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發電廠安全設施標準化管理辦法
1 總則
1.1? 目的
為使發電廠安全設施標準化管理制度化、標準化、規范化,為廣大職工創造一個安全、文明、舒適的工作環境,不斷促進人、機、環三要素的和諧,保持生產現場良好的安全穩定局面,特制定本辦法。
1.2? 引用文件
《集團公司安全生產工作規定》
《集團公司安全設施標準》
《集團公司安全設施標準化星級評定標準》
《電業安全工作規程》
《發電廠生產設備分工管理標準》
1.3? 適用范圍
本辦法適用于發電廠所有生產單位的安全設施標準化工作管理。
2? 組織機構及職責
2.1? 組織機構:
2.1.1 為加強對安全設施標準化工作的領導,廠部應成立以廠長為組長、生產廠長為副組長、各職能部門和各單位一把手為成員的安全設施標準化領導小組,全面領導企業的安全設施標準化工作,領導小組下設安監部和設備部為常務辦事機構。
2.1.2 各車間(專業)也應分別成立以車間(專業)主任為組長的本單位安全設施標準化領導小組,全面領導本單位安全設施標準化管理工作。
2.1.3 各車間(專業)還應將安全設施標準化工作逐級分解落實到班組和責任人,使全廠安全設施標準化工作形成“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管理局面。
2.2 職責
2.2.1 企業領導小組的職責:
(1)全面領導本企業安全設施標準化工作;
(2)組織制定并落實安全設施標準化管理責任制和有關的制度、標準和實施計劃;
(3)組織對《中國大唐集團公司安全設施標準》光盤進行學習、宣貫和落實;
(4)保證并落實安全設施標準化工作所需的費用和資金;
(5)協調各單位在開展安全設施標準化工作中所遇到的重點和難點;
(6)對企業安全設施標準化工作開展情況定期組織總結和分析,制定改進措施;
(7)定期組織對各單位安全設施標準化工作開展情況進行檢查,并提出考核和獎勵決定。
2.2.2? 安監部職責:
(1)制定并落實本企業安全設施標準化管理的相關制度和實施計劃;
(2)監督各單位、各部門及各級人員安全設施標準化責任制的落實;
(3)組織各單位開展《中國大唐集團公司安全設施標準》光盤的學習和宣貫活動;
(4)組織并監督各單位開展安全設施標準化的普查、統計、安裝和補充、完善工作,并負責對各單位安全設施標準化的安裝質量進行驗收;
(5)對各單位上報的普查統計結果進行審查,對缺少和需要補充的向廠部提出補充和購買申請。
(6)對各單位安全設施標準化工作開展情況定期進行檢查,并提出獎勵與考核意見。
2.2.3? 設備部職責:
(1)協助安監部組織各單位開展安全設施標準化的普查、統計、安裝和補充、完善工作。
(2)負責按照廠部要求制定安全設施標準化的補充和采購計劃,并監督和督促物資部門積極進行采購。
2.2.4? 車間(專業)職責:
(1)全面領導本單位的安全設施標準化工作;
(2)建立、健全本單位安全設施標準化管理臺帳,制定并落實本單位安全設施標準化工作有關制度及方案;
(3)落實安全設施標準化管理責任制,明確責任班組和責任人,并定期對班組和責任人責任制落實情況進行檢查、監督,提出獎勵與考核意見。
(4)負責所屬區域內安全設施的普查、登記、安裝、補充、維護和保養工作,對發現的問題及時進行處理,對需廠部解決的及時進行上報;
(5)開展本車間(專業)對《中國大唐集團公司安全設施標準》光盤的學習和宣貫活動,并按照要求進行落實。
2.2.5? 班組職責:
(1)學習并落實《中國大唐集團公司安全設施標準》,并按照要求開展本班組安全設施標準化工作;
(2)建立、健全本班組安全設施標準化管理臺帳,嚴格落實車間及上級部門有關安全設施標準化工作的管理規定及要求;
(3)負責班組所屬區域內安全設施的普查、登記、安裝、補充、維護和保養工作,對發現的問題及時進行處理,對需車間或上級部門解決的及時進行上報;
(4)定期監督檢查班組責任人安全設施標準化責任制落實情況,并提出獎勵與考核意見。
2.2.6? 責任人職責:
(1)認真學習并掌握《中國大唐集團公司安全設施標準》,嚴格執行各項有關的規章制度和要求;
(2)按照上級要求定期對所屬區域安全設施進行普查、統計、安裝,負責所屬區域安全設施的日常檢查、維護和保養工作,保證安全設施的美觀、規范、齊全、符合要求;
(3) 每日至少對所屬區域的安全設施進行一次檢查,發現問題及時進行處理,需上級部門協調解決的應及時進行上報。
第2篇 大京發電廠物資倉庫消防、安全管理規定
一、倉庫應明確專人負責管理,有關部門領導必須經常對倉庫工作人員進行業務知識和安全管理教育;
二、工作人員應熟悉和掌握儲存物資的性能,尤其對易燃、易爆、化學危險品,必須懂得其性能、危險程度、保管和救護方法;
三、遇有火災應及時報警和盡力撲救,遇有盜竊等違法犯罪活動要敢于斗爭,抓獲作案人或保護現場,及時報告、協助追查;
四、管理人員必須嚴格執行各類物資的收、發、領、退、核制度,定期檢查,帳物相符;
五、各種易燃、易爆化學危險品,一律分類隔離存放,嚴禁混存;
六、劇毒物品要明確專人保管,涂明標記,雙人雙鎖;
七、領用化學危險品、劇毒物品等須經廠辦和安監部門批準;
八、加強重要材料倉庫防護設施,做到門窗牢固,有防護欄桿,并裝置報警器;
九、倉庫周圍嚴禁搭工棚,堆放雜物,四周雜草應清除干凈,庫內主要通道要保持暢通;
十、庫區嚴禁煙火,庫房與明火、煙囪、高壓線等保持一定距離。倉庫內不許生火,倉庫電氣設備應按《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則》安裝,并定期檢查,做到人員離開關門、關窗,并切斷電源;
十一、非倉庫工作人員和領送料人員,未經許可不得進入庫房。因工作需要入易燃、易爆物品倉庫時,必須遵守倉庫防火安全規定,主動交出發火器具等(倉庫工作人員應認真查詢),進入危險品庫房,一律不得穿帶有鐵釘、鐵掌的鞋子,開啟危險品包裝物時,應使用銅質或不發生火花的專用工具,以防發生火險;
十二、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擅自轉讓、外借、處理危險物品,外單位調拔、存放易燃易爆物品須經市公安局和廠辦、安監部的批準。領用、運輸易燃易爆物品的人員和車輛不得在公共場所和人口集中的地區停留;
十三、采購劇毒化學危險品須經廠辦、安監部等部門審核,廠部轉簽介紹信嚴格按計劃進貨。化學危險品采購人員必須持有公安部門頒發的“化學危險品采購證”,無證人員不得進行化學危險物品的采購;
十四、倉庫應配備適量的消防器材,并定期檢查維護;
十五、倉庫應安排人員值班看守,節假日應加強力量,由領導帶班,確保安全,節假日申領危險品須經廠值班領導批準;
第3篇 大唐發電廠安全設施標準化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本規定了在容易發生事故或危險性較大的場所中安全標志牌的設置原則,目的是提醒和保障職工在工作過程中的安全,使安全設施的標準化、規范化,減少或避免事故的發生。
第二條 安全設施的管理,實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
第三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保護安全設施的義務,對損壞的行為,有權制止。
第四條 本安全設施標準化管理規定劃分的原則是依據《大唐南京發電廠生產區域設備劃分和職責分工規定》劃分界定。
第五條 本規定在執行中如發現不妥或漏劃,界定不清區域,由安監部進行協調界定,并提出管理區域變更通知,各單位應按照管理變更區域執行,不得推諉。
第二章管理機構及其職責
第六條 安全設施標準化實行歸口管理,管理部門為設備部、發電部、檢修公司、粉煤灰公司,按照設備、系統分工,分別負責,安監部為安全設施標準化工作的牽頭、協調部門。
第七條 安全設施標準化管理工作領導小組成員:
組長: 總工程師
副組長:設備部主任、 安監部主任
成員:發電部主任、檢修公司經理、粉煤灰公司經理、設備部分管副主任、物業公司經理
第八條 安全設施管理工作小組職責
(一)安全設施標準化管理工作實行歸口管理。安全設施標準化管理工作領導小組是在總工程師領導下進行,安監部是安全設施標準化工作的牽頭、協調部門。負責牽頭、協調全廠安全設施標準化的執行。設備部、發電部、檢修公司、粉煤灰公司、物業公司負責安全設施標準化管理等工作。
(二)總工程師是安全設施標準化管理工作的總負責人。負責貫徹上級有關安全設施標準化工作執行。
(三)負責督促、檢查有關部門貫徹有關安全設施標準化的執行情況,積極開展安全設施標準化督促工作。
(四)設備部、發電部、檢修公司、粉煤灰公司、物業公司負責對所管轄區域安全設施標準化標志牌的檢查、統計、匯總、完善并建立健全安全設施標準化臺帳。
(五)安監部負責對安全設施標準化的牽頭、協調、完善工作。
(六)設備部、發電部、檢修公司、粉煤灰公司、物業公司負責對所管轄區域安全設施的日常管理工作。
(七)設備部、發電部、檢修公司、粉煤灰公司、物業公司負責對所管轄區域內的安全設施進行定期巡查,發現脫落、損壞、丟失及時統計、匯總上交安監部統一安排計劃補充。運行單位負責對操作管轄范圍內設備標識牌的檢查、統計、匯總、制作、懸掛增補等管理工作,確保安全設施完好。
第三章安全設施管理范圍
第九條 設備部安全設施管理范圍
(一)各開關室、主變、升壓站、電纜室、油區、制氫站等所轄區域的重大危險源及防控安全設施標志的管理。
第十條 發電部安全設施管理范圍
(一)汽機、鍋爐、電氣、化學、燃料、脫硫脫硝等區域主輔設備操作管轄范圍內設備系統管道色環、介質流向的管理工作。
(二)發電機、勵磁小室、主變、開關站、啟備變、高低壓廠用變壓器、6kv配電,400v母線pc及各mcc母線;汽機、鍋爐、電氣、化學、燃料、脫硫脫硝主輔設備、電氣設備、直流系統、控制箱、柜、端子箱、燃料區域6kv系統、脫硫區域6kv系統、除灰區域6kv及400v系統電氣設備等所轄區域的設備、閥門標志的管理。
第十一條各部室、公司機務安全設施管理范圍
(一)機、爐、燃料、各泵房等所轄生產區域的安全設施標標志牌、防止碰頭線、防止絆跤線、防止踏空線、禁止阻塞線的安全警示目視管理。
(二)生產現場平臺、人行通道、升降器等有墜落危險的場所固定防護圍欄、臨時防護遮攔、臨時提示遮攔、輸煤皮帶兩側所設置的輸煤皮帶防護遮欄、跨越橋兩側設置跨越橋遮欄、輸煤皮帶滾筒設置滾筒防護網的安全防護管理。參數及規格符合《中國大唐集團公司安全設施標準》。
(三) 機、爐、化水、燃料、各泵房等所轄生產區域的轉動設備轉動方向標志標的管理。
第十二條各部室、公司電氣安全設施管理范圍
(一) 6kv、220kv、500kv開關站、主變升壓站、機、爐、燃料、化水、除灰、脫硫等所轄區域主輔電氣設備、直流系統、控制箱、柜、端子箱、配電盤、儀表盤變送器柜、開關室、電纜室等區域安全設施標志牌、禁止阻塞線、安全警戒線的安全警示目視的管理。
(二)各配電室、電纜夾層、熱控設備間等區域進出口門處所設置防動物板安全設施的管理。
(三)機、爐、化水、燃料、各泵房等所轄生產區域的電氣設備轉動方向設備標志的管理。
第十三條燃運部門安全設施管理范圍
(一)輸煤皮帶系統、油泵房等所轄區域安全設施標志的管理。
(二)燃料區域設備標志牌的管理。
第十四條 粉煤灰公司安全設施管理范圍
(一)除灰、脫硫等所轄區域的主輔設備、系統管道等設備、閥門、系統管道色環、介質流向及設備標志的管理。
(二) 除灰、脫硫、電除塵器等所轄區域的安全標志及目視管理。
(三) 脫硫、除灰、電除塵器、各泵房等所轄生產區域的轉動設備方向標志標的管理。
第十五條 安監部安全設施管理范圍
(一) 廠區及生產區域安全交通標志、設施的管理。
第四章檢查與考核
第十六條 檢查
(一)安全設施標準化管理工作領導小組每月應對各專責人對安全設施標準化工作的執行情況進行一次監督檢查,提出考核意見。
(二)安全設施專責負責人應定期對所屬區域安全設施進行定期檢查,發現脫落、損壞、丟失及時統計、匯總,確保安全設施完好。
(三)加強對安全設施標準化日常管理,實行動態對標檢查,每次檢查要有詳細檢查記錄,應建立健全安全設施標準化臺帳,記錄齊全,歸類科學易統計易檢查。
(四)各項安全設施標準化管理專責人應認真做好月度考評工作。
第十七條考核
(一)對損壞、擅自移動或拆除安全設施標志的行為。
考核-50元。
