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電廠重要操作或作業管理人員到位管理標準
第一章總 則
第一條為了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加強重大操作或作業的安全監督管理,確保重大操作或作業過程中人員和設備的安全,根據現場作業的重要性、危險性和特殊性的不同等級,確定不同級別的生產管理人員進行監護和監督,使安全生產實現可控、在控、能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依據《xxxx發電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結合電力行業的特點制定,規定了公司系統內各發電企業重要操作或作業管理人員到位管理職責、管理內容與要求。
第三條本制度所稱公司系統是指與xxxxx發電投資集團有限公司有資產關系和管理關系的單位組合。
資產關系包括全資、控股關系;管理關系包括直屬、代管關系。
第四條公司安全環保部有權對公司各發電企業重要操作或作業管理人員到位工作進行監督、檢查、考核。
第五條本制度適用于公司系統的生產性企業(包括本企業所管轄的多種經營部門)重大操作或作業。
第二章目標與要求
第六條公司系統各發電企業各級領導和管理人員對重大操作或作業到位的基本職責是檢查現場制定的安全、技術、組織措施和應急處理方案落實到位情況,監督現場運行操作,檢修作業必須嚴格執行各項規章制度,糾正違章作業行為,及時協調研究解決新出現的各類問題,嚴禁違章指揮。
第七條 重大操作或作業要嚴格執行工作票和操作票管理制度,各類人員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其職責不因各級領導和管理人員到現場而改變。
第八條廠長(總經理)是重大操作或作業到位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必須組織制定本單位重大操作作業管理人員的到位制度,并掌握到位情況,把到位情況納入各級管理人員業績考核指標中。
第九條在重大操作或作業前,應明確到位人員現場總指揮,總指揮應負責:
1.組織現場到位工作,協調解決突發問題。
2.應至少提前一天組織操作或作業的事前交底會,確保各級到位人員熟悉安全、技術、應急預案和工期等措施,了解操作或作業任務、步驟、危險點分析及預控措施。
3. 明確到位人員的分工和職責。
4.組織各級操作和作業人員、到位人員提前30分鐘到達現場。
5.操作或作業過程中發現異常情況時,應組織有關人員進行分析,發生重大異常情況應組織分析,制定并落實防范措施。
6.組織對操作或作業全過程進行評價。
第十條生產副廠長是重大操作或作業到位工作的直接負責人,負責實施本單位重大操作或作業到位制度。在進行《重大操作或作業管理到位表》中規定的應到位重大操作或作業時,必須到位。
第十一條總工程師負責組織有關人員制定各種重大操作或作業的安全、技術措施、應急處理方案,并簽字批準。在進行《重大操作或作業管理到位表》中規定的應到位重大操作或作業時,必須到位。
第十二條安全環保部部長負責重大操作或作業到位情況的監督管理,負責組織有關人員審核各種重大操作(或作業)的安全方案和應急處理方案;負責組織本部門人員參加事先安全、技術措施交底會,在進行《重大操作或作業管理到位表》中規定的應到位重大操作或作業時,必須到位。
