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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項目安全生產管理教育措施(十二篇)

      發布時間:2024-03-28 07:01:34 查看人數:68

      項目安全生產管理教育措施

      第1篇 項目安全生產管理教育措施

      項目部安全生產管理教育措施

      一、安全生產管理教育范圍

      1、項目部在工程施工現場的全體人員(包括:特殊工種、新招入、換崗、重新上崗等人員);

      2、公司對工程施工現場實施檢查人員;

      3、設備或材料供應商需進入工程施工現場人員;

      4、外單位到工程施工現場參觀或考察人員。

      二、安全生產管理教育時間

      1、項目部特殊工種人員每年接受教育時間不少于20小時;

      2、項目部專職安全員每年接受教育時間不少于30學時;

      3、項目部其他人員每年接受教育時間不少于15學時;

      4、對進入工程施工現場的外來人員(如:公司對工程施工現場實施檢查人員、設備或材料供應商需進入工程施工現場人員和外單位到工程施工現場參觀或考察人員)等,每次教育時間不少于15分鐘。

      三、公司實行三級安全生產培訓教育

      公司實行三級安全生產培訓教育即:公司級教育、項目部級教育、班組級教育。

      1、公司級教育內容

      (1)各級政府部門頒布的職業健康安全和環境管理方針、政策、法律、法規;

      (2)公司制定的職業健康安全、環境管理體系文件及《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3)職業健康安全、環境事故、事件發生的一般規律及典型案例;

      (4)預防事故的基本知識和急救措施等常識;

      (5)公司級教育由公司主管安全生產的負責人主持。

      2、項目部級教育內容

      (1)各級管理部門關于職業健康安全、環境管理的標準和要求;

      (2)工程施工現場的基本情況和必須遵守的注意事項。雇主、總包方和監理的要求,總包方有關工程施工現場的管理制度;

      (3)公司制定的職業健康安全、環境管理體系文件和《安全生產操作過程》及相關要求;

      (4)本工程項目的《施工組織方案》及職業健康安全、文明施工和環境管理制度、技術措施和方案;

      (5)特殊工程施工、特殊現場環境的要求;

      (6)勞動保護用具、用品發放標準及合理使用的基本知識;

      (7)施工設備、機具、用電、防火等相關設備的配置及使用要求;

      (8)安全防護用品的配置及使用要求;

      (9)職業健康安全、環境管理的檢查及違規、違章的處置分析、總結;

      (10)應急預案(應急組織、應急物資、應急措施、應急報告等);

      (11)應急能力的培訓和演習;

      (12)項目部級教育由項目負責人、項目部經理負責主持。

      3、班組級教育內容

      (1)本工程項目的《施工組織方案》及職業健康安全、文明施工和環境管理制度、技術措施和方案;

      (2)工程施工現場的基本情況和必須遵守的注意事項。雇主、總包方和監理的要求,總包方有關工程施工現場的管理制度;

      (3)公司制定的職業健康安全、環境管理體系文件和《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及相關要求;

      (4)工程施工現場的概況、作業性質及范圍,特殊工程施工、特殊現場環境的要求;

      (5)勞動保護用具、用品發放標準及合理使用的基本知識;

      (6)施工設備、機具、用電、防火等相關設備的配置及使用要求;

      (7)安全防護用品的配置及使用要求;

      (8)職業健康安全、環境管理的檢查及違規、違章的處置分析、總結;

      (9)應急預案(應急組織、應急物資、應急措施、應急報告等);

      (10)應急能力的培訓和演習;

      (11)本專業、本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

      (12)工程施工現場容易發生事故、事件的部位及防范要求;

      (13)工程施工現場人員的職業健康安全、環境管理職責;

      (14)班組級安全教育由項目部專職安全員和工長主持。

      4、特殊工種、新招入、換崗、重新上崗人員教育

      (1)特殊工種人員教育

      1)特殊工種人員(如:電工、焊工等)除要接受常規教育、培訓外,還要經過本工種的專門培訓考試,考試合格發證后,方可獨立操作。每年進行一次復審;

      2)工程施工中如需電工、焊工以外的特殊工種人員作業時,公司將外聘具備該專業、工種資質的外單位人員進行施工;

      3)特殊工種人員的教育、培訓工作由公司和項目部負責或參加外部教育、培訓。

      (2)新招入人員教育

      1)公司安全生產的歷史,安全生產的特點及當前安全生產狀況;

      2)各級政府部門頒布的職業健康安全生產管理方針、政策、法律、法規;

      3)本工程項目的《施工組織方案》及職業健康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技術措施和方案;

      4)所去工作崗位的職業健康安全生產管理要求和《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5)要使用的設備安全裝置、工具、儀器的使用安全規程及預防事故的方法;

      6)崗位的安全管理職責和安全活動要求;

      7)個人防護用品、用具的正確使用及維護保養知識等;

      8)新施工人員的安全教育由項目部經理或工長負責主持,具體教育內容同班組級教育內容。

      (3)換崗、重新上崗人員教育

      1)新崗位的《施工組織方案》及職業健康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技術措施和方案;

      2)新崗位工程施工現場的概況、作業性質及范圍,特殊工程施工、特殊現場環境的要求;

      3)新崗位的職業健康安全生產管理要求和《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4)新崗位所必須的職業健康安全生產管理知識、常識,各種機具、設備及安全防護設施、設備的性能及作用;

      5)新崗位個人防護用品的正確使用和維護保養;

      6)換崗、重新上崗人員教育由項目部經理、工長負責主持。

      5、工程施工現場的全體人員在職業健康安全生產管理教育、培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

      6、對進入工程施工現場的外來人員(如:公司對工程施工現場實施檢查人員、設備或材料供應商需進入工程施工現場人員和外單位到工程施工現場參觀或考察人員等)教育,由項目部經理、項目部技術負責人或項目部專職安全員負責,教育內容主要是進入工程施工現場注意事項等。

      四、安全生產管理教育形式

      1、提倡自學有關方針、政策、法規和相關知識,并通過口頭宣講、交流以及周或

      月例會等形式進行教育。

      2、工程施工現場設置、張貼廣告、標語、宣傳畫、標志等形式進行安全教育。

      3、通過工程施工現場的班前班后會,以及參加總包方組織的學習、考試和簽訂《個人安全責任協議書》等形式進行教育。

      4、定時參加外部組織的各專業教育、培訓和考核并取證,按要求參加公司組織的教育、培訓和考試等形式進行安全教育。

      第2篇 項目安全管理前期準備工作

      1、依照國家法規規章、規定編制安全管理制度,落實責任制。針對工人素質、文化程度編制職業健康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2、配備經培訓考核合格、持證的管理、執行和檢查人員。

      本工程指派一名安全主任對工程項目進行總體策劃控制管理,多名專職安全員結合現場分區的特點分別管理,組成強有力的工程總承包安全施工管理部;土建工程、機電安裝工程、裝修裝飾工程等專業工程,根據施工情況、難度、安全隱患的可發生頻繁程度,分別配置不少于兩名專職安全員。為了充分發展總承包管理的特點,其他分包專業工程單位必須安排2人以上的兼職安全員進行配合管理。

      3、制定施工職業健康安全技術并設置相應的各類安全防護設施。

      4、配置臨時安全用電技術及防觸電措施,消防器材及設施按規定要求配置。

      5、配備各類建筑施工機械的限位、過載、避雷等安全裝置,并齊全、有效。

      6、配備必要的安全檢測工具(測定扣件緊固的力矩扳手、風速儀、接地電阻測試儀等)。

      7、分階段編制安全生產活動經費實施計劃。

      第3篇 工程項目安全管理辦法范本

      1 目的

      為加強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工程項目安全管理,規范安全合署辦公、標準化工地建設、安全考評、安全風險抵押金、安全技術措施費等管理環節,明確工程項目安全標準化管理的業務流程及職責分工,控制施工安全事故風險,制訂本管理辦法。

      2 適用范圍

      本辦法適用于公司的工程項目。

      3 定義

      3.1 安全合署辦公(檢查)體系:合署辦公指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機構由于工作性質相近或聯系密切,因而組成聯合機構進行工作。它是集探索職能有機統一、精簡效能、規范運轉的機構管理模式。“合署”不是合并 <>。

      3.2 安全生產費用投入(簡稱安措費): 是指企業按照規

      定標準提取,在成本中列支,專門用于完善和改進企業安全生產條件的資金。安全費用按照'企業提取、政府監管、確保需要、規范使用'的原則進行財務管理。安全生產投入和高危行業企業安全生產費用是事前投入的資金,預防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保障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資金。

      3.3 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 是指企業以其法人或合伙人名義將本企業資金專戶存儲,用于本企業生產安全事故搶險、救災和善后處理的專項資金。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是事后用途的資金,用于處理安全事故而直接發生的搶險、救災費用支出和事故善后處理事宜而直接發生的費用支出。

      4 職責

      4.1 工程管理部

      4.1.1 負責制、修訂公司工程項目安全管理辦法,負責評價各單位對本管理辦法的執行情況及本管理辦法的適用性。負責制訂標準化工地建設專業管理標準。

      4.1.2負責工程項目總承包單位及其分包單位的安全資質審查。

      4.1.3 負責每月跟蹤工程項目安全管理實績,對各施工現場進行檢查考評,對各施工單位、監理單位工程項目安全情況不定期進行抽查。

      4.1.4 負責對工程項目安全管理體系和安全合署辦公(檢查)體系的建立、配置、運作。組織開展安全合署辦公聯合檢查、日常督察和相關信息反饋。

      4.1.5 負責組織工程項目《安全管理實施方案》的制定及審查,并監督檢查現場安全措施的執行落實情況。

      4.1.6 負責對施工單位的違約行為發出考評通知單,參與工程項目安全事故的報告、調查和處理,協助開展事故現場調查,考核責任單位。

      4.1.7 負責制定工程項目《安全文明措施實施方案》及安全文明措施費使用申請,審核安全文明措施費支付申請,負責跟蹤、評價安全文明措施費使用情況。

      4.1.8 負責匯總各工程項目月度安全標準化工地建設相關信息,編制安全標準化工地建設月度情況通報,并組織召開月度情況通報會議。

      4.1.9 負責在簽訂公司工程項目施工合同時,同時簽訂“安全管理責任協議”、“安全管理協議”、 辦理安全管理風險抵押。

      4.1.10 負責進場施工人員的崗位資格和安全技能審查,督促施工人員進場作業前的可視化安全教育培訓、事故案例學習和檢查考試,監督、檢查施工單位對進場施工人員的安全教育和現場危險源辨識、安全交底工作,督促施工單位及時辦理人員施工準入證。

      4.1.11 負責督促、檢查施工總包單位日常危險源管理工作的開展情況、危險源控制措施的落實情況;識別本項目標段施工現場的危險源,協助施工總包單位對已識別的危險源進行分類定級、落實控制措施;對重大危險源的安全防護設施進行檢查確認;對日常檢查發現的危險源提出整改意見及控制措施,并督促整改、落實考核;指導、協助施工總包單位制定每日危險源管控計劃。

      4.1.12 督促責任單位按要求落實施工現場事故隱患整改工作,檢查整改情況。

      4.2 綜合管理部

      4.2.1參與組織工程項目中標單位進行項目建設的相關管理辦法和標準的宣貫培訓工作。

      4.3 財務管理部

      4.3.1 負責工程項目安全管理相關費用的支付與管理。

      4.4 市場開發部

      4.4.1 負責對甲供的設備進場時的安全情況進行檢查,確保其處于安全狀態,并將信息反饋至工程管理部。

      4.4.2 參與關于采購設備方面的安全故事調查。

      5 工程項目安全管理流程見附件1。

      6 流程要求

      6.1 工程管理部制定相關專業管理標準,并組織中標單位學習。

      6.2 (關鍵控制活動)安全合署辦公

      6.2.1 工程管理部負責組織各相關單位建立工程項目安全合署辦公(檢查)體系、制度,組織開展安全合署辦公聯合檢查、日常督察和相關信息反饋。安全合署辦公需遵循《工程項目安全合署辦公管理標準》。

