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安全管理實施辦法規定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對全局安全管理工作,預防和減少安全事故發生,確保國家財產和機關工作人員的人身安全,營造安定的辦公環
境,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的安全管理是指局機關涉及安全的消防、水電、門衛、車輛、文檔、各種設施設備、內部防范等生命、財產
的安全。
第三條 安全管理工作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堅持“群防群治、防治并舉”、“誰主管誰負責”和“安全事故連
帶責任追究制”的原則,樹立“安全責任重于泰山”的法制觀念。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四條 成立達縣房屋管理局安全領導小組。
組長:冉隆成
副組長:劉勇、彭仁偉、張洪
成員:龍素芳、田亮、王首體、陳艷秋、
王守體、譚云蘭
安全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龍素芳同志任辦公室主任,負責局機關的安全管理;擬訂安全工作計劃、制度、職責;負責制定安
全應急救援預案和突發安全事故應急處理;負責安全監督檢查和安全目標的考核等。
第五條 成立達縣房屋管理局安全應急隊。
隊長:劉勇
隊員:彭仁偉、田亮、陳曉躍、魏茂華、孫明
王守體、高建杰、符幗娉、蒲正田
安全應急隊的職責是及時應付和處理各類突發的安全事件。
第六條 各股室確定一名安全監督員,負責股室的日常安全監督檢查、登記、報告、處理等工作,并直接對股室負責人負責。
局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受縣安全監督管理局以及縣建設局安辦的直接領導和指導。
第三章 安全責任
第七條 單位院內公共場所、門衛、消防設施設備、配電設備、會議室、公共水電、大件物資、房屋建筑的安全保衛,由局辦公
室負責管理。
第八條 局機關各股室工作人員的人身安全、辦公室內公共財產、用水用電、機要文件和文檔、財務現金、印章等的安全,由各
股室負責管理。
第九條 局安全領導小組組長是局機關安全第一責任人;副組長是第二責任人;成員和各股室安全監督員為第三責任人。
各股室負責人為股室安全第一責任人,股室安全監督員為股室安全第二責任人。
第十條 局機關與各股室及職工簽訂安全責任書。
第四章 安全管理
第一節 機關安全
第十一條 機關職工要牢固樹立“安全責任重于泰山”的法制觀念,加強對單位職工安全法律法規和安全基本知識的教育和培訓
,增強全局工作人員的安全防范意識,確保單位安全工作萬無一失。
第十二條 出入辦公室關好門窗,貴重物品要妥善保管,以防被盜和意外事故發生。
第十三條 自覺遵守機關安全保衛規定,服從管理,接受監督檢查,如實匯報安全情況,發現安全隱患及時報告。
第十四條 加強機要文件和文檔管理,遵守保密法律法規和保密守則,嚴防機密文件、文電、傳真等丟失和泄密事件發生。
第十五條 加強各股室之間安全聯防自治和綜合治理,看好自己的門,管好自己的人,嚴防盜竊、火災、爆炸等事故發生。一旦
發生事故,必須立即報告局安全辦公室。
第十六條 嚴格危禁物品管理,嚴禁攜帶危禁物品進入機關院內,更不得在機關辦公區及辦公室內存放危禁物品。
第十七條 單位及個人的大件和貴重物品外運,必須先行告知或有相關人員相送,并到值班室作好登記。
第十八條 愛護公共設施設備,嚴禁私拉亂接電線和在墻上任意開窗挖洞;不準私裝私拆公用水、電、消防、避雷及通訊等設施
設備;不得安裝未經許可耗電量較大(超設計負荷)的電器;不得安裝使用明火取暖。
第十九條 禁止向窗外亂扔垃圾和物品,嚴防安全事故發生。
第二節 水電安全
第二十條 水電工必須嚴格按照《電工守則和安全操作規程》從事水電維修、安裝工作,嚴禁違規違章作業和冒險作業,防止事
故發生。
第二十一條 凡有危及安全的地方、部位、設施等必須設有警示標志和警示說明。
第二十二條 清理地下水道或通風較差的地下作業,要穿戴安全防護器具,防止中毒窒息事件發生。
第二十三條 高空作業,必須戴安全帽和系安全帶。
第二十四條 所有用電設施不得超負荷運行。
第三節 消防安全
第二十五條 定期對消防設施的運行狀況進行安全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整改解決,確保防火安全。
第二十六條 消防通道禁止堆放雜物,隨時保持道暢無阻。
第二十七條 滅火器、消防栓禁止隨意移動位置,僅限發生火災時才能使用。
第二十八條 消防值班人員必須堅持經常巡邏檢查,并按規定作好記錄,發現情況及時報告。
第二十九條 加強機關自防自救能力,建立義務消防隊,并定期培訓或不定期演練。
第四節 車輛安全
第三十條 駕駛員必須加強交通法規學習,遵守交通法規,增強安全意識。
第三十一條 單位車輛只能由本單位專業駕駛員駕駛,禁止非專業駕駛人員駕車上路。并自覺作好年檢年審,配備消防滅火器,
確保行車安全。
第三十二條 節假日,車輛必須入庫。
第三十三條 凡進入機關院內的車輛,嚴禁攜帶易燃易爆、有毒和危禁物品,一量發現,當場沒收并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第三十四條 嚴禁帶病出車和酒后駕車、開英雄車、賭氣車等違規駕車。
第五節 門衛安全
第三十五條 門衛人員要嚴格遵守和執行國家的法律法規,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重點防范”的安全保衛意識。
第三十六條 門衛人員必須由政治思想堅定、業務素質強的人員擔任。
第三十七條 門衛人員舉止端莊,穿戴整潔,做到文明執勤、禮貌待人,嚴禁惡語傷人,樹立良好的執勤形象。
第三十八條 門衛人員必須嚴格履行職責,恪盡職守,經常進行流動巡查,并作好巡查記載。
第三十九條 嚴把車、人、物進出大門關,禁止出租車進入院內。
第六節 安全監督
第四十條 局安全辦公室對局機關各股室安全情況每月定期開展一次監督檢查,對重要崗位、點重部位要隨時進行抽查。
第四十一條 局每月25日召開安全工作例會。總結通報上月安全工作情況,學習安全生產法規,討論下月安全工作規劃。
第四十二條 各股室按月將安全工作情況小結上報局安全辦公室,局安全辦公室將全局的安全工作情況進行總結、通報全局,并
報送局安全領導小組。
第四十三條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給予通報批評、責令限期整改并扣除股室分管領導、股長、安全監督員事發當月的全部獎金
(注:月獎按全年獎金的十二分之一計算)。情節特別嚴重的,扣除全年獎金。
1、凡違反本辦法規定的;
2、凡超負荷用電;
3、凡不接受安全檢查的;
4、凡下班辦公室未關門上鎖的;
5、凡下班后未能關閉電腦、飲水機、烤火爐等用電設備的;
6、凡被撬門入室財物被盜的;
7、凡發現安全隱患隱瞞不報的;
8、凡安全監督員未能及時發現、上報和處置安全隱患的;
9、凡違規使用,挪動或損壞消防設施設備的;
10、凡發生安全事故,應到場或通知到場而不到場的。
第五章 考核與獎懲
第四十四條 各股室的安全考核由局安全領導小組統一考核,局屬各股(室)均屬考核范圍。
第四十五條 安全工作實行百分制(含平時檢查)考核,并將考核結果納入股室目標考核內容。考評分在95-100分的,按規定
標準計發獎金;考評分在90-94分的,按規定標準的90%計發獎金;考評分在85-89分的,按規定的80%計發獎金;考評分在80分以下
的扣發全年獎金,并予以通報批評,責令整改。
第四十六條局安全工作實行計、扣分制度。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給予通報批評、責令限期整改并扣除股室分管領導、股長、
安全監督員事發當月的全部獎金(注:月獎按全年獎金的十二分之一計算)。情節特別嚴重的,扣除全年獎金。
1、凡違反本辦法規定的,扣除安全積分8分;
2、凡超負荷用電(一個固定插座同時使用多個用電設備)的,扣除安全積分6分;