第十三條運行部部長負責組織本部門的重大操作到位工作,負責組織本部門人員制定各種重大操作的安全、技術措施方案和應急處理方案;制定并落實對策;組織重大操作前安全、技術措施交底,在進行《重大操作或作業管理到位表》中規定的應到位重大操作或作業時,必須到位。
第十四條設備管理部部長負責組織本部門的重大作業到位工作,制定并落實對策;組織重大作業前安全、技術措施交底,在進行《重大操作或作業管理到位表》中規定的應到位重大操作或作業時,必須到位。
第十五條當值值長(或班長)或現場作業人員的責任:
1. 組織操作或作業人員進行事前交底會,確保操作或作業人員熟悉安全、技術、應急預案和工期等措施,掌握操作或作業任務、步驟、危險點分析及預控措施。
2.及時通知有關人員到位,要求到位人員填寫“到位人員登記表”,如實登記,并將未到位人員,向生產廠長(設備部、運行部部長匯報)。
3.按照方案,負責正確組織操作或作業。
4.及時組織有關人員討論、解決操作或作業遇到的問題。
5.記錄有關試驗情況。
6.填報因特殊原因不能進行作業的原因。
第十六條管理人員到位的主要職責:了解設備的運行方式是否與操作或作業的要求有變化,檢查安全措施的布置應符合操作或作業的要求;監督現場不得出現超出操作票或工作票范圍的工作;制止操作或作業過程中的違章現象,并及時糾正;參加討論、解決操作或作業過程中遇到的問題;參與對操作或作業全過程的分析評價,提出改進操作或作業程序,提高操作或作業水平。
第十七條按照規定相關人員全部到達現場后,才能正式下達操作或作業命令,如果部分人員未及時到達現場,由值長或作業負責人應將情況匯報生產廠長,得到許可后正式下達開始操作或作業命令。
第十八條操作或作業過程中,各級到位人員應始終堅守現場,直至工作結束。各相關部門部長因公不能到位的應委托其部門副部長到位。
第十九條重大操作或作業管理人員到位表(生產)
序號 | 工作任務 | 到位組 織部門 | 保障體系到位人員 | 監督體系到位人員 | |
1 | 機組非停后啟動并網 | 運行部 | 生產副廠長(總工)、運行副總、運行部部長(副部長)、設備部部長(副部長)、檢修公司負責人、運行部各專業主管、設備部各專業主管、檢修公司各專業主管 | 安全環保部部長(副部長)、各安全專業專工、運行部安全專工、設備部安全專工 | |
2 | 機組檢修后啟動并網 | 運行部 | 生產副廠長(總工)、運行副總、運行部部長(副部長)、設備部部長(副部長)、檢修公司負責人、運行部各專業主管、設備部各專業主管、檢修公司各專業主管 | 安全環保部部長(副部長)、各安全專業專工、運行部安全專工、設備部安全專工 | |
3 | 220kv電壓等級倒母線及停、送電操作 | 運行部 | 運行部部長(副部長)、電氣專工、值長 | 安全環保部專業專工、運行部安全專工 | |
4 | 220kv等級以下線路停、送電操作 | 運行部 | 電氣主管或專工 | 安全環保部專業專工、運行部安全專工 | |
5 | 機組正 常停運 | 運行部 | 生產廠長(總工)、運行部部長(副部長)、設備部部長(副部長)、檢修公司負責人、運行部各專業主管、設備部各專業主管、檢修公司各專業主管、熱控、繼電保護班長 | 安全環保部部長(副部長)、專業專工、運行部安全專工、設備部安全專工 | |
6 | 機組正 常啟動 | 運行部 | 生產廠長(總工)、運行部部長(副部長)、設備部部長(副部長)、檢修公司負責人、運行部各專業主管、設備部各專業主管、檢修公司各專業主管、熱控、繼電保護班長 | 安全環保部部長(副部長)、安全環保部專業專工、運行部安全專工、設備部安全專工 | |
7 | 機組檢修前停運 | 運行部 | 生產副廠長(總工)、運行副總、運行部部長(副部長)、設備部部長(副部長)、檢修公司負責人、運行部各專業主管、設備部各專業主管、檢修公司各專業主管 | 安全環保部部長(副部長)、安全環保部專業專工、運行部安全專工、設備部安全專工 | |
