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安全風險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項目風險安全管理,遏制并杜絕生產安全事故,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認真落實建設、監理單位,行業、屬地政府有關規定和要求,結合項目部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安全風險管理必須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認真貫徹“管生產必須管安全”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建立健全縱向到底橫向到邊的生產安全保證體系。
第三條 安全生產必須形成“領導重視,部門協同,層層負責,人人把關,群防群治”的管理格局,積極營造良好生產安全環境。
第四條 本實施細則適用于中鐵二十局集團涪秀二線鐵路四標段的安全風險管理。
第二章 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
《鐵路建設工程安全風險管理暫行辦法》
《鐵路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規程》
《成都鐵路局營業線施工安全管理實施細則》(試行)
《建設單位標準化建設管理手冊》(試行本)
《中鐵二十局集團公司標準化管理》
設計文件、施工承包合同、建設項目施工組織設計文件
第三章 工程概況
第一條 工程內容:
本標段為渝懷鐵路涪陵至梅江段(成都局管內)增建第二線工程站前4標段,位于重慶市彭水縣及黔江區境內,標段起訖里程ydk242+000~zdk294+425,新建正線長度52.939km。
第二條 高風險工地:
1、狗耳泉左線特大橋:
狗耳泉左線特大橋中心里程zdk251+945,全橋長1156.5m,為單線特大橋,全橋孔跨布置為35-32m簡支t梁;橋臺采用單線t形橋臺,1#~7#、28#~34#墩采用單線圓端形實體橋墩,8#~27#墩采用單線圓端形空心橋墩,其中18#墩身高68m,19#墩身高66m;基礎采用鉆孔灌注樁基礎、明挖擴大基礎。18#、19#墩橋址區水深2.4m,此橋距離既有線距離5~20m。風險等級評定為高度風險。
2、新魚塘灣隧道
新漁塘灣隧道起訖里程為zdk248+737~zdk249+810段,全長1073m。此隧道址區屬中低山剝蝕地貌,地面高程300~430m,自然橫坡10°~45°,最大埋深100m,洞身zdk248+948.63~zdk249+810段位于半徑r=1000m的右偏曲線上,其余段均在直線上。全隧為單面上坡,自進口至出口分別為11‰的上坡、8.6‰的上坡。新建正線里程zdk248+737~zdk249+200段與營業線距離50~200m,zdk249+200~zdk249+810段與營業線距離超過200m。zdk248+737~zdk248+762、zdk249+740~zdk249+810段淺埋、軟巖、zdk248+980~zdk249+080段斷層、角礫層均評定為高度風險。
3、新四方沱隧道
新四方坨隧道起訖里程zdk252+660~zdk253+995,全長1335m。此隧道址區屬構造剝蝕、溶蝕低山地貌,地面高程360~510m,相對高差約100~140m,地面自然坡度20°~45°,局部地段陡崖,坡面基巖出露,覆蓋層較薄。最大埋深約100m,出口端為可溶巖地區,巖溶發育,地表可見漏斗、溶溝、溶蝕洼地、溶槽、大型溶洞及暗河等溶巖地貌,植被發育一般,交通條件較差。設計縱坡為11.2‰的單面上坡。新建正線里程zdk252+660~zdk253+000段與營業線距離20~50m,zdk253+000~zdk253+995段與營業線距離超過50~200m。zdk252+660~zdk252+820、zdk252+860~zdk252+880、zdk253+560~zdk253+940段塌方、突水突泥評定為高度風險;zdk252+820~zdk252+860、zdk252+880~zdk253+560塌方突泥突水評定為中度風險。
4、k242+000-k244+000段路基
k242+000~k244+000段路基鄰近既有線工程全長2000m,線間距5m,路塹開挖影響既有線行車安全,評定為高度風險。
第四章 管理機構與職責
第一條 安全風險管理機構同安全生產領導小組。
機構辦公室設在安全環保部。安全風險領導小組的主要任務是:定期召開安全生產會議,分析安全生產形勢,總結布置安全生產工作,定期開展安全生產檢查活動等。
項目部安全風險管理工作具體由安全環保部負責。具體負責監督檢查分部、架子隊的安全管理工作、現場安全制度和措施落實情況。
各分部成立安全風險管理領導小組,開展本分部的安全風險管理工作。
實行項目部→分部→架子隊三級管理。
各分部設1名主管安全管理工作的安全總監,設安全環保部,并配足人員,負責安檢工作;各班組設兼職安全員。
為強化項目安全決策和領導工作,項目部和分部的第一負責人均由經理擔任安全管理領導小組組長。領導小組履行下列職責:
1、貫徹執行黨和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等;研究確定本單位安全管理目標,制定本單位安全健康技術措施和勞動保護計劃;研究決策安全生產重大事項。
2、部署安全生產檢查活動,聽取工作匯報;對本單位發生一般以上生產安全、鐵路交通、公路交通安全事故按照“四不放過”原則提出處理建議或做出處理決定。
3、研究表彰、獎勵在安全生產工作中有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處罰在生產安全事故中有重大責任的單位和個人。
4、安全管理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安全環保部,負責日常工作。
第二條 機構、專職安全管理人員職責與權限
一、安全環保部:
1、根據上級有關安全施工的政策、法規、法令和制度,對工程施工實施安全監督與管理。指導分部做好安全管理工作,落實項目部安全工作目標。
2、定期組織安全檢查,及時掌握施工現場和機械設備的安全狀況,對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會同有關部門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事故隱患。
3、負責項目(分部)危險源、環境因素的評價,并針對重大危險源、重要環境因素制定管理方案,抓好落實。
4、參與審定重點安全防護工程和特殊工點的安全防護方案和安全保證措施。
5、監督指導分部對員工進行安全教育培訓工作,對防護用品的質量和使用進行監督檢查。
6、做好安全資料的統計、分析和上報、下傳工作。
7、參與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8、經常深入施工現場,檢查安全生產情況。對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及時糾正,對有重大安全隱患的施工有權停工整頓,下發安全檢查整改通知書,必要時給予經濟處罰。
二、專職安全員;
1、監督檢查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貫徹執行情況。
2、對生產物資、機具、設備、鍋爐、壓力容器的安全裝置、作業現場等進行監督檢查。
3、審查安全生產技術措施和施工方案中有關改善勞動條件的措施,并監督按期實現。
4、對勞動保護用品使用和發放等工作,進行監督檢查。
5、報告并參加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
三、現場安全員:
1、協助班組長檢查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安全技術措施的執行情況;
2、檢查本班組作業區域內的安全防護設施等,發現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隱患,及時報告班組長或相關人員處理;
3、指導本班組人員正確佩戴和使用勞動防護用品;
4、及時制止違章違紀行為,協助處理傷亡事故。
四、防護員:
1、防護員必須由受過專業培訓的人員擔任,且必須加強防護作業相關規章、業務知識的學習,不斷提高業務水平。
2、防護員上崗前必須認真檢查、帶齊防護用品。防護用對講機應專管專用,使用前必須確認性能良好。
3、現場防護員必須及時、準確的接受駐站聯絡員發出的列車運行信息、各項施工命令,及時、準確的將列車運行信息、各項施工命令,傳達給施工負責人與施工作業人員并作好記錄。
4、防護員擔任防護工作時不得兼職其他工作。防護員在防護工作中,嚴禁看書、閑談、離崗及從事與防護作業無關的事項。現場防護員在班前要休息好,嚴禁飲酒。
5、防護員應根據現場作業實際,選擇瞭望條件好的安全處所進行防護工作,與施工作業人員一般保持10m左右距離,并隨作業人員同步移動或轉移施工地點。
6、兩端防護員在列車接近作業地點前,應發出緊急下道的通知信號,確保施工作業人員安全,嚴禁漏報、遲報。如有機具擋道,兩端防護員應果斷顯示停車信號防護,攔停列車。
7、封鎖施工時,工地防護員位于鄰線一側路肩,重點對兩線間作業人員進行防護。
8、現場防護員應及時告知駐站聯絡員施工進展情況。
9、現場防護員在列車確報通知下道時做到“三看”:一看作業人員是否下道完畢,二看使用的機具是否帶到安全處所,三看機具、料具是否超限。
10、現場防護員必須比施工人員早到晚走,保持與駐站聯絡員的通訊聯系,掌握列車運行情況,加強行走途中的瞭望,及時通知行走中的施工人員避車。
五、駐站聯絡員:
1、駐站聯絡員必須由受過專業培訓的人員擔任,佩戴駐站聯絡員標志、上崗證,攜帶對講機、筆、記錄本等。
2、駐站聯絡員必須掌握現場防護員所處的位置、作業內容、作業區段等情況,與現場防護員和施工負責人統一無線電頻道,無線電性能良好。
3、到達運轉室時間規定:必須提前四十分鐘辦理登記手續。
4、駐站期間應隨時掌握列車和調車作業動態,及時準確地通過車站時間等信息通知到現場防護員。通知現場防護員及時停止作業、下道避車。
5、駐站期間隨時與車站值班員聯系,確認控制臺信號,嚴格執行“三確認”制度:確認現場防護員姓名、確認現場防護員聽清、確認現場作業人員及機具下道。
6、駐站聯絡員要堅持崗位,不得脫崗、離崗、串崗。
7、駐站聯絡員要隨時與現場防護員保持聯系,如聯系中斷時,應立即采取站場廣播、手機等方式通知現場防護員通知施工負責人停止作業、下道。
8、駐站聯絡員要實時掌握現場作業動態,現場多個作業點作業時,需記錄現場防護員移動作業地點、時間等的反饋信息。
9、駐站聯絡員工作期間不得與他人交談與工作無關的事情,更不能嬉戲打鬧,手機只作為工作聯系備用方式,禁止接打與工作無關電話,更不能收發短信。
10、離開行車室時間規定:確認現場作業人員已離開線路或到達工區后,辦理銷記手續,方可離開行車室。
六、權利
1、有權制止違反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的錯誤行為,對情節嚴重的,建議嚴肅處理。
2、有權責令嚴重危及員工生命安全設備停止使用,生產場所立即停止作業,并向上級報告。
3、有權制止“三違”,對嚴重危及人身和財產安全現場,責令停止作業,并建議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4、對弄虛作假、隱瞞員工傷亡事故的單位有權監督檢查。
5、檢查發現問題時,根據問題的性質和嚴重程度,有權填發《罰款通知書》實施處罰。
第五章 安全生產責任制
項目部人員及部門責任制同安全生產責任制。分部人員責任如下:
一、分部經理:
1、對管段內所有施工項目的安全生產負全面領導責任。
2、貫徹執行國家安全政策、法律和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依據項目部安全生產管理辦法,結合管段工程特點,主持制定安全管理實施細則,并監督其實施。
3、按照項目部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管理體系,并明確各級人員安全責任和考核指標,支持、指導安全管理人員的工作。
4、健全和完善用工管理手續,錄用民工必須及時向有關部門申報,嚴格用工制度與管理,必須組織上崗安全教育,要對民工的健康與安全負責,加強勞動保護工作。
5、組織落實施工組織設計中安全技術措施,組織并監督工程施工中安全技術交底制度和設備、設施驗收制度的實施。
6、領導、組織定期的安全生產檢查,針對問題,組織制定整改措施,及時解決。對上級提出的安全生產管理問題,要定時、定人、定措施予以整改。
7、發生事故,在做好現場保護與搶救工作的同時并及時上報,組織配合事故的調查,認真吸取事故教訓,制定并落實防范措施。
二、分部副經理:
1、分部副經理是安全生產直接管理人,對安全生產負直接管理責任。
2、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把安全生產工作擺在日常工作首位,定期研究和解決安全生產中存在的問題。
3、組織安全教育、安全考核評比和安全獎懲工作,交流推廣安全先進經驗,提高隊伍安全生產管理水平。
4、支持安監人員工作,使其有職有權履行職責。
5、深入施工現場了解情況,提出合理化建議。對現場“三違”果斷處理。
6、參與或接受事故調查組對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及時報告生產安全事故。
三、分部總工程師:
1、認真貫徹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標準和細則等安全技術規定。
2、審查、批準技術文件、施工方案;處理技術問題時,必須貫徹安全技術規程和標準。
3、組織對職工進行安全教育和培訓,提高隊伍整體安全技術素質。
4、負責對重難點項目、制定專門的、有針對性的安全技術措施,以及鄰近既有線施工點的安全防護措施的編制和審核,在技術上保證既有線施工安全進行。
5、領導和組織、推廣安全管理技術,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6、參加安全事故調查處理,組織技術人員分析事故原因,提出技術鑒定意見和改進措施,對因技術原因造成的員工傷亡事故,承擔技術領導責任。
四、架子隊長:
1、對全隊安全生產工作負直接領導責任。
2、認真執行有關勞動保護的規章制度,執行上級指示、決定,合理組織生產,以身作則抓好安全生產和勞動保護工作。
3、深入施工現場,經常檢查施工現場的設備、工具、工作場所和工人的個人防護,制止違紀、違章,對事故隱患及時進行處理。
4、開展安全質量標準化工地建設,保證作業環境、生產設備符合安全管理要求,及時發放勞保用品并監督正常使用,不斷改善職工作業條件。
5、組織安全生產檢查工作。
6、經常向職工進行安全知識、安全技術、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教育,認真抓好安全教育活動的開展,檢查崗前教育和技術培訓情況,對不合格者不準上崗操作。
7、定期或不定期主持召開安全生產專題會議,組織班組開展安全工作檢查評比,樹立典型,帶動一般,督促后進。
8、支持安檢人員的工作。
9、發生安全事故后,及時組織搶險,并按規定及時上報,參與或接受事故調查組對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
五、現場技術員:
1、對安全工作負技術領導責任。
2、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技術標準和項目部的安全管理辦法。
3、在組織編制技術文件和施工組織設計時,同時制定安全技術措施、并向施工人員進行技術交底。
4、堅決制止不按技術標準、施工程序執行的違章指揮和違章蠻干。
5、組織制定重點安全防護工程和特殊工點安全防護方案、應急預案、安全技術措施,并于開工前報審。
六、工班長:
1、貫徹執行上級安全技術措施并組織本班、組作業人員制訂安全守則,以身作則,帶頭實施。
2、嚴格執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聽從管理人員安全生產指導,制止違章操作,保證按正確方法施工。
3、工作前必須先進入工地,對工地、工具、機電設備的安全情況進行檢查,堅持交接班制,并將注意事項向本班、組作業人員交待清楚。對不能解決的問題,立即報告上級處理。
4、對使用的危險物品,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及防護、防寒用品,應指定專人負責,按規定保管,并教育工人充分注意,正確使用。
5、在工作期間發現不安全因素應立即報告工地負責人,如情況緊急排除有困難時,應先通知工人離開危險區后,再報告上級處理。
6、發生工傷事故,在積極組織搶救的同時,立即報告上級或工地負責人。組織本班組員工協助調查處理。
7、負責作業人員的日常的安全教育,堅持“三工”制度,配合做好“三級”安全教育及特殊工種工人的培訓工作。
8、合理安排勞動力,嚴格控制加班、加點;對不按時作息的人員要進行教育,以保證其休息,避免事故發生。
9、拒絕違章指揮和強令工人冒險作業的指令,必要時向上級和有關部門反映。
10、積極配合執行上級的各項鄰近既有線施工安全規定,保證鄰近既有線施工安全無事故。
11、對“三違”制止不力或因失職造成的生產安全事故,承擔直接管理責任。
七、崗位工人:
1、認真學習、嚴格遵守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提高素質,嚴格執行“兩紀一化”,保證安全生產。
2、了解和熟悉其作業場所存在的危險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應急措施,嚴格執行“三工”制度,提高自防、互防、自控、聯控的安全技能。
3、接受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掌握安全知識,提高安全技能。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接受專門培訓,取得操作合格證后持證上崗。
4、服從管理,正確使用防護用品和安全生產設備,在施工過程中做到“三不傷害”。
5、事故發生后,積極參與搶救并立即報告。
6、對施工現場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有權建議改進,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行為,并可越級反映。
7、因違章操作業或不聽從指揮造成的事故,承擔直接責任。
第六章 風險管理內容
1、技術負責人應組織技術人員仔細、全面審查設計圖紙,對沒有明確地質揭示的設計缺陷或沒有風險控制措施的,應及時向設計單位提出質疑,并要求提供解決方案。
2、分部應將有關風險控制措施、工作要求、工作標準,向作業隊進行詳細的技術交底,向施工作業班組、作業人員進行詳細說明,并全程監督作業人員嚴格按照作業指導書、作業標準施工。
3、分部應結合具體采用的施工方法,對施工全過程進行風險識別,制定風險項目清單,落實降低風險等級、消除風險的措施,并報監理工程師審核。措施應涵蓋管理制度、人員物資配備、技術方案、經濟等方面。
4、高風險工點應設置風險公示牌,內容包括風險描述、監測方案、應急預案、責任人等。
5、定期開展風險監測,及時識別新的風險事件或引發風險的新因素,根據監測情況對風險管理狀態進行評估和動態調整。
6、建立風險管理信息庫,包括階段風險項目清單、風險管理計劃、風險監測數據、風險管理狀態評估及管理責任人考核等。
第七章 管理制度
一、施工準備驗收
第一條 工程開工前各分部應對施工準備按有關規定進行檢查驗收。
第二條 驗收主要內容包括:
施工組織設計是否有安全措施,施工機械設備是否符合技術和安全規定,安全防護設施是否符合要求,施工人員是否經過培訓,安全生產責任制是否建立,施工中可能發生的危險情況是否有應急預案、預防措施等。
第三條 各分部將檢查驗收情況及時報項目安全環保部備案。
第四條 項目安全部每月對各分部的驗收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二、經費投入
第一條 各分部要及時報告安全經費開支計劃。計劃內容應充分考慮宣傳教育、檢查器材、新技術應用、防護用品、設施、設備、輔助設施、應急救援、隱患整改及完善生產條件等有關費用。
第二條 安全環保部應認真組織實施“資金投入計劃”,設立臺賬記錄、統計,定期上報有關部門;財務部門應設專項賬戶管理,安全資金必須專款專用,不得挪用。未按計劃投入導致現場出現重大事故隱患或發生事故的,一經查實,依法追究責任。
三、檢查制度
第一條 定期
項目部每旬一次,各分部每月一次,架子隊每周一次,班組每天檢查。凡與安全有關的內容均屬檢查范圍。檢查由各級分管領導主持,施工技術、安質、物資設備、辦公室等部門派員參加。檢查后應形成記錄,并將檢查情況及時通報。
第二條 不定期
項目部、分部及架子隊根據上級要求、施工進程和季節變化等情況進行不定期檢查。檢查主要內容包括既有線防護、防風、防洪、防火、防雷擊、防倒塌、防盜及防食物中毒等,也可隨機確定檢查內容。檢查由分管領導主持,有關部門參加。
第三條 專項
對鄰近既有線施工、橋梁、拌和站、隧道等項目進行專業檢查。檢查由安全總監主持,有關部門參加。檢查的內容和方式由根據專項檢查要求確定。
四、 教育培訓培訓
第一條 “三類人員”教育培訓
一、b、c類人員教育與培訓項目經理、副經理和總工程師(b類)、專職安全管理人員(c類)。經建設或行業主管部門教育培訓48學時以上,考試合格并取得《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考核合格證書》上崗。
二、“三類人員”的繼續教育與培訓
“三類人員”除每年參加企業內部組織的安全知識教育培訓外,還要按規定參加建設或行業主管部門組織的安全生產知識繼續教育并考試合格。
第二條 “三級”教育培訓
一、項目部對新工人(包括合同工、學徒工、實習工)必須進行項目部、分部、工班(組)“三級”安全教育與培訓:
1、一級(項目部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安全生產基本知識;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勞動紀律;主要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應急措施;較大事故應急予案;事故案例等。
2、二級(分部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安全生產狀況和規章制度;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應急預案;事故案例等。
3、三級(班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崗位安全操作規程;各種安全裝置、勞動防護用品(用具)的性能及正確使用方法;事故案例等。
二、“三級”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嚴禁走過場,必須經考核合格后,方準在熟練工帶領下上崗操作。對換崗工人,必須經過培訓教育合格后上崗。
第三條 特種作業人員培訓
一、對電工、焊工、壓力容器操作工、機動車輛駕駛、登高架設、爆破工等特殊工種,必須進行專業安全操作技術培訓,經考合格,取得崗位證書后上崗。汽車起重駕駛人員,應持“雙證”上崗。
二、安全環保部負責對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情況進行全面檢查。
第四條 鄰近既有線防護人員、施工人員教育培訓
一、現場防護員必須正式職工擔任,經培訓合格后上崗。
二、針對鄰近既有線施工的特點,各分部必須對所有參加施工的人員進行崗前培訓,未經培訓或經培訓不合格者嚴禁上崗。
三、對鄰近既有線施工隊伍,各分部根據現場施工情況應聘請有豐富經驗的鐵路職工或專業管理人員對現場技術員、防護員和作業人員進行每年不少于2次的知識講座活動,以增強全員既有線施工安全意識和技能。
四、項目安全環保部負責對各分部防護員持證上崗、鄰近既有線施工人員教育培訓等情況進行全面檢查。
第五條 日常教育
一、各分部每月建立安全教育周,利用上安全技術課,舉辦安全知識專題講座、工傷事故案例會、施工安全知識學習等教育活動,增強全員安全意識,提高大家自覺做好安全工作的主動性。
二、各架子隊每周建立安全活動日,組織全員認真學習有關安全技術知識,操作工藝規程和安全規章制度,總結一周安全生產經驗,吸取教訓,補充修訂安全技術措施。
三、工班必須堅持“三工”教育,工前提施工安全要求;工中檢查施工是否符合安全規定,對隱患及時整改;工后綜合講評,表揚遵章守紀,批評違章亂紀,嚴格執行獎懲制度。
四、安全環保部對各單位日常安全教育培訓情況進行全面檢查。
第六條 資料管理
一、“三類人員”在培訓合格后,各分部必須做好“三類人員”證件的收集工作。
二、“三級”安全教育與培訓工作,各分部必須建立“三級”安全教育卡,并收集歸檔。
三、特種作業人員、防護人員的教育培訓,各分部除建立臺帳外,應做好相關證件的收集歸檔工作。
四、所有安全教育活動,各分部安全環保部門必須做好相關記錄,并附參加人員簽到表或影像資料。
五、分部安全環保部必須將本單位人員的證件報安質環保部存檔。
六、各分部安全環保部在每月25日將當月的安全教育活動記錄情況報送項目安全環保部存檔。
第七條 安全環保部每月對分部安全教育培訓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五、技術交底
第一條 技術交底的主要內容
1、工程項目或工序、作業特點和危險源、危險點。
2、危險源、危險點的具體預防措施。
3、作業過程中的安全注意事項。
4、專業技術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安全注意事項。
5、有關管理單位(鄰近既有線施工)的安全管理規定。
6、發生事故后應該采取的避難和緊急救援措施。
第二條 技術交底要求
一、安全技術交底應逐級進行,必須覆蓋現場全體作業人員。
1、項目部在對重、難點工程進行工程技術交底的同時,必須做好安全技術交底,安全技術交底由工程技術人員實施,安全管理人員監督檢查落實。
2、針對架子隊、工班以及不同工序、工種的安全技術交底,由各分部技術主管主持,分部工程技術部組織實施。
二、安全技術交底內容主要是針對施工中給作業人員帶來潛在危險和存在的問題進行,必須具體、明確,對作業環境和作業內容要有針對性和可操作性。
三、安全技術交底應將施工程序、施工方法、安全技術措施向現場每一位作業人員進行詳細交底,并經雙方簽字確認并附參加人員簽到表或影像資料。
四、對下安全技術交底由各分部技術部門負責編寫,安全技術交底單一式三份,分部、架子隊、工班各一份。
六、為使參加施工的人員能了解基本的工藝流程,提前預見作業過程中可能發生的種種事故隱患,及時作好預防、預控工作,各分部、架子隊技術人員必須嚴格做好安全技術交底工作。
七、安全技術交底要在單項工程開工前、作業人員上崗前進行,早防早控,確保萬無一失。
