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安全管理獎發放與考核辦法
1 目的
為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強化安全管理,嚴格執行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杜絕“三違”,減少事故,確保安全生產,特制定本制度。
2 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本企業安全管理獎發放與考核的一般規定。
3 職責、管理內容和要求
3.1 安全管理獎發放范圍
廠安委會成員、各車間主任、主管安全生產副主任、安全專業監管人員。
3.2 考核辦法
3.2.1季度安全生產競賽中未掛甲牌,免發全部人員本季度末月安全管理獎。
3.2.2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免發責任單位領導當月安全管理獎。
3.2.3 發生微傷、輕傷(含非列統)及以上事故的責任單位。
3.2.4 發生一般性火災事故的責任單位。
3.2.5 發生重大險肇事故的責任單位。
3.2.6季度安全生產“掛牌”競賽中掛丙牌的責任單位。
4.3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扣發主任、副主任安全管理獎50%。
4.3.1 本單位有2人(含2人)有違規違紀行為的;
4.3.2 單位管理區域有安全隱患未及時整改的;
4.3.3 未按時限完成各項安全管理任務的;
4.3.4季度或日常安全檢查中出現一般性問題的責任單位;
4.3.5季度安全生產掛牌競賽中掛乙牌的;
4.3.6 未按時參加廠部組織安全檢查的;
4.3.7 管轄區域內相關方發生輕傷及以上事故的;
4.3.8 未完成安全專業部門安排的工作任務的。
第2篇 安全結構工資考核管理辦法
為認真貫徹執行集團公司和xx煤業公司有關文件精神,搞好安全基礎工作和管理,在全公司實施安全結構工資制,切實做到以安全質量標準化建設為手段,以“安全文化”建設為載體,不斷強化安全責任、夯實安全基礎,強化安全生產責任制考核,實現公司安全的目標。為此,結合公司實際,特制定本辦法,請認真遵照執行。
一、安全結構工資的構成
安全結構工資基層隊集體占月度結算工資總額的20%,以安全效果、安全質量標準化各占10%分別進行考核;基層隊隊干安全結構工資占30%,其中安全效果、安全質量標準化、安全管理過程(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文化建設考核)各占10%;公司辦管理人員安全結構工資占30%,其中安全效果、安全質量標準化、安全生產責任制各占10%。
二、考核方法
實行月度考核兌現,每月30日前由安監處、機關總支將當月的考核資料提交領導小組辦公室,經安全仲裁會裁定后,交工資科結算,并在工資結算時將安全效果、安全質量標準化、安全生產責任制及安全文化結構工資分離、單列,結算單上要標明。
三、安全效果結構工資考核辦法
安全效果結構工資占月度基本工資(采掘隊為當月結算工資)總額的10%。
1、凡發生死亡事故扣完責任單位、公司辦分管人員當月安全效果工資,其它單位、公司辦其它人員當月安全效果工資的50%。
2、凡發生重傷或重大未遂事故,每起減發責任單位當月安全效果工資的5%,公司辦分管人員當月安全效果工資的2%,公司辦其它人員當月安全效果工資1%。
3、凡發生一類違章,每次減發責任單位當月安全過程工資的1%,公司辦分管人員當月安全效果工資的0.5%;凡當月發生二類違章,每次減發責任單位當月安全過程工資的0.3%,公司辦分管人員當月安全效果工資的0.5%。
4、日常安全驗收檢查,出現嚴重安全隱患或責令停產整改安全隱患的,每次減發責任單位當月安全過程工資的2%,公司辦安全包保人員當月安全效果工資的1%。
5、基層隊每月發生輕傷事故(以辦理工傷為準),超一人扣減當月安全效果工資的0.2%。
以上減發累計計算,減完安全效果工資為止。
采掘隊隊干安全效果工資=采掘隊為當月結算工資/工人在冊人數×隊干系數×[10%-安全效果結構工資的減發比例]。
機關辦管理人員、輔助隊隊干安全效果工資=崗位工資(總額)×[10%-安全效果結構工資的減發比例]。
四、安全過程管理結構工資考核辦法
1、基層隊隊干安全管理過程分為月度安全生產責任制考核及季度安全文化建設考核兩部分組成,公司辦管理人員為月度安全生產責任制考核。
2、安全生產責任制考核:每月28日前由黨委書記、安全副總經理組織,機關總支牽頭,對機關辦管理人員按考核表內容進行考核打分;由安全副總組織,安監處牽頭組織,綜合部(紀檢)、技術部、通風科、生產部參加按考核表內容對各基層隊隊干集體進行安全生產責任制月度考核。
3、安全文化建設考核:季度末月由由黨委書記組織,綜合部牽頭,安監處等職能部門參加對基層隊按考核表進行安全文化建設季度考核。
4、要求:安監處副處長、綜合部部長每月28日前將當月(季)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及安全文化建設考核資料提交領導小組,經仲裁會裁定后,由工資科負責執行。
5、基層隊、機關科室的考核結果90分以下,每少1分扣減安全過程管理工資1%。
基層隊隊干每季度的前兩月:考核結果得分=安全生產責任制考核得分
基層隊隊干每季度的末月:考核結果得分=(安全生產責任制考核得分+安全文化建設得分)÷2
機關辦管理人員:考核結果得分=安全生產責任制考核得分
以上減發累計計算,減完安全過程工資為止。
采掘隊隊干安全過程管理工資=采掘隊為當月結算工資/工人在冊人數×隊干系數×[10%-安全過程管理結構工資的減發比例]
機關辦管理人員、輔助隊隊干安全過程管理工資=崗位工資(總額)×[10%-安全過程管理結構工資的減發比例]
五、安全質量標準化結構工資考核辦法
安全質量標準化結構工資占月度基本工資(采掘隊為當月結算工資)總額的10%
(一)檢查辦法
1、每月由安全質量標準化辦公室依據當月生產作業計劃和年度安全質量標準化總體安排要求,制定下達各系統和各隊安全質量標準化計劃和專項整治計劃,下發各系統、各基層隊。
2、采取周三安全現場辦公會動態檢查和月度驗收檢查相結合方式進行,進行全面動態檢查,每月中下旬進行全面驗收檢查。
3、每月中下旬由安全質量標準化辦公室組織各系統進行檢查考核后,并將檢查考核資料報公司領導小組經審定后,由工資科結算安全質量標準化結構工資。
(二)考核辦法
1、采掘系統考核標準
項目 | 文明生產 | 月度驗收 | 專項整治 |
占工資總額比例 | 2% | 6% | 2% |