3、凡不接受安全檢查的,扣除安全積分8分;
4、凡下班辦公室未關門上鎖的,扣除安全積分8分;
5、凡下班后未能關閉電腦、飲水機、烤火爐等用電設備的,扣除安全積分7分;
6、凡被撬門入室財物被盜的,扣除安全積分1分;
7、凡發現安全隱患隱瞞不報的,扣除安全積分9分;
8、凡安全監督員未能及時發現、上報和處置安全隱患的,扣除安全積分10分;
9、凡違規使用,挪動或損壞消防設施設備的,扣除安全積分4分;
10、凡發生安全事故,應到場或通知到場而不到場的,扣除安全積分3分。
第四十七條 局機關工作人員見義勇為,挺身而出及時制止了重大安全事故發生者,給予物質和精神的獎勵,并增加所在股室安
全目標考核分5分。
第四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一票否決”:
1、局機關工作人員違反安全法律法規受到行政或刑事處理的;
2、局機關工作人員玩忽職守,發生安全事故給國家和人民財產造成重大損失的;
3、嚴重違反操作規程,致使發生安全事故給單位和職工生命財產造成重大損失的;
4、機關工作人員失職,導致被盜和安全事故發生,給單位造成損失的。
第六章 附 則
第四十九條 本辦法由局安全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第五十條 本辦法自二00四年六月二十日起實施,凡原與本規定不符的,一律以本規定為準。
第2篇 沙曲礦采空區管理辦法安全技術措施
為加強我礦回采過程中和回采后采空區管理工作,確保我礦煤炭生產長期安全有序地進行,特制定本措施如下:
一、采空區管理辦法:
1、選擇合理的開拓系統和開采方法,完善和改進通風系統,降低礦井通風阻力。嚴格執行通風管理制度,合理選擇通風設施位置,避免人為增加采空區壓差,造成采空區漏風。
2、及時封閉采空區和廢棄巷道,回采結束的采煤面必須及時撤出所有設備,在45天內保質、保量完成封閉通往采空區的所有巷道。
3、通風隊負責對所有通往采空區的永久閉墻統一編號、建立臺帳,并注明封閉時間、閉墻材質、厚度、規格、施工負責人等內容。
4、通風隊負責在所有采空區閉前設置柵欄、揭示警標、懸掛牌板、檢查箱,閉墻上預留檢查孔、措施孔。
5、按時對采空閉墻進行檢查分析。通風隊隊干負責每旬對所有采空區永久閉以及綜采尾巷閉墻完好程度、瓦斯進行檢查;測風組負責每旬對閉墻內外瓦斯、二氧化碳、一氧化碳、氧氣、溫度等參數認真測定檢查;瓦斯隊每天安排人員對采空區閉前的瓦斯情況進行檢查,所有檢查人員將檢查結果填到檢查表及牌板,有異常情況及時按程序匯報。
6、做好采空區氣體成份化驗工作,每5天通風科測風組對采空區進行氣體采樣,送樣注明采樣地點、位置、時間等;監控隊負責進行化驗分析,并出據化驗單存檔留存。當發現采空區內溫度升高,檢測到一氧化碳超過規定時,立即匯報科調度、值班科長、礦總工程師,查明原因,及時采取有效措施,并將相關情況匯總。
7、加強正在回采工作面采空區管理。回風橫貫不得有兩個同時敞開,只準留有一個橫貫作為唯一回風橫貫,其余橫貫必須采用永久密閉或羅克休閉封閉。“y型”通風工作面加強沿空留巷閉墻壓管抽放,“u型”通風工作面加強落上埋管抽放,嚴防采空區漏風,導致沿空留巷或落山角瓦斯增大,并加強對落山角、回風橫貫支護及瓦斯的管理,瓦斯隊負責制定防止產生磨擦撞擊火花的措施并實施。
8、對出現異常采空區,及時采取有效措施,并建立異常采空區管理卡片,卡片上要記錄異常日期、原因、位置、處理過程,以及原始通風系統圖,標明相關通風設施。加強對閉墻掛牌管理,牌板內容有閉墻內外瓦斯、一氧化碳、濃度、二氧化碳、測定日期、測定人員姓名等,每班至少檢查一次。
二、安全技術措施:
(一)、回采工作面采空區安全技術措施:
1、根據我礦采用長壁式采煤法特點,采用全部垮落法管理采空區;工作面在投產前制定詳細可行的《綜采工作面初采初放安全技術措施》和《綜采工作面初采期間瓦斯治理措施》。
2、回采過程中觀察采空區頂板的垮落情況,發現采空區懸頂嚴重時要制定專項措施,減慢工作面推進速度及拆卸工作面機頭、機尾錨桿、錨索,使采空區頂板緩慢下沉,避免頂板一次性大面積垮落對人員和設備造成損傷。
3、隨時監測采空區漏風情況,在工作面進風側吊掛風障導風減少采空區進風,降低采空區自然發火危險。
4、每七天檢查一次回采工作面與相鄰準備工作面或備用工作面間的密閉情況,發現問題及時維護,確保密閉不漏風。
5、工作面在回采期間,對采空區進行束管監測,每天測定一組數據,觀測采空區的一氧化碳濃度、瓦斯濃度等火災參數。
6、2#、3#、5#煤層回采工作面每割一刀煤對回采工作面機頭、機尾20米范圍及工作面切眼進行阻化劑噴灑。
7、在工作面回采期間根據工作面采空區自燃發火情況及束管監測數據情況對采空區進行黃泥灌漿,防止采空區著火。
8、對防滅火系統及設備要定期維護。日常應加強阻化劑泵和黃泥灌漿泵的保養和維護工作,確保各種防滅火手段隨時可以投入使用。
(二)、已采工作面采空區安全管理措施:
1、采煤面停采、回撤期間,應及時減少工作面風量;停采后,利用束管對采空區氣體進行監測,每天至少測定一組數據;采煤面回采結束后,應在40天內回撤完畢。
2、工作面回采結束后應在45天內完成采空區的封閉工作。在與采空區聯通的所有巷道內構筑永久密閉。采空區封閉是制定專項封閉措施及密閉構筑安全技術措施。
3、在采空區密閉內設置束管監測探頭,建立采空區密閉管理及檢查制度,每天對密閉內外溫度、一氧化碳濃度、瓦斯濃度等參數進行檢查,建立臺帳。
4、已封閉的采空區要進行埋管瓦斯抽放,在密閉下方設置返水池。
5、每五天檢查封閉工作面密閉內外溫度、一氧化碳濃度、瓦斯濃度等火災參數,及時發現采空區自燃情況,以便及時采取防滅火措施。
6、已封閉工作面發現發火時,采用黃泥灌漿的方法滅火,并根據采空區具體情況制定相應專項安全技術措施。
7、其它未涉及之處,嚴格按照《煤礦安全規程》、《操作規程》及相關規定執行。
第3篇 機車車輛集團公司安全管理辦法
內蒙古呼鐵機車車輛集團有限公司是呼和浩特鐵路局下屬的一家專業化公司,主要從事機車租賃業務,配套的機車、乘務員以及運用安全管理辦法全部按照機務系統要求統一配置、規范管理,在本質上有別于合資、地方、專用鐵路。
根據呼鐵監管辦【2012】1號文件關于《加強合資、地方、專用鐵路機務安全管理暫行規定》的通知,內蒙古呼鐵機車車輛集團有限公司結合自己實際情況,特制定本機務安全強化措施:
一、機車回送
1、租賃機務段的機車回送。按照機務段小、輔修計劃安排,機務段技術室人員提前三天向相關站、段、局機調、行調發送回送電報。局機調、行調統一組織、指揮調度。
2、公司自有機車的回送。公司向相關部門和承修機務段下達一個季度的小、輔修計劃。承修機務段按照公司計劃,安排機車檢修臺位,并組織技術室人員提前三天向相關站、段、局機調、行調發送回送電報。局機調、行調統一組織、指揮調度。
3、機車回送時,必須由作業點負責人隨車同行,嚴把機車出入庫和路途中的回送關。
4、回送的機車在出入機務段時,對不熟悉的站場、線路,要求向機務段地整車間提出申請,由帶道司機引領、指導出入。
5、回送機車必須附掛,嚴禁單機運行。
6、嚴禁關閉監控器運行。機車出入段時,監控器設定為調車模式;機車附掛回送時,監控器設定為補機模式。
二、運用安全
1、鐵路局所屬機車租賃合同及協議的簽訂。租賃機車由機輛公司向機務處提出申請,與機務段簽定機車租賃合同和安全協議,在合同或協議中明確機車的使用地點、單位、專用線名稱及行車安全管理等事項。
2、公司自有機車租賃合同及協議的簽訂。機輛公司與使用單位簽訂機車牽引技術服務合同和安全協議時,需明確機車型號及臺數、合同期限、機車使用范圍、雙方的權利、義務以及安全管理責任等事項。
3、租賃機車管理部門。呼鐵機輛公司設置安全部、機車運營部、機車運管部及所屬的集寧、包頭、烏海三個項目部,負責對租賃機車進行專業化、規范化管理。同時,局安全部門、機務處、多元中心等部門實行安全監管。對安全監管辦下發的《安全監察通知書》中通報的內容要舉一反三,認真整改,按期向路局安監室和機務處反饋落實整改情況。
4、安全管理標準。執行《鐵路技術管理規程》、《鐵路機車運用管理規程》、《機務行車安全管理規則》、《機車操作規程》等規程的規定,對照機車乘務員一次標準化作業程序,定期開展對規達標檢查和驗收工作。