(二)安全設施管理專責人應定期對現場安全設施完好情況進行定期巡視檢查,因未進行檢查,發現殘缺或毀壞、丟失一處。考核-50元。
(三)沒有按規定建立健全安全設施標準化臺帳,記錄。考核-100元。
(四)未及時完成安全設施整改。考核-100元。
第一章 附則
第十八條 本規定由安監部負責解釋。
第十九條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第4篇 大唐南京發電廠生產安全信息報告管理規定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范生產安全信息報送工作,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依據國務院《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493號),《電力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99號),《中國大唐集團公司電業生產事故調查規程》大唐集團制〔2012〕5號,《大唐江蘇分公司生產安全信息報告管理規定》(2023年版),《電力安全安全事件監督管理規定》(國能安全[2014]205號),結合我廠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實際制定。
第三條 本規定的信息包括生產安全突發事件信息和日常安全管理信息。
第四條 安全生產信息報送應準確、及時。
第五條 本規定適用于大唐南京發電廠各公司、各部門。
第二章 職責分工
第六條 職責
(一)安全監察部:負責生產安全信息的監督管理,負責日常安全監督信息的接收與報送,負責廠內突發事件信息接收以及向集團公司、大唐江蘇分公司、江蘇能監辦、南京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報送;
(二)發電部:負責日常安全生產信息管理,負責運行、環保各類突發事件信息接收及向集團公司、大唐江蘇分公司、江蘇省能監辦、省調等部門報送,負責定期向上述部門上報日常安全生產信息;負責將廠內值班電話接到的突發事件信息向廠領導和相關部門轉發;
(三)設備部:負責日常安全生產信息管理,負責設備各類突發事件信息接收及向集團公司、大唐江蘇分公司、江蘇能監辦等部門報送,負責定期向上述部門上報日常安全生產信息;
(四)實業總公司:負責多種經營日常安全生產信息管理,負責定期向集團公司、大唐江蘇分公司上報多種經營安全生產信息;
(五)思想政治工作部:負責對外界媒體發布生產安全突發事件信息;
(六)廠辦:負責日常治安、交通安全信息管理,負責治安、交通各類突發事件信息接收及向集團公司、大唐江蘇分公司及地方政府報送,負責定期向上述部門上報治安、交通日常安全生產信息。
第三章 生產安全突發事件廠內匯報流程
第七條 匯報流程
(一)各部門、公司責任范圍內發生如下事件時,事件發生的班組或事件目擊者應立即向值長、部門或公司領導逐級匯報,值長應立即向本部門領導、安全監察部以及相關部門領導匯報,責任部門領導應立即向廠主要領導(廠長、主管生產副廠長)請示和匯報。
1. 人身重傷及以上事故;
2.設備事故、因發電企業責任引起的電網事故;
3.機組發生非計劃停運,發現設備有重大缺陷、隱患;
4.主機或輔機發生異常導致機組降出力;
5.電網原因導致機組停運、大幅度降出力;
6.火情、汛情、險情的報告;
7.環境污染事件的報告;
8.交通事故的報告;
9.治安事件的報告;
10.發生重大自然災害,可能導致生產人身傷亡事故、電網事故、設備事故、環境污染事故和火災事故的報告;
11.對社會造成重大影響的生產安全事件的報告;
12.其它重要事件的請示和報告。
(二)發生二類障礙及以下不安全事件,事件發生的班組或事件目擊者應立即向值長或班長匯報,值長或班長應立即向本部門領導、安全監察部以及相關部門領導匯報,責任部門領導應立即向生產副廠長請示和匯報。
(三)廠內即時報告要求:發生事件的部門、公司主管領導,以電話方式在事件發生0.5小時以內向廠主要領導進行簡要報告(必要時事故現場人員可以直接向廠主要領導匯報),同時將事件詳細情況在6小時內寫成書面情況向廠主要領導匯報,并及時將事件的發展態勢作進一步匯報。
第四章 生產安全突發事件對外報告流程
第八條 即時報告
發生以下生產安全突發事件應向大唐江蘇分公司、江蘇能監辦、南京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即時報告:
(一)人身傷亡事故(重傷及以上)、因企業責任引起的電網事故、設備事故、環境污染事故和火災爆炸事故;
(二)事件本身比較敏感或發生在敏感地區、敏感時間,或可能演化為重大以上生產人身傷亡事故、電網事故、設備事故、環境污染事故和火災爆炸事故的信息;
(三)企業所在地發生重大自然災害,可能導致重大以上生產人身傷亡事故、電網事故、設備事故、環境污染事故和火災爆炸事故的信息;
(四)對社會造成重大影響的生產安全事件信息。
(五)發生《電力安全安全事件監督管理規定》第6條造成較大社會影響的電力安全事件。
第九條 在事件發生后1小時內立即向分公司安全生產部、江蘇能監辦進行報告,同時將事件詳細情況書面上報,并及時將事件的發展態勢作進一步匯報。書面報告匯報生產突發事件前,必須經過生產副廠長審閱,人身事件、一般及以上設備事故必須經過廠長審閱。
第十條 即時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一)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單位及事件現場情況;
(二)事件發生的簡要經過、影響范圍、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
(三)事故原因的初步判斷;
(四)事件發展趨勢和已經采取的措施;
(五)信息報告人員的聯系方式。
第十一條 發生重傷及以上人身事故,應立即上報大唐江蘇分公司安全生產部。發生人身死亡及以上人身事故應同時上報江蘇能監辦、南京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南京市公安局、工會等。上報前必須經過生產副廠長、廠長審閱,向行業、地方監管單位上報前,先向大唐江蘇分公司匯報。
上款中,基建單位發生重傷及以上人身事故,應同時上報大唐江蘇分公司工程部。
第十二條 發生設備事故,應立即上報大唐江蘇分公司安全生產部。發生較大及以上設備事故應同時上報江蘇能監辦、南京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上報前必須經過生產副廠長、廠長審閱,向行業、地方監管單位上報前,先向大唐江蘇分公司匯報。
第十三條 發生環境污染事故,應立即上報大唐江蘇分公司安全生產部。發生較大以上環境污染事故應同時上報江蘇能監辦、南京市環保局等。但上報前必須經過生產副廠長、廠長審閱,向行業、地方監管單位上報前,先向大唐江蘇分公司匯報。
第十四條 發生生產火災事故,應立即上報大唐江蘇分公司安全生產部。發生較大以上生產火災事故應同時上報江蘇能監辦、南京市消防局等。上報前必須經過生產副廠長、廠長審閱,向行業、地方監管單位上報前,先向大唐江蘇分公司匯報。
第十五條 發生交通事故以及其他多種經營事故,應立即上報大唐江蘇分公司燃管中心和安全生產部,上報前必須經過生產副廠長、廠長審閱。
第十六條 所在地發生重大自然災害及其它敏感事件,可能導致重大以上生產人身傷亡事故、設備事故、環境污染事故和火災事故的信息,也應按照第十一條至第十四條要求立即上報信息。
第十七條 發生《電力安全安全事件監督管理規定》第6條造成較大社會影響的電力安全事件,單位責任人1小時內向江蘇能監辦報告。
第十八條 所在地發生對社會造成重大影響的生產安全事件信息,應立即上報大唐江蘇分公司總經理工作部和安全生產部,同時上報所在地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政府有關部門。
第十九條 事故報告后出現新情況的,應當及時補報。
(一)自事故發生之日起30日內,事故造成的傷亡人數發生變化的,應當及時補報。
(二)生產火災事故發生之日起7日內,事故造成的傷亡人數發生變化的,應當及時補報。
第二十條 企業所在地發生重大自然災害后,應在每日16時前以傳真或電子郵件方式,報送自然災害對生產的影響情況及企業抗險救災工作情況,直到自然災害基本消除為止。
第二十一條 企業所在地發生對社會造成重大影響的生產安全事件后,應在每日16時前以傳真或電子郵件方式,報送事件處理情況,直到事件影響基本消除為止。
第五章 日常安全生產管理信息報告
第二十二條 發電、設備、檢修、實業等單位要按要求定期向安全監察部上報日常安全生產管理信息,安全監察部負責向大唐江蘇分公司安全生產部上報日常安全生產管理信息。
第二十三條 生產、基建、多種經營日常安全生產管理信息內容及對外報送要求按照大唐江蘇分公司生產部、工程部以及燃管中心的相關要求執行。
第二十四條 日常安全監督管理信息包括以下內容:
(一)安全周報、月報;
(二)安全工作總結;
(三)定期和專項安全檢查總結;
(四)安全風險評估報告;
(五)重大危險源評估報告;
(六)集團公司、大唐江蘇分公司、大唐南京發電廠要求上報的其他安全管理信息。
第二十五條 部門、公司每周五上午向設備部報送企業安全生產周報內的責任內容、每月2日前向安監部報送企業安全生產月報;設備部每周五、安監部每月3日前向大唐江蘇分公司安全生產部上報安全周報、月報。
第二十六條 春、秋季安全檢查總結、各類專項安全檢查總結、安全月活動總結及其他安全工作總結在規定時間內上報廠安全監察部,由廠安全監察部匯總后上報大唐江蘇分公司安全生產部。
第二十七條 安全風險評估專家查評或復查整改計劃下達的同時上報大唐江蘇分公司安全生產部,并錄入到大唐江蘇分公司綜合安全生產信息問題庫系統。
第二十八條 重大危險源評估完成后,每年一季度末將企業的《重大危險源評估綜合報告》上報大唐江蘇分公司生產部,同時錄入到集團公司安全生產信息系統。
第二十九條 大唐江蘇分公司要求上報的其他安全管理信息按照規定的時間和渠道上報。
第六章 管理要求
第三十條 各部門、公司要明確本單位安全生產信息報告的工作程序,將責任落實到崗位、落實到人,采取有力措施,保證安全生產信息渠道的暢通。
第三十一條 安全生產匯報工作要求:
(一)在向上級有關部門進行安全生產情況匯報前,必須先進行廠內匯報,由廠內主管領導確認后進行逐級上報,不得越級;
(二)即時報告不受時間條件限制,在第一時間內進行匯報,便于領導及時了解、掌握情況,安排處理。一般情況下先向主管部門、公司領導匯報;
(三)進行及時匯報不影響按照規程、預案或安全生產要求進行緊急情況處理。
第三十二條 對能夠及時準確報告生產安全突發事件信息、報告質量高的提出表揚;對遲報、漏報以及報告質量差的進行通報批評。
第三十三條 對謊報、瞞報的,一經發現嚴肅處理。因謊報、瞞報,影響事故調查處理的,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第七章 附 則
第三十四條 本規定由安全監察部負責解釋。
第三十五條 本規定自下發之日起執行,凡是與本規定由抵觸的均以此規定執行。
第5篇 大唐發電廠受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規定
第一章總 則
第一條為切實做好受限空間安全管理,杜絕人身傷亡事故,依據大唐集團《防止受限空間作業人身傷亡事故的有關要求》和大唐江蘇分公司的精神,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受限空間是指在作業過程中,人員進出有一定困難或受到限制的空間。受限空間具有通風情況較差,內部結構復雜,空氣中氧含量不足,或存在有毒、有害氣體,可能使進入者中毒、窒息等特點。
第三條本規定適用于大唐南京發電廠及外包單位。
第二章大唐南京發電廠生產場所主要的受限空間
第四條容器類:如凝汽器清洗、熱交換器內部檢修、化學除氫罐內部檢查、酸堿罐、凝結水箱檢修、主油箱、小機油箱檢修、發電機定子端部檢修、石粉庫、脫硫吸收塔內部檢查,儲油罐、疏水擴容器、壓縮空氣罐、干灰儲灰灌、污水處理各種罐體維護等。