扣罰方法 | 每周三各檢查一次,凡查到一條文明生產問題扣0.2%,一月四次,扣完2%為止。 | 月度驗收,凡90分以上不扣,85-90分,扣4%,80-85分,扣6%,若在80分以下則加扣2%,為8%, | 每月末一并檢查,完成規劃的專項整治計劃,得2%,少一個項目未完成,扣1%,對前期專項整治未保持,一個項目扣0.3%,直到2%扣完為止。 |
說明 | 1、若集團公司檢查低于自檢分,以集團公司的分數為準,若高于則以礦自檢分為準。 2、所有的處罰,隊干要占40% |
上一頁123下一頁2、其它系統(基層隊)考核標準
項目 | 平時文明檢查 | 全面檢查 | 專項整治 |
占工資總額比例 | 2% | 6% | 2% |
扣罰方法 | 每周三各檢查一次,凡查到一條扣0.2%;一月四次,扣完2%為止。 | 以各專業組月底提供的自檢資料和月初公司規劃得分為準,由各專業組組長牽頭組織檢查驗收(以基層隊、機關科室為被考核單位),每少于1分扣1%,不設底限,以標準化結構工資10%扣完為止。 | 每月末一并檢查,完成規劃的專項整治計劃,得2%,少一個項目未完成,扣1%,對前期專項整治未保持,一個項目扣0.3%,直到2%扣完為止。 |
說明 | 1、若集團公司檢查低于自檢分,以集團公司的分數為準,若高于則以礦自檢分為準;考核時若硬件設施達不到,則此項不予扣分。 2、所有的處罰,隊干要占40% |
以上減發累計計算,減完標準化結構工資為止,最終考核得分即標準化結構工資得分。
采掘隊隊干標準化結構工資=采掘隊為當月結算工資/工人在冊人數×隊干系數×[10%-標準化結構工資的減發比例]
輔助隊隊干標準化結構工資=崗位工資(總額)×[10%-標準化結構工資的減發比例]
3、機關安全生產科(室)質量標準化結構工資占崗位工資(計件工資)總額的10%(系統占6%、礦井占4%),按業務范圍和分管系統納入各專業組進行考核,各專業組考核平均得分即機關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考核最終得分,低于公司下達的規范分數每少5分扣相應質量標準化結構工資的2%,落實到人頭并按此得分進行個人標準化結構工資結算。
機關辦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標準化結構工資結算公式:
標準化結構工資=本人崗位工資×[10%-標準化結構工資的減發比例]
4、機關非安全生產科(室)質量標準化結構工資占崗位工資總額的10%,其中按采、掘、通、機、運、地測、調度七個系統各占1%,礦井達標占3%,每月驗收檢查達到規化等級分及以上得相應的質量標準化結構工資比例,若得分低于公司下達的規范分數,礦井每少5分礦井則扣1%,系統每少5分則扣0.5%,扣完相應得分為止。
機關非安全生產科(室)質量標準化結構工資結算公式:
標準化結構工資=本人崗位工資×[10%-標準化結構工資的減發比例]
5、機關科室安全質量標準化驗收檢查人必須嚴格對照《四川省煤炭產業集團質量標準化檢查標準》進行檢查驗收,每月28日前各專業組組長安排責任人將檢查結果報交安監處,若經查實放寬標準弄虛作假,扣除責任者安全質量標準化工資的100%(即基本工資總額×10%),再次出現弄虛作假的,調離本工作崗位;月度安全質量標準化工資按分管的業務系統考核得分情況結算安全質量標準化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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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篇 保證安全生產保證金投入的管理辦法
1、為提高公司施工安全生產管理水平,維護人身和財產安全,為公司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提供資金保障,根據《建筑法》、《安全生產法》及《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法規、文件要求,決定對公司在建項目施行安全生產措施費用單列的制度。
2、安全施工措施費是為了確保施工安全生產必須投入而單獨設立的專項費用,安全生產措施費用專用于保障工程項目安全生產,實行??顚S?,不得挪做他用。
3、安全生產措施費暫按工程造價的1%計取列入項目成本,統一由公司管理,安全生產措施費的使用必須立項,原則上由公司具體掌握。工程項目開工初期,項目部必須按照輕、重、緩、急和實用的原則制定安全生產措施、方案,以及措施費支取計劃,報項目部審核,再經公司綜合管理部復審,送公司總結理室審批后,由財務科安排資金支付,所列費用方可計入安全生產措施費。各種安全技術設備,由各承包部安排專業人員購買、驗收、管理,用于改善施工作業環境和機械設備的安全部位等。安全生產措施費用根據勞動部、全國總工會發布《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的項目名稱表》、《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標準制定,其包括的范圍如下:
(1)安全資料的編印、安全施工標志的購置及宣傳欄的設置(包括報刊、宣傳書籍、標語的購置)費用;
(2)安全培訓及教育費用
(3)“三寶”、“四口”及臨邊防護的費用;
(4)施工用電的費用包括:標準化電箱、電器保護裝置、電源線路敷設、外電防護措施等費用。
(5)起重機、塔吊等起重設備(含物料提升機、龍門架)及外用電梯的安全防護設施(含警示標語)費用及卸料平臺的臨邊防護、層間安全門、防護棚等設施費用;
(6)施工機具防護棚及其圍墻的安全保護設施費用;
(7)水上、水下作業的救生設備、器材及臨時防護、警示設施費用;
(8)搶險救急措施
(9)交通疏導、警示設施費用;
(10)消防設施與消防器材的配置及保健急救措施費用;
(11)按國家、施工所在地、市規定的其它安全生產措施所涉及的費用。
上述費用中1、2、7、8、10項由公司專項列支,其他由項目部列支并按季度統計上報。
4、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對于中標工程,中標合同中有相關單列約定的,項目部應嚴格按照有關約定執行,中標合同中安全生產費未進行約定的工程項目,安全生產措施費按照當地地方政府參考費率標準采用額定率累計費方式計取。
5、公司各項目部有關負責人要做好此項資金提取、使用的監督檢查,此項目將做為公司安全考核的重要依據之一。
6、對不按規定使用措施費或安全措施落實不到位的項目部,公司依據有關規定制度給予處罰,發生傷亡事故,危害職工身體健康的,應首先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7、此管理辦法即日起實施,望各項目部認真嚴格執行。