8 | 危機保安器動作不停機活動試驗 | 運行部 | 運行副總、運行部部長(副部長)、設備部部長(副部長)檢 修公司負責人、運行部各專業主管、設備部汽機主管、 | 安全環保部部長(副部長)、運行部安全專工 | |
9 | 真空嚴密 性試驗 | 運行部 | 運行部汽機主管或專工、設備部汽機主管或專工 | 運行部安全專工 | |
10 | 柴油發電機自動聯鎖裝置 | 運行部 | 運行部電氣主管、設備部電氣主管、運行部部長(副部長)、值長 | 安全環保部部長(副部長)、安全環保部專業專工、運行部安全專工、設備部安全專工 | |
11 | 真空泵切換試驗 | 運行部 | 運行部主管或專工、值長 | 運行部安全專工 | |
12 | 機組重要輔機檢修前停運(吸風機、送風機、磨煤機、一次風機、給水泵、凝結水泵、潤滑油泵、高低加) | 運行部 | 運行部對應專業主管、值長 | 運行部安全專工 | |
13 | 卸油工作 | 運行部 | 運行部部長(副部長)、化學油化驗員、運行班長、化學當班值班人員 | 安全環保部專業專工、運行部安全專工 | |
14 | 汽輪機主汽門、調速汽門嚴密性試驗 | 運行部 | 運行副總、運行部部長(副部長)、設備部部長(副部長)、運行部汽機主管、設備部汽機主管 | 安全環保部部長(副部長)、安全環保部專業專工、運運行部安全專工 | |
15 | 變電站內非生產設備的維護 | 運行部 | 運行部電氣主管、專工 | 運行部安全專工、設備部安全專工 | |
16 | 汽輪發電機組超速、甩負荷試驗 | 運行部 | 生產副廠長(總工)、運行副總、運行部部長(副部長)、設備部部長(副部長)、檢修公司負責人、運行部各專業主管、設備部各專業主管、檢修公司各專業主管 | 安全環保部部長(副部長)、安全環保部各安全專業專工、運行部安全專工、設備部安全專工 | |
17 | 發電機耐壓試驗 | 運行部 | 生產副廠長(總工)、運行副總、運行部部長(副部長)、設備部部長(副部長)、運行部電氣主管、設備部電氣主管 | 安全環保部部長(副部長)、運行部安全專工 | |
18 | 發電機進相試驗 | 運行部 | 生產副廠長(總工)、運行副總、運行部部長(副部長)、設備部部長(副部長)、運行部各專業主管、設備部電氣主管 | 安全環保部部長(副部長)、運行部安全專工 | |
19 | 重大燃燒調整 | 運行部 | 運行副總、運行部部長(副部長)、設備部部長(副部長)、運行部各專業主管、設備部鍋爐主管 | 運行部安全專工 | |
20 | 公用系統等直接影響主設備安全穩定運行的系統安全措施的執行 | 運行部 | 運行副總、運行部部長(副部長)、設備部部長(副部長)、運行部各專業主管 | 安全環保部部長(副部長)、專工、運行部安全專工 | |
21 | 油庫倒罐 | 運行部 | 運行部化學主管、運行值班班長、油庫值班員 | 運行部安全專工 | |
22 | 油區消防系統試驗 | 運行部 | 運行部化學主管、運行值班班長 | 安全環保部負責消防安全專工、運行部安全專工 | |
23 | 發電機氣體置換 | 運行部 | 運行部汽機主管、設備部汽機、電氣主管,運行部化學主管 | 運行部安全專工 | |
24 | 化學有毒物質裝卸 | 運行部 | 運行部部長(副部長)、運行部汽機主管、化驗室班長、化驗員 | 安全環保部安全專工、運行部安全專工 | |
