業安全健康服務機構等)及時全面地獲取這類信息、如何準確地識別這些法律法規等對企業和項目的適用性及其適用的內容要求和相應適用的部門、如何確定滿足這些適用法律法規等內容要求所必須的具體措施、如何將上述適用內容和具體措施等有關信息及時傳達到相關部門等。

      3)由于建筑企業和項目的地區流動性大,國家及建筑行業有關職業安全健康的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不斷修訂與完善,因此,建筑企業和項目應在建立和保持與其活動有關的所有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及其必須措施的基礎上,還應及時跟蹤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的變化,保持此類信息為最新,并為評審和修訂目標與管理方案提供依據。

      2.目標

      (1)目的

      建筑企業和項目應設立職業安全健康工作目標,以確保實現職業安全健康方針中的各項承諾,并為評價職業安全健康績效提供依據。

      (2)實施要求與提示

      1)職業安全健康目標是職業安全健康方針的具體化和階段性體現,因此,建筑企業和項目在制定目標時,應以方針要求為框架,并應充分考慮下列因素以確保所制定的目標合理、可行:

      (a)以危害辨識和風險評價的結果為基礎,確保其對實現職業安全健康方針要求的針對性和持續漸進性;

      (b)以獲取的適用法律、法規及上級主管機構和其他有關相關方(如業主或甲方)的要求為基礎,確保方針中守法承諾的實現;

      (c)考慮自身技術與財務能力以及整體經營上有關職業安全健康的要求,確保目標的可行性與實用性;

      (d)考慮以往職業安全健康目標、管理方案的實施與實現情況,以及以往事故、事件、不符合的發生情況,確保目標符合持續改進的要求。

      2)建筑企業和項目除了制定整個公司的職業安全健康目標外,還應盡可能以此為基礎,對與其相關的職能管理部門(如安全生產、工程技術、物資、設備、運輸、培訓教育、消防保衛等職能部門)、各專業工程處(公司)以及各施工項目單位制定職業安全健康目標。

      3)建筑企業和項目在制定職業安全健康目標時,應通過適當的形式(如安全健康委員會)征求員工及其代表的意見;

      4)為了確保能夠對所制定目標的實現程度進行客觀的評價,目標應盡可能予以量化(如為每個職業安全健康目標確定適當的指示參數,這些指示參數應有利于監測職業安全健康目標的實現情況); 以下是一些可供參考的實際的職業安全健康目標類型,建筑企業和項目在建立職業安全健康管理措施時,應結合上述目標的要求,在原有目標的基礎上(如杜絕死亡與重傷事故、重大機械設備事故、重大火災事故及重大責任交通事故等)予以科學的完善,以確保所制定的目標合理、實用、有效并便于測量與評價,且在必要時能夠予以改進。

      (a)風險水平的降低,如完善“臨邊洞口”防護,實現防護設施設置達標;

      (b)向職業安全健康管理措施引入附加的功能,如半年內建立全員參與的機制、×月開始引入外來施工隊伍附加協議制;

      (c)為改善現有狀況所采取的措施或保持應用這些措施,如×月底前更換全部破損配電箱和漏電保護器、施工機械設備安全裝置完好率100%、特種作業人員持證率100%;

      (d)消除或降低特定意外事件的頻次,如輕傷事故控制在׉以下。

      5)建筑企業和項目應將目標形成文件,并傳達到企業和項目內所有相關職能和層次的人員,并通過管理評審對目標進行定期評審,以便在可行或必要時將目標予以更新;

      6)本要素的實施可參考《審核規范》的4.3.3 條款。

      3.職業安全健康管理方案

      (1)目的

      建筑企業和項目應制定和實施職業安全健康管理方案(計劃),以確保職業安全健康目標的實現。

      (2)實施要求與提示

      1)建筑企業和項目在制定職業安全健康管理方案時,應針對職業安全健康方針與目標的要求,在依據危害辨識、風險評價和風險控制策劃以及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獲取結果的基礎上,還應充分考慮以往職業安全健康管理方案的實施與運行情況、職業安全健康目標的實現情況、績效測量與監測的結果、外部監察機構和服務機構所提供的報告或信息、事故和事件等? 原因的調查結果以及審核結果各種因素,以確保職業安全健康管理方案的實施能夠實現職業安全健康目標,并有助于實現持續改進。

      2)建筑企業和項目在制定職業安全健康管理方案時,應通過適當的形式(如安全健康委員會)征求員工及其代表的意見。

      3)建筑企業和項目的職業安全健康管理方案可以采用公司或部門的工作計劃(規劃)以及項目施工組織設計中有關職業安全健康的措施與要求等形式來靈活體現,但應闡明做什么事、誰來做、什么時間做,并包括下列基本內容:

      (a)以所策劃風險控制措施以及獲取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的結果為主要依據的實現目標的方法;

      (b)上述方法所對應的職責部門(人員)及其績效標準;

      (c)實施上述方法所要求的時間表;

      (d)實施上述方法所必須的資源保證,包括人力、資金及技術支持。

      4)建筑企業和項目應定期對職業安全健康管理方案進行評審,以便于在管理方案實施與運行期間企業和項目的施工生產活動或其內外部運行條件(要求)發生變化時,能夠盡可能對管理方案進行修訂,以確保管理方案的實施能夠實現職業安全健康目標。

      5)職業安全健康管理方案的期間多數情況下為一年(年度方案),但也并非完全限于此。

      6)本要素的實施可參考《審核規范》的4.3.4 條款。

      4.運行控制

      (1)目的

      建筑企業和項目應針對與所識別的風險有關并需采取控制措施的運行與活動(包括輔助性的維護工作)建立和保持計劃安排(程序及其規定),在所有作業場所實施必要且有效的控制和防范措施,以確保制定的職業安全健康管理方案得以有效、持續地落實,從而實現職業安全健康方針、目標和遵守法律、法規等的要求。

      (2)實施要求與提示

      1)對于缺乏程序指導可能導致偏離職業安全健康方針和目標的運行情況,建筑企業和項目應建立并保持文件化的程序與規定。文件化的程序與規定應依據職業安全健康管理方案的計劃要求,結合自身危害辨識和風險評價的實際情況以及獲取有關法規和標準的要求,明確此類運行與活動的流程以及每一流程所需遵循的運行標準。

      以下是建筑企業和項目的一些典型的需建立并保持文件化程序與規定的運行或活動,但建筑企業和項目在具體建立和策劃運行控制時,應注意在此指導基礎上結合自身的實際情況予以合理的調整和完善:

      (a)施工現場的安全健康管理;

      (b)腳手架搭設與拆除;

      (c)基礎、結構、設備安裝與裝修施工;

      (d)施工臨時用電;

      (e)臨邊與洞口作業的防護;

      (f)大型施工機械的使用與維護;

      (g)小型施工機具的使用與維護;

      (h)施工現場的消防管理;

      (i)易燃易爆與危險化學品的采購、運輸、存儲與使用;

      (j)勞動防護用品的采購、發放與使用;

      (k)交通運輸管理;

      (l)生活區安全健康管理。

      2)建筑企業和項目對于材料與設備的采購和租賃活動應建立并保持管理程序,以確保此項活動符合企業和項目在采購與租賃說明書中提出的職業安全健康方面的要求以及相關法律法規等的要求,并在材料與設備使用之前能夠作出安排,使其符合企業和項目的各項職業安全健康要求;

      3)建筑企業和項目對于勞務或工程等分包商(包工隊)或臨時工的使用活動,企業和項目應建立并保持管理程序,以確保企業和項目的各項安全健康規定與要求(或至少相類似的要求)適用于分包商及他們的員工,并杜絕將生產經營項目等分包給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或者相應資質的單位或個人。此類管理程序至少應包括以下內容:

      (a)評價和選擇承包方時的職業安全健康標準;

      (b)承包方的人員在現場作業時,如何報告作業場所內的工傷、疾病和事件的規定;

      (c)如何定期監測作業現場承包方各項活動的安全健康績效;

      (d)如何確保作業開始前,企業和項目與承包方之間在適當層次建立有效的交流與協調機制,包括技術交底、有關危害情況交流、預防與控制措施的各項規定等;

      (e)如何確保在作業開始前和作業時,對承包方或其員工開展必要的安全健康知識教育和培訓活動;

      (f)如何確保承包方遵守作業現場安全健康管理程序和方案。

      如果在某一建筑施工現場有多個分包單位共同作業時,為了避免交叉作業所帶來的各種危害,建筑企業和項目還應在上述程序中規定如何與各承包方簽定專門的安全生產管理協議、如何在承包合同或租賃合同只約定各自的安全生產管理職責以及建筑企業和項目如何對承包方的安全生產工作統一協調與管理的要求。

      4)對于項目的施工組織設計活動,建筑企業和項目應建立并保持管理程序,以便從根本上消除或降低建筑施工活動所帶來的職業安全健康風險。建筑企業和項目應針對工程項目施工組織設計的編制、審批、變更或補充等活動建立并保持有效的程序化管理,在編制內容上應重點規定如何針? 對工程的特點、施工現場環境、施工方法、勞動組織、作業方法、使用的機械、動力設備、配變電設施、架設工具以及各項安全防護設施等來策劃和設計確保安全施工的施工安全技術措施,包括一般工程安全技術措施、單位工程安全技術措施和季節性施工安全措施等。

      5)針對上述所有運行與活動的控制(管理)程序,均應滿足下列條件:

      (a)適合于預防和控制建筑企業和項目所面臨的危害/風險;

      (b)滿足相關法律法規等的要求;

      (c)有助于職業安全健康管理方案內容的有效實施與運行;

      (d)如可行,應考慮來自職業安全健康監察機構、上級主管機構、職業安全健康服務機構等的報告或信息;

      (e)定期評審,并在必要時予以修訂。

      6)本要素的實施可參考《審核規范》的4.4.6 條款。

      5.應急預案與響應

      (1)目的

      主動評價建筑企業和項目潛在事故與緊急情況發生的可能性及其應急響應的需求,制定相應的應急計劃、應急處理的程序和方式,檢驗預期的響應效果,并改善其響應的有效性。

      (2)實施要求與提示

      1)建筑企業和項目應依據危害辨識、風險評價和風險控制的結果、法律法規等要求、以往事故、事件和緊急狀況的經歷以及應急響應演練及改進措施效果的評審結果,針對施工安全事故、火災、安全控制設備失靈、特殊氣候、突然停電等潛在事故或緊急情況從預案與響應的角度建立并保持應急計劃。應急計劃應說明特定潛在事故或緊急情況發生時所需采取的措施,并包括下列內容:

      (a)所識別各種潛在的事故和緊急情況;

      (b)緊急情況發生時的負責人;

      (c)緊急情況發生時內部協作與交流所必需的信息;

      (d)緊急情況發生時各類人員的行動計劃,包括發生緊急情況的區域內所有外來人員的行動計劃,例如要求承包方的人員和來訪人員也撤離到指定的集合地點;

      (e)應急救援組織以及緊急情況發生時具有特定作用的人員的職責、權限和義務,例如消防員、急救人員等;

      (f)緊急情況發生時現場急救、醫療救援、消防和作業場所內全體人員疏散的措施和步驟;

      (g)緊急情況發生時施工現場使用或存放危險物料的應急處理措施;

