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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程安全質量管理辦法(15篇范文)

      發布時間:2024-07-07 21:42:01 查看人數:10

      工程安全質量管理辦法

      第1篇 工程安全質量管理辦法

      一、施工安全要求

      1、嚴格控制工程的施工停電范圍,線路遷改工程主要是線路架設、核相等項目,施工方需具備相應的電壓等級施工資質。

      2、嚴格控制工程的施工范圍。變電工程主要是設備安裝、調試等項目,施工單位必需具備相應的電壓等級施工資質。

      3、變電工程配電室基礎和土建工程施工方均需有三級及以上的資質方可承包工程。

      4、工程實施前工程承包單位應進行認真現場查活并擬定現場安全措施、技術措施、施工方案編制,由發包方嚴格審核后方可對此工程進行施工。

      5、承包單位在施工時使用的個人防護用品、工器具、施工機械經檢驗合格后方可在施工現場使用。嚴禁不合格的器械在施工現場使用。如有發現發包方有權對承包方進行處罰。(人民幣2000元)

      6、發包方對承包方現場的施工項目做好不定期現場監督及安全檢查,如有發現習慣性違章(工作票填寫、工作服穿戴不整齊及安全帽佩戴不標準、工作票填寫、工作負責人及監護人職責不清等處罰500-800元、施工現場地線接地保護不牢固及不合格工器具等處罰800-1000元)嚴重違章的加大處罰力度。

      二、工程質量進度要求

      1、變電工程主要是設備安裝、調試工作。工程必需按圖紙設計施工,不能私自更改施工方案施工,施工質量按照發包方要求保質保量完成。

      2、各專業施工隊伍在工程施工前制定好施工計劃,上報發包方領導及各專業負責人審核。計劃審核后應按計劃進度施工、如有延期時急時與各專業負責人溝通施工計劃的更改時間。如無特殊原因不按計劃施工延誤工期、發包方有權對承包方進行處罰。(人民幣3000元).工程完工后撤舊工作未按計劃完成造成居民投訴者,發包方有權對承包方進行處罰。(人民幣1000-3000元)

      三、加強報竣資料管理

      1、各專業施工隊伍在工程按計劃完成后,各項報竣資料按照發包方資料員要求格式在3-5個工作日內上報,如有延期要急時與發包方負責人溝通。凡無故延期報竣資料的的發包方有權對承包方進處罰。(人民幣5000元)

      違章處罰規范

      序號

      問題分類

      問題小類

      典型項目

      違章級別

      處罰金額(元)

      1

      安全技術措施不規范

      設備標識

      現場操作、作業的設備(包括桿塔、開關、變臺、機構等)調度號牌等缺失或與實際不符

      特別嚴重

      2000

      2

      安全技術措施不規范

      設備標識

      與本次工作相關的現場模擬圖版與實際設備不符,或作業前未倒圖版

      特別嚴重

      2000

      3

      安全技術措施不規范

      設備標識

      10千伏及以上輸電線路登桿(塔)作業人員未佩戴登桿證或顏色不符

      特別嚴重

      2000

      4

      安全技術措施不規范

      停電

      應斷開的斷路器(開關)隔離開關(刀閘)熔斷器等未拉開

      特別嚴重

      2000

      5

      安全技術措施不規范

      驗電

      封掛接地線前未驗電

      特別嚴重

      2000

      6

      安全技術措施不規范

      驗電

      使用不合格或不符合電壓等級的驗電器

      特別嚴重

      2000

      7

      安全技術措施不規范

      接地

      應合的接地刀閘未合、應裝設的接地線未裝設

      特別嚴重

      2000

      8

      安全技術措施不規范

      接地

      地線掛在設備的絕緣部分(絕緣導線等)

      特別嚴重

      2000

      9

      安全技術措施不規范

      圍欄

      孔洞、深坑、打開的井口等未覆蓋、遮擋

      特別嚴重

      2000

      10

      安全技術措施不規范

      措施

      工作班組人員擅自變更安全措施

      特別嚴重

      2000

      11

      安全技術措施不規范

      接地

      工作票所列地線與實際掛地線的位置不符

      嚴重

      1000

      12

      安全技術措施不規范

      接地

      工作終結漏拆接地線

      嚴重

      1000

      13

      安全技術措施不規范

      設備標識

      漏掛、錯掛、漏翻現場標示牌(如禁止合閘、在此工作等)

      一般

      500

      14

      安全技術措施不規范

      設備標識

      安全標志牌不規范(標志牌內容正確但材質規格不符合要求等)

      一般

      500

      15

      安全技術措施不規范

      驗電

      高壓驗電未戴絕緣手套

      一般

      500

      16

      安全技術措施不規范

      接地

      地線連接不牢固,地線釬子埋深不足

      一般

      500

      17

      安全技術措施不規范

      接地

      選擇的接地線型號不符(截面不滿足要求),地線斷股

      一般

      500

      18

      安全技術措施不規范

      接地

      特種設備、臨時用電設備等未做接地保護

      一般

      500

      19

      安全技術措施不規范

      接地

      裝拆接地線未戴絕緣手套

      一般

      500

      20

      安全技術措施不規范

      圍欄

      工作票所列的圍擋、圍欄等未布置

      一般

      500

      21

      安全技術措施不規范

      圍欄

      交通道路、人口密集地區施工作業未設置圍欄

      一般

      500

      22

      安全技術措施不規范

      圍欄

      工作班組成員翻越圍欄、遮攔

      一般

      500

      23

      安全技術措施不規范

      圍欄

      設置圍欄(圍擋)不規范、不嚴密

      一般

      500

      24

      安全準入

      企業準入

      在公司所屬生產經營區域內作業的施工單位未通過安全準入

      特別嚴重

      2000

      25

      安全準入

      企業準入

      列入黑名單未整改通過的施工單位現場作業

      特別嚴重

      2000

      26

      安全準入

      人員準入

      公司主業、集體企業生產員工未通過安全技能等級評價或未達到二級及以上擔任現場工作負責人

      嚴重

      1000

      27

      安全準入

      人員準入

      外包單位工作負責人未進行安全準入

      嚴重

      1000

      28

      安全準入

      人員準入

      取消或調整安全技能等級的公司主業、集體企業人員違規作業

      嚴重

      1000

      29

      安全準入

      人員準入

      取消工作負責人資格的外包單位關鍵崗位人員違規作業

      嚴重

      1000

      30

      安全準入

      安全協議

      未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或超協議時間、內容作業

      嚴重

      1000

      31

      安全準入

      安全協議

      安全協議內容不完整(缺少簽字、蓋章等)

      一般

      500

      32

      安全組織措施不落實

      負責人

      工作人員在10千伏及以上設備區單人工作

      特別嚴重

      2000

      33

      安全組織措施不落實

      負責人

      工作負責人不在工作現場

      特別嚴重

      1000

      34

      安全組織措施不落實

      負責人

      工作負責人對現場工作任務、職責分工、停電帶電范圍等危險點不清晰

      特別嚴重

      2000

      35

      安全組織措施不落實

      監護人

      專責監護人對監護對象、作業內容、危險點等注意事項不清晰

      特別嚴重

      2000

      36

      安全組織措施不落實

      許可開工

      許可手續未全部履行完成,工作人員即進入現場

      特別嚴重

      2000

      37

      安全組織措施不落實

      許可開工

      工作負責人未交待安全措施或其他注意事項,工作人員即開展工作

      特別嚴重

      2000

      38

      安全組織措施不落實

      現場交底

      工作票、危險點控制單、安全技術交底中鄰近帶電部位、安全距離、危險點等關鍵內容與實際工作不符

      特別嚴重

      2000

      39

      安全組織措施不落實

      現場交底

      工作票、危險點控制單、安全技術交底未交待

      特別嚴重

      2000

      40

      安全組織措施不落實

      工作票

      現場無票作業

      特別嚴重

      2000

      41

      安全組織措施不落實

      工作票

      現場使用的工作票種類選擇錯誤(例如應該用工作票使用搶修單,應該用一種票使用二種票)

      特別嚴重

      2000

      42

      安全組織措施不落實

      工作票

      工作票超期、超范圍使用

      特別嚴重

      2000

      43

      安全組織措施不落實

      工作票

      工作票上關鍵內容填寫不正確(如工作地點、設備調度號、停電范圍圖、臨近帶電部位等內容填寫錯誤)

      特別嚴重

      2000

      44

      安全組織措施不落實

      工作票

      未許可或許可不全即開展作業

      特別嚴重

      2000

      45

      安全組織措施不落實

      工作票

      工作票所列三種人不具備相應資格(未發文認證)

      特別嚴重

      2000

      46

      安全組織措施不落實

      風險控制單

      工作現場無安全風險控制單、無危險點控制單

      特別嚴重

      2000

      47

      安全組織措施不落實

      負責人

      分組工作未設小組負責人

      嚴重

      1000

      48

      安全組織措施不落實

      監護人

      規程規定的需設專責監護的危險性工作未設置專責監護人

      嚴重

      1000

      49

      安全組織措施不落實

      工作票

      工作票所列工作內容與現場實際工作不符

      嚴重

      1000

      50

      安全組織措施不落實

      工作票

      工作許可不正確(工作負責人、許可人未簽字、工作早于許可時間)

      嚴重

      1000

      51

      安全組織措施不落實

      工作票

      分小組作業的未使用工作任務單、危險點控制單

      嚴重

      1000

      52

      安全組織措施不落實

      工作票

      工作票安全措施未布置措施提前劃勾

      嚴重

      1000

      53

      安全組織措施不落實

      工作票

      一個工作負責人同時持有2張及以上已經開工的工作票

      嚴重

      1000

      54

      安全組織措施不落實

      負責人

      工作負責人未穿紅馬甲

      一般

      500

      55

      安全組織措施不落實

      監護人

      未按照要求在工作現場監護或兼做其他工作

      一般

      500

      56

      安全組織措施不落實

      監護人

      專責監護人未穿黃馬甲

      一般

      500

      57

      安全組織措施不落實

      現場交底

      工作票、危險點控制單、安全技術交底中針對性不強(如:存在與工作無關但不會造成人員混淆的措施)

      一般

      500

      58

      安全組織措施不落實

      工作人員

      工作人員變動未按規定履行變更手續

      一般

      500

      59

      安全組織措施不落實

      外來人員

      外來人員(廠家技術人員等)未進行入場安全教育考試

      一般

      500

      60

      安全組織措施不落實

      外來人員

      外來人員未納入工作票中

      一般

      500

      61

      安全組織措施不落實

      工作票

      工作票安全措施已執行欄漏劃勾

      一般

      500

      62

      安全組織措施不落實

      工作票

      工作班成員未在工作票上簽字確認(或漏簽代簽)

      一般

      500

      63

      安全組織措施不落實

      工作票

      現場人員與工作票人員不符,或人員變更未在工作票體現

      一般

      500

      64

      安全組織措施不落實

      工作票

      應設置或已設置協調人、專責監護人,未在工作票上注明

      一般

      500

      65

      安全組織措施不落實

      工作票

      工作票非關鍵信息填寫不正確

      一般

      500

      66

      安全組織措施不落實

      風險控制單

      危險點人員簽字漏簽、代簽等

      一般

      500

      67

      動火作業措施不規范

      動火工作票

      一二級動火區域內的動火作業未使用動火作業票

      特別嚴重

      2000

      68

      動火作業措施不規范

      動火工作票

      動火工作票超時間、超范圍使用,或其他關鍵性內容填寫錯誤

      嚴重

      1000

      69

      動火作業措施不規范

      人員

      一二級動火區域內動火作業未設專責監護人或專責監護人不在現場

      嚴重

      1000

      70

      動火作業措施不規范

      現場

      明火點與氣瓶距離不符合要求,乙炔、氧氣瓶放置距離不符合要求。

      嚴重

      1000

      71

      動火作業措施不規范

      現場

      現場使用的乙炔、氧氣瓶軟連接管老化,出現裂痕。

      嚴重

      1000

      72

      動火作業措施不規范

      現場

      電焊機外殼未接地或接地不可靠

      一般

      500

      73

      動火作業措施不規范

      消防器材

      現場沒有必備的消防器材,或消防器材無合格證及檢驗日期、檢驗時間超期、滅火器壓力低于規定要求

      一般

      500

      74

      動火作業措施不規范

      現場

      工作現場沒有及時清理易燃可燃物品

      一般

      500

      75

      二次安全措施不落實

      二次安全措施票

      在運行設備的二次回路上進行拆、接線工作不填用二次工作安全措施票

      嚴重

      1000

      76

      二次安全措施不落實

      二次安全措施票

      在對檢修設備執行隔離措施時,需拆斷、短接和恢復同運行設備有聯系的二次回路工作,不填用二次工作安全措施票

      嚴重

      1000

      77

      二次安全措施不落實

      二次安全措施票

      二次工作安全措施票未經過技術人員或班長審核簽發

      嚴重

      1000

      78

      二次安全措施不落實

      現場

      在全部或部分帶電的運行屏(柜)上進行工作,未將檢修設備與運行設備前后以明顯的標志隔開。

      嚴重

      1000

      79

      二次安全措施不落實

      現場

      在繼電保護裝置、安全自動裝置及自動化監控系統屏(柜)上或附近進行打眼等振動較大的工作時,未采取防止運行中設備誤動作的措施

      嚴重

      1000

      80

      二次安全措施不落實

      現場

      短路電流互感器二次繞組,未使用短路片或短路線,用導線纏繞

      嚴重

      1000

      81

      二次安全措施不落實

      現場

      工作過程中,二次安全措施票的執行欄、恢復欄提前劃勾、錯劃勾、漏劃勾。

      嚴重

      1000

      82

      二次安全措施不落實

      現場

      工作過程中,沒有依據二次安全措施票的內容操作

      嚴重

      1000

      83

      二次安全措施不落實

      現場

      工作結束后,未按二次工作安全措施票逐項恢復同運行設備有關的接線

      嚴重

      1000

      84

      二次安全措施不落實

      二次安全措施票

      二次安全措施票非關鍵內容不完善

      一般

      500

      85

      二次安全措施票管理

      二次安全措施票

      二次工作安全措施票單獨使用,未配合工作票或事故應急搶修單使用

      嚴重

      1000

      86

      二次安全措施票管理

      二次安全措施票

      二次安全措施針對性不強

      嚴重

      1000

      87

      防護用具使用不規范

      安全帶

      架空輸配電線路作業人員在桿塔上作業時未系安全帶,變電站內作業人員在高處的架構上作業未系安全帶

      特別嚴重

      2000

      88

      防護用具使用不規范

      安全帶

      工作人員高處作業安全帶未系在牢固構件上

      特別嚴重

      2000

      89

      防護用具使用不規范

      安全帶

      桿塔上水平移位短時失去保護

      特別嚴重

      2000

      90

      防護用具使用不規范

      安全帽

      線路桿塔上、室外變電站架構或變壓器等設備上、電纜溝道、基坑內的作業人員未戴安全帽

      特別嚴重

      2000

      91

      防護用具使用不規范

      安全帽

      桿塔、架構等高處有人作業,垂直下方的作業區域內的工作人員未戴安全帽

      特別嚴重

      2000

      92

      防護用具使用不規范

      登高器具

      腳扣、梯子、絕緣檢修平臺、快裝腳手架等登高器具使用前未檢查,存在明顯的破損情況

      特別嚴重

      2000

      93

      防護用具使用不規范

      登高器具

      高處作業人員上下拋物

      特別嚴重

      2000

      94

      防護用具使用不規范

      登高器具

      臨近帶電設備上下傳遞工具、材料未使用絕緣繩索

      特別嚴重

      2000

      98

      防護用具使用不規范

      安全工器具試驗

      現場使用的安全工器具未試驗、試驗超期

      特別嚴重

      2000

      100

      防護用具使用不規范

      安全帶

      其他高處作業(一般高度較低時)未使用安全帶

      一般

      500

      101

      防護用具使用不規范

      安全帶

      安全帶低掛高用

      一般

      500

      102

      防護用具使用不規范

      安全帶

      爬桿過程中,距離地面較近時短時未系安全帶(因跨越同桿架設通信線等障礙而臨時摘下的情況除外。)