第4篇 鋁業公司職業健康安全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作業場所職業安全健康管理,強化職業危害防治的主體責任,預防、控制和消除職業危害,保障從業人員生命安全和健康,杜絕職業危害事故,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于鋁業公司及所屬各單位和個人職業安全健康管理。
第三條本規定所指作業場所是指從業人員進行職業活動的所有地點,包括建設單位施工場所。職業危害是指從業人員在從事職業活動中,由于接觸粉塵、毒物、噪音等有害因素而對身體健康所造成的各種損害。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四條組織機構
(一)成立鋁業公司職業健康安全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副總經理(主持工作)
常務副組長:生產副總經理
副組長:黨委副書記(主持工作)經營副總經理
財務總監行政副總經理工會主席
總工程師副總工程師
成員:安全與環境保護監察部主任 生產技術部主任 監察部主任 辦公室主任 人力資源部主任 財務部主任 計劃部主任 政治工作部主任 工會辦公室主任營銷中心主任 采購中心主任 電解一廠副廠長(主持工作)電解二廠廠長 電解三廠廠長 電解四廠廠長 鑄造廠廠長 陽極組裝廠廠長 凈化廠廠長 動力廠廠長 維修廠廠長運輸部主任 倉儲部主任 質檢部主任 綜合服務中心副主任(主持工作) 齊邦勞務公司經理
職責:全面領導和指導鋁業公司職業健康安全管理工作,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職業健康安全方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行業有關的標準、規范和要求,保證職業安全健康經費的投入和使用,負責職業健康安全事件的調查和處理工作。
(二)職業健康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安全與環境保護監察部:
主任:安全與環境保護監察部主任
常務副主任:生產技術部副主任
成員:安全與環境保護監察部成員、生產技術部安全主管
鋁業公司職業健康工作辦公室設在安全與環境保護監察部
職責:負責職業健康安全管理委員會的日常工作,全面負責鋁業公司職業健康安全管理工作,研究制定職業健康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實施職業健康安全監督和檢查,調查處理各類職業健康安全事件,協調解決鋁業公司及各單位職業健康安全事項。
第五條職責
(一)安全與環境保護監察部
1.負責貫徹落實國家有關職業健康安全方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中電投集團公司及蒙東能源職業安全健康管理工作要求,制定職業安全健康管理制度。
2.負責設置或指定職業安全健康管理機構,配備專職或者兼職的職業安全健康管理人員。
3.負責建立健全職業安全健康責任制。
4.負責組織職業危害因素的辨識、評價,制定職業健康措施。
5.負責監督鋁業公司有關部門及各生產單位職業安全健康管理工作。定期開展職業安全健康檢查工作,對職業安全健康的申報、監測、評價等進行監督,督促職業安全健康各項措施的落實。
6.負責收集、匯總鋁業公司已識別、評價的危險源,編制“重要環境因素清單”和“重要危險源清單”提交職業安全健康工作領導小組批準后發布。
7.對職業健康安全工作全過程進行監督、檢查。
8.當發生職業病或疑似職業病時,及時組織位開展調查,采取相應控制措施。
9.負責職業安全健康管理工作的統計、分析及報表。
10. 不定期對各單位職業病危害告知制度的實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指導,確保告知制度的落實。
(二)生產技術部
1.負責貫徹落實國家有關職業健康安全方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中電投集團公司及蒙東能源職業安全健康管理工作要求,執行職業安全健康管理制度。
2.負責協調有關部門及各生產單位職業安全健康工作,督促有關措施落實。
3.負責鋁業公司職業安全健康管理工作。組織開展職業危害申報、監測與評價工作,組織落實職業安全健康各項工作和措施,并對所屬單位有關工作進行檢查。
4.負責各單位職業安全健康管理工作的統計與分析。
5.負責識別全公司范圍的環境因素,負責組織職業健康安全運行控制的具體實施。
6.負責組織職業病防治措施的實施。
7.負責組織對職業危害防護設備、設施進行經常性的檢查、維護和定期檢測,定期檢測其性能和效果,保持正常運轉。
8.負責對職業健康安全的運行控制進行策劃、安排并檢查運行情況,包括開展日常和定期的安全檢查。
9.對職業危害防護用品進行經常性的維護、保養,確保防護用品有效。
10.負責在產生職業病危害的作業場所醒目位置設置公告欄,公布有關職業病防治的規章制度、操作規程、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結果。
11.負責保證職業安全健康經費的投入。
12.負責制定并實施職業危害事故防范措施和應急救援預案。
(三)人力資源部
1.負責貫徹落實國家及中電投集團公司職業安全健康管理工作要求,執行職業安全健康管理制度。
2.負責職業病防治與勞動保護管理。組織制定符合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職業危害防護用品、勞動保護用品標準及發放,組織落實職業危害培訓教育和職業病人員療養等工作。
3.負責組織對從事有害作業的員工(含勞務派遣工)上崗前、在崗時(每年一次)、離崗前的職業健康檢查,并保持相關記錄。負責組織機關人員健康體檢工作(兩年一次)。
4.負責對職業病患者不適合本崗位工作的調離。
5.負責職業病的統計、報告和檔案管理工作。
6.負責對員工進行上崗前的職業健康培訓和在崗期間的定期職業健康培訓,督促員工遵守職業健康的法律、法規、規章、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操作規程。
7.員工在因工作崗位或者工作內容變更,從事與所訂立勞動合同中未告知的存在職業病危害的作業時,由人力資源部負責向員工如實告知現從事的工作崗位、工作內容所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因素。
(四)各生產單位職責
1.負責貫徹落實國家及中電投集團公司職業安全健康管理工作要求,執行職業安全健康管理制度。
2. 負責為員工創造符合國家職業衛生標準和衛生要求的工作環境和條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員工獲得職業衛生保護。