      (h)緊急情況發生時與外部應急機構(如消防、搶險、急救等機構)的接口;

      (i)與執法部門的交流;

      (j)與鄰近單位和公眾的交流;

      (k)重要記錄資料和重要設備的保護;

      (l)緊急情況發生時可利用的必要資料,例如,施工現場平面布置圖、危險物質數據、程序、作業說明書和聯絡電話號碼等。

      2)建筑企業和項目應針對潛在事故與緊急情況,確定應急設備的需求并予以充分的提供,并定期對應急設備進行檢查與測試,確保其處于完好和有效狀態。

      應急設備可包括:

      (a)消防設施(如專用消防水管網、消防栓、滅火器等);

      (b)急救設備(如急救箱等);

      (c)安全疏散通道;

      (d)通訊設備;

      (e)安全避難場所;

      (f)緊急隔離柵、開關和切斷閥。

      3)建筑企業和項目應按預定的計劃,盡可能采用符合實際情況的應急演練方式(包括對事件進行全面的模擬)來檢驗應急計劃的響應能力,特別是重點檢驗應急計劃的完整性和應急計劃中關鍵部分的有效性。如可行,應鼓勵外部應急機構參與演練。

      4)建筑企業和項目應對上述應急演練結果進行評審,特別是對緊急情況發生后應急計劃實施的效果進行評審,必要時修改應急計劃。

      5)建筑企業和項目在應急計劃中應對外部機構的參與形成明確的規定,應通過溝通向這些機構說明他們需參與和可能遇到的情況,并提供相關信息,以便于他們能更有效參與應急響應活動。

      6)建筑企業和項目應確定實施應急計劃所需的培訓需求,對全體人員(特別是應急期間起特殊作用的人員)實施必要和適當的培訓,以確保他們有能力完成應急期間自身的職責、作用與義務。此項培訓工作應納入職業安全健康管理方案。

      7)本要素的實施可參考《審核規范》的4.4.7 條款。

      (四)評價

      評價的目的是要求建筑企業和項目定期或及時地發現其職業安全健康管理措施的運行過程或體系自身所存在的問題,并確定出問題產生的根源或需要持續改進的地方。體系評價主要包括績效測量與監測、事故和事件以及不符合的調查、審核、管理評審。

      1.績效測量和監測

      (1)目的

      確定反映建筑企業和項目職業安全健康績效的關鍵參數并建立和保持績效測量與監測的程序,以便定期地監測、測量和記錄職業安全健康績效,并明確不同職能與層次人員在績效測量和監測方面的責任、義務和權利。

      (2)實施要求與提示

      1)建筑企業和項目應根據企業和項目的規模和施工活動的性質、所辨識出的危害/風險以及職業安全健康目標的要求,合理地確定績效測量和監測的績效標準(參數)以及企業和項目所適用的定性和定量測量方法,以確保績效測量和監測活動能夠提供下列信息:

      (a)有關職業安全健康績效的反饋信息;

      (b)日常的危害辨識、預防和控制措施是否有效的信息;

      (c)改進危害辨識、風險控制和職業安全健康管理措施所需的決策依據。

      2)建筑企業和項目績效測量和監測程序所提供的測量和監測應該:

      (a)能夠監測職業安全健康目標的實現情況;

      (b)包括主動測量與被動測量兩個方面(測量的實例參見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發布的《職業安全健康管理措施審核規范—實施指南》(安監技裝字[2002]24 號)附錄2;

      (c)能夠支持企業和項目的評審活動,包括管理評審;

      (d)將績效測量和監測的結果予以記錄。

      3)主動測量應作為一種預防機制,根據危害辨識和風險評價的結果、法律及法規要求,制定包括監測對象與監測頻次的監測計劃,并以此對建筑施工的必要基本過程進行監測。內容包括:

      (a)監測職業安全健康管理方案的各項計劃及運行控制中各項運行標準的實施與符合情況;

      (b)系統的檢查,包括以定期檢查、經常性檢查、臨時性檢查和季節性檢查等多種形式實施的專業性檢查、一般性檢查和安全管理檢查,主要檢查各項作業制度、安全技術措施、施工機具和機電設備、現場安全設施以及個人防護用品的實施與符合情況;

      (c)監測作業環境(包括作業組織)的狀況;

      (d)對員工實施健康監護,如可行通過適當的體檢或對員工的早期有害健康的癥狀進行跟蹤,以確定預防和控制措施的有效性;

      (e)對國家法律法規及企業和項目簽署的有關職業安全健康集體協議及其他要求的符合情況。

      4)被動測量包括對如下事項的確認、報告和調查:

      (a)與工作有關的事故、事件;

      (b)其他損失,如財產損失;

      (c)不良的職業安全健康績效和職業安全健康管理措施的失效情況。

      5)建筑企業和項目應保存各類職業安全健康檢查的記錄,用來證明是否遵守職業安全健康管理程序。建筑企業和項目應對職業安全健康檢查、巡視、調查和審核的記錄進行抽樣分析,以識別不符合和危害反復出現的根本原因,并采取必要的預防措施。對于檢查時所發現的達不到標準要求的作業條件、不安全狀態等情況,應作為不符合并形成文件,進行風險評價,按照不符合的處理程序予以糾正。

      6)建筑企業和項目應列出用于評價職業安全健康狀況的測量設備清單,使用唯一標識并進行控制,設備的精度應是已知的。建筑企業和項目應有文件化的程序描述如何進行職業安全健康測量,用于職業安全健康測量的設備應按規定維護和保管,使之保持應有的精度。測量設備的校準計劃應形成文件,包括:

      (a)校準頻次;

      (b)可供參考的測試方法;

      (c)校準設備;

      (d)發現測量設備未校準時應采取的措施。

      測量設備的校準應在適當的條件下進行。對于關鍵的或難以進行的校準,應制定相應的程序。用于校準的設備應符合國家標準,如果沒有相應的國家標準,則應將校準的依據形成文件。

      建筑企業和項目應保存所有校準、維護活動和結果的記錄,記錄應能反映出調整前后測量的細節。

      建筑企業和項目應向使用者清楚標明測量設備的校準狀態,使用者不應使用校準狀態不明或已知未校準的職業安全健康測量設備,一旦發現有這類測量設備,則應加貼標識、標簽或其他標記,以防誤用,標記應與書面程序的規定相一致。控制要求中應包括產品校準狀態的識別和未校準設備時的措施,應簽發不符合報告,并對采取的措施形成文件。

      7)承包方所用測量設備應和建筑企業和項目的設備接受同樣的管理,應要求承包方保證其設備符合這些要求。建筑企業和項目使用設備前,對于任何已識別出的需要有測試記錄的關鍵設備,設備供應商應提供一份設備測試記錄的副本。如果工作任務要求經過專門的培訓,承包方應向用人單位提供相應的培訓記錄,供用人單位評審。

      8)本要素的實施可參考《審核規范》的4.5.1 條款。

      2.事故、事件、不符合及其對職業安全健康績效影響的調查

      (1)目的

      建筑企業和項目應建立有效的程序對所發生的事故、事件、不符合進行調查、分析和報告,以識別和消除此類情況發生的根本原因,防止其再次發生,并通過程序的實施,發現、分析和消除不符合的潛在原因。

      (2)實施要求與提示

      1)建筑企業和項目在建立與保持對事故、事件、不符合進行調查、分析、報告和處理程序時,應考慮以下方面:

      (a)相關適用的職業安全健康法律法規等對事故、事件、不符合進行調查、分析、報告和處理的具體規定與要求;

      (b)調查應由專業人員進行,并邀請工會或員工及其代表參與,并確定參與實施、報告、調查、跟蹤、監測糾正及預防措施的人員職責和權限;

      (c)應包括所有的事故、事件、不符合(隱患)和危害,并考慮財產損失。如對未遂事件或輕傷發展趨勢的調查將有助于發現并處理潛在的危害狀況;

      (d)適用于所有人員,即施工現場內所有的員工、承包方人員、臨時工、來訪者和其他人員;

      (e)告知所有相關方一旦發現事故、事件或不符合(隱患)時應立即采取的措施,并規定告知方法,明確與應急計劃、應急程序的銜接關系,記錄事故、事件或不符合的詳細資料;

      (f)調查應分析和確定造成事故、事件等的職業安全健康管理措施中存在的“根本原因”或系統性缺陷;

      (g)明確規定發現事故、事件、不符合后應采取的措施。

      2)建筑企業和項目在程序中所規定的調查的過程應包括:

      (a)應予調查的事件類型(如可能導致嚴重傷害的事件);

      (b)調查目的;

      (c)調查人員及其權限和資格(必要時可明確各級管理者的權限和資格);

      (d)事故、事件、不符合的根源;

      (e)是否安排訪談目擊者;

      (f)如何獲得和保存證據等;

      (g)有關調查情況上報的安排,包括法律、法規對事故報告程序的規定。

      3)建筑企業和項目在程序中規定的主要調查內容應包括:

      (a)對事件的描述。如傷亡事故發生的時間和具體地點;

      (b)員工特征。如受傷害人的情況和與此事故有關的人員具體情況(姓名、性別、年齡、工種、級別、政治面貌、文化程度、技術狀況等);

      (c)設施設備特征。如工藝條件、施工方法、設備狀況等;

      (d)工作任務特征。如受傷害人及共同作業人員的工作內容,任務分工、相互配合的情況;

      (e)現場管理特征。如事故發生前的生產情況、現場情況及安全管理情況 (安全技術交底、執行狀況、安全管理制度,有關安全規定)等;

      (f)傷害特征。如受傷害的人數、傷害的性質和程度;

      (g)分析過程特征。如有關的技術鑒定、化驗或必要的試驗,事故現場實測圖紙、照片、經濟損失等;

      (h)培訓問題;

      (i)導致事故發生的原因,包括直接原因與根本原因。

      4)如果企業和項目成立了安全健康委員會,則調查結果應與其交流,安全健康委員會應提出合理建議。調查結果及安全健康委員會提出的建議應與負責采取糾正措施的人員交流,調查結果與糾正措施作為管理評審的一項內容應在持續改進活動中予以考慮。

      5)建筑企業和項目必須針對調查所采取的糾正措施予以有效實施,以免重復發生類似的事故、事件與不符合。

      6)建筑企業和項目應保存對事故、事件、不符合的調查、分析和報告的記錄,并按法律法規的要求,保存一份所有事故的登記簿,并登記可能有重大職業安全健康后果的事件。

      7)本要素的實施可參考《審核規范》的4.5.2 條款。

      3.審核

      (1)目的

      建立并保持定期開展職業安全健康管理措施審核的方案和程序,以評價建筑企業和項目職業安全健康管理措施及其要素的實施能否恰當、充分、有效地保護員工的安全與健康,預防各類事故的發生。

      (2)實施要求與提示

      1)建筑企業和項目的職業安全健康管理措施審核應主要考慮自身的職業安全健康方針、程序及作業場所的條件和作業規程,以及適用的職業安全健康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所制定的審核方案和程序應明確審核人員能力要求、審核范圍、審核頻次、審核方法和報告方式。

      2)為確保審核的有效性,建筑企業和項目的職業安全健康管理措施審核應滿足下列要求:

      (a)按計劃進行,必要時可增加審核次數;

