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施工用電安全管理措施范本
為加強施工用電、臨時用電管理,制訂本辦措施。
一.安全用電組織措施
1、建立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和安全用電技術措施的編制、審批制度,并建立相應的技術檔案。
2、建立技術交底制度。向專業電工、各類用電人員介紹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和安全用電技術措施的總體意圖、技術內容和注意事項,并應在技術交底文字資料上履行交底人和被交底人的簽字手續,注明交底日期。
3、建立安全檢測制度。從臨時用電工程竣工開始,定期對臨時用電工程進行檢測,主要內容是:接地電阻值,電氣設備絕緣電阻值,漏電保護器動作參數等,以監視臨時用電工程是否安全可靠,并做好檢測記錄。
4、建立電氣維修制度。加強日常和定期維修工作,及時發現和消除隱患,并建立維修工作記錄,記載維修時間、地點、設備、內容、技術措施、處理結果、維修人員、驗收人員等。
5、建立工程拆除制度。建筑工程竣工后,臨時用電工程的拆除應有統一的組織和指揮,并須規定拆除時間、人員、程序、方法、注意事項和防護措施等。
6、建立安全檢查和評估制度。施工管理部門和企業要按照jq59-88《建筑施工安全檢查評分標準》定期對現場用電安全情況進行檢查評估。
7、建立安全用電責任制。對臨時用電工程各部位的操作、監護、維修分片、分塊、分機落實到人,并輔以必要的獎懲。
8、用電單位應建立安全教育和培訓制度。定期對專業電工和各類用電人員進行用電安全教育和培訓,凡上崗人員必須持有勞動部門核發的上崗證書,嚴禁無證上崗。
二、安全用電技術措施
1、保護接地
是指將電氣設備不帶電的金屬外殼與接地極之間做可靠的電氣連接。它的作用是當電氣設備的金屬外殼帶電時,如果人體觸及此外殼時,由于人體的電阻遠大于接地體電阻,則大部分電流經接地體流人大地,而流經人體的電流很小。這時只要適當控制接地電阻(一般不大于4ω),就可減少觸電事故發生。但是在tt供電系統中,這種保護方式的設備外殼電壓對人體來說還是相當危險的。因此這種保護方式只適用于tt供電系統的施工現場,按規定保護接地的電阻不大于4ω。
2、保護接零
在電源中性點直接接地的低壓電力系統中,將用電設備的金屬外殼與供電系統中的零線或專用零線直接做電氣連接,稱為保護接零。它的作用是當電氣設備的金屬外殼帶電時,短路電流經零線而成閉合電路,使其變成單相短路故障,因零線的阻抗很小,所以短路電流很大,一般大于額定電流的幾倍甚至幾十倍,這樣大的單相短路將使保護裝置迅速而準確的動作,切斷事故電源,保證人身安全。其供電系統為接零保護系統,即tn系統。保護零線是否與工作零線分開,可將tn供電系統劃分為tn-c、tn-s和tn-c-s三種供電系統。
(1)、tn-c供電系統。它的工作零線兼做接零保護線。這種供電系統就是平常所說的三相四線制。但是如果三相負荷不平衡時,零線上有不平衡電流,所以保護線所連接的電氣設備金屬外殼有一定電位。如果中性線斷線,則保護接零的漏電設備外殼帶電。因此這種供電系統存在著一定缺點。
(2、)tn-s供電系統。它是把工作零線n和專用保護線pe.在供電電源處嚴格分開的供電系統,也稱三相五線制。它的優點是專用保護線上無電流,此線專門承接故障電流,確保其保護裝置動作。應該特別指出,pe線不許斷線。在供電末端應將pe線做重復接地。
3)tn-c-s供電系統。在建筑施工現場如果與外單位共用一臺變壓器或本施工現場變壓器中性點沒有接出pe線,是三相四線制供電,而施工現場必須采用專用保護線pe時,可在施工現場總箱中零線做重復接地后引出一根專用pe線,這種系統就稱為tn-c-s供電系統。施工時應注意:除了總箱處外,其他各處均不得把n線和pe線連接,pe線上不許安裝開關和熔斷器,也不得把大地兼做pe線。pe線也不得進入漏電保護器,因為線路末端的漏電保護器動作,會使前級漏電保護器動作。
不管采用保護接地還是保護接零,必須注意:在同一系統中不允許對一部分設備采取接地,對另一部分采取接零。因為在同一系統中,如果有的設備采取接地,有的設備采取接零,則當采取接地的設備發生碰殼時,零線電位將升高,而使所有接零的設備外殼都帶上危險的電壓。
3、設置漏電保護器
(1)、施工現場的總配電箱和開關箱應至少設置兩級漏電保護器,而且兩級漏電保護器的額定漏電動作電流和額定漏電動作時間應作合理配合,使之具有分級保護的功能。
(2)、開關箱中必須設置漏電保護器,施工現場所有用電設備,除作保護接零外,必須在設備負荷線的首端處安裝漏電保護器。
3)漏電保護器應裝設在配電箱電源隔離開關的負荷側和開關箱電源隔離開關的負荷側。
(3)、漏電保護器的選擇應符合國標gb6829-86《漏電電流動作保護器(剩余電流動作保護器)》的要求,開關箱內的漏電保護器其額定漏電動作電流應不大于30ma,額定漏電動作時間應小于0.1s。
使用潮濕和有腐蝕介質場所的漏電保護器應采用防濺型產品。其額定漏電動作電流應不大于15ma,額定漏電動作時間應小于0.1s。
4、安全電壓
安全電壓指不戴任何防護設備,接觸時對人體各部位不造成任何損害的電壓。我國國家標準gb3805--83《安全電壓》中規定,安全電壓值的等級有42、36、24、12、6v五種。同時還規定:當電氣設備采用了超過24v時,必須采取防直接接觸帶電體的保護措施。
對下列特殊場所應使用安全電壓照明器:
(1)、隧道、高溫、導電灰塵或燈具離地面高度低于2.m等場所的照明,電源電壓應不大于36v。
(2)、在潮濕和易觸及帶電體場所的照明電源電壓不得大于24v。
(3)、在特別潮濕的場所,導電良好的地面或金屬容器內工作的照明電源電壓不得大于12v。
5、電氣設備的設置應符合下列要求
(1)、配電系統應設置室內總配電屏和室外分配電箱或設置室外總配電箱和分配電箱,實行分級配電。
(2)、動力配電箱與照明配電箱宜分別設置,如合置在同一配電箱內,動力和照明線路應分路設置,照明線路接線宜接在動力開關的上側。
(3)、開關箱應由末級分配電箱配電。開關箱內應一機一閘,每臺用電設備應有自己的開關箱,嚴禁用一個開關電器直接控制兩臺及以上的用電設備。
(4)、總配電箱應設在靠近電源的地方,分配電箱應裝設在用電設備或負荷相對集中的地區。分配電箱與開關箱的距離不得超過30m,開關箱與其控制的固定式用電設備的水平距離不宜超過3m。
(5)、配電箱、開關箱應裝設在干燥、通風及常溫場所。不得裝設在有嚴重損傷作用的瓦斯、煙氣、蒸汽、液體及其他有害介質中。也不得裝設在易受外來固體物撞擊、強烈振動、液體浸濺及熱源烘烤的場所。配電箱、開關箱周圍應有足夠兩人同時工作的空間,其周圍不得堆放任何有礙操作、維修的物品。
(6)、配電箱、開關箱安裝要端正、牢固,移動式的箱體應裝設在堅固的支架上。固定式配電箱、開關箱的下皮與地面的垂直距離應大于1.3m,小于1.5m。移動式分配電箱、開關箱的下皮與地面的垂直距離為0.6~1.5m。配電箱、開關箱采用鐵板或優質絕緣材料制作,鐵板的厚度應大于重0.5mm。
(7)、配電箱、開關箱中導線的進線口和出線口應設在箱體下底面,嚴禁設在箱體的上頂面、側面、后面或箱門處。
6、電氣設備的安裝
(1)、配電箱內的電器應首先安裝在金屬或非木質的絕緣電器安裝板上,然后整體緊固在配電箱箱體內,金屬板與配電箱體應作電氣連接。
(2)、配電箱、開關箱內的各種電器應按規定的位置緊固在安裝板上,不得歪斜和松動。并且電器設備之間、設備與板四周的距離應符合有關工藝標準的要求。
(3)、配電箱、開關箱內的工作零線應通過接線端子板連接,并應與保護零線接線端子板分設.