5、調車作業要求。擔當調車工作時,必須認真執行《鐵路技術管理規程》中關于調車工作“九固定”和調車司機在作業中的有關規定;調車司機必須熟悉作業區域(物流園區)線路情況和相關車站的站細規定;必須執行電氣化安全措施,不得攀登機車頂部或到機車外走廊處。機車停留在警沖標內方,長時間停留必須做好防溜措施。
第4篇 某煤礦安全質量標準化專項資金使用管理辦法
為提高我礦安全質量標準化水平,根據《義煤集團、大有能源安全質量標準化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的要求以及有關法律的要求,結合我礦實際,經礦研究決定建立安全質量標準化專項資金制度,質量標準化專項資金以“立足實際、注重實效”為原則,以治理隱患、完善系統、更新裝備和改造落后工藝為重點,主要用于井上、井下安全質量標準化達標工作,整改影響礦井安全質量標準化的重點項目,為切實規范專項資金管理,保障資金安全、高效運行,發揮資金使用效益,特制定以下辦法。
一、資金的提取
噸煤5元列支。其中:2.5元列支材料成本,2.5元由公司安全資金中安排。
二、使用原則
安全質量標準化專項資金必須做到專款專用,并優先使用,不足部分由質量標準化辦公室申請報公司安康部從安全資金中安排。
三、使用范圍
1、按照《煤礦安全質量標準化標準》和《煤礦安全規程》的要求,需要新增采掘、“一通三防”及機電運輸方面的工程、設備、設施所需投入。
2、現有采掘、“一通三防”及機電運輸方面的工程、設備、設施達不到《煤礦安全質量標準化標準》要求,而需要進行的更新、改造所需投入。
3、改善井下生產場所的工作環境所需投入。
4、用于安全質量標準化的監測儀器、儀表所需投入。
5、完善質量標準化管理所需的裝備、材料所需投入。
6、推廣質量標準化新裝備所需的資金。
7、用于質量標準化學習、培訓、宣傳和檢查所發生的費用。
8、其它質量標準化工作所急需的費用。
四、申報程序
各單位分專業認真篩選符合專項資金要求投入的工程、設備、設施,項目列出使用計劃,經單位領導簽字蓋章和專業組長審核后報質量標準化辦公室,由質量標準化辦公室匯總后,報有關礦領導,經礦領導簽字后,可列入安全質量標準化資金帳戶的資金計劃。
五、安全質量標準化專項資金管理
1、由質量標準化辦公室編報質量標準化計劃和下達年度、月度計劃,計劃下達后各專業要認真組織實施。
2、年度計劃內由礦成本列支的質量標準化項目,由礦質量標準化辦公室按月列出實施計劃,質量標準化辦公室匯總、經領導審批后報企審科編入礦生產計劃。
3、對未列入年度計劃卻因質量標準化工作需要實施的項目,可有專業提出申請,由質量標準化辦公室上報公司安康部追補計劃,使用公司所列給我礦的噸煤2.5元的安全資金。
六、項目實施
1、項目申報專業(單位)對項目的實施負責,質量標準化辦公室按照公司審批的質量標準化專項資金計劃,負責實施過程監督,保證質量,按期完成。質量標準化辦公室會同相關科室負責落實項目的完成情況。
2、各專業(單位)要將公司、礦下達的月質量標準化計劃納入日常生產計劃,按“四定”原則組織實施。
七、項目驗收
1、各專業(單位)每月、每季度必須對公司、礦下達的質量標準化工程項目進行工程質量進行自檢,經自檢合格于每月25日前報質量標準化辦公室。
2、每個項目施工結束后,由質量標準化辦公室組織相關科室進行峻工驗收,并在每季度末將竣工驗收表及竣工報告報安全健康環保部。
八、其它
礦財務科要單列安全質量標準化專項資金使用明細。各專業(單位)在成本列支的安全質量標準化專項資金項目,沒有達到要求的將按照投入材料的50%進行處罰,并扣發專業組長質量標準化抵押金500元。
第5篇 安全設施、用品及材料供應單位管理辦法
1 總 則
1.1為加強對安全設施所需材料、設備及防護用品的供應單位的控制和管理,根據《安全生產法》、《建筑工程安全生產條例》的要求,特制定本辦法。
1.2公司有義務、有權利負責對供應單位進行安全管理的監督檢查、認證考核。
1.3本辦法適用于公司所屬分公司、項目部對供應單位的控制和管理。
2 管理內容與要求
2.1 公司、分公司和項目部要對供應單位的資格進行評價,公司建立合格供應單位名錄和合法的供貨范圍,從中選擇合適的供應單位。評價內容包括:
2.1.1 技術、生產管理和質量保證能力;
2.1.2 生產制造許可證和法律法規要求提供的經營許可及準用證明文件;
2.1.3 市場信譽和履約能力。
2.2 供貨合同中要約定安全物資的規格、型號、登記及品名;生產制造規程和標準;驗收準則和方法。供貨合同簽訂前要按如下程序進行審核批準:分公司經營部門審核供應單位的各種資質資格,合格后簽字確認;分公司技術部門審核供應單位的生產制造規程和標準,合格后簽字確認;分公司安全部門和質量部門審核供應單位的驗收準則和方法,合格后簽字確認;分公司經理對分包合同進行批準,報公司市場經營部備案。
2.3 安全物資進場后項目部應進行驗收,并形成記錄。未經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安全物資應做好標識并清退出場。驗收的方法包括:查驗質量合格證明和質量檢驗報告;通過外觀檢查和規格檢查查看實物質量;按規定抽樣復試。驗收工作由項目部質量員、材料員、安全員會同供應單位負責人完成。
2.4 供應單位的安全責任
2.4.1為建設工程提供機械設備和配件及防護用品的生產、經營單位,應當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安全技術規范進行生產經營活動。
2.4.2施工機械設備和配件及防護用品的生產制造單位應當嚴格按照國家標準進行生產,保證產品的質量和安全性能。
2.4.3生產、經營單位對提供的機械設備及配件及防護用品未按照安全施工的要求配備齊全有效的保險、限位等安全設施和裝置的,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2.4.4出租單位出租的機械設備和施工機具及配件必須具備生產(制造)許可證、產品合格證,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安全技術標準、規范的要求。
2.4.5出租單位應當對出租的機械設備和施工機具及配件的安全性能進行檢測,檢測合格后,方可出租。出租單位在與承租單位簽訂租賃協議時,應當出具檢測合格證明。機械設備和施工機具及配件安全性能檢測的內容一般包括:
1 外形、鋼結構、主要焊接部位;
2 各工作機構;
3 各類安全保護裝置,如限制器、限位、保險裝置及防護罩;
4 各電氣、液壓系統;
5 各部分零部件等。
2.4.6禁止出租下列機械設備和施工機具及配件:
1 國家明令淘汰的;
2 存在嚴重事故隱患的;
3 超過安全技術標準規定使用年限的;
4 檢測不合格的。
2.4.7從事施工起重機械和整體提升腳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設設施安裝、拆卸活動的單位,必須具有相應的資質。
2.4.8安裝、拆卸施工起重機械和整體提升腳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設設施,應當編制拆裝方案,制定安全措施,并由專業技術人員現場監督。
2.4.9施工起重機械和整體提升腳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設設施安裝完畢后,安裝單位應當自檢,出具自檢合格證明,并向施工單位進行安全使用說明,辦理驗收手續并簽字。
2.4.10施工起重機械和整體提升腳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設設施的使用達到國家規定的檢驗檢測期限的,必須經具有專業資質的檢驗檢測機構檢測。經檢測不合格的,不得繼續使用。
2.4.11檢驗檢測機構對檢測合格的施工起重機械和整體提升腳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設設施,應當出具安全合格證明文件,并對檢測結果負責。
2.5管理責任
2.5.1按供應單位在公司生產過程中的隸屬關系,各分公司、項目部必須負責做好供應單位的日常安全管理的各項工作,不得推脫或放棄管理。