八、各分部工程技術部必須建立安全技術交底的管理臺帳,并做好相關資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九、各分部工程技術部在每月30日前將當月的安全技術交底資料報項目部存檔。
第三條 技術部每月對安全技術交底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六、會議
第一條 項目部根據生產安全情況及時召開例會。
第二條 安全例會由安全總監主持。
第三條 參加例會人員:項目領導、各部室負責人,各分部主管、分管領導、總工、安全環保部長,必要時通知架子隊隊長參加。
第四條 會議內容:
1、傳達上級部門有關文件及會議精神;針對施工生產狀況,組織學習有關安全規程和安全技術等;對發生的生產安全事故、未遂事故或隱患專題研究分析,制定整改措施等。
2、回顧、總結、分析目前生產安全情況,研究并協調解決現場安全管理具體問題,通報安全檢查結果,各分部總結和交流安全管理經驗,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
第五條 會議應有完整的記錄,并立卷存檔。
七、宣 傳
第一條 各分部、架子隊在施工現場、員工生活區醒目位置或危險部位要張貼或懸掛安全生產標語、安全警示標志牌,設置安全生產宣傳欄等,采用多種形式進行宣傳、提示。
第二條 各類標識、標語制作標準按項目部要求制作。
第三條 各分部針對現場安全標識要定期檢查,發現損壞、遺失的要及時更換、補充。
第四條 嚴禁任何人員故意破壞、移動安全標識,故意破壞安全標識的,按照標識制作價格的5倍予以處罰。
第五條 安全環保部對各分部的安全宣傳工作,每季度檢查一次。
八、“五同時”
第一條 “五同時”制度是指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工作的時候,應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工作,確保安全工作與施工生產同步開展。
第二條 安全環保部是安全生產“五同時”的監督部門,負責檢查督促并考核各部室或有關單位執行“五同時”的情況。
第三條 工程部、計劃部負責在編制計劃、組織施工生產過程中嚴格執行安全生產“五同時”規定。
第四條 各分部、架子隊負責在本單位施工生產活動中嚴格執行安全生產“五同時”規定。
第五條 項目部在安排施工任務時必須堅持“安全第一”的原則,在施工生產與安全發生矛盾時,生產必須服從安全。
九、生產安全事故報告、調查、處理
第一條 事故統計范圍
1、凡在施工現場或工作中發生的生產安全事故均應列入統計。
2、鄰近鐵路既有線施工中,因施工造成的鐵路交通安全事故。
3、在國有公路上發生由我方負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
4、非責任安全事故,由事故調查組認定,事故單位無權認定。
5、負傷人員在事故結案(60日)后死亡,一般不再組織調查或統計。確有必要,應積極配合上級事故調查組重新調查。
第二條 事故報告及報表
一、生產安全事故報告
1、報告時間
(1)凡發生既有線行車事故,各分部必須立即報告項目部,項目部收到報告后1小時內向屬地政府或業主、監理等單位報告。
(2)各分部發生任何安全事故必須立即上報項目部安全環保部。凡發生一般以上生產安全事故,各分部必須按《中國鐵建股份有限公司因工傷亡事故快報表》內容立即報告項目部。1小時內由項目部報屬地政府、業主、監理和行業等有關部門。任何人不得遲報、漏報、瞞報。
2、報告內容
事故單位、項目概況、發生時間、地點及現場情況、簡要經過、已造成傷亡人數和估計經濟損失、已采取的應急措施。
3、報告程序
發生人員重傷的生產安全事故,各分部立即向項目部報告,由安全環保部按有關規定報告并會同上級有關部門結案;發生一般以上生產安全事故,由項目部于事故發生1小時內報告有關部門。
4、事故應急救援
一般以上事故發生后,要立即啟動“應急救援預案”,迅速采取措施,組織救援,防止事故擴大,以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二、安全生產報表
1、各分部于每月1日18時前報告上月安全月報。
2、各分部季度報表及總結于每月20日前,年報表及總結于次年1月10日前上報項目部。
第三條 事故調查
1、事故發生后,事故單位和人員應保護好現場,立即采取措施搶救人員和財產,防止事態擴大。
2、發生人員輕傷、重傷的生產安全事故:輕傷由各分部自行調查處理,處理情況兩日內報項目部安全環保部。重傷二人以下由項目部安全環保部會同業主、監理和上級等有關部門調查處理結案。
3、一般以上生產安全事故,由設區的市級或以上人民政府的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4、事故調查必須堅持“實事求是、尊重科學”的原則,做到“四不放過”。
5、事故快報和因工傷亡事故調查報告書格式
十、安全生產考核與獎罰
為了保護員工在生產過程中的健康和安全,減少各類傷亡事故,保證項目安全目標的實現,對安全生產責任單位和責任人按項目《安全生產管理辦法》進行獎罰。
第八章 應急預案與演練
第一條 應急預案
一、各分部應在重大危險源評價后必須及時制定應急救援預案,制定的應急救援預案應當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1、應急預案適用范圍;
2、事故可能發生地點和可能造成的后果;
3、事故應急救援組織機構及其組成單位、組成人員、職責分工;
4、事故報告程序、方式和內容;
5、發現事故征兆或事故發生后應當采取的行動和措施;
6、事故應急救援(包括事故傷員救治)資源信息,包括隊伍、裝備、物資、專家等有關信息情況;
7、事故報告及應急救援有關具體通信聯系方式;
8、相關保障措施;
9、與相關應急預案的銜接關系;
10、應急預案管理措施和要求。
二、 應急預案應當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要求,所規定和明確組織、程序、資源、措施等應當具有針對性、科學性和可操作性,滿足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需要。
三、應急預案在相關法律、法規、標準,適用范圍、條件,有關應急資源情況以及與相關預案銜接關系等發生變化時或發現存在問題時,應當及時修訂。
四、各分部所編制的應急救援預案,應上報項目安全環保部審查,經項目部安全總監、生產副經理、項目總工審核后,由項目主管領導批準執行。必要時,針對特別重大事故的應急救援預案,項目部應組織項目相關領導、部室、分部主管人員進行會議論證,確保萬無一失。
五、各分部應當對與實施應急救援預案的有關人員進行崗前培訓,使其熟悉相關職責、程序,對其他人員和相關群眾進行培訓和宣傳教育,使其掌握事故發生后應當采取的自救和救援措施;并且每年至少組織一次應急預救援案演練,并將演練總結報告、音像資料上報項目安全環保部。
六、各分部應急預案中對所涉及的有關單位、部門、人員,應明確其相關職責,并抓好溝通協調和落實工作。
第二條 應急組織機構和職責
一、為強化應急管理工作,項目部成立應急領導小組:
應急領導小組成員見安全領導小組成員。
二、項目部應急領導小組職責:
1、負責一般以上事故的現場應急搶險救援指揮,對施工現場發生的緊急情況進行技術、資金、人力物力支持。
2、發生安全事故后在最短時間內到達現場,分析緊急狀態,確定風險事故級別,并負責向集團公司、有關地方政府部門、業主以及鐵路設備管理單位及時聯絡并報告事故情況。
3、制定搶險救援方案措施,領導組織現場應急搶險救援工作,搶救傷員、轉運物資,減少事故損失,確定緊急狀態的解除,協助事故原因的調查和處理工作。
4、在上級和有關地方部門進入的情況下,參與制定搶險救援方案措施,做好應急搶險救援配合工作。
5、組織開展事故應急救援演練活動,并組織對項目應急預案進行評審,不斷完善。
三、應急搶險救援組織機構及職責
(一) 為確保高效有序地組織開展事故應急和搶險救災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項目部成立應急搶險救援指揮組。
應急救援指揮組下設8個專業組:搶險方案組、應急搶救組、綜合協調組、資金保障組、疏散引導組、醫療救護組、物資設備組和善后處理組。
搶險方案組負責人:崔文鎮
應急搶險組負責人:張宏
綜合協調組負責人:張春元
資金保障組負責人:夏丙山
疏散引導組負責人:梁文平
醫療救護組負責人:周星宇
物資設備組負責人:肖證龍
善后處理組負責人:劉曉軍
各行動組按照現場總指揮的要求開展救援行動。行動組成員由項目和各分部按職能分工確定相對固定的人員組成。應急搶險隊伍由各分部分別成立,每支隊伍人員不少于40人,并配置相應的搶險物資和設備,報項目部安全環保部備案。
各分部結合自身實際情況,也須成立相應的應急搶險救援小組,并根據現有資源,建立應急搶險隊伍。
(二)項目部應急搶險救援指揮組職責
(1)組長:負責確定現場潛在安全事故和緊急情況,主持制定現場應急搶險措施,落實各項應急準備工作,督促相關部門做好應急救援物資的儲備,并定期組織進行應急演練;對現場發生的安全事故和緊急情況進行評估,組織現場的應急搶險救援工作,及時向上級和有關地方管理部門、組織、機構聯絡和報告事故情況;組織做好事故現場的保護及善后處理工作。
(2)搶險方案組:根據事發現場情況,以最短的時間、最快的速度查明事故現場的基本情況,制定現場應急救援方案。如工程拆除、支撐加固、清理挖掘土石方、疏通營業線線路等搶險方案。
(3)應急搶險組:負責施工現場安全事故和緊急情況的應急搶險工作,根據搶險方案,明確成員分工,最大化的利用現有資源,組織應急搶險隊伍和設備,迅速開展救援活動,盡可能搶救受傷人員和財產,防止事故擴大,減少傷亡和財產損失。同時做好現場防護工作,防止次生事故發生,保障救援人員安全。
(4)綜合協調組:配合指揮組組長工作,負責通知項目、分部有關人員迅速趕到現場,共同應對;根據領導指示及現場情況,積極與當地政府部門、業主以及鐵路設備管理單位等聯系、溝通,尋求支援;及時向有關地方消防、醫療、電力、電信、交通、搶險救援等公共救援部門報警聯絡,確定警戒范圍,設置警戒區域、維護現場秩序、疏通道路,勸說圍觀群眾離開事發現場等警戒工作;在外部救援力量參與搶險時,積極引導,并做好協調配合工作;在氣象災害搶險時,隨時與當地氣象部門保持聯系,及時掌握第一手天氣資料;根據項目領導的授權,如實報告、發布事發現場情況,并代表單位接受新聞媒體的采訪,做好溝通協調工作。
(5)資金保障組:負責在搶險救援過程中應急資金的籌備,確保應急搶險工作順利開展。在搶險工作結束后,負責核算、支付相關單位或個人的搶險救援費用。
(6)疏散引導組:負責現場疏散逃生路線的確定和標志的設置,在發生事故和緊急情況時,組織引導現場危險區域人員正確及時撤離、疏散、逃生。
(7)醫療救護組:準備醫療器械,負責對現場傷亡人員進行現場簡單救護并送往醫院救治。
(8)物資設備組:做好應急搶險救援物資設備的配備、租賃、購置和維護保養,在發生事故和緊急情況時,及時提供應急救援物資設備;在應急搶險過程中,最大化的利用現有資源,并將其投入到搶險之中;對現場的重要物資、設備進行識別,組織應急隊員進行轉移,并做好保衛工作。
(9)善后處理組:負責遇難者家屬的安撫和善后處理工作;負責在搶險救援結束后,對相關受損人員的安置、補償工作,必要時邀請業主、當地政府部門協調處理;負責對參加搶險救援工作的外界單位、部門或個人進行慰問活動。
(10)現場其他人員:迅速撤離危險場所和區域,服從指揮,有報警和幫助警戒、轉移危險物料等義務。
四、應急準備
(一)按國家規定配置應急救援(消防、防汛)設施和器材,根據項目實際情況由各分部配備機械設備車輛(如汽車、吊車、挖掘機、裝載機等),應急救援工具和器材(如千斤頂、風鎬、切割機、臨時發電機、應急燈、警戒旗、警戒繩、污水泵、高壓泵、滅火器、滅火砂、水桶、鍬、鎬、方木、腳手鋼管及扣件、型鋼、草袋、梯子、對講機、安全繩、安全帶、安全網、救生墊等),防護用具(如絕緣手套、絕緣鞋、防毒面罩、口罩、安全帽等),醫療器械(如擔架、氧氣袋、小藥箱、消毒液等),并定期組織檢查維修,確保設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二)確保現場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并設置安全標志、疏散標志及照明設施。
(三)確定并公布內外部聯系方式及電話號碼。
(四)進行應急培訓和演練,確保應急小組成員熟知各種危險品及機械設備的性質及應急處理方法(特別是既有線施工應急處理方法),熟練掌握各種應急救援器材的使用方法;保持各小組成員之間的通訊聯絡暢通,一旦事故發生后,能立即通知應急小組前往處理,危險區域人員能夠及時撤離。并對預案進行評價和修改完善。
五、應急響應
(一)報告聯絡程序、時間及內容要求
1、事故報告程序
(1)一般以上安全事故
事故現場第一發現人--施工現場負責人--分部應急小組--項目部應急領導小組-重慶建指、救援機構(醫院、救護隊等)、當地政府部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公安消防等部門。
注:任何施工人員和工作人員都可直接向分部、項目部、渝涪公司公司、當地政府部門報告事故信息或向社會救援機構發出求救訊息。
(2)既有線行車事故
事故現場第一發現人--車站值班室(設備管理單位)--現場施工負責人--各分部負責人--項目部應急領導小組-渝涪公司、救援機構(醫院、救護隊等)、當地政府部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公安消防部門。由車站值班室向鐵路局列車調度員匯報。