(4)、配電箱、開關箱內的連接線應采用絕緣導線,導線的型號及截面應嚴格執行臨電圖紙的標示截面。各種儀表之間的連接線應使用截面不小于2.5mm2的絕緣銅芯導線,導線接頭不得松動,不得有外露帶電部分。
(5)、各種箱體的金屬構架、金屬箱體,金屬電器安裝板以及箱內電器的正常不帶電的金屬底座、外殼等必須做保護接零,保護零線應經過接線端子板連接。
(6)、配電箱后面的排線需排列整齊,綁扎成束,并用卡釘固定在盤板上,盤后引出及引入的導線應留出適當余度,以便檢修。
7)導線剝削處不應傷線芯過長,導線壓頭應牢固可靠,多股導線不應盤圈壓接,應加裝壓線端子(有壓線孔著除外)。如必須穿孔用頂絲壓接時,多股線應刷錫后再壓接,不得減少導線股數。
7、電氣設備的防護
(1)、在建工程不得在高、低壓線路下方施工,高低壓線路下方,不得搭設作業棚、建造生活設施,或堆放構件、架具、材料及其他雜物。
(2)、施工時各種架具的外側邊緣與外電架空線路的邊線之間必須保持安全操作距離。當外電電纜線路的電壓為lokv時,其最小安全操作距離為2m;當外電架空線路的電壓為35~l,lokv時,其最小安全操作距離為6m。上下腳手架的斜道嚴禁搭設在有外電線路的一側。起重機的任何部位或被吊物邊緣與lokv以下的架空線路邊線最小水平距離不得小于2m。
(3)施工現場的機動車道與外電架空線路交叉時,架空線路的最低點與路面的最小垂直距離應符合以下要求:外電線路電壓為10kv以下時,最小垂直距離為6m。
(4)、對于達不到最小安全距離時,施工現場必須采取保護措施,可以增設屏障、遮欄、圍欄或保護網,并要懸掛醒目的警告標志牌。在架設防護設施時應有電氣工程技術人員或專職安全人員負責監護。
(5)、對于既不能達到最小安全距離,又無法搭設防護措施的施工現場,施工單位必須與有關部汀協商,采取停電、遷移外電線或改變工程位置等措施,否則不得施工。
8、電氣設備的操作與維修人員必須符合以下要求
(1)、施工現場內臨時用電的施工和維修必須由經過培訓后取得上崗證書的專業電工完成,電工的等級應同工程的難易程度和技術復雜性相適應,初級電工不允許進行中、高級電工的作業。
(2)、各類用電人員必須掌握安全用電基本知識和所用設備的性能;
(3)、使用設備前必須按規定穿戴和配備好相應的勞動防護用品;并檢查電氣裝置和保護設施是否完好。嚴禁設備帶“病”運轉;
(4)、停用的設備必須拉閘斷電,鎖好開關箱。
(5)、保護所用設備的負荷線、保護零線和開關箱。發現問題,及時報告解決。
(6)、搬遷或移動用電設備,必須經電工切斷電源并作妥善處理后進行。
9、電氣設備的使用與維護
(1)、施工現場的所有配電箱、開關箱應每月進行一次檢查和維修。檢查、維修人員必須是專業電工。工作時必須穿戴好絕緣用品,必須使用電工絕緣工具。
(2)、檢查、維修配電箱、開關箱時,必須將其前一級相應的電源開關分閘斷電,并懸掛停電標志牌,嚴禁帶電作業。
(3)、配電箱內盤面上應標明各回路的名稱、用途、同時要作出分路標記。
(4)、配電箱門應配鎖,配電箱和開關箱應指定專人負責。施工現場停止作業1h以上時,應將動力開關箱上鎖。
(5)、各種電氣箱內不允許放置任何雜物,并應保持清潔。箱內不得掛接其他臨時用電設備。
(6)、熔斷器的熔體更換時,嚴禁用不符合原規格的熔體代替。
10、施工現場的配電線路
(1)、現場中所有架空線路的導線必須采用絕緣銅線或絕緣鋁線。導線架設在專用電線桿上。
(2)、架空線路相序的排列:
(a)、tt系統供電時,其相序排列:面向負荷從左向右為l1、n、l2、l3;
(b)、tn-s系統或tn-c-s系統供電時,-和保護零線在同一橫擔架設時的相序排列:面向負荷從左至右為l1、n、l2、l3、pe;
(c)、tn-s系統或tn-c-s系統供電時,動力線、照明線同桿架設上、下兩層橫擔,相序排列方法:上層橫擔,面向負荷從左至右為l1、l2、13;下層橫擔,面向負荷從左至右為l1、(12、l3)、n、pe。,當照明線在兩個橫擔上架設時,最下層橫擔面向負荷,最右邊的導線為保護零線pe。
(3)、施工現場內導線最大弧垂與地面距離不小于4m,跨越機動車道時為6m。
(4)、架空線路所使用的電桿應為專用混凝土桿或木桿。當使用木桿時,木桿不得腐朽,其梢徑應不小于130mm。
(5)、架空線路所使用的橫擔、角鋼及桿上的其他配件應視導線截面、桿的類型具體選用桿的埋設、拉線的設置均應符合有關施工規范。
11、施工現場的電纜線路
(1)、電纜線路應采用穿管埋地或沿墻、電桿架空敷設,嚴禁沿地面明設。
12、室內導線的敷設及照明裝置
(1)、室內配線必須采用絕緣銅線或絕緣鋁線,采用瓷瓶、瓷夾或塑料夾敷設,距地面高度不得小于2.5m。
(2)、進戶線在室外處要用絕緣子固定,進戶線過墻應穿套管,距地面應大于2.5m,室外要做防水彎頭。
(3)、室內配線所用導線截面應按圖紙要求施工,但鋁線截面最小不得小于2.5mm2,銅線截面不得小于1.5mm2。
(4)、金屬外殼的燈具外殼必須作保護接零,所用配件均應使用鍍鋅件。
(5)、室外燈具距地面不得小于3m,室內燈具不得低于2.4m。插座接線時應符合規范要求。
第2篇 施工用電安全管理12
施工用電安全管理(十二)
1、施工用電必須符合用電安全規程。現場電器設備要有防漏電措施,非電工不得安裝、操作電器設備。
2、過道電纜采用硬質護套埋地并作標記。
3、室外支線應用橡皮線架空,接頭不受拉力并符合絕緣要求。
4、工地采用低壓照明,導線不得隨地拖拉或綁在架子上。
5、電箱內開關及電器必須完整無損,接線正確。各類接觸裝置靈敏可靠,絕緣良好,無灰、無雜物、固定牢固。
6、電箱安裝高度和絕緣材料符合規定。
7、電箱內應設漏電保護器,設總熔絲、分熔絲、分開關。
8、配電箱、開關箱應符合要求,統一編號,有門、鎖、色標。
9、配電箱要有防護欄、防雨防砸棚,每個箱子上鎖并設專人負責。
10、配電箱的電纜應有套管,電線進出不混亂。支線絕緣好、無老化、破損和漏電現象。
11、各種電器設備有測試、檢測記錄,現場要達到三級配電、三級漏電保護,現場要有專人負責,各種制度要健全。
12、所有電器設備,一律安裝漏電保護器,設備和線路必須良好,各種電動設備必須接零、接地,開關箱與用電設備實行一機、一閘、一保險。
13、支線沿墻或柱架空敷設,并用絕緣子固定。
14、夜間施工要有足夠照明設備,手把燈必須采用36v低壓電,地下室潮濕部位的照明也要采用低壓照明,電器設備要有可靠的接地線,電器設備操作人員操作時必須帶防護用具和絕緣手套。
第3篇 裝飾工程文明施工措施安全施工用電管理
1、施工現場文明及環保措施
1.1 施工現場必須有七牌一圖,即工程概況;工程項目負責人名單;創工程質量合格和施工現場標化管理;工程環保;安全生產六大紀律;安全生產天數計數;防火須知等七牌及施工現場平面布置圖。標牌的制作、掛置必須符合標準,現場必須指定衛生負責人,明確職責,嚴格按照園區工地文明的有關規定進行施工。
1.2 施工現場經常保證完整、整潔。實現工地門前'三包',確保門前墻外無垃圾、無建筑材料、無污水。
1.3 在作業區設置一個臨時便桶,每日至少指定專人清除二次。嚴禁隨地大小便。
1.4 現場原材料、構件、機具設備要按指定區域堆放整齊,保持道路暢通。作業場所要達到落手清。建筑垃圾及時歸堆、外運,嚴禁隨意拋擲。建筑污水必須通過管道集中向下排放。做到作業面無積存垃圾、無積存廢水、無散落材料。
1.5在開始施工時,應請環保部門測定外圍噪音是否超標尖采取措施減少噪音。基本保證施工現場噪聲分貝控制在國家規定的范圍內。
1.6 石材切割及必須在現場制作的項目,我們將在施工現場分隔的施工房內完成,或臨時用紙面石膏板隔出制作區。
1.7 保持施工道路、場地暢通、整潔,施工現場環境保護采用二級排污處理,進出車輛沖洗干凈,做到無泥漿出工地。
2、現場保衛措施
2.1 建立健全現場治安、消防責任制度和組織
2.1.1本工程實行項目經理負責制,由項目經理對現場治安保衛、防火全面負責。
2.1.2現場建立治安保衛組,配備門衛及保安巡視人員,設置專(兼)職消防員和義務消防員。
2.2公司保衛部門定期檢查督促現場保衛、消防工作,并主動與當地公安部門及消防部門取得聯系,取得公安、消防部門支持與指導。
2.3實行掛名牌制度。凡進入現場的施工人員必須戴統一的名牌。未配戴名牌者一律不準入內。外來人員必須與項目管理部取得聯系,發給臨時出入名牌方可進入現場。
2.4做好現場物品保管和防盜工作。對貴重材料、小型生產工具等要實行專人保管,責任到人。材料、設備出入現場必須有收發領用手續和出門證明。
2.5加強法制教育,進入現場之所有人員必須自覺遵紀守法。嚴禁在工地聚重賭博、偷盜公司財物;嚴禁打架斗毆、無理取鬧、擾亂正常的生產、工作和生活秩序。發現上述情況時,要及時制止、嚴肅處理,情況嚴重的報送公安機關處理。
2.6在施工作業工域應根據工作性質、工作范圍配備足夠的滅火器材。對重點部位如:木工間、危險品倉庫、油漆間,以及危險作業區如:裝飾、保溫、油漆等作業區,要重點配備足夠消防器材,并強掛醒目的禁煙、禁火標志,要專人定期檢查消防器材的可靠性。
2.7現場設指定的吸煙室,嚴禁在吸煙室外游動吸煙。
2.8施工現場因生產需要動用明火時,必須事先申領動用明火許可證。對操作中可能引起的火花,應有控制和隔離的措施。在操作結束離開現場前,要對作業面進行檢查,徹底熄滅火源及熔渣,消除隱患。
2.9嚴格用電制度,嚴禁私接亂拉電線,嚴禁使用電爐,嚴禁在易燃材料周圍使用小太陽燈。
2.10油漆、化工原料庫內禁止做任何作業。倉庫內禁止使用日光燈、碘鎢燈照明。停電時應用干電筒照明,在顯眼易取處放置滅火機二臺。油漆、化工原料專用倉庫放置滅火機二臺及黃砂箱二只。要確保安全無事故。
2.11電焊工需持證上崗,凡需要動用電焊等明火作業的,事先要得到工地負責人或工地管理員的批準辦好'動火證',并做好周圍的安全、防火工作,特別是油漆、化工材料、木花、木屑等易燃物,一定要清除后才能進行作業。
2.12下班前要實行點名制度,下班后除指定保衛人員外,其他人員一律不得再進入施工現場。保衛人員要不停巡視操作現場,消除一切可疑點和危及安全的隱患。
2.13加強工地治安保衛工作。堅持24小時值班(包括節假日),進出施工現場出示證件,做到無證不得入內,配合土建爭創文明工地。
