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宿舍管理員崗位管理獎懲條例及標準
華晶學校宿舍管理員崗位管理獎懲條例及標準
1、上班時間發現電話聊天等于工作無關的事情,一次罰款20元。
2、交接班無記錄,或出現推諉扯皮現象,雙方責任人處罰10元。
3、做好宿管值班室及責任區的打掃和保潔工作,否則,一次處罰10元。
4、對宿舍內公寓物品有保管和監督的責任,若發生人為損壞、丟失,宿管人員找不到責任人的, 由其按現行價值賠償。
5、未登記非正常時間或非正常人員出入登記的,一次處罰20元。
6、對突發事件(如學生打架、失火、生急病、偷盜等),未及時上報、未采取措施的,一次處罰 50元,并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的處罰
7、宿舍內亂接電源插座的,未及時教育和采取措施的,一次處罰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