25 | 機組檢修后鍋爐水壓試驗 | 運行部 設備部 | 生產副廠長(總工)、設備、運行副總、運行部部長(副部長)、設備部部長(副部長)、運行部各鍋爐主管、設備部鍋爐主管 | 安全環保部部長(副部長)、安全環保部安全專工、運行部安全專工、設備部安全專工 | |
26 | 機組檢修后鍋爐安全門定鉈試驗 | 運行部 設備部 | 生產副廠長(總工)、設備、運行副總、運行部部長(副部長)、設備部部長(副部長)、運行部各鍋爐主管、設備部鍋爐主管、熱控專工、檢修人員 | 安全環保部部長(副部長)、安全環保部安全專工、運行部安全專工、設備部安全專工 | |
27 | 機組檢修后fsss試驗 | 運行部 設備部 | 運行部鍋爐主管、設備部鍋爐主管、熱控專工、檢修人員 | 運行部安全專工、設備部安全專工 | |
28 | 機組檢修后鍋爐聯鎖試驗 | 運行部 設備部 | 運行部鍋爐主管、設備部鍋爐主管、熱控專工、檢修人員 | 運行部安全專工、設備部安全專工 | |
29 | 機組檢修后汽機保護試驗 | 運行部 設備部 | 運行部汽機主管、設備部汽機主管、熱控專工、檢修人員 | 運行部安全專工、設備部安全專工 | |
30 | 機組檢修后汽機聯鎖試驗 | 運行部 | 運行部汽機主管、設備部汽機主管、熱控專工、檢修人員 | 運行部安全專工、設備部安全專工 | |
31 | 機組檢修后,電氣保護試驗 | 運行部 | 生產副廠長(總工)、設備、運行副總、運行部部長(副部長)、設備部部長(副部長)、運行部各電氣主管、設備部電氣主管、設備部繼電保護人員、檢修人員 | 安全環保部部長(副部長)、安全環保部安全專工、設備部安全專工、運行部安全專工 | |
32 | 汽機起吊、安裝轉子 | 設備部 | 生產副廠長(總工)、設備部部長(副部長)、設備部相關專業主管、起重人員、檢修人員 | 安全環保部部長(副部長)、安全環保部安全專工、設備部安全專工 | |
33 | 汽機起吊、安裝汽缸 | 設備部 | 生產副廠長(總工)、設備部部長(副部長)、設備部相關專業主管、起重人員、檢修人員 | 安全環保部部長(副部長)、安全環保部安全專工、設備部安全專工 | |
34 | 抽、穿發電機轉子 | 設備部 | 生產副廠長(總工)、設備部部長(副部長)、設備部電氣、汽機主管、起重人員、檢修人員 | 安全環保部部長(副部長)、安全環保部安全專工、設備部安全專工 | |
35 | 拆裝主變壓器 | 設備部 | 生產副廠長(總工)、設備部部長(副部長)、設備部電氣主管、起重人員、檢修人員 | 安全環保部部長(副部長)、安全環保部安全專工、設備部安全專工 | |
36 | 發電機大修:熱態下的預試(耐壓試驗),吊端蓋,定子內部檢查,發電機裝端蓋回裝;大修后發電機預試(耐壓)勵磁系統調試及定值核對;隱藏工程和特殊項目的三級驗收;開機前的連鎖試驗和短路、開路試驗;并網后的帶負荷試驗 | 設備部 運行部 | 運行部電氣主管、設備部電氣主管、設備部熱控人員及相關專業,檢修人員 | 安環部安全專工、運行部安全專工 | |
37 | 發電機小修預試;發電機耐壓試驗,保護、自動裝置的定值核對 | 設備部 | 運行部電氣主管、設備部電氣主管、設備部熱控人員及繼保人員,檢修人員 | 安環部安全專工、運行部安全專工 | |
38 | 變壓器大修;套管,油枕、大罩的起吊,變壓器鐵心,線圈、固定件、綁扎的檢查、變壓器的回裝,真空注油、耐壓試驗,保護、自動裝置校驗、定值核對、瓦斯繼電器的校驗,隱藏工程和特殊項目的三級驗收,變壓器大修后的沖擊試驗,并網后的帶負荷檢查 | 設備部 | 運行部電氣主管、設備部電氣主管、設備部熱控人員及繼保人員,檢修人員 | 安環部安全專工、運行部安全專工 | |