實業總公司下屬各分公司的原料倉、石粉倉、成品倉和除塵器檢修等。
第五條管道類:如各種管路內作業、煤斗清理、煙道內部檢修、輸煤系統落煤斗內進行檢修作業和清堵工作、封閉母檢查等。
第六條建、構筑物類:如進入電纜隧道敷設電纜、地溝、閥門井、水電廠引水洞、調壓井,通風不良的危險化學品倉庫、化糞池等其他地下設施。
第三章安全措施要求
第七條組織措施:
1.進入受限空間作業的人員應身體健康,無影響作業的疾病。
2.受限空間作業必須嚴格執行工作票、操作票使用管理有關規定。工作票的簽發人、許可人、工作負責人必須到現場核實安全措施的落實情況,安全措施沒落實的禁止作業。
3.作業前,必須進行危害識別,必須綜合考慮以下因素:
(1)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缺氧、富氧的狀況;
(2)空間上部及周邊附著物等脫落傷人;
(3)被突然出現的介質淹沒、埋沒;
(4)電擊,高、低溫,火災,燙傷、輻射,噪音等。
根據危害程度,制定相應的防范措施。
4.作業中,必須在受限空間外部設監護人,監護人須堅守崗位,監護人有權禁止他人進行拆除盲板等撤除安全措施的行為,并隨時與作業人員保持聯系,安全條件發生變化時,有權停止作業。監護人不在現場禁止作業。
5.禁止三人以上(含三人)在同一受限空間內同時作業,工作需要的特殊情況應經生產副廠長批準。應根據受限空間作業的具體情況,安排作業人員定時輪換。
第八條技術措施:
1. 作業前,必須將作業的受限空間與其他空間隔離,盛裝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窒息、高溫、低溫、腐蝕性物質的設備、管道內作業,或作業設備、管道與以上設備曾經聯通的,應進行清洗、置換。如:水、蒸汽管道用手動閥門鎖定,氨、氨水、氫氣、酸、堿管道必須用盲板隔絕。
在確保上述措施安全可靠后方能作業。
2.受限空間作業前30分鐘內必須進行取樣分析,氧含量為18—22%,嚴禁使用通氧氣的方法解決缺氧問題。有毒有害氣體含量符合工業衛生標準的要求,方可批準作業。作業間隔超過30分鐘或連續作業超過4小時,應重新進行分析。
3.檢測儀器在使用前應進行校驗,必要時可進行小動物試驗。
4.對長期不通風,且可能存在有機物的受限空間,必須檢測硫化氫、甲烷、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氣體濃度;否則應根據空間的大小、與其他空間及管道連接情況,進行強制通風;或使用活體動物進行試驗。
5.禁止使用軟梯、木梯、竹、木質腳手架。必要時,工作人員應使用防墜器。大型容器設備內作業應搭設架臺,并配備救護用具。
6.進入受限空間作業人員必須佩戴好規定的勞動防護用品,如安全帽、工作服、工作鞋、防毒面具或空氣呼吸器等。
7.進入受限空間作業,工器具應符合要求。進入金屬容器和特別潮濕、工作場地狹窄的非金屬容器內作業,照明電壓≤12v,需使用電動工具或照明電壓>12v時,應按規定安裝漏電保護器。
8.作業環境存在爆炸性液體、氣體等介質的,應使用防爆電筒或電壓≤12v的防爆安全行燈,作業人員應穿戴防靜電服裝,使用防爆工具。
9.高溫作業時,應配備相應的防暑降溫藥品和充足的飲用水,必要時可采取強行機械通風的措施來降低人員中暑的可能性。
10.受限空間內動火、登高、探傷等作業應按規定辦理動火、登高、探傷作業審批手續并落實安全措施。
11.作業完畢后,必須由作業人員、監護人員分別清點人員、清查工具及廢料,以防遺留在容器設備內部。
第四章應急救援
第九條3人及以上進入受限空間作業的,必須制定應急救援措施。
第十條施救人員必須熟知救援環境、救援技能和方法。
第十一條不具備救援條件,或不能保證施救人員的生命安全時,禁止盲目施救。
第五章 現場監護
第十二條設備內作業必須有專人監護,并做好安全應急措施。
第十三條監護人應會同作業人員檢查安全措施,并在入口處掛正在作業牌。
第十四條重大的設備被作業、應增加監護人員、并隨時與設備外人員取得聯系。
第十五條監護人員不得脫離崗位,設備內事故搶救、救護人員必須作好自身防護,方能進入設備內實施搶救。
第十六條《受限空間作業許可證》管理
1、 進入受限空間內作業必須辦理《受限空間作業許可證》。
2、《受限空間作業許可證》安全措施欄要填寫具體安全措施。
3、 因工藝條件、作業環境條件改變,需重新辦理《受限空間作業許可證》,方可繼續作業。
4、作業結束后,需要認真檢查設備內外,確認無問題,方可封閉設備。
5、按《受限空間作業許可證》的要求,相關人員必須詳細填寫作業設備的具體名稱、作業時間、安全措施的落實情況和檢測數據的記錄。
6、 受限空間作業審批權限,所有受限空間作業需填寫《受限空間作業許可證》,安監部按受限空間作業要求檢測,檢修公司部和設備部落實各項安全措施,達到安全作業要求后,方可進入作業。
7、 《受限空間作業許可》
受限空間許可證
工
作
內
容
施工單位
設備單位
作業區域
作業地點
進入工作描述(包括設備、工作內容):
進入受限空間類別:□一般□特殊
安全工作方案□有 □無
附圖紙□有 □無
救援計劃□有 □無
作業
類型
□焊接
£吹掃
£切削
£清渣
£用電
□挖掘
£打磨
£噴砂
£架設
£噴涂
£檢測
£清洗
£鉆孔
£其它
生產工藝、設備、環境風險
施工作業風險
風險識別
風險措施
確認
風險識別
風險措施
確認
管道容器可燃氣體竄入
將受限空間與管道連接處用()塊堵板隔斷。
□
作業人員著裝不規范
穿著防靜電工作服和鞋。
□
塔 容器內有可燃介質
用蒸汽、氮氣或水徹底處理干凈。
□
作業工具使用時易產生火花
使用不產生火花(如有色金屬制作)的工具。
□
通風不良
打開所有通風孔和人孔,進行自然通風2小時以上
□
作業人員未按要求佩戴防護器具
作業人員對防護器具使用不熟練
按規定佩戴防護器具。
□
采取強制通風。
□
作業前隊作業人員進行器具使用的培訓和演練。
□
受限空間內殘存可燃氣體和有毒有害氣體
對受限空間內的氣體進行采樣分析,成績合格。
□
作業過程中有時有可燃氣體逸出
作業時間過長
作業人員佩戴可燃氣體報警器。
□
每()小時采樣一次。
□
受限空間內不得超過()人,每人作業時間不得超過( )分鐘。
□
人員出入口處有障礙物
清理人員出入口處的障礙物,并懸掛標識。
□
人員作業時觸電
符合臨時用電安全管理規定,電源應安裝漏電保護器,照明電壓≤24伏,特別潮濕或金屬受限空間內照明電壓≤12伏。
□
人員應急救援設備不全
監護人備好應急救援設備并且能夠熟練使用。
□
工具、材料進入前后數量不清
對人員、材料、工具進行登記和清點。
□
監護人不在現場
外部設專人監護,內外人員規定聯絡信號和方法。
□
補充措施:
□
受限空間作業點周圍警示不明顯
作業點周圍警戒線拉好,出入口處設警示牌。
□
現場急救器材不夠
現場配備滅火器臺。
□
現場已配備急救器材。
□
現場配備氣防搶險車和人員。
□
補充措施:
□
注:安全措施欄由工作負責人在確認欄已實施項“√”,未實施項劃“×”。
設備部負責人確認:
工作票負責人確認:
氣
體
檢
測
結
果
檢測時間
檢測位置
氧氣濃度%
可燃氣體濃度lel%
有毒氣體濃度ppm
(名稱最高允許值)
本人確認工作開始前氣體檢測合格。
確認人:
確認人:
確認人:
確認人:
確認人:
確認人:
施工負責人:年月日時
工作過程中氣體檢測要求(位置、頻次,另附氣體檢測記錄表):
許
可
證
的
簽
批
我保證我及我的下屬,已經了解本次進入受限空間作業的安全方案和此許可證的相關內容,并保證在作業開始前確認各項安全措施已落實,在作業過程中執行相關安全規定,在作業結束時及時通知工作許可人。
申請人:
年月日時分
本人在工作開始前, 已掌握本次進入受限空間作業的內容及安全方案, 并對作業內容及安全措施進行了現場檢查, 確認各項安全措施已落實。
工作負責人:
年月日時分
安監部監護人:
年月 日時分
設備部監護人:
年月 日時分
會簽
我保證作業風險削減措施經過評審并在作業現場得到落實,能夠滿足作業安全需要。
當值值長:年 月 日時分
部門負責人
部門:公司:
年 月 日 時分
設備部負責人
部門:
公司:
年 月 日 時分
安監部負責人
部門:
公司:
年 月 日 時分
單位負責人:
分廠主管領導:
年 月 日 時分
本人已審核與本許可證相關的文件,并確認符合進入受限空間安全管理規定的要求,并對作業現場進行了檢查, 確認安全措施已落實,同意作業。
批準人:
年月日時分
相
關
方
本人確認收到許可證,了解作業對本部門的影響,將安排人員對此項工作給與關注和配合,并和相關各方保持聯系。
單位:確認人:年月 日 時分
單位:確認人:年月日 時分
有效期
從年月日時分至年月日時分
延
期
本許可證是否可以延期□ 是 □ 否如果是,最多延期次數:次
延期從年月日時分至年月日時分
申請人:監護人:批準人:
延期從年月日時分至年月日時分
申請人:監護人:批準人:
關
閉
□許可證到期,同意關閉。
□工作完成,已經確認現場沒有遺留任何隱患,并已恢復到正常狀態,同意許可證關閉。
作業結束時間:年 月 日時分
申請人:
年 月 日時 分
監護人:
年 月 日時 分
批準人:
年 月 日時 分
取
消
因以下原因,此許可證取消:
申請人:
年月 日時分
批準人:
年月日時分
備
注
1. 作業許可證一式三聯,許可證應統一編號。第一聯:懸掛在作業現場;第二聯:張貼在控制室或公開處以示溝通,讓現場所有有關人員了解現場正在進行的作業位置和內容;第三聯:保留在批準人處;如涉及相關方,需將第一聯復印交相關方,以示溝通。
2. 取消作業應由提出人和批準人在許可證正本上簽字,并將已下發的副本收回。
3. 作業結束后,作業許可證第一聯應交還給批準人處。(第一聯、第三聯存檔并保存一年)
第六章 附則
第十七條本規定由安全監察部負責解釋。
第十八條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第6篇 大唐發電廠安全工器具管理規定
第一章總 則
第一條 為保證員工在生產活動中的人身安全,確保安全工器具的產品質量和安全使用,規范安全工器具的購置、驗收、試驗、保管和使用。依據《電業安全工作規程(熱力和機械部分)》、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于江蘇南京大唐發電廠各單位安全工器具的購置、配備、保管和使用、檢查試驗和報廢全過程中的主要環節。包括外包工程隊伍。
第二章安全工器具的分類
第三條 電力安全工器具系指為防止電氣工作人員觸電、墜落、灼傷、摔跌等事故,保障工作人員人身安全的各種專用工具和器具。主要分三大類:
(一)絕緣工器具:是指在生產活動中防止人身觸電的各類工具,如:高壓驗電器、絕緣棒(地線操作棒)、絕緣手套、絕緣靴、絕緣夾鉗、絕緣膠墊等。
(二)防護工器具:是指在生產活動中防止發生人身意外傷害的各類工器具,如:安全帽、安全帶、護目眼鏡、防毒面具、接地線、施工機械、工器具等。
(三) 安全標志工具:是指為規范人在生產活動中的行為,設置在生產現場的各類警告牌、警示牌、提示牌、遮攔網等。
第三章安全工器具的購置、發放
第四條 各單位按配備標準或實際需要,按公司《兩措管理規定》編制年度安全工器具補充或需用計劃,于每年11月底前報安全監察部。
第五條 安全監察部負責組織對各單位計劃進行審核、匯總,列入年度安全技術勞動保護措施計劃。
第六條 按公司批準的年度安措計劃,填報物資計劃,物資公司按計劃采購后,由各單位辦理領料手續領回下發使用。
第七條 購置的安全工器具,必須具有以下證件:
(一) 安全生產許可證。
(二) 產品合格證。
(三)安全鑒定證。
(四) 產品說明書。
(五) 檢測試驗報告。
第八條 新購置的安全工器具,由安全監察部組織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四章安全工器具管理
第九條 安全工器具的管理各有關部門應實行部門、班組集中管理的原則,常用工器具由使用班組設專人管理,貴重工器具或不常用工器具由部門集中管理,所有工器具應按類別統一編號,建立管理臺帳。
第十條 對使用工器具引起的不安全事件,各部門應及時上報安全監察部。
第十一條 涉及公用安全工器具,班組交接班時,必須同時對工器具進行交接,并做好交班記錄。
第十二條 物資公司應嚴格按照安全工器具技術標準采購工器具,嚴禁不合格工器具流入使用部門。如因工器具質量不合格造成人身、設備事故 由物資公司負責。