3、裝飾材料包裝及運輸保護措施
3.1 型材表面除加保護膜外,另應使用專用包裝紙捆扎。
3.2 玻璃板塊等除在裝飾表面按規定加貼保護膜外,在準備發運裝車時應在板塊中間加隔離板,并用緊線機捆扎結實,嚴防運輸過程中造成磨擦損壞。
3.3 所有材料及成品在包裝時應注意規格,不同尺寸、品種的料應避免包扎在一起。
3.4 玻璃板塊邊安裝邊清潔,并檢查上下防護網,防止雜物掉落污染或損壞玻璃。
3.5以厚膠紙或三合板在室內遮擋玻璃部分,以免焊點、防火噴劑、水泥抹灰及其他不利影響等污染玻璃面層或導致其破碎,但以上保護材料不應與玻璃有直接接觸。
3.6材料表面的保護紙不得任意撕毀,以免材料的裝飾表面被硬物劃破或被水泥砂漿污染。保護紙除去后留下的多余膠料用清潔劑清洗干凈。
3.7 用保護材料在施工過程中蓋掩玻璃片,以防損壞、褪色或污染。
3.8提供書面材料,證明擬采用的清潔劑可用以工程鋁材、玻璃片及涂膠等物料的清潔工作。
4、材料管理、文明措施
4.1成品、半成品貴重裝飾材料進場前,先與業主聯系進場時間,按指定房間并明確標識,設專人負責保管發料。
4.2零星材料、周轉材料、施工機械進場時按業主指定地點堆放,四周用鋼管木板圍護好,堆放整齊并按排在夜間進場。
4.3 施工材料垂直運輸,注意損壞建筑物原有設施。
5、施工用電保證措施
5.1配電箱引入引出線應有套管,電線上進下出不混亂,電箱上進線應加滴水彎。線應用橡皮線架空在專用電桿上,嚴禁架設在腳手架、防護架上。
5.2危險、潮濕場所的照明及手持照明燈具采用安全低壓電源。照明導線應用絕緣子固定,嚴禁使用花線和塑料膠質線,照明燈具的金屬外殼須接地和接零,單相回路內的照明開關箱裝用電保護器。
5.3休息室、料間等地不準燒電爐,不使用'小太陽'和功率大于60w的燈泡。
5.4電箱內開關電器須完整無損,并配備漏電保護器,以確保主要施工機械用電安全。
6、施工機械使用保證措施
6.1手持電動機械
手持電動機具須安裝漏電保護器,防護罩殼齊全有效,并有有效接地或接零,橡皮電線不得破損。
6.2木工機械
6.2.1機械上的電動機及電器部分應按其有關要求執行。
6.2.2工作場所應各有齊全可靠的消防器材。嚴禁在工作
場所吸煙和有其他明火,并不得存放油、棉紗等易燃品。
6.2.3工作場所的待加工和已加工木料應堆放整齊,保證道路暢通。
6.2.4機械應保持清潔,安全防護裝置應齊全可靠,各部連接緊固,工作臺上不得放置雜物。
6.2.5機械的皮帶輪、鋸輪、刀軸、鋸片、砂輪等高速轉動部件應在安裝時做平衡試驗。各種刀具不得有裂紋破損。
6.2.6裝設有氣動除塵裝置的木工機械,作業前應先啟動排塵風機,經常保持排塵管道不變形,不漏風。
6.2.7嚴禁在機械運行中測量工件尺寸和清理機械上面或底部的木屑、刨花和雜物。
6.2.8運行中不準跨過機械傳動部分傳遞工件、工具等。排除故障、拆裝刀具時必須待機械停穩后、切斷電源,方可進行。操作人員與輔助人員應密切配合,以同步勻速接送料。
6.2.9根據木材的材質、粗細、濕度等,選擇合適的切削和進給速度。加工前,應從木料中清除鐵釘、鐵絲等金屬物。
6.2.10作業后,切斷電源,鎖好閘箱,進行擦拭、潤滑,清除木屑、刨花。
6.3圓鋸機
6.3.1操作前進行檢查.鋸片不應有裂紋,螺絲應上緊。
6.3.2鋸片上方必須裝置安全罩、擋板和冷卻水裝置。在鋸片后面,離齒10~15mm處,必須安裝弧形楔刀。鋸片的安裝,應保持與鈾同心。
6.3.3片必須平整,鋸齒應尖銳,不得連續缺齒兩個,裂紋長度不得超過20mm,裂縫末端應沖止裂孔。
6.3.4 操作時要預防護眼鏡,應站在鋸片一側,禁止站在與鋸片同一直線上,手不得跨越鋸片。
6.3.5進料必須緊貼靠山,不得用力過猛,遇硬節慢推,接料要待料出鋸片15mm,不得用力硬拉。短窄料應用推根,接料使用刨鉤。
6.3.6被鋸木料厚度,以鋸片能露出木料10~20mm為限,夾持鋸片的法蘭盤的直徑應為鋸片直徑的1/4。超過鋸片半徑的木料,禁止上鋸。
6.3.7已圓鋸啟動后,應待轉速正常后方可進行鋸料。送料時不得將木料左右晃動或高抬,遇木節要緩慢送料。鋸料長度應不小于500mm。接近端頭時,應用推根送料。
6.3.8鋸線走偏,應逐漸糾正,不準猛板,以免損壞鋸片.鋸片運轉時間過長,溫度過高時,應用水冷卻,直徑600mm以上的鋁片在操作中,應噴水冷卻。
6.4平面創(手壓刨)
6.4.1作業前,檢查安全防護裝置必須齊全有效,才準使用。
6.4.2刨料時應保持身體穩定,雙手操作。刨料時,手應按在料的上面,手指必須離開刨口50mm以上。嚴禁用手在木料后端送料和跨越創口進行創削。
6.4.3刨削量每次一般不得超過1mm。進料速度保持均勻,經過創口時用力要輕,禁止在刨刀上方回料。
6.4.4被刨木料的厚度小于30mm,長度小于400mm時,應用壓板或壓棍推進。厚度在 5原木進鋸前,應調好尺寸,進鋸后不得調整,進鋁速度應均勻,不能過猛。運轉中嚴禁調銀鋸卡子和清理碎料、樹皮等。
6.4.5壓刨床
1)壓刨床必須用單向開關,不得安裝倒順開關,三、四面例應按順序開動。
2)木料的材質、規格一致時,允許同時創兩塊木料。嚴禁一次刨削兩塊不同材質或不同規格的木料,被創的木料不得超過機械所規定的厚度。操作者應站在刨床的一側,接、送料時不得戴手套,送料時必須先送大頭。
3)刨刀與刨床臺面的水平間隙應在10~30mm之間。刨刀螺絲必須重量相等,緊固時用力應均勻一致,不得過緊或過松,嚴禁使用帶開口槽的刨刀。
4)每次進刀量應為2~5mm,如遇硬物或節疤,應減小進刀量,降低送料速度。
5)已進料必須平直,發現材料走橫或卡住,應停機降低臺面撥正。送料時手指必須離開滾筒200mm以外,接料必須待料走出臺面。
6)已被刨木料長度不能短于前后壓滾筒中心距離;刨短料時,須連續進料。創削10mm以下的薄板,必須墊托板,方可推進壓剛。
7)壓刨必須裝有回彈靈敏的逆止爪裝置,進料因輥及托料光輥應調整水平和上下距離一致,齒輥應低于工件表面1~2mm,光輥應高出臺面0.3~0.8mm,工作臺面不得歪斜和高低不平。
7、吊頂工程
7.1 施工人員必須遵守《建筑施工高處作業安全技術規范》的有關規定。
7.2 吊頂作業,凡高血壓、心臟病等不得從事此作業。
7.3 作業時衣著輕便,禁止穿硬底和帶釘易滑的鞋。
7.4 作業所用材料要堆放平穩,工具應放入工具袋內。
7.5 作業所用梯子缺檔,不得墊高使用。
8、焊接工程
8.1為了防止觸電事故的發生,除按規定穿戴防護工作服、防護手套和絕緣膠鞋外,還應保持干燥和清潔。
8.2焊接工作開始前,首先檢查焊機和工具是否完好和安全可靠。如焊鉗和焊接電纜的絕緣是否有損壞的地方,焊機的外殼接地和焊機的各接線點接觸是否良好。不允許未進行安全檢查就開始操作。
8.3身體出汗后而使在眼潮濕時,切勿月在帶電的鋼板或工件上,以防觸電。工作地點潮濕時,地面應銷有橡膠板或其他絕級材料。
8.4更換焊條一定要戴皮手套,不要赤手操作。
8.5在帶電情況下,為了安全.焊鉗不得夾在腋下去激被焊工件或將焊接電纜掛在脖頸上。
8.6推拉閘刀開關時,臉部不允許直對電閘,以防止短路造成的火花燒傷面部。
8.7下列操作,必須在切斷電源后才能進行:
8.7.1改變焊機接頭時;
8.7.2更換焊件需要改按h次回路時;
8.7.3更換保險裝置時;
8.7.4焊機發生故障需進行檢修時;
8.7.5轉移工作地點搬動焊機時;
8.7.6工作完畢或臨時離開工作現場時.焊接作業時,其附近應無易燃易爆物品,并設置接火斗,以防發生火災與損壞門窗。
9、安全教育制度
9.1安全教育
進入工地的施工人員,都必須經過入場安全教育,辦理安全教育卡。入場安全教育的內容,必須填寫在安全教育卡內,安全教育卡一式兩份,由宣講人和受教育人員共同簽字,一份報上級安全部門備案,一份留作安全教育的憑證。
有關安全方面的法制教育、安全生產責任制教育以及季節性的安全教育,都通過安全教育卡的形式式進行考核檢查,以便提高安全教育質量,增強安全教育的效果。實踐證明,這是解決施工人員眾多,搞好安全工作的有效方法。
9.2安全技術交底
班組長在施工班組簽發施工任務書時,同時填寫安全技術交底卡,按安全技術交底卡的內容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安全技術交底卡由裝飾工程施工單位制定統一格式,交底內容分三部分。一是常規安全要求;二是根據施工內容采取的安全技術措施;三是按照有關施工安全操作要求,有針對性進行安全交底。
安全技術交底卡一式三份,由交底人與作業班組代表雙方簽字,各執一份,另一份交安全管理人員,既作安全檢查的依據,又作為劃分安全事故責任的憑證。
9.3特殊工種的安全操作
架子工、電焊工、氣焊工、維護電工、小型機械工等特殊工種,經安全操作培訓,并持證作業。
安全員在安全檢查工作中,將特殊工種持證作業,作為一項重要檢查內容。如發現特殊工種沒有持證作業,或非特殊工種代替特殊工種作業時,立即停止其工作,并按違章作業進行經濟處罰。
電焊工、氣焊工辦理用火證明時,必須有特殊工種安全操作證。
9.4施工管理人員安全考核
第4篇 工程建設項目施工用電安全管理措施
各施工單位,項目監理組:
為加強工程建設項目各施工單位、監理單位用電管理,保證施工用電及施工過程中電力設施的安全,避免人員觸電、火災爆炸及各類電氣事故的發生,促進工程項目的順利建設,現將工程建設項目施工用電安全管理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施工用電安全是工程建設項目安全生產工作中的重要一環,各項目施工、監理單位務必高度重視,切實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加強管理,采取強有力措施,確保施工現場供用電中的人身安全和設備安全。為保障各建設項目施工用電安全,我所特成立工程建設項目施工用電安全管理工作領導小組,人員組成如下:
組 長:
副組長:
成 員:
各施工、監理單位必須相應成立以項目經理、總監為組長的用電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報所辦公室備案。