39 | 特殊工器具,設備(電梯、行吊、龍門吊、斗輪機、翻車機)的檢修后驗收 | 設備部 | 設備部部長(副部長),設備使用部門相應專工,設備部專工 | 安全環保部安全專工、設備部安全專工 | |
40 | 220kv等級以上母線和母線設備清掃 | 設備部 | 運行部部長(副部長)、設備部部長(副部長)、運行部電氣主管、設備部電氣主管、檢修人員 | 安全環保部部長(副部長)、安全環保部安全專工、運行部安全專工、設備部安全專工 | |
41 | 熱控保護、deh系統的技術改造后,第一次投運 | 設備部 運行部 | 生產副廠長(總工)、設備、運行副總、運行部部長(副部長)、設備部部長(副部長)、運行部各汽機主管、設備部汽機主管、設備部熱繼專工、檢修人員 | 安全環保部部長(副部長)、安全環保部安全專工、運行部安全專工 | |
42 | 變電設備、繼電保護、勵磁系統等技術改造后,第一次投運 | 設備部 運行部 | 生產副廠長(總工)、設備、運行副總、運行部部長(副部長)、設備部部長(副部長)、運行部各電氣主管、設備部電氣主管、設備部熱繼專工、檢修人員 | 安全環保部部長(副部長)、安全環保部安全專工 | |
43 | 檢修臨時平臺的驗收 | 設備部 | 設備部相關專業主管 | 設備部安全員、使用部門安全員 | |
44 | 鍋爐打焦作業 | 運行部 | 作業部門負責人 | 作業部門安全員 | |
45 | 油區、制氫站等重點防火部位動火 | 設備部 | 運行部相應專業主管,運行部化驗員,專職消防員,動火部門負責人,動火部門相應專工 | 安全環保部部長(副部長)、安全環保部安全專工、運行部安全員,設備部安全員、動火部門安全員 | |
46 | 高危險性的特殊作業,如受限空間作業、直接嚴重威脅人身,設備安全的爐內特殊作業、運行中特殊搶修作業等 | 設備部 | 生產副廠長(總工)、設備、運行副總、運行部部長(副部長)、設備部部長(副部長)、檢修公司負責人、運行部各專業主管、設備部汽機主管、設備部熱繼專工、檢修人員 | 安全環保部部長(副部長)、安全環保部安全專工、運行部安全員,設備部安全員 | |
46 | 大、小修后輔機分步試運或調試 | 運行部 | 運行部相關專業主管 | 運行部安全員 | |
47 | 汽輪機轉子中心孔探傷及葉片探傷 | 設備部 | 設備部汽機主管、設備部金屬專工、檢修公司汽機負責人 | 設備部安全員 | |
48 | 汽輪機動靜間隙測量及復查 | 設備部 | 設備部部長(副部長)設備部汽機主管、檢修公司汽機負責人 | 設備部安全員 | |
49 | 翻車機故障檢修 | 設備部 | 設備部部長(副部長)、運行部部長(副部長)、輸煤主管 | 運行部安全員,設備部安全員 | |
50 | 所有隱蔽工程項目:汽輪機探頭的安裝與調試,軸瓦溫度的安裝,汽輪機內外壁溫的安裝,鍋爐金屬壁溫的安裝 | 設備部 | 運行部相關專業主管,設備部相關專業主管,檢修公司相關專業主管、設備部熱線專工 | 安全環保部安全專工、運行部安全員、設備部安全員 | |
51 | 啟動前鍋爐、汽機保護試驗 | 運行部 | 運行部相關專業主管,設備部相關專業主管,檢修公司相關專業主管、設備部熱線專工 | 運行部安全員 | |
52 | 主要保護設備的檢修 | 設備部 | 檢修公司相關專業主管、設備部熱繼專業人員 | 設備部安全員 | |
53 | 主要自動調節系統檢修 | 設備部 | 檢修公司相關專業主管、設備部熱繼專業人員 | 設備部安全員 | |
54 | 保護設備的校驗、定值的設定與驗收 | 設備部 | 檢修公司相關專業主管、設備部熱繼專業人員 | 設備部安全員 | |