注:任何施工人員和工作人員都可直接向車站值班室(設備管理單位)、分部、項目部、渝涪鐵路公司、當地政府部門報告事故信息或向社會救援機構發出求救訊息。
2、事故報告時間要求
(1) 各分部發生任何安全事故必須立即上報項目部安全環保部。凡發生一般以上生產安全事故,各分部必須在30分鐘內按《中國鐵建股份有限公司因工傷亡事故快報表》的內容報項目安全環保部, 1小時內由項目領導報屬地政府、業主、監理和行業等有關部門。任何人不得遲報、漏報、瞞報。
(2)發生既有線行車事故,各分部必須在事故發生10分鐘之內報告項目部安質環保部,安質環保部收到報告后10分鐘內報告項目主管領導,1小時內向渝涪鐵路公司報告。
(3)特種設備事故發生后,在30分鐘內上報至項目部領導,由項目主管領導在1小時內向地方安全生產監督部門和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報告。
(4)現場人員在發現嚴重火災、爆炸、放射性物質泄露事故時,要立即報警,并上報分部,在30分鐘內報告至項目部領導。
(5)水、燃氣、電力、通訊等管線設施損壞事故,由現場負責人立即報告地方市政、電力、電信和產權部門,并在1小時內向項目安質環保部報告;發生鐵路光電纜損壞事故,按既有線行車事故性質進行報告。
(6)發生人員輕、重傷的生產安全事故,需要醫院救護的,現場人員應立即與當地醫療救護單位聯系,各分部應在2小時內報項目安質環保部。
(7)對業主、監理等有事故上報要求的單位,由項目安全環保部統一按要求向有關單位報告。
3、報告事故(一般安全事故)應包括以下內容:
(1)事故發生單位概況;
(2)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以及事故現場情況;
(3)事故的簡要經過;
(4)事故已經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傷亡人數(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數)和初步估計的直接經濟損失;
(5)已經采取的措施;
(6)其他應當報告的情況。
4、既有線行車事故匯報內容包括:
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區間具體位置(既有線的具體里程)、事故大小、影響范圍以及危害程度等。
(二)各類事故響應程序
各分部區長在接到事故報告后,除向項目應急領導小組匯報外,應立即趕到現場進行先期處置。
1、一般以上事故
在接到一般以上事故報告后,項目部應急領導小組要以最快的速度到達現場,分析緊急狀態和確定風險事故級別,并啟動項目應急救援預案,制定搶險救援措施,指揮現場應急搶險救援工作。同時向上級和地方政府有關部門聯絡和報告事故情況,尋求支援等。
2、既有線行車事故
發生既有線行車事故后,除按照項目《生產安全事故報告、調查、處理制度》規定向上級報告外。項目部應急領導小組必須在最短的時間內趕到事故現場,要詳細了解事故情況,評估等級,并啟動項目應急救援預案,組織現場搶險工作。同時及時與鐵路相關設備管理部門、社會救援機構聯系,尋求支援。
3、突發事故和緊急情況
(1)在現場發生突發事故或出現險情時,現場人員要大聲呼叫,并迅速報告現場施工負責人,在最短的時間內,報告至項目應急領導小組。在可以進行搶險救援的情況下,現場施工負責人應組織現有人員進行搶險救援。
(2)現場人員立即停止施工操作,處于危險區域的人員要立即疏散、逃離,并進行自救,不能脫險的人員盡可能躲避在安全區域或安全避難所,需要時發出求救信號,等待救援。
(3)現場應急搶險救援組織成員在發現情況或接到通知后,必須立即趕到現場按職責分工進行應急搶險救援,并及時進行內外部聯系和報告。
4、有預警的緊急狀況
在風災、洪災、強降雨、暴風雪等自然災害有預警時,現場應急搶險救援指揮組成員應提前組織相關人員做好應急防范和撤離、疏散工作。
六、應急預案實施
預案在實施過程中必須以搶救人員生命、減少國家財產損失、保證營業線正常運行(盡量減小影響范圍)為目標,與當地政府部門、業主、社會救援機構以及鐵路設備管理單位通力合作,制定出合理的搶救方案,項目部負責統一調配,組織人力、物力付諸實施,各分部必須無條件服從。在資源不足的情況下,項目部可通過當地政府,請求社會力量予以支援。
七、應急恢復
(一)當搶險救援工作結束后,由現場指揮組組長宣布應急預案實施結束。各行動組對自己負責的任務進行清點、清理、交接、撤離,并對受影響區域進行必要檢測。
1、針對單一的人員傷亡事故,在遇險人員被搶救出來后,該預案實施工作自行結束。
2、針對國家財產受損事故,在將物資安全轉移后,該預案實施工作自行結束。
3、影響營業線運行的事故在搶險工作結束后,必須檢查線路質量情況,達到放行列車條件并經設備管理單位確認后,方可申請開通線路。由現場應急負責人通知駐站聯絡員,由駐站聯絡員向車站行車室匯報,請求開通線路,同時撤除防護。待第一列火車安全通過后,該預案實施工作結束,相關應急救援人員方可撤離現場。
(二) 在預案實施結束后,各分部必須安排相關人員做好收尾工作。
八、后期處理
(一)搶險結束后,應急搶險救援指揮組認真做好善后處理工作。包括人員安置、補償、救援費用的支付等,確保穩定。必要時邀請渝涪鐵路公司、當地人民政府協助處理。
(二)應急搶險救援指揮組成員要認真核對參加搶險救災人員,清點救援器材,整理搶險記錄,核算搶險費用。
(三)項目部、各分部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訓,加強安全管理,落實安全責任,在恢復施工生產后應制定安全措施,防止事故再次發生。
九、應急救援演練
項目部為保持應急救援能力,有效應對安全生產事故和突發事件,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每年進行一次應急救援預案演練。各分部應組織本單位人員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演練,必要時可邀請項目應急領導小組成員參加。并通過對演練效果進行評審,對預案進行適應性的修訂和補充,確保應急方案能達到預期效果。
十、應急搶險救援注意事項
(一)不得強令冒險救援搶險,人員不得在不可靠的措施下冒險進入危險區域和場所;
(二)事故產生的廢水、廢物等不得隨意排放和棄置,按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三)應急搶險物資不得隨意挪作他用;
(四)一般以上事故、既有線行車事故及自然災害由項目部啟動應急救援預案。一般事故由各分部啟動本單位應急救援預案,各分部制定的救援預案報項目部安質環保部備案。
十一、獎勵與處罰
(一)對在應急救援工作中有突出貢獻的個人由項目部予以表彰獎勵。
(二)對參加應急救援工作中受傷、致殘或者死亡的人員,按照國家規定給予醫療、撫恤。搶險救災工作中為搶救他人或國家財產英勇犧牲的,由項目部上報集團公司追認為烈士。
(三)對不服從應急搶險救援指揮組調遣、臨陣逃脫或謊報情況的予以處分和經濟處罰;造成重大損失和擴大事故損害程度的移交政法機關追究法律責任。
第十章 附 則
第一條 本辦法由項目部安全環保部負責解釋。
第二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實行。
第2篇 探索安全風險抵押管理方法
建筑安全管理的一個主要方面,就是對生產過程中人的不安全因素進行管理。生產由人進行控制的,人的行為規范與否,對實現安全生產起決定作用,因此,做好對人的安全管理是預防事故發生的重要手段。
山西潞安工程有限公司經過多年的安全管理實踐,探索出了一種行之有效的安全管理手段,就是安全風險抵押管理。近年來,公司通過實行安全風險抵押管理,強化了員工的安全意識,提高了員工安全技能,現簡要介紹如下:
一、安全風險抵押管理的內容
安全風險抵押管理,就是企業每年按照員工的工種崗位、各級領導的安全責任大小,收交安全抵押本金;然后,根據企業制訂的年度安全生產目標,編制季度安全工作計劃,下達季度安全工作任務,安全管理機構定期對企業各級安全管理人員進行安全工作考核,根據考核情況進行獎勵或處罰。安全指標的完成情況是決定性條件,安全工作任務的完成率是獎罰的依據;年度考核無事故,對員工抵押本金進行返本付息。這種安全管理工作與經濟掛鉤的安全管理方法,就是安全風險抵押管理的內容。
二、安全風險抵押管理的動作
首先是企業制訂安全抵押標準,然后按照企業安全工作標準及考核辦法,將安全工作與經濟掛鉤進行考核。安全抵押考核包括安全目標考核和安全日常管理工作考核,依據考核情況,進行獎勵或處罰。
1、安全抵押標準的確定
公司按照《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規定,結合各自安全責任的大小,分9種安全抵押等級;一是總經理;二是分管安全副總經理;二是分管安全副總經理;三是其他副總經理;四是副總工程師及項目部經理;五是各部室科長及項目部副經理;七是項目工程棟號長及安全員;八是各級管理人員;九是現場操作人員。抵押金額從1000元到100元,共分9個臺階。
2、制訂企業安全工作標準及考核辦法
安全工作貫穿于企業生產的全過程,涉及到方方面面的工作,涉及到全體工作人員。因此,安全工作必須實行全員、全方位、全過程的安全系統法管理。安全工作標準的內容也必須覆蓋企業的全部工作。公司結合本單位特點,把安全管理按各部門的職能劃分為五個安全管理體系,分別是:安全生產指揮、監察體系;安全技術、教育體系;后勤保障體系。各體系都制訂了自己的安全工作標準:①安全生產指揮、監察體系,主要負責對勞動安全防范措施,在人力、物力、財力上優先保證生產需要。并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②安全技術教育體系,主要負責對勞動對象進行施工管理、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管理。對勞動者進行技術培訓,不斷提高勞動者的安全管理水平和操作技術水平,增強自我防護能力。③安全思想政治宣傳體系,主要負責對勞動者進行思想政治教育,以提高生產管理人員的安全責任感、自覺性,增強群眾安全意識。④工會群保體系,主要負責貫徹執行黨的勞動保護方針、政策,對勞動者的合法權益。⑤后勤保障體系,主要負責醫療及搶救、食品衛生方面的安全工作,做好對勞動者個體的安全保障。根據各體系的職責范圍,公司定出了詳細條款,制訂了考核辦法。每個體系均實行百分制考核。
3、安全工作的考核辦法
安全工作的考核分安全目標考核和日常安全管理工作考核。安全目標的考核,通過公司與項目部簽訂的安全生產責任書進行,責任書中詳細規定了達到目標的獎勵和處罰金額。公司對實現全年無輕傷事故的項目部,獎20000元至40000元,由各項目部自行分配;橫向考核無事故的機關部室,獎5000元至10000元,由各部室自行分配。發生一起輕傷事故的項目部,罰項目部20000元,并由項目部對有關棟號、班組、個人進行處罰。處罰的款項上交公司安全基金賬戶。發生重傷、死亡事故的項目部,除對項目部罰30000至50000元外,還要根據事故責任給予行政警告、記過或降職處分,并對有關橫向部室給予連帶處罰。性質嚴重的,上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安全日常管理工作的考核,是根據季度安全工作計劃內容進行的。例如對安全生產指揮、監察體系二○○一年一季度安全工作的考核如表1:
4、安全抵押獎勵辦法是:安全風險抵押獎勵實行季度滾動的辦法,每季度發放一次。第一季度因是施工淡季,不作獎勵。第二季度實現無輕傷事故的單位,按抵押本金的50%發放資金。第三季度本金的50%發放資金。第三季度實現無輕傷事故的單位,按抵押酬金的50%發放資金。第三季度實現無輕傷事故的,在二季度獎勵標準的基礎上加獎50%,以此類推。全年實現無輕傷事故的單位,在四個季度累計獎勵的基礎上再加獎50%。在安全抵押獎勵標準的基礎上,乘以季度安全工作考核分散,再乘以本人的抵押本金,就是每個人的安全風險抵押獎金。
安全風險抵押處罰方法是:發生輕傷事故單位,取消當季獎勵,停止滾動,從下季度起重新進行臺階滾動。發生一次輕傷事故的項目部,對項目部第一責任人、主管安全副經理、扣季度抵押獎勵的50%,對安全員、直接責任人扣季度抵押獎勵的100%。連續發生事故的項目部,按照滾動獎勵的相應數額,依據事故責任扣抵押本金。發生重傷、死亡事故時,并將扣除全部抵押本金。
三、實行安全風險抵押管理的效果
安全風險抵押管理法的應用,杜絕了員工的違反安全規程,操作失誤,疲勞過度,現場檢查和指導不當的行為,健全了安全操作規程;安全防范措施得到了科學的分析研究。這種方法的應用,有效地控制了人的不安全行為,使企業對人的管理逐步走向科學化軌道,從而提高了職工隊伍的素質,促進了勞動生產率的提高。
公司采用安全風險抵押管理法,強化了安全技術管理,改善了勞動條件,調動了職工的勞動積極性,創造了較好的經濟效益。安全風險抵押管理法的應用,保持了公司多年輕傷以上事故為零的好的安全狀況,塑造了企業良好的社會形象,取得了較好的社會效益。
第3篇 安全生產風險金管理辦法
1 目的
為了加強安全生產,增強員工的安全生產及環保意識,提高員工自覺遵守和維護安全規章制度的積極性,促進安全管理機制長效運行,特制訂本規定。
2 范圍
本辦法適用于公司交通安全、井下工程事故、火工品丟失和失控、放射性源丟失和失控、環境污染事件等的管理。
3 職責
3.1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負責本辦法、安全生產風險金繳納范圍以及獎懲兌現方案的審批。
3.2質量安全環保部負責本辦法的制定、修改和監督執行;負責安全生產風險金獎懲兌現方案的提出和報批。
3.3人力資源部負責提供安全生產風險金繳納人員名單。