3.負責開展職業危害因素的辨識、評價。
4.負責識別本單位范圍的環境因素/危險源。
5.負責制定職業健康措施及職業健康措施的實施。
6.負責對職業危害防護設備、設施進行經常性的檢查、維護和定期檢測,定期檢測其性能和效果,保持正常運轉。
7.負責在員工上崗前,將作業場所的有毒有害因素及后果和預防措施預先告知、交底,并對其進行本崗位職業病防治知識的教育培訓。
8.負責對員工進行經常性的職業安全衛生和職業病防治的宣傳教育和培訓、考核工作。
9.負責組織員工認真貫徹工藝紀律、各項規章制度及崗位職業健康操作規程。
(五)員工職責
在生產過程中,員工應嚴格遵守職業病防治管理制度和職業安全衛生操作規程,并享有獲得職業病預防、保健、治療和康復的權利。
第三章 內容、要求與程序
第六條制度建立
公司應建立健全下列職業危害防治制度和操作規程。
(一)職業危害防治責任制度;
(二)職業危害告知制度;
(三)職業危害申報制度;
(四)職業安全健康宣傳教育培訓制度;
(五)職業危害防護設施維護檢修制度;
(六)從業人員防護用品管理制度;
(七)職業危害日常監測管理制度;
(八)從業人員職業健康監護檔案管理制度;
(九)崗位職業健康操作規程;
第七條職業危害申報
(一)安全與環境保護監察部負責組織鋁業公司生產過程中存在的職業病危害因素進行檢測,并向通遼市安監局、蒙東能源安全與環境保護監察部及相關管理部門進行申報。
(二)新建、改建、擴建的工程建設項目和技術改造、技術引進項目(以下統稱建設項目)可能產生職業危害的,安全與環境保護監察部負責組織進行預評價。并報送通遼市安監局備案。
(三)申報項目按《職業病危害因素分類目錄》規定的內容進行申報。
(四)申報的內容
1.鋁業公司的基本情況;
2.產生職業危害因素的生產技術、工藝和材料的情況;
3.作業場所職業危害的種類、濃度和強度的情況;
4.作業場所接觸職業危害因素的人數及分布情況;
5.職業危害防護設施及個人防護用品的配備情況;
6. 職業病危害防護措施,應急救援設施。
7.對接觸職業危害因素從業人員的管理情況。
(五)申報辦法
1.登陸“作業場所職業危害申報系統”,網址:進行申報,同時將《作業場所職業危害申報表》加蓋公章并由鋁業公司安全第一責任人簽字后,連同有關資料一并上報所在地相應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作業場所職業危害申報表》格式按照《作業場所職業危害申報管理辦法》(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27號)執行。
2.發生職業危害事故,立即向通遼市安監局和蒙東能源公司安全與環境保護監察部進行報告,并采取有效措施,減少或者消除職業危害因素,防止事故擴大。
3.對遭受職業危害的員工,及時組織救治,并承擔所需費用。
4.職業危害每年申報一次,應于每年3月31日前完成上一年度申報工作。
5.下列事項發生重大變化的,應當按照下述規定向原申報機關申報變更,并報送蒙東能源公司安全與環境保護監察部及相關部門備案。
(1)進行新建、改建、擴建、技術改造或者技術引進的,在建設項目竣工驗收之日起30日內進行申報。
(2)因技術、工藝或者材料發生變化導致原申報的職業危害因素及其相關內容發生重大變化的,在技術、工藝或者材料變化之日起15日內進行申報。
(3)單位名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發生變化的,在發生變化之日起15日內進行申報。
第八條 職業健康宣傳教育培訓
(一)職業健康學習培訓計劃由人力資源部根據年度工作計劃做出安排。
(二)成立職業健康學習小組,以各生產部門為單位,定期組織職業健康知識學習。
(三)員工每年必須參加不少于15個課時的專業培訓。
(四)員工必須完成布置的學習計劃安排,積極主動地參加公司組織的職業健康學習活動。
(五)培訓內容
1.有關專業理論和技能知識。
2.職業健康安全類法律法規。
3.職業健康安全操作規程。
4.其他職業健康安全知識。
(六)培訓方法
1.結合專業實際情況,指派有關人員參加學習。
2.舉辦專題講座或培訓班,由職業健康安全管理人員進行講課。
3.所有上崗工作人員或換崗工作人員應經過培訓考核合格,方能上崗。
第九條 職業危害防護設施維護檢修
(一)生產技術部負責組織對職業危害防護設備、設施進行經常性的檢查、維護和定期檢測,定期檢測其性能和效果,保持正常運轉。
(二)各生產單位負責對本單位范圍內職業危害防護設備、設施進行經常性的檢查、維護和定期檢測,定期檢測其性能和效果,保持正常運轉。
(三)任何人不得擅自拆除或者停止使用職業危害防護設施。
(四)安全與環境保護監察部負責建立健全職業危害防護設施“三同時”的備案管理制度,加強職業危害相關資料的檔案管理。
第十條 員工防護用品管理
(一)勞動保護用品一律按照《鋁業公司勞動保護用品配發標準》進行發放。堅持質量和效能相統一、經濟、實用、按計劃配發的原則。
(二)采購勞動保護用品生產廠家必須具有“三證”,即生產許可證、產品合格證和安全鑒定證,其產品必須符合質量標準。
(三)勞動保護用品必須符合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職業危害防護用品,按照使用規則正確佩戴、使用。
(四)不得發放錢物替代發放職業危害防護用品。
第十一條職業危害日常監測管理
(一)公司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中介技術服務機構,每年至少進行一次職業危害因素檢測,每三年至少進行一次職業危害現狀評價。
(二)定期檢測、評價結果存入公司的職業健康檔案,向員工公布,并向通遼市安監局、蒙東能源公司安全與環境保護監察部及相關管理部門報告。
(三)在日常的職業危害監測或者定期檢測、評價過程中,發現作業場所職業危害因素的強度或者濃度不符合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立即采取措施進行整改和治理,確保其符合職業健康環境和條件的要求。
第十二條員工職業健康監護檔案管理
(一)職業健康監護檔案內容:
1.健康監護檔案冊。
2.職業健康體檢結果報告。
3.健康體檢綜合分析報告。
4.職業健康體檢復查人員名單及復查結果報告。
5.職業病觀察對象和職業禁忌癥處理意見書。
(二)職業健康監護檔案的借閱
1.各有關部門、單位查閱檔案資料者,須征得主管領導同意,并履行登記手續,對所查內容、利用目的作詳細登記。
2.為所需借、調資料的單位和個人提供復印材料,檔案原始材料原則上不外借,特殊情況需外借的,須經主管領導批準方可。
3.借閱檔案材料必須履行登記、簽字手續,一般情況下,外借期限不超過一周。
4.對借閱的檔案資料,必須妥善保管,不得轉借,不得在檔案資料上標記、涂改或撕頁、拆卷等.