55 | dcs及輔控網plc系統的檢修 | 設備部 | 檢修公司相關專業主管、設備部熱繼專業人員 | 設備部安全員 | |
56 | fsss設備的檢修與調試 | 設備部 | 檢修公司相關專業主管、設備部熱繼專業人員 | 設備部安全員 | |
57 | 氨站內的工作:管路泄露、安全閥的校驗等 | 設備部 | 生產副廠長(總工)、設備、運行副總、運行部部長(副部長)、設備部部長(副部長)、檢修公司負責人、運行部各專業主管、設備部汽機主管、設備部熱繼專工、檢修人員 | 安全環保部部長(副部長)、安全環保部安全專工、運行部安全員,設備部安全員 | |
58 | 大修中dcs的初次送電 | 設備部 運行部 | 檢修公司相關專業主管、設備部熱繼專業人員 | 設備部安全員 | |
59 | 點火槍、油槍的安裝與調試 | 設備部 | 檢修公司相關專業主管、設備部熱繼專業人員 | 設備部安全員 | |
60 | 脫硫塔清噴嘴等高空作業及脫硫塔、煙道動火、襯膠工作 | 設備部 | 設備部部長(副部長)、設備部脫硫專業主管、檢修公司相關專業主管、消防保衛專職消防隊員 | 安全環保部安全專工、設備部安全員 | |
61 | 汽包等壓力容器驗收 | 設備部 | 設備部副總、設備部部長(副部長)、檢修公司負責人、設備部相關專業主管、化學化驗人員、檢修人員 | 安全環保部安全專工、設備部安全員 | |
62 | 爐膛腳手架及大型特殊腳手架驗收 | 設備部 | 設備部副總、設備部部長(副部長)、檢修公司負責人、設備部相關專業主管、檢修人員 | 安全環保部安全專工、設備部安全員 |
第二十條重大操作或作業管理人員到位表(基本建設)
序號 | 工作任務 | 到位組 織部門 | 保障體系到位人員 | 監督體系到位人員 |
1 | 大型起重機械安裝、拆除、移位及負荷試驗,起重機械滿負荷作業、兩臺及以上起重機抬吊作業 、起重機械在高壓線下方及其附近作業 | 施工 單位 | 電廠基建副廠長(總工)、工程副總、工程部部長(副部長)、工程部相關專業主管、專工、施工單位項目經理、工程部部長(副部長)、相關專業主管專工、大型機械負責人、監理總監 | 電廠安全環保部部長(副部長)、安全相關專業專工、施工單位安監部部長(或副長)、相關專業的安全專工、安全監理 |
2 | 特殊桿塔及大型構件吊裝、高塔組立 | 施工 單位 | 電廠基建副總、工程部部長(副部長)、工程部相關專業主管、專工、施工單位項目經理、工程部部長(副部長)、相關專業負責人、大型機械負責人、監理總監 | 施工單位安監部部長(或副部長)、安全相關專業的專工、安全監理 |
3 | 汽輪機上、下缸吊裝 | 施工 單位 | 電廠基建副總、工程部部長(副部長)、工程部相關專業主管、專工、施工單位項目經理、工程部部長(副部長)、相關專業負責人、機務監理 | 施工單位安監部部長(或副部長)、安全相關專業的專工、安全監理 |
4 | 發電機定子就位 | 施工 單位 | 電廠基建副總、工程部部長(副部長)、工程部相關專業主管、專工、施工單位項目經理、工程部部長(副部長)、相關專業負責人、監理總監及機務、電熱監理 | 施工單位安監部部長(或副部長)、安全相關專業的專工、安全監理 |
5 | 汽輪機扣大蓋 | 施工 單位 | 電廠基建副總、工程部部長(副部長)、工程部相關專業主管、專工、施工單位項目經理、工程部部長(副部長)、相關專業負責人、監理總監及機務、電熱監理 | 施工單位安監部部長(或副部長)、安全相關專業的專工、安全監理 |
6 | 發電機穿轉子 | 施工 單位 | 電廠基建副總、工程部部長(副部長)、工程部相關專業主管、專工、施工單位項目經理、工程部部長(副部長)、相關專業負責人、監理總監及機務、電熱監理 | 施工單位安監部部長(或副部長)、安全相關專業的專工、安全監理 |