3.4財務部負責安全生產風險金本金的收取和獎勵資金的發放。
3 管理內容
3.1 風險金繳納人員范圍:
3.1.1 安全生產委員會全體成員。
3.1.2 油田測井項目部、油田特種作業項目部、運輸隊經理及主管領導。
3.1.3各野外隊作業隊隊長、在崗駕駛員。
3.1.4如繳納人員既屬安委會成員又是本辦法規定的繳納單位領導,風險金不重復收取。
3.2 安全生產風險金的交納
3.2.1 安全生產風險控制期限: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3.2.2 安全生產風險金繳納金額:
a)安委會主任、副主任為3000元,安委會委員為2000元;
b)油田測井項目部、油田特種作業項目部、運輸隊經理及主管領導為2000元;
c)測井(射孔、測試)作業隊隊長為1500元;
d)在崗駕駛員為1500元。
3.2.3 人力資源部依據本標準提供安全生產風險金繳納人員名單,質量安全環保部初審,安委會副主任審核、主任審定后,并交財務部在工資中扣繳,并單列賬目,專款專用。質量安全環保部將審定后的安全生產風險金繳納人員名單備案。
3.3 考核與獎勵
3.3.1 安全生產風險控制情況的考核每年年終進行一次,由質量安全環保部負責組織,并根據考核結果提出獎懲方案,報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批準后兌現。
3.3.2如繳納風險金的人員既是安委會成員又是本規定所規定的基層單位領導,按基層單位領導進行考核兌現。
3.3.3公司對下列情況給予風險金繳納人員與繳納的風險金本金數額相同的獎勵。
a)安全生產委員會成員(油田測井項目部、油田特種作業項目部、運輸隊除外)應確保在考核年度范圍內實現公司級達標,無責任性死亡事故,無直接經濟損失超過40萬元以上的事故;
b)油田測井項目部經理及主管領導應確保在考核年度范圍內實現公司規定指標,無責任性重大井下事故,無責任性重大交通事故,無火工品丟失和失控事故,無放射性源丟失和失控事故,無責任性環境污染事件;
c)油田特種作業項目部經理及主管領導應確保在考核年度范圍內實現公司規定指標,無責任性井下事故,無責任性重大交通事故,無火工品丟失和失控事故,無責任性環境污染事件;
d)運輸隊經理及主管領導應確保在考核年度范圍內實現公司規定指標,無責任性重大交通事故,無火工品丟失和失控事故,無放射性源丟失和失控事故,無責任性環境污染事件。
e)各野外隊作業隊隊長應確保在考核年度范圍內實現無責任性交通事故,無責任性井下事故,無責任性環境污染事件,無火工品丟失和失控事故,無放射性源丟失和失控事故,不缺席公司要求參加的qhse管理體系培訓或活動;
f)在崗駕駛員應確保在考核年度范圍內實現無責任性交通事故,無火工品丟失和失控事故,無放射性源丟失和失控事故,無責任性環境污染事件。
3.3.4公司對下列情況扣罰風險金繳納人員的風險金本金。
a)安全生產委員會成員(油田測井項目部、油田特種作業項目部、運輸隊除外)在考核年度范圍內發生一次責任性死亡事故,且發生一次直接經濟損失超過40萬元以上的責任性事故;
b)油田測井項目部經理及主管領導在考核年度范圍內發生一次責任性重大井下事故,或發生一次責任性重大交通事故,或發生一次責任性環境污染事件,或發生一起火工品丟失和失控事故,或發生一起放射性源丟失和失控事故;
c)油田特種作業項目部經理及主管領導在考核年度范圍內發生一次責任性井下事故,或發生一次責任性重大交通事故,或發生一次責任性環境污染事件,或發生一起火工品丟失和失控事故,或發生一起放射性源丟失和失控事故;
d)運輸隊經理及主管領導在考核年度范圍內發生一次責任性重大交通事故,或發生一次責任性環境污染事件,或發生一起火工品丟失和失控事故,或發生一起放射性源丟失和失控事故;
e)各野外隊作業隊隊長在考核年度范圍內發生一次責任性交通事故,或發生一次責任性井下事故,或發生一次責任性環境污染事件,或發生一起火工品丟失和失控事故,或發生一起放射性源丟失和失控事故;
f)在崗駕駛員在考核年度范圍內發生一次責任性交通事故,或發生一次責任性環境污染事件,或發生一起火工品丟失和失控事故,或發生一起放射性源丟失和失控事故。
3.3.5公司對下列情況對風險金繳納人員實行不獎不罰,只保留風險金本金。
a)安委會成員有監督檢查公司各部門、基層單位安全工作的義務。安委會成員中的部門、基層單位領導有權監督其他部門或基層單位的安全工作。但安委會成員未盡監督義務或檢查無記錄。
b)對于繳納風險金的人員,按本辦法既不屬于獎勵范圍也不需扣罰時,保留本金。
3.3.6當風險金繳納人員不屬于本辦法規定的繳納人員范圍時,應在辦理相應的手續后,退還繳納的風險金。
3.3.7 本辦法由質量安全環保部解釋。
第4篇 地鐵工程安全風險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地鐵建設工程的環境風險控制管理,規范對環境風險的識別和預防行為,明確職責,減少施工過程中對環境影響,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公司地鐵建設工程。公司承擔的其他建設項目如涉及到類似的施工內容可參考本辦法進行風險管理。
第三條風險是指地鐵工程在建設過程中,由于工程所處的特殊地質環境和復雜的周邊環境而導致施工現場及工程周邊環境發生重大安全事故的可能性。
第二章 環境風險管理工作程序
風險管理工作程序詳見附件1。
第三章 設計階段風險管理
第四條在初步設計階段,公司組織勘察單位對線路沿線工程地質、水文地質進行初勘,并對周邊環境進行調查。
第五條設計單位應針對工程水文地質條件及周邊環境,進行風險分析評估,確定降低或規避沿線重要工程風險的設計點,開展設計方案比選,匯總風險源和風險等級,并制定處理措施,在施工圖中作單項風險設計。
第六條施工圖設計階段應對ⅰ、ⅱ級風險源進一步深化分析,進行專項設計。
第七條在出正式施工圖前,公司組織專家進行環境風險評估報告論證。專家論證應重點審查一下內容
一、風險評估依據的合法性;
二、風險評估方法的可行性;
三、風險識別的全面性和準確性;
四、工程風險等級劃分標準的合理性;
五、風險處置措施及建議的針對性和有效性;
六、風險評估結論的可靠性。
第八條在進行設計交底時,設計人員應對環境風險源、風險源的控制指標、處理措施進行設計安全交底。參加的單位和人員包括:工程建設項目負責人、運營項目負責人、總體設計單位、工點設計單位、監理單位、第三方監測單位和施工單位等相關參建單位的技術負責人及相關人員,對產權單位有特殊要求的環境風險工程,邀請產權單位參加。
第四章施工階段風險管理
第九條工程施工前,在設計單位所作的環境風險源識別和評價基礎上,施工單位應進行工程踏勘、環境核查,仔細、全面地熟悉施工設計圖紙,對工程周邊建筑物、鐵路、橋梁、高架線、河流、地下建(構)筑物、地下障礙物、人防工程、地下管線等做詳細調查,深入識別風險因素,形成周邊環境調查報告和最終風險評估報告,報監理審查、工程建設項目部、公司工程部備案。
一、周邊環境調查范圍
環境調查范圍參考表
工法類別
環境調查范圍
備注
明(蓋)挖法工程
不小于基坑邊緣兩側各30m(或3h,取大值)
h-基坑深度
暗挖工程
不小于隧道兩側各30m(或2hi 、3b,取大值)
hi—隧道設計頂板埋深;
b—隧道設計開挖寬度。
盾構法工程
不小于隧道兩側各30m(或3hi 、3d,取大值)
hi--隧道設計頂板埋深;d--盾構隧道設計外徑
城市軌道交通工程的地面線、高架線工程的環境調查范圍不小于線路外邊線兩側各30m。
二、周邊環境調查內容一般包括周邊環境的名稱、類型,平面位置及與軌道交通工程的相對關系、使用現狀、竣工圖紙及特殊保護要求等,調查內容詳見《天津市城市軌道交通工程重點建設環節質量安全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簡稱《516號文實施細則》),調查樣表詳見《516號文實施細則》附表1-1~1-10。環境調查成果及資料應當真實、準確、完整,滿足城市軌道交通工程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監測等的需要。當設計方案發生變更時,應根據工程實際需要,有針對性地組織補充完善工程周邊環境調查資料。
三、周邊環境調查結束后,施工單位應編制《周邊環境調查報告》。環境調查報告主要包括以下內容:工程概況、調查目的和依據、調查范圍和對象、調查方法和手段、調查成果及資料說明、周邊環境風險說明及對工程設計和施工的建議、調查對象相關圖紙、周邊環境調查表、現場有關影像資料和實測數據、相關資料復印件等。
四、在工程開工前,施工單位應依據設計文件(含風險專項設計)、巖土工程勘查報告、周邊環境調查成果、類似工程的建設經驗,進行環境風險評估,對各類風險事件發生的可能性和風險損失等級進行分析(詳見附件2《天津濱海新區軌道交通投資發展有限公司地鐵建設工程安全風險等級劃分指導標準》),并編制風險分級清單。針對不同等級的風險,按下表處置原則,結合工程實際,制定風險控制措施和建議,形成風險評估報告。
風險處置原則
風險等級
處置 原 則
ⅰ級
盡量規避此類風險;制定專項處理方案;加強工程監測和風險管理
ⅱ級
制定專項處理方案;加強工程監測和風險管理
ⅲ級
制定風險控制措施;加強工程監測和風險管理
ⅳ級
制定風險控制措施;實施工程監測和風險管理
五、風險評估報告內容包括:工程概況、評估目的與依據、評估內容與范圍、評估程序與方法、風險界定識別及風險識別清單、風險估計與評價、風險等級標準、風險分級排序及風險等級清單、風險處置措施建議、風險評估結論、有關附圖、附表。
六、如設計方案變化或周邊環境調查資料與設計資料不符,施工單位應組織專家對風險評估報告進行論證,并報監理單位審批和公司備案。
第十條風險監控
一、對于施工影響范圍內的房屋,工程建設項目部應按照《房屋安全鑒定指導原則》委托有資質的專業房屋鑒定單位進行房屋安全鑒定。
二、 施工單位應按照規定編制風險源專項技術方案,并按照《516號文實施細則》規定實行逐級論證制度,并按照規定履行報批手續。
三、施工單位必須嚴格按照審查通過的專項施工方案實施,不得擅自改變,如需變更,必須重新履行審查程序。
四、施工單位在風險源開工前應做好全部施工人員的安全交底培訓和考核,監理單位應當對施工單位考核過程進行監督,參與對重要技術崗位作業人員操作技能、施工風險應急處置能力等方面的考核。
五、施工單位應當制定防范違章操作、誤操作的控制措施并組織落實;監理單位對落實情況進行核查并做好核查記錄。
六、施工單位應在現場按照要求安裝遠程視頻監控系統,并將監控信息上傳公司安全監控中心。
七、風險源開工前,施工單位應按照《516號文實施細則》、《天津市建設工程重大風險源管理辦法》(建質安總[2022]11號)、《天津市建設工程重大風險點位施工及驗收辦法》(建質安總[2022]74號)的要求,做好開工前的各項準備工作,自檢合格后報監理單位審核,復核無誤后,按規定組織開工的條件驗收,并邀請有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參加。不具備開工條件不得開工。
八、工程建設項目部對環境風險源的控制進行動態管理,建立風險源臺帳,每月進行一次更新,并及時報安全監控中心。
九、監理單位應編制重大環境風險源安全監理細則和旁站監理細則,對監理人員進行安全交底和培訓。
十、風險源施工時,按照《516號文實施細則》等相關文件的要求,實施監理全過程旁站監督,并做好旁站和驗收記錄,及時上傳安全監控平臺。總監理工程師對風險源部位(環節)施工監理實施細則的落實情況進行檢查并做好檢查記錄。公司對風險源部位(環節)施工監理實施細則的實施進行檢查并做好記錄。車站基坑施工旁站監理記錄表和驗收表樣式詳見《516號文實施細則》附表3-1-1~3-2-6,盾構始發與接收施工旁站監理記錄表和驗收表樣式詳見《516號文實施細則》附表4-1-1~4-2-11,盾構掘進施工旁站監理記錄表和驗收表樣式詳見《516號文實施細則》附表5-1-1~5-2-5,聯絡通道施工旁站監理記錄表和驗收表樣式詳見《516號文實施細則》附表6-1-1~6-2-10。
十一、工程建設項目部對風險源部位(環節)施工監理實施細則進行檢查并做好記錄。
十二、風險源施工時,施工單位每天進行自檢、互檢、交接檢,并做好記錄。施工總承包單位、專業承(分)包單位技術管理人員應當在施工作業面進行管理。工程建設項目部應當對施工技術管理人員的施工管理行為進行巡查并做好記錄。
十三、風險源施工時,總監理工程師、總監代表或安全總監應每天組織風險日例會,若風險部位出現異常情況時,應由總監理工程師組織風險日例會。風險日例會會議紀要應及時上傳監控平臺。
十四、施工單位應委托有資質、有經驗的單位進行施工監測。
十五、施工單位和第三方監測單位應按照《監控量測管理辦法》、《安全監控系統管理辦法》的要求,進行監測方案報審,實施施工監測和現場安全巡視,及時對監測數據進行比對、分析、反饋。并及時將監測數據和巡視信息上傳安全監控平臺。
十六、施工單位應按照《安全風險應急管理制度》的要求,編制綜合應急預案和專項應急預案,報市安監局審查和備案,并在開工前備齊搶險物資和設備,組織應急演練,監理單位和工程建設項目部監督執行情況。
十七、按照《監控量測管理辦法》《安全風險預警、響應、消警管理辦法》,當現場出現預警情況時,監理單位、施工單位、第三方監測單位應及時發布預警信息,監理單位接到預警信息后應立即組織建設、設計、監理、施工、監測單位五方會議,研究處置措施。施工單位應立即進行應急響應,落實處置措施,避免險情的進一步擴大。工程建設項目部和監理單位要跟蹤預警處置情況,督促施工單位積極響應,并及時將現場處置情況上報安全監控中心。
十八、出現突發事件時,各參建單位應按照《工程事故報告、調查和處理制度》、《工程安全風險應急管理辦法》的要求,及時組織搶險,并按規定逐級上報。
十九、事故搶險或救災結束后,公司應按照《工程事故報告、調查和處理制度》的要求,對事故單位及責任人進行處理,工程建設項目部監督落實防范和整改措施,避免風險再次發生。