      6.2.2 工程管理部牽頭會同綜合管理部、市場開發部監督檢查安全合署辦公(檢查)體系運行情況,推進及評價安全合署辦公(檢查)工作;

      6.3 (關鍵控制活動)項目安全管理方案

      6.3.1 工程管理部組織相關單位編制《工程項目安全管理方案》并進行審查。方案編制需遵循《工程項目安全管理方案編制標準》。

      6.4 安全技術措施費管理

      6.4.1 工程管理部組織制定安全措施管理標準,施工單位根據標準編制《安全技術措施實施方案》,報公司審批。

      6.4.2 安全技術措施費納入工程項目總投資,并在施工合同中單獨列出,應當全額用于保障項目工程安全防護與文明施工,不得挪作他用。

      6.5 管理安全風險抵押金

      6.5.1 工程管理部組織實施區域內工程項目安全風險抵押的管理。

      6.5.2 工程管理部負責工程項目安全事故考核。

      6.6 安全標準化工地建設

      6.6.1 施工單位按照施工合同約定,根據《工程項目安全標準化工地建設考評標準》的要求做好安全工地建設工作。

      6.6.2 施工單位、監理單位做好日常監督或組織相關單位參加安全標準化工地聯合、專項檢查,過程中對發現的隱患及時整改并信息反饋到工程管理部。

      6.7 安全違約管理

      6.7.1 工程管理部、監理單位對各區域內工程項目的違約行為發出記分考核通知單(見附件4)。

      6.7.2 按照施工合同約定,施工單位確認違約行為記分考評通知單。

      6.8 (關鍵控制活動)檢查制度:各相關單位根據《工程項目安全標準化管理辦法》檢查表(附件2)開展各項檢查工作。

      6.9 (關鍵控制活動)事故隱患整改

      6.9.1 事故隱患問題記錄:《安全標準化工地事故隱患整改通知單》(見附件5)。

      6.9.2 檢查單位應在通知單中注明整改期限,并在當日送達被檢查施工單位。

      6.9.3 被檢查單位在接到整改通知后,應對整改內容予以確認,在整改期限內完成整改,并于整改完次日將情況書面反饋各檢查部門。

      6.9.4 整改形式:立即整改、限期整改、停工整頓。

      6.9.5 檢查單位應在收到反饋信息后二個工作日內完成復查,并作好復查情況記錄。

      7 信息管理

      7.1 各相關單位應按照《公司安全標準化工地建設信息管理流程表》(附件3)的要求及時整理、編送相關信息。

      7.2 公司安全標準化工地建設相關信息主要包括:安全標準化工地建設專項、月度通報,事故事件通報,日常檢查、自查情況匯總。

      7.3 “工程項目安全標準化工地違約行為記分考評通知單”(附件4)、“安全標準化工地事故隱患整改通知單”(附件5)由工程管理部負責保存,保存期限二年。

      8 附則

      8.1 本管理辦法由工程管理部負責解釋。

      8.2 本管理辦法自實施之日起生效。

      第4篇 鐵路建設項目安全生產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鐵路建設項目安全生產管理,明確安全生產責任,預防生產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鐵路安全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以及中國鐵路總公司(以下簡稱總公司)相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總公司管理的鐵路大中型建設項目(以下簡稱鐵路建設項目)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第三條 鐵路建設項目安全生產管理,是鐵路建設項目標準化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應堅持以人為本,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落實總公司黨組提出的“安全工作無小事、安全第一、影響安全問題必須立即解決”的“三點共識”要求,將客車安全、加強安全管理、抓落實作為安全管理工作的“三個重中之重”,實施安全風險管理,推行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

      第四條 承擔鐵路建設任務的建設、勘察設計、咨詢、施工、監理等單位,應執行相關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保障體系,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按規定設置現場安全管理機構并配備安全管理人員,依法承擔安全生產責任。 第五條 鐵路建設項目安全生產管理總目標是:杜絕生產安全重大和特別重大事故,遏制生產安全較大事故,減少生產安全一般事故。建設單位應根據鐵路建設項目實際情況,制定鐵路建設項目總體和年度安全生產目標。

      第六條 鐵路建設項目安全設施應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安全設施投資應當納入鐵路建設項目概算。

      第七條 承擔鐵路建設任務的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應接受國家、行業和總公司依法進行的安全監督和檢查。

      第八條 總公司鼓勵在鐵路建設項目中開展建設安全生產科學技術研究,推廣應用先進適用的生產技術、裝備,加強和改進安全生產管理。

      第九條 鐵路建設項目竣工,應當按照國家、行業及總公司有關規定組織驗收、安全評估。經驗收、安全評估合格,符合運營安全要求的,方可投入運營。

      第二章 安全風險管理

      第十條 鐵路建設項目應推進安全風險管理,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和規避安全風險,降低和減少風險災害及風險報失,并高度重視突發性和災難性風險。

      第十一條 鐵路建設項目風險管理工作應包含風險計劃、風險辨別、風險估計、風險評價和風險控制,工程竣工后應開展風險后期評估工作。

      第十二條 鐵路建設項目風險管理工作應按照可行性研究、初步設計、施工圖和工程實施四個階段開展,各階段均應編制風險管理報告。對于極高風險等級工點以及復雜技術工點應編制專項風險評估報告,各階段風險管理報告在通過審查后作為后續階段風險管理的依據;竣工后應按照規定編制風險后期評估報告。

      第十三條 鐵路建設項目安全風險等級根據事故發生的概率和后果程度,分為極高、高度、中度和低度風險四個級別。

      第十四條 鐵路建設項目風險管理應由建設單位組織實施,建設單位應督促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按照職責和合同約定開展相應的風險管理工作,風險管理具體內容按照總公司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章 建設管理安全責任

      第十五條 建設單位應對鐵路建設項目安全管理負責,根據總公司規定,設置安全管理部門,配備安全管理人員,結合實際制定項目安全管理辦法和制度,在合同中與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約定安全生產管理的權利、義務和責任,并加強合同履約情況的檢查。 第十六條 建設單位應督促施工、監理等參建單位按照投標承諾和合同約定,組建現場項目管理機構,設置安全管理部門并配備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工程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實施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規范安全管理行為,依法承擔相應的安全責任。

      第十七條 建設單位應選擇具備相應資質等級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進行工程建設。建設單位在招標時不得接受沒有安全生產許可證原件或被限制進入鐵路建設市場施工企業的投標文件;不得接受被限制進入鐵路建設市場監理企業的投標文件。

      第十八條 建設單位應協助勘察設計單位完成施工現場及毗鄰區域內各種地上、地下管線資料,氣象和水文觀測資料,影響范圍內建筑物和構筑物、地下工程等有關資料的調查、收集,并向施工、監理等單位提供,并保證資料的真實、準確、完整。 第十九條 建設單位應保證安全生產所必須的資金投入,按規定將批準的鐵路建設工程安全作業環境及安全施工措施費用,依據工程承包合同約定及時撥付施工單位,不得挪作他用,并對施工單位使用情況進行檢查。

      第二十條 建設單位在組織編制指導性施工組織設計時,應包含安全生產保證措施.以及對勘察設計、施工、監理以及其他參建單位的安全生產要求。 建設單位應嚴格按批準工期組織建設,不得隨意壓縮工期;調整工期須按規定程序進行論證,并增加保證安全的具體措施。

      第二十一條 建設單位應督促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采取多種形式,加強對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知識的宣傳教育,推進安全文化建設,加強對從業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提高全員的安全生產意識。

      第二十二條 建設單位在開工前應組織設計單位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對重大、復雜、高風險或采用新技術、新標準、新結構、新工藝的工程,在施工前和施工中應組織對施工方案進行審查和專項技術交底。

      第二十三條 建設單位應強化安全重點環節管理,高風險工點安全專項方案未經批準的不得開工,營業線施工方案未經批準、各種程序未履行的不得開工,隧道安全步距超標或擅自改變開挖方法的必須停工。

      第二十四條 建設單位應加強對高風險工點的管理,極高風險工點實行建設單位主要領導安全包保制度,高度風險工點由建設單位領導班子成員或部門領導包保,及時處理安全隱患。

      第二十五條 建設單位應定期組織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組織對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安全管理行為和施工現場安全的監督檢查,制作檢查記錄留存備查。

      建設單位應及時調查核實施工、監理等單位反饋的因設計未考慮或考慮不周而客觀存在的安全隱患,并采取防范措施。 第二十六條 建設單位不得對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提出不符合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強制性標準規定的要求,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單位在不具備安全保證的條件下施工,不得明示或暗示施工單位購買、租賃、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建筑材料、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及配件、消防設施和器材。

      第二十七條 在鐵路運營線路及其鄰近區域進行鐵路建設項目工程施工,應嚴格執行鐵路營業線施工安全規定。建設單位應會同相關鐵路運輸、設計、施工、監理單位制定安全施工方案,按照方案進行施工。

      第二十八條 建設單位應組織相關施工、設計等單位對竣工驗收發現的問題進行整改。在聯調聯試及運行試驗期間,各項施工比照鐵路營業線施工安全管理有關規定進行管理。

      第四章 勘察設計安全責任

      第二十九條 建設單位應督促勘察設計單位按國家、總公司相關規定和合同約定履行安全職責,增強安全風險管理意識。勘察設計單位對勘察設計質量負責,按照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進行勘察設計,應達到規定深度,符合相關規定,滿足鐵路建設項目安全生產需要。勘察設計單位應重點做好以下安全管理工作:

      (一) 勘察設計單位應依據勘察成果向建設單位提供施工現場及毗鄰區城內各種地上、地下管線和建、構筑物資料,氣象和水文觀測資料等,擬建工程可能影響相鄰建筑物和構筑物、地下工程的有關資料。

      (二)勘察設計單位應系統考慮施工安全操作和防護的需要,以及項目周邊環境對施工安全的影響,在設計文件中提出保證施工和安全生產的具體技術措施,注明重點部位和關鍵環節的安全生產保障措施和安全注意事項,并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三)勘察設計單位應針對重大、復雜、高風險或采用新結構、新材料、新工藝、特殊結構的工程,在設計中提出保障施工作業人員安全和預防生產安全事故的措施和建議。

      (四)勘察設計單位應按規定對不良地質及特殊巖土隧道、大型基坑、高陡邊坡、特殊結構橋梁等高風險工點進行安全評估,并提出風險控制措施和風險防范注意事項。 (五)勘察設計單位應根據營業線施工情況,提出營業線施工過渡方案,以及營業線施工期間運營安全保證措施和施工注意事項。 (六)勘察設計單位應按照規定,在設計文件中提出改善安全作業環境和安全施工的措施,所需費用納入工程概算。

      (七)勘察設計單位應參加安全事故分析,對因勘察設計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承擔相應責任。

      第五章 工程施工安全責任

      第三十條 建設單位應督促施工單位按照國家、總公司相關規定和合同約定履行安全職責。施工單位對工程施工安全生產負責,保證鐵路建設項目安全生產。施工單位應重點做好以下安全管理工作:

      (一)施工單位應根據鐵路建設項目特點,建立安全管理制度、組織和責任體系,實施安全風險管理和標準化管理,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完善事故責任追究和安全生產考核獎懲制度,按法律法規規定和承包合同約定履行安全職責。

      (二)施工單位應制定鐵路建設項目安全生產費用的使用計劃,專款專用.不得克扣截留或挪作他用。其他應由施工單位承擔的安全費用,應落實到位。 (三)施工單位項目負責人應具備相應執業資格,對鐵路建設項目的生產安全負責。負責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根據工程特點組織制定安全施工措施,開展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和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消除安全事故隱患,并組織制定項目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及時、如實報告安全事故,組織事故搶救等。

      (四)施工單位應在鐵路施工現場設置安全生產管理部門,配備與其生產規模相適應的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督促和指導其他部門和人員認真執行相關安全管理規定,落實生產安全職責,組織實施現場生產安全檢查,及時制止并糾正違規行為,發現安全事故隱患應及時向項目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報告。 施工單位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安全負責人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取得相應的安全資格證書。