      一般

      500

      103

      防護用具使用不規范

      安全帽

      工作現場的其他區域作業人員未戴安全帽或工作過程中摘下安全帽

      一般

      500

      104

      防護用具使用不規范

      安全帽

      現場工作人員安全帽佩戴不規范(下顎帶未系或不牢固等)

      一般

      500

      105

      防護用具使用不規范

      登高器具

      帶電區域或附近使用非絕緣材質的梯子

      一般

      500

      106

      防護用具使用不規范

      登高器具

      使用梯子登高時,無專人扶持監護

      一般

      500

      107

      防護用具使用不規范

      登高器具

      梯子無一米限高線(2米及以下梯子除外)

      一般

      500

      108

      防護用具使用不規范

      登高器具

      將梯子架設在不穩固的支持物上工作

      一般

      500

      109

      防護用具使用不規范

      工作服

      工作服穿著不規范,包括未穿全棉長袖工作服,未穿絕緣靴(鞋)、挽起袖口、褲腿等。

      一般

      500

      110

      防護用具使用不規范

      電焊作業

      電焊工作人員未佩戴護目鏡

      一般

      500

      111

      防護用具使用不規范

      安全工器具試驗

      安全工器具試驗合格標簽污損或字跡不清或試驗標簽遺失

      一般

      500

      112

      特種設備使用不規范

      吊車

      施工現場使用吊車吊人作業

      特別嚴重

      500

      113

      特種設備使用不規范

      吊車

      吊車在起吊過程中吊臂下有人停留或穿越

      特別嚴重

      1000

      114

      特種設備使用不規范

      牽引作業

      牽引過程中,手摸鋼絲繩或內角側站人

      特別嚴重

      2000

      115

      特種設備使用不規范

      跨越架

      跨越架的搭設方案或施工作業指導書,未辦理審批手續

      特別嚴重

      2000

      116

      特種設備使用不規范

      跨越架

      跨越架與鐵路、公路及通信線的距離不滿足最小安全距離

      特別嚴重

      2000

      117

      特種設備使用不規范

      吊車

      吊車掛鉤防脫裝置或限位器失靈,或作業過程中吊口未可靠封閉

      嚴重

      1000

      118

      特種設備使用不規范

      吊車

      臨近帶電設備吊車未接地

      嚴重

      1000

      119

      特種設備使用不規范

      吊車

      吊車在作業過程中無專人指揮,或指揮人無指揮司索證

      嚴重

      1000

      120

      特種設備使用不規范

      吊車

      吊車無檢測檢驗證件或檢驗過期

      嚴重

      1000

      121

      特種設備使用不規范

      吊車

      起吊物件沒有綁扎牢固

      嚴重

      1000

      122

      特種設備使用不規范

      吊車

      吊車等特種車輛支腿沒有放置牢固

      嚴重

      1000

      123

      特種設備使用不規范

      吊車

      吊臂、鋼絲繩等在作業過程中碰觸其他設備設施

      嚴重

      1000

      124

      特種設備使用不規范

      吊車

      起吊埋在地下的工件,起吊工件超過核準重量

      嚴重

      1000

      125

      特種設備使用不規范

      牽引作業

      牽引設備及張力設備錨固不牢

      嚴重

      1000

      126

      特種設備使用不規范

      跨越架

      跨越架與被跨越物的距離不滿足安全要求,被跨越物未遮護

      嚴重

      1000

      127

      特種設備使用不規范

      跨越架

      跨越不停電線路施工,未申請線路退出重合閘

      嚴重

      1000

      128

      特種設備使用不規范

      跨越架

      在跨越檔相鄰兩側桿塔上的放線滑車未采取接地保護措施

      嚴重

      1000

      129

      特種設備使用不規范

      跨越架

      跨越不停電線路時,新建線路的導引繩通過跨越架時,未使用絕緣繩索作引繩

      嚴重

      1000

      130

      特種設備使用不規范

      跨越架

      跨越施工完后,未拆除帶電線路上方的封頂網、繩,無運行部門現場監護

      嚴重

      1000

      131

      特種設備使用不規范

      特種作業證

      特種設備(如吊車、電氣焊等)操作人員無特種作業證(未攜帶但巡檢后能補充證明材料的不予通報)

      嚴重

      1000

      132

      特種設備使用不規范

      吊車

      使用斷股截面超過7%的鋼絲繩進行牽引作業

      一般

      500

      133

      特種設備使用不規范

      吊車

      吊車司機未列入工作票

      一般

      500

      134

      特種設備使用不規范

      牽引作業

      牽張段內跨越架未設專人看守

      一般

      500

      135

      特種設備使用不規范

      牽引作業

      牽引作業無通訊聯絡裝備

      一般

      500

      136

      特種設備使用不規范

      牽引作業

      特種設備轉動部分沒有防護罩

      一般

      500

      137

      特種設備使用不規范

      跨越架

      跨越架上未懸掛醒目警告標志

      一般

      500

      138

      特種設備使用不規范

      臨時電源

      現場使用臨時電源沒有漏電保安器,或漏電保安器失靈

      一般

      500

      139

      特種設備使用不規范

      臨時電源

      現場使用的電源線為兩相,缺少保護接地線

      一般

      500

      140

      特種設備使用不規范

      臨時電源

      施工現場電源接線未使用插頭

      一般

      500

      141

      特種設備使用不規范

      臨時電源

      臨時電源導線絕緣破損,或存在帶電裸露部分

      一般

      500

      142

      特種設備使用不規范

      臨時電源

      電動工具的金屬外殼、發電機外殼未接地或接地不可靠

      一般

      500

      143

      特種設備使用不規范

      臨時電源

      一個漏電保安器或空開接多個負荷

      一般

      500

      144

      現場不安全行為

      工作人員

      桿基未穩固(包括鐵塔螺栓未緊固、水泥桿未夯實、拉線未做好等)的情況下安排人員上桿作業

      特別嚴重

      2000

      145

      現場不安全行為

      工作人員

      桿上有人作業時剪斷拉線或調整拉線

      特別嚴重

      2000

      146

      現場不安全行為

      工作人員

      線路施工作業突然剪斷導地線

      特別嚴重

      2000

      147

      現場不安全行為

      工作人員

      5級及以上大風及暴雨、雷電、冰雹、大霧、沙塵等惡劣天氣進行露天高處作業

      特別嚴重

      2000

      148

      現場不安全行為

      工作人員

      工作人員在桿塔、變電設備架構或其他設備上作業時,從事其它與工作無關的事

      一般

      500

      149

      現場不安全行為

      工作人員

      作業人員作業前喝酒

      一般

      500

      150

      現場不安全行為

      工作人員

      作業結束后沒有清理現場

      一般

      500

      151

      現場不安全行為

      工器具擺放

      安全工器具和材料放置在桿塔、架構高處未綁扎牢固

      一般

      500

      152

      有限空間措施不到位

      審批

      未履行工作審批手續

      特別嚴重

      5000

      153

      有限空間措施不到位

      審批

      未履行工作許可手續

      特別嚴重

      5000

      154

      有限空間措施不到位

      審批

      超過審批許可范圍(時間、地點)作業

      特別嚴重

      5000

      155

      有限空間措施不到位

      通風

      作業前未進行自然通風或時間不足

      特別嚴重

      5000

      156

      有限空間措施不到位

      通風

      電纜井(隧道)內檢修、施工作業過程中未連續機械通風

      特別嚴重

      5000

      157

      有限空間措施不到位

      通風

      施工、檢修等作業現場無送風排風設備

      特別嚴重

      5000

      158

      有限空間措施不到位

      通風

      使用純氧進行通風換氣

      特別嚴重

      5000

      159

      有限空間措施不到位

      檢測

      進入電纜井(隧道)前未進行準入檢測

      特別嚴重

      5000

      160

      有限空間措施不到位

      檢測

      現場無氣體檢測儀或氣體檢測儀損壞不能檢測

      特別嚴重

      5000

      161

      有限空間措施不到位

      檢測

      沒有氣體檢測記錄

      特別嚴重

      5000

      162

      有限空間措施不到位

      檢測

      作業時未使用氣體檢測儀持續監測

      特別嚴重

      5000

      163

      有限空間措施不到位

      監護

      未設置有限空間作業監護人或監護人未在現場持續監護

      特別嚴重

      5000

      164

      有限空間措施不到位

      措施

      井(隧道)內積水或垃圾較多,未清理即進入作業

      特別嚴重

      5000

      165

      有限空間措施不到位

      監護

      監護人未攜帶特種作業證證件過期

      嚴重

      3000

      166

      有限空間措施不到位

      監護

      進出有限空間作業人員未經培訓考試合格(外包單位作業無承諾單)

      嚴重

      3000

      167

      有限空間措施不到位

      審批

      申請單中非關鍵信息填寫不完整、不正確

      一般

      1000

      168

      有限空間措施不到位

      通風

      打開一個井口工作(單眼井除外)

      一般

      1000

      169

      有限空間措施不到位

      檢測

      作業前未進行評估檢測

      一般

      1000

      170

      有限空間措施不到位

      檢測

      井上氣體檢測,檢測儀未使用集氣管

      一般

      1000

      171

      有限空間措施不到位

      檢測

      氣體檢測記錄填寫不規范

      一般

      1000

      172

      有限空間措施不到位

      監護

      敷設電纜,開井過多,監護人設置不足

      一般

      1000

      173

      有限空間措施不到位

      設備和工具

      作業現場無應急救援工器具 (正壓式呼吸器等)

      一般

      1000

      174

      有限空間措施不到位

      設備和工具

      緊急逃生器具放在井口處,未隨人員入井或配備不足

      一般

      1000

      175

      有限空間措施不到位

      設備和工具

      燃油(氣)發電機等設備使用不規范(未接地或放置位置不正確)

      一般

      1000

      176

      有限空間措施不到位

      設備和工具

      夜間施工未懸掛警示燈,作業人員未穿高可視警示服

      一般

      1000

      177

      有限空間措施不到位

      措施

      作業井口未設置圍欄,或設置不規范

      一般

      1000

      178

      有限空間措施不到位

      措施

      圍欄上未懸掛警示告知牌和信息公示牌,信息公示牌內容填寫不規范

      一般

      1000

      第2篇 工程建設安監人員安全管理職責

      1、貫徹國家“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嚴格執行安全健康與環境保護方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電力公司有關規程制度。

      2、負責編制各項規程制度的實施細則。編制全年安全工作計劃,定期檢查督促,并做好工作總結。

      3、及時提供施工企業安全信息和安全工作情況。

      4、傳達安全指令、指示,并檢查執行情況。

      5、組織和推動電力工程建設安全網的技術管理和安全管理工作。

      6、完成施工企業季節性安全檢查;參與籌備安全工作會議,開好四次安全季度例會。

      7、協助基層搞好安監人員的培訓、考試、取證工作。參與施工企業領導的崗位考核。并督促檢查安全工作到位情況。

      8、經常深入施工現場,檢查施工安全措施、反措、環境保護和文明施工的落實情況。確保人身、設備的安全,發現問題、提出整改意見。

      9、參加工程建設環境保護設施和職業衛生設施。“三同時”的檢查驗收工作。

      10、根據施工現場的需要編寫反事故技術措施。

      11、參加事故調查和處理工作。負責安全統計、事故分析,健全技術檔案。

      第3篇 裝飾工程施工項目安全管理措施

      裝飾工程施工項目承擔控制和管理施工生產進度、成本、質量、安全等目標的責任,固此,必須同時承擔進行安全管理、實現安全生產的責任。裝飾工程項目安全管理貫穿于施工的全過程,交于各項專業技術管理。其重點是進行人的不安全行為與物的不安全狀態的控制。主要包括以下幾項內容。

      1落實安全生產制度,實施責任管理

      (1)建立各級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度,明確各級人員的安全責任。抓制度落實、抓責任落實,定期檢查安全責任落實情況;

      (2)建立、完善以項目經理為首的安全生產領導組織。有組織、有領導的開展安全管理活動,承擔組織、領導安全生產的責任;

      (3)施工項目應通過監察部門的安全生產資質審查,并得到認可。

      一切從事生產管理與操作的人員,依照其從事的生產內容,分別通過企業、施工項目的安全審查,取得安全操作認可證,持證上崗。

      特種作業人員,除經企業的安全審查外,還需按規定參加安全操作考核,取得監察部門核發的《安全操作合格證》,堅持'持證上崗'。施工現場出現特種作業無證操作現象時,施工項目必須承擔管理責任;

      (4)施工項目負責施工生產中物的狀態審驗與認可,承擔物的狀態漏驗、失控的管理責任。接受由此而出現的經濟損失;

      (5)一切管理、操作人員均需與施工項目簽定安全協議,向施工項目做出安全保證;