第十三條 安全監察部對各部門安全工器具的管理和使用應定期檢查和考核,對工器具管理不善的部門和個人限期提出整改意見并進行考核。
第十四條 凡不合格安全工器具進入生產現場使用一律按裝置性違章對待,考核工作負責人和工器具管理人員。
第十五條 凡使用不合格安全工器具造成人身傷亡未遂以上事故,按安全生產有關規定加重處罰。
第十六條 安全工器具在使用前,操作者應認真閱讀產品使用說明書或安全操作規程,詳細了解工具的性能和掌握正確使用方法。
第五章安全工器具管理使用
第十七條 電動工器具的使用,必須配備相應的漏電保護器及特殊保護設施。
第十八條 電動工具的漏電保護器、隔離變壓器以及工具的控制箱和電源聯接器等必須放在作業場所的外面,在狹窄作業場所應有人在外監護。
第十九條 電動工具的電源線不得任意接長或拆換。當電源離工具操作點距離較遠而電源線長度不夠時,應采取耦合器進行連接。
第二十條 電動工具電源線上的插頭不得任意拆除或調換。插頭、插座中的接地線在任何情況下只能單獨連接保護線。嚴禁在插頭、插座內用導線直接將接地極與中性線連接起來。
第二十一條 安全帶的使用應高掛低用,注意防止擺動碰撞,使用 3m 以上的長繩加緩沖器。
第二十二條 登高梯子使用只允許一人在梯子上面工作。梯子上有人工作時不得移位或調整梯長。使用者工作點的高度不得超過梯子頂部的支撐點。
第六章安全工器具檢查、維護
第二十三條 安全工器具應嚴格按安規規定進行定期檢查和試驗。安全工器具的試驗由電控分公司負責,定期檢查和試驗每半年一次。
第二十四條 安全工器具檢查和試驗應嚴格按《電業安全工作規程(熱力和機械部分)》中的規定進行定期檢查、試驗。檢驗合格的安全工器具應貼試驗合格標簽,注明允許使用的期限,檢查試驗人,檢驗不合格的安全工器具應貼報廢標簽,并由檢驗人簽字。
第二十五條 安全工器具檢查試驗工作由各級安監人員負責組織,檢查結果上報安全監察部。
第二十六條 電動工具的日常檢查由使用人負責,每次使用前工具都應符合以下標準:
(一)外殼、手柄是否有裂縫和破損。
(二)電氣保護裝置是否完好。
(三)電源線是否完好無損。
(四)電源插座是否完好無損。
(五)電源開關動作是否正常、靈活,有無缺損、破裂。
(六)機械防護罩是否完好 。
第二十七條 接地線截面不同的要分開存放,以免混用。接地線必須統一編號存放在指定地點,損壞的接地線和通過短路電流的接地線應予報廢。
第二十八條 長期擱置不用的工器具或新購進的工器具使用前必須測量絕緣電阻。如果絕緣電阻小于規定的數值,必須進行干燥處理和維修,經檢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二十九條 電動工具如有絕緣損壞、電源線護套破裂、保護線脫落、插頭、插座裂開或有損于安全的機械損傷等故障時,應立即進行修理,在未修理前,不得繼續使用。
第七章 報廢
第三十條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即予以報廢。
(一)安全工器具經試驗或檢驗不符合國家或行業標準。
(二)超過有效使用期限,不能達到有效防護功能指標。
(三)已損壞的安全工器具。
第三十一條 報廢的安全工器具應及時清理,不得與合格的安全工器具存放在一起,更不得使用報廢的安全工器具。
第三十二條 報廢的安全工器具應及時統計上報到安監部門備案。
第八章附 則
第三十三條 本規定由安全監察部負責解釋。
第三十四條 本規定自頒布之日起執行。
第7篇 大唐南京發電廠安全工器具管理規定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保證員工在生產活動中的人身安全,確保安全工器具的產品質量和安全使用,規范安全工器具的購置、驗收、試驗、保管和使用。依據《電業安全工作規程(熱力和機械部分)》、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于江蘇南京大唐發電廠各單位安全工器具的購置、配備、保管和使用、檢查試驗和報廢全過程中的主要環節。包括外包工程隊伍。
第二章 安全工器具的分類
第三條 電力安全工器具系指為防止電氣工作人員觸電、墜落、灼傷、摔跌等事故,保障工作人員人身安全的各種專用工具和器具。主要分三大類:
(一)絕緣工器具:是指在生產活動中防止人身觸電的各類工具,如:高壓驗電器、絕緣棒(地線操作棒)、絕緣手套、絕緣靴、絕緣夾鉗、絕緣膠墊等。
(二)防護工器具:是指在生產活動中防止發生人身意外傷害的各類工器具,如:安全帽、安全帶、護目眼鏡、防毒面具、接地線、施工機械、工器具等。
(三) 安全標志工具:是指為規范人在生產活動中的行為,設置在生產現場的各類警告牌、警示牌、提示牌、遮攔網等。
第三章 安全工器具的購置、發放
第四條 各單位按配備標準或實際需要,按公司《兩措管理規定》編制年度安全工器具補充或需用計劃,于每年11月底前報安全監察部。
第五條 安全監察部負責組織對各單位計劃進行審核、匯總,列入年度安全技術勞動保護措施計劃。
第六條 按公司批準的年度安措計劃,填報物資計劃,物資公司按計劃采購后,由各單位辦理領料手續領回下發使用。
第七條 購置的安全工器具,必須具有以下證件:
(一) 安全生產許可證。
(二) 產品合格證。
(三)安全鑒定證。
(四) 產品說明書。
(五) 檢測試驗報告。
第八條 新購置的安全工器具,由安全監察部組織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四章 安全工器具管理
第九條 安全工器具的管理各有關部門應實行部門、班組集中管理的原則,常用工器具由使用班組設專人管理,貴重工器具或不常用工器具由部門集中管理,所有工器具應按類別統一編號,建立管理臺帳。
第十條 對使用工器具引起的不安全事件,各部門應及時上報安全監察部。
第十一條 涉及公用安全工器具,班組交接班時,必須同時對工器具進行交接,并做好交班記錄。
第十二條 物資公司應嚴格按照安全工器具技術標準采購工器具,嚴禁不合格工器具流入使用部門。如因工器具質量不合格造成人身、設備事故 由物資公司負責。
第十三條 安全監察部對各部門安全工器具的管理和使用應定期檢查和考核,對工器具管理不善的部門和個人限期提出整改意見并進行考核。
第十四條 凡不合格安全工器具進入生產現場使用一律按裝置性違章對待,考核工作負責人和工器具管理人員。
第十五條 凡使用不合格安全工器具造成人身傷亡未遂以上事故,按安全生產有關規定加重處罰。
第十六條 安全工器具在使用前,操作者應認真閱讀產品使用說明書或安全操作規程,詳細了解工具的性能和掌握正確使用方法。
第五章 安全工器具管理使用
第十七條 電動工器具的使用,必須配備相應的漏電保護器及特殊保護設施。
第十八條 電動工具的漏電保護器、隔離變壓器以及工具的控制箱和電源聯接器等必須放在作業場所的外面,在狹窄作業場所應有人在外監護。
第十九條 電動工具的電源線不得任意接長或拆換。當電源離工具操作點距離較遠而電源線長度不夠時,應采取耦合器進行連接。
第二十條 電動工具電源線上的插頭不得任意拆除或調換。插頭、插座中的接地線在任何情況下只能單獨連接保護線。嚴禁在插頭、插座內用導線直接將接地極與中性線連接起來。
第二十一條 安全帶的使用應高掛低用,注意防止擺動碰撞,使用 3m 以上的長繩加緩沖器。
第二十二條 登高梯子使用只允許一人在梯子上面工作。梯子上有人工作時不得移位或調整梯長。使用者工作點的高度不得超過梯子頂部的支撐點。
第六章 安全工器具檢查、維護
第二十三條 安全工器具應嚴格按安規規定進行定期檢查和試驗。安全工器具的試驗由電控分公司負責,定期檢查和試驗每半年一次。
第二十四條 安全工器具檢查和試驗應嚴格按《電業安全工作規程(熱力和機械部分)》中的規定進行定期檢查、試驗。檢驗合格的安全工器具應貼試驗合格標簽,注明允許使用的期限,檢查試驗人,檢驗不合格的安全工器具應貼報廢標簽,并由檢驗人簽字。
第二十五條 安全工器具檢查試驗工作由各級安監人員負責組織,檢查結果上報安全監察部。
第二十六條 電動工具的日常檢查由使用人負責,每次使用前工具都應符合以下標準:
(一)外殼、手柄是否有裂縫和破損。
(二)電氣保護裝置是否完好。
(三)電源線是否完好無損。
(四)電源插座是否完好無損。
(五)電源開關動作是否正常、靈活,有無缺損、破裂。
(六)機械防護罩是否完好 。
第二十七條 接地線截面不同的要分開存放,以免混用。接地線必須統一編號存放在指定地點,損壞的接地線和通過短路電流的接地線應予報廢。
第二十八條 長期擱置不用的工器具或新購進的工器具使用前必須測量絕緣電阻。如果絕緣電阻小于規定的數值,必須進行干燥處理和維修,經檢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二十九條 電動工具如有絕緣損壞、電源線護套破裂、保護線脫落、插頭、插座裂開或有損于安全的機械損傷等故障時,應立即進行修理,在未修理前,不得繼續使用。
第七章 報廢
第三十條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即予以報廢。
(一)安全工器具經試驗或檢驗不符合國家或行業標準。
(二)超過有效使用期限,不能達到有效防護功能指標。
(三)已損壞的安全工器具。
第三十一條 報廢的安全工器具應及時清理,不得與合格的安全工器具存放在一起,更不得使用報廢的安全工器具。
第三十二條 報廢的安全工器具應及時統計上報到安監部門備案。
第八章 附 則
第三十三條 本規定由安全監察部負責解釋。
第三十四條 本規定自頒布之日起執行。
第8篇 大唐南京發電廠安全生產費用提取和使用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建立企業安全生產投入長效機制,加強安全生產費用管理,保障企業安全生產資金投入,維護企業、職工以及社會公共利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務院關于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國發[2004]2號)、《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國發[2010]23號)和關于印發《企業安全生產費用提取和使用管理辦法》的通知(財企〔2012〕16號),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大唐南京發電廠屬于高危企業,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安全生產費用(以下簡稱安全費用)是指企業按照規定標準提取在成本中列支,專門用于完善和改進企業或者項目安全生產條件的資金。
安全費用按照“企業提取、政府監管、確保需要、規范使用”的原則進行管理。
第二章 安全費用的提取標準
第四條 安全費用依據營業額按月提取,提取比例0.2-0.5%。
第五條 企業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根據安全生產實際需要,可適當提高安全費用提取標準。
第三章 安全費用的使用
第六條 企業編制計劃書的同時編制安全生產費用使用計劃。
安全生產費用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安全技術和勞動保護措施:安全標志、安全工器具、安全設備設施、安全防護裝置、安全培訓、職業病防護和勞動保護,以及重大安全生產課題研究和預防事故采取的及安全技術措施等。如工程建設完善、改造和維護安全防護設施設備支出(不含“三同時”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設施),包括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系統、洞口、臨邊、機械設備、高處作業防護、交叉作業防護、防火、防爆、防塵、防毒、防雷、防臺風、防地質災害、地下工程有害氣體監測、通風、臨時安全防護等設施設備支出等。
(二)反事故措施:設備重大缺陷和隱患治理、針對事故教訓采取的防范措施、落實技術標準及規范進行的設備和系統改造、提高設備安全穩定運行的技術改造等。
(三)應急管理:預案編制、應急物資、應急演練、應急救援等。