2.5.2各單位要按規定核查供應單位的生產許可證或行業有關部門規定的證書與其經營行為是否相符。
2.5.3各單位要建立供應單位管理記錄,健全施工現場管理資料。
3 檢查與考核
3.1公司、分公司和直屬項目部每月對分供方進行一次安全檢查。
3.2對違反本規定的分公司、項目部、供應單位或責任人,按照公司《安全生產獎罰規定》予以處罰。
本規定從2023年01月01日起執行。
重慶國豪建設有限公司質安部
2023年12月20日
第6篇 鐵路運輸安全管理辦法
一、目的
為規范鐵路運輸管理,確保鐵路運輸安全,制定本辦法。
二、適用范圍
(集團)公司鐵路運輸有關單位。
三、引用文件
(一)國務院第501號《鐵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和調查處理條例》
(二)《工業企業廠內鐵路道路運輸安全規程》
(三)《冶金企業鐵路技術管理規程》
(四)《鐵路貨物裝載加固規則》
(五)長鋼發(95)號《鐵路安全運輸管理規定》
(六)長鋼(97)13號《關于下發局自備鐵路貨車管理辦法》
四、定義
(一)道口系指鐵路上鋪面寬度在兩米五及以上,直接與公路貫通的平面交叉。按看守情況分為'有人看守道口'和'無人看守道口'。
(二)人行過道系指鐵路上鋪面寬度在2.5米以下與道路貫通的平面交叉。
(三)平過道系指在車站、貨場、專用線內,專為內部作業使用,不直接貫通道路的平面交叉。
(四)音響裝置系指電鈴、語音報警裝置、音響報警裝置。
五、職責
(一)生產處負責鐵路運輸的組織協調;
(二)鐵運部負責鐵路運輸設施的安裝、檢修、維護管理及運輸組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鐵路運輸安全管理辦法織工作;負責鐵路有人看守道口的看護和無人看守道口的監督管理;
(三)電氣公司負責外發產品和過程產品的計量工作;
(四)各裝車單位負責按裝載加固方案及操作規程的要求裝車;
(五)各卸車單位負責按各自操作規程卸車;
(六)各單位負責所屬職工鐵路運輸安全知識教育;
(七)在公司區域內承包工程項目的施工單位,由發包部門負責督促施工單位對所屬人員進行鐵路運輸安全知識教育。
六、內容及要求
(一)鐵路外發貨物裝載安全管理
⒈銷售公司應根據《鐵路貨運規程》合理配貨,確保貨物裝載量不超過車輛標準。
⒉各裝車單位應根據《鐵路貨運規程》嚴格按照裝載加固方案裝車,返整車輛應按照長北駐公司監裝人員的要求及時進行返整。
⒊鐵運部應做好空車挑選及監裝工作,并負責與長北駐公司人員進行裝載加固交接。
⒋電氣公司應做好外發產品和過程產品的計量工作,并及時向相關單位傳遞計量信息。
⒌供應公司應按相關標準采購稻草繩把;經裝車單位驗收不符合標準要求的稻草繩把不得使用。
(二)鐵路道口管理
⒈道口安全設施
⑴道口設有鐵路道口標志、停車讓行標志、鳴笛標,并根據需要設置護欄、護樁、柵欄。
⑵有人看守道口應設置:道口房、監聽電話、音響裝置、道口欄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鐵路運輸安全管理辦法
桿、照明設施、鳴笛標及護樁。
⑶無人看守道口應設置:道口標志、停車(止步)讓行標志、鳴笛標及護樁。
⒉道口安全運行
⑴車輛及行人通過鐵路道口時,應聽從道口看守人員和道口安全管理人員的指揮。
⑵機動車通過鐵路道口時,最高時速不準超過15公里/小時,不準在道口超車。車輛在道口內發生故障,駕駛員應立即設法將車輛移出鐵路限界(距鋼軌外側不少于兩米),確實無法移出的,需立即采取防護措施,設法通知兩端車站,并在距離道口不少于800米處用紅色信號攔截列車,無紅色信號時可用紅色物品或兩臂高舉頭上向兩側急劇擺動,以有效地攔截火車駛入道口。
⑶遇道口欄桿關閉、音響器發出警報、看守人員示意火車即將通過時,車輛、行人嚴禁搶行,應立即停于鋼軌外側5米以外,不得影響道口欄桿的關閉,不得撞、鉆、爬、越道口欄桿。
⑷車輛及行人通過無人看守道口、人行過道、平過道時,應停車止步了望,確認兩端均無列車通過時,方可通行。
⑸機動車通過道口時,應遵守下列規定:
①提前減速。
②通過有人看守道口時,應做到'一慢、二看、三通過',遇道口欄桿放下或道口看守人員示意有火車通過時,須依次停車于鋼軌外側5米以外,嚴禁搶道通過。
③通過無人看守道口時,應做到'一停、二看、三通過'。
④列車、機車、鐵路車輛占用無人看守道口時,機動車不得通過。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鐵路運輸安全管理辦法
⑤機動車不準在鐵路道口處轉彎掉頭及停留。
⑥嚴禁車輛在沒有道口或其它平面交叉設施的鐵道線路上穿越或侵占鐵道線路。
⑦嚴禁在距道口20米內的道路上停放各種車輛。
⒊道口安全管理
⑴有人看守道口的道口看守員由鐵運部負責培訓,考試合格后上崗。同時鐵運部應加強乘調人員的安全教育,乘調人員應嚴格執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通過道口時加強了望,鳴笛示警。
⑵有人看守道口的道口看守員應嚴格遵守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和標準化作業程序,出示接車顯示信號位置適當、動作規范,嚴格執行道口作業'十項程序'和'十不準'。
⑶鐵運部應加強對道口看守員的規范化管理,提高其業務素質和工作能力,經常督促、檢查道口安全情況。
第7篇 維護部電梯安全管理辦法
一、目的
為了正確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確保檢修人員在施工過程中的安全與健康,結合公司現場檢修的具體情況,制定本規定。
二、適用范圍
維護部所屬各專業班組及在公司承包工程的分包單位。
三、引用文件
1 、《電力建設安全健康與環境管理工作規定》;
2 、《國家電網公司電力安全工作規程》;
3 、《電業生產事故調查規程》。
四、崗位職責
1、設備專責人負責日常設備的巡回檢查工作,配合維保人員進行電梯的消缺和檢修工作,負責檢修后的試運和驗收工作。
2、電梯操作人員負責電梯的使用,報修和試運工作。
3、安全管理人員負責電梯的使用監督檢查和電梯設備的驗收工作,負責對外聯系報檢工作,負責外委檢修人員的管理工作,負責電梯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五、內容及要求
1、電梯管理人員、維修人員必須經特種設備專業技術和安全教育培訓。考核合格取得特種專業人員證書后方可從事作業和管理。
2、電梯操作人員必須堅守崗位,遵守操作規程,做到耐心仔細解答,并保持電梯內清潔衛生。
3、定期配合做好由特種設備檢測機構每年一次的電梯安全檢測檢驗工作。
4、電梯應由專業技術人員每月不少于二次的維修保養以延長電梯的使用壽命和確保安全運行。
5、保持電梯機房整潔,關好門窗,防止風雨、沙灰、小動物進入機房。機房內不準堆放無關物品。
6、機房內按規定配備好相應的消防設施。消防設施按有效期定期更換。
7、電梯機房屬安全重地,嚴禁無關人員進入。
8、電梯設備的外維,由維護部統一委托具有維修電梯設備的公司進行檢修,具體規定如下:
(1)維修電梯設備的公司(簡稱乙方)須指派具有檢修電梯設備資格的人員,并遵守京豐公司(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必須接受京豐公司安全管理人員的監督和管理。
(2)乙方工作人員在檢修工作中必須接受甲方負責人的管理,在檢修工作中存在安全隱患的必須整改,不整改的甲方負責人可以要求停工整改,符合要求后方可開工。
(3)乙方在簽訂合同后應定期(每月2次)對甲方的所有電梯設備進行全面檢查,并填寫維護報告,維護報告見附頁1。
(4)乙方在檢查甲方的電梯設備時發現問題,應及時通知甲方設備專責人或維護部安全專工,并制定檢修方案或措施,防止發生意外事故。
(5)甲方的電梯設備在使用中若發生損壞,乙方必須在接到電話通知后2小時內趕到現場進行消缺或提供技術支持。
(6)甲方委托乙方維修后的電梯設備必須保證設備使用良好,在半年內不應出現大的損壞。
(7)乙方在維修甲方的電梯設備時應提供合格的優質零部件,在檢修后應辦理驗收手續,雙方認可后簽字。電梯檢修驗收單附件2。