      (6)安全生產責任落實情況的檢查,應認真、詳細的記錄,做為分配、補償的原始資料之一。

      2項目全員安全教育與訓練

      (1)一切管理、操作人員應具有一定的基本條件與較高的素質。

      1)具有合法的勞動手續。臨時性人員須正式簽定勞動合同,接受入場教育后,才可進入施工現場和勞動崗位;

      2)沒有癡呆、健忘、精神失常、癲癇、腦外傷后遺癥、心血管疾病、暈眩,以及不適于從事操作的疾病;

      3)沒有感官缺陷,感性良好。有良好的接受、處理、反饋信息的能力;

      4)具有適于不同層次操作所必須的文化;

      5)輸入的勞務,必須具有基本的安全操作素質。經過正規訓練、考核,輸入手續完善。

      (2)安全教育、訓練。包括知識、技能、意識三個階段的教育。

      1)安全知識教育。使操作者了解、掌握生產操作過程中,潛在的危險因素及防范措施;

      2)安全技能訓練。使操作者逐漸掌握安全生產技能,獲得完善化、自動化的行為方式,減少操作中的失誤現象;

      3)安全意識教育。在于激勵操作者自覺堅持實行安全技能。

      (3)安全教育的內容隨實際需要而確定。

      1)新工人入場前應完成三級安全教育。對學徒工、學習生的入場三級安全教育,重點偏重一般安全知識、生產組織原則、生產環境、生產紀律等,強調操作的非獨立性。對季節工、農民工的三級安全教育,以生產組織原則、環境、紀律、操作標準為主。兩個月內安全技能不能達到熟練的,應及時解除勞動合同,廢上勞動資格;

      2)結合施工生產的變化,適時進行安全知識教育。一般每十天組織一次較合適;

      3)結合生產組織安全技能訓練,干什么訓練什么,反復訓練、分步驗收。以達到出現完善化、自動化的行為方式,劃為一個訓練階段;

      4)安全意識教育的內容不易確定,應隨安全生產的形勢變化,確定階段教育內容。可結合發生的事故,進行增強安全意識,堅定掌握安全知識與技能的信心,接受事故教訓的教育;

      5)受季節自然變化影響時,針對由于這種變化而出現生產環境、作業條件的變化所進行的教育,其目的在于增強安全意識,控制人的行為,盡快適應變化,減少人為失誤;

      6)采用新技術,使用新設備、新材料,推行新工藝之前,應對有關人員進行安全知識、技能、意識的全面安全教育,激勵操作者實行安全技能的自覺性。

      (4)加強教育管理,增強安全教育效果

      1)教育內容全面,重點突出,系統性強,抓住關鍵反復教育;

      2)反復實踐,養成自覺采用安全操作方法的習慣;

      3)使每個受教育的人,了解自己的學習成果。鼓勵受教育者樹立堅持安全操作方法的信心,養成安全操作的良好習慣;

      4)告訴受教育者怎樣做才能保證安全,而不是不應該做什么;

      5)獎勵促進,鞏固學習成果;

      6)進行各種形式、不同內容的安全教育,都應把教育的時間、內容等,清楚的記錄在安全教育記錄本或記錄卡上。

      第4篇 強化電力輸變電工程建設環節安全管理工作各項措施

      措施

      導讀:關于強化電力輸變電工程建設各個環節安全管理工作各項措施。有關部門曾經對于施工安全氛圍作出過調查統計,得到的結論是,施工工程的安全氛圍與安全事故發生的頻率成反比。從長期的實踐經驗來看,安全管理一般是兩種形式,分別是“靜悄悄”和“轟烈烈”。無論采取哪種方式,只要能夠營造出一種事事講安全、人人講安全、時時講安全的良好氛圍。

      構建施工安全理念,杜絕違章行為

      習慣性違章是目前施工建設工程中一大嚴重問題,這也是關系到施工安全的大事。有一些工地上的職工認為規章制度里規定的必須戴安全帽、必須扎安全帶是很小題大做的行為,因此對于嚴厲的管理非常之反感。然而事實上,這一系列他們眼中的小事卻是直接關系到一個人的生命安全的,很多時候正是這一根安全帶、這一頂安全帽會挽救一個工人的生命,也可能就是這一根安全帶、這一頂安全帽的疏忽會葬送工人的生命。在操作中違反相關安全規定是很多事故最直接的誘因,不僅僅會危及到個人的人身安全,還會危及到設備的安全,并進一步妨礙到整個電力生產,提高輸變電工程人員的法治意識與安全生產意識,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安全施工。

      基于以上種種,必須要構建施工安全理念,并嚴厲杜絕一切違章行為,對于違章行為尤其是那些習慣性違章行為必須毫不留情不留余地。

      營造施工工程安全氛圍

      有關部門曾經對于施工安全氛圍作出過調查統計,得到的結論是,施工工程的安全氛圍與安全事故發生的頻率成反比。從長期的實踐經驗來看,安全管理一般是兩種形式,分別是“靜悄悄”和“轟烈烈”。無論采取哪種方式,只要能夠營造出一種事事講安全、人人講安全、時時講安全的良好氛圍。真正地形成了一種非常強大的員工輿論監督氣氛。這種良好安全氛圍對于各個單位抓好安全工作都起到了非常積極的促進作用。

      嚴格做好前期審核工作

      發包人在施工工程項目發包之前除了要對承包人的資質證書、營業執照、法人代表以及施工業績作出嚴格詳細的審核之外,還要從安全施工角度對承包人的施工負責人、安全施工記錄、特種行業操作持證、工器具以及安全防護設施、安全機構設置、安全用具、工程技術員以及人員配置等等作出嚴格的審查及核實,并在還沒有簽訂正式的工程施工合同之前,對于中標單位其安全管理機構配置、安全施工業績以及人員配置等等一系列內容作實時實地地調研和考察。嚴格審核質檢人員,質檢人員不得兼職,持證上崗,同時需要具備有關的專業知識。

      規范施工工程安裝合同書以及其他相關的安全文件

      合同里除了要載明工程質量、工程施工范圍、工期以及工程價款這些條款之外,還應該要載明承包方以及發包方各自安全資任條款,特別是承包人應該要承擔的安全貴任一定要竭盡可能地做到細致謹慎。

      并且還要單獨地簽訂相關“文明安全施工協議”,并以此作為合同書的附件,在其中必須要注明其與合同書文本有著相同的法律效力。它的內容應該要覆蓋到人員配置、員工安全知識培訓、專項安全技術交底要求、安全機構設置、對承包方職工或者是第三方人身事故以及安全勞動防護要求等等一系列條款規章。為了進一步強化安全管理的規范性以及嚴肅性,應該將這一系列文件都送到當地政府的安監部門進行審查備案。

      做好施工現場安全檢查工作

      在輸變電工程施工的過程中,項目督查人員應當加強安全檢查工作,專門定期進行安全性檢查每一個環節都不能遺漏,詳細檢查生產現場安措執行情況、分析改造現場危險點、安全管理現場、安全規章制度執行幾個方面,一經發現違章行為,嚴格懲治。認真排查施工現場的安全隱患,不能留死角,排查組成員對電纜溝渠、電纜井等施工沿線的作業狀況、施工質量、施工安全及施工設備的現場布置情況,庫房材料的安全擺放等內容進行安全隱患排查,確保節日保電萬無一失。加強設計、施工、檢測、驗收等各環節工程實體質量過程管控。嚴格按照質量標準、工程規程、標準、規范的要求檢查施工用電線路、配電設施、電氣設備防水、防觸電裝置等,對于檢查發現的問題,認真制定和落實整改、防范措施,整改后通過檢查符合要求后才能繼續施工,定期對員工進行安全教育并對施工人員實施安全技術交底,做好安全設施的設置,從而實現對施工安全進行有效控制,確保施工安全和工程質量達標。

      嚴格控制施工設備和材料

      在材料選取上要細心挑選,對于設備廠家要專門進行考察,從中選出質量價格能夠得到保證的廠家,統一建材的質量、價格、并保障進度。同時,在采購設備材料時,要通過正常渠道,選擇經過國家認可、有技術和資金保障的廠家,多進行比較選對,也不要以次充好,從而保障材料的質量安全,同時也節約材料成本,對進場的材料應按有關規定做好檢測工作,嚴格執行三級自檢、建材檢測的見證取樣送檢制度以及隱蔽工程中間驗收制度,對于未經過檢查驗收和驗收不合理的材料嚴禁使用。

      加強施工人員安全教育工作,提高其素質

      為了提高輸變電工程人員的安全意識,應該強化輸變電施工企業“三類人員”、工程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等人員繼續教育,組織工作人員認真學習安全的規定制度,全力提高農民工的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繼續發揮施工現場農民工業余學校的示范、帶動作用,開展多渠道、多層次、多形式的培訓,按照“先培訓、后輸出”、“先培訓、后上崗”的原則,將農民工納入成建制的勞務企業,有組織地輸出勞務,切實做到不接受安全教育不進入施工現場,嚴禁未經安全知識和基本職業技能培訓的農民工上崗操作。舉辦安全系列講座、沙龍、研討會、專題講座以及各類宣傳手段等,同時邀請專業人員向工程人員傳授安全管理知識和經驗。讓輸變電工程人員參與安全生產學習,提高輸變電工程從業人員安全素質,加強監督隊伍建設,有序開展監督工作督查,對監督工作質量和作風建設進行細化考評。同時,要注重輸變電工程的人才培養工作,吸引人才,建設專業技術人員和一線操作人員隊伍,提升工程隊的實力。

      提高質量安全管理和安全生產責任制

      建立責任體系,明確職責范圍,強化責任考核,嚴肅責任追究。進一步明確安全生產的“兩個主體”。安全生產法明確要求,政府是安全生產監管主體,企業是安全生產責任主體。這兩個主體是做好安全生產工作的兩個支柱,各司其職,相互支撐,缺一不可。督促企業嚴格落實主體責任。要加大質量安全有關法律法規的宣傳、貫徹和培訓力度,業建立健全以法定代表人為核心的責任體系,切實履行法定安全責任,建立起自我約束、自我完善、持續改進的企業質量和安全生產工作機制。鼓勵優秀、誠信、實力較強企業,在質量安全工作上做出典范。嚴格履行監管職責。將工作目標和相關責任分解到各個職能部門和工作崗位,做到責任到崗、落實到人,建立起責任與權力相統一的體制和機制,并強化監督檢查,提高監管效率。

      結語

      為了保證電力工程施工建設安全問題,所有電力工程建設人員都作出了非常大的付出,各方人員共同參與電力安全管理工作,履行各自的安全職責,真正地做到以人為本、安全第一,構建了企業施工安全以及生產管理的長線有效機制,更重要的是確保了生產安全事故得到了真正切實有效的控制。這不僅僅為企業職工帶去了生活上的幸福,也為企業的長足發展以及經濟效益打好了堅固基礎。

      參考《中國電力工程行業現狀調查及未來五年投資策略分析報告》

      參考:

      中國電力自動化市場營銷現狀深度分析與未來發展趨勢預測報告

      中國電力檢修產業運營全景調查與未來發展前景評估報告

      中國電力工程行業現狀調查及未來五年投資策略分析報告

      中國電力施工產業專項調研及未來五年盈利戰略研究報告

      第5篇 地鐵工程安全風險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地鐵建設工程的環境風險控制管理,規范對環境風險的識別和預防行為,明確職責,減少施工過程中對環境影響,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公司地鐵建設工程。公司承擔的其他建設項目如涉及到類似的施工內容可參考本辦法進行風險管理。

      第三條風險是指地鐵工程在建設過程中,由于工程所處的特殊地質環境和復雜的周邊環境而導致施工現場及工程周邊環境發生重大安全事故的可能性。

      第二章 環境風險管理工作程序

      風險管理工作程序詳見附件1。

      第三章 設計階段風險管理

      第四條在初步設計階段,公司組織勘察單位對線路沿線工程地質、水文地質進行初勘,并對周邊環境進行調查。

      第五條設計單位應針對工程水文地質條件及周邊環境,進行風險分析評估,確定降低或規避沿線重要工程風險的設計點,開展設計方案比選,匯總風險源和風險等級,并制定處理措施,在施工圖中作單項風險設計。

      第六條施工圖設計階段應對ⅰ、ⅱ級風險源進一步深化分析,進行專項設計。

      第七條在出正式施工圖前,公司組織專家進行環境風險評估報告論證。專家論證應重點審查一下內容

      一、風險評估依據的合法性;

      二、風險評估方法的可行性;

      三、風險識別的全面性和準確性;

      四、工程風險等級劃分標準的合理性;

      五、風險處置措施及建議的針對性和有效性;

      六、風險評估結論的可靠性。

      第八條在進行設計交底時,設計人員應對環境風險源、風險源的控制指標、處理措施進行設計安全交底。參加的單位和人員包括:工程建設項目負責人、運營項目負責人、總體設計單位、工點設計單位、監理單位、第三方監測單位和施工單位等相關參建單位的技術負責人及相關人員,對產權單位有特殊要求的環境風險工程,邀請產權單位參加。

      第四章施工階段風險管理

      第九條工程施工前,在設計單位所作的環境風險源識別和評價基礎上,施工單位應進行工程踏勘、環境核查,仔細、全面地熟悉施工設計圖紙,對工程周邊建筑物、鐵路、橋梁、高架線、河流、地下建(構)筑物、地下障礙物、人防工程、地下管線等做詳細調查,深入識別風險因素,形成周邊環境調查報告和最終風險評估報告,報監理審查、工程建設項目部、公司工程部備案。

      一、周邊環境調查范圍

      環境調查范圍參考表

      工法類別

      環境調查范圍

      備注

      明(蓋)挖法工程

      不小于基坑邊緣兩側各30m(或3h,取大值)

      h-基坑深度

      暗挖工程

      不小于隧道兩側各30m(或2hi 、3b,取大值)

      hi—隧道設計頂板埋深;

      b—隧道設計開挖寬度。

      盾構法工程

      不小于隧道兩側各30m(或3hi 、3d,取大值)

      hi--隧道設計頂板埋深;d--盾構隧道設計外徑

      城市軌道交通工程的地面線、高架線工程的環境調查范圍不小于線路外邊線兩側各30m。

      二、周邊環境調查內容一般包括周邊環境的名稱、類型,平面位置及與軌道交通工程的相對關系、使用現狀、竣工圖紙及特殊保護要求等,調查內容詳見《天津市城市軌道交通工程重點建設環節質量安全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簡稱《516號文實施細則》),調查樣表詳見《516號文實施細則》附表1-1~1-10。環境調查成果及資料應當真實、準確、完整,滿足城市軌道交通工程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監測等的需要。當設計方案發生變更時,應根據工程實際需要,有針對性地組織補充完善工程周邊環境調查資料。