      (五)施工單位負責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鐵路建設工程實行施工(工程)總承包的,由總承包單位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負總責。總承包單位依法將建設工程分包給其他單位的,分包合同中應當明確各自的安全生產權利、義務,分包單位應按照分包合同的約定對其分包工程的安全生產向總承包單位負責。總承包單位和分包單位對分包工程的安全生產承擔連帶責任。

      分包單位應當服從總承包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分包單位不服從管理導致生產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單位承擔主要責任。

      (六)施工單位應建立安全生產檢查工作責任制,開展經常性的安全隱患排查,并接受鐵路安全生產監管部門、總公司、建設、監理等單位組織的檢查,安全生產活動應記錄備查。對排查出的安全隱患,實行分級管理、督辦治理,落實整改措施、責任、時限,及時消除隱患,并加強警示教育,舉一反三、持續改進。 (七)施工單位應制定安全生產培訓計劃,按照規定對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未經安全生產培訓或培訓考核不合格的人員,不得上崗。 1.開工前應組織全員安全培訓,新上崗及轉崗人員應進行崗前安全培訓,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參加從業人員崗前培訓。

      2.營業線施工及新建工程聯調聯試前,應組織有關人員參加營業線施工安全培訓。 3.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時,應對生產管理、安全管理、技術及作業人員進行相應的安全生產專題教育培訓。

      4.特種作業人員必須經過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在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后,方可上崗作業。

      (八)施工單位應按照規定對高風險工點實施安全風險管理,編制專項施工方案,進行相關安全檢算,經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簽字,總監理工程師審核,報建設單位批準后方可實施,施工單位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進行現場監督。必要時應組織專家論證。 施工單位應建立高風險工點帶班作業制度。極高風險工點由項目部負責人包保,項目班子成員輪流帶班作業;高度風險工點由項目部班子成員或部門領導、干部帶班作業,高風險隧道還應執行技術和安全管理人員跟班作業制度。

      (九)施工單位應將安全生產、風險管理等作為實施性施工組織設計的內容,對重大、復雜、高風險工點或分部、分項工程編制作業指導書,明確作業程序、標準、方法和注意事項。任何人不得擅自改變施工方法、簡化作業環節、降低安全標準,不得壓縮保證安全生產所必需的合理工序和生產周期。暫停施工時,應做好現場安全防護。 (十)施工單位在鐵路營業線及其鄰近區域施工時,應執行鐵路營業線施工安全管理規定,根據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科學制定施工方案,建立完善的安全施工責任制,落實施工安全措施和責任。

      施工單位應嚴格按照批準的施工方案組織施工,選擇與營業線施工相適應、保證營業線運輸安全的機械設備。施工完畢應及時清理現場,不得影響鐵路運營安全。 (十一)施工單位應推進標準化工地建設,重視工程施工現場安全文明管理,在施工現場入口處和施工起重機械、臨時用電設施、腳手架、橋梁口、隧道口、基坑邊沿、鐵路營業線施工區周邊等危險部位,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明示安全責任人。安全警示標志必須符合國家、行業標準。

      (十二)施工單位應規范勞務用工安全管理,積極推行架子隊管理模式,對勞務人員與企業職工實行統一管理、統一培訓,按規定提供勞動保護和安全生產條件。 (十三)施工前,施工單位負責本項目的技術、安全管理人員應就有關安全施工的技術要求和措施向作業班組、作業人員進行交底,如實說明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注意事項、防范措施以及事故應急措施,交底記錄由交底人員和作業人員共同簽字確認,交底及確認資料納入工程檔案管理。

      作業人員有權對施工現場作業條件、作業程序、作業方式中存在的安全問題進行質疑、檢舉和控告,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和冒險作業。

      (十四)施工單位應向作業人員提供安全防護用具和安全防護服裝。施工作業人員應正確佩戴和使用個人安全防護用品、用具、機具設備等,嚴格按照程序、標準作業。 發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時,作業人員有權立即停止作業,或在采取必要的應急措施后撤離危險區域,并及時報告。

      (十五)施工單位采購、租賃的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及配件,應具有生產(制造)許可證、產品合格證和安全操作說明,其中特種勞動防護用品、用具還應具有安全鑒定證書,在進入施工現場前應經專人查驗。

      施工現場的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及配件必須由專人管理,定期檢查、維修和保養,建立相應的資料檔案,并按國家規定及時報廢。嚴禁使用不合格的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及配件等。

      (十六)施工單位在使用施工起重機械和整體提升腳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設設施前,應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檢驗檢測機構進行驗收;使用承租的機械設備和施工機具及配件的,由施工單位、出租單位和安裝單位共同檢查驗收,驗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十七)施工現場搭建的臨時建筑物,其選址和結構等應符合安全要求,施工現場使用的裝配式活動房屋應具有產品合格證。施工單位應按規定配置駐地消防設施,加強對員工膳食、飲水、宿舍的管理,保證符合國家衛生標準。 (十八)施工便道應滿足運輸安全要求。組織工程線施工運輸和新線開行工程列車時,應比照營業線運輸管理規定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完善行車調度指揮系統,規范運搶組織管理,加強運搶機車車輛的檢查、保養和維修,保證工程線運輸安全。

      第六章 工程監理及其他安全責任

      第三十一條 建設單位應督促監理單位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和監理規范實施監理。監理單位對鐵路建設項目安全監理負責。監理單位應重點做好以下安全管理工作:

      (一)監理單位應按照鐵路建設項目標準化管理規定,組建標準化監理項目部,按合同約定配齊具有相應資格的安全生產監理人員,配備適合鐵路建設項目特點的設施、設備等,建立監理工作標準,編制鐵路建設項目安全監理細則。

      (二)監理單位應按照合同約定和監理實施細則實施安全監理,查驗相關參建單位資質和人員資格等,檢查施工單位現場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安全生產管理體系及執行情況,審查施工單位編制的施工組織設計和專項施工方案,參加設計交底和重大方案的安全交底,檢查現場人員安全技術交底及實施情況;檢查安全生產費用使用及安全防護措施落實情況等;對檢查發現的問題發出監理指令并提出整改要求。

      (三)監理單位應檢查施工圖審核意見的落實情況,重點關注涉及結構設計安全性、工程風險評估、安全技術措施以及安全設施等設計完善情況。 (四)監理單位應加強對施工機械設備和配件的安全檢查。檢查機械設備保險、限位等安全設施和裝置情況,檢查在施工現場安裝、拆卸施工起重機械和整體提升腳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設設施的單位資質、安裝驗收記錄,以及施工起重機械和整體提升腳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設設施等檢驗檢測記錄等。

      (五)監理單位應對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情況進行巡查,按規定實施旁站監理,發現存在生產安全隱患的,應及時發出監理指令,督促限期改正;情況嚴重的應立即下達工程暫停令,責令立即整改,并同時向建設單位報告。施工單位拒不整改或拒不執行停工整改指令的,監理單位應立即向建設單位報告。

      監理單位應將安全監理實施情況記入監理日志和監理月報,安全監理資料按規定立卷歸檔。

      (六)監理單位應加強對監理人員的安全教育,落實監理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配置安全生產防護設施,保障監理人員安全。

      第三十二條 建設單位應督促施工圖審核、咨詢單位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規程規范、總公司相關規定和合同約定,對涉及結構設計安全性、設計安全技術措施以及安全設施進行審核,提出審核、咨詢意見。施工圖審核、咨詢單位對審核質量、咨詢結果負責。

      第七章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報告和調查處理

      第三十三條 建設單位應組織制定本建設項目的安全辜故綜合應急救援預案,綜合應急救援預案應包括本單位的應急組織機構及其職責、預案體系及響應程序事故預防及應急保障、應急培訓及預案演練等主要內容。同時應針對重大危險源和可能發生的事故類型制定相應的專項應急預案。

      第三十四條 建設單位應督促施工單位根據所承擔鐵路建設工程的危險源狀況、風險類型和等級、可能發生的事故等,有針對性地制定綜合應急預案和專項應急預案,以及危險性較大的重點工作崗位的現場處置方案。現場處置方案應包括危險性分析、可能發生的事故特征、應急處置程序、應急處置要點和注意事項等內容。 第三十五條 建設單位應督促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采取多種形式對從業人員進行救援預案的教育培訓,并組織檢查施工現場救援預案落實情況,重點檢查現場應急物品配置、逃生應急措施落實、應急設備物資儲備以及應急培訓演練情況等。 第三十六條 鐵路建設項目發生生產安全事故或人員被困涉險事故后,建設單位應立即啟動應急預案,按程序實施搶險救援。建設單位應組織施工單位做好先期處置,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采取有效措施搶救人員和財產,控制危險源,封鎖危險場所,防止事故擴大;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應作出標志并做好書面記錄,現場重要痕跡應拍照或錄像,妥善保管好有關物證。

      第三十七條 鐵路建設項目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后,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應按規定及時報告,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遲報、漏報、謊報或者瞞報事故。 事故發生單位應按照規定及時向建設單位、事故發生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鐵路監管部門報告,建設單位及時向總公司建設部、工管中心、監督總站、區域監督站報告。

      鐵路建設項目發生鐵路交通事故的,同時執行鐵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和調查處理有關規定。

      第三十八條 鐵路建設項目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后,建設單位應要求各參建單位服從當地政府事故應急處置現場指揮部的指揮,參與事故搶險救援,按規定參與事故調查分析。 第三十九條 對鐵路建設項目生產安全事故和鐵路交通事故的調查,對事故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的處罰與處理,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執行,同時按照總公司有關規定、合同約定進行責任追究。建設單位應組織有關單位落實事故整改措施。

      第四十條 鐵路建設項目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和鐵路交通事故的,總公司將根據 事故性質和責任,在一定時間內不向責任單位發售招標文件,并限制安全事故主要責任人進入總公司管理的鐵路建設項目從事建設活動。

      第四十一條 對鐵路建設項目安全管理中的違法違規行為、濫用職權和失職讀職行為,以及由此引起不良后果的,總公司依據有關規定追究鐵路建設單位人員責任。

      第四十二條 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違反本辦法需要實施行政處罰的,由建設單位或監督機構向總公司提出建議,總公司主管部門向鐵路監管部門提出處罰建議。

      第八章 附則

      第四十三條 本辦法由總公司建設管理部負責解釋。

      第四十四條 本辦法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本辦法施行后,總公司管理的鐵路建設項目不再執行原鐵道部印發的(鐵路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辦法》(鐵建設〔2006) 179號))。

      第5篇 項目部內部管理人員-安全技術交底

      交底內容:

      1、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是:“安全生產、預防為主、綜合治理”。

      2、企業職業健康安全方針:“安全生產,保障健康;群策群力,爭創雙優”。

      3、企業環境方針:“保護環境,文明施工;節能降效,和諧發展”。

      4、切實貫徹執行安全生產十項技術措施。

      5、做到“四不傷害”:不傷害自己、不傷害他人、不被他人傷害,提醒幫助他人不被傷害。

      6、特種作業人員必須執證上崗,并按照要求定期年審。

      7、做好“三寶保護”(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網的正確使用)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按要求佩戴好安全帽。

      8、做好“四口、五臨邊”的防護措施落實。

      9、按照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實施施工作業,做好安全防護措施。

      10、按照jgj46-2005《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做好安全用電措施。

      11、施工現場文明施工按照無錫市安全文明施工標準實施。作業必須按照“工完場地清”的原則實施,對周邊必須落實不擾民措施,對不符合文明施工要求的應及時改進。任何人不得亂扔垃圾、雜物等。

      12、實行安全生產責任制,嚴格執行安全生產原則:“誰主管、誰負責”、“管生產必須同時管安全”、“安全生產、人人有責”。

      13、執行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和檢查制度,落實責任制度。

      14、嚴格遵守項目部的各項規章制度。嚴禁酒后作業。高處作業、臨邊作業不得穿硬底易滑鞋。攀爬梯子上下時必須抓穩踩牢,謹防高處墜落事故發生。嚴禁向上或向下拋擲物件,防止物體打擊事故發生。保持思想集中,不得嬉戲打鬧,不得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第6篇 工程項目的安全環境管理措施