(8)甲方的電梯設備的年檢,由乙方負責聯系特種設備技監局進行年檢工作,報檢費用由甲方承擔。
9、電梯鑰匙的管理:
(1)我公司在冊使用電梯三部,每部電梯鑰匙兩把,一把在電梯專責人手里,另一把在維護部安全辦公室保存。
(2)電梯鑰匙未經維護部安全人員同意,不得轉借他人使用,發生安全事故由專責人負全責。
10、對在安全生產中做出顯著成績者和違章作業及造成事故者按“安全生產獎懲制度”辦理。
維護部
2009-6-13
第8篇 工程項目安全措施經費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生產費用財務管理暫行辦法》的文件精神,加強項目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管理,保障施工從業人員的作業條件和生活環境,防止施工安全事故發生,根據《企業會計準則》(財政部令第33號)、財政部、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關于印發〈高危行業企業安全生產費用財務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財企〔2006〕478號)、鐵道部《關于執行〈高危行業企業安全生產費用財務管理暫行辦法〉有關問題的通知》(鐵建設〔2007〕139號)等法律法規,及結合本項目實際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安全生產費用是指企業按照規定標準使用,在成本費用中列支,專門用于完善和改進企業安全生產條件的專項費用。
第三條 安全生產費用的管理原則是:計劃管理,規范使用,據實列賬, 杜絕截留。
第四條 安全生產投入應依法管理,安全第一責任人對安全生產投入保證和效果負第一責任。
第五條 本辦法適用于***項目工程的施工安全措施費用管理。
第二章 各部門職責
第六條 安全環保部職責
1、負責規范安全生產費用的使用和管理,督促相關部門明確安全生產費用的使用情況。
2、負責安全生產費用的過程監督、檢查以及按計劃在規定范圍內使用情況的審核,并優先保證安全防護措施、安全防護設備等相關費用的投入,杜絕截留。
3、協助本單位財務部完成安全生產費用的會計核算和費用使用情況的上報。
4、負責編制本部門業務相關的安全投入計劃,交本單位的施預部門計算費用。
5、會同財會部門匯總本單位安全投入計劃,并下達。
第七條 財會部職責
1、負責正確核算、歸集安全生產費用的投入使用情況;
2、配合安監部門規范安全生產費用的管理,按計劃在規定的范圍內使用,并優先保證安全防護措施、安全防護設備等相關費用的投入;
3、負責做好安全生產費用專項臺賬管理,并按要求上報費用使用情況。
4、審核安全費用提取、安全投入計劃、安全經費使用等,根據年度安全生產計劃,做好資金的投入落實工作,確保安全投入迅速及時。
第八條 工程部職責
1、在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及方案時,負責編制安全防護措施及方案。
2、根據審批的施組及方案,負責分劈出用于安全防護的工程量,交單位的施預部門分別計算費用。
3、認真落實方案中安全防護措施及執行標準,嚴格按方案執行。
第九條 計合部職責
1、在簽訂設備租賃、勞務分包合同,應單獨明確投入的安全生產費用情況,并在施工過程中監督落實。
2、根據相關部門上報的安全措施費用計劃,編制預算報告。
3、在辦理相關計量支付時,應單獨對安全生產費用投入情況進行計量。
第十條 機電部職責
1、根據施工組織方案及設備安全管理要求,按季、年度編制安全投入計劃,進入單位生產計劃。
2、在簽訂設備租賃、電力安裝等合同時,應單獨明確投入的安全生產措施及費用情況,并在施工過程中監督落實。
3、認真落實與檢查設備、設施安全投入情況。
4、積極配合相關部門,作好設備安全及用電安全措施費用的統計工作。
第十一條 物資部職責
1、負責根據物資設備的性質和用途,明確屬于安全生產費用范圍內使用的物資。
2、根據施工方案,在提出材料計劃的同時,明確用于安全投入的材料,交單位的施預部門計算費用。
3、根據本單位安全管理要求,會同相關部門提出用于安全防護等方面使用的材料計劃,交單位的施預部門計算費用。
4、在租賃及購買材料時,應認真按公司物資管理要求,租賃及購買符合國家安全標準要求的防護用品及材料進場。
第三章 安全生產費用的使用標準和范圍
第十二條 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及行業標準規定,項目安全生產費用的使用標準為工程總造價的1.5%;
安全生產費用的使用總額不得低于規定的標準。
第十三條 根據鐵道部《關于執行〈高危行業企業安全生產費用財務管理暫行辦法〉有關問題的通知》(鐵建設〔2007〕139號)文件規定,鐵路建設系統安全生產費用的使用范圍主要包括:
(一)完善、改造和維護安全防護設備、設施支出
1、“四口”(樓梯口、電梯井口、預留洞口、通道口)、“五臨邊”(未安裝欄桿的平臺臨邊、無外架防護的層面臨邊、升降口臨邊、基坑臨邊、上下斜道臨邊)等防護、防滑設施;
2、施工場地安全圍擋設施;
3、施工供配電及用電安全防護設施(漏電保護、接地保護、觸電保護等裝置,變壓器(安全電壓)、配電盤周邊防護設施,電器防爆設施,防水電纜及備用電源等);
4、各類機電設備安全裝置;
5、隧道瓦斯檢測設備;
6、地質監控設施;
7、防風、防腐、防火、防塵、防水、防輻射、防雷電、防危險氣體等設備設施及備品;
8、起重機械、提升設備上的各種保護及保險裝置;
9、鍋爐、壓力器、壓縮機的保險和信號裝置;
10、防治邊幫滑坡設備;
11、作業中防止物體、人員墜落設置的安全網、棚、護欄等;
12、起重、爆破作業及穿越村鎮、公路、河流、地下管線進行施工、運輸作業所增設的防護、隔離、欄擋等設施;
13、各種安全警示、警告標志;
14、航道臨時防護及航標設置等;
15、安全防護通訊設備;
16、其他安全防護設備、設施。
(二)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和現場作業人員安全防護物品支出
1、應急照明、通風、抽水設備及鍬鎬鏟、千斤頂等;
2、防洪、防坍塌、防山體落石、防自然災害等物資設備;
3、急救藥箱及器材;
4、應急救援設備、器械(包括救援車等);
5、救生衣、圈、船等;
6、各種消防設備和器材;
7、各種現場工作人員的安全防護用品支出;
8、其他救援器材、設備。
(三)安全生產檢查與評價支出
1、特種機械設備、壓力容器、避雷設施等檢查檢測費;
2、聘請專家參與安全檢查和評價費用;
3、各級安全生產檢查、督導與評價費。
(四)重大危險源、重大事故隱患的評估、整改、監控支出
1、超前地質預報、重大危險源監控費用;
2、水上及高空作業評估、整改;
3、危險源辨識與評估(高路塹堅石開挖、瓦斯隧道、既有線隧道評估等);
4、重大事故隱患評估;
5、應急預案措施投入;
6、自然災害預警費用;
7、爆炸物運輸、儲存、使用時安全監控、防護費用及安全檢查與評估費用;
8、施工便橋安全檢測、評估費用;
9、其他重大危險源、重大事故隱患的評估、整改、監控支出。
(五)安全技能培訓及進行應急救援演練支出
1、購置編印安全生產書籍、刊物、影像資料等;
2、舉辦安全生產展覽和知識競賽活動,設立陳列室、教育室等;
3、召開安全生產專題會議;
4、專職安檢人員、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專業培訓;
5、全員安全及特種(專項)作業安全技能培訓;
6、安全應急救援及預案演練;
7、各種安全生產宣傳支出;
8、其他安全教育培訓費用。
(六)其他與安全生產直接相關的支出
1、安全生產從業人員工資性費用;
2、特種作業人員(從事高空、井下、塵毒作業的人員及炊管人員等)體檢費用;
3、辦理安全施工許可證;
4、辦公、生活區的防腐、防毒、防四害、防觸電、防煤氣、防火患等支出;
5、與安全員有關的費用支出;
6、其他。
但以下費用不屬于安全生產費用的使用范圍:
⒈企業為從事高危作業的人員辦理團體人身意外傷害保險或個人意外傷害保險的保險費用;