      (b)由能夠勝任審核工作的人員進行;

      (c)審核結果中應包括對程序、規程的符合性和有效性的評價;

      (d)明確糾正措施;

      (e)審核結果應予記錄,并及時向管理者報告。

      3)建筑企業和項目應制定執行職業安全健康管理措施審核的年度計劃。計劃中審核的范圍應覆蓋職業安全健康管理措施的所有要素以及體系覆蓋范圍內的所有運行活動,特別應包括所有的施工項目活動,審核的頻次應考慮下列因素予以確定:

      (a)各要素失效時所伴隨的風險;

      (b)現有的職業安全健康績效資料;

      (c)管理評審的實施結果;

      (d)職業安全健康管理措施或其運行環境的變化。

      審核的具體開展可以按照計劃分階段實施,以適應建筑企業和項目項目工程分散的特點。如果情況表明有必要進行計劃外的職業安全健康管理措施審核(如事故發生之后),則建筑企業和項目應視實際情況需要考慮是否追加審核。

      4)建筑企業和項目的職業安全健康管理措施審核應由企業和項目內部或外部專業人員進行,審核人員應獨立于所審核的部門或活動,了解其任務并有能力完成,具備相應的經驗和掌握相關法規及體系方面的知識,能夠評價績效和發現不足,還應了解和獲取與他們所從事工作有關的標準和權威性指南。

      5)建筑企業和項目的職業安全健康管理措施審核應采用查閱文件和記錄、人員訪談、現場觀察的方式進行,審核報告的編寫應內容明確、簡潔和完整,注明日期并有審核人員的簽名,并應包含以下內容:

      (a)審核目的和范圍;

      (b)審核計劃、審核小組成員和受審核方代表的確認、審核日期和接受審核的區域;

      (c)用于開展審核工作的參考文件(如職業安全健康管理手冊);

      (d)不符合的詳細資料;

      (e)審核人員職業安全健康管理措施的評價;

      (f)職業安全健康管理措施審核報告的分發。

      6)建筑企業和項目在上述審核報告中對職業安全健康管理措施的評價應確定體系是否達到下列要求:

      (a)有效地滿足企業和項目的職業安全健康方針和目標的要求;

      (b)符合職業安全健康管理計劃的安排并得到了正確的實施與保持;

      (c)有效地促進全體員工的參與;

      (d)對企業和項目績效評價結果及前次的審核結果有所響應;

      (e)能確保企業和項目遵守各項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

      (f)能實現持續改進和實施最佳的職業安全健康管理。

      7)建筑企業和項目應盡快將職業安全健康管理措施審核的結果與結論反饋給負責實施糾正措施? 的人員,并對已批準的糾正措施予以跟蹤,以確保各項建議的有效落實。

      8)本要素的實施可參考《審核規范》的4.5.4 條款。

      4.管理評審

      (1)目的

      建筑企業和項目的最高管理者應依據自己預定的時間間隔對職業安全健康管理措施進行評審, 以確保體系的持續適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

      (2)實施要求與提示

      1)建筑企業和項目的最高管理者在實施管理評審時應主要考慮下列信息:

      (a)績效測量與監測的結果;

      (b)審核活動的結果;

      (c)事故、事件、不符合的調查結果;

      (d)可能影響企業和項目職業安全健康管理措施的內、外部因素及各種變化,包括企業和項目自身的變化。

      2)建筑企業和項目的管理評審應該:

      (a)評價職業安全健康管理措施的總體策略是否滿足既定的績效目標;

      (b)評價管理措施是否滿足企業和項目及其他相關方,包括政府主管機構、上級單位及其他利害相關方(如業主)等的要求;

      (c)評價是否需要對職業安全健康管理措施做出調整,包括對職業安全健康方針和目標的修訂;

      (d)及時確定改進措施的要求,包括調整組織及績效測量的方式;

      (e)為制定有效的職業安全健康管理方案和持續改進措施(包括重點考慮的事情)提供指導性意見;

      (f)評價企業和項目職業安全健康目標和糾正措施的完成情況;

      (g)評價自前次管理評審以來后續措施的有效性。

      3)建筑企業和項目應依據自身的需求與條件,確定最高管理者開展職業安全健康管理措施管理評審的頻次與范圍。一般在內部審核之后每年至少進行一次,評審的范圍應將重點集中在職業安全健康管理措施的總體績效方面,而不是具體的細節(細節問題可在正常的運行過程中處理),并針對企業和項目的戰略發展規劃,考慮潛在的問題和未來發展的趨勢。

      如果需要,職業安全健康管理措施績效的部分評審應比全面評審更頻繁地在更短的時間間隔內進行。

      4)建筑企業和項目應記錄管理評審的結果,并將記錄向下列相關方正式通報:

      (a)職業安全健康管理措施相關要素的負責人員,以便他們采取適當的措施;

      (b)職業安全健康委員會、員工及其代表。

      5)管理者代表應在管理評審會議中報告職業安全健康管理措施的總體績效。

      6)本要素的實施可參考《審核規范》的4.6 條款。

      (五)改進措施

      改進措施的目的是要求建筑企業和項目針對組織職業安全健康管理措施績效測量與監測、事故和事件以及不符合的調查、審核以及管理評審活動所提出的糾正與預防措施的要求,制定具體的實施方案并予以保持,確保體系的自我完善功能,并依據管理評審等評價的結果,不斷尋求方法持續改進建筑企業和項目自身職業安全健康管理措施及其職業安全健康績效,從而不斷消除、降低或控制各類職業安全健康危害和風險。職業安全健康管理措施的改進措施主要包括糾正與預防措施和持續改進兩個方面。

      1.糾正與預防措施

      (1)目的

      建筑企業和項目針對職業安全健康管理措施績效測量與監測、事故事件調查、審核和管理評審活動所提出的糾正與預防措施的要求,應制定具體的實施方案并予以保持,以確保體系的自我完善功能。

      (2)實施要求與提示

      1)建筑企業和項目應確保所制定糾正與預防措施的實施方案能夠:

      (a)辨識并分析出與相關職業安全健康法規或職業安全健康管理措施的各種安排不符合的根本原因;

      (b)提出、制定并實施糾正與預防措施,包括職業安全健康管理措施自身的調整,并檢? 查其有效性;

      (c)確保所有擬定的糾正與預防措施經過適當的風險評價過程予以評審,并確定其優先順序以便與問題的嚴重性和伴隨的風險相適應;

      (d)糾正與預防措施的實施與檢查結果應形成文件。

      2)糾正措施是為消除已知不符合、事故或事件的根源而采取的行動,目的是預防它們再次發生,他類似于傳統的整改措施。建筑企業和項目在建立和保持糾正措施程序時,應考慮的因素包括:

      (a)確定所需實施的糾正措施;

      (b)評價對危害辨識和風險評價結果的影響(包括判斷是否應修改或提出新的危害辨識、風險評價和風險控制報告);

      (c)記錄因糾正措施或危害辨識、風險評價和風險控制所引起的對程序的更改;

      (d)依據糾正措施要求應用風險控制措施或修改現有的風險控制措施;

      (e)檢查糾正措施的實施情況,確保糾正措施得到實施并有效。

      3)預防措施是對所發現的事件和不符合的事前預防行動,目的是盡可能事先采取行動避免因事件、不符合導致事故或其他計劃外事件的發生,包括啟動應急響應或其他響應程序建筑企業和項目在建立和保持預防措施程序時,應考慮的因素包括:

      (a)運用合理的信息來源(無損失事件的趨勢、職業安全健康管理措施審核報告、記錄、風險分析的更新信息、危險材料的新資料、日常安全巡查結果、具備職業安全健康專業知識的員工的建議等)識別需要采取預防措施的問題;

      (b)啟動并實施預防措施,并對其進行有效控制;

      (c)對預防措施引起的程序更改進行記錄并提交審批。

      4)建筑企業和項目應通過培訓或交流的方式,使所有員工了解作業場所的危害或風險以及系統控制可能失效的情況,以便在出現任何情況時均能采取有效的糾正與預防措施。

      5)本要素的實施可參考《審核規范》的4.5.2 條款。

      2.持續改進

      (1)目的

      建筑企業和項目應不斷尋求方法,持續改進自身職業安全健康管理措施及其職業安全健康績效,從而不斷消除、降低或控制各類職業安全健康危害和風險。

      (2)實施要求與提示

      1)建筑企業和項目應依據對下列因素的考慮制定持續改進的實施方案,以不斷改進自身職業安全健康管理措施各有關要素及整個體系:

      (a)企業和項目的職業安全健康目標;

      (b)危害辨識與風險評價結果;

      (c)績效測量與監測的結果;

      (d)事故、事件、不符合的調查結果以及審核的結果與建議;

      (e)管理評審的結果;

      (f)企業和項目所有成員(包括安全健康委員會)對持續改進的建議;

      (g)國家法律法規的變化以及企業和項目自愿簽署的有關職業安全健康的章程和集體協議;

      (h)所有新的相關信息。

      2)建筑企業和項目為了不斷改善職業安全健康績效,應與其他同類企業和項目比較職業安全健康管理的方法和績效。

      3)本要素的實施可參考《審核規范》的4.6 條款。

      四、術語和定義

      本指南除采用《導則》和《審核規范》中的術語和定義外,還包括下列術語和定義:

      1.建筑業企業和項目

      簡稱建筑企業和項目,是指從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線路管道設備安裝工程、裝修工程的新建、擴建、改建活動是企業和項目。

      2.臨邊作業

      指在施工現場,當高處作業中工作面的邊沿沒有圍護設施,或雖有圍護設施但其高度低于800mm 的作業。

      3.洞口作業

      指在施工現場結構體上存在的孔和洞(如通道口、預留洞口、樓梯口、電梯井口等)邊口旁的高處作業。

      4.高處作業

      凡在墜落高度基準面2m 以上(含2m)有可能墜落的高處進行的作業。

      5.交叉作業

      凡在不同層次中,處于空間貫通狀態下同時進行的高處作業。

      第2篇 漫談高層建筑施工的安全管理措施的困境與對策

      高層建筑施工中存在的安全問題

      目前,在國內高層建筑施工中存在諸多的安全問題:一方面來自高層建筑自身的特點;另一方面來自于施工安全管理與監督的問題。無論是何種原因引發的高層建筑施工中的安全問題,都必須引起高度的重視,因為安全問題不但關系到施工人員的生命健康,更將影響到高層建筑施工的進度和社會的和諧穩定。高層建筑施工中的安全問題主要有以下兩點:

      (1)高層建筑施工自身的安全問題

      高層建筑施工在很多方面不同于其他普通建筑的施工,與普通建筑相比高層建筑施工具有技術要求高、施工工藝復雜、工期相對較長等顯著特點,在具體施工過程中引起安全問題的因素也多于普通建筑工程施工。

      高層建筑施工的作業高度較高,大量施工工作都是在高空中進行的。50m以上的高度與在10多m的高度進行施工作業是有很大區別的,對于施工技術和施工人員的安全都有極高的要求。高層建筑施工中,樓面預留洞口墜人死亡的事件常有發生,高處墜物導致人員死亡的現象更是時有發生。另外,由于高層建筑施工工期普遍較長,許多設備、機械長期放置于施工現場,在此期間由于人員變動、氣候變化等原因,都會使正常的施工設備、機械轉為一種不正常的運行狀態,成為主要的危險源,如果不注意進行定期的檢測與維修,就很容易引發安全事故,并且極大威脅著人員和建筑物的安全。