      工程項目的安全與環境管理措施

      1、工程項目施工的安全管理。加強現場管理,搞好工程的保衛、防盜,搞好永久工程和臨時工程安全,防止發生安全事故,在每一個工程項目中,制訂安全生產的組織措施,并制訂嚴密的安全生產規程,留有足夠的安全生產費用,購置安全生產的設備和器件,保證施工生產現場的緊急事故處理的開支。

      2、加強安全生產教育和預防措施,為施工人員辦理保險,并制訂以下預防措施,以保證員工的安全健康。

      1)對于施工現場及其周圍的高壓電線、變壓器等醒目的安全標志,對開挖地段又處于交通要道處,派專人看守,或有明顯的標志,防止過往行人或車輛不注意發生事故。

      2)對于基礎工程或土方挖施工,要注意預防塌方發生,及時采取防護措施。

      3)結構工程施工中,高空或河上作業,應綁好安全網,帶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帶,防止落人落物,對架板等設計,注意起吊的安全與平穩。

      4)對材料和設備儲存的庫房或堆放點,施工人員生活區,特別注意防火安全,設備足夠數量的消滅器具、消防水管和消防栓等,以備急需。

      5)項目經理親自抓安全生產和安全教育,定期如開安全生產會議,檢查安全生產規章執行落實情況,建立安全生產獎罰制度促使人人重視安全,安全生產有獎,使安全生產教育落到實處,得到好的成績。

      3、加強工程中的環境保護管理,促使安全生產,隨時清除施工場地不必要的障礙物、設備、材料及各類存儲物品安全堆放緊緊有條,即要保持施工現場環境的清潔整齊,又對安全生產有利。

      自覺遵守有關機構對衛生及勞動保護的要求,及時清潔工地上的廢物、垃圾、水泥袋、廢棄的模板等,在全部工程竣工移交之前,將任何場地或地表面恢復原狀。減少由于不合格環境規定而導致的罰款和經濟損失,創造良好的文明施工環境。

      第7篇 冶金板塊項目臨時設施及消防安全管理規定

      一、編制目的

      為規范十七冶集團冶金板塊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管理,加強對項目轄區的工作、生活及臨時設施的消防管控,防止火災事故發生,提升公司的外化形象,特制定本規定。

      二、適應范圍

      適用于冶金板塊項目臨時設施,包括施工現場、辦公、生活區域的大臨構筑物和使用過程,包括項目部管轄的外協單位所有施工和生活區域的臨時設施。

      三、編制依據

      《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技術規范》(gb50720-2011)

      《建筑施工現場環境與衛生標準》(jgj146-2004)

      《施工現場臨時建筑物技術規范》(jgj/t188-2009)

      《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2011)

      《十七冶安全管理制度》(qg19-2012)

      《十七冶資產管理制度》(qg14-2012)

      《十七冶消防安全管理檢查考核標準》

      《十七冶施工(生產)現場臨時設施建設實施細則》

      四、臨時設施的資產管理

      4.1.臨時設施是指為保證施工生產正常運行和員工生活的必要條件,在工程項目轄區建造的各種生產、生活簡易設施。

      4.2.根據《十七冶資產管理制度》(qg14-2012)規定,臨時設施的資產管理應符合以下要求:

      (1)臨時設施計劃在項目施工組織設計中明確;

      (2)臨時設施由項目經理部組織采購并安裝;

      (3)項目經理部應建立臨時設施臺賬進行實物管理;

      (4)臨時設施的財務攤銷,按財務制度規定執行;

      (5)項目結束,臨時設施可以在公司內部調撥。無法使用的,可以按招標方式,對外銷售處理;

      (6)銷售收入,按公司財務規定執行。

      五、項目消防安全管理控制要點

      5.1項目經理為臨時設施消防安全管理的第一責任人,要從臨時設施選址、選材、購置、運輸、安裝、使用和拆卸等各個環節加強管理并依法承擔臨時設施的安全管理責任。

      5.2 項目經理部應加強臨時設施及消防安全管理,執行《十七冶安全管理制度》(qg19-2012)第13章中規定和相關技術規范與標準的規定。

      5.3 項目經理部應建立防火安全委員會或防火安全領導小組,建立例會制度,安全檢查制度,落實各項消防措施。

      5.4項目部應落實各參建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責任制,及時與參建單位負責人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落實各項消防安全管理規定。

      5.5項目部應按規定配備消防器材,明確消防器材管理者,保持其有效性;建立消防設施、器材臺帳,填寫《消防器材配備及維修更換登記表》(sqy-qg 4.16-2012-70),并上傳erp模塊。

      5.6 項目部應建立相關崗位消防責任制,繪制項目區域消防控制總平面布局圖,將消防措施納入施工方案、及時進行消防安全技術交底。

      5.7新開工的項目部應按規定將大臨設施的消防安全納入統一部署中,所有消防設施應完好、有效,疏散通道應保持暢通。

      5.8項目部應配備專、兼職消防員,建立義務消防隊,實行夜晚巡查值班制。

      5.9 項目部應履行三級動火管理制度,具體執行《十七冶安全管理制度》(qg19-2012)第13.4條的規定;動火作業前應清除動火點附近5米區域范圍內的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或作可靠的安全隔離。

      5.10項目部應保持每月不少于一次的項目轄區消防安全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整改。

      5.11項目部應在作業和生活場所應設置明顯的疏散指示標志,其指示方向應指向最近的疏散通道入口。

      5.12對租賃的臨時設施,項目經理部應與出租方簽訂租賃合同,明確雙方責任。

      5.13項目部應向施工人員進行消防宣傳教育,告知建筑消防設施、疏散通道位置及使用方法,同時應組織疏散演練。

      5.14項目部應針對臨時設施防火制定應急預案,預案編制應執行《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第5或6章規定,包括下列主要內容:

      (1)應急滅火處置機構及各級人員應急處置職責;

      (2)報警、接警處置的程序和通訊聯絡的方式;

      (3)撲救初起火災的程序和措施;

      (4)應急疏散及救援的程序和措施;

      (5)就近醫院的交通路線圖。

      5.15項目部應在顯著位置公示應急處置和人員救護主要知識,定期組織現場演練,施工現場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要掌握科學的逃生、救護知識,一旦惡劣災害來臨,要及時組織人員撤離臨時設施。

      六、消防安全的技術條件

      6.1 臨時設施場地選擇應符合下列要求:

      (1)施工現場臨時辦公、生活、生產、物料存貯等功能區宜相對獨立布置,防火間距應符合《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技術規范》(gb50720-2011)第3.2.1條及第3.2.2條要求;

      (2)盡可能選擇地勢平坦、較周邊高出的地方,且具有良好通風、易于采光、易于排水的地塊。嚴禁在可能發生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災害的區域選址;

      (3)臨時構筑物距危險源應符合安全距離的規定,如高壓線、易燃、易爆氣體源、腐蝕性氣體及其他有毒有害介質,必須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應采取避雷措施;

      (4)相對集中的臨時構筑物應留有消防道路和疏散通道;與在建工程應保持安全距離,確實無法滿足時,必須采取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

      (5)臨時建筑物距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倉庫等危險源的距離應不小于16m。

      6.2 搭建臨時設施材料選用應符合下列要求:

      (1)搭設臨時設施,所使用的材料嚴禁選用木板或其他易燃材料;

      (2)同一建設區域內,必須選取色彩、品種、型號規格統一的材料;

      (3)采用裝配式彩鋼板房時,其夾芯保溫層材料的阻燃等級必須達到a級防火要求,其內部裝飾、裝修材料必須采用有阻燃功能的材料;

      (4)成品房必須出具合格證,必須提供設計圖紙和安裝、拆解說明書;

      (5)臨時設施使用的所有材料,應符合安全、環保、節能的要求;

      (6)食堂操作間墻體應當采用磚混結構,禁止使用夾芯板房作為食堂操作間。

      6.3臨時設施搭建應符合下列要求:

      (1)搭建前,由項目經理部根據十七冶《品牌識別手冊》要求,統一規劃,必要時再征得相關方(含業主方)同意;

      (2)搭建要求執行gb50720-2011《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技術規范》,臨時建筑樓層應設不少于2個疏散樓梯,當每層建筑面積不大于200m2且第2層使用人數不超過30人時,可設置一個疏散樓梯;

      (3)臨時設施的場地必須硬化,排水通暢;必須統一設置圍墻,圍墻的設置應能滿足各類臨時設施使用功能的實際需要;

      (4)對于兩層或以上的臨時設施搭建,應選擇具有施工能力的專業隊伍按圖紙要求建設,使用前組織驗收;

      (5)在氣象條件較為復雜的地區,搭設的臨時設施必須采取防強風、防雷擊的安全措施;

      (6)臨時設施內的電源線路、開關、插座、燈具等,應按用電規范統一布置,空調在墻體出口應套有非燃套管加以隔絕;

      (7)臨時設施之間應當留置消防通道(一般不小于5m),并保持暢通。必須具備消防車和救護車進出的條件;

      (8)兩層的臨時設施應在兩端設置樓梯,且最遠疏散點到樓梯距離不超過20m,并保持通暢;

      第8篇 項目技術管理中心安全環保職業衛生職責

      1、貫徹執行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有關規定,并組織實施項目技術管理工作。

      2、協助組織編制項目質量計劃,監督工程項目實施,并對項目實施進行技術指導。

      3、在編制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計劃時,同時也要編制安全環保措施計劃。

      4、在編制年度、月度采掘計劃時,同時安排安全生產、環境保護方面安全措施的工作和目標。

      5、主持制定項目年、月生產計劃和施工進度計劃。組織編制施工組織設計、重大施工技術方案和安全環保技術措施計劃,并督促實施。

      6、組織優化施工方案設計,指導編制審批各項施工方案、技術文件,解決日常生產技術問題。

      7、參加安全環保大檢查,隨時掌握安全環保動態。

      8、嚴格執行安全環保、職業衛生“三同時”原則。

      9、組織制定和實施科研攻關計劃以及推廣、應用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新設備。

      第9篇 建設集團項目質量與安全內部監理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認真貫徹“百年大計,質量第一”、“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加大公司對項目質量安全的監控力度,促進企業整體工程質量和施工現場安全達標水平的提高,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質量與安全內部監理管理基本原則是:垂直領導,統一管理,獨立監理,嚴格獎罰;

      第三條 本辦法規定了質量與安全內部監理管理的組織機構設立;質量安全監理人員的上崗資格、崗位職責與權限、工作程序、考核與獎罰以及福利待遇等內容;

      第四條 本規定適用于局屬各施工生產單位。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上崗資格

      第五條 組織機構

      一、各單位應本著監督檢查和現場檢查相結合的原則,公司宜設立質量、安全監理總站(科);分公司宜設立質量、安全監理站(科),負責質量與安全內部監理的業務工作,各級單位必須指定一名領導分管質量安全監理站(科)的工作;

      二、各施工項目由公司(分公司)質量安全監理站(科)派質量、安全監理組進行監督、檢查;監理組由公司(分公司)質量安全監理站(科)直接領導。

      第六條 人員配備

      一、質量、安全專職監理人員的配備應滿足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的需要,總數不得低于施工人員總數的1%;原則上每個質量安全監理員監督的工程建筑面積不超過8000平方米;

      二、質量、安全專職監理人員由公司(分公司)質量安全監理站(科)統一調配。在對項目實施監督時,一般應根據專職監理人員的專業、技術職務組成合理的監理小組,監理小組設總監一名。組員數量根據工程規模的大小確定,特大型不少于10人;大型項目不少于7人;中型項目不少于5人,小型項目不少于2人;

      三、特大型及重點工程項目可根據實際情況分設質量、安全總監;

      四、對于中小型項目進行質量安全監理時,可根據實際情況將若干個項目的監理人員合并成一個質量安全監理小組;

      五、質量安全監理組可根據工程的進度對項目監理人員實行動態管理;

      六、項目可根據具體情況設置質量、安全工配合工作。

      第七條 質量、安全監理組總監上崗資格

      一、具有助理工程師以上的專業技術職稱并取得質量、安全檢查員(質安員)上崗證;

      二、具有5年以上的現場施工質量安全管理經驗。

      第八條 質量、安全監理員上崗資格

      一、必須取得質量、安全檢查員(質量安全員)上崗證;