      三、周邊環境調查結束后,施工單位應編制《周邊環境調查報告》。環境調查報告主要包括以下內容:工程概況、調查目的和依據、調查范圍和對象、調查方法和手段、調查成果及資料說明、周邊環境風險說明及對工程設計和施工的建議、調查對象相關圖紙、周邊環境調查表、現場有關影像資料和實測數據、相關資料復印件等。

      四、在工程開工前,施工單位應依據設計文件(含風險專項設計)、巖土工程勘查報告、周邊環境調查成果、類似工程的建設經驗,進行環境風險評估,對各類風險事件發生的可能性和風險損失等級進行分析(詳見附件2《天津濱海新區軌道交通投資發展有限公司地鐵建設工程安全風險等級劃分指導標準》),并編制風險分級清單。針對不同等級的風險,按下表處置原則,結合工程實際,制定風險控制措施和建議,形成風險評估報告。

      風險處置原則

      風險等級

      處置 原 則

      ⅰ級

      盡量規避此類風險;制定專項處理方案;加強工程監測和風險管理

      ⅱ級

      制定專項處理方案;加強工程監測和風險管理

      ⅲ級

      制定風險控制措施;加強工程監測和風險管理

      ⅳ級

      制定風險控制措施;實施工程監測和風險管理

      五、風險評估報告內容包括:工程概況、評估目的與依據、評估內容與范圍、評估程序與方法、風險界定識別及風險識別清單、風險估計與評價、風險等級標準、風險分級排序及風險等級清單、風險處置措施建議、風險評估結論、有關附圖、附表。

      六、如設計方案變化或周邊環境調查資料與設計資料不符,施工單位應組織專家對風險評估報告進行論證,并報監理單位審批和公司備案。

      第十條風險監控

      一、對于施工影響范圍內的房屋,工程建設項目部應按照《房屋安全鑒定指導原則》委托有資質的專業房屋鑒定單位進行房屋安全鑒定。

      二、 施工單位應按照規定編制風險源專項技術方案,并按照《516號文實施細則》規定實行逐級論證制度,并按照規定履行報批手續。

      三、施工單位必須嚴格按照審查通過的專項施工方案實施,不得擅自改變,如需變更,必須重新履行審查程序。

      四、施工單位在風險源開工前應做好全部施工人員的安全交底培訓和考核,監理單位應當對施工單位考核過程進行監督,參與對重要技術崗位作業人員操作技能、施工風險應急處置能力等方面的考核。

      五、施工單位應當制定防范違章操作、誤操作的控制措施并組織落實;監理單位對落實情況進行核查并做好核查記錄。

      六、施工單位應在現場按照要求安裝遠程視頻監控系統,并將監控信息上傳公司安全監控中心。

      七、風險源開工前,施工單位應按照《516號文實施細則》、《天津市建設工程重大風險源管理辦法》(建質安總[2022]11號)、《天津市建設工程重大風險點位施工及驗收辦法》(建質安總[2022]74號)的要求,做好開工前的各項準備工作,自檢合格后報監理單位審核,復核無誤后,按規定組織開工的條件驗收,并邀請有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參加。不具備開工條件不得開工。

      八、工程建設項目部對環境風險源的控制進行動態管理,建立風險源臺帳,每月進行一次更新,并及時報安全監控中心。

      九、監理單位應編制重大環境風險源安全監理細則和旁站監理細則,對監理人員進行安全交底和培訓。

      十、風險源施工時,按照《516號文實施細則》等相關文件的要求,實施監理全過程旁站監督,并做好旁站和驗收記錄,及時上傳安全監控平臺。總監理工程師對風險源部位(環節)施工監理實施細則的落實情況進行檢查并做好檢查記錄。公司對風險源部位(環節)施工監理實施細則的實施進行檢查并做好記錄。車站基坑施工旁站監理記錄表和驗收表樣式詳見《516號文實施細則》附表3-1-1~3-2-6,盾構始發與接收施工旁站監理記錄表和驗收表樣式詳見《516號文實施細則》附表4-1-1~4-2-11,盾構掘進施工旁站監理記錄表和驗收表樣式詳見《516號文實施細則》附表5-1-1~5-2-5,聯絡通道施工旁站監理記錄表和驗收表樣式詳見《516號文實施細則》附表6-1-1~6-2-10。

      十一、工程建設項目部對風險源部位(環節)施工監理實施細則進行檢查并做好記錄。

      十二、風險源施工時,施工單位每天進行自檢、互檢、交接檢,并做好記錄。施工總承包單位、專業承(分)包單位技術管理人員應當在施工作業面進行管理。工程建設項目部應當對施工技術管理人員的施工管理行為進行巡查并做好記錄。

      十三、風險源施工時,總監理工程師、總監代表或安全總監應每天組織風險日例會,若風險部位出現異常情況時,應由總監理工程師組織風險日例會。風險日例會會議紀要應及時上傳監控平臺。

      十四、施工單位應委托有資質、有經驗的單位進行施工監測。

      十五、施工單位和第三方監測單位應按照《監控量測管理辦法》、《安全監控系統管理辦法》的要求,進行監測方案報審,實施施工監測和現場安全巡視,及時對監測數據進行比對、分析、反饋。并及時將監測數據和巡視信息上傳安全監控平臺。

      十六、施工單位應按照《安全風險應急管理制度》的要求,編制綜合應急預案和專項應急預案,報市安監局審查和備案,并在開工前備齊搶險物資和設備,組織應急演練,監理單位和工程建設項目部監督執行情況。

      十七、按照《監控量測管理辦法》《安全風險預警、響應、消警管理辦法》,當現場出現預警情況時,監理單位、施工單位、第三方監測單位應及時發布預警信息,監理單位接到預警信息后應立即組織建設、設計、監理、施工、監測單位五方會議,研究處置措施。施工單位應立即進行應急響應,落實處置措施,避免險情的進一步擴大。工程建設項目部和監理單位要跟蹤預警處置情況,督促施工單位積極響應,并及時將現場處置情況上報安全監控中心。

      十八、出現突發事件時,各參建單位應按照《工程事故報告、調查和處理制度》、《工程安全風險應急管理辦法》的要求,及時組織搶險,并按規定逐級上報。

      十九、事故搶險或救災結束后,公司應按照《工程事故報告、調查和處理制度》的要求,對事故單位及責任人進行處理,工程建設項目部監督落實防范和整改措施,避免風險再次發生。

      二十、工程建設項目部對各施工單位環境風險源的控制管理進行監督檢查。檢查的主要內容為:

      1.環境風險源控制方案的實施情況、信息化施工情況;

      2.環境風險源相關的作業質量控制狀況;

      3.環境風險源相關作業的安全保障措施落實情況;

      4.相關各方的環境風險管理行為、程序是否符合要求。

      二十一、風險源施工結束后,工程建設項目部應組織相關人員召開專題會議確認風險解除,形成會議紀要并各方簽認。ⅰ級、ⅱ級風險源,參加會議人員應包括勘察設計、監測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負責人和有關專家,各方簽認后向市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管理機構申請注銷。ⅲ級、ⅳ級風險源,參會人員應包括設計、施工、監理、監測單位技術人員。

      第五章附則

      第十一條本辦法各項規定,與國家和行業現行規定相抵觸時,執行國家和行業規定。

      第十二條本辦法自頒布之日起實行,由工程部負責制訂、解釋、修訂。

      第6篇 油田建設工程安全監督管理辦法

      第一章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大慶油田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管理,保障從業人員人身和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黑龍江省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辦法》和《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等有關法律、法規和標準規定,結合大慶油田有限責任公司建設工程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大慶油田有限責任公司投資建設的新建、擴建和改建工程的安全監督管理。

      第三條 大慶油田有限責任公司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站(石油天然氣大慶油田工程質量監督站)以下簡稱監督站,行使大慶油田有限責任公司投資范圍內建設工程的安全生產監督職能,負責建設工程的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第四條 建設工程安全監督管理根據“生產必須安全”的原則,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依靠科學管理和技術進步,推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工作的有序開展。

      第二章 安全監督管理職能

      第五條 監督站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標準規定,開展大慶油田有限責任公司建設工程安全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對監督室(組)的指導、管理和考核工作。

      第六條 監督站安全監督管理職能

      1.負責大慶油田有限責任公司建設工程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2.負責大慶油田有限責任公司建設工程開工安全生產條件審查工作;

      3.負責建筑施工起重機械設備的登記、備案及管理工作;

      4.負責組織建設工程日常安全監督檢查及綜合性安全監督檢查工作;

      5.根據施工單位申報情況,負責組織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的安全措施評價及建設工程安全質量標準化工地的現場檢查、評價工作;

      6.負責組織建設工程安全生產從業人員的年度安全教育培訓工作。在黑龍江省建設安全監督管理總站的指導和管理下,開展建筑施工企業“三類人員”資質考核及安全員崗位資格年檢工作;

      7.負責對大慶油田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的動態監督管理。在黑龍江省建設安全監督管理總站的指導和管理下,組織大慶油田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的取證、變更和定期年檢工作。

      8.負責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監督情況的收集、統計和整理,定期向有關部門報告建設工程安全監督管理情況;

      9.協調黑龍江省及大慶市建設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的日常業務,參與建設工程安全事故的調查和處理工作。

      第七條 監督室(組)安全生產監督職責

      1.具體負責建設工程開工安全生產條件的審查工作。核查建設工程開工安全生產條件申報資料并簽署審查意見,審查通過后報監督站審批;

      2.具體負責轄區建設工程安全監督工作,組織建設工程安全監督交底,對施工現場實施安全監督,對發現的安全隱患下達《建設工程安全隱患整改通知單》,并監督落實整改;

      3.具體負責轄區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的安全措施和安全質量標準化工地的檢查評價工作;

      4.負責監督施工單位按有關規定到監督站辦理建筑施工起重機械設備安(拆)前的登記和備案手續,并負責建筑施工起重機械設備使用過程中的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5.負責收集、整理轄區建設工程的安全生產監督工作信息,掌握安全生產責任事故情況,并及時上報監督站;

      6.負責建立并完善建設工程安全監督檔案。

      第三章 安全監督管理模式

      第八條 監督站按照以下監督模式開展建設工程安全監督工作:

      1.新建的民用建筑工程、大型公共建筑工程及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按照黑龍江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有關行業安全監督模式開展安全監督工作,并接受其宏觀指導和管理;

      2.大慶油田有限責任公司投資的其他建設工程,按照監督站制定的大慶油田專業工程安全監督模式進行監督。

      第四章 安全監督工作流程

      第九條 新建的民用建筑工程、大型公共建筑工程及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的安全監督流程如下:

      1.建設單位在工程開工前,持《建設工程安全監督報監書》、《安全技術措施審批(備案)表》及有關資料到監督站辦理安全報監手續;

      2.施工單位持《建設工程開工安全生產條件審查表》到監督站辦理審查手續;

      3.監督室(組)負責制定建設工程安全監督工作方案,經監督站審批后,組織建設工程安全監督交底,開展施工現場從業人員安全教育培訓,對施工現場實施安全監督;

      4.監督室(組)負責完善建設工程項目安全監督檔案。

      第十條 大慶油田有限責任公司投資的其他建設工程,按照監督站確定的大慶油田專業工程安全監督工作流程進行監督。

      第五章 開工安全生產條件審查

      第十一條 大慶油田有限責任公司建設工程實行開工安全生產條件審查制度,具體審查工作流程如下:

      1.施工單位在工程開工前持《建設工程開工安全生產條件審查表》及其他相關資料,到監督室(組)辦理開工安全生產條件審查,監督室(組)審查合格并簽署意見后報監督站審批;

      2.監督(室)組對開工安全生產條件進行審查的主要內容包括: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情況、工程項目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建立情況,安全生產“三類人員”和特殊工種作業人員資格、持證上崗情況,各項安全施工措施和專項安全施工方案的編制情況,建筑起重機械設備的登記、備案情況,安全措施費用到位情況以及安全防護設施布置情況等內容。

      第六章 建筑起重機械管理

      第十二條 大慶油田有限責任公司建設工程實行建筑起重機械登記、備案管理制度。凡在大慶油田有限責任公司范圍內施工的建設工程,使用的建筑起重機械必須在安(拆)前到監督站辦理登記、備案手續,持監督站頒發的備案卡方可進行安(拆)活動,在取得工程所在地技術監督部門檢測合格報告及監督站簽發的備案卡后方可使用。

      建筑起重機械登記備案及使用流程如下:

      1.監督站負責辦理建筑起重機械的登記、備案工作。施工單位在建筑起重機械安(拆)前,持相關資料到監督站辦理登記、備案手續;

      2.監督站受理建筑起重機械登記、備案,對起重機械安(拆)條件進行審查,審查主要內容包括:產品合格證、生產(制造)許可證、監督檢驗證明、使用說明書和設計文件;《大慶油田有限責任公司建筑起重機械設備登記表》、《大慶油田有限責任公司建筑起重機械設備靜態檢查表》、《大慶市建筑起重機械安裝使用核驗表》、安裝單位資質證書和安全生產許可證、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資格證、安(拆)合同、專項技術措施和施工方案等;

      3.監督站針對有關資料審查合格后,向施工單位發放建筑起重機械備案卡,施工單位持備案卡到工程所在地建設主管部門辦理登記手續;

      4.建筑起重機械安裝完成后,施工單位持相關資料到工程所在地技術監督部門申請安裝使用檢測;

      5.大慶油田有限責任公司投資的外埠建設工程,建筑起重機械的登記備案及使用手續按照外埠工程所在地建設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七章 安全措施費及安全質量標準化工地評價

      第十三條 監督站真對新建民用建筑工程、大型公共建筑工程及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的安全措施費用實行現場評價,其評價流程如下:

      1.建設工程開工后一周內,由建設單位組織施工單位向監督站書面提交施工現場安全措施費用評價申請,監督站根據建設工程項目特點,組織階段性現場安全技術措施評價打分;

      2.建設工程竣工后一周內,監督站出具建設工程項目安全措施現場評價表,并出具安全措施費用評價聯絡單,作為施工單位計取安全措施費用的參照標準。

      第十四條 建設工程安全質量標準化工地創建工作的監督流程如下:

      1.建設工程開工前,由建設單位組織施工單位向監督站書面提出施工現場安全質量標準化工地創建申請和創建方案;

      2.監督站收到申請書后,根據建設工程項目特點,組織階段性現場安全質量標準化檢查和量化評分;

      3.監督站根據現場評分結果,對項目出具安全質量標準化評價結論,作為大慶油田有限責任公司推薦和申報安全質量標準化工地的依據。

      第八章 安全行為和實體安全監督

      第十五條 建設工程安全監督工作的主要內容包括工程建設各方責任主體安全行為監督和實體安全監督。

      第十六條 對工程建設各方責任主體安全行為監督內容:

      1.對建設單位安全行為監督:

      按規定辦理工程安全監督報監情況;按照規定和合同約定撥付工程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的情況;向施工單位提供施工現場及毗鄰區域內地下管線資料,氣象和水文觀測資料,相鄰建筑物和構筑物、地下工程等有關資料的情況;有無明示或暗示施工單位購買、租賃、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及配件、消防設施和器材的行為。

      2.對施工單位安全行為監督:

      《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的有效性;建筑工程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的使用情況;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和配備專職安全管理人員情況;安全生產”三類人員”的安全培訓考核情況;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情況;安全生產教育培訓計劃制定和實施情況;施工現場作業人員意外傷害保險辦理情況;職業危害防治措施制定情況,安全防護用具和安全防護服裝的提供及使用管理情況;施工組織設計和專項施工方案編制、審批及實施情況;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建立、演練與落實情況;企業內部安全生產檢查開展和事故隱患整改情況;重大危險源的登記、公示和監控情況;生產安全事故的統計、報告和調查處理情況。

      3.對工程監理單位安全行為監督:

      將安全生產管理內容納入監理規劃的情況,對施工單位安全技術措施的檢查情況;審查施工企業資質和安全生產許可證、安全生產“三類人員”及特種作業人員取得考核資格證書和操作資格證書情況;審查施工企業安全生產保證體系、安全生產責任制、各項規章制度和安全管理機構的建立及人員配備情況;審查施工企業應急救援預案和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使用計劃情況;審查施工現場安全防護是否符合投標時的承諾和《建筑施工現場環境與衛生標準》等要求的情況;復查施工單位施工機械和各種設施的安全許可驗收手續情況;審查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或專項施工方案情況;定期巡視檢查危險性較大工程作業情況;下達隱患整改通知單,要求施工單位整改事故隱患情況;向監督站報告施工單位拒不整改的安全隱患情況。

      4.對工程勘察和設計單位安全行為監督:

      勘察單位按照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進行勘察情況;提供真實、準確的勘察文件情況; 設計單位按照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進行設計情況;在設計文件中注明施工安全重點部位、環節以及提出指導意見的情況;采用新結構、新材料、新工藝或特殊結構的建筑工程,提出保障施工作業人員安全和預防生產安全事故措施建議的情況。

      5.對其他單位安全行為監督:

      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及配件的出租單位提供相關制造許可證、產品合格證、檢測合格證明的情況;施工起重機械和整體提升腳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設設施安裝單位的資質、安全施工措施及驗收調試等情況;施工起重機械和整體提升腳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設設施的檢測單位資質和出具安全合格證明文件情況。

      第十七條 施工現場安全生產實體監督的重點包括:腳手架、基坑支護、模板工程、“三寶”及洞口臨邊防護、臨時用電、塔吊、施工機具、拆除作業、焊割作業和裝卸搬運等。

      1.腳手架搭設重點監督檢查施工方案的審批、搭設前的交底、搭設完畢驗收;鋼管、扣件材質;立桿基礎,架體與建筑物的拉結;各桿件的設置、桿件搭設、間距與剪刀撐;腳手板、防護欄桿以及架體內的封閉;卸料平臺、通道;附著式升降腳手架搭設、使用等內容;

      2.基坑支護重點監督檢查施工方案針對性、可操作性及按規定審批情況;坑壁支護及其監測、坑邊荷載;臨邊防護、人員上下通道、排水措施;土方開挖及作業環境;

      3.模板工程模板重點監督檢查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措施、審批及驗收手續;支撐系統是否按方案搭設;施工荷載情況;模板搭設的驗收;模板的存放及拆除等內容;

      4.“三寶”及洞口臨邊防護重點監督檢查“三寶”(安全帽、安全帶和安全網)質量符合標準要求,正確使用情況;洞口臨邊(樓梯口、電梯井口、預留洞口、通道口及臨邊)防護設施定型化、工具化等內容;

      5.施工臨時用電重點監督檢查接地與接零保護系統、配電線路、安全電壓、開關箱、現場照明、電氣裝置、變配電裝置等內容;

      6.塔吊重點監督檢查驗收合格證及登記備案情況;安全裝置、附墻裝置;指揮、操作及聯絡信號;安裝、拆卸方案、驗收、檢查及維修記錄等內容;

      7.施工機具重點監督檢查平刨、圓盤鋸、手持電動工具、鋼筋機械、電焊機、攪拌機、氣瓶、翻斗車、潛水泵和打樁機械等施工機具的安全狀況;機具的安全防護裝置等內容;

      8.油田專業工程拆除作業重點監督檢查拆除方案的編制和審批;施工前施工許可證和動土、動火證的辦理情況;拆除前的準備工作;拆除作業和安全防護情況;

      9.油田專業工程焊割作業重點監督檢查作業前焊割設備、工器具和各類防護用品的完好狀況;焊工資質情況;焊割作業前,動火手續辦理情況;焊割作業及安全狀況;

      10.油田專業工程裝卸搬運作業重點監督檢查裝卸作業防護用品和作業機具配備情況;裝卸指揮、作業及安全情況。

      第九章 安全監督檔案

      第十八條 建設工程項目安全監督檔案包括以下內容:

      1.建設工程安全監督評價報告;

      2.建設工程安全報監書;

      3.建設工程安全施工措施審查(備案)表;

      4.建設工程安全監督工作方案;

      5.建設工程開工安全生產條件審查表;

      6.建設工程安全監督交底記錄;

      7.建設工程安全隱患整改通知單;

      8.建設工程安全隱患整改回復單;

      9.責任主體和從業人員安全生產不良行為記錄;

      10.建設工程安全事故報告(如果發生時);

      11.具有保存價值的照片及聲像資料等。

      第十九條 按照大慶油田專業工程安全監督模式監督的建設工程項目,參照第十八條中5-11的有關內容形成監督檔案。

      第十章 罰 則

      第二十條 未辦理建設工程開工安全生產條件審查的建設工程不得開工建設,監督站發現未辦理《建設工程開工安全生產條件審查表》擅自開工建設的責令停工,給予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不良行為記錄,并在監督站網站上予以公示;

      第二十一條 監督站在工程建設安全生產監督過程中發現的工程建設責任主體安全行為問題和工程實體安全隱患書面責令整改,并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第二十二條 發生建設工程施工安全事故的,建設單位及相關單位應在事故發生后2小時內報監督站,對遲報、瞞報或漏報的,監督站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第十一章 附 則

      第二十三條 本辦法由監督站負責解釋,自2023年5月1日起實行。

      第7篇 疏浚工程施工安全管理規定

      一 消防安全管理規定;

      第一章:總 則

      第一條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關于<<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和國家消防法律、法規、規章等規定,為確保公司員工在生產中的安全健康,進一步規范安全管理,結合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必須遵循工作'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堅持貫徹'嚴格管理,依法管理'的原則,積極預防火險火災,最大限度杜絕、減少各類危害.各部門應嚴格遵守消防法律、法規、規章,履行消防安全職責,切實保障消防安全.

      第三條 公司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消防安全管理總則;分管領導負直接管理責任;明確消防安全職責,確定各級崗位的消防安全負責人.

      第二章:消防安全組織

      第一條 所屬項目部要成立義務消防隊,購置應急物資及消防器材,以應對突發火險、火災.

      第二條 項目部安全消防小組職責:

      1.貫徹落實公司消防安全管理規定,根據施工現場的實際情況,部署開展各項消防管理工作;

      2.負責對本工地所有人員(包括:租用車、船及臨時工)進行防火安全教育,并留下培訓教育記錄;

      3.落實現場義務消防隊,配備必要應急物資和滅火器材,不斷完善消防安全應急處置方案,并加強演練;

      4.將火災、火險危險源作為重點防控環節,制定管理方案,通過有效監控,消除潛在隱患;

      5.定期分析工地現場各項消防安全工作的落實情況,特別是要做到防火標識醒目,各類滅火器材能良好,消防控制圖齊全、責任人明確;

      6.對本工地出現的火險、火災,按照'四不放過'原則,嚴格調查處理,并提出具體處罰意見;

      7.項目部消防安全組織(包括船舶在內)和責任人上報公司登記備案.

      二 施工船舶安全操作

      1.施工單位必須嚴格遵守國家、地方及海事部門發布的有關船舶安全管理的規定.

      2.施工船舶的梯口、應急場所等,必須設有醒目的安全警示標志和標識.樓梯、走廊、通道必須保持暢通.

      3.施工船舶的各種設備、設施、安全裝置及工索具等,必須定期進行檢查、維護、保養或更換.消防、救生等應急設備,必須放置在指定部位,并保持有效狀態.

      4.施工船舶必須在核定航區或作業域內施工.操作人員應了解施工區域的水文、氣象特點,每天定時收聽氣象預報.

      6.作業時,船只必須遵守安全操作規程.當雨、霧、風浪等超過船舶作業規定時,必須停止施工作業.

      7.施工船舶拋錨時,必須避開水下電纜、管道及水下構筑物等設施.并根據拋錨區的土質、水深、水流、風向及錨重確定合適的拋錨距離.

      8.在內河施工時,施工船舶位于或跨越航道的錨攬,必須采用鏈式沉攬,不得影響正常通航.

      9.拖帶起重船、打樁船等穿越橋孔或過江架空電纜前,必須預先了解其凈空高度.

      10.施工船舶嚴禁搭乘或留宿無關人員.

      三.水上達排水板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1.水上打板船駐位時,應按船舶位圖拋設錨攬,并設置浮鼓,錨攬不得互絞.

      2.船舶在陸域設置的地錨及纜繩,必須在明顯的位置設立警示標志,必須時,應有專人看守.

      3.打設排水板作業必須按擬定的方案進行,由帶班人員統一指揮,帶班人員必須掌握水位,打設深度,了解導標設置情況,正確指導校正打板船船位.

      4.打板船定位必須要求主纜前、后、左、右邊纜受力均勻,使船舶擺動不得超過200mm.認真核對定位標識,杜絕無對標事件發生.

      5.打板架應進行整體固定,以免發生倒塌事故.

      6.打板架應裝設符合國家標準的避雷裝置.

      四、鋪設基布及充沙袋施工安全操作規程

      1.在定位船上吊裝及展開基墊布時,必須有專人指揮.卷布時,滾筒和制動器周圍嚴禁站人.

      2.當施工海況惡劣,風力、*、流速超過船舶作業工況條件時,必須停止作業.

      3.沖沙袋沖灌前,灌砂口、砂管接頭及高壓水管接頭必須連接牢固.沖灌時,嚴禁高壓水槍向人員或電氣設備.

      4.充砂袋拋放時,作業人員嚴禁站在沉放架的臨水面處操作,并應對活動物給予固定.

      5.充砂泵或高壓水泵的吸頭,應采用支架和滑車吊設.升級吸頭時,必須切斷電源,嚴禁直接提拽泵體電纜.

      六、測量作業安全操作規程

      1.測量作業前,應了解作業區域內的地勢環境,施工水域的水文和氣象等條件,分析不安全因素,采取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

      2.外海的施工測量平臺,應穩固可靠.作業時應派交通船守護.

      3.測量人員上船時必須穿好救生衣、嚴禁穿拖鞋.

      4.測量作業前應認真收聽天氣預報,了解測區潮位和浪高.

      5.遇大風、視線不良情況及夜間不宜掃具進行水下障礙物探測作業.

      6.船上高空及船艙外作業時,測量人員要系好安全帶、戴好安全帽,并有他人守護配合,上下傳遞器物時嚴禁拋墜.

      七、水上拋砂棱體、拋石施工安全操作規程

      1.挖掘機、裝載機等在船上作業時,船的縱橫傾角不得超過允許值,嚴禁超載或偏載.

      2.拋石船進入潛水作業區拋石前,必須與潛水負責人取得聯系.配合潛水員拋石時,應服從潛水負責人的指揮,不得隨意亂拋.

      3.夜間拋石、拋砂棱體時,應設置足夠的照明燈具,及時清理甲板上的散石,并指定專人進行安全巡視.學習是成就事業的基石

      4.在軟土地基上拋填,拋石的施工順序、間隔時間和拋填速率必須符合設計要求.