5.歸還時檔案人員要進行檢查,保證檔案完整無損;
(三)職業健康監護檔案保管
1.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職業健康監護檔案的管理工作。
2.對所保管的檔案資料,要經常查看,發現破損和字跡不清的,要及時進行修補、復制,發現重大問題要及時請示、報告。
第十三條 建設項目
(一)新建、改建、擴建的工程建設項目和技術改造、技術引進項目(以下統稱建設項目)可能產生職業危害的,建設單位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在可行性論證階段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職業安全健康技術服務機構進行預評價,并報送通遼市安監局備案。
(二)產生職業危害的建設項目應當在初步設計階段編制職業危害防治專篇,并報送通遼市安監局備案。
(三)建設項目的職業危害防護設施應當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簡稱“三同時”);職業危害防護設施所需費用應當納入建設項目工程預算;
(四)建設項目在竣工驗收前,建設單位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委托有相應資質的職業安全健康技術服務機構進行職業危害控制效果評價;建設項目竣工驗收時,其職業危害防護設施依法經驗收合格,取得職業危害防護設施驗收批復文件后,方可投入生產和使用,并報送通遼市安監局備案。
第十四條 管理要求
(一)存在職業危害的單位,應在醒目位置設置公告欄,公布有關職業危害防治的規章制度、操作規程和作業場所職業危害因素監測結果。
(二)對產生嚴重職業危害的作業崗位,應當在醒目位置設置警示標識和中文警示說明;警示說明應當載明產生職業危害的種類、后果、預防和應急處置措施等內容。
(三)為從業人員提供符合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職業危害防護用品,并督促、教育、指導從業人員按照使用規則正確佩戴、使用,不得發放錢物替代發放職業危害防護用品。
(四)對職業防護用品進行經常性的維護、保養,確保防護用品有效;不得使用不符合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或者已經失效的職業危害防護用品。
(五)對職業防護設施應當進行經常性的維護、檢修和保養,定期檢測其性能和效果,確保其處于正常狀態;不得擅自拆除或者停止使用職業危害防護設施。
(六)與從業人員訂立勞動合同(含聘用合同)時,應當將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的職業危害及其后果、職業防護措施和待遇等如實告知從業人員,并在勞動合同中寫明,不得隱瞞或者欺騙;應為從業人員辦理工傷保險,繳納保險費。崗位變動或工作內容變更,對上述內容如實告知。
(七)對接觸職業危害的從業人員,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組織上崗前、在崗期間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并將檢查結果如實告知從業人員;對在職業健康檢查中發現有與所從事職業相關的健康損害的從業人員,應當調離原工作崗位,并妥善安置。
(八)應當為從業人員建立職業健康監護檔案,并按照規定的期限妥善保存;從業人員離開單位時,有權索取本人職業健康監護檔案復印件,單位應如實、無償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復印件上簽章。
(九)不得安排未成年工從事接觸職業危害的作業;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職工從事對本人和胎兒、嬰兒有危害的作業。
(十)存在職業危害的作業場所生產布局要合理,有害作業與無害作業分開,作業場所與生活場所分開,作業場所不得住人,設置有效的防護設施,職業危害因素的強度或者濃度符合國家標準、行業標準。
(十一)對從業人員要進行上崗前的職業健康培訓和在崗期間的定期職業健康培訓;單位的主要負責人、管理人員應接受國家職業危害防治知識培訓。
(十二)應當優先采用有利于防治職業危害和保護從業人員健康的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逐步替代產生職業危害的技術、工藝、材料、設備。
第四章 附則
第十四條本規定由鋁業公司安全與環境保護監察部負責解釋。
第十五條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原《中電投霍林河煤電集團鋁業股份有限公司職業健康工作管理制度》[2023年第20號(tl—aj—2022—020)]廢止。
第十六條本規定未明確事項按照國家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五章 支持性文件
1.《作業場所職業健康監督管理暫行規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23號)
2.《煤礦作業場所職業危害防治規定(試行)》(安監總煤調〔2010〕121號)
3.《作業場所職業危害申報管理辦法》(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27號)
4.《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
5.中電投集團公司《安全工作、監督、獎懲規定》
6.蒙東能源集團《安全管理制度》