(四)安全檢測、安全評價、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和重大危險源監控整改以及安全保衛等。安全法律法規收集與識別、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實施與維護、安全監督檢查、安全技術技能競賽、安全文化建設與安全月活動等。
(五)開展重大危險源和事故隱患評估、監控和整改支出;
(六)配備和更新現場作業人員安全防護用品支出;
(七)安全生產適用的新技術、新標準、新工藝、新裝備的推廣應用支出;
(八)安全設施及特種設備檢測檢驗支出;
(九)其他與安全生產直接相關的支出。
第七條 在本辦法規定的使用范圍內,企業應當將安全費用優先用于滿足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以及行業主管部門對企業安全生產提出的整改措施或者達到安全生產標準所需的支出。
第八條 企業提取的安全費用應當專戶核算,按規定范圍安排使用,不得擠占、挪用。年度結余資金結轉下年度使用,當年計提安全費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費用渠道列支。
安全監察部經過履行內部決策程序,可以對所屬企業提取的安全費用按照一定比例集中管理,統籌使用。
企業由于產權轉讓、公司制改建等變更股權結構或者組織形式的,其結余的安全費用應當繼續按照本辦法管理使用。
企業調整業務、終止經營或者依法清算,其結余的安全費用應當結轉本期收益或者清算收益。
第四章 監督管理
第九條 應當建立健全內部安全費用管理制度,明確安全費用提取和使用的程序、職責及權限,按規定提取和使用安全費用。
第十條 企業應當加強安全費用管理,編制年度安全費用提取和使用計劃,納入企業財務預算。企業年度安全費用使用計劃和上一年安全費用的提取、使用情況按照管理權限報同級財政部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行業主管部門備案。
第十一條 安全費用的會計處理,應當符合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
第十二條 提取的安全費用屬于企業自提自用資金,其他單位和部門不得采取收取、代管等形式對其進行集中管理和使用,國家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十三條 各主管部門依法對企業安全費用提取、使用和管理進行監督檢查。
第十四條 企業未按本辦法提取和使用安全費用的,責令其限期改正,并依照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理、處罰。
第十五條 建設工程施工總承包單位未向分包單位支付必要的安全費用以及承包單位挪用安全費用的,依照相關法規、規章進行處理、處罰。
第五章 附 則
第十六條 本辦法由大唐南京發電廠財務部、安全生產監督部負責解釋。
第十七條 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9篇 火力發電廠常用危險化學品的安全管理
1. 概述
危險化學品因其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性質,在生產、使用、貯存、運輸、廢棄過程中,可能發生事故,造成眾多人員的傷亡或形成社會災害性事故。在生產過程中不可避免地使用各種類型的危險化學品,為了加強對危險化學品事故進行有效的控制,必須預先對危險化學品的性質、可能發生事故的途徑、危害程度及可能涉及的范圍等因素進行分析,確保減少危險化學品事故的危害程度,根據發電企業的自身特點,真正將“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方針落到實處,確保把危險化學品事故危害降到最低水平,實現救災減災的目的,維護企業安全和穩定。
2. 火力發電廠常用危險化學品的種類及特性
危險化學品,按危險特性分為8類,包括爆炸品、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易燃液體、易燃固體、自燃物品和遇濕易燃物品、氧化劑和有機過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蝕品等。
易燃、易爆危險化學品的大量泄漏,其氣體(蒸氣)可能與空氣混合形成爆炸性氣團,飄散到較遠的地方遇到著火源引爆并迅速回火到泄漏處,引起火災、爆炸事故的發生。可燃危險化學品的燃燒熱值一般較高,發生火災后火勢迅速擴大,溫度高,熱輻射強,使消防人員難以靠近,增大了滅火的難度;同時,附近的設備、容器因受熱而內壓升高,可能造成容器破裂或爆炸,擴大事故的危害。爆炸產生的碎片和沖擊波能使附近的人員傷亡,建筑物和設備受到損壞,引起連鎖反應。另外,大多數危險化學品在燃燒、爆炸過程中產生一氧化碳、氮氧化物等有毒煙氣,威脅附近人員的安全。有毒物質的大量泄漏,尤其是在常溫常壓下為氣態和易揮發的物質,其產生的有毒氣體能迅速擴散到生產區域以外的場所,造成人畜中毒、植物枯死等社會災害性事故。某些有毒物質泄漏到水、土壤中,會造成環境污染,造成極其惡劣的社會影響。
火力發電廠根據機組容量及輔助設備的不同,使用的化學品略有不同,但目前大多數大型火電廠常用的危險化學品基本一致,主要有:氫氣、氯氣、氨水、聯氨、強酸強堿、抗燃油、六氟化硫等。這些化學品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特點,大多數危險化學品同時具有這些性質,因此,在安全管理工作中必須綜合考慮。
3. 火力發電廠常用危險化學品分布狀況及特性
火電廠常用危險化學品的分布情況如圖:
3.1 氫冷發電機組冷卻介質--氫氣(h2)
發電廠氫冷發電機組利用氫氣傳熱能力和散熱能力等良好特性,將氫氣作為發電機的冷卻介質。
氫氣為無色無臭無味氣體,具有易燃易爆特性,它是以燃燒、爆炸為主要特征的危險氣體。氫氣的最小點火能為0.02 mj,只需很小的能量如靜電火花,就足以引起燃燒、爆炸。氫氣的爆炸極限為4.0%~75.6%。氫氣爆炸極限的下限很低,范圍寬,遇火極易爆炸。氫氣對空氣的相對密度很小,為0.07;擴散系數很大,為0.634 cm2/s,一旦大量泄漏,便可逸散在空中迅速大范圍擴散,與空氣形成爆炸混合物,且遇火爆炸燃燒后的火焰容易順風迅速蔓延擴展。
當氣體從容器、管道口或其破損處高速噴出時會產生靜電。由于靜電看不見、摸不著,容易被忽視,所以靜電火花是引起氫氣發生火災事故的重要隱患。氫氣從鋼瓶、制氫缸等處高速噴出時,瓶內部存有鐵銹、水、螺栓襯墊處的石墨或氧化鋁等雜質都是產生靜電的主要原因。
3.2 鍋爐給水處理用藥品--氨水(nh3·h2o)或液氨、聯氨(n2h4)
發電廠在鍋爐補水處理中,利用氨水調節給水ph值,加入聯氨等除氧劑進行化學除氧,從而防止給水系統發生腐蝕。
氨水(nh3·h2o)為無色有強烈刺激氣味液體,具有弱堿性,易揮發。氨水有一定的腐蝕作用,會刺激眼睛,燒傷皮膚,引起呼吸困難或強烈窒息性咳嗽。濃度約為 5mg/l 時,有強烈刺鼻氣味,濃度為 20-50mg/l時,眼和咽喉有刺激感。對粘膜和皮膚有堿性刺激及腐蝕作用,可造成組織溶解性壞死。高濃度時可引起反射性呼吸停止和心臟停搏。
液氨為無色液體,由氣態氨液化而得,儲于耐壓鋼瓶或鋼槽中。當壓力減低時, 則氣化而逸出, 同時吸收周圍大量的熱,空氣中最高容許濃度為30 mg/m3, 易溶于水, 遇水則變為有腐蝕性的氨水。液氨受熱后瓶內壓力增大,有爆炸危險,空氣中氨蒸氣濃度達15.7%-27.4%,有引起燃燒危險。
聯氨(n2h4)為無色油狀液體,有類似于氨的刺激氣味。聯氨易揮發、易燃、易爆,極毒,對眼睛有刺激作用,能引起延遲性發炎,對皮膚和粘膜也有強烈的腐蝕作用。
3.3 機組循環冷卻水殺菌或生活水殺菌劑--氯氣(cl2)或液氯
發電廠通常向循環水中加氯殺死水中微生物,防止微生物在凝汽器內繁殖,形成粘垢,引起傳熱效率的降低和腐蝕。有的電廠在生活水中加氯進行殺菌。
氯氣(cl2)為黃綠色氣體,有窒息性臭味,有毒,一般操作場所空氣中含氯不得超過0.001毫克/升。它是一種強氧化物質,可以與普通物質發生劇烈的爆炸性反應,或生成爆炸性化合物。當氯氣暴露于潮濕的組織,如眼睛、皮膚和上呼吸道時,則會發生快速的腐蝕反應,會引起咳嗽、喉及支氣管狹窄、肺水腫、眼睛和咽喉的灼傷等。
氯氣在壓力增加或者在溫度低于-30℉時,呈一種清亮的、琥珀色液體狀態,氯氣通常被壓縮成液體形式儲存在鋼制容器中。
3.4 水處理設備再生藥劑、鍋爐本體及灰管道、汽機凝汽器等的化學清洗藥品--工業鹽酸(hcl)及氫氧化鈉(naoh)等
發電廠在水處理設備再生過程中,多使用鹽酸(hcl)及氫氧化鈉(naoh),在鍋爐本體及灰管道、汽機凝汽器等的化學清洗中多采用鹽酸(hcl)、氫氟酸、亞硝酸鈉等。
鹽酸為無色液體,一般含有雜質而呈黃色。是一種強酸,有強烈的腐蝕性,能腐蝕金屬,對動植物纖維和人體肌膚均有腐蝕作用。其氣體對動植物有害,是極強的無機酸。
氫氧化鈉也稱燒堿,市售燒堿分固態、液態,純固體燒堿呈白色,有塊狀、片狀、棒狀、粒狀,純液體燒堿呈無色透明體。氫氧化鈉有強堿性,對皮膚、織物、紙張等有強蝕性。
在鍋爐等化學清洗中還有可能用到氫氟酸等,氫氟酸是氟化氫氣體的水溶液,為無色透明至淡黃色冒煙液體,有刺激性氣味,可經皮膚吸收,對皮膚有強烈刺激性和腐蝕性。氫氟酸中的氫離子對人體組織有脫水和腐蝕作用,皮膚與氫氟酸接觸后, 氟離子不斷解離而滲透到深層組織, 溶解細胞膜,造成表皮、真皮、皮下組織乃至肌層液化壞死。氟離子還可干擾烯醇化酶的活性使皮膚細胞攝氧能力受到抑制。吸入高濃度的氫氟酸酸霧,會引起支氣管炎和出血性肺水腫。
在化學清洗過程中,除了用到酸、堿,還有鈍化劑和緩蝕劑。這些試劑都對人體有著直接或間接的毒害作用。亞硝酸鈉常用作清洗過程中的鈍化劑,誤食亞硝酸鈉一定量可引起高鐵血紅蛋白血癥,血管擴展、脈搏加快、血壓降低。化學清洗過程中的緩蝕劑根據所選用的品種不同,也具有相當的毒性。
3.5 電液控制系統用油--抗燃油(eh油)
發電廠電液控制系統所用抗燃油是一種抗燃性的純乙磷酸脂液體,難燃性是磷酸酯最突出特性之一,在極高溫度下也能燃燒,但它不傳播火焰,或著火后能很快自滅,磷酸酯具有高的熱氧化穩定性。
抗燃油是有毒或低毒的,大量接觸后神經、肌肉器官受損,呈現出四肢麻痹,此外對皮膚、眼睛和呼吸道有一定刺激作用。
3.6 滅弧和絕緣氣體--六氟化硫(sf6)
在電力工業中,sf6是一種重要的介質,它用作封閉式中、高壓開關的滅弧和絕緣氣體。sf6氣體的卓越性能實現了裝置經濟化、低維護化的操作。與普通裝置相比,可以節省最多90%的空間。
六氟化硫(sf6)為無色、無味、無臭、無毒的惰性非燃燒氣體。純凈的六氟化硫氣體是無毒的,但不能維持生命。盡管純sf6氣體是無毒無害的,但在其生產過程中或在高能因子作用下,則會分解產生若干有毒甚至劇毒、強腐蝕性有害雜質,如sf4、sof2、sf2、so2f2、hf等均為毒性和腐蝕性極強的化合物,對人體危害極大。
3.7 其他危險化學品--化學分析藥品、劇毒藥品、水處理設備的化學防腐藥劑等
發電廠在分析化驗水、煤、油、氣等試驗過程中,不同程度地使用并接觸到一些危險化學分析藥品,如遇高溫、摩擦引起劇烈化學反應的硝酸銨等爆炸品,氫氣、乙炔、甲烷等易燃氣體,丙酮、乙醚、甲醇、苯等易燃液體,高錳酸鉀、過氧化氫、氯酸鉀等強氧化劑,強酸、強堿等腐蝕性藥品,氰化鉀、三氧化二砷、氯化鋇等劇毒品。在化學水處理設備、管道及某些主設備防腐工作中,使用并經常接觸到苯類、酮類、樹脂類、橡膠類等易燃、易爆、有毒的試劑。
4. 發電廠常用危險化學品的安全管理
發電廠使用危險化學品的車間及班組,必須建立、健全危險化學品使用的安全管理規章制度,保證危險化學品的安全使用和管理。根據危險化學品的種類、特性,在車間、庫房等作業場所設置相應的監測、通風、防曬、調溫、防火、滅火、防爆、泄壓、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靜電、防腐、防滲漏、防護圍堤或者隔離操作等安全設施、設備,并按照國家標準和國家有關規定進行維護、保養,保證符合安全運行要求。對本單位的生產、儲存裝置定期進行安全評價,發現存在現實危險的,應當立即停止使用,予以更換或者修復,并采取相應的安全措施。