      二、具備以下條 件者之一經考試(考核)后,擇優聘用;

      1、年滿28周歲,具有4年以上工程施工質量、安全管理(檢查)工作經驗;

      2、所負責工程質量、安全管理(檢查)的項目獲得過地市級以上優質工程、文明施工達標創優獎勵的;

      三、質量、安全監理人員的考核與考試由公司(分公司)人事部門牽頭,質量、安全部門共同進行,根據考試(考核)結果,經審查后聘用;

      四、受聘擔任質量、安全監理人員屬于公司(分公司)編制,其人事關系、工作業務、工資獎金、勞保福利、晉升任職、獎罰及黨團組織關系均在公司(分公司)(細則由各公司制定);

      五、質量、安全監理員調整崗位或工作調動,必須由公司或分公司質量、安全監理站(科)提出書面意見,經主管領導同意后方可實施。質量、安全監理員改變崗位,應及時將變動名單報上級備案。

      第三章 崗位職責與權限

      第九條 公司(分公司)質量、安全監理站(科)的職責與權限

      一、負責對公司(分公司)范圍內的質量、安全監理員進行管理,并根據對質量安全監理員的業績考核結果提出獎勵或處罰意見;

      二、對所管轄工程項目的質量、安全實行動態監督,定期進行質量、安全檢查;

      三、對發生質量、安全事故的項目,協助調查組調查并分析事故原因,與調查組一起提出對有關人員的處罰意見并及時上報;

      四、負責協調質量、安全監理組和項目之間關于工程質量、安全方面的不同意見,并對工程質量、安全方面的分歧有決定權;

      五、定期召開質量、安全監理人員會議,及時掌握公司(分公司)范圍內各項目的質量安全狀況,做好信息反饋工作;

      六、搞好質量、安全監理人員的再教育和培訓;

      七、主持企業內部對施工項目的地基與基礎、主體、安裝主要分部工程等質量等級評定和單位工程的驗收,并簽署意見。

      第十條 項目質量總監的職責與權限

      一、嚴格執行國家、地方政府有關質量的法律、法規及局、公司有關質量制度和規定;

      二、主持制定受監項目的《質量監理計劃》;

      三、主持質量監理小組的日常工作,明確各成員分工,搞好綜合協調,保證《質量監理計劃》的實施;

      四、按建設部頒發的《工程建設重大事故報告和調查程序規定》,參與項目施工過程中發生的質量事故、責任事故,參與調查、處理施工過程中發生的一般質量、責任事故,并及時上報;

      五、對不按規范、標準及國家強制性條 文施工的項目,有權簽發停工整改令;

      六、建立和完善監理小組動態管理模式,定期或不定期向公司(分公司)質量、安全監理站(科)提交項目質量動態報告,加強信息傳遞;

      七、審核并簽署相應的質量監理報告,主持編寫質量監理小組工作總結;

      八、參加企業內部對施工項目的地基與基礎、主體結構、安裝主要分部工程等質量等級評定和單位工程的質量驗收。

      第十一條 項目安全總監的職責與權限

      一、嚴格執行國家、地方政府有關安全的法律、法規及局、公司有關安全制度和規定;

      二、主持制定受監項目的《安全監理計劃》;

      三、主持安全監理小組的日常工作,明確各成員分工,搞好綜合協調,保證《安全監理計劃》的實施;

      四、按建設部頒發的《工程建設重大事故報告和調查程序規定》,參與項目施工過程中發生的安全、責任事故,主持調查、處理項目施工過程中發生的一般安全事故,統計事故損失并上報處理意見;

      五、監督檢查安全相關設施的安全狀況;對存在安全隱患的項目,有權要求停工整改;

      六、建立和完善監理小組動態管理模式,定期或不定期向公司(分公司)質量安全監理站提交項目安全動態報告,加強信息傳遞;

      七、參與對所管轄單位工程施工過程的安全等級進行評定;

      八、審核并簽署相應的安全監理報告,主持編寫安全監理小組工作總結。

      第十二條 質量監理員的職責

      一、認真執行國家、地方政府有關質量的法律、法規及局、公司有關質量制度和規定;

      二、結合項目具體情況,制定受監項目的質量監理工作實施細則,做好受監項目質量監理檢查記錄(監理日志),定期向質量安全總監提交監理報告和工程質量動態報告;

      三、監督項目按照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技術措施組織施工生產,確保工程質量達到合同規定的標準;

      四、督促、指導項目完善質量管理機構、管理制度及措施,檢查制度、措施的落實情況;

      五、參與執行監理旁站,對需要實施旁站監理的關鍵部位、關鍵工序在施工現場采取不同的旁站監理方式(全過程旁站、施工前旁站、施工后驗收旁站、定時旁站、巡回旁站、監督旁站等),及時發現和處理出現的工程質量問題;

      六、根據施工的進度,有責任向施工人員提出當前分部(子分部)分項工程中應注意的質量問題,并提出預防措施;

      七、檢查工程質量保證資料;

      八、檢查驗收所監督管理項目的檢驗批質量,并參與所管理項目的分部分項工程的質量驗收;

      九、協助工程

      質量事故的調查處理;

      十、做好與業主、地方質量監督站、監理單位的互相聯絡,協助項目進行工程質量竣工驗收。

      第十三條 安全監理員的職責

      一、認真執行國家、地方政府有關安全的法律、法規及局、公司有關安全制度和規定;

      二、結合項目具體情況,制定受監項目的安全監理工作實施細則,做好受監項目安全監理檢查記錄(監理日志),定期向質量安全總監提交監理報告和工程安全動態報告;

      三、監督項目按照批準的施工方案和施工技術措施組織、安全工作措施進行施工生產,確保安全工作的落實;

      四、督促、指導受監項目完善安全管理措施,搞好施工現場安全達標,檢查、考核措施的落實;

      五、監督項目所使用的安全防護用品、施工機具、相關設施的安全狀況,對不符合安全生產條 件要求的發出整改通知,并核查整改情況;

      六、根據施工的進度,有責任向施工人員提出當前分部(子分部)分項工程中應注意的安全問題,并提出預防措施;

      七、檢查項目安全管理資料的編制、收集和整理情況;

      八、協助工程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

      九、做好與業主、地方安全監督站、監理單位的互相聯絡,協助項目進行工程安全等級的評定工作。

      第四章 工作程序

      第十四條 質量安全監理組的工作任務是代表企業對工程項目的施工質量、安全生產情況實行嚴格的監督檢查,確保施工生產順利進行,確保工程質量達到合同規定的質量等級及創優計劃的要求,達到項目安全達標計劃的要求;

      第十五條 任命

      一、項目質量安全總監的任命:根據在建工程項目的情況,由公司(分公司)質量安全監理站(科)提出意見,并由人事部門會簽,經主管領導批準后聘任;

      二、項目質量安全監理員的聘任:由項目質量安全總監根據該項目情況和質量安全監理員的專業、技術職務(職稱)提名,經質量安全監理站(科)審核,公司(分公司)主管領導批準后聘任;

      第十六條 項目成立質量安全監理小組后,公司(分公司)質量安全監理站(科)應與其簽定責任書,明確雙方職責及工程質量安全方面的獎罰規定;

      第十七條 項目質量安全監理組應編制《項目質量安全監理計劃》,報公司(分公司)質量安全監理站(科)審核,經主管領導批準后實施;質量安全監理員應分別制定相應的項目質量、安全監理管理工作實施細則并進行督促、指導、檢查、考核措施的落實。對涉及工程結構安全的關鍵、重要部位的施工實行旁站監督,施工安全危險點和危險工序要重點監控。

      第五章 考核與獎罰

      第十八條 考核

      一、質量安全員的考核一般每季度考核一次,年終進行一次綜合考核。所負責的工程項目竣工后進行一次全面考核。對工作成績優秀的質量安全監理人員應給予獎勵,對不能勝任工作的予以解聘;

      二、質量安全員的考核內容包括德、能、勤、績四個方面,考核結果分為:優秀(90分以上)、良好(81--90分)、一般(71―81分)和差(70分以下)。考核結果應記入質量安全監理員的業績手冊,作為今后獎罰的依據,并與經濟收入掛鉤。

      第十九條 獎勵

      一、所負責的工程項目獲得局級、省部級以上優質工程或施工現場達標創優獲得省部級以上獎勵的,對質量安全總監的獎勵標準不低于項目副經理獎勵額,質量、安全員不低于主工長的獎勵額;公司(分公司)獎勵可根據有關規定制訂相關細則;

      二、對年終考核優秀的質量安全監理人員給予嘉獎;

      三、對于考核成績優秀、有突出貢獻的質量、安全監理工作者,給予晉升的機會。

      第二十條 處罰

      一、由于管理不嚴,監督不到位,發生質量安全事故的,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罰,罰款數額為質量安全總監不低于項目經理罰款額的80%,負直接責任的質量安全監理員罰款額不低于主工長的罰款額;

      二、季度考核一般和差的質量安全監理員給予一定的經濟處罰,連續兩次考核為差的質量安全監理員應調離本崗位,并在一年內不得再次上崗;

      三、年終考核為一般的質量、安全監理員給予一定的經濟處罰,考核為差的調離崗位,不再聘任。

      第六章 福利與待遇

      第二十一條 質量、安全監理人員的崗薪由公司(分公司)機關發放,項目質量、安全總監的標準照比項目副經理標準執行,項目質量、安全員的標準比照主工長的標準執行。節假日加班工資按照公司(分公司)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二條 各公司(分公司)結合實際情況,在原基礎上適當提高現場質量安全監理員的待遇,并享受施工過程中的獎勵。

      第七章 附 則

      第二十三條 各單位應根據本辦法制定實施細則。

      第二十四條 本辦法由局工程部負責解釋。

      第10篇 建筑工程項目安全生產管理體系

      1縱向管理體系

      公司主管生產副總經理和安全監控部門作為公司一級的安全生產管理監控機構,負責對現場制定的管理制度和運作實施情況進行檢查監督,通過嚴肅有效的行政管理,使項目經理部始終處于正常良好的運行狀態。施工現場成立的項目經理為主的安全生產領導小組。項目經理為該工程項目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項目經理部設立項目副經理和專職安全員,由他們統一抓各項安全生產管理措施的落實工作。各生產班組建立相應的安全生產管理小組,設立兼職安全員,配合專職安全員工作。

      安全生產管理網絡

      項目經理:xxx

      安全領導小組組長

      專職安全員:xxx

      安全領導小組副組長

      項目副經理:xxx

      安全領導小組副組長

      2橫向管理體系

      公司的各職能部門和各下屬施工單位都參與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服務與管理工作,保證項目的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

      全過程安全管理網絡

      作業中監督

      熟悉安全措施方案

      安全技術交底

      上道工序進行安全設施移交施工機具使用前的檢查

      搭設下道工序所必需的安全設施

      作業前檢查

      工長、班組長對操作者的指導

      班組間相互監督、指導安全員監督、指導

      移交后整理

      安全巡視檢查

      安全早巡視

      安全回檢查

      安全周檢查

      安全月檢查

      每月安全會議

      結算前檢查

      作業后工完場清作業后安全設施整搭設站

      整理現場后,對下道工序交接

      向項目移交場地

      安全移交

      第11篇 工程項目材料員安全管理職責權限

      工程項目材料員安全管理職責與權限

      按照項目保證計劃要求,組織各種資源的供應工作。

      (1)對公司發布的供應商名錄進行選擇,調查分析所需材料的質量、價格、信譽度進行對比,并向項目經理匯報,經項目經理審批后進行采購;

      (2)負責對合格供應商的安全防護用品的驗收、取證、記錄工作,并作好驗收狀態標識,儲藏保管好安全防護用品(具);

      (3)對供應商提供的不合格產品進行拒收,作好退貨記錄,并向項目經理匯報;

      (4)負責對進場材料按場容標化堆放,消除事故隱患;

      (5)對現場使用的腳手架、竹笆、安全網及公司調撥的材料等安全設施和配件應保證質量,并進行進場驗收和定期檢查,對不合格破損的,要及時進行更新替換;

      (6)對易燃、易爆品及油類物品進行分類重點保管;