7.鋁業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第5篇 采油作業區冬季安全生產管理辦法
1.目的
為了保證冬季安全生產順利進行,確保職工身體健康及設備安全運行,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2.適用范圍
適用于采油作業區各部門、各基層班組。
3.定義
本辦法所指冬季的時間段是自每年的十月份至次年的四月份。
4.職責
4.1.安全部門負責冬季安全生產工作的實施過程監督;
4.2.材料及設備部門負責采暖設施物資準備及維護;
4.3.地面、工程人員負責冬季安全生產措施的編制;
4.4.各班組負責本班冬季安全生產措施的實施和落實。
5.管理要求:
5.1為有組織、有計劃的做好冬季安全生產工作,采油作業區成立冬季安全生產工作領導小組,以加強冬季安全生產工作的協調和領導:
組長:吳城
副組長:仇衛東 張鋒 施華軍 劉俊 張興發
成員:各部門負責人及各基層班組班長
5.2宣傳發動:各班組要利用黑板報、會議等形式進行冬季安全生產宣傳發動工作,使職工認識冬季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性,結合生產實際教育職工積極參與冬季安全生產工作,做好各崗位應急預案學習培訓,應對冬季各類突發事件。
5.3防寒、防凍、防滑、防墜物
5.3.1.各班組對本區域內露天生產設備的防寒、防凍、防滑工作負責,露天的平臺、通道、扶梯等人員必經之處,定期進行檢查和管理,采取防滑防護措施。
5.3.2.室外的各種管道、容器、閥門要作為防凍工作的重點;班組要做好漏天及室外設備保溫、防凍工作;落實保溫防凍措施,保證設備、管道及其輔助配件的正常使用。
5.3.3.房屋的門窗及室內采暖設施,各班組要經常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反匱修繕;每年9月底-10月初,各班組要做好采暖設備的試運、檢查工作,保證及時投用供暖;發現問題及時匯報到作業區,作業區組織力量提前對各采暖區域、采暖設施進行檢查修理。
5.3.4.下雪后,各班組對本班生產、生活區域,及時組織清掃,不得出現有積雪、積水現象?;┖蟾饔嬃糠?、生活房上會結成冰墜。要注意及時清理,防止冰墜掉下傷害行人。
5.3.5.冬季晝短夜長,照明設備使用時間長,要注意對職工活動區域的照明設施及時檢查維修,確保照明設施完好無損,防止因照明不好而發生安全事故。
5.3.6.各班組一定要注意天氣預報和上級的緊急通知,落實應急準備措施,做好防備惡劣天氣及意外情況的準備工作。
5.3.7.材料供應人員應滿足作業區人員的冬季勞保用品的及時發放,以免人員凍傷。
5.4. 防火
5.4.1.每年10月,各班組要對消防器材、工具及有關防火規章制度的落實情況進行全面檢查;對計量房、電纜溝、室內可燃物品按區域分工進行一次徹底清理,消除火險隱患;并定期進行檢查,對存在問題及時解決。
5.4.2.各班組切實落實安全責任制,實行定期檢查和巡檢制度,不斷強化職工防火意識,及時消除各類火險隱患。
5.4.3.安全部門對作業區消防栓、消防帶進行檢查,做好消防栓的防凍防護工作。
5.4.4.各班組要加強冬季采暖燃氣爐的管理,特別是重點防火崗位等場所要做好對電氣設備(電暖氣、飲水機、微波爐、電壺)的防火防范;電工班對各班組冬季采暖電器設備、線路開展專項檢查,對不符合用電安全的線路設備及時予以更換。
5.5.小車班、特車班要做好車輛的防凍及雨雪天的防滑措施,確保車輛及司機和押運人員的安全。
5.6.后勤部門每年入冬前組織對作業區建筑物及辦公樓進行安全檢查,對各類建筑對積雪承載能力進行評價,保證各類建筑物安全。對區域內采暖設施進行維護,保障冬季采暖。
6.檢查與考核
6.1.各班組要根據冬季安全生產要求,在廣大職工中開展冬季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活動,提高職工冬季安全意識,消除松懈麻痹思想。
6.2.各班組要認真組織落實冬季安全生產各項要求,對因落實不到位責任心不強而產生的問題,按有關規定嚴格考核;各種冬季安全生產專項使用物資,未經主管部門批準一律不得挪作他用,違反者嚴格進行考核。
采油作業區
2009-11-1
第6篇 輻射安全管理辦法
為了保證我單位輻射環境安全,保障職工的健康和安全,根據放射性《中華人民共和國放射性污染防治防治法》和《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安全許可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單位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一、為落實輻射安全工作主體責任,單位確定法定代表人為輻射安全工作第一責任人,簽訂輻射安全責任書。同時成立輻射安全與防護工作領導小組(下稱“領導小組”),全面負責本單位的輻射安全與防護工作。其中小組組長必須由單位中層以上領導擔任。
二、單位改建、擴建放射源項目,必須嚴格按照法律法規要求,履行環評審批及環保驗收手續并取得批復意見后方可正式運行。同時,各類輻射工作活動必須在輻射安全許可規定的種類和范圍內開展。
三、建立健全單位輻射安全、保衛和防護等各項管理規章制度,制定輻射事故應急方案,采取措施防治輻射事故的發生。
四、不定期對輻射安全與防護工作落實情況的檢查,發現安全隱患問題的,應要求相關部門、人員及時整改;發現重大安全隱患的,還應向環保部門報告,經整改確認安全后,輻射工作方可繼續進行。
五、建立放射源管理和放射源登記臺賬。做到進出本單位的放射源數量相符,放射源購買、更新、處置時,要按規定辦理放射源轉讓批準、備案登記、許可證變更等手續。