      (2)施工安全管理與監督的問題

      目前,隨著我國高層建筑的不斷升級,現代建筑工程施工的安全管理需求日漸提高。而我國高層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方法與理念跟不上時代的步伐。高層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多是由其他部門人員兼管,缺少專業的管理人員和監理部門,這就造成了安全事故頻發的現狀。另外,有一些施工單位撤銷安全管理部門來減少人員開支,這也就造成了高層建筑施工中安全管理工作出現無人負責和監理不周的現象。

      高層建筑施工中安全管理與監督的問題絕不僅僅是施工單位的單方面工作,更關系到施工人員的生命安全,甚至是一個嚴重的社會問題,必須引起全社會的重視和關注,特別是建筑管理相關部門更要加強政府的管理職能,將高層建筑施工中的安全問題視作一項長期、重點的工作,堅持長期不懈的管理與監督,切實保證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

      第3篇 建筑施工現場消防管理措施

      建筑工程施工過程中,由于建設方、施工方及建設施工人員普遍缺乏消防安全管理和火災防范措施,施工現場的火災事故及損失逐年上升。分析其火災易發原因,可以從規范施工程序、規范施工作業及落實施工單位主體責任來預防。

      建筑施工現場是火災事故的多發、易發區域,并且具有火勢蔓延快、疏散困難、撲救難度大、后果損失嚴重等特點,如何做好建筑施工現場消防安全工作,是政府監管部門、施工單位和項目管理人員安全工作的重點之一。

      火災易發環節

      在建筑施工領域中,外墻外保溫施工、臨時用房及明火、帶電作業等環節是建筑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的重中之重。

      目前我國建筑施工領域中施工現場外墻外保溫、隔音及空調系統等工程使用保溫材料的地方越來越多,但部分施工現場依然使用國家明令禁止的有機可燃保溫材料,如模塑聚苯板(eps)、擠塑聚苯板(*ps)、pu等,雖然都要求其為阻燃性,但其材料本身的燃燒性能仍屬于b2級可燃產品,材料無法做到不燃燒、不爆裂、不蔓延、不流淌、無毒氣。此外,地下室外墻防水或屋面防水涂刷冷底子油時,稀釋劑有很多采用的是松香水或汽油,有可能引發火災。外墻采用玻璃幕墻、鋁塑板等裝飾時,焊接墻體連接件時所產生的電焊火花,極易引燃外墻保溫材料。而臨時用房是指在施工現場建造的,為建設工程施工服務的各種非永久性建筑物,包括辦公用房、宿舍、廚房操作間、食堂、鍋爐房、發電機房、變配電房、庫房等。目前搭設施工現場臨時用房常用的是彩鋼板活動板房,主要類型有彩鋼板巖棉夾芯板、彩鋼板聚氨脂夾芯板、彩鋼板聚苯乙烯夾芯板3種板材,但在搭建彩鋼板房屋過程中,聚苯乙烯、聚氨酯處于裸露狀態,容易被電焊、氣焊、切割機等明火作業直接引燃。彩鋼板房建成使用后,亂接電線、臨近熱源、火源,也容易引燃夾層中的聚苯乙烯或聚氨酯。彩鋼板聚氨脂夾芯板、彩鋼板聚苯乙烯夾芯板燃燒屬于復合板材內部燃燒,滅火時只能通過把水打到外部鋼板上降溫,不能直接撲救起火點,大大影響了滅火速度,且鋼板容易坍塌。同時燃燒時會產生大量含有一氧化碳、氰化氫等有毒氣體的濃煙。

      此外,防水施工作業中,施工現場正負零(指主體工程的一個基準面,在主體工程基準面下工程完成,該進行主體地上工程施工的時候,也就是主體工程達到“正負零”)以下做防水、用汽油噴燈烤sbs改性防水油氈進行粘結等環節,因噴燈產生的明火,極易引發外墻保溫材料燃燒。明火施工作業時,施工現場電焊、氣焊、切割及使用汽油等作業產生的明火、火星、電火花以及工人在工地現場抽煙等違章行為,極易引發火災。施工機械中,在建筑物伸縮縫、沉降縫、防震縫即常說的“三縫合一”處使用泡沫板時,未使用前經常堆聚在一堆,用無齒鋸或切割機切割材料時產生的火花,極易引發火災;電焊機作業時,焊渣極易引發火災事故。施工現場使用的汽油、油漆、稀釋劑、松香水、涂料等,以及存放的泡沫板、木材木制品、氧氣瓶、乙炔瓶等易燃易爆物品,遇到火星、火花、明火或達到爆炸極限遇火極易引發火災。在工人宿舍區內使用大功率電器、亂接電源線,用燃氣、電磁爐做飯等,極易引發火災。施工防護方面,現階段阻燃型安全網的造價是普通安全網的6倍,大部分施工現場腳手架懸掛的安全網都達不到規范規定的阻燃性能要求,一旦發生火災事故,易導致火情的迅速擴大。冷卻塔的主要材料為聚酯玻璃鋼,屬于燃燒體,因此冷卻塔安裝、維修、拆卸時不得動用明火,如動用明火,則必須采取相應的安全措施。

      施工現場火災原因

      焊接、切割

      氧炔焰、電弧焊接、切割工藝流程上決定了其高溫火焰;電焊、普通切割產生的高溫焊渣、火星也是引發火災的元兇。

      電氣、電路

      隨著機械化水平的提高,施工現場機械化操作和用電量大幅度增加,違章安裝電氣設備、私拉亂接電氣線路現象較為嚴重,也有的直接將配電裝置安裝在可燃木制構件上。大功率電器的使用、生活區內私拉亂接導致電線短路從而引發的火災也不在少數,用電量大、電氣線路敷設計不規范也是火災成因。

      火源及易燃、易爆材料

      有的施工現場忽略了對煙頭等點火源的控制管理:施工現場辦公室、宿舍、建筑材料堆場等可燃、易燃物較多,而且部分人員吸煙的隨意性強,極易造成火災危險;忽視易燃易爆化學品的管理:施工單位經常使用氧氣、乙炔,大部分食堂采用液化石油氣做燃料,一旦使用不當,造成易燃易爆化學品泄漏,遇到明火極易引發火災事故。

      預防火災事故對策措施

      依法依規保施工本質安全

      設計單位在進行設計時,嚴格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和標準規范進行設計,確保設計產品符合國家相關消防安全法律法規、技術標準和公安消防部門的規定。2023年上海市靜安區“11·15”特別重大火災事故第三條間接原因(設計企業、監理機構工作失職),突出顯示了設計安全的重要性。施工過程中,必須按規定履行必要的審批、審查程序,施工過程必須符合法律法規、標準規范的規定,符合客觀規律,不得出現隨意壓縮工期等現象,自覺接受公安消防部門的監督檢查。

      合理規劃營造安全施工環境

      施工現場合理布局是為施工提供安全生產作業環境,為此應遵守如下要求:一是臨時用房、臨時設施的布置應滿足施工現場防火、滅火及人員安全疏散的要求。二是施工現場的出入口、圍墻、圍擋,場內臨時道路,給水管網或管路和配電線路敷設或架設的走向、高度,施工現場辦公用房、宿舍、發電機房、變配電房、可燃材料庫房、易燃易爆危險品庫房、可燃材料堆場及其加工場、固定動火作業場所,臨時消防車道、消防救援場地和消防水源等應納入施工現場總平面布局。三是施工現場出入口的設置應滿足消防車通行的要求,并宜布置在不同方向,其數量不宜少于2個。四是固定動火作業場地應布置在可燃材料堆場及其加工場、易燃易爆危險品庫房等全年最小頻率風向的上風側,并宜布置在臨時辦公用房、宿舍、可燃材料庫房、在建工程等全年最小頻率風向的上風側。五是易燃易爆危險品庫房應遠離明火作業區、人員密集區和建筑物相對集中區。六是可燃材料堆場及其加工場、易燃易爆危險品庫房不應布置在架空電力線下。

      第4篇 宏泰建工集團公司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措施

      淺談新疆宏泰建工集團有限公司建筑施工安全管理

      摘要:由于經濟條件的改善、社會的推進,建筑領域迎來了黃金發展階段,工程規模也在不斷增加,多元的設計、復雜的施工、高空作業的普及、多元化的市場,都是新時代下的建筑特征。施工安全管理,卻在這樣的背景下面臨著更嚴峻的考驗,相關事故日益增多。本文選取了新疆宏泰建工集團有限公司這一研究樣本,進行了簡要介紹。該企業在建筑施工方面屬于一流企業,規模可觀,在整個新疆區域內起到了領軍角色的作用。然而該企業在最近一段時間內,卻時常面臨施工安全問題,管理壓力巨大,改良工作成為當務之急。旗下的二十余個子公司,也頻頻受到傷亡事件的影響,在盈利水平上打了折扣,并對傷亡員工家庭造成難以言喻的痛苦。因此,出于長遠建設的考慮,該企業必須重視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的升級轉型,否則長此以往,企業的持續性發展基本上會成為空談。本人以員工的身份和視角,對于公司現階段的工地施工風險進行了歸納整理,以相關風險作為出發點,查找問題根源及應對方案,以期對改善公司相關工作作出積極貢獻。

      關鍵詞:宏泰集團、安全管理、存在問題、應對策略

      一、新疆新疆宏泰建工集團有限公司概況

      新疆宏泰建工集團有限公司是在2001年成立,它是在米泉市宏達建安公司的基礎上演變而來。該公司不僅在建筑、房產領域有業務發展,在工貿、畜牧以及酒店、廣告策劃等領域,也都有所建樹。也就是說,該公司屬于規模較大的綜合性股份制公司。整個公司的資產額度共計20.85億元,其中注冊資本金為6518萬元。它名下分為建安公司、勞務公司、工貿公司及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其中建安公司又發展出了19個子分公司,工貿公司旗下分建了塑鋼窗廠、電氣開關廠、直埋式保溫管廠。在房屋、公用工程、公路工程、建筑裝飾、水利水電、鋼結構、機電及電氣設備、壓力管道、城市園林綠化、勞務分包等方面資質皆達到三級以上。

      經營產品種類繁多,主要產品又十八種之多,如房地產開發、裝飾裝璜、市政建設等。

      經營范圍也包含較廣的覆蓋面,共有十九個領域,如房屋土木工程建筑、道路工程建筑、電力工程施工等。

      二、新疆宏泰建工集團有限公司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必要性

      (一)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是宏泰集團完成各項工作的基石和前提

      1、關于人身安全。

      宏泰建工集團業務性質為建筑類施工公司,因此安全系數必須擺在第一位置進行考量。假使安全工作沒有做好,出現了紕漏,將給整個施工環節帶來極大的事故損失,員工基本權益得不到有效保障,另外公司本身的信譽度、盈利水平都會受到不良影響。