      第8篇 水電站建設工程安全管理

      水電工程項目的建設施工,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具有參與人員多、大型施工機械設備多、工程占地范圍大、施工復雜、涉及爆破、高空作業等特點。工程本身的特點決定了安全管理的重要性,稍有不慎,便會發生事故。隨著科學技術及社會經濟的迅速發展,水電建設規模、機組容量、施工難度不斷增加,給水電建設的安全管理帶來了巨大的挑戰。近兩年來,電力建設安全形勢嚴峻,重大人身傷亡事故多發。

      1水電站施工影響因素

      水電站施工作為一個復雜大系統,人、設備、環境三個因素作為事故發生的直接原因,而管理缺陷作為事故發生的間接原因。

      為此,針對人、設備、環境、管理四個因素加強管理,建議逐步建立、健全以建管局為主導,施工單位為主體,設計參與、監理監督保障的安全管理體系,運用系統工程理論的觀念,樹立整體觀和全局觀,提高系統的安全管理水平。同時,我們應注意各個參建單位發揮的積極作用,歸納如下:

      ①業主的主導作用。建管局應在工程建設中按照“組織、協調、監督、服務”的職責,從整個工程建設的需要來安排各個項目的工作,抓好工程建設重大事項的組織和超前決策,抓好各標段,各單位之間的協調。此外,還應負責監理單位、設計單位的管理,為各參建單位創造良好的外部環境,團結和帶領各參建單位同心協力,共同推進工程安全建設。

      ②設計的龍頭作用。設計單位應建立健全設計管理制度,提高設計對工程的適應性,加強對設計工作的考核與監督。加強設計單位與監理、施工單位的溝通,做到現場設計問題及時反饋、及時溝通、及時解決。設計單位在確保重大設計方案和招標文件質量的同時,提高設計工作的前瞻性和超前性和工程永久建筑物的安全穩定性能。

      ③施工單位的主體作用。施工單位是工程建設的主體,各項工程均要靠施工單位來具體實施。在工程建設過程中,各施工單位充分利用本單位豐富的水電施工管理經驗和高素質的技術與管理人才,調動整體優勢,充分發揮自身的主動性和積極性,充分發揮其在工程建設中的主體作用。

      ④監理的保障作用。建管局按照“大監理、小業主”的管理模式充分授權監理,建立和完善監理管理辦法,對監理的安全、質量等管理方面進行全面考核,加強監督。要求監理單位按照合同要求對工程建設進行有重點的全方位管理,在工作中敢于堅持原則,敢于承擔責任,樹立監理管理威信,提高工作水平,充分發揮監理的保障作用。

      2水電站建設工程安全管理體系總體架構研究

      水電工程建設是一項十分龐大的系統工程,涉及到方方面面,許多工作需要通過全員、全方位、全過程、全天候管理,才能保證安全。安全管理體系由安全保證體系與安全監督體系構成,安全保證體系有有組織保障、安全制度保障、安全文化保障和危險源識別與控制組成。安全監督體系對安全保證體系進行監督,最終的目標達到人、機、環、管的全面安全。

      第9篇 配網工程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十條

      1. 責任明確:現場必須公示各參建責任單位。

      2. 圍蔽標準:施工現場圍蔽符合規范要求。

      3. 標牌齊全:施工警示標牌、標識和標線設置規范齊全。

      4. 施工環保:嚴控施工噪音和污水排放,禁止粉塵飛揚。

      5. 物料整齊:分類、整齊堆放物料;標牌清楚,走道暢通。

      6. 用電可靠:施工用電機具和設備必須安裝漏電保護器,且可靠接地。

      7. 操作規范:按規范和流程施工,嚴禁違章作業。

      8. 防護有效:安全防護用品配置齊全并正確使用。

      9. 消防安全:現場消防器材配置合理,現場嚴禁吸煙。

      10.現場清潔:嚴禁直接在路面砂漿攪拌,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

      投訴電話:95598

      第10篇 工程項目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管理規定

      一、安全生產

      1.施工現場(工地)安全生產實行項目經理負責制。建立健全安全組織保障體系,制定和完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人員到位責任到人。

      2.施工現場(工地)必須具備良好的施工環境和作業條件,進入施工現場的所有人員必須遵守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規定(制度)。

      3.施工人員必須經過上崗前的安全生產教育,應備有各個工種安全生產手冊或須知,并做到每個職工人手一冊,特殊工種須經專業培訓,持證上崗。

      4.施工現場入口及危險作業部位應設置必要的提示、警示等各種安全防范標志,避免可能發生的意外傷害。

      5.施工現場秘須做好防火、防電、防爆和防墜等防護工作。

      (1)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消防規定,各種消防設施配置齊全,并由專人負責,經常檢查和定期更換。油庫易燃品存儲等重點防火區域必須禁止火源進入。

      供電路布設及施工用電必須遵守有關安全用電的規程和規定,并應避免防礙正常作業和交通。

      (2)爆破作業前必須報當地公安部門批準。火工產品的使用和管理必須遵守國家有關規定,火工產品的運輸、存放必須接受當地公安部門的監督、指導和管理。

      (3)高空作業必須遵守有關作業規程,設置必要的安全防護網或防護欄桿,視具體情況使用安全帶等防護設備。

      6.施工現場必須杜絕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的“三違”行為。

      7.施工現場應建立完善的機具設備例保、檢修制度,保證機械設備正常安全運轉。

      8.施工單位要加強汛期施工安全管理,成立防汛組織機構,制訂出完善、可行的應急預案,組織防汛搶險隊伍,并準備必要的搶險物資。堅持汛期二十四小時值班和領導帶班制度。

      9.在河道、溝渠內進行樁基施工的單位,要合理安排工程進度,盡量避開汛期施工。如在汛期施工或在河床上建有營區及堆放建筑材料的,要做好切實可行的安全防洪措施。

      10.施工單位的取土場、棄土場嚴格按照水土保持設計要求及時進行處理和必要的維護,防止水土流失、滑坡和堵塞河道等現角的發生。

      11.管理處將對各施工合同段的安全生產進行定期、不定期檢查,對存在事故隱患的將進行停工整改。

      12.由于責任過失造成在建的公路工程倒塌、報廢和造成人員傷亡或重大經濟損失的,施工單位必須按照規定及時向管理處及有關部門報告。

      13.公路工程事故等級劃分、申報時限和申報內容按照交通部《公路工程質量事故等級劃分和報告制度》執行。對重大質量和人員傷亡事故,施工單位必須在事故發生1小時內管理處及其它行政主管部門。并在8小時內,報出《公路工程重大事故快報》。

      14.在本項目招標過程中,施工企業的安全生產素質是對其選擇的一項重要內容,施工企業要求符合招標文件中有關安全生產的要求。各施工單位開工前在總體施工組織設計中要詳細說明安全生產保障措施。

      15.監理單位應具備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的監理知識和能力,了解安全生產規章制度,認真履行相應職責和義務,對發現的安全隱患,要及時進行糾正。

      二、文明施工

      1.施工企業在開工前做好施工組織設計,繪制好總體平面布置圖,應布局合理,文明責任區劃分明確,并有明顯標記。同時設置明顯的標牌,標明工程項目名稱,工程概況,建設單位、設計單位、監理單位、項目經理和技術負責人的姓名、開工日期及計劃交工日期。

      2.項目經理部必須實行目標管理,應將施工組織網絡網、年度目標計劃、工序交接流程、質量目標及管理制度上墻,并按季、月進行目標細化。本工程項目將準行計算機動態跟蹤管理,各單位應配備必要的設備,軟件及人員。

      3.施工現場所有管理人員、監理人員都必須佩帶胸卡(上崗證),同時按照管理處的有關要求統一著裝。

      4.施工現場(工地)作業道路應保持平整,設有路標。機具和材料應做到“二整”:機械設備保持狀態良好、整潔、停置整齊:施工材料堆放有序、存儲規整合理,并插置標示牌。

      5.工地現場外觀應做到“三潔”:施工場地整潔、生活環境清潔、施工產品美觀潔凈。

      場區及施工范圍內的溝道、地面無廢料、垃圾和油污,應做到工完、料盡、地清。

      辦公區、作業區、倉庫等場所內部應整潔有序,生活區中食堂、供排水、浴室、宿舍應符合防火、衛生、通風、照明等要求。

      6.施工合同段內主要構造物前應設置標牌,標明名稱、施工負責人、技術負責人,旁站監理等內容標牌。

      7.各類拌合場(站)內區域必須進行場地硬化處理,材料分隔堆放,設隔離墻,并有標牌標明名稱、規格,對水泥、鋼材等,需設置置防雨、隔潮設施。

      8.現場使用的主要機械設備(瀝青砼拌合設備、攤鋪機、壓路機等)應配設“設備標志牌”標示設備名稱、生產廠家、出場日期,使用狀況,操作人員姓名等。

      現場使用的主要拌合設備,如瀝清拌合樓,無機料拌合樓,水泥砼拌合站等,應在控制室設立混合料生產拌合的配合比控制牌。

      9.施工現場每個施工點,均應有負責人現場指揮施工,主要部位應有技術人員在崗,現場指揮和技術要熟悉操作工藝要求和質量標準。

      10.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可能對路面造成污染的附屬工序要提前進行或采取相應的保護措施,有礙于層間結合的工序不準在路面上施工或堆放材料。

      11.施工車輛行駛的便道應進行日常性養護,保證晴天行車無揚塵,雨后能行車無積水,不影響當地群眾正常生活、生產和通行。

      12.施工企業應具有環保意識,對施工中產生的廢料不可亂棄亂放,應按要求運往指定地點進行處理存放:對易于造成環境污染的施工材料,在運輸、存放及使用過程中,應采取有效措施,使之污染或將污染降到最小限度。

      13.現場進行的各項施工操作,必須按施工前的施工操作安排,或按相應的有關規定進行做到層次清楚,緊張有序,杜絕違章操作和野蠻施工。

      14.監理人員對施工企業的文明施工情況應隨時進行監督檢查,對不能滿足文明施工要求的要及時予以下令整改。

      15.施工結束后做好監時占地的恢復工作,對施工中占用的地方道路、橋梁等做好恢復工作。

      三、罰 則

      1.對違反本規定,施工現場存有事故隱患,或存有野蠻施工現象的項目經理部,管理處將責令其限期整改,如整改仍未達到要求的,限期清退出場,并將上報交通廳。對因此造成的建設單位的損失,由施工企業承擔賠償。

      2.旁站監理及其駐地辦對事故隱患視而不見,管理處將對其進行警告或辭退,責令駐地辦限期整改,并通報批評;對因此造成建設單位的損失,將視情節由其承擔賠償或清退出場。

      第11篇 工程質量、安全、消防管理規定

      第一條 各生產經營單位、工程項目負責人分別為本單位、工程項目工程質量、安全生產、消防安全工作第一責任人,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依法對本單位的工程質量、安全生產、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項目經理在生產經營單位授權范圍內從事項目各項管理工作,是工程質量終身責任人。

      第二條 各生產經營單位、項目部、班組、作業人員必須逐級簽訂工程質量、安全生產、消防安全責任書。

      第三條 各生產經營單位、工程項目部應建立質量、安全、消防組織機構,健全完善各項管理規章制度。

      第四條 工程項目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必須經過專門教育培訓,并取得崗位證書、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后方可上崗作業。

      第五條 工程質量管理規定:

      1、開工前,中標單位必須及時將中標工程項目的工程概況一覽表填寫完整,交工程科備案,不上報或不備案的項目強行施工,如發生質量事故,應由責任單位或責任人承擔責任。

      2、實行施工組織設計層層審批制(工程處、分公司的技術負責人-工程科),不得越級報批。項目開工十五日內必須完成施工組織設計審批手續的辦理工作,及時呈報項目監理,施工方法如有變動,必須重新編制施工組織設計,辦理報批手續。

      3、跨年度工程復(停)工、新建項目開工的施工現場的各項工作必須遵照jgj59-99及相關質量標準、規范執行,經項目部、工程處自檢合格后,填寫“開、復(停)工報告”,簽批意見后提請公司工程科驗收,檢查合格后辦理相關手續呈報監理。不履行該程序的工程項目不允許開、復(停)工。

      4、公司、工程處(分公司)、項目部根據工程施工質量責任制,認真履行各自的質量職責。

      5、公司工程科將根據工程施工進展情況,定期、不定期地對施工過程中的質量情況進行全面檢查,凡屬質量通病、違反強規、影響使用和安全功能的質量問題,將責成工程項目部進行停工整改,其結果報公司工程科復查,合格后方可繼續施工。

      6、進行中間驗收(地基與基礎、主體、節能保溫)的工程項目在自檢合格后,應由工程處、分公司提前三天通知工程科組織相關分部的初驗工作(實體、資料),項目部自行組織驗收的工程項目,工程科將不在相關文件上簽字蓋章。

      7、項目部必須按照工程設計圖紙和施工技術標準施工,不得擅自修改、變更工程設計,不得偷工減料,施工過程中若發現設計文件和圖紙有差錯的,應當及時提出意見和建議,報項目監理。

      8、項目部必須按照工程設計要求、施工技術標準和合同約定,對進入施工現場的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設備和商品砼進行檢驗,檢驗應當有書面記錄和簽字,未經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9、工程項目部做好隱蔽工程的質量檢查和記錄,隱蔽工程在隱蔽前,項目部應當通知有關單位進行驗收,并應形成驗收文件。

      10、工程項目部的施工人員對涉及結構安全和使用功能的試塊、試件以及有關材料,應當在監理人員監督下取樣,并送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質量檢測單位進行檢測。

      11、全公司范圍內推行“樣板施工”,項目技術負責人或項目技術員組織樣板施工,經工程處、分公司組織樣板鑒定,合格后方可大面積施工。

      12、檢驗批及分項工程應在自檢合格的基礎上呈報監理工程師驗收,分部工程應在自檢合格的基礎上,報施工單位、監理單位共同驗收,地基與基礎、主體結構、節能保溫分部工程則由施工單位和公司工程科進行預檢合格后,報監理(建設)單位預檢,合格后由監理(建設)單位組織,質監部門、建設單位、勘察、設計單位項目負責人和施工單位(工程處、工程科)技術質量部門負責人參加驗收。

      13、單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單位的工程項目部應進行自檢,在合格基礎上,報請工程處(分公司)進行初驗,公司工程科、工程處(分公司)、項目部有關人員進行檢查(預檢)評定,并向建設單位提交工程驗收報告和完整的質量資料,請建設單位組織單位工程竣工驗收。

      14、單位工程質量驗收,應由建設單位負責人組織,責任主體設計、施工單位項目負責人及施工單位的技術質量部門負責人和監理單位的總監理工程師參加。

      第六條 安全生產管理規定:

      1、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和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執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對所承建的建設工程進行定期和專項安全檢查,并做好安全檢查記錄。

      2、項目負責人對建設工程項目的安全生產負責,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確保安全生產費用的有效使用,并根據工程特點組織制定各項安全生產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隱患,及時、如實上報生產安全事故。

      3、生產經營單位必須設立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項目部必須配備專職安全員,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負責對安全生產進行現場監督檢查,發現安全事故隱患,應當及時向項目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報告,對于違章指揮、違章操作的應當立即制止。

      4、分包單位應當服從總承包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分包單位不服從管理導致生產安全事故,由分包單位承擔主要責任。

      5、工程項目部應當在安全施工組織設計中編制安全技術措施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方案,對下列達到一定規模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編制專項施工方案,經公司技術負責人、總監理工程師簽字后實施,由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進行現場監督。

      ㈠基坑支護與降水工程;

      ㈡土方開挖工程;

      ㈢模板工程;

      ㈣腳手架工程;