二十、工程建設項目部對各施工單位環境風險源的控制管理進行監督檢查。檢查的主要內容為:
1.環境風險源控制方案的實施情況、信息化施工情況;
2.環境風險源相關的作業質量控制狀況;
3.環境風險源相關作業的安全保障措施落實情況;
4.相關各方的環境風險管理行為、程序是否符合要求。
二十一、風險源施工結束后,工程建設項目部應組織相關人員召開專題會議確認風險解除,形成會議紀要并各方簽認。ⅰ級、ⅱ級風險源,參加會議人員應包括勘察設計、監測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負責人和有關專家,各方簽認后向市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管理機構申請注銷。ⅲ級、ⅳ級風險源,參會人員應包括設計、施工、監理、監測單位技術人員。
第五章附則
第十一條本辦法各項規定,與國家和行業現行規定相抵觸時,執行國家和行業規定。
第十二條本辦法自頒布之日起實行,由工程部負責制訂、解釋、修訂。
第5篇 黨群辦組織干事安全風險管理職責
1、在黨群工作辦公室主任的領導下,嚴格執行上級安全風險管理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規范標準。
2、在部門的領導下,指導黨支部認真學習和嚴格遵守各項規章制度,認真執行安全規章制度,遵守勞動紀律,不違章作業。
3、認真落實黨的各項制度,督促檢查黨支部堅持黨的民主集中制、“三會一課”、爭創“五好”黨支部、黨員“創崗建區”和創建黨支部“安全屏障”工程的落實情況,分析存在問題,并向黨委提供黨支部和黨員發揮作用情況的分析報告,提出整改措施。
4、按規定履行職責,做好兼職保密員工作,落實各項保密工作要求,做好有關會議的通知和準備工作,負責對各級文件的收發、傳閱、保管。
5、負責黨內信息庫的維護和本單位黨內統計、年報工作,辦理站段黨費收繳、使用和管理及黨員組織關系的接轉工作;做好部門的防火、防盜工作。
6、拒絕違章指揮,制止他人違章作業,杜絕“三違”,做到“三不傷害”。
第6篇 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管理規定
第一條(目的)為規范食品安全風險評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的規定,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主要內容)本規定適用于國務院食品安全監管部門、國家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委員會及食品安全風險評估機構開展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的原則、范圍、程序和結果處理等工作。
第三條(職責職能)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負責組織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組建國家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專家委員會,下達風險評估任務,并根據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結果,及時依法采取相應的監測、檢測、通報和監督措施。
國務院有關部門向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提出的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的建議,應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本規定的要求提供有關信息和資料。
第四條(原則)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以監測信息和科學數據以及其他有關信息為基礎,遵循科學、透明和個案處理的原則。
第五條 國家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專家委員會依據本規定和章程進行風險評估,可以委托有關技術機構具體承擔相關科學數據、技術信息、檢驗結果的收集、處理、分析等任務。
風險評估經費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負責。
第六條(獨立性)國家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專家委員會以及承擔風險評估任務的機構應獨立開展風險評估,保證風險評估結果的科學、客觀和公正。
第七條(評估范圍)以下情形經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審核同意后下達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任務。
(一)為制定或修訂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提供科學依據的;
(二)通過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或者接到舉報發現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隱患的,在組織進行檢驗后認為需要進行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的;
(三)國務院農業行政、質量監督、工商行政管理和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等有關部門提出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的建議并提供有關信息和資料的;
(四)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認為需要進行風險評估的其他情形。
第八條 國務院農業行政、質量監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根據以下方面的需要,可以提出風險評估的建議,并同時提供相關信息和資料:
(一)發現某一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可能存在安全性隱患的;
(二)因科學技術發展,需要對某一食品或食品危害因素進行重新評估的;
(三)為確定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的重點領域、重點品種的需要的。
第九條 國務院有關部門向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提出風險評估建議應提供《風險評估項目建議書》,并盡可能提供相關的食品安全風險監測信息、科學數據以及其他有關信息。
第十條(與食用農產品風險評估關系)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國務院農業行政部門應當及時將已有的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風險評估的結果等相關資料,向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通報。
第十一條(不予評估的情形)對于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國家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委員會提出意見,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可以作出不予評估的決定:
(一)食品生產經營過程存在違法行為,通過依法采取控制措施可以解決的;
(二)對于食品安全風險較低或者可以通過簡單的風險管理措施解決的而缺乏評估必要性的;
(三)國際已有風險評估結論且適于我國膳食暴露模式的;
上述情形在發現有新的科學數據和有關信息證明仍有必要開展風險評估的,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應重新做出風險評估的決定。
第十二條 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根據本規定第七條、第八條的規定,確定國家食品安全風險評估計劃和優先評估項目。
第十三條(任務說明)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下達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任務時,應向提出風險評估建議的部門收集以下信息:
(一)危害的性質、涉及的食品種類、食品數量和分布范圍;
(二)危害進入食品的途徑和含量;
(三)危害可能引起的健康危害;
(四)危害涉及的人群和數量;
(五)國內外現有的監督管理措施;
(六)其它與風險評估相關的信息。
第十四條(任務下達)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以《風險評估任務書》的形式向國家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專家委員會下達風險評估任務。《風險評估任務書》應包括風險評估的目的、需要解決的問題和結果產出形式等內容。
第十五條(制定評估方案)國家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專家委員會應根據評估任務提出風險評估實施方案,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備案。
對于需要進一步補充信息的,可向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提出數據和信息采集方案的建議。
第十六條(實施評估)國家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專家委員會按照評估方案,遵循危害識別、危害特征描述、暴露評估和風險特征描述的結構化程序開展風險評估。
第十七條(風險交流)風險評估過程中,受委托承擔風險評估具體任務的風險評估機構應根據國家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專家委員會、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的需要,及時提交工作進展情況的報告。
對于風險評估過程中需要進一步補充數據才能進行的,國家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專家委員會應向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做出報告和工作建議。
第十八條(評估結果)風險評估機構應當在國家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專家委員會要求的時限內提交風險評估結果,經國家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專家委員會審議通過后上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
國家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專家委員會和有關風險評估機構應對風險評估結果和報告負責。
第十九條(應急評估)發生下列情形,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可以要求國家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專家委員會立即研究分析,對需要開展風險評估的事項,國家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專家委員會應當立即成立臨時工作組,制定應急評估方案。
(一)處理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需要的;
(二)公眾高度關注的食品安全問題需要盡快解答的;
(三)國務院有關部門監督管理工作需要并提出應急評估建議的;
(四)處理與食品安全相關的國際貿易爭端需要的;
(五)其它需要通過風險評估解決的食品安全事件。
第二十條(進行評估)臨時工作組按照應急評估程序和應急評估方案進行風險評估,及時向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提出風險評估結果報告。
第二十一條 (公布結果)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應當依法向社會公布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結果。
風險評估結果由國家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專家委員會負責解釋。