      2、關于企業效益。

      施工現場往往都會存在一些提示語標牌,寫明對質量、安全系數的要求,而對效益的追求則基本不在施工現場提示。雖然企業的屬性便是盈利組織,因此企業無法拋棄盈利這一核心目標,然而在一些特定領域,盈利卻必須同安全相掛鉤,而宏泰正是處于這樣一種情況。安全作為通向盈利的渠道之一,同樣服務于盈利結果。針對企業的具體項目進行研究,我們就能夠發現,如果不具備安全性的要求,公司就無法將利益最大化,甚至達不到普通盈利標準。因此,強調施工安全建設工作就成為重要工作內容。通過規避事故率,企業才能按照預期進度實現施工目標,讓企業贏得更高的盈利。

      3、關于企業信譽。

      信譽對于任何企業來說都事關核心競爭力。一旦企業出現了事故,外界將對企業完善度形成不良評價,不利于企業后期立足行業內并拓展市場。但信譽作為一項軟實力,又無法在一朝一夕之間建立,需要極其細致地維護。現階段,信息技術的支持力度更加廣泛,讓各項信息傳遞更加迅速,對于企業的形象維護要求比以往更高。合作方會監督它,競爭對手也會緊盯企業項目運營情況,包括企業內部人員,特別是優質人才,也對企業做出評估。那么安全因素和盈利指標間的關聯度也就更高。兩者間的相互作用基本上無法避免。如果企業不能降低風險威脅,其他企業就不會選擇同其合作。眼下的市場趨勢中,施工領域面臨白熱化的競爭局面,一旦企業失信,勢必影響其市場份額。所以宏泰建工集團開始關注施工安全度,將相關工作作為一個核心來發展,以此為背景,最終為企業其他目標服務。

      (二)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將是宏泰集團發展過程中永恒的主題

      工程建設的關鍵點之一,便是安全管理任務。它能夠直接對建設成效形成主要影響。安全是開展施工工作的一大前提條件,而安全又圍繞施工工作服務。如果難以達到安全要求,施工進度就會被延誤,甚至干擾工作結果。綜上所述,安全管理對于企業來說十分重要,施工過程無法忽視這部分工作帶來的影響。作為企業員工,更需重視安全系數,養成安全操作的良好習慣,在工作的方方面面貫徹安全意識,絕對不允許出現可能帶來事故的不規范操作。唯有做到這些,企業安全生產才有可行性。因而,整個集團現階段面臨著施工安全管理的升級考驗。而這一考驗將伴隨集團建設始終。

      三、新疆宏泰建工集團有限公司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現狀

      (一)從業人員情況

      農民工始終作為該集團項目隊伍的主要組成部分,發揮著重要作用,但這一群體在安全防范方面卻尚未形成清晰的認知。由于公司不斷擴大業務范疇和規模,招募到更多的工人,因此在事故頻次、死亡數目上呈現過下降趨勢,然而依舊存在著事故頻發的問題。最近一段時間內,死亡數目始終無法有效減少。建筑類工作所吸納的勞動力,多以體力換取報酬,在知識技能方面設置的門檻不高,這就讓其安全概念不足,不具備豐富的安全操作知識。這一問題一刻不得到解決,就會對整個集團的后續建設構成阻礙。

      (二)工地主要事故類型和發生部位

      從2023年至今,該集團面臨的事故損失基本上由六方面構成:高處墜落、坍塌、物體打擊、起重傷害、機具傷害、觸電。事故頻次統計中發現,三分之一為高處墜落導致(具體信息見表1)。由此可見,這六方面內容屬于安全管理的重中之重,只有做好這幾點工作,才會真正讓安全管理水平上升到更高層次。

      2022-2023年宏泰建工集團建筑施工安全事故類型情況

      表1

      類型

      高處墜落

      坍塌

      物體打擊

      起重傷害

      機具傷害

      觸電

      其他

      2022

      5

      0

      2

      2

      2

      /

      3

      2022

      4

      1

      2

      1

      2

      2

      2

      2022

      3

      1

      2

      1

      1

      2

      3

      數據來源:2022-2023年宏泰建工房建市政工程生產安全事故情況通報

      安全事故也有發生的規律性,從易發部位的角度進行分析,臨邊和洞口、腳手架是重點考察部分,另外塔吊、基坑、模板、井字架與龍門架和施工機具,這些位置也較容易藏有隱患。(如表2)。

      2022-2023年宏泰建工集團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發生部位情況 表2

      部位

      臨邊和洞口

      腳手架

      塔吊

      基坑

      模板

      井字架與龍門架

      施工機具

      其他

      2022

      4

      5

      3

      3

      3

      /

      /

      4

      2022

      4

      4

      2

      2

      3

      2

      3

      3

      2022

      3

      3

      1

      3

      3

      1

      2

      3

      數據來源:2022-2023年宏泰建工集團房建市政工程生產安全事故情況通報

      四、新疆宏泰建工集團有限公司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存在的問題

      (一)施工人員安全意識不強

      要想確保安全工作落實到位,首先要提升施工者的相關認知水平。施工安全對于控制項目進度來說也尤為重要。然而,該集團部分項目中,管理層尚未發現這一問題,因此對安全工作的強調不足,對自身在安全工作中扮演的角色不夠清楚,最終使得施工人員也不再關注安全事項。安全舉措并不完善,管理存在漏洞,全體人員都抱有僥幸態度。該區域安全事故不斷發生,很大程度上是受到安全意識淡化的影響。

      (二)安全管理組織機構人員未能滿足實際需要

      在宏泰集團,工地沒有配備足夠的安全管理人員,各個項目都缺少專門負責安全事項的人力支持。除此之外,現有的安全員不具備較理想的技術水平,沒有積累豐富的安全管理技能,因此無法充分發揮崗位職能。這種監督不力的局面,讓項目進度受到了極大的阻礙。

      (三)施工人員的素質不高以及年齡偏大

      近期由于國內經濟水平日益提升,又伴隨顯著的城鎮化趨勢,在農村地區,龐大的剩余勞動力資源被迫流向城市,這讓建筑領域收獲了一大批農民工勞動力。宏泰的一線作業人員同樣由農民工群體作為主要的組成部分。他們往往無法達到相應的文化指標要求,對于安全防范的概念較為淡泊,并不具備自我保護的一是,對于建筑類專業防護技巧也極為陌生。這種現象影響到他們在施工環節中對自身的保護力度非常有限,最終導致施工過程中操作不規范。又由于技術較低,水平受限,更讓安全隱患有了滋生土壤。施工安全指數無法上升,很大一部分原因便來自于此。即便是國家安全生產法律給出了相關硬性規定:任何工作人員參與施工作業,皆需以一定的安全培訓作為前提。然而在該集團中,施工所涉及的人員較廣泛,項目眾多,又造成人員調配頻繁,在安全培訓工作落實時,克服不了這些阻礙因素,最終流于形式。甚至僅以工人代簽的方式呈遞給監管部門。而相關法規要求、技術規范等,只被管理層所熟知,工人本身無法接觸到這些信息。由于不清楚具體的技術規范要求,一線作業頻繁出現不規范的操作現象,更讓整個施工過程充滿不確定因素。不僅如此,工人組成中,年齡較高的人員不在少數。由于電梯司機、高空作業、特殊崗位等,往往無法滿足年輕人的薪資要求,且內容較枯燥,基本上無法吸引年輕人,而由較年長者替代。但這些工人,受到生理退化的影響,在遇到意外時,反應力不足,手腳不夠靈活,更易導致事態惡化。宏泰集團更需重視人員分配問題,以年長者為負責人指導相關工作,而對于特殊崗位、高空作業任務,則要克服難題尋覓到適合的人才來完成。

      第5篇 房屋建筑施工安全安全管理措施

      建筑行業領域在我國的國民經濟中占據的地位是無可替代的支柱作用,所以它的安全事故問題變得非常的重要。近年來,隨著我國市場經濟的發展,基礎建設投資規模迅速增大,建筑業得到蓬勃發展,但同時,我國建筑領域的安全生產形勢十分嚴峻,建筑業施工傷亡人數居高不下。建筑施工的各類安全事故頻頻發生,給國家和人民的生命財產造成了嚴重損失。因此,要做到工人自覺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和做好個人安全防護、認真做好現場安全管理、做好監督管理工作,是當前樹立新的安全管理理念,建立新的符合建筑工程管理規律和項目管理特點的安全管理模式,最大限度地減少或杜絕施工事故的重要任務。

      加強房屋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是建設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需要。共建和諧社會的核心內容就是依法治國,加強房屋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法律依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安全生產法》的實施為我國的安全管理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據,同時對違背安全管理的行為提出了處罰措施。《建筑法》是規范我國建筑市場的第一個法律文件,其中,對建筑業企業的安全管理提出了明確的規定,要求總承包企業承擔起安全管理的責任,把所有施工單位的安全管理納入到統一管理中,明確分包單位應服從總包單位的安全管理。

      建筑行業是高風險、事故多發行業,習慣性違章屢禁不止,重復性事故時有發生。形勢在發展,技術在進步,體制在變化,而企業安全管理模式仍延續著“企業負責,行業管理,國家監察,群眾監督”的安全生產宏觀管理體制,但是,該管理體制的概念和許多內容已經不適應當前的形勢,為此,更新安全管理理念,樹立企業安全文化,建立現代化安全管理體制以適應新的形勢、新的技術、新的體制、新的生產者,是做好安全工作的關鍵,也是共建和諧社會的需要。

      當前,部分建筑企業沒有真正樹立“安全第一”的生產理念,沒有處理好經營、效益、質量和安全生產的關系,沒有確立安全管理是企業生產、經營重要組成部分的思想,沒有把安全生產工作真正放在首要位置來抓。有的企業領導只是在口頭上講“安全第一”,實際工作中往往把經濟效益擺在第一,認為把時間和精力放在抓進度和提高經濟效益上就行了,對安全生產不重視、不檢查,或是對檢查出的問題不解決,對安全生產存有僥幸心理,重視程度不夠,這是造成安全隱患的原因之一。

      按照規定,施工企業安全生產專用經費的提取必須專款專用,目前,仍有部分企業沒有執行到位:一是未提取或提取不足;二是對已提取的經費沒有做到專款專用。甚至有些企業領導將提取的安全生產經費認為是額外支出,把在安全生產上少投入作為企業利潤挖潛的一種手段。不能配備必要的安全生產設施和勞動保護用品,漠視生產工人合法的勞動保障權益,安全自查、自控工作形式化,很大程度上只是為了應付上級檢查。還有部分建筑企業將必要的安全管理機構、人員精簡、合并,專職安全人員配置不足。有的雖配備了安全員,但有的安全員責任心不強,自身素質差,監管水平低,不能很好地履行安全員的巡查糾錯等職能。

      近年來,越來越多的農村富余勞動力進入建筑施工企業,由于企業三級安全教育不落實,安全技術交底不到位,大量既沒有進行崗前勞動技能培訓又缺乏施工現場安全教育的務工者上崗后,對施工現場的不安全因素一無所知,對安全生產的重要性沒有足夠認識,缺乏規范作業的基本常識,安全技能差,自我保護意識不強,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等現象嚴重。