7 | 鍋爐大件吊裝、大板梁吊裝 | 施工 單位 | 電廠基建副總、工程部部長(副部長)、工程部相關專業主管、專工,施工單位項目經理、工程部部長(副部長)、相關專業負責人、監理總監及機務監理 | 電廠安全環保部部長(副部長)、安全相關專業專工,施工單位安監部部長(或副長)、相關專業的安全專工、安全監理 |
8 | 大型變壓器進廠后的運輸、吊罩、抽芯檢查、干燥及耐壓試驗 | 施工 單位 | 電廠基建副總、工程部部長(副部長)、工程部相關專業主管、專工、施工單位項目經理、工程部部長(副部長)、相關專業負責人、 | 施工單位安監部部長(或副部長)、安全相關專業的專工、安全監理 |
9 | 燃油區進油 | 運行部 | 電廠運行部部長(副部長)工程部部長(副部長)、運行部化學專業主管及化驗員、消防隊員 | 電廠安全環保部部長(副部長)、安全相關專業專工 |
10 | 鍋爐水壓試驗及高壓管道水壓試驗 | 調試 單位 | 電廠基建副廠長(總工)、工程副總、工程部部長(副部長)、工程部相關專業主管、專工,運行部部長(副部長)、相關專業主管,施工單位項目經理、工程部部長(副部長)、相關專業主管專工、調試單位鍋爐、汽機專業負責人, | 電廠安全環保部部長(副部長)、安全相關專業專工、施工單位安監部部長(或副長)、相關專業的安全專工、安全監理 |
11 | 高壓線路及廠用設備帶電 | 施工 單位 | 施工單位項目經理、工程部部長(副部長)、相關專業主管專工 | 電廠安全相關專業專工,施工單位安監部部長(或副長)、相關專業的安全專工、安全監理 |
12 | 重要轉動機械試轉 | 調試 單位 | 電廠工程部部長(副部長)、工程部相關專業主管、專工,運行部部長(副部長)、相關專業主管,施工單位項目經理、工程部部長(副部長)、相關專業主管專工、調試單位鍋爐、汽機專業負責人,監理總監及機務、電熱監理 | 電廠相關專業安全專工,施工單位安監部部長(或副部長)、相關專業的安全專工、安全監理 |
13 | 主汽管吹管 | 調試 單位 | 電廠基建副廠長(總工)、工程副總、工程部部長(副部長)、工程部相關專業主管、專工,運行部部長(副部長)、相關專業主管,施工單位項目經理、工程部部長(副部長)、相關專業主管專工、調試單位鍋爐、汽機專業負責人、消防人員,監理總監及機務監理 | 電廠安全環保部部長(副部長)、安全相關專業專工、施工單位安監部部長(或副部長)、相關專業的安全專工、安全監理 |
14 | 鍋爐升壓、安全門整定 | 調試 單位 | 電廠工程副總、工程部部長(副部長)、工程部相關專業主管、專工,運行部部長(副部長)、相關專業主管,施工單位項目經理、工程部部長(副部長)、相關專業主管專工、調試單位鍋爐專業負責人、消防人員,監理總監及機務監理 | 電廠安全環保部部長(副部長)、安全相關專業專工、施工單位安監部部長(或副長)、相關專業的安全專工、安全監理 |
15 | 油循環、汽輪發電機試運及投氫、發電機首次并網 | 調試 單位 | 基建副廠長(總工)、工程副總、工程部部長(副部長)、工程部相關專業主管、專工,運行部部長(副部長)、相關專業主管,施工單位項目經理、工程部部長(副部長)、相關專業主管專工、調試單位鍋爐、汽機、熱繼專業負責人、消防人員,監理總監及機務、電熱監理 | 電廠安全環保部部長(副部長)、安全相關專業專工、施工單位安監部部長(或副部長)、相關專業的安全專工、安全監理 |
