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水泥企業作業行為管理標準
1.建立人員行為安全觀察管理制度,明確各級人員安全行為觀察的責任、方法、記錄、考核等環節內容。
2.對生產作業過程中人的不安全行為進行觀察,做好相應記錄。觀察的內容主要包括:
2.1在沒有排除故障的情況下操作,沒有做好防護或提出警告;
2.2在不安全的速度下操作;
2.3使用不安全的設備或不安全地使用設備;
2.4處于不安全的位置或不安全的操作姿勢;
2.5工作在運行中或有危險的設備上;
2.6其他危險情況。
3.對生產作業過程中人的不安全行為制定相應的控制措施,并將控制措施告知作業人員,如當上下樓梯時,如果附近有扶手,必須抓住扶手。
員工在執行操作任務時,要遵守相關程序內提及的所有安全規定。程序內若有未提及的安全問題或不能完全理解的條款,要立即和主管聯系。
4.對動火作業、有限空間內作業、預熱器清堵、水泥筒型儲庫清庫、臨時用電作業等危險性較高的作業活動實施作業許可管理,嚴格履行審批手續;對吊裝、預熱器清堵、水泥筒型儲庫清庫等危險作業時,應安排專人進行現場安全管理;作業許可證應包含危害因素分析和安全措施等內容。
5.設備檢修作業時應實行停送電制度。
6.為從業人員配備與工作崗位相適應的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并監督、教育從業人員按照使用規則佩戴、使用。參與水泥窯系統檢維修的人員必須佩戴護目鏡或防護面罩,以防碎片對眼部造成傷害。
7.進入有限空間檢修,應嚴格堅持“先通風、再檢測、后作業”的原則,有專人監護、并應符合下列要求:
7.1人員經過安全教育培訓,了解有限空間存在的風險;
7.2保持有限空間出入口暢通;
7.3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和警示說明;
7.4作業前清點作業人員和工器具;
7.5作業人員與外部有可靠的通訊聯絡;
7.6監護人員不得離開作業現場,并與作業人員保持聯系;
7.7存在交叉作業時,采取避免互相傷害的措施;
7.8使用符合現場環境的安全電壓照明;
7.9執行有限空間作業審批制度;
7.10正確使用勞動防護用品;
7.11制定事故應急預案。
未經通風和檢測合格,任何人員不得進入有限空間作業。
8.特種作業人員須經過專門安全技術和操作技能培訓,并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和特種設備操作資格證書,并按期進行復審。
第2篇 水泥企業作業行為管理標準范本
1.建立人員行為安全觀察管理制度,明確各級人員安全行為觀察的責任、方法、記錄、考核等環節內容。
2.對生產作業過程中人的不安全行為進行觀察,做好相應記錄。觀察的內容主要包括:
2.1在沒有排除故障的情況下操作,沒有做好防護或提出警告;
2.2在不安全的速度下操作;
2.3使用不安全的設備或不安全地使用設備;
2.4處于不安全的位置或不安全的操作姿勢;
2.5工作在運行中或有危險的設備上;
2.6其他危險情況。
3.對生產作業過程中人的不安全行為制定相應的控制措施,并將控制措施告知作業人員,如當上下樓梯時,如果附近有扶手,必須抓住扶手。
員工在執行操作任務時,要遵守相關程序內提及的所有安全規定。程序內若有未提及的安全問題或不能完全理解的條款,要立即和主管聯系。
4.對動火作業、有限空間內作業、預熱器清堵、水泥筒型儲庫清庫、臨時用電作業等危險性較高的作業活動實施作業許可管理,嚴格履行審批手續;對吊裝、預熱器清堵、水泥筒型儲庫清庫等危險作業時,應安排專人進行現場安全管理;作業許可證應包含危害因素分析和安全措施等內容。
5.設備檢修作業時應實行停送電制度。
6.為從業人員配備與工作崗位相適應的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并監督、教育從業人員按照使用規則佩戴、使用。參與水泥窯系統檢維修的人員必須佩戴護目鏡或防護面罩,以防碎片對眼部造成傷害。
7.進入有限空間檢修,應嚴格堅持“先通風、再檢測、后作業”的原則,有專人監護、并應符合下列要求:
7.1人員經過安全教育培訓,了解有限空間存在的風險;
7.2保持有限空間出入口暢通;
7.3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和警示說明;
7.4作業前清點作業人員和工器具;
7.5作業人員與外部有可靠的通訊聯絡;
7.6監護人員不得離開作業現場,并與作業人員保持聯系;
7.7存在交叉作業時,采取避免互相傷害的措施;
7.8使用符合現場環境的安全電壓照明;
7.9執行有限空間作業審批制度;
7.10正確使用勞動防護用品;
7.11制定事故應急預案。
未經通風和檢測合格,任何人員不得進入有限空間作業。
8.特種作業人員須經過專門安全技術和操作技能培訓,并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和特種設備操作資格證書,并按期進行復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