      建筑施工存在的安全問題,從根本上講是建筑市場秩序混亂的產物,許多不規范的市場行為是引發安全事故的潛在因素。主要表現在一些施工企業安全生產制度、管理措施難以在施工現場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形同虛設,總承包企業與分承包企業在施工現場管理方面缺乏相互有機配合機制,給安全生產留下隱患,導致事故頻發。當前建筑市場中存在著大量的墊資、拖欠工程款、肢解工程和非法掛靠、違法分包等行為。尤其是一些根本沒有施工條件或不具備相應資質的隊伍擅自承擔施工任務,安全意識更差。一些施工企業低價中標工程后,削減安全投入,導致安全生產設施、設備嚴重不足,措施落實也得不到保證。甚至有一些建設項目未辦理施工許可、質量安全監督等相關手續就擅自開工建設,規避政府主管部門監管。不少工程項目在建設過程中存在著搶工、趕工,任意壓縮合理工期現象,也給安全生產帶來了隱患。

      部分地區建設主管部門和質量安全監督機構,對本地建筑施工安全生產管理的薄弱環節和存在的主要問題了解不多,把關不嚴,責任不落實,監管力度不夠,在機構設置、工作體制機制方面還不能適應當前建筑工程質量安全工作的需要。

      對施工人員的房屋建筑施工安全培訓的加強。要想搞好房屋建筑施工的安全生產首要前提就是要提高建筑施工人員的安全防患素質,而這又依賴于企業開展的安全教育培訓,使工作人員能夠了解最基本的安全知識,提高他們進行安全施工的技能,并且增強了自我保護的能力,減少了工程和人身傷亡的事故比例。

      根據房屋建筑施工的現場環境和施工工程的發展進行有效的預防控制監督工作,可以利用計算機網絡進行建筑施工的管理工作,將房屋建筑施工工程項目的進展情況傳到網上獲取有價值的反饋,使得監督機關可以及時的根據具體情況作適時的施工工程調整。

      部分是由于意外導致的,而大多是因為人為的因素造成的,所以進行全面的檢查可以起到及時發現隱患,并避免事故發生的作用。

      安全管理是事關國家和人民生命和物質財產安全的大事,每個單位、每個從業人員對此都必須予以高度重視。不單是施工單位、監理單位,建設單位、其他相關單位和我們施工安全監督部門都須予以高度重視。從施工安全監督的角度講,政府的建設工程施工安全監督管理已從以往的現場監督為主轉向行為監督為主。我們相信只要我們齊心協力、盡職盡責,群防群治,施工生產事故一定會得到有效預防,使我國房屋建筑安全管理工作更快更好地走上科學化、規范化、健康化的發展軌道。

      第6篇 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對策與措施

      現代安全科學理論認為,傷亡事故的發生是由于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物的不安全狀態引起的。控制人的不安全行為,需要在總結心理學、行為科學等成果的基礎上,通過教育、培訓等來提高人的意識和能力;物的不安全狀態須采取實用安全技術來改善。建筑施工作為一個復雜的大系統,人、設備、環境三類因素是導致事故發生的直接原因,管理缺陷是事故發生的間接原因。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管理工作出現問題,必然引起人的不安全行為、設備的不安全狀態和環境的缺陷,從而導致事故的發生。

      一、加強企業安全文化建設

      為了建立安全文明的施工現場,建筑企業必須清醒地認識到安全管理目標與企業經營目標的一致性。建筑企業要做好安全文化建設,必須做到以下幾點:

      第一,始終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牢固樹立“以人為本,關愛生命”的思想,切實落實“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安全生產責任制,深入貫徹國家和地方各級政府的安全法律法規。

      第二,培育團結協作、敢打硬仗的團隊精神,積極倡導共同的安全價值觀、思維方式和行為規范,積極營造員工心理認同以及良好的安全生產環境和秩序。

      第三,建立和完善企業教育和培訓體系,不搞形式,不走過場,定期進行安全法律法規學習,對員工的安全教育常抓不懈,有針對性地開展安全操作技能培訓和競賽,使每一位員工真正掌握安全知識、增強安全意識。

      第四,建立一整套激勵和約束機制,包括安全獎勵機制、人文關懷機制、員工福利機制、安全考核機制、安全曝光機制、安全行為約束機制、安全責任約束機制等。

      二、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模式

      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模式——安全定置管理是對生產現場中的人、物、場所三者之間的關系進行科學的分析研究,使之達到最佳結合狀態的一種科學管理方法。它以完整的信息系統為媒介,以實現人和物的有效結合為目的,通過對現場的整理、整頓,把生產中不需要的物品清理掉,把需要的物品放在規定位置上,使其隨手可得,促進生產現場管理科學化,達到高效生產、標準化生產、安全生產。建筑施工安全定置管理包括分析、設計、組織、實施、檢查等內容。

      分析研究是建筑施工安全定置管理的基礎性工作,也是使定置管理更加科學、合理的關鍵性工作,深入施工現場,應用工業工程學方法,對生產工藝、設備、工具以及人、物與場所的結合狀態、信息流動狀態等進行研究。在掌握施工現場第一手資料的基礎上,對施工現場系統各要素進行優化配置設計,并設計出施工安全定置圖。根據所設計的建筑施工安全定置管理方案和定置圖,對施工現場系統實施定置調整與整改,同時加強實施過程與效果的檢查和考核。

      三、建筑施工安全技術對策與措施

      防止人失誤的技術措施和方法:一是耐失誤設計。這種方法是通過精心設計使得員工不發生失誤,或者即使發生失誤也不會產生嚴重的后果。例如用不同的形狀、尺寸或顏色防止安裝、連接操作失誤,采用連鎖裝置強制性地防止誤操作,采用誤動自鎖裝置使人失誤無害化等等。二是冗余技術。它的特征是只有一個或幾個而不是所有措施(裝置)發生故障,系統仍能正常運行。它的目的是提高系統可靠性。例如在危險崗位由雙人操作,或人機并行,采用備用系統等。

      防止事故發生的安全技術和方法:一是消除危險源,盡量減少和降低危險程度。通過采用原材料的替代、工藝的替代,用無毒材料代替有毒材料、用生物技術代替工程技術等等,都能夠達到消除和減少危險源的目的。二是限制能量或危險物質。通過采用限制的技術措施將能量和危險物質控制在安全范圍內,如限位、限壓、控溫等。三是隔離。在時間和空間上采取分隔措施,或利用物理的屏蔽措施局限和約束能量或危險物質。

      采取減少故障發生的措施:一是選取合理的安全系數。在建筑設計和施工技術方案中,要按照既安全可靠又節省的原則,從安全和效益兩個方面考慮,辨證統一地進行分析,選取合理的安全系數。二是提高可靠性。提高建筑物、建筑設備和附件在規定條件下和規定時間內完成規定功能的性能,具體有降低額定值、冗余設計、選用高質量材料、維修保養和定期更換等。三是安全監控。即對建筑施工中的危險源進行監控,控制某些技術參數,使其達不到危險的程度,從而避免事故。

      認真做好安全技術交底。建筑工程開工前,項目負責人應向參加施工的各類現場管理人員認真進行安全技術措施交底;施工過程中,現場管理人員應按施工安全措施要求,對操作人員進行詳細的工序、工種安全技術交底,使全體施工人員懂得各自崗位職責和安全操作方法。同時認真履行交底簽字手續,以增強接受交底人員的責任心。

      四、結語

      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及安全技術問題是一個復雜的系統工程,它不僅涉及社會科學領域,與自然科學更有著不可分割的關系,企業管理、施工組織、工藝工序方法、材料、機械及設備等等,都與建筑施工安全密切相關。因此,在施工生產中,必須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按照定置管理的要求,采取各種行之有效的安全技術,做到標準化生產、高效生產、安全生產,以提高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水平。

      第7篇 建筑施工現場管理安全措施

      1、加強安全教育

      (1)提高安全意識、加強安全教育:以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強制性標準為依據,建立健全各項安全生產責任制;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樹立'安全就是效益'的思想,加強職工的安全意識和安全知識教育,嚴肅查處各種違章違紀行為。

      (2)建立安全保證體系:建立由項目經理任組長,技術負責人、安全員任副組長,質檢員、施工員、班組長為成員的安全鄰導小組;建立各項安全檢查制度;堅持做到專職安全員日檢,施工員周檢,項目部每月進行的定期檢查。

      (3)現場安全宣傳:進行黑板報、競賽欄、定期學習安全知識等多種形式的安全教育活動,引導員工自覺遵守安全制度。

      (4)進場安全培訓:進入工地施工的人員必須先進行安全教育,集中學習安全知識后方可上崗操作。

      (5)健全制度:建立工地保衛制度,維護社會治安,保護工地財產和施工人員的人身安全。

      2、組織管理措施

      (1)安全與分配掛鉤:項目經理與各安全責任人及施工班組簽定安全責任狀,明確雙方安全職責。

      (2)配備專職安全員:專管工地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檢查工作,隨時監督工地的安全生產情況。

      (3)現場管理:施工現場的入口設五牌一圖、安全警示布置總平面圖和告示牌;建立門衛制度,與施工無關的人員不得進入施工現場;夜間設紅燈警示。

      (4)特殊工種持證上崗:電工、焊工、吊裝工、機械工、架子工等特殊工種必須持證上崗。

      (5)合理安排交叉作業:各工種交叉作業時,應合理安排交叉作業順序,嚴防程序不當出現不必要的質量和安全檢查事故。

      (6)重視勞動保護:工地配備經過培訓的急救人員,配備急救器材及保健醫藥箱;配置夏季防暑溫、冬季防寒凍、防迷霧的勞動保護用品。

      (7)危險品管理:對易燃易爆物品及有毒物質進行分類存放,專人管理。

      (9)施工現場實行封閉式管理,在征地線范圍內連續砌筑180圍墻,高2米,并保證圍墻牢固整齊;設立門衛及門衛制度,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好安全帽及佩帶工作證。

      (10)現場掛設安全標志布置總平面圖,并按安全標志布置總平面圖設置安全標志。

      (11)材料和設施堆放在圍墻內,且離開圍墻與生活設施分隔分類堆放整齊,標識清楚,散料砌池圍筑,桿料立桿設欄塊料起堆疊放,堆放高度不高于2米。

      (12)現場電動機械必須接地、接零,一機一閘一漏電,開關必須有箱有鎖中途停電或下班時,必須關閘斷源,關箱加鎖;電動機械出故障,必須斷電源,停機修理,不準在運行中排障,機械更不準帶病運行;非經安排操作機電的人員不準擅自亂動一切機電設備。

      (13)二層以上的建筑物須支搭安全網,在施工中保證安全網完整有效,受力均勻;加強對建筑物樓層臨邊、框架結構梁邊、施工作業層柱子邊等的防護管理,搭設防護欄;六級以上大風不得安排室外作業。

      (14)現場安全措施如安全網、洞口蓋板、護欄、各種限制保險裝置等都必須齊全有效,不得擅自拆除或移動,因施工需要確實需移動時,須經過工地負責人同意,并需采取相應臨時安全措施。

      (15)現場加工機械使用需注意:機械傳動部位必須有防護罩;圓盤鋸機、刨機操作人員不能對正刨碟轉動方向站立,并不能用手送料到機械工作部位;