六、加強對輻射工作人員的輻射安全與防護培訓,嚴禁未經培訓考核合格的人員上崗從事輻射工作活動。
七、配備監測設備,對放射源裝置和工作場所進行經常性的巡查巡測,確保輻射防護設施完好與含源裝置性能的穩定。巡查巡測記錄歸檔保存。
八、輻射工作人員應配帶報警裝置和個人輻射劑量計,建立輻射工作人員個人劑量檔案。
九、每年必須對放射源的安全與防護狀況進行年度評估,堅持年度評估與年度監測相結合,及時發現安全問題,并立即整改。并于每年1月31日前向市、縣環保部門上報上一年度的年度評估報告。
十、輻射工作場所設置明顯的電離輻射警示標志,嚴禁存放易燃、易爆、腐蝕性物品。
十一、加強放射源閑置期間的安全保衛工作,并指定專人每天進行安全保衛和巡視,建立巡查記錄,并向環保部門報告。當放射源閑置超過三個月的,領導小組及其他負有輻射安全責任人有責任向單位報告,及時按法規要求進行安全送貯。
十二、輻射工作單位應建立健全輻射安全管理制度及檔案,接受環保部門、公安部門的監督檢查。
十三、凡本單位輻射工作人員必須嚴格落實本規定及其他輻射安全與防護規章制度要求。如有違反,將根據造成不良后果情況,進行對應處罰;若造成輻射事故發生的,按法律法規要求,追究違規人員法律責任。
第7篇 瓦斯隧道施工安全管理辦法范本
第一章 總 則
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及上級有關的安全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建立健全各項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根據都汶高速公路董家山隧道的特點,規范安全施工及安全管理和職工安全行為,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切實搞好董家山隧道安全生產工作,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章 瓦斯隧道施工安全領導小組
2.1成立瓦斯隧道施工安全領導小組
組 長:周安勝
副組長:王 偉 周 燦 范嗣民 張昌勇
組 員:林 安 廖 波 杜永倫 楊永治 石建忠 王文斌 何瑞金 田樹華 蔣 強 周 杰 董文章 陳洪君 趙洪錦 王 旭 楊松林 方忠義 趙桂平 朱永貴
2.2瓦斯隧道施工安全領導小組的職責;
組長對隧道施工安全負組織領導責任
副組長對隧道施工安全負主要領導責任;
組員在組長、副組長的領導下對隧道施工安全負崗位、檢查、執行,并監督作業人員責任。
2.3瓦斯隧道施工安全保證體系
項目經理
副經理 總 工
辦公室 安質部 工程部
安全員、領工員
施工隊隊長、安檢員、瓦檢員
操作人員自檢、互檢、交接檢
第三章 認識瓦斯
3.1 瓦斯:是英文gas不規則發音,又叫沼氣,它的主要成份是甲烷,是一種無毒、無味、無色、可燃燒的氣體。
3.2 瓦斯的形成:煤的形成過程中氫、氧的分解溢出不完全,一部份沒有散失到大氣中的碳氫化合物,形成以甲烷為主的各種可燃氣體--瓦斯。
3.3 瓦斯爆炸的四個必要條件:
a 存在瓦斯氣體聚集;
b有空氣和足夠的氧氣;
c火源-金屬碰撞出火花、燈炮玻璃破裂燈絲燃燒、電焊、運輸設備鳴號、消聲器尾氣;
d時間,當時間太短也不可能爆炸。
3.4 瓦斯突出:指在地應力和瓦斯壓力的共同作用下,破碎的煤(巖)層與大量瓦斯從煤體內突然噴向開挖空間的現象。隧道施工中鉆眼過程、爆破都有可能產生瓦斯突出現象。
3.5 瓦斯隧道安全生產的根本措施:就是降低瓦斯濃度、防止聚集。掌子面濃度不超過0.3%,其它作業空間瓦斯濃度不超過0.3%通風始終不低于3級,人能感覺到刮風,不管是瓦斯突出、噴出都會被不斷更換的新鮮空氣所稀釋排到洞外。瓦斯作業環境是安全的(如果停風,事故隱患就會增大,危險就會降臨)。
第四章 安全操作規程
4.1 開挖工作面附近20米風流中瓦斯濃度必須小于0.3%,必須采用濕式鉆孔,炮眼深度不應小于0.6米。
4.2 爆破地點20米內,風流中瓦斯濃度必須小于0.3%。
4.3 炮眼內巖粉應清除干凈,炮眼封泥不足或不嚴不應進行爆破。
4.4 爆破作業必須采用礦用炸藥;采用電力起爆,并使用煤礦許用電雷管,嚴禁使用秒或半秒級電雷管;使用煤礦許用毫秒延期電雷管時,最后一段的延期時間不得大于130ms。
4.5 采用電雷管起爆時,嚴禁反向裝藥。采用正連續裝藥結構時,雷管以外不得裝藥卷。
在巖層內爆破,炮眼深度不足0.9m時,裝藥長度不得大于炮眼深度1/2;炮眼深度為0.9m以上時,裝藥長度不得大于炮眼深度的2/3。所有炮眼的剩余部分應用炮泥封堵。
4.6 爆破網絡和連接.必須符合下列要求;
a爆破連線必須采用串聯方式,線路所有接頭應相互扭緊,明線部分應包絕緣層并懸空。
b母線與電纜、電線、信號線應分別掛在隧道的兩側,若必須在同一側時,母線必須掛在電纜的下方,并應保持0.3m以上間距;
c母線應采用具有良好絕緣性和柔軟性的銅芯電纜,并隨用隨掛,其長度必須大于規定的爆破安全距離。
d必須采用絕緣母線單回路爆破;嚴禁將瞬發電雷管與毫秒電雷管在同一串聯網路中使用。
4.7 電力起爆必須使用防爆型起爆器作為起爆電源,一個開挖工作面不得同時使用兩臺及以上起爆器起爆。
4.8 爆破15min應巡視爆破地點,檢查通風、瓦斯、瞎炮、殘炮等情況,遇有危險必須立即處理。在瓦斯濃度小于0.3%,二氧化碳濃度小于1.5%,解除警戒后,工作人員方可進入開挖工作面工作。
4.9 爆破作業必須嚴格執行“一炮三檢制”和“三人連鎖爆破制”。
4.10 瓦斯濃度檢測地點及范圍
a開挖面及其附近20m范圍內;
b斷面變化交界處上部,導坑上部,襯砌與未襯砌交界處上部以及襯砌臺車內部等容易積聚瓦斯的地方;
c局扇20m范圍內的風流中;
d總回風流中;
e各洞室和通道;
f機械、電氣設備及其開關附近20m范圍內;
g巖石裂隙、溶洞和采空區瓦斯溢出口;