第二十二條 本規定用語定義如下:
食品安全風險評估:指對食品、食品添加劑中生物性、化學性和物理性危害對人體健康可能造成的不良影響所進行的科學評估,包括危害識別、危害特征描述、暴露評估、風險特征描述等。
危害:指食品中所含有的對健康有潛在不良影響的生物、化學或物理因素或食品存在狀況。
危害識別:指對食品中可能產生不良健康影響的某種危害的定性描述。
危害特征描述:指定性或定量分析危害的量效反應關系或危害作用機理。
暴露評估:不同人群攝入某種危害的定性或定量分析。
風險特征描述:根據危害識別、危害特征描述和暴露評估的結果,綜合分析該危害產生不良健康影響的嚴重性和可能性。
第二十三條 本辦法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負責解釋,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第7篇 物業職業安全衛生風險控制管理手冊
物業公司質量/環境/職業安全管理手冊
--職業安全衛生風險控制
1.0 總則
公司制定并執行文件化程序,識別公司及相關方管理服務過程中,涉及到的職業安全衛生危險因素,并評估出重大危險因素以便控制。
2.0 職責
2.1 公司質量/環境/安全管理委員會負責組織進行危險因素的識別及重大危險因素的確定。
2.2 品質部負責危險因素的的匯總、登記。
2.3 總經理批準《重大危險因素登記表》
3.0 程序概況
3.1 危險因素的考慮應包括三種狀態、三種時態和二十三種類型。詳見《危差辯誤解和風險評價程序》。
3.2 識別危險因素的范圍必須覆蓋公司管理、服務過程中的各個方面,包括所有進入作業場所的人員的活動、作業場所的設施,無論是公司的還是外部的。
3.3 危險評價方法的選擇應根據其原因、性質、時間安排確定,方法應切實可行,具有可操作性,并能確定其危險級別。方法的選取應各物業管理運作的實際情況和所采取的控制措施相適應。
3.4 評價危險因素時要考慮對人員的影響范圍、影響程度、發生的頻次等等。
3.5 識別出危險因素后,應進一步制定重大危險因素,并對其采取控制措施,包括消除、限制、處理、轉移等。編制管理方案,以使上述重大危險因素的目標指標值得到文件化控制。
3.6 當物業管理服務活動發生較大變化,或由于法律、法規和其它因素要求更新時,公司質量/環境/安全管理安委會應組織相關部門及時對危險因素進行補充識別,重新確定重大危險因素,并制定相應管理方案及程序,加以控制。
4.0 支持性文件
4.1《危險辨識各風險評價程序》(***-ohs-01)
4.2《員工職業安全健康管理程序》(***-ohs-03)
4.3《用工管理程序》(***-ohs-04)
4.4《工作環境管理程序》(***-ohs-05)
4.5《危險作業控制程序》(***-ohs-07)
4.6環境/安全績效監測控制程序》(***-ep-08)
4.7《安全衛生護具管理程序》(***-ohs-06)
4.8《變更(作業狀態)管理程序》(***-ohs-08)
第8篇 安全風險預控管理委員會工作職責范本
1、認真貫徹執行集團公司及上級各部門有關建立安全風險預控管理體系的方針、政策和指示精神,并督促公司各單位認真貫徹執行。
2、領導公司安全風險預控管理體系推行工作,研究分析公司安全風險預控管理體系工作形勢,及時提出具體的實施辦法。
3、負責組織建立起行之有效的安全風險預控管理體系工作機制,保證體系持續有效運行的人、財、物等各種資源的配置。
4、負責審定公司安全風險預控管理體系工作規劃,年度工作計劃,階段工作目標,對集團公司下達的控制目標進行分解與細化,對落實情況進行檢查、總結。
5、負責審核公司各單位安全風險預控管理體系文件、標準和措施,批準并組織實施。
6、負責定期召開安全風險預控管理工作例會,研究解決階段性體系運行過程中出現的問題,總結、部署階段性工作。
7、負責對公司安全風險預控管理工作推行情況進行動態檢查,深入現場調查研究,對存在的突出問題提出限期整改意見,本單位解決不了的及時上報集團公司請求解決。
8、負責審定安全風險預控管理績效考核方案,并根據考核結果,實施有效的獎勵或懲罰,督促和監督各相關部門制定相應改進措施。
9、負責定期向上級各部門匯報安全風險預控管理工作開展情況,提供安全生產信息。
第9篇 某供電公司安全風險管理工作推進方案
一、工作目標以國家電網公司《供電企業安全風險評估規范》和《供電企業作業安全風險辨識防范手冊》為依據,以提高員工安全風險意識和辨識防范能力為根本,以防止人身事故和人員責任事故為重點,立足基層班組、一線員工和作業現場,全面開展供電企業安全風險辨識防范與評估工作,有效提升企業安全基礎管理水平,促進公司安全管理工作邁上新臺階。二、2023年工作推進計劃安全風險管理主要任務是推進作業安全風險識別和風險控制工作,計劃分“宣傳發動、學習準備、組織實施、總結交流”四個階段實施。
2.1 “宣傳發動”階段工作內容:( 月 日-- 月 日)
2.1.1 公司、所屬各二級單位分別成立安全風險管理工作領導小組和安全風險管理工作組。其人員組成和職責分工按(指導意見)要求落實。
2.1.2 制定、下發供電公司安全風險管理實施方案、工作計劃。購置下發國網公司《辨識手冊》、《評估規范》等相關培訓學習資料。
2.1.3 召開公司安全風險管理工作實施動員大會(電視電話會議),全面啟動公司安全風險管理工作。
2.1.4 各單位編制、上報安全風險管理實施方案、工作計劃。
2.2“學習準備”階段工作內容:( 月 日-- 月日) 2.2.1 組織參加省公司培訓、請專家講課、網上下載培訓講座、結合安全日活動分析典型案例、組織開展專業班組作業實訓、自學等多種手段開展風險教育培訓。培訓重點工作是分層次集中時間開展《評估規范》及《辨識手冊》宣貫和培訓,促進各級人員掌握風險辨識內容、辨識要點和控制措施,增強全員風險意識和風險辨識控制能力。
2.2.2 應用安規考試系統進行培訓。每月按照10%比例隨機抽考相關人員,并對抽考結果進行考核,強化班組人員的安全風險意識和作業技能。
2.3“組織實施”階段工作內容:( 月 日-- 月日) 2.3.1 各單位全面開展風險識別,建立完成“設備與環境風險庫”、“崗位風險庫”和“典型作業風險辨識范本庫”。
2.3.2 各單位至少選擇2-3個作業項目試點開展作業風險控制。根據實際情況,采取適當形式,實施作業安全風險的企業、工區、班組三級分析控制。結合現場作業項目編制現場標準化安全監督檢查表和《作業安全風險分析與控制措施表》
2.3.3 各級安全監督人員應按照分級監督控制要求,依據《標準化安全監督檢查表》,監督檢查作業現場并做好記錄,對違章情況錄入“崗位風險庫”。
2.3.4 組織開展一次崗位安全風險分析,對風險較大的人員,針對性開展安全教育培訓;對不適合在該崗位工作的人員,特別是不適合擔任班組長、工作負責人的人員及時進行調整。
2.4“總結交流”階段工作內容:( 月 日-- 月日)
2.4.1 對各單位開展安全風險管理工作情況進行調研,評價、考核各單位風險管理工作開展情況,總結各單位的工作經驗,研究解決存在的問題,進一步優化和細化安全風險管理。
2.4.2 召開安全風險管理工作現場推進會,總結推廣安全風險管理的工作經驗。
三、實施要點
3.1工作組織及主要職責
3.1.1 各級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是安全風險管理工作的牽頭部門,各級調度、生技、營銷、農電、基建、人資等部門是本專業領域安全風險管理工作的組織實施部門。
3.1.2 成立安全風險管理工作領導組。由企業主要負責人為組長,安監、生技、農電、基建、調度、營銷、人資等相關部門及生產單位負責人為成員。其主要職責是:(1)部署開展安全風險管理工作,控制質量、進度和結果;(2)審定安全風險管理實施方案、工作計劃;(3)保證安全風險管理工作的人力和物力投入;(4)審定公司安全風險評估報告;(5)布置風險控制對策、風險處理措施;(6)評價、考核各單位風險管理開展情況。
3.1.3 成立安全風險管理工作組。由企業分管生產副職任組長,相關副總師為副組長,相關部門負責人及專責人為成員。其主要職責是:(1)制度安全風險管理實施方案和工作計劃;(2)檢查制度安全風險管理工作;(3)完善安全風險工作規范、方法;(4)開展安全風險管理知識和應用方法的培訓;(5)審核各生產單位的安全風險上報資料;(6)開展安全風險評估工作;(7)制定安全風險控制對策及處理措施;(8)總結、改進安全風險管理工作。
3.1.4 安全風險管理工作組下設調度、信通、變電、線路、配電和安全管理6個專業組。其中:調度、信通、變電、線路、配電專業組的主要職責是:(1)審核各專業作業活動的風險分析結果;(2)開展各專業作業活動的風險評估工作;(3)計算各專業的作業活動風險度、固有風險度;(4)編制評估報告,分析薄弱環節和變化趨勢,提出處理措施。安全管理評估組的主要職責是:(1)組織開展人員素質、安全綜合管理部分的風險評估工作;(2)計算人員素質風險度、安全管理風險度;(3)編制評估報告,分析薄弱環節和變化趨勢,提出處理措施。
3.1.5 各輸、變、配電生產單位及各供電單位成立相應組織,其主要職責是:(1)組織開展本單位安全風險管理工作;(2)開展安全風險教育培訓工作;(3)開展作業活動安全風險分析工作;(4)編制相關規范;(5)開展靜態危險因素辨識、風險評價和風險控制工作;(6)負責本單位安全風險信息的統計、管理;(7)編制本單位安全風險評估報告。
3.2 風險管理實施要點企業安全風險管理主要有五個基本環節,即教育培訓、風險識別、風險控制、風險評估、持續改進。各單位應結合實際編制安全風險管理實施方案和工作計劃,明確相關部門、班組的工作內容、職責和要求,并逐步實施。
3.2.1 教育培訓 ******** 分層組織安全風險管理培訓。公司對各單位管理人員培訓,主要內容包括風險管理的有關基礎理論、風險管理流程及方法、作業現場風險辨識控制方法;各單位對班組人員培訓,主要內容包括風險管理的有關基礎理論、《評估規范》及《辨識手冊》相關專業內容,作業現場風險辨識控制方法。 ******** 應用安規考試系統進行培訓。待省公司完成“安規”網上考試系統題庫更新后,每月按照10%比例隨機抽考相關人員,并對抽考結果進行考核,強化班組人員的安全風險意識和作業技能。 ******** 分析典型事故案例進行培訓。結合安全日活動,由班組人員講述、分析典型事故案例,班組長、安全員進行點評;在學習基礎上分析查找事故案例中存在的行為性、裝置性、管理性違章現象,開展對照檢查,并制定整改措施。 ******** 組織開展專業班組作業實訓。有針對性地選擇作業項目,根據《辨識手冊》編制評價標準,開展作業實訓活動;實訓中,對每一名培訓人員進行評價,開展示范演練,對不合格人員再次開展培訓,確保每位員工掌握崗位需要的作業技能。專業班組可選擇一些典型作業,由工作負責人從設備與環境風險數據庫、典型作業項目風險辨識范本中提取與本次作業相關的風險內容,組織作業人員開展風險分析,促使員工快速、有效地掌握辨識風險、控制風險的方法。
3.2.2 風險識別 ******** 風險識別是依據《評估規范》和《辨識手冊》,針對設備與環境、人員素質和安全生產綜合管理、現場管理進行風險辨識,為風險控制提供基礎數據。 ******** 開展設備與環境的靜態風險識別,建立完善“設備與環境風險庫”。輸電設備風險庫按照每條線路分別建立,變電設備風險庫以變電站為單位、分專業(如變電運行專業、變電一次設備檢修專業、變電二次設備檢修專業)分別建立,工器機具、防護設施按照存放場所分別建立;表格橫向包括“識別項目、識別內容、危險因素、控制措施、消除情況、工區確認”等欄目,縱向由《評估規范》相關條款構成。實施設備與環境靜態風險識別按照首次全面識別和日常動態識別的方式開展。首次全面識別由工區組織、班組參與,依據《評估規范》相關條款識別、制定典型控制措施;日常動態識別由班組自行組織,結合運行、檢修日常工作及春、秋季安全大檢查等形式開展。 ******** 開展人員素質及現場管理的風險識別,建立專業班組人員“崗位風險庫”。“崗位風險庫”以專業崗位為類別、班組人員為名稱建立;表格橫向包括“識別項目、識別內容、危險因素、控制措施、消除情況、工區確認”等欄目,縱向包括“安全教育培訓、知識技能、生理素質、心理素質、違章情況”等欄目。實施人員素質及現場管理的風險識別按照首次全面識別、周期識別和日常動態識別的方式開展。首次全面識別由公司組織,各單位、班組參與,依據《評估規范》相關條款,全員識別人員素質情況;周期識別主要是通過班組長、工作負責人安全能力評估等方式開展;日常動態識別主要是通過考試考核、現場稽查、監督查評等方式開展。 ******** 對“設備與環境風險庫”和“崗位風險庫”要進行動態維護。對已消除的風險,由班組及時填寫消除情況,經工區確認后予以消除,不能消除的按照輕重緩急的原則逐級上報。
3.2.3 風險控制 ******** 作業風險控制的主要內容是在風險識別的基礎上實施作業安全風險控制,主要開展三個方面工作:構建作業全過程的安全控制機制、實施作業風險分析與控制、開展標準化安全監督檢查和反違章工作。 ******** 作業風險控制應在辨識作業中存在的危險因素及其導致的風險,分層次采用施工計劃書(“三措一案”)、作業指導書、工作票等方法進行作業控制,形成作業全過程的安全開展機制,從而預知危害、控制風險,實現作業安全。 ******** 建立典型作業風險辨識范本庫。梳理各專業典型作業,結合《辨識手冊》和《評估規范》進行編制。作業辨識范本采取表格形式,橫向包括辨識項目、辨識內容和典型控制措施,縱向包括公共部分和作業部分。公共部分主要辨識人員素質、作業組織、工期因素、氣象條件等方面存在的危害因素,制定典型控制措施。作業部分主要以作業流程為主線,辨識作業中各流程存在的危害因素,制定典型開展措施。 ******** 編制現場標準化監督檢查表。主要是針對作業現場管理及各種事故控制措施落實情況進行檢查。檢查表橫向包括監督項目、重點監督內容和監督記錄,縱向內容從《評估規范》和《辨識手冊》中選取。開展標準化監督檢查,應制定分級監督控制規定,明確各級應到位監督控制的作業,提高現場作業風險在控能力。 ******** 公司、各單位、班組應根據實際情況,采取適當形式,實施作業安全風險的三級分析控制。