⒉企業為職工提供的職業病防治、工傷保險、醫療保險所需費用。
第四章 安全生產投入計劃編制與實施
第十四條 安全生產投入計劃工作以項目部為基礎,根據生產任務自編制。計劃應包括項目內容、實施方案、預算、責任人、完成期限等,履行編制、審批、批準手續等。
第十五條 年度安全生產投入計劃應根據公司下達的年度生產計劃,并結合安全投入的特點,由各單位第一管理者組織編制年度計劃,上報公司審查批準,由公司下達各單位的年度安全生產費用計劃。每半年各單位根據安全投入計劃實施情況,需調整安全投入計劃的,上報公司批準。
第十六條 根據年度安全計劃編制季(月)度安全生產投入計劃,由各單位第一管理者審批并組織實施。
第十七條 單項安全生產投入計劃是根據安全生產需要增加的項目,由各安全環保部編制單項安全實施計劃,上報公司安質部門,通過相關部門會簽和領導審核、審批下達實施。
第十八條 工程部負責編制與施工方案相配套的施工安全技術措施、安全設施技術改造、重大危險源監控量測方案等與本部門業務相關的安全投入計劃,計劃內容應包括:措施、費用組成、實施要求等,由安全、機電、物資等相關部門會簽,交由預算部門編制預算。
第十九條 安全部門負責編制安全宣傳教育、培訓;重大安全活動、安全生產會議;勞動防護用品;安全警示裝置、安全標識;安全檢查考核、評價;事故救援和調查處理;安全生產獎勵與處罰;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工資性支出、差旅費辦公費等方面以及與本部門業務相關的其他安全投入計劃,計劃內容應包括:費用組成、實施要求等,屬于與安全技術措施相關的計劃由工程部、機物部門會簽,需編制預算的由計合部進行預算編制。
第二十條 機電部門負責編制與安全設備、裝置、器材、儀器等有關的安全投入計劃,包括費用組成、實施要求,交由安全環保部匯總。屬于與安全技術措施相關的計劃應制定相關措施,由安全部門、工程部會簽,由計合部進行預算編制。
第二十一條 物資部門負責編制與安全投入相關的材料、機具及安全用具用品等方面有關的安全投入計劃,包括費用組成、實施要求,交由安全管理部門匯總。屬于與安全技術措施相關的計劃應制定相關措施,由安全部門、工程部會簽,由計合部進行預算編制。
第二十二條 計合部對相關部門提出的計劃進行預算編制后,由安全管理部門匯總,會同財會部門下達年度、季(月)度計劃。
第二十三條 安全投入項目實施完成后,由安全投入項目負責實施管理的部門及時將書面憑證報送財務建帳。財務部負責安全生產投入的財務收支管理。
第二十條四 負有安全投入管理職責的部門要按照工作職責對所下達的安全投入項目進行認真管理,確保安全投入項目的有效實施。
第二十五條 各部門要認真落實安全生產費用計劃的有效實施,如發生變化時,應及時調整計劃,優先保證安全生產投入的需要。
第二十六條 簽訂勞務分包合同時,要根據有關法規的要求,在合同中明確雙方應承擔的義務和責任。各部門要采取有效措施,檢查監督,使勞務分包單位安全投入有效落實。
第二十七條 安全投入是實現安全生產的有力保證,項目第一管理者要根據本單位安全生產投入計劃,優先安排安全生產投入并設專門的帳戶或科目,不得以任何理由和生產經營的其它需要,縮減安全生產投入或將其挪用。
第五章 安全生產費用的核算
第二十八條 為真實、準確、及時地核算安全生產費用的收支情況,安全生產費用收入通過“工程結算”核算,支出通過“工程施工”或“管理費用”歸集。各單位應在“工程施工-合同成本-間接費”中核算。財務部必須正確使用會計科目,準確核算、歸集安全生產發生的相關費用。
第二十九條 安全生產費用的列賬應附有安全管理部門和施、預管理部門提供的合法、合規的憑據。
第三十條 財務部負責安全投入統計、上報工作。定期與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費用帳戶核對,確保安全資金的使用。
1、按財務管理要求,由財務逐級上報實施管理。
2、為了及時掌握安全投入項目各時段計劃及實施情況,掌握年、季、月各時段發生的安全投入項目費用情況,應建立相應的臺賬。
3、預算、工程、機電、物資、工會等部門按各自分工協助財務部進行安全投入統計工作。
第三十一條 安全費用應及時、準確提取,按規定范圍使用,年度結余轉下年度使用,當年計提安全費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費用渠道列支。
第三十二條 各單位在日常賬務處理時應結合本辦法第三章第十條安全生產費用的使用范圍,在憑證摘要中具體列示安全生產費用的使用項目。
第三十三條 安全生產費用的歸集
結合安全生產費用使用范圍,建立安全生產費用專項臺賬(見附件),逐月逐筆反映“工程結算”、“工程施工”、“管理費用”科目中安全生產費用的計列情況。逐級按季度上報安全生產費用的使用情況。
第六章 安全生產費用的監督與考核
第三十四條 按規定及時、足額使用安全生產費用。在年度財務會計報告中,應披露安全生產費用的收入和使用情況。
第三十五條 財務部、安全部門負責對安全生產費用提取、管理、使用進行監督檢查,并對計劃執行情況的審核。
第三十六條 根據本項目的生產經營特點,嚴格安全生產投入計劃的實施管理,對安全投入項目的實施和安全生產投入情況進行經常性檢查,督促有效落實。
第三十七條 定期召開安全生產專題會議,研究解決安全生產投入工作方面的問題,通報安全投入計劃與實施情況。
第三十八條 安全生產投入是確保生產經營活動安全生產的資源保證,必須認真執行安全生產投入規定。
第七章 附 則
第三十九條 本辦法由公司財務會計部、安全環保部負責解釋。
第四十條 本辦法從2023年5月1日起執行。
第9篇 新員工安全教育管理辦法
1. 安全教育設施:
1.1公司應有必要的安全教育器材,費用在安全技術措施費中列支。
1.2設備部、生產部應充分利用安全教育設施,攝制、錄制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教育題材及事故案例等內容。不斷積累、充實、完善教育史料。
2. 三級教育:
2.1新工人(臨時工、合同工、實習人員)上崗前必須經過三級安全教育。
2.2 公司級教育由管理部組織,設備部、生產部負責教育,內容為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令和規定,公司生產特點、典型事故案例和安全守則。
2.3車間級教育由車間主任負責,由車間安全員進行教育,內容為本車間生產特點,車間安全技術規程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等。
2.4 班組級教育由組長負責,內容為崗位技術安全操作法,崗位責任制,崗位事故案例預防事故的措施,安全裝置及個人保護用品和消防器材的性能、用途和正確使用方法。
2.5 員工在公司內車間之間調動,干部參加勞動以及脫離崗位六個月以上者,要再行車間、班組級安全教育,車間內部各工段之間工作調動也要履行班組級安全教育。
2.6 管理部對批準來參觀、學習人員應講明一般安全注意事項。
2.7 經三級教育后,必須進行考核,考核成績歸檔保存。
3. 特殊教育
3.1從事特種作業人員必須經地方政府機構(或受委托的公司有關主管部門)進行專業培訓考核、取得安全作業證方可操作。
3.2對特種作業人員,設備部每年要組織培訓考核。
3.3 在新工藝、新技術、新設備和新產品投產前,按新的崗位安全操作法,對崗位操作者和有關人員進行專門培訓教育,并經考試合格后方可獨立操作。
3.4 發生重大事故或惡性未遂事故時,所在部門主管應及時組織有關人員進行事故現場教育,避免發生類似事故。
4. 日常安全教育
4.1 各級領導應對員工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思想、 安全技術、工藝紀律、勞動紀律和法制教育。
4.2 公司應經常開展安全教育活動,活動內容:
4.2.1 學習有關安全生產的文件和先進經驗;
4.2.2 學習有關安全技術和工業衛生知識,檢查規程制度貫徹執行情況;
4.2.3 開展事故預想及事故緊急處理的訓練,分析、討論事故或事故苗頭的原
4.2.4 參觀安全生產展覽會,觀看安全教育電影等;
4.2.5 安全操作表演;
4.2.6 進行典型教育,表揚先進.