      (7)配合材料遠做好物資保管工作,并做好記錄;

      第12篇 項目部安全質量卡控管理獎懲辦法

      一、總則

      1、為了加強項目部現場施工過程中安全和質量管理,以落實“逐級負責、分工負責、崗位負責、專業負責”為主線,進一步提高各級人員的安全、質量責任意識,充分調動提高廣大員工的生產積極性,切實加強施工生產的安全質量管理,消除不安全行為、不安全設施、裝置、施工中違規作業、偷工減料等安全質量隱患,確保實現安全質量管理目標,經項目部研究特制定本獎罰辦法,從公布之日起執行。

      2、本辦法適用于項目部現場施工管理過程。

      二、執獎懲機構和范圍

      1、項目部安質部為本獎懲辦法的執法機構;

      2、項目部所屬各部門、各作業隊、現場施工員和專職技術員必須服從項目部的施工現場管理,項目部有權對其實施經濟獎懲;

      3、安全質量部安全質量檢查人員經項目經理辦公會授權,有權按照本獎懲辦法對本分部管內現場施工的安全和質量管理情況實施獎懲。

      三、獎罰金的發放和收繳

      1、安全生產、工程質量的獎罰,統一由安質部專職安質人員在職責范圍內承辦。獎勵來源,一是項目部的安全生產、工程質量專項獎勵基金,二是受罰款單位和個人的罰金。

      2、獎金數額由項目分部安全、質量領導小組根據實際情況確定。個人的獎金直接從財務上領取,作業隊的獎金和計量款一起領取。

      3、涉及作業隊的罰款,由財務部直接在其自有資金中扣除;涉及個人的罰款,由財務部直接從本人工資中扣除。財務部依據安全、質檢工程師開出的《罰款單通知書》中的金額進行扣款。

      五、施工現場安全質量管理獎勵

      1、發現一處用電重大隱患防止了人身觸電傷亡事故的,每次獎勵2000元。

      2、人身安全和行車設備、影響列車運行及時匯報處理,防止事故發生的,每次獎勵2000元。

      3、杜絕違章指揮、野蠻作業、簡化作業標準的獎勵100元。

      4、高空作業落實“三安”標準,監控到位防止高處墜落、物體打擊造成人員傷亡事故的2000元。

      5、臨時用電、機械設備操作發現重大安全隱患,防止了人身觸電傷亡事故的安全隱患獎勵2000元。

      6、不按安全技術交底、配合比、偷工減料造成安全質量隱患的發現并及時整改的獎勵200元。

      7、安全技術人員在日常檢查中發現安全質量隱患,杜絕其發生消滅在萌芽狀態的獎勵200元。

      8、提出有針對性,具有可操作性的安全、質量建議,得到有關方面的認可,并取得較好效果的獎勵500元。

      9、以上條款應由副經理、安全總監落實認可后,進行獎勵。

      10、項目部對于能有效開展安全、質量監督工作,在安全、質量監督管理工作中任勞任怨、大膽管理,起到模范帶頭作用的施工員和技術員給予獎勵;

      1.項目部安全領導小組每月從施工員中評出“安全管理標兵”2名,獎勵1000元/人。

      2.項目部質量領導小組每月從專職技術員中評出“質量管理標兵”5名,獎勵500元/人;

      3.處罰:項目部對管理人員違反下述安全質量處罰條款的,在當月月度安全質量考核獎勵中不予考慮。

      11、各施工作業隊根據單元工程在保證安全質量的前提下,項目部各部門每月末對作業隊進行綜合考評一次。對于考核評比得分前三名者進行獎勵,其中第一名獎勵5千元,第二名獎勵3千元,第三名獎勵2千元。獎勵分配由作業隊根據本部管理人員平時工作表現及崗位進行全額分配,禁止挪用。

      12、對滿足下列條件,為企業安全、質量工作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項目部辦公會給予500—3000元特殊獎勵:

      1.受業主、監理表揚的單位和個人;

      2.在搶險救災及處理突發事件中表現積極、突出,有效減輕災情、減少經濟損失的;

      六、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處罰

      1、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安全生產方針和“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堅持“杜絕一般責任安全事故,杜絕交通運輸責任死亡事故,杜絕鐵路交通較大事故,杜絕責任火災、爆炸重大事故;參建員工安全教育培訓率達到100%;爭創安全文明工地和中鐵建股份公司安全質量標準工地;預防和減少暴雨、洪水等自然災害損失”安全生產管理目標,嚴格施工現場控制。

      2、分部經理是項目安全管理第一責任人,分部安全總監負責組織開展安全管理各項活動。

      安全管理層次經理→安全總監→安全工程師→施工員,現場施工員是現場施工安全、消防、環保、文明施工的直接責任人。

      3、項目部屬各作業隊必須按架子隊管理制度配備九大員,建立健全安全組織機構;如發現作業隊人員配備不足,作業隊除配足人員外,對作業隊罰款500元。

      4、認真做好作業人員上上崗前的三級教育培訓。如各級檢查中發現職工和民工已上崗而無崗前三級安全教育培訓記錄和考核合格資料等相關資料的。對人員所屬作業隊和部門罰款50元/人次;對安質部相關責任人罰款10元/人次。

      5、不斷增強人員迎檢和安全意識,擬定參加迎檢人員如無故不參加各級安全生產檢查,或無故中途退場的。罰作業隊負責人100元,現場施工負責人50元。

      6、加強職民工安全教育,嚴格過程控制,重視“三違”安全管理(杜絕違章指揮和強令工人冒險作業,作業人員必須遵守各工種安全操作規程,遵守勞動紀律),全面提高員工安全意識。

      (1)有下列違章指揮情形之一者,罰作業隊(或項目部指揮人員個人)50元/人次:

      1.強令工人冒險作業;

      2.安排無特種作業操作證人員上崗作業;

      3.安排生產勞動力組織不合理,致使施工留下安全隱患。

      4.未經允許,私自拆除或者破壞安全警示標識。

      (2)進入施工現場的項目部工作人員必須統一著裝佩戴胸卡、穿工作服、戴安全帽。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罰作業隊10元/人次:

      1.關鍵崗位如:電工、電焊工、吊裝工、木工、鋼筋工、架子工、混凝土工、空壓機操作人員等要嚴格按照安全操作規程操作,并按規定正確穿戴勞動防護用品[如:工作服、安全帽(含不系帽帶)、安全帶(含安全帶纏在身上)、手套、護目鏡、口罩]等

      2.無特殊工種操作證上崗作業(未持證上崗);

      3.情緒不穩定、精神恍惚、酒后作業;

      4.施工現場睡覺(含露天作業);

      5.赤膊、赤腳、穿短褲、拖鞋上崗作業。

      6.攀爬腳手架、乘坐非人乘吊籃上下,坐在腳手架、防護等欄桿的。

      7.未經允許,私自拆除或者破壞安全警示標識。

      (3)施工員、技術員、部員進入施工現場未戴安全帽(含不系帽帶)罰款30元/人次,部門主管罰款50元/人次,項目部領導罰款100元/人次。

      7、加強施工現場日常安全管理,

      1.作業隊現場施工負責人必須及時、有針對性的進行班前安全講話,并做好記錄,內容符合要求,不進行安全講話,記錄不合格的罰作業隊50元;填寫內容虛假的罰作業隊100元。作業隊未進行班前安全講話和做記錄的罰施工員10元/次。

      2.無《安全操作規程》施工,罰作業隊500元,罰項目部副經理、主管工程師、施工員各100元。當遇到地質條件較復雜時,必須制定專項施工方案或安全技術措施,經總工程師審定后進行施工。否則,罰項目部副經理和主管工程師各200元,罰作業隊3000元。

      3.施工員必須按《鐵路工程施工安全技術規程》有關規定指導和要求作業隊施工人員現場作業,嚴禁違章指揮,野蠻施工,違反《安規》等有關安全規則,簡化作業標準。否則罰100元/次。

      4.作業隊不按《鐵路橋涵工程施工安全技術規程》(TB10303-2009)和《鐵路路基工程施工安全技術規程》(TB10302-2009)做好現場安全施工防護的,按20元/條對作業隊進行罰款。

      5.現場危險部位,沒有設置明顯警示標志的,罰作業隊50元/處,罰施工員10元/處。施工便道沒有設置車輛限速牌的,罰施工員20元/處。錨固樁成孔孔口未加蓋防護的,罰作業隊50元/處,罰施工員10元/個。

      6.高空臨邊作業不設防護圍欄和安全網的,罰作業隊200元/處,罰施工員20元/處。

      7.在鐵路旁及電纜、設備附近烤火取暖、熬制瀝青、石蠟等,罰作業隊200元/次,罰施工20元/次。

      8.作業隊在深基坑開挖、高邊坡施工、高空作業、施工平臺施作、高墩腳手架搭設和防護等重點施工安全重要環節期間,當班施工員、專職技術員不旁站監護,違者罰款50元/人次。

      9.對各項臨時安全設施驗收不嚴,因質量不合格而危及安全使用時,視情節輕重對項目部現場施工員、專職技術員、主管工程師、安質部、工程部等參與驗收人員各處罰200-1000元。

      8、加強現場施工用電安全管理,施工現場用電線路敷設必須規范,用電設備和移動照明線路必須使用國家標準電纜線,電器設備護罩必須齊全,一切用電設備必須確保使用漏電保護器;專職電工必須持證上崗。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罰作業隊50元/項次,罰施工員10元/項次:

      1.沒有項目部電工同意私自拆接電源線的。

      2.作業隊安排未經過國家相關部門培訓及發證的人員拆接電源的。電工未持證上崗。

      3.不按項目部要求執行一機、一閘、一漏、一箱、一鎖制度的,并且每個控制開關沒有標明所控制的機械名稱的。

      4.配電箱(盤)破損,無安全責任人,無安全警示標識。

      5.用電設備無防護罩或護罩不齊全。

      6.配電箱配電不合理,沒有按要求設置主開關和分配電開關,沒有漏電保護器,私接、亂接電源。

      7.用電線路敷設混亂,線路破損、老化、接頭裸漏。照明線路附于墻壁,沒有達到規范2.4米以上安全距離。

      8.非操作人員,私自開動任何施工機械設備、駁接、拆除電線、電器的。

      9、加強電氣焊作業安全管理,嚴格遵守焊接安全操作規程,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有下列情形者,罰作業隊50元,罰施工員10元。

      1.焊機接線線頭裸露,無防護;焊接電纜破損;焊鉗破損;焊工不配戴安全防護用品。

      2.乙炔瓶與氧氣瓶的使用距離不得小于5米,與焊接作業點的距離不得小于10米,兩瓶及易燃物品嚴禁同室儲存,與明火距離不得小于15米;氧氣、乙炔膠管漏氣;氧氣表、乙炔表破損;焊、割具破損。

      3.電氣焊工無證上崗作業。

      10、加強現場大小型機械的安全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罰作業隊100元/項次,罰施工員20元/項次:

      1.沒有經過項目部有關部門驗收的各種機械設備私自使用的。

      2.各種機械設備損壞嚴重,防護裝備不全而繼續使用,不及時修理而造成安全隱患的。

      3.特種機械設備或特殊工種沒有經國家頒布的操作證而私自操作者的。

      4.檢修用電機械設備沒有切斷電源、沒有掛牌(禁止合閘),沒有專人監控而進行維修的。

      5.各種機械設備要有安全操作規程牌、操作責任人,沒有落實的。

      6.鋼絲繩超過使用和報廢標準的、繩卡不符合要求的。

      11、加強現場交通安全管理規定,項目部和作業隊駕駛員必須遵守交通安全法規,嚴禁超載、超速;嚴禁酒后駕駛和疲勞駕駛;嚴禁客貨混載,駕駛室嚴禁超員。有下列情形者,罰作業隊駕駛員50元/項次,罰項目部駕駛員50元/項次:

      1.無證駕駛。

      2.酒后駕駛和疲勞駕駛。

      3.駕駛室超員、客貨混載。

      4.施工便道上超速行駛(30km/h)。

      5.車輛燈光不全、制動不良、轉向不靈,檢查發現一項次。

      6.無護欄貨車載人,車未停穩上下車,上下車互相擁擠。

      7.出碴過程中,車輛之間未保證安全距離,卸碴后車斗不及時落下。

      8.將自己保管駕駛的車輛交給非專職司機或無駕駛執照的人駕駛,對保管司機處以100元罰款,對駕駛人處以200元罰款。

      9.所有進入施工現場的車輛,施工機械必須聽從現場負責人的指揮調動。

      12、加強腳手架安全管理,腳手架設必須嚴格按技術措施施工,爬梯和連墻件必須隨腳手架的升高而同步進行,使用前必須經滬昆客專長昆湖南段第一項目分部安全質量部、工程管理部和監理部聯合驗收后方可投入使用。有下列情形者,罰作業隊500元,罰施工員50元。

      1.腳手架管件、扣件購買時無出廠合格證和產品檢驗合格證。

      2.搭設過程中未按技術措施搭設,責令限期整改,經整改后仍不符合規范要求的,除責令停工外,處罰。

      3.搭設過程中,安全網、平臺馬道板滿足不了安全要求的,責令限期整改,經整改后仍不符合規范要求的,除責令停工外,處罰。

      4.腳手架管彎度過大,超出規范要求,嚴禁使用;管件、扣件生銹嚴重、有裂紋,嚴禁使用。

      5.嚴禁拋扔材料,作業人員使用的工具要有防墜落措施,嚴禁交叉作業。

      6.未經過驗收的排架嚴禁使用,違者。

      13、加強消防安全管理,所有易燃易爆場所必須配備足夠的滅火器材,設置安全防火責任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罰作業隊(拌合站、鋼筋場、試驗室和項目部為其主管領導)200元/項次,罰施工員20元。

      1.庫房無滅火器,庫房內住人,無安全防火責任人;

      2.未經允許,私接電爐取暖,或野外焚燒垃圾;

      3.電器設備無消防器材,或消防器材過期;

      4.油庫重地無消防器材,無消防安全警示標識

      14、嚴格遵守當地相關治安管理條例,嚴禁參與打架、斗毆等事件。對參與打架、斗毆等造成惡劣影響的,將對作業隊處以2000元的罰款,并分別處以安質部相關負責人200元、項目部安全總監500元的罰款;情節嚴重者,將依法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對影響局項目部信譽評價的的分部,將加倍處罰,同時通報上級主管部門

      15、加強文明施工管理,項目部所屬施工隊必須加強文明施工管理,創造良好的工作環境,樹立外界形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罰作業隊200元/項次,罰施工員20元/項次。

      1.現場樁基鋼筋籠、墩臺和承臺鋼筋半成品臨時存放未按要求做好下墊上蓋、拆卸模板未規范擺放的;

      2.現場材料、設備擺放混亂,施工垃圾不及時清理;

      3.現場照明滿足不了施工要求;

      4.現場安全防護不規范;

      5.沒有做到工完、料凈、場地清的施工要求;

      6.現場有積水,道路不平;

      7.已完工程未按項目部要求做好相關標識的;

      16、加強環境保護管理,項目部所屬各個部門、作業隊要認真落實環境保護條例的各項規定,對廢水、廢氣的排放必須達標,保護生態環境、防止水土流失。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罰責任單位(作業隊、部門或拌合站、鋼筋場、試驗室)200元,罰施工員20元。

      1.廢水未經凈化、消毒隨意排放下河;

      2.廢氣超標排放;

      3.噪聲超過85分貝,無防噪措施;

      4.石碴無防護措施,隨意下河,造成水土流失;

      5.未經允許,隨意破壞植被;

      6.泥漿池外溢進入河道或者農田。

      7.便道揚塵過大,沒有及時灑水。

      18、正確對待安全事故,科學預防和正確處理。安全事故發生后,本著四不放過的原則進行,并認真開展事故分析會、分清原因,劃清責任,吸取教訓。實行經濟損失責任賠償,即按責任的主次和情節的輕重賠償事故造成的部份損失。

      1.對發生事故弄虛作假,隱瞞不報,推脫責任,造成惡劣影響的或者損失擴大的,罰作業隊1000元,罰施工員100元。

      2.發生輕傷事故,罰作業隊500元,罰施工員50元。

      3.發生重傷事故,罰作業隊2000元,罰施工員100元,并在項目部通報批評。

      4.無故不參加事故分析會的,罰相關個人100元。

      5.對發生的交通事故,我方無責任,不予罰款。只要我方負責任(理賠原因除外),造成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的,對事故責任者,按事故損失金額的5%對相關責任人罰款。

      19、項目部所屬作業隊必須對項目部和一分部安全質量部所下發的安全質量監察整改通知單進行認真整改,否則按以下規定進行處罰。

      1.對日常安全檢查提出的安全隱患問題未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整改,罰該作業隊50元,施工員10元;對再次提出書面整改意見仍未整改的,罰該作業隊200元,罰施工員20元。推委扯皮的加倍處罰。

      2.對安全大檢查和各專項安全檢查下發的安全質量監察整改通知單未在規定的時間內按要求完成整改的,罰該作業隊300元/單,罰施工員30元/單。推委扯皮的加倍處罰。

      3.安全隱患整改結束后不及時向項目部安質部匯報整改結果的,罰作業隊款100元/單。

      4.由于整改不力或不及時整改安全隱患,造成一般安全事故的罰作業隊500元;罰施工員50元。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或重大安全隱患的由項目部另行研究決定。

      5.對于本區段存在的隱患不上報、不處理造成后果的,罰作業隊500元的罰款,罰施工員50元。

      6.由于安全問題監理對該單位進行停工整改的,罰該作業隊500元/單,罰施工員50元/單。并且須立即停工進行整改,待驗收合格后方可復工。對責令停產整改的不堅持“不安全不生產”原則,不采取臨時措施,冒險蠻干的,罰作業隊罰款1000元。

      20、鐵道部、鐵路局安全質量監督站、滬昆公司和監理總站對我部下發的安全質量監察整改通知單,各作業隊除按通知要求按時保質保量完成相關整改工作外,按以下規定對問題發生工點所屬作業隊進行罰款。

      1.每收到一份監理分站整改通知單罰作業隊500元。

      2.一份監理總站整改通知單罰作業隊800元。

      3.一份婁底指揮部整改通知單罰作業隊1000元。

      4.一份滬昆公司整改通知單罰作業隊1500元。

      5.一份鐵路安全質量監督部門整改通知單罰作業隊2000元。

      6.對存在問題未及時整改、不能按期閉合的,罰罰作業隊500元/項;

      7.出現重大安全問題被滬昆公司或鐵路質量監督部門通報或被主管單位勒令停工的,罰作業隊5000元/次;

      七、施工現場質量管理處罰

      1、質量管理方針:堅持質量至上原則,嚴格執行建設標準,強推標準化管理,建設一流客運專線。

      工程質量目標:落實質量方針,構建精品工程、安全工程,主體工程質量零缺陷。具體指標為:

      工程實體質量滿足國家和鐵道部有關標準、規范、規定及設計文件要求,其施工過程或實體工程質量滿足如下要求:

      1.各檢驗批、分項、分部工程質量檢驗合格率達到100%;單位工程一次驗收合格率100%。

      2.實車最高檢測速度實現設計速度110%,開通速度達到設計速度目標值。

      3.在合理使用和正常維護條件下,路基、橋梁、隧道等工程結構的施工質量,滿足設計使用壽命期內

      4.杜絕工程質量等級事故。

      2、工程質量實行終身負責制和責任追究制,分部經理為項目質量第一責任人,分部總工程師負責組織開展質量管理各項活動。

      質量管理層次經理→總工程師→專業工程師→專職技術員,現場專職技術員是現場施工質量的直接責任人。

      3、項目部屬各作業隊必須按架子隊管理制度配備九大員,建立健全質量管理組織機構;如發現作業隊質量管理人員(有質檢員證)配備不足,作業隊除配足人員外,對作業隊罰款500元。

      4、認真做好作業人員上工點開工前的三級技術交底培訓,并交底到人。如各級檢查中發現職工和民工無三級技術交底培訓記錄和考核合格資料等相關資料的。對人員所屬作業隊和部門罰款50元/人次;對工程部相關責任人罰款10元/人次。

      5、不斷增強人員迎檢和質量意識,擬定參加迎檢人員如無故不參加各級安全生產檢查,或無故中途退場的。罰作業隊負責人100元,現場施工負責人50元。

      6、現場質量控制一般規定

      1.按照“質量終身制”的原則,凡參與本項目的各級質量管理人員按照各自的質量職責認真負責地工作,對失職、瀆職、玩忽職守者將按照本辦法的規定實施處罰。

      2.現場必須嚴格按照技術交底施工,對不按交底施工的施工隊罰款500元,專職技術員罰款20元。

      3.對不按技術交底施工造成返工浪費的自行負擔工費、料費,并對施工隊罰款500元/次,專職技術員罰款20元/次。

      4.測量放線和復核:構筑物施工完畢后發現,軸線和標高超過設計允許范圍的,罰作業隊200-2000元/次,罰精測隊相關責任人20-200元/次。

      5.鋼筋下料(有工程部下發變更文件的除外)形狀和尺寸超過圖紙設計允許范圍,罰作業隊20元/根,專職技術員2元/根。

      6.鋼筋(包括接地鋼筋)綁扎數量、位置、間距、骨架尺寸超過圖紙允許范圍的,罰作業隊20元/處,專職技術員2元/處。鋼筋(接地鋼筋)焊接質量,幫條焊和搭接焊焊縫長度、焊縫高度等對比圖紙和標準不符合要求的;焊接有咬傷現象的;罰作業隊20元/項處,專職技術員2元/項處。

      7.混凝土垂直下落高度超過2m掛串筒;混凝土澆筑過程中要有專人觀察模板的變化情況;混凝土水平、分層、澆筑,每澆注40cm高;采用插入式振動棒振搗,振搗時要快插慢拔,將混凝土中的氣體引出,插入深度進入前次混凝土面10cm左右,每一振點的振搗延續時間為20~30S;避免碰撞模板、鋼筋及預埋件;墩身頂部將混凝土表面收漿抹平。如現場檢查不達要求,罰作業隊20元/項次,專職技術員2元/項次。

      8.砂漿及混凝土施工拌合樓無監理簽字的配合比單;現場檢查未按有效配合比計量拌和;配料誤差超過設計允許范圍,經確認為事實的;罰試驗室200元/項次,罰拌合站200元/項次。

      9.混凝土、砌體施工完畢后未按規定進行認真養護罰作業隊200元/次,專職技術員罰款20元/次。

      10.混凝土施工過程中未按要求制作同條件養護時間和標準養護試件;試件未做好有效標識的;同條件養護試件未做好規范堆放和覆蓋灑水養護的。相關責任單位除按要求補足試件外,罰作業隊100元/項次,試驗室試驗員20元/項次,專職技術員20元/項次。

      11.對簡化作業程序、偷工減料造成砼強度不夠、脹漿跑模、接槎不良、蜂窩麻面、局部漏筋、顏色不一;漿砌片石接縫不勻、有空洞等質量缺陷的,每處罰作業隊200元,罰專職技術員20元。