二、各施工、監理單位必須嚴格執行國家、省、市及地方關于工程建設施工用電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加強與地方電力管理部門的溝通協調,及時申報施工臨時用電計劃,及時辦理電力設施保護區域內施工許可證,報批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和安全用電技術措施,并建立相應的技術檔案。
三、施工、監理單位臨時用電必須由當地電力管理部門對用電設施進行搭線安裝,嚴禁施工、監理單位私拉亂接電線,并按相關規定配備好防雷、滅火等安全設備。
四、各施工單位必須建立安全用電責任制,對臨時用電設備、設施的操作、監護和維修,分片、分塊、分機落實到人。并在電力設施保護區域內設置安全警示標志、標牌,由專人負責管理。
五、施工、監理單位必須建立臨時用電安全檢查制度,定期由專業電工人員對臨時用電設施進行檢查,確保臨時用電設備、設施安全可靠,并做好檢查記錄。
六、建立電氣設備、設施維修制度,由專業電工人員加強臨時用電設備、設施的日常和定期維修工作,及時發現和消除隱患,并建立維修工作記錄,記載維修時間、地點、設備、內容、技術措施、處理結果等,維修人員和驗收人員必須在記錄上簽名。
七、大風、大霧、暴雨、雨雪等惡劣天氣以后,施工、監理單位必須對整個施工現場的供電系統及用電設備進行檢查,確保無安全隱患后再投入使用。
八、對施工現場必須拆遷的高、低壓線路和電桿等電力設施,施工單位應及時聯系當地電力主管部門進行拆遷。未及時拆遷的電力線路和電力設施要按電力部門的要求做好保護措施及設置安全警示標志、標牌,并配備專人進行管理。不得在高、低壓線路下方搭設臨時設施或堆放物件、機具、材料及其他雜物。
九、建立安全教育和培訓制度。定期對專業電工和各類用電人員進行用電安全教育和培訓,施工單位使用的電工必須持有勞動部門核發的上崗證書,嚴禁無證上崗,上崗前必須按規定穿戴好個人防護用品,禁止帶電作業,特殊情況必須帶電作業時,要有可靠的安全措施,經安全部門同意后方可作業。加強對工程運輸車輛、挖機、起重機、壓路機等駕駛員的安全培訓教育,嚴禁超限超載行駛,翻斗車、挖機、起重機等在行駛過程中必須放下車廂、挖斗、起重臂等,防止超高擦掛電力線路,發生安全事故。
十、工程完工后,施工單位必須及時報請當地電力管理部門對臨時用電設施進行拆除,不得留下安全隱患。
十一、以上管理要求由項目監理組督促落實。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二日
第5篇 隧道施工用電安全管理方案
隧道內施工場地較小,但電線較多,同時洞內有高壓線。經過評價,隧道施工用電為重要安全因素。制定本管理方案,提高職工安全用電意識,杜絕施工用電安全事故的發生。
對各工區進行安全用電檢查,主要檢查內容為;電線是否掛設規范;電線是否有破損而未包扎處理現象;洞內變壓器是否進行安全封閉,是否有警示標識;高壓線路掛設情況,高壓線路是否有不安全因素;臺車上接線盒是否完整,臺車線路是否有破損現象,臺車上電燈是否按規范要求進行安設;電焊機是否按規程操作;施工人員是否具有足夠的安全用電知識。檢查工作由文家全和陳原負責,于2005年每月底進行集中檢查。檢查結束后,立即下發整改措施,對各工區出現的安全用電隱患和違章用電情況進行停工整改和,并按照《安全管理辦法》進行處罰。
集中對各工區施工人員進行安全用電教育,此工作由文家全負責。
建立安全檢查制度,每月對各工區進行一次全面的安全用電檢查,由文家全、陳原負責檢查,發現問題立即糾正,并根據《安全管理辦法》,進行經濟處罰。平時公司技術人員在施工現場有責任對用電隱患和違章用電進行制止。
中鐵十四局廣硯高速公路第3合同項目經理部
二○○五年八月一日
第6篇 公路工程施工用電安全管理及控制措施
生命權是最大的人權,關愛生命,消除公路工程施工現場用電安全隱患,是每個工程項目參與者義不容辭的責任。
一、公路工程施工中用電安全管理
1.公路工程施工過程中用電安全管理的基本任務。客觀上,發現、分析和控制施工中用電的危險因素,建立安全管理系統,制訂相應的安全用電管理制度、技術措施和防火措施。主觀上,配備專職安全人員實施安全監督、檢查,對各類人員進行臨時用電安全知識的培訓和教育,避免發生事故。通過臨時用電安全管理,使施工臨時用電作業行為得到規范,促進施工現場安全管理的制度化、科學化、規范化、標準化,保障人身安全、設備安全。
2.公路工程施工用電安全管理的特點。“臨時”是公路工程施工用電的最大特點。臨時的施工環境,工程一旦竣工就拆移;臨時的施工器械,公路施工設計的器械根據不同的分布而有所不同,使用完畢就轉移;臨時的施工供電裝備,公路建設的不斷前進伴隨著供電裝備的不斷移位拆裝;甚至施工人員也是臨時的,公路施工是一項技術性很強的活動,不同階段需要不同的工種,施工人員流動性較大。由于受臨時觀念的影響,施工單位往往對有關用電的安全防護措施重視不足,錯誤一犯再犯,導致施工現場發生一些安全用電事故。
3.公路工程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的三項基本原則。(1)必須采用tn-s接地、接零保護系統;(2)必須采用三級配電系統;(3)必須采用兩級漏電保護和兩道防線。
二、公路施工用電存在的主要問題和控制措施
1.用電管理方面
存在問題:工地沒有配備專業電工,而是讓略懂些用電知識的人員去從事電工作業。作業過程中不按規范設置用電線路和保護措施,穿拖鞋操作,甚至帶電接線的現象時有出現,造成事故隱患。臨時用電由電工憑經驗自行布設,沒有編制工程用電專項施工組織設計,無全盤計劃,隨意性強,沒有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有的工地編制的用電施工組織設計沒有負荷計算,無線路圖,和施工現場實際脫節,根本起不到指導施工用電的作用。
控制措施:安裝、巡檢、維修或拆除臨時用電工程,必須由電工完成。電工操作屬于特種作業,特種作業由于對操作者本人及他人和周圍設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因素,因此需經過國家規定的有關部門組織的特種作業人員安全培訓,在取得操作證后方準其獨立作業。電工作業時應正確穿戴相應的勞動保護用品。施工現場用電設備在5臺及以上或設備總容量在50kw及以上者,應編制用電施工組織設計。用電施工組織設計應包括的內容有:
(1)現場勘測。
(2)確定電源進線、變電所或配電室、配電裝置、用電設備位置及線路走向。
(3)進行負荷計算。
(4)選擇變壓器。
(5)設計配電系統:設計配電線路,選擇導線或電纜;設計配電裝置,選擇電器;設計接地裝置;繪制用電圖紙,用電總平面圖、配電裝置布置圖、配電系統接線圖、接地裝置設計圖。
(6)設計防雷裝置。
(7)確定防護措施。
(8)制定安全用電技術措施和電氣防火措施。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應由電氣工程技術人員編制,經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和監理工程師審查同意后實施。
2.三級配電系統
存在問題:配電系統沒有按“總配電箱(或配電柜)-分配電箱-開關箱”形成三級配電。一臺以上的用電設備共用一個開關箱。分配電箱和開關箱之間距離超標,用電設備與其控制的開關箱距離過遠。
控制措施:施工用電系統必須采用三級配電系統,即在總配電箱或配電柜以下設分配電箱,分配電箱以下設置開關箱,最后從開關箱接線到用電設備。總配電箱設在靠近電源的區域,分配電箱設在用電設備或負荷相對集中的區域,分配電箱與開關箱的距離不得超過30m,開關箱與其控制的固定式用電設備的水平距離不宜超過3m.施工現場應按“一機一箱一閘一漏”設置,即每臺用電設備必須有各自專用的開關箱,嚴禁用同一個開關箱直接控制2臺及2臺以上用電設備(含插座),每個開關箱里必須設置有一個閘刀開關和一個漏電保護器。
3.二級漏電保護系統
存在問題:用電系統設置少于二級的漏電保護。漏電保護器參數不匹配或動作失靈。漏電保護器安裝于靠近電源一側。
控制措施:二級漏電保護系統是指用電系統至少應設置總配電箱漏電保護和開關箱漏電保護二級保護,總配電箱和開關箱中二級漏電保護器的額定漏電動作電流和額定漏電動作時間應合理配合,形成分級分段保護;漏電保護器應安裝在總配電箱和開關箱靠近負荷的一側,即用電線路先經過閘刀電源開關,再到漏電保護器,不能反裝;漏電保護器應滿足以下要求:開關箱中漏電保護器的額定漏電動作電流≤30ma,額定漏電動作時間≤0.1s,使用于潮濕場所的漏電保護器額定漏電動作電流≤15ma,額定漏電動作時間≤0.1s;總配電箱中漏電保護器的額定漏電動作電流應大于30ma,額定漏電動作時間應大于0.1s,但其額定漏電動作電流與額定漏電動作時間的乘積不應大于30ma.s;漏電保護器應動作靈敏,不得出現不動作或者誤動作的現象。
4.保護接零
存在問題:保護零線引出不符合規范,重復接地點不足。沒有采用專門色標的電線作保護零線,線徑過小。保護零線沒有隨所有線路自始至終,沒有與用電設備外殼相連,起不到保護作用。
控制措施:施工現場專用的電源中性點直接接地的電力線路必須采用tn-s接零保護系統,保護零線應由工作接地線、配電室(總配電箱)電源側零線或總漏電保護器電源側零線處引出,單獨敷設,不作他用;在tn接零保護系統中,通過總漏電保護器的工作零線與保護零線之間不得再做電氣連接;tn系統中的保護零線除必須在配電室或總配電箱處做重復接地外,還必須在配電系統的中間處和末端處做重復接地,每一處重復接地電阻應不大于10ω;保護零線應采用綠黃雙色線,任何情況下均不得用綠黃雙色線作負荷線;三相四線制架空線路的保護零線截面不小于相線截面的50%,單相線路的保護零線截面與相線截面相同,用電線路中的保護零線最小截面為5mm2,配電裝置和電動機械相連接的保護零線應為截面不小于2.5mm2的絕緣多股銅線。保護零線應從線路始端開始設置,隨線路至末端,與電氣設備(包括電箱)不帶電的外露可導電部分相連。