      ㈤拆除、爆破工程。

      以上工程中涉及深基坑(開挖深度超過5m的基坑)、高大模板工程的專項施工方案,生產經營單位還應當組織專家進行論證、審查,論證、審查通過后,方能按方案進行施工。

      6、建設工程施工前,項目部必須逐級進行安全技術交底,技術人員應當對有關安全施工的技術要求向施工作業班組、作業人員作出詳細書面交底,并由雙方簽字確認。

      7、工程施工項目部應當在施工現場入口處、施工起重機械、臨時用電設施、腳手架、出入通道口、樓梯口、電梯井口、孔洞口、隧道口、基坑邊沿、樓板、陽臺、屋面等臨邊及有害危險氣體和液體存放處等危險部位,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安全警示標志必須符合國家標準,施工現場暫時停止施工的,項目部應當做好現場防護,并設置安全警示標志。

      8、工程項目部應當將施工現場的辦公區、生活區與作業區分開設置,職工的膳食、飲水、休息場所等應當符合國家衛生標準,工程項目部不得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內設置員工集體宿舍,施工現場臨時搭建的建筑物應當符合安全使用要求。

      9、工程項目部對因建設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損害的毗鄰建筑物、構筑物和地下管線等,應當采取專項防護措施,應當遵守有關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的規定,在施工現場采取措施,防止或者減少粉塵、廢氣、廢水、噪聲、振動和施工照明對人和環境的危害及污染,應對施工現場四周連續設置圍擋。

      10、工程項目部應當向作業人員提供安全防護用具,并應書面告知危險崗位的操作規程和違章操作的危害。

      11、作業人員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和強令冒險作業,在施工中發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時,作業人員有權立即停止作業或者采取必要的應急措施后撤離危險區域。

      12、作業人員進入新的崗位或者新開工的施工現場前,應當接受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公司、項目部、班組對新入場工人進行三級安全教育。

      第七條 消防安全工作管理規定:

      1、新建、改建、擴建和內部裝修的各類建筑,必須符合《建筑設計防火規范》的規定。

      2、工程項目部應當在施工現場建立消防安全責任制度,確定消防安全責任人,制定用火、用電、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設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備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并在施工現場入口處設置明顯警示標志。

      3、建筑工程施工場地防火安全工作實行項目經理、班組長、作業人員三級負責制。

      4、以項目負責人為主的施工現場防火領導小組,要對建筑工程施工現場定期和不定期組織檢查消防安全工作,每周至少檢查一次,各班組進行日檢查,防火安全員隨時檢查。

      5、每次防火安全檢查要有記錄,并明確整改的措施、期限和責任人,整改后要作整改記錄。對暫時無力整改的重大火險隱患,要制定臨時安全防范措施,列入整改計劃,并上報公安消防監督部門。

      6、公司工程科及隱患排查整治小組對施工現場的防火工作每月進行一次隱患排查專項行動,對隱患簽發整改通知書,限期改正。

      7、建筑工地應與生活區、建筑材料存放區分開,各區之間應有一定的防火間距(10-30米)。

      8、在可燃、易燃材料存放區禁止搭建其他臨時設施。

      9、可燃、易燃材料存放區禁止明火作業。

      10、建筑可燃、易燃材料存放區的設置:

      ㈠存放區宜設置在季風的上風方向,以盡量避免煙囪等火星隨風飄落。

      ㈡露天存放區,材料堆垛之間的防火間距為3-10米。

      ㈢露天、半露天存放區與其他建筑、煙囪、明火作業場所、架空電力線的安全距離,必須符合《建筑設計防火規范》的規定。

      11、施工現場、建筑可燃、易燃材料存放區周圍要經常清除垃圾、雜草、落葉等物,保持清潔。

      12、建筑材料存放區內不準設辦公室、休息室、作業人員宿舍、不準住人,不準非保管人員隨便進入,如確需設辦公室時,必須用防火墻隔開,防火墻上不得設門窗。

      13、除生活區及指定的吸煙處外,嚴禁在施工現場吸煙,嚴禁燃放煙花、爆竹。

      14、電焊、氧焊、金屬切割及其他明火作業,必須嚴格實行動火審批制度,無證人員一律不得上崗操作。

      15、車輛進入可燃材料堆放場地前,要經專人進行防火檢查,嚴防將火種帶入火災易發現場。

      16、有風(五級以上)天氣不準在可燃建筑材料上風口明火作業。

      17、施工現場、生活區、建筑材料存放區的用電線路必須分開。

      電線和電氣設備必須由正式電工(電工專業證書)按照《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安裝和維修。

      18、露天的照明電燈應有防雨措施。老化的和安裝不符合要求的電線,必須更換。

      19、禁止在施工現場生活區以外的任何地方進行做飯等明火作業。

      20、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險裝置,嚴禁用銅絲、鐵絲、鋁絲代替保險絲。電器設備和電線不準超負荷運轉。

      21、工程項目部對施工現場的電器設備、線路定期檢查,每周不得少于一次,發現用電隱患,必須立即整改,并填寫檢查維修記錄。

      22、建筑施工現場、倉庫、露天材料堆放,應按照《建筑設計防火規范》有關消防給水的規定,設置消防給水設施,保證供水。

      23、建筑施工現場、倉庫、露天材料堆放、生活區(作業人員集體宿舍、食堂)要配置適當種類和數量的消防器材、設備,安放在明顯和便于取用的地點,并嚴禁挪作它用,消防器材設備周邊一米內,嚴禁堆放雜物。

      24、消防器材、設備要建立檔案,明確專人管理,定期檢查維修,保持完好。寒冷季節,要對消防水池、消防水缸、消防栓、消防管網、滅火器等消防設備采取防凍措施

      25、社管中心轄區所有的商場、市場、公共娛樂場所等公眾聚集場所內設置宿舍,經檢查發現不能及時整改的,一律強制實施清除,場院飼草存儲場所、電氣線路、職工群眾房前屋后煤碳、柴草堆放不符合防火安全要求的,必須整改,葦板廠、換氣點易燃易爆單位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立即拉閘停電、停止生產、營業,立即整改,直至復查合格。

      第八條 起重機械管理規定:

      1、新購置的起重機械進入施工現場前,產權單位、產權人應辦理起重機械備案手續,未辦理登記備案的起重機械嚴禁在施工現場使用。

      2、自購起重機械的產權人應及時建立安全技術檔案。

      3、起重機械安裝、拆卸單位必須依法具有相應資質和安全生產許可證,并在其資質許可范圍內承攬建筑起重機械安裝、拆卸活動。

      4、建筑起重機械使用單位和安裝單位,應當在簽訂的起重機械安裝、拆卸合同中明確雙方安全責任。

      5、塔式起重機的基礎及其地基承載力應符合使用說明書和設計圖紙要求,項目部應根據使用說明書的要求,設置起重機械基礎,基礎所使用的鋼筋、水泥等材料應有產品合格證及質量檢測合格證明。項目技術負責人、安全負責人應會同監理單位、安裝單位技術負責人對基礎的配筋等隱蔽工程進行驗收,做好隱蔽驗收記錄,并按規定留置標養及同條件試塊。

      6、項目經理、安全負責人應與安裝、拆卸單位技術負責人及監理單位人員共同勘察現場,對用電環境進行安全評估,起重機械安裝位置必須滿足以下要求:

      ㈠塔機后臂與原有建筑物的水平距離應大于0.5m,起重臂在吊物時不得覆蓋原有建筑物;

      ㈡深基坑坑頂周邊在基坑深度2倍距離范圍內,嚴禁設置起重機械。

      ㈢與外電線路的安全距離應滿足《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

      ㈣處于低位的塔機臂架端部與另一臺塔身的間距應大于2m,處于本位的塔機(吊鉤升至最高點)與低位其垂直方向間距應大于2m。

      7、建筑起重機械安裝、拆卸作業前,應提前三天向建設工程安全監督機構申請安裝、拆卸,獲批準后方可進行安裝、拆卸施工。

      8、建筑起重機械安裝、拆卸前,使用單位必須向有資質的安拆單位索取相應安裝、拆卸資質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復印件)以及起重機械安拆專項方案。

      第12篇 裝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辦法

      1.目的

      規范現場的安全、文明施工要求,明確現場的安全、文明施工工藝標準。

      2.適用范圍及編制依據

      適用于本公司所有總分包單位裝飾施工范圍內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

      本手冊根據建設部《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辦法》以及《重慶市建筑裝修裝飾消防管理辦法》進行編制。

      3.文明施工管理

      3.1施工現場形象

      3.1.1入口處應設置施工現場告示牌、工作站公示牌,告示牌應設置為長方形,建議尺寸為900mm×1200mm,可選用鋼管和角鋼支撐,或鑲嵌于墻體內。

      3.1.2各類材料堆場應懸掛材料標識牌,在現場危險部位必須設置醒目的安全提示標牌。安全警示牌、材料標識牌建議尺寸為400mm×150 mm。標牌掛置要牢固,方向一致,高度相同。

      3.1.3標牌的材質:面板采用pvc板,邊框采用鋁合金或不銹鋼。

      3.1.4窗貼(若物業允許)干凈無皺痕、平整順直字向外貼于窗戶上。

      3.2施工人員形象

      3.2.1施工現場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應佩戴統一制作的工作卡(工作卡內容:照片、姓名、職務、工種、單位及編號)。

      3.2.2施工現場全體人員必須佩戴符合國家標準的安全帽。管理人員安全帽為紅色,特種作業人員安全帽為藍色,其它施工人員安全帽為黃色。嚴禁佩戴不符合國家標準及無出廠合格證、無檢測檢驗合格證的安全帽。

      3.2.3嚴禁在施工現場賭博、打架、酗酒,施工區域內禁止吸煙。

      3.2.4禮貌接待外來參觀人員(包括業主本人),有客戶在場時盡量減少有灰塵及大噪音的施工。

      3.3現場材料堆碼

      3.3.1材料堆場布置要求

      施工現場材料堆放和機具設備安放應符合現場平面布置圖確定的位置;材料堆碼要整齊,擺放有序,并掛置定型標牌(標牌尺寸300mm×200 mm,標牌內容包括:產品名稱、規格、型號、檢驗狀態和產地等);

      3.3.2水電材料排列堆放規范

      1) 水電材料進場時,應分類排列整齊堆放。水管與線管一起并排堆放,水管與線管的配件堆放在另一角落,電線另外堆放,在不妨礙施工前提下應統一堆放。

      2) 裝修垃圾及時清掃裝進垃圾袋,每天下班前送達垃圾堆放處(如無垃圾清運點,則垃圾袋沿客廳墻面排列整齊堆放,完工時必須清運干凈)

      3) 水電管道安裝應在線槽、管槽施工到位并將所有衛生清理干凈再進行。每間工作場所必須做到工完場清,不得有雜亂材料堆放,更不得有未清理的垃圾。

      4) 水電前期工程安裝結束后,分類堆放好剩余材料:線管與水管應分別捆扎好,每一米捆扎一道,統一安放到房間:電線與線管的配件分類裝入袋中。工程中途如有修改返工的,材料和垃圾均應及時做好堆放和清運工作。

      5) 業主提供的燈具、開關面板、灶具、電器、潔具等應包裝完好,排列整齊堆放。

      6) 后期工程收尾時,必須注重成保護。各臺面、飾面及地面不得直接安放材料或工具。剪下的電線頭等應及時小心清除,以免造成劃痕,損壞臺板飾面。切實做到工完場清。

      7) 業主多余材料,燈具、潔具的包裝盒均需及時清理打包、移交業主。燈具、潔具、電器等合格證書、保修單集中存放,竣工后統一移交給業主。

      3.3.3木工材料排列堆放規范

      1) 木工進場,應先規劃好施工操作場地并整理堆放材料,在不影響施工的前提下,選擇客廳和無家具房間,盡量靠墻邊堆放。

      2) 細木工板、多層板靠墻平放在客廳地面,堆放高度在1米以內。

      3) 飾面板、三合板靠墻平放在同一房間內。

      4) 堆放地垅、杉木檔時,應先放地垅后放杉木檔,三捆為一排,每排重疊用木檔隔離,保持空氣流通。(三米長材料放4根為宜)

      5) 為防施工場地狹窄和線條堆放零亂,可在離地高度1.7米左右的墻面上安裝木檔三角架3-4只,將木線放置在木架上。

      6) 施工中除垃圾應及時清理外,取料后多余材料應及時排列整齊堆放(大塊料和木檔放回原處,小塊料整理好堆放在同材料旁邊)

      7) 施工工具需每天整理一次,較大的應選擇適當位置排列整齊堆放,小工具應及時放入工具箱。

      8) 木工前期工程完工時,踢腳基層板、踢腳線與飾面板捆扎好后放入廚房間保護好的臺面板上,清理所有場地和家具柜內的灰塵,將多余材料排列整齊堆放,并及時安排清運。

      3.3.4泥工材料排列堆放規范

      1) 泥工進場首先要規劃好施工操作場地和各用料的堆放場地,在符合樓的正常承載負荷和方便施工操作的前提下,盡量選擇多處堆放和就近堆放,基本原則如下:

      2) 水泥、沙石料以袋子的長邊靠承重墻單列向上整齊排列堆放,水泥堆放高度不超過5包,且每次堆放不超過20包,沙石料堆放高度不超過7包,且每次堆放不超過30包(注:所有袋口均要求扎牢。)

      3) 磚砌塊等材料在考慮就近堆放的前提下,靠承重墻以磚垛形式單列排列堆放整齊,高度不超過1米。

      4) 瓷磚、地磚按型號分類,合理有序的靠承重墻堆放,高度不超過1米,大型拋光磚應靠承重墻整齊向外豎放,長度不超過1米,依次平行堆放。

      5) 凡水泥、瓷地磚均應遠離水漬區,以免潮濕損失。

      6) 所有材料包裝袋在拆開使用當開在陽臺墻邊疊放整齊,紙箱應拆開平放,水泥袋、泡沫等垃圾及時入袋當天清理。

      7) 鋪貼后的多余材料,墻磚、地磚等應及時裝箱或包扎后移交施工員或業主,多余砂石料等應及時清場轉運。

      3.3.5油漆材料排列堆放規范

      1) 油漆工進場施工,應先整理堆放材料,選擇室內家具少或沒有家具的房間居中堆放。

      2) 老粉疊放10包為標準,每袋上下角對齊,膠水、乳膠漆疊放高度為2桶,聚脂漆疊放高度為4桶,依次排列堆放。

      第13篇 工程技術人員在安全管理中的作用

      工程技術人員常有這樣一種觀念,安全是專職安全管理部門的工作,技術人員只要做好技術和質量管理工作就可以了。果真如此嗎?我國近50年來所發生的死亡事故統計資料表明,由于生產工藝流程本身的缺陷、職工違反操作規程和作業環境條件、設備、工具的缺陷造成的傷亡事故,已占所有事故總數的60%以上。