4.1 氫氣使用的安全管理
發電機氫系統包括:制氫站、輸氫管路系統、氫冷卻系統、氫置換系統、氫干燥裝置、氫檢測監測設備及其他與氫氣相關連的設備。
制氫站是重點防火防爆單位,進入該站的所有工作人員必須持有特別通行證經登記方可進入,離開制氫站須在登記簿上注明時間,禁止隨身攜帶打火機、火柴以及易燃、易爆等物品進入制氫站。進入制氫站人員不準穿帶鐵釘子的鞋, 應穿防靜電工作服和防靜電鞋,帶防護眼鏡。制氫站嚴禁明火,操作人員禁止吸煙。禁止在制氫站中或儲氫罐旁進行明火作業或做能產生火花的工作,操作時使用防爆工具,嚴禁鐵器工具相互撞擊以免產生火花。為了檢查各連接處有無漏氫的情況,可用儀器或肥皂水進行檢查,禁止用火檢查。制氫站必須設置二氧化碳、砂子、石棉布等防火器材。
制氫站在運行過程中,禁止氧氣、氫氣由壓力設備及管道內急劇放出。當氫氣急劇放出時,由于靜電原因可能引起自動燃燒和爆炸,當氧氣急劇放出時,管道的氧化層可能引起火花,這些都可能引起管道設備的燃燒和爆炸。動植物、礦物油脂和油類不應落入有可能與氧氣接觸的設備上,在操作和維修裝置時,手和衣物也不應沾有油脂。
發電機氫系統運行時,運行值班人員應精心操作、調整,保證氫冷卻系統各項指標、參數在合格范圍之內。氫系統進行排污前,必須預先仔細檢查排污口附近、上下及周圍情況,不得有動火作業進行,排污時排污口周圍須設臨時安全區并作明顯標識。氫系統管路上的濾網、電磁閥應定期檢查、吹掃,保證濾網不堵塞,閥門不卡澀。為了防止因閥門不嚴密發生漏氫氣或漏空氣而引起爆炸,當發電機為氫氣冷卻運行時,補充空氣的管道必須隔斷,并加嚴密的堵板。當發電機為空氣冷卻運行時,補充氫的管道也應隔斷。
機組檢修需進行氫系統氣體置換時,工作人員應了解氫系統的管路及設備,掌握和熟悉氫系統氣體置換規程,氫系統的氣體置換必須嚴格按操作規程進行正確操作。置換所用的二氧化碳鋼瓶裝運至現場必須進行驗收,并作好明顯標識,以防其它氣體混入,置換下來的空瓶亦須作好明顯標識,新瓶和空瓶必須分開放置。氫系統進行氣體置換時,所有管道、設備、干燥器等必須同時進行置換,并注意檢查排污管道,放盡積水,特別要注意檢查系統有無置換死角。
氫系統進行檢修時,檢修人員應熟悉系統、設備,檢修前應編制完整的檢修程序文件,臨時搶修前須編制技術方案并報主管部門批準,嚴格按檢修程序文件實施。氫系統檢修時須使用專用防爆工具,在發電機內充有氫氣時進行檢修工作, 應使用銅制的工具,以防發生火花,必須使用鋼制工作時,應涂上黃油。氫系統與其他系統連接的隔離閥或直通大氣的隔離閥必須認真檢修,如有必要應在試驗臺上進行水壓試驗,保證無泄漏。氫系統的表計管路必須認真清理,決不允許存在堵塞。發電機的氫側密封瓦的間隙必須嚴格按要求的參數調整,防止氫氣過量泄漏。氫系統設備檢修后應進行氣密性試驗,且驗收合格。
4.2 液氨、聯氨使用的安全管理
液氨系統操作人員應穿工作服,戴防護眼鏡、口罩、手套,溶氨時要戴氨防毒面具,要緩慢開啟氨瓶出口門,同時開啟吸氣器。氨瓶應涂有明顯標志,禁止放在烈日下爆曬和用明火烤。配置聯氨溶液時,工作人員應穿戴專用防護用品,并啟動加藥間換氣扇。聯氨的濃溶液應密封保存,靠近聯氨濃溶液的地方不允許有明火。對聯氨進行化驗時,不允許用嘴吸移液管吸取含有聯氨的溶液。
4.3氯氣使用的安全管理
氯氣系統運行時,氯瓶間及加氯間的門必須向外開,加氯現場必須配置防毒面具。加氯工作應由兩人進行,操作人員應根據加氯操作要求,啟動加氯氣系統進行加氯,不得隨意亂動,加氯時必須密切注意加氯機加氯量、蒸發器運行溫度、液氯管壓力。液氯鋼瓶運放時不許劇烈碰撞,夏天陽光下不能久曬,接觸鋼瓶的支墩表面應墊以橡皮。液氯鋼瓶內的液氯不能用盡,必須留有一定的剩余壓力,一般控制其剩余壓力為0.1mpa或殘留液氯量20kg,嚴禁抽吸成真空,以防倒吸入潮濕空氣或其它雜質。
加氯系統開始檢修前,必須確認檢修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確已執行,嚴格按要求穿戴整齊各種勞動保護用品,檢查氯氣室頂的淋水設施和排氣風扇,確保正常。拆卸加氯機時,應盡可能站在上風位置,如感到身體不適時,應立即離開現場,到空氣流動地方休息。檢修人員應熟知氯氣傷害的急救方法,當發生故障有大量氯氣漏出時,工作人員應立即戴上防毒面具,關閉門窗,開啟室內淋水閥門,將氯瓶放入堿水池中,最后,用排氣風扇抽去余氯。
4.4酸堿使用的安全管理
水處理酸堿系統運行時,操作人員應認真檢查系統及設備,在系統良好及各閥門靈活好用、系統無滲漏點的狀態下,方可進行樹脂的再生操作。作業人員應熟悉酸堿的性質并掌握酸堿燒傷急救措施,應穿戴耐酸手套、防護眼鏡及膠靴。操作時需二人以上進行工作,密切監視酸堿計量箱液位,操作過程中不許離開人或同時進行其他操作。啟動和停止時各閥門開啟及關閉順序嚴格按照規程中規定程序進行。
酸堿系統檢修前應確認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確已執行,嚴格按要求穿戴整齊各種勞動保護用品。不得在襯膠管道、酸管道及防腐容器上進行電火焊作業,如必須進行時,要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如排盡氣體及鏟掉襯膠層后進行,焊、割時不斷地用水冷卻等。對存有殘余鹽酸的罐體,應先沖洗干凈,并將蓋口打開,方準許焊接。工作現場須備有0.5%的碳酸氫鈉及2%的硼酸溶液等急救藥品及工業水源。進入酸氣較大的場所進行緊急搶修時,應使用套頭式防毒面具。
在鍋爐等設備使用hcl、hf酸進行化學清洗時,現場必須保證照明充足、道路通暢,動力電源和照明電源分開,并將電源控制板設置在遠離清洗系統、且便于操作的位置。清洗前準備必要的急救藥品和勞保用品,操作過程中必須統一指揮,分工負責。所有重要部位如酸泵、閥門、加藥點都要設置專人值班。酸洗作業現場掛酸、堿危險標志,禁止煙火,現場配備消防器材,備有被酸、堿燒傷的急救藥品。配制酸、堿的人員應穿戴耐酸工作服,戴耐酸手套、口罩、防護眼鏡。酸洗過程中排出的廢液應作中和處理,防止對環境及人身產生危害。
4.5抗燃油使用的安全管理
抗燃油是有毒或低毒的,有關工作人員必須注意安全防護措施。勿使油品進入眼中和口中,若油品進入眼中,應立即用清水沖洗,再滴入眼藥或盡快請醫生處理,若油品進入口中,應及時吐出,用水漱口并請醫生檢查。勿使抗燃油直接接觸皮膚,當皮膚接觸油品后,要用石油溶劑洗凈,再用肥皂清洗。接觸抗燃油時,宜帶耐油橡皮手套。在室溫時,人體吸入油蒸汽沒有危險,但應避免在高溫下吸入油蒸汽。抗燃油濺落在保溫層上后應立即擦去,若油已滲入熱金屬表面或敷設的保溫層內,則應擦掉并及時更換該保溫層以防止火災。抗燃油可能對電纜包皮(如聚氯乙稀材料)和一般的油漆有破壞作用,只要當上述材料接觸液體時(不管時間長短)都會軟化和起泡,應立即清洗侵蝕處并查明損壞程度。
4.6六氟化硫氣體使用安全管理
六氟化硫新氣中可能存在一定量的毒性分解物,在使用六氟化硫新氣的過程中,要采取安全防護措施。從鋼瓶中引出六氟化硫氣體時,必須用減壓閥降壓。避免裝有六氟化硫氣體的鋼瓶靠近熱源或受陽光曝曬。使用過的六氟化硫氣體鋼瓶應關緊閥門,戴上瓶帽,防止剩余氣體泄漏。戶外設備充裝六氟化硫氣體時,工作人員應在上風方向操作;室內設備充裝六氟化硫氣體時,要開啟通風系統,并盡量避免和減少六氟化硫氣體泄漏到工作區。要求用檢漏儀做現場泄漏檢測,工作區空氣中六氟化硫氣體含量不得超過1000μg/l。
六氟化硫試驗室是進行六氟化硫新氣和運行氣體測試的場所,因此化驗人員經常會接觸有毒氣體、粉塵和毒性化學試劑。試驗室除具備操作毒性氣體和毒性試劑的一般要求外,還應具有良好的底部通風設施(對通風量的要求是15min內使室內換氣一次)。酸度、可水解氟化物、礦物油測定的吸收操作應在通風柜內進行;色譜分析的有毒試樣尾氣和易燃的氫載氣應從色譜儀排氣口直接引出試驗室;生物毒性試驗的尾氣應經堿液吸收后再排出室外。每個分析人員務必遵守分析試驗室操作規程和六氟化硫氣體使用規則,新來的工作人員在沒有正式工作之前,首先要接受安全教育和有關培訓。試驗室內不應存放劇毒和易燃品,使用時應隨領隨用。
六氟化硫電氣設備安裝室與主控室之間要作氣密性隔離,以防有毒氣體擴散進入主控室。設備安裝室內應具有良好的通風系統,通風量應保證在15min內換氣一次,抽風口應設在室內下部。設備安裝室底部應安裝六氟化硫濃度報警儀和氧量儀,當六氟化硫的濃度超過1000μg/l、氧量低于18%時,儀器應報警。工作人員不準單獨和隨意進入設備安裝室,進入設備安裝室前,應先通風20min,不準在設備防爆膜附近停留。工作人員在進入電纜溝或低位區域前,應檢測該區域內的含氧量,如發現氧含量低于18%時,不能進入該區域工作。如發現氣體中毒性分解物的含量不符合要求時,應采取有效的措施,包括氣體凈化處理、更換吸附劑、更新六氟化硫氣體、設備解體檢修等。
4.7分析藥品使用的安全管理
化驗人員應穿工作服,飯前和工作后要洗手。禁止用口嘗和正對鼻嗅的方法來鑒別性質不明的藥品,可以用手在容器上輕輕扇動,在稍遠的地方去嗅發散出來的氣味。禁止使用沒有標簽的藥品,禁止用口含玻璃管吸取酸堿性、毒性及有揮發性或刺激性的液體。不準把氧化劑和還原劑以及其他容易相互起反應的化學藥品儲放在相鄰的地方。
劇毒藥品必須具有明顯的“劇毒危險”標志,無標簽藥品嚴禁使用。凡使用和保管劇毒藥品的工作人員必須熟知其性能及使用方法,劇毒藥品應放在專門的柜內,應用兩把鎖,鑰匙分別由兩人保管,領用時必需由單位負責人簽字才可發放。使用劇毒藥品要特別小心,必要時要戴口罩、防護眼鏡、乳膠手套,操作時需在通風柜內或良好通風的地方進行,工作人員應站在上風,并遠離火源,接觸過的器皿應徹底清洗。對過期失效或報廢的藥品應向管理部門申報批準,并在安全監督部門和保衛部門的監督下進行銷毀。
第10篇 大唐發電廠反事故技術措施和安全技術勞動保護措施管理規定
第一章范圍
第一條本規定了大唐南京發電廠反事故技術措施(以下簡稱“反措”)和安全技術勞動保護措施(以下簡稱“安措”)管理的職責、管理內容與方法。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于大唐南京發電廠“安措、反措”管理工作。
第二章 職責
第三條各部門職責
(一)設備部是反事故技術措施管理部門,在分管廠長領導下以《防止電力生產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項重點要求實施導則》為依據,以消除設備重大缺陷、提高設備可靠性為內容,結合本廠生產特點,編制確保發電機組安全運行的反事故技術措施計劃。并做到項目、時間、資金、責任人四落實,下達在月度、設備大、小修工作計劃中,確保“反措”完成率達100%。
(二)安監部是安全技術勞動保護措施管理部門,在分管廠長領導下以安監部為主,辦公室、人資部等配合,以國家、行業、集團公司頒發的標準為依據,結合本廠生產特點編制確保人身、防止職業病、提高消防水平等“安措”計劃。并做到項目、時間、資金、責任人四落實,下達在月度、設備大、小修工作計劃中,監督“反措”和“安措”費用的提取和使用情況,檢查、監督“兩措”計劃的實施,對存在的問題及時向主管領導匯報。
(三)各生產車間負責所轄設備范圍內“兩措”的編制,在主管車間領導下,根據廠部“兩措”計劃,結合本車間生產特點,充實細化“兩措”內容,實施廠部“兩措”計劃,完成率達100%,并對存在的問題及時向廠部匯報。
第三章 職權
第四條有權監督“兩措”費用的提取和使用情況;
第五條有權監督檢查各部門“安措”和“反措”計劃落實情況
第六條有權對各部門“安措”和“反措”完成情況進行獎懲處理。
第四章 責任
第七條設備部對起草、編制全廠年度“反措”計劃負責。
第八條安監部對起草、編制全廠年度“安措”計劃負責。
第九條安監部負責督促全廠“安措”和“反措”按計劃完成。
第十條各生產車間負責組織本部門“兩措”計劃實施、完成。
第四章 管理內容與方法
第十一條編制“反措”和“安措”,是提高設備健康水平,是保證電力系統安全穩定經濟運行的重要條件;是為了不斷改善勞動條件,是確保人身安全的重要保證。是進一步提高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水平的重要方法。
第十二條反事故措施計劃的編制
反事故措施計劃的內容:以《防止電力生產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項重點要求》為依據,反事故措施計劃應納入檢修、技改計劃,具體內容如下。