      (16)施工前編制用電施工方案,用電線路架空5米沿場地周圍布置。

      (17)建筑物內清除的垃圾渣土,要通過臨時搭設的豎井或采取其他措施穩妥下卸,嚴禁從門窗向外拋擲。

      第8篇 建筑施工中如何做好建筑安全施工管理防范措施

      目前我國正在進行有史以來規模最大的基本建設。2002年我國基建投入達到18260萬元,約占國民生產總值的20% ,從業人員達到4000萬,占全國工業企業總從業人員的30% 以上。工程建設的巨大投資和從業人員規模使得安全事故所造成的后果異常嚴重,損失異常巨大。較低的安全水平成為阻礙國家建設和社會發展的重要因素。多年來,我國在建筑安全方面作了大量的工作,特別是制定了許多安全技術標準、規范和規程,并建立了安全管理體制,有效的控制和預防了安全事故的發生。但是,目前建筑安全管理的形勢依然很嚴峻,如何加強建筑安全監督管理,完善建筑安全管理體制,最大限度的控制工傷事故發生、確保安全生產,是我國建筑業建設者所關注的熱點問題,具有強烈的使感、責任感和緊迫感。

      1 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對策與措施

      1.1 防止人失誤的技術措施和方法 防止人失誤的技術措施和方法是一種防失誤設計,這種方法是通過精心設計使員工不發生失誤,即使發生失誤也不會產生嚴重后果。例如用不同的形狀,尺寸或顏色防止安裝連接操作失誤,采用尺寸或顏色防止安裝連接操作失誤,采用連鎖裝置強制性防止操作失誤。采用誤動連鎖裝置強制性防止操作失誤。采用誤動自鎖裝置使人、事、物無害化。

      1.2 重點突出,抓好重大危險源監管工作任何事物都不是絕對安全的,安全工作的目標應該是控制危險源,努力把事故發生概率降到最應該是控制危險源,努力把事故發生概率降到最低,即使萬一發生事故,也可以把傷害和損失降低到較輕的程度。建筑施工現場重大危險源是建筑施工現場造成群死群傷事故的根源,只有抓好建筑施工現場重大危險源管理這個安全管理中的主要矛盾,才能避免群死群傷等重大安全事故的發生,才能實現上述安全工作目標。要管理好重大危險源,必須建立建筑施工重大危險源評價標準體系,目前已經有學者開始著手建筑施工現場重大危險源辯識問題的研究。

      1.3 采取減少故障發生的措施采取減少故障發生的措施選取合理的安全系數。安全系數是建筑設計或施工中必須考慮的一個因素。它能保證建筑物或施工機械零部件所需的強度,保證設備安全運行和工藝工序的正常運行。那么從安全和效益兩個方面考慮,安全系統須從安全和效益兩個方面考慮,選取合理的安全系數,提高建筑物,建筑設備和提高可靠性是很有必要的。比如選取高質量的材料,維修保養和定期更換等。而安全監督控制。既對建筑施工中的危險進行監督控制,控制技術參數,使其不達到危險程度,從而避免事故。

      1.4 防墜落措施

      1.4.1 防止物體墜落措施(1)安裝使用的工具,如扭矩扳手、撬棍、角磨機等應采用安全保護繩,防止墜落。隨手用的螺栓墊片等應放人工具袋。(2)施工作業中所有可能墜落的物件,應一律先進行撤除或加以固定。(3)在高空用氣割或電焊切割時,應采取措施防止割下的金屬、熔珠或火花落下傷人。(4)地面人員,不得在高空作業的正下方停留或通過。也不得在起重機的吊桿和正在吊裝的構件下停留或通過。(5)在吊運及安裝過程中,要先檢查索具、鋼絲繩、吊鉤是否牢固,吊點要選擇合適方可起吊,若發現不安全隱患應立即停止施工并向有關人員報告。

      1.4.2 防火防爆(1)要配備滅火器,并由專人監護。(2)高空焊割必須設接火盤,接火盤內使用巖棉等阻燃材料接熔珠。防止熔珠再次飛濺出接火盤。電、氣焊火花嚴禁落到氧氣瓶和乙炔瓶上。(3)不能用油手接觸氧氣瓶,要防止起重機或其他機械油落到氧氣瓶上。(4)氧氣、乙炔瓶必須規范放置,乙炔瓶使用時必須有防回火裝置,嚴格執行電氣焊工安全操作規程。

      2 加強建筑安全施工管理制度建設

      2.1 施工中的安全管理

      2.1.1 全面增強施工人員的安全意識要牢固樹立安全生產第一的方針。以專業安全知識為內容,用行政獎勵、法律、法規為手段,全面增強施工人員的安全意識,不斷提高施工人員的自我安全防范能力,明確自己安全生產責、權、利的關系,以達到施工安全效益最佳的目的。主要包括:加強專業安全知識、技術的日常教育與培訓,用典型事例和事故教訓進行教育,對照法律、法規認真地進行分析、討論。將安全法

      律、法規逐件公示在安教宣傳欄中。積極組織各類管理人員,參加好的安全講座和參觀受表彰表揚的項目工程。

      2.1.2 明確建筑工程項目的安全生產責任人在施工中,明確安全控制由項月經理全面負責,要制定安全管理工作的 工企業的安全業績進行評價。對于評價業績好的企業,承保要點。明確施工安全的承諾與目標,編制工程項目安全計 方要出讓一定的經濟利益給投保方,才能從根本上激勵投保劃,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完善安全保證體系。工程項目部 方主動投保。要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把安全責任目標分解到崗,落實到人,并針對不同的建設項目和施工條件,合理地組織人力、物 益擴大,工程建設任務繁重艱巨。進入市場經濟后,由于安力、財力,確保施工生產中的安全。

      2.2 建筑職業傷害保險制度《建筑法》第48條規定:“建 現有的安全生產管理已無法適應市場經濟發展的要求,成了筑施工企業必須為從事危險作業的職工辦理意外傷害保險, 制約建筑業進一步發展的瓶頸。隨著中國經濟的持續發展,支付保險費”。建設部《關于加強與規范建筑業意外傷害保 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建筑業從業人員以及全社會都對險工作的若干意見》規定,建筑業企業投保費率可采用按合 建筑的安全管理水平要求越來越高,特別是1998年正式生同總造價比例或按建筑面積為單位來確定。并與安全業績 效的《建筑法》第五章第36條至第5l條對建筑安全生產管掛鉤實行浮動費率。根據這個規定,建筑企業投保費率要和 理的各方面做出的規定。從一個側面反映出我國改善建筑安全業績掛鉤。在實際操作中。由監督管理部門對建筑施 安全管理體制的迫切性。

      第9篇 建筑施工工地現場文明管理措施

      按本公司標識規范,出入口按文明施工要求設置九牌一圖標志,大門按標準圖規格制作,為四扇折疊式大門,下裝滑輪,門扇一律漆成白色,繪制公司的標志圖案。

      圍墻基礎采用永久圍墻基礎,圍墻用小砌塊砌筑,高2m,紙筋灰粉面,白色涂料兩度,每隔6m設一磚柱,圍墻帽刷二道藍漆條紋。

      場內由散水坡(明溝)——埋地排污管——沉淀池——市政管網組成的三級排污系統,并由專人負責疏通,各棟號砼泵車前設置沉淀池。

      按施工現場平面圖合理布置現場各種臨時設施,材料的存儲、堆放點、機械設備的布置,組成以項目經理為首的文明施工班子,實施現場標準動態化管理,確保整個工程在有序的條件下組織施工,有一個良好的規范化的場容場貌。

      現場臨時設施及施工道路總體布置時,考慮小區的開發流程,整體工程的永久總體道路及配套設施,避免沖突,影響整體管線的施工。

      現場施工區域一方面做好安全生產,消防安全等方面警標,宣傳及布置相應的器材外,同時必須設置有關文明標化施工的宣傳標識及相應的配套設施布置。

      強調全員管理概念,對進入現場的所有人員進行必要的教育宣傳;強化文明施工意識,對現場的專業分包隊伍在積極提供配合的前提下,訂立相應的文明施工責任協議,互相配合,創建文明工地。

      在工地出入口均設三班制門衛人員。全體施工人員實施一律佩帶胸卡制度,專人負責管理檢查,防止因管理不善而導致安全事故。

      建筑物周圍交通干道均做混凝土路面,并鋪設排水溝,有專人清掃疏通,做到四周道路暢通、平整,各種物資堆放整齊。對于重要貴重材料設備,配合業主搭設相適應存儲保護的場所或必要的臨時設施。

      生活區與施工區實施分隔管理,衛生區域分片包干管理。施工現場成立文明施工管理小組,將該項工作納入議程,專人負責,嚴格執行上海市關于施工現場文明施工管理規定。

      進出場車輛(商品混凝土運輸車),在門口設水龍頭沖洗。出入口地面鋪墊草袋,嚴防車輛帶土出去,影響道路整潔。

      腳手架上除設置防護竹笆外,用綠色密目安全網封閉,降低躁聲,防止灰土外揚。

      工地現場各類警示標志醒目、齊全,宣傳橫幅適時醒目,保持完好,掛放整齊。

      盡量減少噪聲及揚塵撓民,除地下車庫等砼需連續澆筑12小時以上的,砼一律在白天澆筑,土方施工階段,應做好運土車車輪的清理工作,杜絕對周鄰道路的污染,工地內所有硬化場地必須有專人負責灑水。

      材料實施定額發料制度。建立工程成本考核與經濟掛鉤的獎懲制度。做好落地灰清理工作,做到工完場清,人人重視,創建文明工地。

      工程樁基施工及土方開挖,必須根據建筑單位提供的地下管線網圖,做好監護工作制訂切實可行的監護措施,每天有轉人負責監察看護,發現異常及時向有關部門匯報,并采取相應措施,確保地下管線完好無損。

      第10篇 建筑施工的安全管理措施

      建筑施工中發生的生產安全事故在全部事故中占有相當大的比重,僅次于礦山。《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十九條、第二十條對建筑施工單位的生產管理機構、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及單位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任職等都做了較明確的規定,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科學化、系統化和法制化提供了依據。筆者就十幾年的安全工作實踐,介紹幾點建筑安全管理措施。

      一、建筑施工組織設計應與建筑施工安全設計同時編制

      一般情況下,當建筑工程圖紙和城鎮規劃圖確定后,施工單位就開始編制建筑施工組織設計,但設計中往往對安全施工很少提到或一筆而過,使建筑施工事故隱患從一開始就被埋下。隨著施工進度的進行,事故隱患便逐漸暴露出來,此時再想采取措施進行整改就很難或者需要更多的投入。

      在生產實踐中,我們曾遇到這樣的例子。如同時安裝兩臺塔式起重機,在組織施工設施時只考慮進料口吊裝方便而未考慮兩臺塔吊間距,待塔吊基礎打好安裝塔吊大臂時才發現兩臺塔吊間距不夠;又如輸電線路采用地埋方式進行,一般情況在城鎮規劃圖確定后,電工根據工程用電設備需要和工程要求進行鋪設,如果不能與建筑施工組織設計銜接好,就會出現各自為政,有的線路會墊壓在重型設備下,甚至有的被壓在吊車鐵軌下面。究其原因,主要是在編制建筑組織設計時未把安全管理設計編進去,使生產與安全脫節。所以,今后在編制建筑施工組織設計時,對整個生產作業區和工人生活就餐就住區要統一安排,整體部署,切忌邊施工、邊設計、邊安裝。要廣泛征求多方意見,尤其要有懂安全、管安全的人員參加。