4.3 大修前,停車中,檢修前和開車前必須進行專門的安全教育。
4.4 對員工違章以及重大事故責任者,由行政辦公室、管理部、設備部或生產部根據情節,進行離崗安全教育。重大事故責任者復工時需經有關單位進行復工安排教育,并將事故性質和責任記入安全檔案。
4.5 有計劃地對女員工進行特殊勞動保護教育。
5. 安全技術考核
5.1生產部對員工每年進行一次安全技術考核,考核成績予以公布并記入檔案。
5.2 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安全技術考核由上級負責。
5.3 中層干部和工程技術人員安全技術考核,由管理部或行政辦公室負責。
5.4 員工安全技術考核,由各車間主任主持,車間管理員具體執行。
第10篇 石油公司建設工程項目安全生產管理辦法
石油銷售公司建設工程項目安全生產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建設工程項目安全管理工作,保障人員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及上級單位有關安全施工法律法規和安全施工管理制度,結合**石油hb銷售有限公司(以下簡稱'hb公司'或'公司')實際,特制訂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指建設工程項目,是指在新建、改擴建、檢修、維修等施工作業項目,具體包括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線路管道、設備安裝及裝修等工程。
第三條建設工程項目安全管理,必須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公司、勘察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工程監理單位及其他與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有關的單位,必須遵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規定,保證建設工程項目安全生產,依法承擔建設工程安全生產責任。
第四條本辦法適用于公司所轄生產經營區、辦公區、生活區及人員密集場所。
第二章 安全職責
第五條公司對建設工程項目的安全工作實行分級管理,公司綜合辦公室是公司建設工程項目安全管理的監管部門;公司綜合辦公室是公司建設工程項目安全管理的職能部門,具體實施公司建設工程項目安全生產的管理工作;公司負責建設工程項目安全生產的具體實施和日常管理。
第六條公司綜合辦公室安全職責
(一)負責制定建設工程項目相關安全規章制度和應急預案。
(二)負責對公司建設工程項目的安全管理工作進行監督,對建設工程項目安全工作進行督查,督促各相關方加強建設工程項目安全管理。
(三)指導和協調建設工程項目實施過程中安全責任事故的應急救援處理,組織建設工程項目安全責任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四)協助交通、建設、安全管理等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對在建工程進行安全生產工作檢查。
(五)制定建設工程項目相關安全實施細則、操作規程和應急處置方案;
(六)負責對公司建設工程項目的安全管理工作,對公司建設工程項目進行安全檢查,及時提出建設工程項目中的各類隱患并提出整改措施。
(七)參與建設項目實施過程中安全責任事故的應急救援處理,參與施工安全責任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八)協助交通、建設、安全管理等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對在建工程進行安全生產工作檢查。
第七條公司安全職責
(一)公司對建設工程項目全過程的安全生產負總責,承擔建設工程項目安全生產的組織、協調、管理責任。
(二)公司總經理是建設工程項目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者,對建設工程項目過程中的安全施工負全面的領導責任。
(三)公司負責建設工程項目的主管領導對工程的安全施工負直接的領導責任。
(四)公司的建設工程項目管理部門或崗位應根據'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結合建設工程項目部門或崗位的實際工作情況承擔部門或崗位安全責任。
(五)公司建設工程項目安全員負責日常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包括施工安全、勞動保護、文明施工等工作的日常監督檢查,建立健全安全臺賬,發現和制止各類隱患和違章行為,督促安全生產工作。
第八條施工單位安全職責
(一)施工單位對公司的施工項目全過程的安全生產負總責,承擔施工項目安全生產的組織、協調、管理責任。
(二)施工單位負責人是施工項目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者,對施工項目過程中的安全管理負全面領導責任。
(三)施工單位項目負責人是施工項目安全生產的直接領導責任直,負責施工現場安全施工管理工作。
(四)施工單位安全員負責施工項目的日常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施工人員安全教育、勞動保護、安全檢查等施工安全臺賬,具體實施施工現場安全管理等工作。
(五)施工單位負責建立健全施工安全生產制度和施工安全教育培訓等制度;落實各項安全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負責保證施工作業安全生產條件所需資金的投入。
(六)施工單位對所承擔的建設工程進行定期和專項安全檢查,并做好安全檢查記錄。根據工程的特點組織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隱患,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
第三章 安全管理
第九條公司應對施工單位進行安全資質審查,包括對施工單位的合法性、適應性、可靠性、注冊資本、專業技術人員、技術裝備和安全生產等條件進行確認,施工資質和安全資質不全者不得施工準入,資質確認應包含以下內容:
(一)確認施工單位營業能力和經營范圍。
(二)確認施工單位的施工管理能力和隊伍素質。
(三)確認施工單位的安全保證體系和安全措施。
(四)審查施工單位施工和安全經歷。
(五)審查施工單位項目負責人、安全負責人和現場安全管理等人員所持的上崗證件。
(六)審查施工單位的特種作業人員所持的特種作業證件。
(七)若存在工程轉包,審查轉包合同及轉包隊伍的資質。
第十條公司與施工單位按《合同法》的規定簽訂合同書的同時,應簽訂安全合同或安全協議,明確各自安全責任與義務。合同書或安全協議應包括以下內容:
(一)施工單位必須遵守公司有關安全的規章、制度和規定,服從安全監督管理。
(二)施工單位要為承擔施工作業的人員提供必要的安全器械和符合標準的勞動保護用品,并保證功能齊全,完備好用。
(三)施工單位要根據國家和企業的法令、制度和規定要求,為施工人員辦理工傷保險等保障措施,為施工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培訓。
(四)施工單位要制定確保工程項目安全進行的安全技術措施,并交公司審查。
(五)明確施工單位對施工作業中發生事故的責任。
(六)施工單位要明確對轉包單位所承擔的安全責任。
第十一條建設工程項目實行施工總承包的,由總承包單位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負總責。總承包單位依法將建設工程分包給其他單位的,分包合同中應當明確各自的安全生產方面的權利、義務。總承包單位和分包單位對分包工程的安全生產承擔連帶責任。分包單位應當服從總承包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分包單位不服從管理導致生產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單位承擔主要責任。
第十二條公司要設專職機構和專職人員負責施工現場的安全工作,對安全施工實行有效監督。嚴格執行有關安全制度的規定,監督施工單位辦理入廠作業證和各項施工作業票證。監督施工單位執行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和紀律,只要現場有施工人員,必須有安全監護人員。
第十三條施工單位應當設立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專職安全
生產管理人員,對安全事故實行有效管理,負責對安全生產進行現場監督檢查,發現安全事故隱患,應當及時向項目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報告,對違章指揮、違章操作的,應當立即制止。
第十四條施工單位進入施工現場進行施工作業,應嚴格執行公司的各項管理制度,施工單位應對施工作業現場的安全全面負責,公司應對施工現場實施安全監督管理。
第十五條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前,必須接受公司安全教育,經考試合格后,方可進場施工。安全教育的主要內容為:
(一)國家和企業的安全法律法規、制度和紀律,企業安全生產特性、特殊危險部位及特殊要求等。
(二)與施工作業有關部位的主要危險危害因素及安全事項、安全設施和對勞保護具的特殊要求等。
(三)針對生產企業的特點提出施工安全要求以及施工作業的有關專業安全要求等。
第十六條施工單位進行施工作業前,應編制施工方案、安全技術措施和進度計劃,報公司審批通過后方可進行施工作業。
第十七條工程施工前,施工單位負責項目管理的技術人員應當對有關安全施工的技術要求向施工作業班組、作業人員作出詳細說明,并由雙方簽字確認。
第十八條電工、架子工、起重工、焊工等工種的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過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并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后,公司和施工單位的安全員必須檢查其所應具有的資格證、操作證、上崗證等,方可上崗。
第十九條施工單位進行施工區域作業,必須佩戴符合國家標準的安全帽以及工作要求的勞保護具,持有公司核發的進入該區域作業的許可證,許可證上標明允許進入的作業區域、作業時間、相關注意事項等,登高作業、取土作業、進入有限空間作業、臨時用電作業等施工作業嚴格按要求辦理作業票證,按照作業規范采取全面的防護措施,公司及施工單位的安全負責人和安全員到場監護方可進行施工作業。
(一)嚴格執行有關用火作業安全管理制度,按制度規定的要求和程序辦理施工用火作業票,落實安全用火措施,經監護人確認后方可動火,一張火票只能用于一處。用火人要持特殊工種作業證上崗,實際用火人要與用火票上的人員相符,如臨時更換用火人要辦理手續。
(二)嚴格執行有關進設備和受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制度,進設備和受限空間作業必須按規定辦理作業票,根據分析結果,選佩適用的防毒面具、空氣呼吸器等特殊防護用具,在確認設立安全監護人后,方可進入設備作業。
(三)嚴格執行有關動土作業安全管理制度,動土必須辦理動土手續,公司簽發動土證,核實地下電纜、管道等地埋設施,采取圍欄、防滑、防垮塌等措施后方可動土,嚴禁在施工現場堆積泥土、堵塞消防通道,施工結束后,必須及時清理平整。