第7篇 110kv變電站施工用電安全管理專項治理措施
一、總則
1.1電是生產與生活中不可缺少的能源,廣泛應用于生產和生活的各個環節,電工作業是一種特殊作業,不僅作業技能性強,而且對安全保護有特殊要求,因此,在施工過程中,為使職工正確用電,消除觸電事故,保障職工生命安全和國家財產不受損失,特制定本規定。
1.2牢固樹立“預防為主”的思想,確保生產、生活用電的安全,保證作業人員的安全與健康以及國家財產不受損失和電力系統的穩定。
1.3本規定適用于本工程生產(加工)生活用電等。各級領導、工程技術管理人員必須熟悉本規定,電氣施工人員必須熟悉并嚴格遵守本規定。
1.4在執行本規定的同時,必須貫徹執行《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施工現場臨時用點安全技術規定》
二、組織措施
2.1 在運行、維護和配置安全防護裝置時,要嚴格遵守國家規定、標準和法規,并符合現場的特定安全要求。
2.2 建立健全安全規章制度,包括安全操作規程、運行管理規程、維護檢修制度、事故分析制度和安全用具使用保管制度等。
2.3 定期對電氣操作人員進行安全技術培訓和考核,宣傳國家、地方、行業的最新安全技術要求和規定,不斷提高其安全生產意識和安全操作技能,杜絕違章指揮和違章操作。凡從事電氣作業人員,必須持有電氣操作人員操作證方準上崗,無證人員不準獨立操作。嚴禁非電工從事電氣作業。
2.4 安全用電組織管理系統
2.4.1.建立健全以項目經理為核心的安全用電組織管理體系。明確各級人員的安全生產職責,逐級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形成自上而下層層落實,自下而上層層保證的安全生產保障體系。
三、技術措施
3.1施工用電管理
3.1.1 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的布設,應按以批準的施工組織方案(措施)要求進行。并應符合當地供電部門的有關規定。
3.1.2 施工用電設施安裝完畢后,應有專人負責運行及維護,嚴禁非電工拆、裝施工用電設備。
3.1.3 施工用電架空線路的路徑要選擇合理,避開易撞、易碰、易爆、潮濕場所及熱管道。并修建符合防火要求的專用配電室和總配電柜。并配置干粉滅火器。
3.1.4 架空線必須采用絕緣銅線或絕緣鋁線。并架設在專用電桿上,嚴禁架設在樹木、腳手架、井架、構架上。
3.1.5 架空線路必須與外線路、建筑物保持1米以上的安全距離,嚴禁將電線、電纜固定在腳手架、樹上。電桿、拉線、架空線應符合規范要求。
3.1.6 電工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3.2 接地與接零保護
3.2.1 在施工現場專用的中性點直接接地的電力線路中必須采用tn--s接零保護系統(即三相五線制供電)電力設備的金屬外殼必須與專業保護零線相聯接。工作零線應在配電總盤處一點連接,其它地點嚴禁混接。
3.2.2 為了防止相線(l)工作零線(n)保護零線(pe)的混用而造成的短路及觸電事故,并規范、明確規定了l、n、pe線敷設的相對位置。tn--s在同一橫擔架設時,導線排列的順序為:面向負荷從左側起l1、n1、l2、l3、pe;不得混亂。
3.2.3 當施工現場與外電線路共同一供電系統時,電力調試應根據當地的要求,做保護接零或做保護接地。不得一部分設備做保護接零,另一部分設備做保護接地。
3.2.4 保護零線除必須在配電室或總配電柜處做重復接地外,還必須在配電線路的中間處和末端處做重復接地,其接地保護零線必須采用截面不小于16平方毫米的絕緣鋁線,并與接地極用螺栓做可靠聯接。電動機械的重復接地應符合《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和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dl5009.1--92中有無規定。
3.3 配電箱、開關箱
3.3.1 總配電箱、分配電箱、開關箱依次分級設置,符合“三級配電兩級保護”開關箱應由末級分配電箱配合,以防止個別設備發生短路故障造成配電系統大范圍停電。
3.3.2 電箱、開關箱施工機具專用電源箱的外殼和刀閘、開關插座,應保持完整無損,門鎖齊全。實行一機一閘,禁止一閘多用(包括照明)。
3.3.3 電氣設備檢修時,應切斷電源,并掛“有人工作,嚴禁合閘”的警告牌。
3.3.4 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的配電線路使用電力電纜時,干線應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設,嚴禁沿地面拖拉明設,并應避免機械損傷介質腐蝕。
3.3.5 配電箱、開關箱內應裝設漏電保護開關。漏電開關的動作行為準確、靈敏可靠其箱架設應端正牢固。其垂直距離應大于1.3米、小于1.5米,移動式配電箱、開關箱與地面垂直距離應大于0.6米、小于1.5米且應裝設在牢固的支架上,并設有防雨水措施。
3.4 照明
3.4.1 生活、辦公用電設備完整照明燈具應經控制相線。
3.4.2 保險絲(片)不得超過荷載容量的規定嚴禁其它金屬代替。
3.4.3 施工現場辦公室、宿舍、工棚內的照明線應固定在絕緣子上,且距離建筑物不得小于2.5厘米,穿過墻壁時應套絕緣套管。
3.4.4 嚴禁將電線線芯直接插入插座中或將線芯掛在電源開關刀閘片上使用。嚴禁在漏天使用塑料線接用電氣設備用具。
3.4.5 電動機械和電氣照明設備拆除后,不得留有可能帶電的部分。如必須保留電源時,則應暫時切斷電源,將電線頭包扎絕緣。
3.4.6 所有照明燈具、開關、刀閘,應裝配齊全,有防雨水措施,并經常檢查,發現殘缺損壞應及時修換。
3.4.7 所有電源線接頭除用絕緣膠布包扎外,還必須用專用塑料帶進行包扎防護。用電設備接地電阻不得大于4歐姆。
3.4.8 腳手架上安裝臨時照明線路時,竹木腳手架應架設絕緣子,金屬腳手架應設置木橫擔。施工人員保持一定范圍安全距離。
3.4.9 坑、潮濕和易觸電場所的局部照明,電源電壓采用24v安全電壓。
3.4.10 現場用電設施架設完畢后須使用500v棒檢查相間相對地、相對pe的絕緣電阻,確定無短路后方可合閘通電并檢查電壓是否正常。
3.4.11 施工用點設施的布置應本著安全、合理、經濟的原則,現場用電設施安裝應符合有關電氣專業人員安全技術交底要求,經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3.4.12 施工用電設施安裝完畢后,應由專業電氣工作人員負責運行、檢修維護,嚴禁非電工拆、裝設施。
3.4.13 現場電氣工作人員,需具備必要的電氣理論知識和基礎操作技術,經考試合格后持證上崗,并熟練掌握觸電急救法個人工呼吸法。
3.4.14 現場施工用電、采用三相五線制,所有用電設備必須經漏電保護開關控制。開關、導線、保險絲須滿足負荷要求。電源線接頭、破損、裸露處應用絕緣膠布,塑料帶二層纏包,嚴禁使用絕緣老化的電線、電纜。
3.4.15 現場用電應由總配電盤、配電箱、負荷刀閘三級控制,總配電盤的空氣開關應具有短路過流保護能力,配電箱內總開關應為符合規定要求的漏電保護開關漏電開關的動作行為準確,并每周檢查一次。
3.4.16 配電盤、配電箱以及電動工具外殼均應做可靠的保護接零,對產生振動的設備其保護零線的連接點,不少于兩處。移動式電動工具使用前,操作者應認真檢查電源線的絕緣和保護零線。設備保護地線應接線牢固可靠。
3.4.17 施工電源使用完畢后,應及時拆除,并不得留有帶電處,如不能完全斷電,應采取絕緣包扎保護措施。
3.4.18 施工現場每周安全檢查時,必須對用電情況、電氣元件等,進行詳細檢查。對不符合安全用電規定的作法,不安全因素應及時整改。
3.4.19 當建筑施工現場遠離電源或電源不能滿足要求時,可裝設柴油發電機。發電機應該靠近負荷中心,應有單獨的排煙道和消音器,排煙道必須伸出室外,且應高出屋檐1米以上。移動式柴油發電機周圍4米之內不得使用火爐和噴燈,不得存放易燃物,以防火災。
3.4.20 發電機出口側應裝設短路保護、過負荷保護和低壓保護裝置。
3.4.21 發電機采用三相四線制中性點直接接地系統,并必須獨立設置,其接地電阻值不大于4歐姆。為什么兩個電源須設獨立的保護接零系統?關鍵在于,當外電源停電以后,零線上的電流會給變壓器供電系統帶來影響。
3.5 手持電動工具
3.5.1 因為手持式電動工具與人體直接接觸,若絕緣損壞會發生人身觸電事故,所以特別強調使用前必須認真檢查,包括外觀和則試絕緣強度,同時必須空載運行實驗,確認為安全可靠后方可使用。
3.2.5 使用電動工具,應戴絕緣手套,穿絕緣靴或站在絕緣墊上。產生振動或移動頻繁的電動工器具,其保護零線的連接點不少于兩處。
3.5.3 手持電動工具保護接零施工現場手持電動工具種類繁多,使用頻繁,涉及的操作人員很多,所一,器具的電器很容易損壞,漏電、觸電的頻率較高,因此,必須采取可靠的保護措施。
3.5.4 手持電動工具按防護措施分為:i類、ii類、iii類。由于iii類工具本身就提供了雙重絕緣或加強絕緣的附加安全防護措施,依靠特地安全電壓隔離變壓器供電,所以,可以不做保護接零。但施工現場大多使用i類和ii類工具,因此規范要求:
3.5.4.1 每一臺手持電動工具的開關箱內,除應裝設過負荷、短路、漏電保護器外,還必須在防護裝置的首端裝設隔離開關。
3.5.4.2 手持電動工具的負荷線,必須按其容量選用無接頭的多股銅芯橡皮護套軟電纜,其中綠/黃雙色線在任何情況下,只能作為pe線或重復接地線。
3.5.4.3 一般場所應選用ii類手持電動工具,并應裝設額定動作電流和額定動作時間≯15ma、0.1s的漏電保護器。若采用i類、ii類手持式電動工具,并裝設防濺的漏電保護器(如振動器、水磨石機等)嚴禁使用i類手持式電動工具。
3.5.4.5 手持式電動工具的外殼、手柄、負荷線、插頭、插座、開關等都必須完好無損,使用前必須作空載加檢查,運轉正常方可使用,長期停用或新領用的移動式電動工具和手持試電動工具在使用前應進行檢查,并應測試絕緣,絕緣電阻值不小于(1mω)。