      盡管人們一向很少提到工程技術人員在安全管理中的作用,其實,不知不覺中,工程技術人員已經為安全生產做了大量的工作,也為安全生產負起了很大的責任,如圖紙自審、會審、主要原材料的檢驗、測(計)量儀器和儀表的年度報檢(審)、開(停)工報告的報批、施工方案(作業指導書)的編制(特別是其中的安全技術措施,如模板支撐設計、設備吊裝方案、深坑坑壁支護等)、網絡進度計劃的編制和實施、各種安全技術交底、工程質量驗收等等,任何一項工作都和安全管理工作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系。

      其實,從本質上講,技術工作和安全工作是緊密相連的。工程技術工作的全過程中都含有安全工作。施工質量的好壞直接影響著安全生產的質量。當產品(半成品)質量缺陷小的時候,就表現為不合格產品(半成品)或出現質量事故,當產品(半成品)質量缺陷增大或累計迭加到一定程度時,就會變質為安全隱患,甚至釀成生產安全事故。

      在很多工作現場,施工技術人員為了圖省事,往往沒有進行詳細的計算,而是根據經驗指導施工,甚至有的工地完全是由架子工自己根據現場情況進行施工的。而另一方面,許多施工企業經過改制,工人大部分都是臨時雇用的,工人的技術素質參差不齊,這樣就造成了施工安全技術標準難以落實,釀成事故就在情理之中了。

      從現有的管理體制上來看,專職的安全管理人員也不可能對施工現場每個專業的施工、每道施工工序都完全介入和監督;從工程技術人員的業務范圍上來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同安全管理業務有完全的融合性。因此,工程技術人員完全可以從以下方面參與安全生產工作。

      一、優化施工計劃和施工技術方案

      工程技術人員應根據施工現場的自然環境條件、材料機具、勞力的供應情況,緊密結合工程實際,制定出最經濟、最安全的施工方案,編制便于指導施工的施工組織設計(作業指導書)和合理的進度計劃。在施工前進行詳細的安全、技術交底,施工中應經常深入現場,了解和掌握現場施工中存在的問題,不斷改進施工方案和生產工藝,提高施工的安全性。對于比較特殊的施工部位(工藝),如模板支撐加固、吊裝施工、深坑支護以及采用新的施工工藝等,必須經過專業技術人員的計算、分析和論證,制定出詳細可行的實施方案,并加強檢查和驗收力度,確保技術上可行,安全上有保障。

      二、加強對施工方案和施工安全技術措施的落實力度

      作為施工企業的工程技術人員,要經常深入施工現場進行指導,并結合現場實際,及時調整有關安全技術措施。在各道工序進行質量驗收時,安全質量一定要擺在首位。因為沒有安全,就無法保證正常的生產,更不要談質量和效益。很多技術人員在檢查驗收時,往往會偏重于有關技術質量指標的檢查,因為業主和監理最關心的正是這些方面。而作為施工單位的技術人員,其實更需要注重的恰恰是驗收標準中的牢固性、穩定性等安全要求部分。在工序交接時,應明確各個工序的工作職責,要在檢查確認的基礎上進行對口交接,在中間交接表上也可考慮增加安全施工交接一項,工序交接時也可邀請安全管理人員參加,做到“上不清、下不接”。美國的一項研究發現了一個很有價值的“10倍”規律:如果上道工序產品質量的缺陷的處理費用為“1”,那么等到下一個工序完成時,相應缺陷所需的處理費用就為“10”,依次類推,到再下一道工序完成時,所需的處理費用將達到“100”,并由此興起了“零缺陷”產品運動。如果我們對每道工序工作在安全方面也這樣嚴格要求的話,事故必定會大大減少。

      三、認真組織專業性安全檢查和不定期的特種作業檢查

      對易發生生產安全事故的特種設備、特殊場所和特殊施工工序,除安全管理部門的綜合性檢查外,應組織有專業技術人員參加的專業性安全檢查。檢查前應明確檢查重點、檢查手段和檢查方法,如對電氣焊、起重、運輸車輛、壓力容器、易燃易爆場所、高空作業場所、深坑施工場所和專項安全技術措施等,必須進行全面檢查和驗收。發現問題要及時糾正處理,以確保安全生產。

      總之,工程技術人員作為直接組織生產、檢查生產質量的重要成員,一定要時刻牢記安全,結合現場實際,用科學的方法指導生產,控制質量和安全,杜絕違章指揮、消除違章作業,為企業創造更好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

      第14篇 工程建設安全監理管理

      1、對工程建設的人、機、物料、方法、環境全過程進行監理,并承擔安全監理職責,制止施工過程中的冒險性、盲目性、隨意性,有效地將工程安全控制在受控狀態,能發現隱患,書面提出整改,制止違章,確保安全。

      2、嚴格執行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法律、法規及各項規范性文件、強制性標準、安全技術規范。

      3、審查施工單位的安全技術措施,監督施工單位按規定搭設安全設施,并督促實施。

      4、檢查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狀況和簽署安全評議意見,督促施工單位建立安全生產保證體系。

      5、對各類大、中、型機具設備、壓力容器、機動車輛,包括外借設備的進場,均要嚴格驗檢,有安全防護裝置不全、失靈不準進場。

      6、建立健全完善的安全監理管理臺帳。

      7、把好勞動用品、安全工具器材的質量關。

      8、有關監理人員必須加強巡視旁站監督,及時制止各類施工違章行為。

      第15篇 淺析水利工程施工安全的預防及管理

      摘要:在土木工程項目施工中,水利工程施工的安全問題突出,貫徹安全法規和標準、深化文明施工管理顯得尤其迫切。 本文分析了水利工程施工的安全隱患,提出了水利工程施工安全的預防及管理監控措施,從而促進水利工程安全運行。

      關鍵詞:水利工程;施工安全;管理

      一、水利工程施工安全隱患分析

      與一般建筑工程施工比較,水利工程施工存在更多、更大安全隱患,主要有:一是工程規模較大,施工單位多,往往現場工地分散,工地之間的距離較大,交通聯系多有不便,系統的安全管理難度大。二是涉及施工對象紛繁復雜,單項管理形式多變,如有的涉及土石方爆破工程,接觸炸藥雷管,具有爆破安全問題;基坑開挖處理時基坑邊坡的安全支撐;大型機械設施的使用,更應保證架設及使用期間的安全;有的隧洞涉及引水發電,導致隧洞施工時洞室開挖、襯砌、封堵的安全問題。三是施工難度大,技術復雜,易造成安全隱患,如隧洞洞身鋼筋混凝土襯砌,特別是封堵段的混凝土襯砌,采用泵送混凝土,模板系統的安全和懸空大體積混凝土立模、扎筋、混凝土澆筑施工安全問題等。四是施工現場均為“敞開式”施工,無法進行有效的封閉隔離。對施工對象、工地設備、材料、人員的安全管理增加了難度。五是民工文化層次較低,加之分配工種多變,使其安全適應和應變能力相對較差,增加了安全隱患,如曾發生的民工從腳手架上墜落、鋼筋穿過胸腔,多系民工缺乏安全常識所致。

      二、水利工程施工安全的預防

      1、抓好安全教育,在思想上重視安全

      安全預防,思想是關鍵。一是應使各施工單位最高管理人樹立強烈的安全意識,在水利工程施工中能否堅持安全第一,關鍵取決于施工單位管理層領導和工程項目部主要負責人能否把安全作為各項工作中首先考慮的問題,為此施工單位應明確提出把安全作為管理層領導和項目經理及技術負責人考核的主要依據之一,并采用一票否決制,凡出現安全事故,并追究領導的責任,年度考核不合格,視情節嚴重扣發年度獎金,直至解聘和辭職,通過“一票否決制”,迫切和激發從管理層到項目部人員抓安全的自覺性。二是以人為本,強化廣大職工、民工的安全責任意識,切實改變民工心中你要我安全的心態,通過3級安全教育和一票否決的制度以及大量事故案例、事故通報、大會動員、小會布置討論、擺事實講道理等多種形式、多種途徑,極大地提高職工、民工對安全的責任感,使每個人都明確:施工安全不僅關系個人的生命安危,它同時也關系著工程的聲譽和形象,關系著整個工程建設的順利與否,它確實是每一個人的頭等大事。在思想上建立了憂患意識,使每個管理人員和民工都時刻繃緊安全這根弦,就為貫徹安全制度、落實安全措施,提供了強有力的思想保證。

      2、制訂安全制度,進行制度教育

      從業主到施工單位項目部、基層班組,在統一思想的基礎上,層層制訂落實安全制度。安全制度必須結合本部門、本班組自身情況,既有一般要求、一般情況下的安全制度,也結合各單位情況提出特殊要求,對安全制度應“警鐘長鳴”,采用各種形式貫徹、灌輸、落實、執行。

      3、利用施工組織設計交底進行安全施工技術教育

      為了使工程建設施工重大安全技術措施得以落實,應在項目施工前編制《安全防護手冊》作為安全規范,發給全體職工進行認真學習,并利用施工組織設計或項目施工技術交底,進行本項目安全措施的教育,在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時,應針對工程項目特點,提出本項目應特別強調的安全隱患及應對措施,通過對安全技術的交底和教育,使施工人員和每一位工人對工程施工總的安全要求和安全措施心中有底,這將給施工中落實具體的安全技術措施奠定基礎。

      4、施工隊伍組建時重視安全管理,從組織上落實安全措施

      每一項目上馬,工地應建立以項目經理為第一責任人的安全管理體系,并安排質量安全員,賦予相應安全管理權力,包括違章作業制止權、嚴重隱患停工權、經濟處罰權、安全一票否決權,保證其有效行使職責。對于特種作業人員、危險作業崗位,應嚴格培訓、持證上崗,并明確規定工人有權拒絕管理人員的違章指揮及無安全防護的危險作業。

      三、施工過程的安全管理監控

      在水利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工作中、施工過程的管理和監控是過程性的,管理的時間長、跨度大、涉及面廣,同時也是管理是否有效直接接受檢驗的階段,在施工過程的安全管理中,既要統籌兼顧,不留死角,又要集中力量抓好重點;既要重視施工高峰期的施工安全,又必須注意其他施工期間各個安全環節;既要嚴格控制關鍵工序安全操作規程,又要全面抓好一般工序施工的安全要求;既要抓好關鍵部位施工對象的施工安全,又要保證全部施工對象的安全生產。

      1、控制關鍵施工對象和關鍵施工工序,保證安全生產

      關鍵施工對象(包括危險施工部位)和關鍵施工工序應作為安全管理布控的部位,關鍵施工對象(包括危險施工部位)如高空部位施工、導流洞引水洞襯砌封堵施工、深基坑開挖支護施工、土石方爆破開挖施工等,關鍵施工工序如大體積澆筑、鋼筋焊接加工、大型構件吊裝運輸、腳手架工程等,對以上2個關鍵實施安全檢查制度及專人安全盯崗制度,真正做到制度落實、檢查落實、責任落實,保證施工安全。

      2、標準化管理,實行全員、全過程、全方位安全生產控制

      堅持標準化是安全生產的基礎工作,全員、全過程、全方位執行標準化和規范化施工時安全生產最強有力的保證,項目施工中應將每一天施工對象、作業人員及作業程序、安全注意事項及安全措施均執行標準化要求后規定,使作業人員在施工前和施工的每時每刻都做到施工地點明確、施工對象明確、工作要求明確、安全注意內容明確,杜絕了因情況不清、職責不明、盲目施工導致的安全隱患,保證了“三全”安全系數控制的要求。

      3、作業現場抓安全管理

      水利工程施工作業現場是安全管理最終落實點,也是安全隱患和安全事故最終發生的地點,必須嚴格把握作業現場的安全作業,安全施工。一是建立和健全各類現場作業管理制度,如責任制、抽查制、安全交底、防火及安全用電制;機具和設備安全使用管理制度、安全紀律等,設專職安全檢查員監督實施,發現任何安全事故隱患和苗頭以及違章操作,立即采取相應措施,并嚴肅查處。二是嚴格各類人員無證上崗,嚴禁非專業人員從事專業工種,嚴禁非電氣人員安裝維修電器電路,嚴禁閑雜人員進入高空懸垂、危險作業場地和易燃易爆品堆場,避免發生各類意外傷害。三是各工序交替、工種更換、作業面交付等環節,應包括安全交接;應特別交代安全控制的“預警點”和“關鍵點”,防止因情況不明或情況陌生而造成的安全隱患。四是趕工作業特別容易發生事故,深夜班作業及連班作業極度易引起因施工人員的疲倦、深夜瞌睡而導致的安全事故,一般應盡量予以避免;工程特殊情況,確實需要加班加點作業,安全員應在做好準備工作的基礎上,加強監督巡視,時刻控制現場作業狀態,嚴格防范事故發生。五是水利工程往往工程規模較大,施工作業點廣,易爆易燃材料使用量多,容易發生火災,必須建立以項目經理、安全員為領導的消防隊伍,平時進行必要的滅火知識培訓演練,在木工車間、機修車間、發電房、食堂、倉庫等易發生火災場所配備一定數量的滅火器(泡沫、干粉)等消防設施,做到有備無患。六是每天完工后各施工作業班組認真清理現場,并經安全檢查人員驗收,方可離場,防止留下各類安全隱患。七是安全專職或兼職人員接受相應系統急救、設備和器材的使用培訓及藥物準備,以備急用。

      4、加強水利工程建設系統安全管理

      鑒于水利工程施工的特殊性,點多面廣,人員分散,管理難度大,薄弱環節多,在安全管理中可應用系統管理理論,全面管理控制,以收到最佳效果。要把整個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抓好,使工程的安全系統處于有機聯系、整體優化的狀態。水利工程施工流動性大,職工長年野外作業,施工現場環境艱苦,業余生活單調、枯燥,容易影響情緒,引發心理壓力,導致各種安全隱患。施工單位管理人員和項目部應以人為本,努力改善工作環境和待遇,改善民工業余生活,合理安排工作和休息時間,做好職工心理疏導和心情調節,使職工處于身心愉悅、情緒開朗的狀態,雖身處工地卻給職工以“家”的感覺,提高廣大職工的向心力、凝聚力;開展豐富多彩的文化娛樂活動和各類積極向上的競賽、評比活動,把職工的精力引導到工作崗位上,給安全管理帶來“人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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