      12.不合格品控制、糾正預防措施落實不到位罰相關人員200元/次。

      7、橋涵工程質量處罰

      1、橋梁鉆孔樁施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罰作業隊100/項次,技術員10元/項次。

      a泥漿池制作不規范的和造漿不符合要求繁榮。

      b鉆孔深度不符合規定要求的。

      c鋼筋籠有浮籠、沉籠現象超過允許值未調整的。

      d灌注混凝土超過標高或少灌的。

      e未按圖紙要求正確埋置聲測管的。

      f灌注混凝土的數量超過允許范圍的,罰作業隊500元/承臺,專職技術員50元/承臺。

      g樁基檢測發現一根Ⅱ類樁,罰作業隊2000元/承臺,專職技術員50元/承臺;樁基檢測發現Ⅲ類樁,罰作業隊5000元/承臺,專職技術員100元/承臺。

      2.橋梁承臺施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罰作業隊100/項次,技術員10元/項次。

      a未按技術交底開挖基坑并留置積水坑的

      b鑿樁頭時,樁頭未伸入承臺5~10cm的。

      c用鑿除的樁頭混凝土及碎渣用做基坑底部回填的。

      d墊層應按標高,超過-2cm~+2cm的。

      e承臺砼結構表面的非受力裂縫寬度超過0.2mm的。

      f承臺基坑回填時,外漏拉筋處理未達技術要求的。

      g未按要求埋置沉降觀測標和冷卻水管的。

      h用建筑垃圾、樁頭混凝土廢渣進行回填基坑,除返工用原土或砂石混合料進行重新回填夯實外,罰作業隊500元/處,專職技術員50元/處。

      3.墩臺身施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罰作業隊100/項次,技術員10元/項次。

      a模板安裝必須穩固牢靠,接縫嚴密、不得漏漿;模板與砼的接觸面必須清理干凈并涂刷隔離劑;澆筑砼前,模板內的積水和雜物應清理干凈;模板與承臺的縫隙應用砂漿密封。

      b墩臺身、帽砼應連續澆筑成型,砼運輸、澆筑及間歇的全部時間不應超過砼的初凝時間。

      c砼結構表面的非受力裂縫寬度不得大于0.2mm。不符合要求的作業隊除按要求進行處理外,每條裂縫罰。

      d砼結構表面應密實平整、顏色均勻,不得露筋、蜂窩、孔洞、疏松、麻面和缺棱掉角等缺陷,否則罰。

      e墩臺預埋件位置和標高與設計不符的。

      f注意成品保護,拆模過程中野蠻施工造成硬傷掉角的,罰200元/處,專職技術員罰20元/處。

      g橋臺臺后未施作防水層施作不符合設計要求的,罰500元/臺,專職技術員罰20元/臺。

      8、路基工程質量處罰

      1、路基質量標準很高,我項目部管段路基工程施工工藝、工法要求嚴格。所有路基工程按設計施工。對擅自更改、簡化施工工藝、工法的;將視情節輕重罰作業隊100元~500元,罰專職技術員20-50元。

      2、嚴格控制復合地基樁的成樁質量,從設備和工藝滿足設計要求的完整均勻的樁。在大面積施工前進行工藝試驗,成樁后,再進行成樁質量檢驗,對CFG樁進行鉆芯取樣檢查,在樁的質量合格后再進行大面積施工。對違反此規定者,罰作業隊500元,罰專職技術員50元。

      3、地基承載力是檢驗地基加固處理措施是否能滿足路基工后沉降的重要指標,為確保路基工后沉降滿足設計暫規的要求,地基承載力檢驗應在設計規定時間檢驗,并符號承載力檢驗要求和檢驗數量。否則,罰作業隊200元/次,罰專職技術員20元/次。

      4、為在有限時間內控制路基工后沉降,要嚴格控制半剛性樁復合地基(CFG樁)、剛性樁(打入樁、混凝土灌注樁)的成樁質量。對成樁質量不合格者,罰作業隊200元/次,罰專職技術員20元/次。

      5、對基床以下路堤,在進行大面積填筑前,對不同填料應分別選取有代表性的地段作為試驗段,進行攤鋪壓實工藝試驗。對不按規定試驗或試驗項目不全者,罰作業隊200元/次,罰專職技術員20元/次。

      6、嚴格控制基床以下路基填料的粒徑大小、塊石空隙、攤鋪質量。對充填不密實、分層碾壓不實、填料碎石粒徑大于15cm等違規作業,罰作業隊200元/次,罰專職技術員20元/次。

      7、改良土拌和均勻性是改良成功與否的關鍵。對拌和不均勻和不重視環保的,罰作業隊200元/次,罰專職技術員20元/次。

      8、基床以下路基壓實質量采用雙指標控制,當為細粒土時,采用地基系數和壓實系數控制,當為粗粒土時,采用地基系數和孔隙率控制。對違反此規定者,罰作業隊200元/次,罰專職技術員20元/次。

      9、過渡段壓實質量除采用物理指標孔隙率n和力學指標地基系數K30外,還應用動態變形模量Evd

      。對沒有采用三項指標控制的,將罰作業隊200元/次,罰專職技術員20元/次。

      10、基床表層級配碎石、級配砂礫石、瀝青混凝土大面積施工,未按施工配合比而擅自更改配合比者,罰作業隊200元/次,罰專職技術員20元/次。

      11、對壓實質量實行三指標控制。用動態變形模量Evd快速檢查壓實質量,并與地基系數K30對照檢驗,即檢驗地基系數K30時,同時在旁邊檢驗動態變形模量Evd。對沒有采用三項指標控制的,罰作業隊200元/次,罰專職技術員20元/次。

      12、為實現建造一流高速鐵路目標,在狠抓主整工程的同時,也要重視路基附屬設施的質量,包括:檢查設備、防護柵欄、取(棄)土場的質量。對忽視附屬設施質量者,每發現一處罰作業隊200元/次,罰專職技術員20元/次。

      13、使用風化片石等不合格者,必須返工,費用自負,并視情節輕重,罰作業隊200元/次,罰專職技術員20元/次。

      14、砌石不規范,如砂漿不飽滿、空洞、大量使用厚度寬度小于15cm片石、通縫、縫寬超限等,視情節輕重給予作業隊1000元/次以下罰款,并限期整改,直至滿足規范要求,其費用自負。

      15、砂漿經試驗強度不滿足要求的,將給予作業隊500元/次罰款,不合格部分必須返工,費用自負。

      16、漿砌施工過程中混有大量泥團或其它雜物,拒絕現場施工管理人員指令的,必須返工,同時給予作業隊500元/次罰款,其費用自負。

      17、計量不準或不計量,經現場技術人員指出,仍未采取措施者,給作業隊予500元/次以下罰款,并責令其限期整改,直至滿足要求,方可進行下道工序。

      18、墻背填料應符合設計要求,施工應符合施工規范規定,否則除返工至合格外,視情節輕重,每處給予50—500元罰款,返工費用自負。

      19、沉降縫、泄水孔的數量必須符合設計要求,沉降縫應整齊垂直,上下貫通,否則,每縫罰作業隊50—100元;泄水孔坡度要求向外,無堵塞現象,否則,每孔罰款50元;并責令其按規范要求整改,直至滿足規范要求。

      20、嚴禁使用已初凝的砂漿,不得使用加水來調整坍落度,否則,發現一次罰款100元,所使用的砂漿當廢料處理。

      9、正確對待質量事故,科學預防和正確處理。質量事故發生后,本著四不放過的原則進行,并認真開展事故分析會、分清原因,劃清責任,吸取教訓。實行經濟損失責任賠償,即按責任的主次和情節的輕重賠償事故造成的部份損失。

      1.無故不參加事故分析會的,罰相關個人100元。

      2.每次事故分析會要形成分析總結,內容必須包括事故發生經過描述、原因分析、質量事故處置措施和預防質量事故再次發生的預防措施等。

      10、項目部所屬作業隊必須對項目部和一分部安全質量部所下發的安全質量監察整改通知單進行認真整改,否則按以下規定進行處罰。

      1.對日常安全檢查提出的質量隱患問題未在規定的時間內按要求完成整改的,罰該作業隊50元,施工員10元;對再次提出書面整改意見仍未整改的,罰該作業隊200元,罰施工員20元。推委扯皮的加倍處罰。

      2.對質量大檢查和各專項質量檢查下發的安全質量監察整改通知單未在規定的時間內按要求完成整改的,罰該作業隊300元/單,罰施工員30元/單。推委扯皮的加倍處罰。

      3.質量隱患整改結束后不及時向項目部安質部匯報整改結果的,罰作業隊款100元/單。

      4.質量整改不及時,通知單不回復或整改未達到要求,罰專職技術員20元/次。

      5.對于本區段存在的質量隱患不上報、不處理造成后果的,罰作業隊500元的罰款,罰施工員50元。

      11、鐵道部、鐵路局安全質量監督站、滬昆公司和監理總站對我部下發的安全質量監察整改通知單,各作業隊除按通知要求按時保質保量完成相關整改工作外,按以下規定對問題發生工點所屬作業隊進行罰款。

      1.每收到一份監理分站整改通知單罰作業隊500元。

      2.一份監理總站整改通知單罰作業隊800元。

      3.一份婁底指揮部整改通知單罰作業隊1000元。

      4.一份滬昆公司整改通知單罰作業隊1500元。

      5.一份鐵路安全質量監督部門整改通知單罰作業隊2000元。

      6.對存在問題未及時整改、不能按期閉合的,罰作業隊500元/項;

      7.出現重大安全問題被滬昆公司或鐵路質量監督部門通報或被主管單位勒令停工的,罰作業隊5000元/次;

      12、施工報驗程序獎罰

      1.報檢程序實行“三檢制”:作業隊應按施工規范及設計要求,在每道工序完成后,先進行自檢,自檢合格后報項目部專職技術員檢驗,專職技術員檢查合格后報專職監理工程師檢驗,檢驗合格后,方可進行下一道工序。

      2.作業隊未自行檢驗合格便報專職技術員檢驗,經專職技術員檢查并認定作業隊未進行自檢,對作業隊罰款200元/次,對專職技術員獎勵20元/次。

      3.作業隊在每道工序完成后,應按要求及時向專職技術員進行報驗,驗收合格后方可進入下道工序的施工。作業隊未向專職技術員進行報驗就擅自進入下道工序施工的,除進行返工處理重新報驗外(返工造成的費用支出均由作業隊自行擔負),另給予每次500元整的罰款。

      4.專職技術員接到作業隊的工序報驗后,應及時通知監理進行報驗。在確認作業隊已完成工序符合施工規范及設計相關要求時,項目部各專職技術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向監理單位報驗,從而影響到作業隊的施工進度。對于作業隊工序符合相關要求項目部各專職技術員拒絕向監理單位報驗的情況,作業隊可向工程管理部部長或項目領導班子直接反應,項目經理部查核屬實后,對相關專職技術員罰500元/次。

      5.作業隊嚴禁跳過項目部直接向監理單位進行工序報驗,否則罰作業隊1000元/次。

      6.分部分項工程一次性驗收不合格,罰專職技術員30元/次。

      7.質量記錄不齊全或填寫不符合要求,從而造成工程不能及時驗收的,對相關責任人罰30元/次。

      8.工程由于施工錯誤或其它原因造成大面積返工,根據工程返工經濟損失情況罰作業隊500-5000元,罰專職技術員和專業工程師50-500元。

      9.在施工中由于不按作業指導書進行操作而造成返工現象,專職技術員不知情或者未進行阻止的,視情況罰作業隊500-1500元/次,罰專職技術員20-100元/次。

      10.項目部要求作業隊上報的材料未按期上報,罰作業隊500元/次,在處罰后還不上報的對作業隊罰款翻倍。

      八、其它處罰

      不按時參加每周的安全、質量例會,對作業隊負責人罰款500元/次,對職工罰款50元/次。

      中鐵二十五局集團滬昆客專長昆湖南段第一項目分部文件

      項目安質〔2011〕1號

      關于印發中鐵二十五局滬昆客專長昆湖南段CKTJ-1-2標第一項目分部《安全質量卡控管理獎罰細則》的通知

      一分部項目部各部室、所屬各作業隊:

      為進一步提高現場施工人員的安全、質量責任意識,切實加強施工生產的安全質量管理,消除施工中違規作業、偷工減料、不安全行為、不安全設施、裝置等安全質量隱患,實現安全質量管理目標。經項目經理部研究,對之前所發的《安全質量獎懲辦法》進行了修改,現下發給各部門、各個作業隊及作業班組,本辦法自下發之日起實施。

      附:《安全質量卡控管理獎懲辦法》

      主題詞:安全質量

      卡控管理

      獎罰細則

      抄送:項目部安質部、項目部班子成員、各部門、存檔

      項目部安質部

      2023年10月10日印發

      項目安全生產管理教育措施(十二篇)

      項目部安全生產管理教育措施一、安全生產管理教育范圍1、項目部在工程施工現場的全體人員(包括:特殊工種、新招入、換崗、重新上崗等人員);2、公司對工程施工現場實施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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