3.6其他
3.6.1 防雷:施工現場內的起重機,井子架及龍門架等機械設備,若在相鄰建筑物、構筑物的防雷裝置的保護范圍以外,大于32米就應安裝防雷裝置。施工現場內所有防雷裝置的沖擊接地電阻值不得>30歐姆。各機械設備的防雷引下線可以利用該設備的金屬構架,但應保證電氣連接安裝避雷針的機械設備所用動力、控制、照明、信號及通信等路線,應采用鋼管敷設,穿線鋼管應與機械設備的金屬構架作電氣連接。
3.6.2 在執行施工安全用電管理規定的同時,仍以《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dl5009 1--92(建筑工程部份)施工用電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gj46--88為準,并嚴格執行。
110kv康樂變建筑工程施工項目部
2023年10月
第8篇 臨時施工用電安全管理預控
1、認真實施三相五線制,在拉設臨時電源時,電線均應架空,過道處須用鋼管保護,不得亂拖亂拉,電線被車輾、物壓。
2、 標準電閘箱內電氣設備應完整無缺,設有專用漏電保護開關,必須按建設部標準一只漏電開關控制一臺設備。
3、所有移移動電具,都應在漏電開關保護之中,電線無破損,插頭插座應完整,嚴禁不用插頭而用電線直接插入插座內。
4、管道燒焊接時,要持特種操作證工作,開具動火證,有監擴人員和配備滅火材。
5、各類電動工具,要管好、用好,經常清洗注油,嚴禁機械帶“病”運轉,各類防護罩應完整無缺。
6、材料間、更衣室不得使用超過60w以上燈泡,嚴禁使用碘鎢燈和家用電加熱器。
7、電氣設備所用保險絲的額定電流應與其負荷容量相適應。禁止用其他金屬代替保險絲。
8、 辦公室、更衣室等照明安裝導線應用絕緣子固定,不準用花線、塑料膠質線亂拉。
9、現場所用各種電線絕緣不準有老化、破皮、漏電等現象。
10、照明也必須安裝漏電保護器。
11、施工現場要有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
第9篇 施工用電安全管理規定
第一章總則
為規范施工臨時用電安全管理,防范觸電等事故的發生,依據《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gj46-2005)和《水利水電工程施工通用安全技術規程》(sl398-2007)等 規程規范規定,制定本辦法。本辦法適用于項目部施工臨時用電安全管理。
第二章 職責
1、用電管理部門職責:認真貫徹執行施工生產用電有關的法律法規和技術標準;根據施工項目特點配備相應的專職電氣技術人員和專職電工;組織編制施工用電安全管理辦法和安全技術措施;組織編制施工用電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組織施工用電安全檢查和整改。
2、電氣專職技術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并負有以下職責:遵守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負責編制用電施工組織設計;負責施工用電安全技術指導和管理;負責用電安全檢查和電氣設備、裝置的安裝、檢測;負責編制用電安全作業指導書。
第三章施工用電的施工組織設計
1、施工用電應進行專門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項目用電設備在5臺以下和設備總容量在50kw以下時,應制定用電安全技術措施和電氣防火措施。施工項目用電設備在5臺及以上或設備總容量在50kw及以上時,應編制相應的施工用電專項施工組織設計。
2、用電施工組織設計的內容應包括:生產施工所配置的用電器具數量、規格、容量,分布位置、使用要求等;現場勘測,確定電源進線、變電所、配電室、總配電箱、分配電箱等的位置及線路走向;負荷計算;選擇變壓器容量、導線截面和電器的類型、規格的根據;電氣平面圖、立面圖和接線系統圖;安全用電措施和電氣防火措施。
3、用電工程圖紙必須單獨繪制。
4、用電施工組織設計編制后,必須經技術負責人審核,主管領導批準后實施。
第四章用電安全管理規定
1、從事電氣作業的人員,應持證上崗;非電工及無證人員禁止從事電氣作業。從事電氣安裝、維修作業的人員應掌握安全用電基本知識和所用設備的性能,按規定穿戴和配備好相應的勞動防護用品,定期進行體檢。
2、現場施工用電線路應架空,用固定瓷瓶絕緣。動力與照明線路分開架設。在施工現場專用的中性點直接接地的電力線路必須采用tn-s接零保護系統和“三級配電兩級保護”。
3、施工現場內的儲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場所, 施工現場內的起重機、井字架及龍門架等機械設備,若在相鄰建筑物、構筑物的防雷裝置保護范圍以外,應按規定安裝防雷裝置。
4、配電屏應裝設短路、過負荷保護裝置和漏電保護器。配電箱、開關柜內應設專用零線和保護零線端子板,不得相互混接;箱內電氣元件應排列整齊、牢固,配線橫平豎直、美觀,并且綁扎牢固;箱底引出線口應加橡皮絕緣套管,箱門應配鎖。箱子內外應有明顯標志牌。嚴格實行“一機、一閘、一漏、一箱”。施工現場用于電動建筑機械或手持電動工具的開關箱內,除應裝設過負荷、短路、漏電保護器外,還必須裝隔離開關。開關箱均應有門可鎖、能防雨。配電箱內多路配電每一路引出線都應有負荷標記。
5、變壓器周邊須設安全圍欄,并有醒目的安全警示牌。配電室、動力配電箱、接線開關箱應有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
6、發電機、電動機、電焊機、配電盤、控制盤及變壓器等電氣設備的金屬外殼及鉚工、焊工的工作平臺和鐵制的集裝箱式辦公室、休息室、工具間等設施均應裝設接地或接零保護。
7、現場照明:照明專用回路應加裝漏電保護器;嚴禁敞開式使用碘鎢燈照明燈具;燈具金屬外殼應接零保護;潮濕作業場所、洞內、井下和手持照明燈、室內線路及燈具安裝高度低于2米必須使用安全電壓。夜間施工時,作業場所和人員、車輛行走的道路、通道必須保障足夠的照明。禁止通行或危險處應設紅燈警示。
8、現場作業面使用的照明燈具、電動工器具(如振搗器、電焊機等)的電源線必須使用匹配的電纜線,不得使用塑料線。電動施工機械和手持電動工具必須建立和執行專人專機負責制,并定期檢查和維修保養。
9、閘具、熔斷器參數應與設備容量匹配,安裝應牢固,符合要求。嚴禁使用其他金屬絲代替熔斷絲。
10、電氣器材、物資、材料的采購:電氣器材、物資、材料的采購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質量標準。嚴禁購買無生產許可證和產品合格證的物資。
11、移動用電設備前必須切斷電源。停用的設備必須拉閘斷電,鎖好開關箱。檢修用電器具時,必須首先切斷電源,在開關處懸掛檢修警示標志,以防他人誤送電導致事故;嚴禁帶電檢修作業。
12、電氣裝置、盤柜處必須懸掛醒目的安全警示標識,配置相應數量品質的電氣滅火器具。
第五章施工用電安全檢查
施工生產用電安全檢查內容與要求可參照“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檢查表”(附件1)、“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管理檢查表”(附件2)進行檢查。用電工程的定期檢查時間:施工現場每月不少于一次,值班電工的現場用電安全巡檢每月一次。但每年不同季節來臨前作有針對性的檢查(附件3),例如:雷雨季節前、高溫、嚴冬等季節前。檢查情況記錄要保持完好。
第六章用電安全資料臺帳
1、施工用電安全管理臺帳是企業安全管理資料的組成部分,應認真記錄、整理,保存備核。
2、施工用電的安全管理臺帳應包括下列內容:國家、行業有關的規程規范和標準;用電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和崗位安全操作規程;用電施工組織設計、技術措施和電氣防火措施等資料;電氣施工圖紙和技術交底資料;用電工程檢查驗收表;電氣設備的試驗、檢驗單和測試記錄;接地電阻測定記錄表;安全檢查表;電工維修工作記錄;用電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方案及演練、安全培訓記錄。
第10篇 110kv變電站施工用電安全管理治理措施
一、總則
1.1電是生產與生活中不可缺少的能源,廣泛應用于生產和生活的各個環節,電工作業是一種特殊作業,不僅作業技能性強,而且對安全保護有特殊要求,因此,在施工過程中,為使職工正確用電,消除觸電事故,保障職工生命安全和國家財產不受損失,特制定本規定。
1.2牢固樹立“預防為主”的思想,確保生產、生活用電的安全,保證作業人員的安全與健康以及國家財產不受損失和電力系統的穩定。
1.3本規定適用于本工程生產(加工)生活用電等。各級領導、工程技術管理人員必須熟悉本規定,電氣施工人員必須熟悉并嚴格遵守本規定。
1.4在執行本規定的同時,必須貫徹執行《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施工現場臨時用點安全技術規定》
二、組織措施
2.1 在運行、維護和配置安全防護裝置時,要嚴格遵守國家規定、標準和法規,并符合現場的特定安全要求。
2.2 建立健全安全規章制度,包括安全操作規程、運行管理規程、維護檢修制度、事故分析制度和安全用具使用保管制度等。
2.3 定期對電氣操作人員進行安全技術培訓和考核,宣傳國家、地方、行業的最新安全技術要求和規定,不斷提高其安全生產意識和安全操作技能,杜絕違章指揮和違章操作。凡從事電氣作業人員,必須持有電氣操作人員操作證方準上崗,無證人員不準獨立操作。嚴禁非電工從事電氣作業。
2.4 安全用電組織管理系統