16 | 深基坑、高邊坡開挖 | 施工 單位 | 電廠工程副總、工程部部長(副部長)、工程部相關專業主管、專工,施工單位項目經理、工程部部長(副部長)、相關專業主管、專工,監理總監及土建監理 | 電廠安全環保部部長(副部長)、安全相關專業專工、施工單位安監部部長(或副部長)、相關專業的安全專工、安全監理 |
17 | 大型腳手架、高排架、承重排架安裝和拆除 | 施工 單位 | 電廠工程副總、工程部部長(副部長)、工程部相關專業主管、專工,施工單位項目經理、工程部部長(副部長)、相關專業主管、專工,監理總監及土建監理 | 電廠安全環保部部長(副部長)、安全相關專業專工、施工單位安監部部長(或副部長)、相關專業的安全專工、安全監理 |
18 | 大體積混凝土澆筑 | 施工 單位 | 電廠工程副總、工程部部長(副部長)、工程部相關專業主管、專工,施工單位項目經理、工程部部長(副部長)、相關專業主管、專工,監理總監及土建監理 | 電廠安全相關專業專工、施工單位安監部部長(或副部長)、相關專業的安全專工、安全監理 |
19 | 接觸易燃易爆、劇毒、腐蝕劑、有害氣體或液體及粉塵、射線作業 | 施工 單位 | 電廠工程副總、工程部部長(副部長)、工程部相關專業主管、專工,施工單位項目經理、工程部部長(副部長)、相關專業主管、專工,監理總監 | 電廠安全環保部部長(副部長)、安全相關專業專工、施工單位安監部部長(或副部長)、相關專業的安全專工、安全監理 |
20 | 多工程立體交叉作業及與運行 交叉作業 | 施工 單位 | 電廠工程副總、工程部部長(副部長)、工程部相關專業主管、專工,施工單位項目經理、工程部部長(副部長)、相關專業主管、專工,監理總監 | 電廠安全環保部部長(副部長)、安全相關專業專工、施工單位安監部部長(或副部長)、相關專業的安全專工、安全監理 |
21 | 進入高壓帶電區、電廠運行區、電纜溝、氫氣站、乙炔站及帶電線路作業 | 施工 單位 | 電廠工程副總、工程部部長(副部長)、工程部相關專業主管、專工,施工單位項目經理、工程部部長(副部長)、相關專業主管、專工,監理總監 | 電廠安全環保部部長(副部長)、安全相關專業專工、施工單位安監部部長(或副長)、相關專業的安全專工、安全監理 |
第二十一條到位情況登記表
操作(或作業)項目 | |||||||
主要操作(或作業)內容 | |||||||
開工日期 | 完工日期 | ||||||
操作(或作業)負責部門 | 通知時間 | ||||||
操作(或作業)負責人簽字 | |||||||
到位人員登記欄 | |||||||
姓名 | 部門 | 職務 | 到位時間段 | 本人簽名 | 未到位原因 | ||
作業結果及評價: 值長(或班長、作業負責人): | |||||||
未進行作業的原因: 批準:審核 :值長(或班長、作業負責人): |
第三章 管理程序
第二十二條重大操作或作業由到位組織部門通知相關崗位人員到位進行現場監護、監督,并填寫到位登記表保存。
第二十三條各組織部門每月30日前將填寫好的到位情況登記表交部門(單位)安全專工,各部門(單位)安全專工根據本月部門重大操作或作業情況核實各管理人員到位情況并提出考核意見。
第二十四條集團公司和各發電企業安全環保部定期檢查,發現問題提出整改意見,相關部門落實書面反饋至集團公司或單位安全環保部,各單位安全環保部復查、考核,考核后報集團公司。
第四章附 則
第二十五條各發電企業可按本制度,結合各自的具體情況制定相應
制度。
第二十六條本制度解釋權歸屬xxxx發電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安全環保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