(一)上年事故、障礙、異常情況的防止對策;
(二)上級頒布的事故通報和反事故技術措施;
(三)需要消除影響安全生產的重大設備缺陷;
(四)提高設備可靠性的重大設備技術改進措施;
(五)需要編制、修訂、貫徹的有關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
(六)加強現代化安全管理的措施等。
(七)反事故措施編制:
1.根據上級頒發的反事故技術措施、需要消除的重大設備缺陷、提高設備可靠性的技術改進措施以及我廠的具體事故防范對策進行編制。年度反事故措施計劃每年11月由分管生產的副廠長組織,在各班組、專業討論的基礎上,由生產車間提案,技術部門進一步討論、匯總編制,報分管廠領導審閱,經廠長批準后執行,并報集團公司備案。同時廠部發文下達“反事故技術措施計劃”,各部門認真組織執行。
2.凡列入反事故措施計劃的項目,其經費分別列入更新改造大修和成本費中開支,并從資金、器材、物資、人力等方面予以優先保證。
3.對特殊項目反事故措施經費,必要時向集團公司申請報批。
(八)“安措”計劃的編制
1.為了保證職工的安全健康、改善勞動條件所采取的各項技術措施,稱為安全技術勞動保護措施。
2.“安措”計劃的內容:以國家、行業、集團公司頒發的標準,以“關愛生命,關注安全”為出發點,從減輕職工壓力、改善勞動條件、防止人身傷亡事故、預防職業病、推動安全設施標準化、提高消防水平等方面編制。
3.防止人身事故的對策;
4.減輕職工現場勞動作業條件的設施;
5.改善職工勞動作業環境、推動標準化的設施;
6.改進并完善防火防爆系統、消防設施;完善易燃易爆物品存放設施;
7.加強防塵、防毒、防噪聲的綜合治理;
8.防止職業病或職業中毒的措施;
9.全廠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培訓活動;
10.季節性的安全大檢查;防汛工作;
11.特種設備、機動車輛定期檢測等;
12.完善電氣設備保護接地接零、電動用器具、機械、焊接的安全設施等。
(九)“安措”計劃的編制:
“安措”以安全風險評估、安全大檢查、危險點分析、技術監督、缺陷管理、可靠性分析結果等作為依據。年度“安措”計劃每年11月由分管生產的副廠長組織,在各班組討論的基礎上,由生產車間提案,廠安監、人資、辦公室等部門進一步討論、匯總編制,報分管廠領導審閱,經廠長批準后行文,并報集團公司備案。廠部發文下達年度“安全及勞動保護技術措施計劃”,各部門認真組織執行。
“安措”計劃的資金必須保證,應每年從更新改造或其他生產費用中提取,由安監部門監督專款專用。
第十三條“兩措”計劃的實施
(一)各部門必須每月檢查“兩措”執行情況,分管廠領導組織各有關部門每季度檢查全廠“兩措”執行情況。
(二)對個別因特殊情況不能執行“兩措”項目的,應書面申請并經部門主管審批后報廠設備部、安監部,經會審后報生產副廠長批準。
(三)設備部、安監部應按集團公司要求上報“兩措”計劃、執行情況。
(四)“兩措”完成情況列入考核,按廠部有關規定執行。
第五章 檢查與考核
對本規定的管理活動進行檢查并對表1所列的指標進行評價,依據評價結果提出考核意見:
表1 考核內容
序號
考核內容
考核標準
考核周期
考核范圍
1
反事故措施計劃的編制
安全管理規定
年度
本廠
2
反事故措施編制
安全管理規定
針對性風險與事故
本廠
3
“安措”計劃的編制
安全管理規定
年度
本廠
報告與記錄
表2給出了執行本標準形成的報告和記錄。
表2 報告和記錄
序號
報告與記錄編號
報告與記錄名稱
填寫人
保存地點
保存期限
1
q/cdt-njtp211006—2022jl-01
反事故措施計劃
任君
安監部
一年
2
q/cdt-njtp211006—2022jl-02
反事故措施
高浴霜
安監部
一年
3
q/cdt-njtp211006—2022jl-03
“安措”計劃
任君
安監部
一年
第11篇 發電廠機組大修安全管理
發電廠大修工作是一項工期長、任務緊、人員雜、涉及面廣、不安全因素難預控,僅次于新建項目的復雜系統工程,因此如何確保機組大修安全、優質、高效是電廠安全生產工作中的重點首要工作之一。某熱電廠總裝機容量為兩套2×(180mw+60mw)pg9171e型燃氣-蒸汽聯合循環機組,于2005年8月正式投產發電,自2023年3月1日開始進行第一套機組大修(自投產以來首次大修),歷經45天,經過全公司員工的共同努力,順利完成了機組大修的工作任務,并實現了鍋爐水壓試驗、燃機點火、并網、汽輪機沖轉、發電機并網一次成功,本次大修過程中未發生設備損壞和人員傷亡等不安全情況,被上級公司評為優良級工程。現結合本次機組大修情況簡要介紹公司在機組大修安全管理中的幾點做法。
一、大修前期準備工作
1、進行修前安全性評價
結合機組運行情況,經檢修前安全性評價及前期專項安全技術整改要求,,確定了大修中需要繼續完善的項目與內容,要求在本次大修中完成所有整改工作,確保修后機組設備安全健康水平提升。? 如:#1燃機三級動葉存在一片葉冠錯位、二級動葉、一級復環、二級噴嘴上半等熱通道部件存在裂紋和燒蝕問題;#2汽機汽缸中壓缸后段中分面有漏汽現象;#1爐部分管箱管道存在嚴重腐蝕等嚴重安全隱患都必須在此次大修中予以消除。
2、廣泛調研其他燃機電廠機組狀況,為大修做好充足準備
為做好大修前期準備工作,除嚴格按照上級公司有關制度要求進行準備工作外,根據燃機電廠的特點,還及時開展有針對性的調研工作:一是充分了解先期完成檢修的同類燃機電廠情況。公司主管領導帶隊到其他電廠檢修現場進行調研,特別是針對其他電廠出現的典型設備問題,提前做出技術和物資上的應對方案。二是提前進行重要進口備件的替代調研工作。主要從安全技術可行性和資金節省等方面進行充分比較,確保備件安全技術可靠性,同時節約大量資金。
二、大修前準備工作
1、第一套機組大修是本公司機組大修的首場戰役,事先進行認真細致地準備、籌劃、檢查,是保證大修工作安全、及時、有序進行的必備條件。大修前一個月,成立了以總經理為總指揮、主管生產副總經理為副總指揮及9大專業組組成的檢修領導指揮部,負責指揮、協調和控制大修工作的安全、質量和進度方面的重要決策問題。提前制定了《第一套機組大修安全技術方案》、《第一套機組大修組織機構職責》、《第一套機組大修主要節點工作計劃》、《第一套機組大修安全管理規定》并制作成現場宣傳欄布置在檢修現場顯眼處,確保每位參加大修人員均能熟知。
2、為進一步提高參檢人員的安全意識,強調此次大修的重要性,于大修前召開由公司總經理主持,公司副總經理、各部門經理和全廠技術骨干、各檢修單位項目經理參加的大修動員會,確保了大修工作安全有序的開展。
3、在大修準備期間,由公司主管大修管理的部門生技安監部組織參檢部門針對整個大修危險點預控進行討論分析,經修改完善后發布執行。同時為了保證機組檢修現場的安全文明施工,對現場安全管理的重點、要點進行規范化標準管理,公司安監部門安排對各級參檢人員進行為期3天的安全學習培訓并考試合格,重點學習《燃機發電機組檢修全過程安全管理規范》和《電力生產安全工作規程》。
4、組織相關部門人員提前對大修使用的起重工器具、安全工器具、電動工器具等進行全面檢查并檢驗合格,檢查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三、大修開工前的工作
開工前,由于存在公用系統和運行機組,各系統和設備不能全部停運,現場同時存在部分帶電、停電設備及運行和停運退出的系統。因此,現場安全隔離措施執行正確、完善、可靠是開工前安全監控的重點。按照檢修區域“封閉作業”的原則, 要求運行人員必須根據工作票任務及安全措施要求,嚴格落實各項操作內容,正確做好檢修機組與運行機組設備系統的隔離安全措施,重點加強對公用系統以及油、氣系統的隔離,嚴格把關工作票許可程序,對安全措施不完善、危險點預控措施不徹底的工作票堅決不允許開工。對已布置好的安全隔離圍欄、隔離帶等安全設施,未經大修指揮部許可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解除安全隔離措施。
四、大修進行中的工作
進入大修中期,各檢修項目已基本展開,大部分設備已解體,此階段,要求重點做好對現場作業人員、作業環境、作業工器具等安全規范使用的監督工作。
1、著裝規定
進入檢修作業現場人員必須正確規范佩戴安全帽、著全棉長袖工作服,禁穿化纖工作服,按要求佩戴勞動保護用品,進入發電機定子、汽缸檢查作業,應穿專用連體工作服,電焊、氣焊工作人員,應配備穿帆布工作服。特種作業人員應穿相應的特種工作服。
2、消防管理規定
(1)各參加大修部門(單位)指定專人負責大修期間消防管理工作。
(2)各工作面及時消除各種易燃易爆物資,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
(3)經常檢查現場消防器材完好性,及時調整補充器材。
(4)大修現場按消防規定,嚴格控制易燃易爆物品,嚴禁超量存放。
(5)進行明火作業時,嚴格執行動火工作票管理制度,必須做好防火措施,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工。
(6)未經公司消防隊許可,任何單位和個人嚴禁擅自動用現場消防器材,如遇撲救火情需要動用后,必須向公司消防隊報告,并及時給予補充。
(7)加強施工人員防火教育,提高施工人員消防意識,防止火災事故發生。
3、安全用電管理規定
(1)機組大修用電,由檢修單位自帶專門值班電工負責安排接線,其他任何單位人員不得私自亂拉亂接電源。
(2)需用電部門(單位)事先提出用電要求,經生技安監部電氣專工安排本公司電工根據施工方需要指定電源箱由施工單位值班電工妥善安排,用電單位工作結束后,必須及時通知值班電工拆除電源,并報生技安監部電氣專工派人確認。
(3)大修臨時用電必須使用裝有漏電保護裝置的配電箱配電以保安全。
(4)便攜、手持、移動等電動工具必須接漏電保護器,絕緣良好并接地可靠,符合要求,否則不得使用。
(5)在金屬壓力容器內移動工具照明電源電壓不得超過12v,以保安全。
(6)臨時用電線路一律不得超負荷運行,并按額定容量選用開關。
(7)值班電工必須認真巡視檢查大修臨時用電設備,發現問題及時處理,以確保大修用電安全。
4、腳手架搭設與使用
嚴格腳手架檢驗制度,腳手架搭設完畢后的驗收,距地面3m以下,經部門安全、技術人員驗收合格后,將“腳手架檢驗合格證”填寫好,粘貼在腳手架上。距地面3m以上,先經部門安全、技術人員驗收合格后,由搭設部門填寫驗收聯系通知單,由安監部門、生技部門聯合檢驗合格后,所有驗收人員在腳手架四級驗收表內簽字并發“腳手架檢驗合格證”,粘貼在腳手架上。未經驗收合格的腳手架嚴禁使用。
5、高空作業
高空作業應設專人監護,高空作業人員應按規范要求正確使用安全帶,安全帶應高掛低用,必要時使用防墜器各部門;嚴格檢查安全帶的規范使用情況,防高空落物措施是否具備,高空焊割作業是否有防止焊渣、火花下落的遮擋;確保割下的金屬或火花不致傷人或引起火災事故。
6、現場井、坑、孔、洞和臨時圍欄的管理
對在大修工作中所打開和拆除的井、坑、孔洞和臨時圍欄,均應設安全圍欄和防護網,夜間應加設警示照明燈,并掛明顯的“安全警告”標志,防止其他人員誤跌入坑洞內。未經大修指揮部許可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解除安全隔離措施。
7、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
(1)大修工作中,在現場使用的易燃物品較多,如氧氣瓶、乙炔氣瓶、汽油、煤油、防腐材料等要隔離分開放置并遠離火種,設專人保管和登記發放。
(2)在防火設備、禁火區,如在油系統、氣系統等區域進行動火工作時,要嚴格執行“動火工作票制度”,落實好防火的各項安全防護措施,并要求須在消防安全監護人到位后才能進行。
8、交叉作業管理
檢修現場要盡可能的避免交叉作業,確需交叉作業時,各個作業點均應與其他作業點可靠隔離,高空作業應設防護網,嚴禁上下拋物,高空焊割作業應有防止焊渣、火花下落傷人或引起火災事故的有效措施。
9、規范起重作業