2.4.1.建立健全以項目經理為核心的安全用電組織管理體系。明確各級人員的安全生產職責,逐級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形成自上而下層層落實,自下而上層層保證的安全生產保障體系。
三、技術措施
3.1施工用電管理
3.1.1 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的布設,應按以批準的施工組織方案(措施)要求進行。并應符合當地供電部門的有關規定。
3.1.2 施工用電設施安裝完畢后,應有專人負責運行及維護,嚴禁非電工拆、裝施工用電設備。
3.1.3 施工用電架空線路的路徑要選擇合理,避開易撞、易碰、易爆、潮濕場所及熱管道。并修建符合防火要求的專用配電室和總配電柜。并配置干粉滅火器。
3.1.4 架空線必須采用絕緣銅線或絕緣鋁線。并架設在專用電桿上,嚴禁架設在樹木、腳手架、井架、構架上。
3.1.5 架空線路必須與外線路、建筑物保持1米以上的安全距離,嚴禁將電線、電纜固定在腳手架、樹上。電桿、拉線、架空線應符合規范要求。
3.1.6 電工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3.2 接地與接零保護
3.2.1 在施工現場專用的中性點直接接地的電力線路中必須采用tn--s接零保護系統(即三相五線制供電)電力設備的金屬外殼必須與專業保護零線相聯接。工作零線應在配電總盤處一點連接,其它地點嚴禁混接。
3.2.2 為了防止相線(l)工作零線(n)保護零線(pe)的混用而造成的短路及觸電事故,并規范、明確規定了l、n、pe線敷設的相對位置。tn--s在同一橫擔架設時,導線排列的順序為:面向負荷從左側起l1、n1、l2、l3、pe;不得混亂。
3.2.3 當施工現場與外電線路共同一供電系統時,電力調試應根據當地的要求,做保護接零或做保護接地。不得一部分設備做保護接零,另一部分設備做保護接地。
3.2.4 保護零線除必須在配電室或總配電柜處做重復接地外,還必須在配電線路的中間處和末端處做重復接地,其接地保護零線必須采用截面不小于16平方毫米的絕緣鋁線,并與接地極用螺栓做可靠聯接。電動機械的重復接地應符合《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和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dl5009.1--92中有無規定。
3.3 配電箱、開關箱
3.3.1 總配電箱、分配電箱、開關箱依次分級設置,符合“三級配電兩級保護”開關箱應由末級分配電箱配合,以防止個別設備發生短路故障造成配電系統大范圍停電。
3.3.2 電箱、開關箱施工機具專用電源箱的外殼和刀閘、開關插座,應保持完整無損,門鎖齊全。實行一機一閘,禁止一閘多用(包括照明)。
3.3.3 電氣設備檢修時,應切斷電源,并掛“有人工作,嚴禁合閘”的警告牌。
3.3.4 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的配電線路使用電力電纜時,干線應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設,嚴禁沿地面拖拉明設,并應避免機械損傷介質腐蝕。
3.3.5 配電箱、開關箱內應裝設漏電保護開關。漏電開關的動作行為準確、靈敏可靠其箱架設應端正牢固。其垂直距離應大于1.3米、小于1.5米,移動式配電箱、開關箱與地面垂直距離應大于0.6米、小于1.5米且應裝設在牢固的支架上,并設有防雨水措施。
3.4 照明
3.4.1 生活、辦公用電設備完整照明燈具應經控制相線。
3.4.2 保險絲(片)不得超過荷載容量的規定嚴禁其它金屬代替。
3.4.3 施工現場辦公室、宿舍、工棚內的照明線應固定在絕緣子上,且距離建筑物不得小于2.5厘米,穿過墻壁時應套絕緣套管。
3.4.4 嚴禁將電線線芯直接插入插座中或將線芯掛在電源開關刀閘片上使用。嚴禁在漏天使用塑料線接用電氣設備用具。
3.4.5 電動機械和電氣照明設備拆除后,不得留有可能帶電的部分。如必須保留電源時,則應暫時切斷電源,將電線頭包扎絕緣。
3.4.6 所有照明燈具、開關、刀閘,應裝配齊全,有防雨水措施,并經常檢查,發現殘缺損壞應及時修換。
3.4.7 所有電源線接頭除用絕緣膠布包扎外,還必須用專用塑料帶進行包扎防護。用電設備接地電阻不得大于4歐姆。
3.4.8 腳手架上安裝臨時照明線路時,竹木腳手架應架設絕緣子,金屬腳手架應設置木橫擔。施工人員保持一定范圍安全距離。
3.4.9 坑、潮濕和易觸電場所的局部照明,電源電壓采用24v安全電壓。
3.4.10 現場用電設施架設完畢后須使用500v棒檢查相間相對地、相對pe的絕緣電阻,確定無短路后方可合閘通電并檢查電壓是否正常。
3.4.11 施工用點設施的布置應本著安全、合理、經濟的原則,現場用電設施安裝應符合有關電氣專業人員安全技術交底要求,經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3.4.12 施工用電設施安裝完畢后,應由專業電氣工作人員負責運行、檢修維護,嚴禁非電工拆、裝設施。
3.4.13 現場電氣工作人員,需具備必要的電氣理論知識和基礎操作技術,經考試合格后持證上崗,并熟練掌握觸電急救法個人工呼吸法。
3.4.14 現場施工用電、采用三相五線制,所有用電設備必須經漏電保護開關控制。開關、導線、保險絲須滿足負荷要求。電源線接頭、破損、裸露處應用絕緣膠布,塑料帶二層纏包,嚴禁使用絕緣老化的電線、電纜。
3.4.15 現場用電應由總配電盤、配電箱、負荷刀閘三級控制,總配電盤的空氣開關應具有短路過流保護能力,配電箱內總開關應為符合規定要求的漏電保護開關漏電開關的動作行為準確,并每周檢查一次。
3.4.16 配電盤、配電箱以及電動工具外殼均應做可靠的保護接零,對產生振動的設備其保護零線的連接點,不少于兩處。移動式電動工具使用前,操作者應認真檢查電源線的絕緣和保護零線。設備保護地線應接線牢固可靠。
3.4.17 施工電源使用完畢后,應及時拆除,并不得留有帶電處,如不能完全斷電,應采取絕緣包扎保護措施。
3.4.18 施工現場每周安全檢查時,必須對用電情況、電氣元件等,進行詳細檢查。對不符合安全用電規定的作法,不安全因素應及時整改。
3.4.19 當建筑施工現場遠離電源或電源不能滿足要求時,可裝設柴油發電機。發電機應該靠近負荷中心,應有單獨的排煙道和消音器,排煙道必須伸出室外,且應高出屋檐1米以上。移動式柴油發電機周圍4米之內不得使用火爐和噴燈,不得存放易燃物,以防火災。
3.4.20 發電機出口側應裝設短路保護、過負荷保護和低壓保護裝置。
3.4.21 發電機采用三相四線制中性點直接接地系統,并必須獨立設置,其接地電阻值不大于4歐姆。為什么兩個電源須設獨立的保護接零系統關鍵在于,當外電源停電以后,零線上的電流會給變壓器供電系統帶來影響。
3.5 手持電動工具
3.5.1 因為手持式電動工具與人體直接接觸,若絕緣損壞會發生人身觸電事故,所以特別強調使用前必須認真檢查,包括外觀和則試絕緣強度,同時必須空載運行實驗,確認為安全可靠后方可使用。
3.2.5 使用電動工具,應戴絕緣手套,穿絕緣靴或站在絕緣墊上。產生振動或移動頻繁的電動工器具,其保護零線的連接點不少于兩處。
3.5.3 手持電動工具保護接零施工現場手持電動工具種類繁多,使用頻繁,涉及的操作人員很多,所一,器具的電器很容易損壞,漏電、觸電的頻率較高,因此,必須采取可靠的保護措施。
3.5.4 手持電動工具按防護措施分為:i類、ii類、iii類。由于iii類工具本身就提供了雙重絕緣或加強絕緣的附加安全防護措施,依靠特地安全電壓隔離變壓器供電,所以,可以不做保護接零。但施工現場大多使用i類和ii類工具,因此規范要求:
3.5.4.1 每一臺手持電動工具的開關箱內,除應裝設過負荷、短路、漏電保護器外,還必須在防護裝置的首端裝設隔離開關。
3.5.4.2 手持電動工具的負荷線,必須按其容量選用無接頭的多股銅芯橡皮護套軟電纜,其中綠/黃雙色線在任何情況下,只能作為pe線或重復接地線。
3.5.4.3 一般場所應選用ii類手持電動工具,并應裝設額定動作電流和額定動作時間≯15ma、0.1s的漏電保護器。若采用i類、ii類手持式電動工具,并裝設防濺的漏電保護器(如振動器、水磨石機等)嚴禁使用i類手持式電動工具。
3.5.4.5 手持式電動工具的外殼、手柄、負荷線、插頭、插座、開關等都必須完好無損,使用前必須作空載加檢查,運轉正常方可使用,長期停用或新領用的移動式電動工具和手持試電動工具在使用前應進行檢查,并應測試絕緣,絕緣電阻值不小于(1mω)。
3.6其他
3.6.1 防雷:施工現場內的起重機,井子架及龍門架等機械設備,若在相鄰建筑物、構筑物的防雷裝置的保護范圍以外,大于32米就應安裝防雷裝置。施工現場內所有防雷裝置的沖擊接地電阻值不得>30歐姆。各機械設備的防雷引下線可以利用該設備的金屬構架,但應保證電氣連接安裝避雷針的機械設備所用動力、控制、照明、信號及通信等路線,應采用鋼管敷設,穿線鋼管應與機械設備的金屬構架作電氣連接。
3.6.2 在執行施工安全用電管理規定的同時,仍以《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dl5009 1--92(建筑工程部份)施工用電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gj46--88為準,并嚴格執行。
110kv康樂變建筑工程施工項目部
2023年10月
第11篇 施工用電安全監督管理規定
9.1總則
(1) 為了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保障施工現場用電安全,防止觸電事故發生,確保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特制定本規定。
(2) 本規定適用于工程項目現場施工用電安全監督管理。
(3) 施工現場用電中的有關技術問題應遵守現行的國家標準、規范或規程規定。