      二、建立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

      抓建筑施工棟號的安全管理,必須把重點放在責任的落實上,由此建立起一整套從公司總經理到工程項目經理,再到工地工長、班組長、現場安全檢查人員及全體職工層層分解落實、層層責任清晰的管理制度,以制度責任確定每一個人在安全工作中的位置。

      三、建立完善的職工安全操作規程

      根據建筑施工事故統計分析,有一半以上的事故原因是“三違”造成的,尤其是職工違章作業冒險蠻干在其中比重最大。盡管大部分職工在長期的建筑施工操作中,安全經驗已經較豐富,企業各類崗位安全操作規范也日趨完善化,但隨著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和新材料的應用,一些舊的安全操作規范已經不能滿足現代施工的需要,這就要求對其重新制訂或加以完善,使每個職工的施工過程都在法定的程序下進行。如何執行和監督職工正確運用安全操作規程,我們提倡從領導做起,按章行事,避免違章指揮,堅持長期有效、持之以恒地對職工遵章守紀情況實施監督。對違章人員的處罰既要適當,又要使職工本人或其他人員受到教育,做到對每個職工都一視同仁。這樣才能樹立安全檢查人員的權威性,切實把職工安全操作規程和各項安全制度貫徹執行下去。

      四、實施多樣性的職工安全教育

      由于建筑施工隊伍人員來源復雜,文化水平參差不齊,不會寫字、不識字的大有人在,給我們實施安全教育培訓帶來困難。針對建筑施工隊伍低水平、低素質的人員較多,膽大、冒險蠻干心理較強的特點,為提高這個群體的人員素質,增強自防自救能力,必須十分重視崗前或作業前的安全教育培訓,并把各種教育方法結合起來,實施有針對性和經常性的安全教育培訓,堅持少而精,注重其適用性,反對脫離本崗位、本工地實際的泛泛地、雷同式地進行安全教育培訓,使職工感到安全教育多而不厭、勤而不煩,天天都有新東西、次次都應該學。

      五、堅持經常性的檢查

      事故的發生除少數是意外所致,多數都是人為因素造成的。安全檢查可以發現隱患,避免或消除事故的發生。并可以解決怎樣開展安全檢查,采取何種方式開展檢查,通過安全檢查如何把事故隱患暴露出來的問題。首先要求每位領導者和職工弄懂要檢查對象的安全標準。就好比用秤稱東西一樣,在稱東西之前首先識秤,才能用秤去稱量東西。我們的安全檢查就是用秤來稱建筑施工現場的每個環節、每個角落。該是一斤必須是一斤,該是八兩必須是八兩,堅持高標準、嚴要求。

      六、落實安全資金投入

      加大安全管理投入,更新安全設施,積極采用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和新設備,應是預防建筑施工事故的一條行之有效的措施。近些年來,為預防建筑施工工地觸電事故,采用的三相五線制及安裝漏電保護裝置,都起到積極作用淘汰有軌吊、竹跳板等設備材料,采用自升式吊車、鐵木跳板,對于預防起重事故和高處墜落事故起到了一定作用。對危險性較大的作業,用機械化或自動化代替手工操作,不斷改善職工作業環境條件,使建筑施工作業事故從根本上降下來。

      第11篇 建筑施工計量管理措施

      5.2.1計量工作目標

      1、計量管理水平達應得分的90%;

      2、計量用具配備率達99%;

      3、計量工作檢測率達95%;

      4、計量技術素質達應得分的90%。

      5.2.2計量檢測方法

      1、電計量:由監理單位提供電度表,每月按時抄表,按抄表數支付電費,如甲方專業分包單位用電,按投入的機械設備計算用電量,并根據分包合同在分包工程款中扣除定額用電費。

      2、水計量:生產用水由社會供水管供應,每月按抄表數(項目復查表認可)付款,現場甲方分包單位用水按分包合同規定扣除定額水費。

      3、油料計量:由現場材料組統一計量,采購人庫,保管員計劃發料;

      4、鋼材:外購入庫按100%檢測。用游標卡尺測量直徑,直筋用鋼尺丈量長度,按規格換算重量計量,盤圓鋼筋則用磅秤計量。

      5、水泥:通過點數和磅秤過磅抽查計量,每一次進料過秤抽查總數的3~5%。

      6、黃砂、石子:進料按車量方計量,按時出場總量的20%檢測

      5.2.3計量管理制度

      1、用于本工程工程質量檢測計量設備見表。

      序號 儀器設備名稱 規格型號 單位 數量

      1 電子激光經緯儀 tl2 臺 1

      2 經緯儀 j2 臺 2

      3 水平儀 ds3 臺 6

      4 砼坍落度筒個 4

      5 混凝土回彈儀臺 1

      6 混凝土抗壓試模 100×100 150×150 組組 88

      7 混凝土抗折試模 200×200 組 4

      8 砂漿試模 70.7×70.7 組 20

      9 坡度尺(常用)把 6

      10 直尺(常用)把 10

      11 卷尺(常用)把 30

      12 靠尺(常用)把 20

      2、國家規定強制檢定的計量器具必須100%按時送檢,其它計量器具也應按計劃送檢,周期送檢率不得低于90%,在周檢的基礎上,按時進行抽檢10%,并作抽檢原始記錄。

      3、計量器具統一建卡,分發給專人保管,并由計量管理部門統一調配。

      4、原材料檢測要及時作好記錄,發現量差超過正負公差范圍時,要立即通知有關部門和人員進行處理。

      5、模板安裝、預留、預埋其量值不得超過規范規定的范圍,否則要整改。

      6、鋼筋規格型號,必須符合設計要求,鋼筋加工嚴格按配料單進行,綁扎及焊接的參數用相應計量器具進行檢測,偏差不得超過規范要求。

      7、混凝土施工前對配料機的計量器具進行一次調整,減少儀表造成的系統誤差。混凝土施工中,試驗人員根據氣候條件及時調整配合比,并按規定做坍落度試驗及強度試塊。

      8、試驗人員每季度要對實驗儀器進行一次抽檢,維護及保養,在測量前對儀器要認真校核,按測量步驟做好原始記錄,及時消除測量中各種因素造成的誤差。

      第12篇 建筑施工中安全管理知識與防范措施

      1建筑業的施工特點

      建筑業屬于事故發生率較高的行業,其施工特點是:

      1)高處作業多。按照國家標準《高處作業分級》規定劃分,建筑施工中有90%以上是高處作業。

      2)露天作業多。建筑物的露天作業約占整個工作量的70%,受到春(夏(秋(冬不同氣候以及陽光、風、雨、冰雪、雷電等自然條件的影響和危害。

      3)手工勞動及繁重體力勞動多。建筑業大多數工種至今仍是手工操作,容易使人疲勞、分散注意力、誤操作多#易導致事故的發生。

      4)立體交叉作業多。建筑產品結構復雜,工期較緊,必須多單位、多工種相互配合,立體交叉施工,如果管理不好、銜接不當、防護不嚴,就有可能造成相互傷害。

      5)臨時員工多。目前在工地第一線作業的工人中,農民工約占50%-70%有的工地高達95%。

      以上這些特點決定了建筑工程的施工過程是個危險大、突發性強、容易發生傷亡事故的生產過程。因此,必須加強施工過程的安全管理與安全技術措施。

      2005年,全國共發生建筑施工安全事故1010起,死亡1195人,雖比上年有所下降,但其中重大安全事故仍居高不下。建筑施工安全生產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是安全法規尚需完善,安全監管存在不足,建筑市場亟待規范,城市建設綜合防災工作體系尚未建立,建設領域應急管理工作有待于進一步加強。

      2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發生的原因

      這些事故的發生,不但給企業造成嚴重的經濟損失,影響企業聲譽,制約企業的生存和發展,同時還會給家庭帶來不幸,甚至會影響社會的穩定。分析事故發生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1)有的建設單位不執行有關法律、法規,不按建設程序辦事。將工程肢解發包,簽訂陰陽合同、霸王合同,要求墊資施工,拖欠工程款,造成安全生產費用投入不足,嚴重削弱了施工現場安全生產防護能力,致使安全防護很難及時到位,再加上強行壓縮合同工期導致的交叉施工和疲勞作業,最終釀成事故。

      2)一些監理單位沒有嚴格按照《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的規定,認真履行安全監理職責。還停留在過去“三控二管一協調”的老的工作內容和要求上,只重視質量,不重視安全,對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技術規范和標準還不清楚、不熟悉、不掌握,不能有效地開展安全監理工作,法律法規規定的監理職責和安全監管作用得不到發揮,形同虛設。

      3)一些施工企業安全生產基礎工作薄弱,安全生產責任制不健全或未落實#目標管理不到位。沒有相應的施工安全技術保障措施#缺乏安全技術交底,有的企業甚至把施工任務通過轉包、違法分包或以掛靠的形式承包給一些根本不具備施工條件或缺乏相應資質的隊伍和作業人員,給安全生產帶來極大隱患。

      4)有的地方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監督機構人員缺編,沒有經費來源,沒有處罰依據,安監站的安全監督作用未得到充分發揮。

      某建筑施工企業職業安全健康管理措施(十二篇)

      一、總則(一)目的本建筑企業職業安全健康措施的編制是為幫助和指導本企業各項目部建立適合本項目特點的職業安全健康管理措施,以便其采用適當的職業安全健康管理模式與方法,持
      推薦度:
      點擊下載文檔文檔為doc格式

      推薦專題

      相關建筑施工信息

      • 建筑施工現場消防管理措施(2篇范文)
      • 建筑施工現場消防管理措施(2篇范文)99人關注

        建筑工程施工過程中,由于建設方、施工方及建設施工人員普遍缺乏消防安全管理和火災防范措施,施工現場的火災事故及損失逐年上升。分析其火災易發原因,可以從規范 ...[更多]

      • 廠區建筑施工高空作業安全管理措施
      • 廠區建筑施工高空作業安全管理措施96人關注

        第一章高空作業安全管理第一條為了保證廠區建筑施工有關作業人員的安全和健康,確保建筑施工任務的完成,特制本安全管理制度。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各施工部門,以及 ...[更多]

      • 淺析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管理措施
      • 淺析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管理措施96人關注

        近年在建筑工程施工工地因施工人員復雜,工程工期緊,作業環境差,施工過程危險源多,作業人員的安全意識偏底。安全事故時有發生,如高空墜落、墜物傷人、觸電、土方 ...[更多]

      • 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管理措施(十二篇)
      • 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管理措施(十二篇)96人關注

        近幾年來,我國的安全生產形勢十分嚴峻,建筑領域事故頻頻發生,分析建筑施工傷亡事故發生的原因,探索預防對策和措施,對減少事故的發生,促進建筑企業的健康發展,有 ...[更多]

      • 建筑施工計量管理措施
      • 建筑施工計量管理措施90人關注

        5.2.1計量工作目標1、計量管理水平達應得分的90%;2、計量用具配備率達99%;3、計量工作檢測率達95%;4、計量技術素質達應得分的90%。5.2.2計量檢測方法1、電計量: ...[更多]

      • 建筑施工現場管理安全措施(15篇范文)
      • 建筑施工現場管理安全措施(15篇范文)90人關注

        1、加強安全教育(1)提高安全意識、加強安全教育:以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強制性標準為依據,建立健全各項安全生產責任制;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樹立'安全就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