(1)公司規范和加強檢修計劃控制及風險分析。重點明確月度檢修項目、時間、工期,并針對月度檢修計劃中安排的多單位大型聯合作業、有重大風險的作業、外界環境和條件發生重大變化等,分析作業安全風險,編制施工計劃書,發布作業風險預報,提出風險控制要求。
(2)各單位應認真做好月度檢修計劃和臨時作業的安全風險分析。細化企業層面的施工計劃書,制定風險控制具體措施;對本單位多班組交叉作業、特殊作業等有較大風險的工作,編制工區層面的施工計劃書,制定風險控制具體措施。
(3)班組應做好作業層面的風險分析控制。班組長或工作負責人至少在工作前一天,根據本次作業任務選取對應的典型作業風險辨識范本,逐項對照進行辨識。對可能存在的靜態風險,調用相應的風險庫查找危險因素;對風險庫未形成或某項靜態風險是否存在不清楚時,可通過現場勘察等手段進行辨識;對施工計劃書中預報的風險,必須在風險辨識時予以應用。對辨識出的危險因素進行分析,對照典型作業風險辨識范本中的典型控制措施、施工計劃書中的相應風險的控制措施,制定現場執行的簡便易行的控制措施,同時對措施逐項明確責任人和控制時段,分析結果形成《作業安全風險分析與控制措施表》。根據《作業安全風險分析與控制措施表》中控制時段要求,各責任人必須完成準備階段的控制措施。編寫標準化作業卡時,將《作業安全風險分析與與控制措施表》的作業階段的風險分析與控制措施,取代標準化作業卡的“危險點分析”和“安全措施”欄。 ******** 企業各級安全監督人員應按照分級監督控制要求,依據《標準化安全監督檢查表》,監督檢查作業現場并做好記錄,對違章情況錄入“崗位風險庫”。企業每年應組織開展一次崗位安全風險分析,對風險較大的人員,針對性開展安全教育培訓;對不適合在該崗位工作的人員,特別是不適合擔任班組長、工作負責人的人員應及時進行調整。 ******** 各單位可針對不同的專業特點,按照簡便、實用、有效原則,優化現場作業風險控制的方式、方法。如:配電設備檢修作業,因配網具有相對復雜、變化相對較快、人員素質相對較低、應急搶險頻繁等特點,采用風險識別、建立風險庫難以做到全面、準確以及符合實際,可重點采取現場勘察的方式預測風險、“工作票+其他風險控制卡”的形式控制風險。變電運行操作的風險控制,可采取“倒閘操作票+其他風險提示”的形式,通過嚴格、規范執行倒閘操作票、控制誤操作風險,通過其他風險提示、控制觸電及高墜等風險。
3.2.4 風險評估 ******** 安全風險評估是對企業整體或局部的安全風險程度作定量或定性的估測,評價風險等級,確定可接受的風險等級標準,為持續改進提供科學依據。安全風險評估分為全面評估和專項評估。 ******** 企業安全風險評估是從生產環境、機具與防護、人員素質、現場管理、安全生產綜合管理等方面,全面評估供電企業安全生產條件、安全管理和安全控制狀況,客觀評價企業安全風險程度,有效控制人身傷亡、設備損壞、供電中斷等事故風險。評估依據是《供電企業安全風險評估規范》。(1)各單位、班組對所屬生產設備、設施、環境、工器具等方面的靜態安全風險開展全面識別;對作業風險運用風險分析、標準化作業、風險控制卡等手段進行有效控制。(2)公司組織對各單位、班組的人員素質和安全管理開展識別,對作業現場進行監督查評,建立風險管理數據庫,為公司風險評估提供基礎資料。(3)公司組織對各單位安全生產條件、安全管理等方面的風險開展評估,并給出確定風險等級的評估報告。 ******** 安全風險專項評估一般是針對企業防人身傷亡、防人為責任事故,或針對管理明顯滯后、事故頻發的單位,依據《供電企業安全風險評估規范》,適時開展某一方面或全面的風險評估。專項評估可結合傳統的安全檢查方法進行。
3.2.5 持續改進 ******** 建立風險預警監測制度。確定能監測企業安全生產全面狀況的風險預警指標,設立不同等級的預警值。監測風險預警指標接近預警值時,發出風險告警,進入相應的預警狀態;當監測風險降至可接受的程度時,解除預警狀態。 ******* 強化風險干預對策措施。可采取專項整改、停工整頓、通報、考核及責任追究等手段進干預,建立風險干預組織體系,分層分級、定人定期落實整改。 ******** 實施風險管理信息化。建設統一的風險管理信息平臺,完善風險分析控制、標準體系完善、風險庫動態維護以及檔案管理、查詢等手段,促進風險管理的信息化、標準化、規范化,降低勞動強度,提高管理效率。
第10篇 消防施工安全風險識別評估預控措施管理辦法
消防工程
9.1
現場作業準備及布置
現場作業前準備及資源配置
觸電機械傷害
物體打擊
18
1
(1)編制施工作業指導書。對作業人員進行安全交底,并簽字。
(2)在施工作業前,作業人員應配備齊全安全防護用品。
(3)在施工作業前,作業人員應將施工工器具準備齊全,并確保其狀態良好。
(4)現場作業前應將作業區域用欄桿、分隔網進行隔離,并設置明顯標志,嚴禁非作業人員及車輛進入現場。
9.2
消防管道管網施工
9.2.1管道的土方開挖
坍塌觸電
54
2
(1)人工挖土方應根據消防管道設計深度和土質情況采取放坡。
(2)深度超過2m的消防溝道,應視情況采取防護措施。
(3)土質松動的位置和靠近建筑物附近挖溝時,要設置擋土板,并設專人監護,防止土方倒塌。
(4)支撐的木方材料應具有滿足支撐力的截面積。
(5)對進入出現邊坡開裂、疏松和支撐松動的地方,應立即采取措施,嚴禁施工人員進人。
(6)施工人員不得在支撐和溝坡腳下休息。
(7)不得使用沖擊振動較大的工具施工。
(8)圍欄距溝道不得少于0.8m,夜間設紅色警示燈,夜間施工應保證足夠的照明,并設專人監護。
(9)溝道中出現地下水時,要進行排水作業,排水可采用潛水泵抽水。
(10)抽水之前檢查潛水泵絕緣是否良好,應測試電氣絕緣,引出排水管應遠離溝道,潛水泵電源應獨立控制并裝設漏電保護器,檢查無誤后方可排水。
(11)電工應跟班作業。排水期間施工人員嚴禁在坑內作業,排水人員應穿絕緣靴。
(12)挖管道土方時,殘土應堆放距坑邊1m以上,高度不超過1.5m,且為管道敷設留出一定的作業距離。
(13)挖土方時兩人間距以不碰撞為準,施工人員的施工作業工具應完整牢固,防止發生碰撞和器具脫落傷人。
9.2.2管道的下料、敷設與焊接
機械傷害
觸電
27
2
(1)管材到貨后堆放合理,有防止滾動措施。
(2)使用切割機械應檢查設備可靠性,應設獨立電源箱和漏電保護器,設備電源線應無破損。
(3)打磨坡口時使用的砂輪機應絕緣良好,施工人員應戴防護鏡,穿絕緣鞋,開關應設在附近。
(4)人工調整管道時應在管道下方塞填木方,防止管材滾動傷人。
(5)在潮濕場地焊接時,作業人員應做好絕緣措施。
(6)用刨錘去焊渣時,施工人員應佩戴防護鏡,防止焊渣崩眼。
9.2.3管道連接和支架安裝
高處墜落
物體打擊
27
2
(1)地面以上管道宜采用法蘭連接,連接時作業人員動作要協調,手不得放在法蘭接合處。
(2)托架支架作業時應搭設安全可靠的腳手架。
(3)在高處安裝噴頭和管道時要系好安全帶,下面設專人監護。
(4)上下遞送材料時應采用手(傳遞)繩,嚴禁上下拋物遞送材料。
(5)管道應按設計做好地網連接。
9.2.4管道系統的水壓試驗
物體打擊
9
1
(1)水壓試驗的管道應做好接地。
(2)試壓過程中應有專人監護,不得帶壓修理,施工人員不得面對出水口,無關人員不得進入試驗區域。
9.3
消防設備和控制設備安裝
9.3.1消防設備安裝
高處墜落
物體打擊
27
2
(1)施工現場應整潔無雜物、道路平坦。
(2)安裝施工應由專人指揮,搬運和移動設備之前,應對搬運用的鋼絲繩進行選擇和檢查。
(3)消防設備在人力搬運過程中,注意抬扛的承重范圍,不可超限使用抬扛和繩索,搬運中無關人員不得停留和通過。
(4)設備就位時作業人員應防止擠手和砸腳。
(5)在室內頂棚安裝火災報警器探頭時,宜使用人字梯。
(6)安裝探頭和接線中應使用工具袋,嚴禁上下拋物。
9.3.2消防控制設備的安裝
其他傷害
27
2
(1)施工時應按設計位置安裝固定牢固。
(2)施工中要保證設備完好,輕抬輕放。
9.3.3熱敏電纜敷設
高處墜落
其他傷害
27
2
(1)變壓器器身和油枕上熱敏電纜敷設時,作業人員應系好安全帶,并設專人監護。
(2)施工后應清點工器具,防止工具及材料遺落在變壓器上,做到場清、料盡。
9.4
報警與消防水系統聯合調試
9.4.1火災報警系統單體調試
觸電其他傷害
45
2
(1)擴建變電站設備安裝調試應填寫安全作業票,并有專人監護。
(2)調試人員在調試中對變電站運行設備應明晰,施工人員不得觸碰運行設備。
9.4.2消防系統的聯合調試
觸電其他傷害
45
2
(1)通電之前應檢查下列工作:
①通道出口暢通,照明、通信條件完善。
②各種設備標識清楚,設備功能標識應醒目。帶電的控制設備應掛警示標牌
③操作程序符合設計要求。
④電源可靠,有保護措施和備用電源。電氣設備絕緣和接地良好、電氣開關均處于斷開位置,并有明顯的電源指示,電機正反轉標識明晰,相序正確。
⑤水源已達到設計標準,管道氣體排空。在變壓器處和消火栓處應安排專人值守。
⑥電源處有專人值守,并應設置通信聯絡工具,明確就地緊急操作措施。
(2)參加調試人員應明確帶電設備狀況,與帶電設備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
(3)操作控制設備的調試人員應著工作裝和絕緣鞋。
第11篇 安全風險預控管理委員會工作職責
1、認真貫徹執行集團公司及上級各部門有關建立安全風險預控管理體系的方針、政策和指示精神,并督促公司各單位認真貫徹執行。
2、領導公司安全風險預控管理體系推行工作,研究分析公司安全風險預控管理體系工作形勢,及時提出具體的實施辦法。
3、負責組織建立起行之有效的安全風險預控管理體系工作機制,保證體系持續有效運行的人、財、物等各種資源的配置。
4、負責審定公司安全風險預控管理體系工作規劃,年度工作計劃,階段工作目標,對集團公司下達的控制目標進行分解與細化,對落實情況進行檢查、總結。
5、負責審核公司各單位安全風險預控管理體系文件、標準和措施,批準并組織實施。
6、負責定期召開安全風險預控管理工作例會,研究解決階段性體系運行過程中出現的問題,總結、部署階段性工作。
7、負責對公司安全風險預控管理工作推行情況進行動態檢查,深入現場調查研究,對存在的突出問題提出限期整改意見,本單位解決不了的及時上報集團公司請求解決。
8、負責審定安全風險預控管理績效考核方案,并根據考核結果,實施有效的獎勵或懲罰,督促和監督各相關部門制定相應改進措施。
9、負責定期向上級各部門匯報安全風險預控管理工作開展情況,提供安全生產信息。
第12篇 公司安全風險預控管理體系建設考核辦法
為加快推進公司安全風險預控管理體系(以下簡稱體系)建設,強化安全管理基礎,構建安全管理長效機制,特制定本辦法。
一、適用范圍
本辦法適用于公司生產(基建)礦井。
二、組織機構
公司成立體系建設考核領導小組,陳培任組長,畢昌虎任副組長,公司相關高管及部室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在安監局下設體系建設考核辦公室(以下簡稱考核辦),負責日常工作。各礦應成立相應的考核組織機構,確保工作正常開展。
三、考評的方式及內容
1.考評方式:動態檢查與定期評價相結合。
2.考評的主要內容:領導重視程度,工作標準編制與執行,責任制編制與執行,危險源辨識、風險評估和預控管理,人的不安全因素控制,隱患排查與整改,應急預案管理,事故防范,安全風險預控管理體系培訓,職業健康管理,安全文化建設,信息系統建設等。
3.等級評定采用綜合得分作為評價指標。采用過程評價與結果考核相結合的方法,根據體系推進的快慢、實施的效果,對應計劃、實施、檢查、處置環節,按照《國投新集公司安全風險預控管理體系建設考核評分標準》)進行考核,綜合評判相應得分。
四、對生產、基建礦井的評級辦法
考評分為三個等級,即良好、合格、不合格。等級劃分標準見下表。
“安全風險預控管理體系”等級劃分標準表
安全風險預控管理體系
綜合得分s
良好
s>85
合格
70≤s≤85
不合格
s<70
1.日常動態檢查存在的問題與季度驗收考核評級掛鉤。考評結果與礦井月度考核工資相掛多,考評等級為“良好”的單位,比標準每增加1分,獎勵礦井月度考核工資的0.1%;考評等級為“合格”的單位,不獎不罰;考評等級為“不合格”的單位,比標準每少1分,扣減礦井月度考核工資0.1%。
2.各礦應按體系建設有關規定內容開展工作,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將按公司規定對有關責任人進行問責。
(1)高度重視體系建立及運行工作,凡對體系建設工作不重視、懈怠或不配合的。
(2)未按照時間節點推進、建立、完成安全風險預控管理體系的。
(3)未成立專職機構、配置專職工作人員,或無固定辦公場所的。
(4)未建立體系培訓、考核機制,未組織對礦井全體員工進行培訓、考核的,或所制定的體系培訓計劃內容不全面、無針對性、培訓記錄不完善的。
(5)未對危險源進行全面、系統的辨識和風險評估,辨識范圍未覆蓋本單位的所有活動及區域的,辨識過程未全員參與、自下而上逐級辨識的。
(6)未制定詳細的工作計劃或未按工作計劃實施的。
(7)體系建設規章制度、工作標準未執行的。
(8)體系崗位責任制、規章制度、管理標準、管理措施不健全的。
(9)體系文件發布后未按要求進行貫徹、培訓的,沒有建立運行記錄的,或不按照體系運行計劃實施的。
(10)圖紙、臺帳、報表、記錄等原始資料不真實,弄虛作假的。
(11)報送體系建立所需資料時,出現資料不符合、缺項的,或未按要求及時報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