(四)嚴格執行臨時電源安全管理制度,臨時用電必須辦理臨時用電作業票,電工作業要嚴格執行'三票'制度和掛牌制度,進入容器所使用的臨時照明,要采用安全電壓和防爆燈。移動式電器具要加設漏電保護裝置。露天開閉設備要有防雨、防潮設施。嚴禁亂接亂設電源。
(五)嚴格執行高處作業安全規定,腳手架搭設要符合規定要求,高處作業必須系好安全帶,施工現場必須設置安全護體或安全網等防護設施,必要時應設安全警戒區,由專人看管。禁止拋扔工具、物件和雜物等。
(六)嚴格執行起重吊裝作業的安全規定和該工種的安全規程,吊裝作業要有方案和安全措施,并經有關部門審批。
第二十條公司在不停產狀態下進行施工作業,應制定可靠的安全隔離措施并嚴格執行。施工單位應根據作業內容和作業場所環境情況制定出安全有效的作業區隔離措施方案,公司有關主管部門、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和基層單位負責審批施工單位制訂的隔離方案,并督促施工單位落實各項隔離措施。公司和施工單位共同確認達到安全施工條件后,方可進行施工作業。
(一)凡與施工項目相關的工藝管線、下水井系統等,應采取有效的隔離措施。
(二)有毒有害及可燃介質的工藝管線必須加盲板進行隔離;通往下水系統的溝、井、漏斗等必須嚴密封堵;
(三)施工隔離區內凡與生產有關的工藝設備、閥門、管線等,均應有明顯的禁動標志。
(四)凡在運行的裝置區域內進行施工作業無法實施區域隔離的,必須由企業和施工單位共同制定安全措施和施工方案,并逐條落實,檢查確認達到安全施工條件后,方可進行施工作業。
(五)現場有施工作業時,不得就地排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介質。
(六)遇有異常情況,如緊急排放、泄漏、事故處理等,應立即停止一切施工作業,撤離人員并及時報警和報告處理。
第二十一條施工單位應當在施工現場入口處、施工起重機械、臨時用電設施、腳手架、出入通道口、樓梯口、電梯井口、孔洞口、橋梁口、隧道口、基坑邊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險氣體和液體存放處等危險部位,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安全警示標志必須符合國家標準。施工現場內必備的各種安全設施、設備、標志、色標等,任何人不得擅自拆動。
第二十二條施工單位應當根據不同施工階段和周圍環境及季節、氣候的變化,在施工現場采取相應的安全施工措施。施工現場暫時停止施工的,施工單位應當做好現場防護
第二十三條施工單位應當將施工現場的辦公、生活區與作業區分開設置,并保持安全距離;辦公、生活區的選址應當符合安全性要求。職工的膳食、飲水、休息場所等應當符合衛生標準。施工單位不得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內設置員工集體宿舍。
第二十四條公司必須委托監理單位,在現場行使安全生產監督、監理管理職責。
(一)工程監理單位應當審查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或者專項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
(二)工程監理單位在實施監理過程中,發現存在安全事故隱患的,應當要求施工單位整改;情況嚴重的,應當要求施工單位暫時停止施工,并及時報告公司。施工單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監理單位應當及時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
(三)工程監理單位和監理工程師應當按照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實施監理,并對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承擔監理責任。
第二十五條公司和施工單位的建設工程項目主管部門、安全部門要定期對施工作業現場進行安全檢查,發現問題隱患及時處理和整改,對違章行為的單位和個人實行處罰,對性質嚴重的要及時停止作業。公司和施工單位要定期組織召開安全例會,及時分析和通報有關建設工程項目存在的安全問題,加強施工作業安全管理,特殊情況下召開緊急安全會議,采取緊急應對防范措施。
第二十六條在施工過程中發生事故,應保護好現場,應及時啟動應急預案,按規定及時如實上報事故情況,協助有關主管部門開展事故調查,部署防范措施。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認真查處,不得瞞報或拖延不報。
第四章 安全獎罰
第二十七條為確保建設工
程項目安全管理,可在建設工程項目資金中提取一定比例的資金,用于建設工程項目安全獎懲。
第二十八條公司和施工單位應制定對違反安全規定、違章作業等行為的處罰規定,并在日常的檢查過程中及時進行處罰和通報。
第五章 附則
第二十九條本辦法由hb公司綜合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11篇 安全管理保證項目安全檢查評定辦法
安全管理保證項目安全檢查評定的規定
1、安全生產責任制
1)工程項目部應建立以項目經理為第一責任人的各級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2)安全生產責任制應經責任人簽字確認;
3)工程項目部應有各工種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4)工程項目部應按規定配備專職安全員;
5)對實行經濟承包的工程項目,承包合同中應有安全生產考核指標;
6)工程項目部應制定安全生產資金保障制度;
7)按安全生產資金保障制度,應編制安全資金使用計劃,并應按計劃實施;
8)工程項目部應制定以傷亡事故控制、現場安全達標、文明施工為主要內容的安全生產管理目標;
9)按安全生產管理目標和項目管理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制,應進行安全生產責任目標分解;
10)應建立對安全生產責任制和責任目標的考核制度;
11)按考核制度,應對項目管理人員定期進行考核。
2、施工組織設計及專項施工方案
1)工程項目部在施工前應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施工組織設計應針對工程特點、施工工藝制定安全技術措施;
2)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應按規定編制安全專項施工方案,專項施工方案應有針對性,并按有關規定進行設計計算;
3)超過一定規模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施工單位應組織專家對專項施工方案進行論證;
4)施工組織設計、安全專項施工方案,應由有關部門審核,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監理單位項目總監批準;
5)工程項目部應按施工組織設計、專項施工方案組織實施。
3、安全技術交底
1)施工負責人在分派生產任務時,應對相關管理人員、施工作業人員進行書面安全技術交底;
2)安全技術交底應按施工工序、施工部位、施工棟號分部分項進行;
3)安全技術交底應結合施工作業場所狀況、特點、工序,對危險因素、施工方案、規范標準、操作規程和應急措施進行交底;
4)安全技術交底應由交底人、被交底人、專職安全員進行簽字確認。
4、安全檢查
1)工程項目部應建立安全檢查制度;
2)安全檢查應由項目負責人組織,專職安全員及相關專業人員參加,定期進行并填寫檢查記錄;
3)對檢查中發現的事故隱患應下達隱患整改通知單,定人、定時間、定措施進行整改。重大事故隱患整改后,應由相關部門組織復查。
5、安全教育
1)工程項目部應建立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2)當施工人員入場時,工程項目部應組織進行以國家安全法律法規、企業安全制度、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規定及各工種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為主要內容的三級安全教育培訓和考核;
3)當施工人員變換工種或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施工時,應進行安全教育培訓;
4)施工管理人員、專職安全員每年度應進行安全教育培訓和考核。
6、應急救援
1)工程項目部應針對工程特點,進行重大危險源的辨識。應制定防觸電、防坍塌、防高處墜落、防起重及機械傷害、防火災、防物體打擊等主要內容的專項應急救援預案,并對施工現場易發生重大安全事故的部位、環節進行監控;
2)施工現場應建立應急救援組織,培訓、配備應急救援人員,定期組織員工進行應急救援演練;
3)按應急救援預案要求,應配備應急救援器材和設備。
第12篇 施工現場用電安全管理辦法
針對施工及生活場所用電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特別制定本辦法,防止漏電事故的發生.
1、參加施工的專業電工必須熟悉本辦法的各項規定。
2、用電設施在布設時,應嚴格按照利于生產、方便使用,符合防雨、防火、防觸電發生等安全要求,嚴禁私拉亂接和漏電隱患的存在。
3、場內架設的電線應絕緣良好,懸掛高度及線間距必須符合電力部門的安全規定。現場架設的臨時線路必須用絕緣物支撐,不得纏繞在鋼筋、樹木或腳手架上。穿過道路的必須套鋼管埋地保護。
4、電工在接近高壓線操作時,其安全距離為,10kv以下不得小于0.7m,20-30km不得小1m,44kv不得小于1.2m,否則必須停電方可進行操作.
5、各種電氣設備應配有專用開關,并作到一機、一閘、一保險。室外配電箱應有防雨措施。
6、在三相五線制中性點接地供電系統中,電氣設備的金屬外殼應做接零接地保護,嚴禁將工作零線用作零接地保護。并不得在同一供電系統上有的接零有的接地。
7、各種電氣設備的檢查維修,應停電作業,如必須帶電作業時,作業人員應有可靠的安全措施并派專人監護。
8、工地安裝的變壓器必須符合電力部門的要求,并設專人管理,配備消防器材。施工用電要盡量保持平?。
9、現場的變(配)電設備處,必須用圍欄防護,并備有滅火器材和安警示標志。非電工人員嚴禁接近帶電設備/font>
10、移動式電氣設備應用橡膠電纜供電,并經常注意理順,跨越道路時,應埋入地下或做穿管保護。
11、遇雷雨天氣時不得爬桿帶電作業,室外無特殊防護裝置時必須使用絕緣拉桿拉閘。
12、施工現場臨時照明
(1)室內照明線路嚴禁私拉亂接,并不得和金屬物接觸。
(2)電線接頭應牢固,并用絕緣膠帶包扎緊密。
(3)保險絲應按負荷量裝設,嚴禁用其它金屬絲替代。
13、檢修電氣設備時應按以下要求進行
(1)電氣設備的檢查維修必須由持證電工進行,其它不得進行操作。檢修時應斷電鎖好電閘箱門或懸掛“正在作業,嚴禁合閘”的安全警示標牌。
(2)工作中如遇停電應拉下開關,切斷電源,檢修后必須仔細檢查各項設備的情況,沒有異常方可合閘。
(3)大型電氣設備檢修應在切斷電源,做好防護后進行,并在開關處設置作業警示牌或派專人看管,工作完成后方可拆除,如需進行送電試驗時,必須在經過認真檢查后并與有關人員聯系后,方可進行。
本辦法要求參加施工的各級管理人員,操作技術人員必須熟悉和遵守本規則的各項規定,并組織貫徹執行,施工現場由各工隊負責人負責檢查實施,辦公區由綜合辦負責檢查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