(1) 現場監理工程師應根據本規定的監督管理要求,檢查、督促承建單位做好施工現場用電的安全管理工作。
9.2 施工用電安全監督管理要點
(1) 用電的施工組織設計
l 施工項目用電設備在5臺及5臺以上或設備總容量在50kw及50kw以上者,應編制相應的用電專項施工組織設計。
l 用電設備在5臺以下和設備總容量在50kw以下者,應制定安全用電技術措施和電氣防火措施。
l 用電施工組織設計的內容和步驟應包括:
(a) 現場勘察;
(b) 確定電源進線、變電所、配電室、總配電箱、分配電箱等位置及線路走向;
(c) 進行負荷計算;
(d) 選擇變壓器容量、導線截面和電器的類型、規格;
(e) 繪制電氣平面圖、立面圖和接線系統圖;
(f) 制定安全用電技術措施和電氣防火措施。
l 用電工程圖紙必須單獨繪制,并作為用電施工的依據。
l 用電施工組織設計必須由電氣工程技術人員編制,技術負責人審核,經主管領導批準后實施。
(2) 專業人員
l 安裝、維修或拆除用電工程,必須由專職電工完成。電工必須持有效的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操作證。電工等級應同工程難易程序和技術復雜性相適應。
l 各類用電人員應做到:
(a) 掌握安全用電基本知識和所用設備的性能;
(b) 使用設備前必須按規定穿戴和配備好相適應的勞動防護用品和安全用具;并檢查電氣裝置和保護設施是否完好,嚴禁設備帶“病”運轉;電工作業安全用具要定期檢驗,以保障使用性能可靠;
(c) 停用的設備必須拉閘斷電,鎖好開關箱;
(d) 負責保護所用設備的負荷線,保護零線和開關箱。發現問題,及時報告解決;
(e) 搬遷或移動用電設備,必須經電工切斷電源并作妥善處理后進行。
(3) 安全技術檔案
(a) 施工現場用電必須建立安全技術檔案、其內容應包括:
l 用電施工組織設計和安全用電技術措施和電氣防火措施的全部資料;
l 修改用電施工組織設計及有關措施的資料;
l 圖紙會審和技術交底資料;
l 用電工程檢查驗收表;
l 電氣設備的試驗、檢驗憑單和測試記錄;
l 接地電阻測定記錄表;
l 定期檢(復)查表;
l 電工維修工作記錄;
l 有關的電工作業票。
(b) 安全技術檔案應由主管該現場的電氣技術人員負責建立與管理,其中《電工維修工作記錄》可指定電工代管,并于用電工程拆除后統一歸檔。
(c) 用電工程的定期檢查時間:施工現場每月不少于一次,值班電工的現場用電安全巡檢每月一次。但每年不同季節來臨前作有針對性的檢查,例如:霉雨季節前、雷雨季節前、高溫、嚴冬等季節前。檢查情況記錄要保持完好。
(d) 檢查工作應按分部、分項工程和不同作業面進行。對不安全因素,必須及時處理,并應履行復驗手續。
(4) 用電安全的基本規定
(a) 現場施工用臨時線路一般應架空,用固定瓷瓶絕緣。動力與照明線路要分開架設。在施工現場專用的中性點直接接地的電力線路中必須采用tiv-s接零保護系統。
(b) 施工現場所有用電設備,除作保護接零外,必須在設備負荷線的首端處設置漏電保護裝置。
(c) 配電系統應設置室內總配電屏和室外分配電箱或設置室外總配電箱和分配電箱,實行三級配電兩級保護。動力配電箱與照明配電箱宜分別設置,如合置在同一配電箱內,動力和照明線路應分路設置。
(d) 配電屏(盤)內應裝設有功、無功電度表,并應分路裝設電流、電壓表。還應裝設短路、過負荷保護裝置和漏電保護器。
(e) 嚴格實行:“一機、一閘、一漏、一箱”。施工現場用于電動建筑機械或手持電動工具的開關箱內,除應裝設過負荷、短路、漏電保護器外,還必須裝隔離開關。開關箱均應有門可鎖、能防雨。
(f) 現場變壓器周邊,必須設安全圍欄,并有醒目的安全警示牌。配電室、動力配電箱、接線開關箱均應有明顯的安全警示標識。
(g) 現場照明:照明專用回路應加裝漏電保護器;燈具金屬外殼作接零保護;室內線路及燈具安裝高度低于2米應使用安全電壓;潮濕作業場所、洞內、井下和手持照明燈必須使用安全電壓;夜間施工時,作業場所和人員、車輛行走的道路、通道必須保障足夠的照明。禁止通行或危險處應設紅燈警示。
(h) 現場作業面使用的照明燈具、電動工器具(如振搗器、電焊機等)的電源線必須使用配備的電纜線,不得使用塑料線。
(i) 閘具、熔斷器參數與設備容器應匹配,安裝應固定,符合要求。嚴禁使用其他金屬絲代替熔絲。
(j) 電氣器材、物資、材料的采購和倉儲:電氣器材、物資、材料的采購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質量標準。嚴禁購買無生產許可證和產品合格證的物資。倉儲人員應加強對電氣物資、器材的保管,防止受潮、污染、損壞。
9.3 事故報告
(1) 施工用電發生事故時,承建單位必須嚴格按國家和工程局有關規定進行統計報告和處理。
(2) 用電事故按其性質分為:設備事故和人身觸電傷亡事故。用電設備事故由承建單位設備主管部門按設備管理有關規定處理。觸電事故導致人員因工傷亡的按國家有關規定調查處理。
(3) 發生人員觸電事故后,承建單位、現場人員要積極組織搶救,尤其是對傷者進行人工呼吸,并立即通知(或送)工地醫務室或附近醫院進行救護。
(4) 事故單位應對事故發生的原因進行認真的調查、研究分析。事故原因涉及到設計、安裝、維修等部門時應請有關部門共同參加事故調查,吸取教訓,改進工作;造成嚴重后果的主要責任部門要承擔責任。事故原因涉及到運行管理方面時要追究領導和當事人責任。
第12篇 變電站施工用電安全管理措施要求
1、臨時用電必須符合用電的有關安全運行規程,施工用電設施設專人管理,并經培訓合格后持證上崗。
2、低壓架空線必須采用絕緣銅線或鉛線,架空線必須設在專用電桿上,嚴禁架設在樹桿。
3、電纜線沿地面鋪設時,不得架用老化脫皮的電纜線,中間接頭牢固可靠,保持絕緣強度;過路處穿管保護,電源端設漏電保護裝置。
4、移動的電氣設備的供電線,使用橡膠套電纜。
5、電纜線路采用“三相五線”接線方式,電氣設備和電氣線路必須絕緣良好。
6、使用自備電源或與外電線路共用同一供電系統時,電氣設備根據當地要求做保護接零或做保護接地,不得一部分設備做保護接零,另一部分設備做保護接地。
7、手持電動工具和單機回路的照明開關箱內必須裝設漏電保護器,照明燈具的金屬殼必須做接零保護。
8、各種型號的電動設備按使用說明書的規定接地或接零,傳動部位按設計要求安裝防護裝置。
9、維修、組裝和拆卸電動設備時,斷電掛牌,防止其他人私接電動開關發生傷亡事故,實行“一機一閘一漏”制,嚴禁“一閘多用”。
10、現場的配電箱堅固、完整、嚴密、有門、有鎖、有防雨裝置;同一配電箱超過三個開關時,設總開關;熔絲及熱元件按技術規定嚴格選用,禁止用鐵絲、鋁絲、銅絲等非專用熔絲代替。
11、室內、工棚配電盤和配電柜要有絕緣墊,并安裝漏電保護裝置。
12、施工現場臨時用電要定期進行檢查,認真填寫巡檢記錄,并進行防雷保護;移動式電動設備、潮濕環境和水下電氣設備每天檢查一次。對檢查不合格的線路、設備及時予以維修或更換,嚴禁帶故障運行。
機械設備安全管理措施
1、對工作人員進行崗前培訓,提高機械作業人員的技術素質和操作維修技能。
2、定人、定機,保證機械作業人員的相對穩定,使各個環節責任明確責任到人。
3、使用機械必須堅持“兩定三包”,即定人、定機、包使用、包保管、保保養。操作人員做到“三懂四會”,即懂構造、懂原理、懂性能、會使用、會保養、會檢查、會排除故障。
4、機械作業人員必須經過技術培訓,經考核合格后持證上崗。
5、機械作業人員交接班時要有機械運轉記錄,包括完成任務和生產情況,設備技術情況,維修保養情況,備件、附件工具情況等。
施工現場安全措施
1、針對工程特點,重點對車輛班組、隊、施工管理人員及從事特種作業的起重工、電工、焊接工,機械工、機動車輛駕駛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提高安全意識。
2、未經安全教育的管理人員及施工人員不準上崗,未進行三級教育的新工人不準上崗,變換工種或參加采用新工藝、新設備及技術難度較大的工序的工人,必須經過技術培訓,并經考試合格者才準執證上崗。
3、特種工種的安全教育和考核,嚴格按照《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考核管理規則》執行。經過培訓考核合格后,獲取操作證方能持證上崗。
4、加強安全教育,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提高職工遵守施工安全紀律的自覺性,認真執行安全操作規程,做到不違章指揮、不違章操作、不傷害自己、不傷害他人、不被他人傷害、確保自身和他人安全,提高職工整體安全防護意識和自我防護能力。
5、根據季節性變化,節假日前后等要進行安全檢查,并要有各施工單位的負責人和管理人員值班。對檢查中發現的安全隱患,要建立登記并立即整改,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制定整改措施。在隱患沒有消除前,必須采取可靠的防護措施,如有危及人身安全的險情,必須立即停工,處理合格后方可施工。
6、嚴禁酒后上崗,嚴禁疲勞上崗,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安全帽。不準穿拖鞋、高跟鞋、裙子、赤腳或赤背上班作業。
7、高處作業必須系安全帶、穿防滑鞋,嚴禁在同一安全樁上拴幾根安全繩或在一根安全繩上拴上幾個人。禁止在高處作業平臺上追拉推打開玩笑,嚴禁有間發性癲癇、高血壓、心臟病和惡性貧血患者進行高空作業。
8、嚴禁特種機械車輛無特種作業操作證人員駕駛,嚴禁機動車輛無駕駛證人員在施工現場駕駛作業,嚴禁各種車輛超坐載人。
9、施工各班組、車隊間,建立完善的交接班制度,交班人將本班組、車隊工作情況及有關安全問題,向接班人詳細交待,并記載于交班記錄薄內,施工現場負責人和管理人員要認真檢查交接班情況。
10、施工現場管理人員要日常安全檢查,發現問題要及時上報,分析安全動態,提高安全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