對每臺起重設備的卡環、鋼絲繩、吊車、起重葫蘆、倒鏈等,在使用前必須按照標準檢查試驗合格,建立臺帳,要有記錄并粘貼“合格證書”,對臨時起重要做載荷試驗。重大起重作業要做載荷準確計算和實驗,并提前2天,由起重作業單位提出“起重作業申請”,并經公司生技安監部審批后,方可進行起重作業。起重作業應由有資質的專業人員指揮和操作。當遇惡劣天氣時,禁止進行露天起重作業。
10、臨時工安全管理
(1)凡大修使用臨時工應符合地方政府相關規定,持有效證件(身份證),并建立臨時用工檔案。
(2)臨時工的安全管理納入用工部門(單位)安全管理,實行“誰用工、誰主管、誰負責”。
(3)用工部門必須與臨時工簽訂書面勞務合同。合同中必須明確規定雙方的權利、義務與責任。
(4)臨時工必須經過公司、部門、班組工作面的安全教育培訓,方可上工。
(5)凡從事特種作業的臨時工,必須持有勞動部門簽發的有效特種人員操作證,否則禁止上崗作業。
(6)臨時工參加大修現場工作必須由用工部門(單位)派專人負責管理,交待工作任務、現場安全措施及注意事項,負責現場作業,安全監護。
(7)臨時工應自覺遵守大修現場的紀律和規定,主動接受安全管理,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嚴禁蠻干。
(8)臨時工工作中發生“三違”現象,兩次規勸不改或在現場無理取鬧,影響大修工作,指揮部有權令其退出大修現場,不再錄用。
四、大修后期工作
進入大修后期,各系統設備已開始回裝,試驗、、試轉、設備停送電操作較多,為控制工期,工作面參與大修人員容易疲勞作業,安全意識松懈,此階段應重點抓好“兩票”制度的落實,人員作業調整及設備系統各項安全設施的驗收工作。
1、各級人員嚴格把好“兩票”執行關,嚴格執行設備試運轉、申請票、工作票押回制度;試運轉結束后安全應及時重新布置,然后方可繼續進行檢修工作。
2、恢復、完善機組的安全防護裝置:拆除臨時圍欄,恢復永久圍欄,轉動機械防護罩恢復、孔洞蓋板、管道支吊架、平臺欄桿恢復等,杜絕裝置性違章。
3、完善現場各設備名稱雙重編號、標示牌、管道色環介質流向、安全標志牌、警戒線正確齊全,以防人員誤操作。
4、統一協調,合理調整人員的作業時間及工作任務,避免交叉作業和疲勞作業帶來的不安全事件發生。
5、對設備分系統和整組試運、啟動試驗項目制定了完善的安全、組織、技術措施,成立了大修啟動試運指揮部,制定了《第一套機組大修啟動試運方案》,要求各專業小組工作面嚴格按方案要求實施,確保了啟動試運過程中人員和設備的安全。
五、強化責任制、落實各級人員安全職責
1、在開工前對各檢修外包單位的資質進行了審核,要求各檢修單位每天必須堅持班前、后會,對每天開工前的檢修任務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各檢修單位項目經理和安全員對各自檢修班組的每一檢修項目的危險點分析及防范措施進行檢查指導,要求對分析不透徹、防范措施不全面的檢修項目決不開工。
2、公司各部門安全員、檢修項目負責人各班組根據本次檢修項目劃分,對燃機、鍋爐、汽機、電氣、熱控等各項目從防人身傷害方面、防設備損壞方面、防環境污染方面、防火災事故方面等進行了詳細的潛在風險分析,并針對每一個危險點進行相應的防范措施的分析,制定了危險點預控卡,使參與檢修的每一位員工從真正意義上了解并熟悉所從事的工作存在的安全風險及應采取的措施,做到工作前心中有數。
3、檢修工作期間,公司領導堅持每周三次組織有關人員召開檢修安全生產工作例會,溝通處理檢修過程中出項的各類問題,及時通報檢修進展情況;遇緊急問題當場協調處理,確保檢修工作連續有序進行。
4、強化作業現場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和文明生產工作監督,安全管理檢查組每日重點對檢修現場安全設施、工器具、高空作業、檢修用電是否安全、起重作業、交叉作業、受限空間內作業、現場動火作業、現場文明施工進行檢查,對存在的問題和不足,嚴格按照有關規章制度進行考核,實現閉環管理。要求施工單位立即進行整改,并對提出的整改意見形成安全整改通知單以書面下發。大修期間共發出安全整改通知單共10份,其中責令停工整改整頓共5次,要求施工隊伍進行舉一反三的整改落實;安全糾察小組每天發布一次大修安全日報,對施工過程中的違章情況堅決予以曝光,共曝光92次違章行為,如對燃機檢修單位出現的現場起吊工作協調混亂和燃機非金屬膨脹節更換錯接檢修電源等違章行為,采取停工整頓措施,使違章人及時受到教育,保證了檢修現場的安全作業。
5、加強對重要節點檢修項目和重點工作的重要階段的過程監督。對于大修危險系數大、工序較復雜、配合專業人員多的檢修項目,如發電機抽、穿轉子、燃機吊裝轉子、扣缸等項目。要求公司主管領導、生產部門主要領導,各級安全管理人員必須親自到場,對現場作業進行全過程安全監督,及時糾正現場違章現象,確保作業過程安全。
六、結束語
發電廠機組大修是一項僅次于新建項目的復雜系統工程,重視過程安全管理是控制大修作業過程中不安全事件發生的有效的手段之一,通過此次機組大修歷練,為我公司各級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積累了一定的安全管理經驗。我們認為,此法可以在日常檢修維護工作中推廣,只有加強對作業人員行為、作業環境、安全工器具進行全方位、全過程監督控制,充分落實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根除不安全隱患在萌芽狀態,才能確保各項檢修工作的安全。
第12篇 發電廠電氣設備安全運行的管理和維護
摘要:近年來,我國電力行業的穩健發展對于推動我國經濟社會發展起到了舉足輕重的作用,特別是人們追求更高生活質量的同時,電力行業面臨的挑戰也越來越大,發電廠的電氣設備也在不斷更新、增加,這在大大提高電力行業發展的同時,也給電氣設備的安全運行的管理和維護帶來了一些問題。本文主要對發電廠電氣設備安全運行的管理和維護進行初步的探討分析,僅供相關人士參考。
關鍵詞:發電廠;電氣設備;安全運行;管理;維護
隨著我國電力行業發展的加快,加強電氣設備的創新和與時俱進是推動經濟社會發展和滿足人們的正常生產生活需要的必經之路,電氣設備的管理與維護是保證電廠正常運轉的重要部分,也是提高電廠經濟效益的支撐,因此,發電廠必須要切實認識到電氣設備管理維護中存在的問題,并且采取有效的有針對性的措施將問題予以解決。
一、 加強發電廠電氣設備安全運行管理維護的意義
一方面,發電廠的電氣設備數量眾多,各個設備的結構復雜,同時,一些設備在運行過程中容易出現故障、新采購電氣設備的安裝和驗收等等工作是確保電氣設備性能穩定和工作狀態正常的重要基礎,也是保證穩定發電、正常發電的前提;另一方面,我國經濟社會的發展、工業的全速推進,可以說跟電離不開,同時電力行業的也是我國國民經濟收入的一個重要增長點,對各行各業影響非常巨大。因此,發電廠必須要加強電氣設備安全運行管理與維護工作,確保電氣設備運行中的穩定、可靠,從而使得電氣設備處于最佳的工作狀態,保證整個發電過程的安全與穩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二、 我國發電廠電氣設備安全運行中管理和維護工作存在的問題
(一) 電廠的設備管理體系不健全,管理層對電氣設備安全運行管理和維護工作缺乏重視。
筆者在對我國的幾家電廠的考察工作中發現,一些電廠沒有形成健全的設備管理體系,管理層缺乏對電氣設備安全管理與維護的重視。這些問題主要表現在:相關電氣設備管理的規章制度未形成,一些設備管理人員根本就不明確管理電氣設備的具體工序和內容[1];電氣設備管理和維修的相關工具不完全,在一些故障設備需要維修的時候缺乏維修工具;管理層過于看重發電廠帶來的經濟效益,從思想沒有提高對電氣設備管理和維修的重視,認為管理和維修造成的損失遠不及電廠發電產生的效益。
(二) 電氣設備管理人員和維修技術人員綜合素養相對不高
在對電氣設備進行管理和維修工作中,管理人員和維修技術工作人員作為工作中的主體,對于保持電氣設備穩定正常運行起到至關重要的作用,但是在考察工作中發現,一些設備管理人員綜合素養低下,對于電氣設備的管理責任意識不強,片面的認為管理工作僅僅是照看電氣設備并對發生故障的設備進行上報,缺乏對電廠所有電氣設備全面性的檢查和管理,同時,一些管理人員缺乏對相關電氣設備基本情況和知識的掌握;一些電氣設備技術人員的維修技術相對滯后,跟目前各種創新性比較強的設備維修技術存在一定程度的脫節,未能夠制定好符合電廠實際情況的檢修計劃,此外一些電廠技術人員未能夠將檢修工作落實,根據電器設備的運行狀況來及時發現設備存在的缺陷,這樣一來,等到缺陷導致的故障出現的時候,電廠不得不花費更多的精力和資金來進行 電氣設備的維修工作,此外,檢修人員對電氣設備的缺陷故障信息未能夠進行系統性的記錄和分析,不利于電氣設備管理工作的開展[2]。
(三)在電氣設備采購環節缺乏前瞻性
由于電氣設備的管理跟維修工作系統性比較繁雜,涉及到的環節和各種因素較多。在電氣設備的采購環節中,采購工作人員僅僅只是針對電廠出現故障的設備進行采購,未能夠考慮電氣設備性能參數之間的不同才進行采購。同時,電廠未能夠針對電氣設備的采購形成電氣設備性能數據庫,對不同工序的電氣設備的相關信息進行記錄和分析,通過分析來明確的將電氣設備可能存在的缺陷跟容易發生的缺陷反映出來,這樣一來,電廠采購的時候缺乏有效的精準的相關信息為指導,在采購工作中可能會采購到跟以往容易出現故障問題的設備類似的電氣設備,這樣一來,不僅不能夠有效解決電氣設備容易發生故障的問題,也會給電廠增加不必要的資金支出。
三、 加強電氣設備安全運行中管理和維護工作的措施
要加強電氣設備的安全運行管理和維護工作,保障電廠正常穩定的運行,需要從以下幾個方面來著手:
(一) 健全和完善相關的管理體系,電廠整體上要加大對電氣設備管理和維護工作的重視
在這個環節中,電廠一方面要健全和完善電氣設備安全運行管理體系,明確電氣設備管理部門管理工作的內容,將管理工作責任落實到各個部門甚至每一個工作人員,根據國家關于電氣設備管理的相關規定,結合電廠電氣設備的實際情況,來合理的制定管理制度,使得管理工作責任有法可依;另一方面,要加大對管理工作和維修工作的重視,從電廠管理層到電廠工作人員都要加大對管理和維修工作的重視,工作人員嚴格按照電氣設備的使用規則來操作相關的設備,減少對電氣設備的損壞,此外,電廠還應該針對各種設備可能存在的障礙情況來完善各種維修工具,以便能夠及時對故障情況予以排除[3]。
(二) 強化電氣設備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的綜合素養
考慮到電氣設備管理和維修工作中管理主體和維修主體的重要性,在實際工作中,一方面管理工作人員需要加強對電氣設備相關的諸如設備的保養、設備的使用、設備的參數情況等內容的學習和掌握,強化工作責任意識,在工作中不僅需要對正在運行中的設備進行全方面的監控,隨時了解電氣設備的工作運行狀態,還需要對休整的電氣設備進行了解,并做好先關的記錄工作;另一方面,電廠要加強對維修工作人員進行最先進應用最廣泛的相關設備維修技術方面的培訓與學習,堅持持證上崗工作制度,將電氣設備維修工作責任落實到每一個維修技術人員,同時,維修技術人員要加強工作責任意識,根據自己的工作內容,結合電廠的實際運營狀況,制定出合理的檢修方案和計劃,及時發現電氣設備中潛在隱藏的故障,最大程度的將隱患消除在萌芽中。
(三)完善電氣設備采購機制
對于電廠而言,電廠要根據電廠實際配備的電氣設備進行設立相關的性能數據庫,對不同工序的電氣設備的相關信息進行記錄和分析,從而通過分析來明確的將電氣設備可能存在的缺陷跟容易發生的缺陷反映出來,這樣一來,采購部門能夠根據這些信息來進行有目的性的采購;另一方面,對于采購部門而言,采購部門要加強跟管理部門以及維修部門之間的交流與溝通,深入了解各種電器設備的相關參數以及質量、穩定情況,按照適合電廠、穩定性能優良、質量合格的標準來采購電氣設備。
結束語
本文主要通過對我國發電廠電氣設備安全運行的管理和維護中存在的問題和應該采取的措施進行探討。在電廠電氣設備的管理和維修過程中,需要從管理體系、人員綜合素養以及采購體制三個方面來進行優化和完善,才能夠有針對性的解決好電氣設備管理維修中存在的問題,推動電廠經濟效益的增長。
結束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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