h局部通風不良地段;
i技術負責人指定的檢測地點。
4.11 瓦斯隧道通風設施應保持完好。通風機應有兩條獨立的供電線路。
4.12 瓦斯隧道施工中,對瓦斯易于集聚的空間和襯砌模板臺車附近區域,可采用空氣引射器、氣動風機設備,實施局部通風的辦法以消除瓦斯聚集。
4.13 瓦斯照明:
a瓦斯隧道和瓦斯突出隧道不應大于110v;
b輸電線路必須使用密閉電纜,嚴禁使用裸線和絕緣不良的導線。
4.14 電纜的敷設應符合下列規定:
a電纜懸掛點間的距離,在正洞內不得大于3m。
b電纜不應與風、水管敷設在同一側,若受條件限制,當電纜與風、水管敷設在同一側時,必須敷設在管子的上方,其間距應大于0.3m。
c高、低壓電力電纜敷設在同一側時,其間距應大于0.lm。高壓與高壓、低壓與低壓電纜間的距離不得小于0.05m
4.15 隧道開挖要做到“少擾動、早噴錨、勤測量、緊封閉”
4.16模板臺車進行全斷面襯砌時,臺車距開挖面的距離不得小于150m,臺車下的凈空應能保證運輸車輛的順利通行。混凝土灌筑時,必須兩側對稱進行。臺車上不得堆放料具,工作臺應滿鋪底板,并設安全欄桿。拆除混凝土輸送軟管時,必須停止混凝土泵的運轉。
第五章 瓦斯防治
5.1 隧道施工期間,建立瓦斯通風監控,檢測組織系統,測定氣象參數,瓦斯濃度、風速、風量等參數;監測人員配備光感式瓦檢儀和便攜式瓦檢儀,洞內必須設置瓦斯自動檢測報警斷電裝置,按要求懸掛在規定的位置。
5.2 瓦斯隧道內嚴禁使用油燈、電石燈、汽燈等有火焰的照明燈。
5.3 高瓦斯工區和瓦斯突出工區供電應配置兩路電源,工區內采用雙電源電路,其電源線上不得分接隧道以外的任何負荷。
5.4燈頭、開關、燈泡等照明器材必須采用防爆型,開關必須設置在送風道或洞口。固定電纜應采用鎧裝鉛包絕緣電纜、鎧裝聚氯乙烯電纜或不延燃橡套電纜;移動式或手持式電氣設備的電纜,應采用專用的不延燃橡套電纜;開挖面的電纜必須采用銅芯。
5.5 每個洞口常備的完好礦燈數,應大于總人數的10%;礦燈均需編號;常用礦燈的人員應固定燈號;礦燈如有電池漏液、亮度不足、電線破損、燈鎖不良、燈頭密封不嚴、燈頭松動、玻璃和膠殼破裂等情況,不得發放,發出的礦燈應保證能連續正常使用11h 。
5.6使用人員應愛護礦燈嚴禁拆開、敲打和撞擊,出動或下班時,必須進行處理;
5.7 掘進作業面風流中瓦斯濃度達到0.4%時,必須停止工作切斷電源,進行處理;電動機附近20m以內風流中瓦斯濃度達到0.4%時,必須停止運行,切斷電源;掘進工作面內,局部積聚的瓦斯濃度達到0.5%時,附近20m內,必須停止工作,切斷電源,進行處理;
因超過瓦斯濃度規定而切斷電源的電氣設備,必須在瓦斯濃度降到0.3%以下時方可開動,使用瓦斯自動檢測報警斷電裝置的掘進工作臺面,只準人工復電。
5.8瓦斯隧道在施工期間,應實施連續通風,防止瓦斯積聚,當發生瓦斯積聚時,必須及時處置;因臨時停電或其他原因,局部通風機停止運轉,在恢復通風前,首先必須檢查瓦斯,證實風區內瓦斯不超過0.4%,二氧化碳都不超過1%時,方可開動局部通風機,恢復正常工作。臨時停工地段不宜停風,否則必須切斷電源,設置柵欄與警告牌,嚴禁人員進入。
5.9隧道內非瓦斯工區和低瓦斯工區的電氣設備與作業機械可使用非防爆性,其行走機械嚴禁駛入高瓦斯工區和瓦斯突出工區。高瓦斯工區和瓦斯突出工區的電氣設備與作業機械必須使用防爆型。
5.10必須嚴格采用濕式鑿巖,洞內使用的金屬錘頭必須鑲有不產生火花的合金,裝碴使用的金屬器械,不得猛力碰擊,鏟前必須將石碴澆濕。
5.11在洞內裝設各種電器設備和進行檢測、維修時,必須先切斷電源。凡容易碰到的、裸露的電氣設備及其帶動機械外露的傳動和轉動部分,都必須加裝護罩或遮攔。
5.12電纜在洞內接頭時,應在特制的防爆接線盒內或有防爆接線盒的電氣設備內進行連接。
5.13高瓦斯地段和瓦斯突出地段,電纜之間若采用接線盒連接時,其接線盒必須是防爆型。高壓低絕緣電纜接線盒內必須灌注絕緣充填物。
5.14隧道內的低壓電器設備,嚴禁使用油斷路器、帶油的啟動器和一次線圈為低壓的油浸變壓器。
5.15隧道內高壓電網的單相接地電容電流不得大于20a。
5.16隧道內禁止高壓饋電線路單相接地運行,當發生單相接地時,應立即切斷電源。低壓饋電線路上,必須裝設能自動切斷漏電線路的檢漏裝置,嚴禁使用油斷路器、帶油的啟動器和一次線圈為低壓的油浸變壓器。
5.17隧道照明燈具的選用,應符合下列規定:
(1)已襯砌地段的固定照明燈具,可采用e*d ii型防爆照明燈;
(2)開挖工作面附近的固定照明燈具,必須采用e*d i型礦用防爆照明燈;
(3)移動照明,必須使用礦燈。
5.18隧道內高壓電網的單相接地電容電流不得大于20a。
5.19隧道內禁止高壓饋電線路單相接地運行,當發生單相接地時,應立即切斷電源。低壓饋電線路上,必須裝設能自動切斷漏電線路的檢漏裝置。
5.20高瓦斯地段和瓦斯突出地段內的局部通風機和開挖面的電器設備,必須裝設風電閉鎖裝置。當局部風機停止運轉時,應立即自動切斷局部通風機供風區段的一切電源。
5.21為了防止地面雷電波及隧道內引起瓦斯爆炸,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經由地面架空線路引入隧道內的供電線路,必須在隧道口處裝設避雷裝置;
(2)露天架空引入(出)的管路,必須在隧道口附近將金屬體進行不少于2處的集中接地;
(3)通信線路必須在隧道口處裝設熔斷器和避雷裝置。
5.22隧道內36v以上的和由于絕緣損壞可能帶有危險電壓的電器設備的金屬外殼、構架等,都必須有保護接地,其接地電阻值應滿足下列要求:
(l)接地網上任一保護接地點的接地電阻值不得大于2ω;
(2)每一移動式或手持式電氣設備與接地網間的保護接地用的電纜芯線的電阻值不得大于1ω。
5.23在任何情況下停止機械通風,必須經過工地負責人的同意。在通風機發生故障停止通風時,應立即通知停工,洞內人員撤至洞外,并停止供電。
5.24 瓦斯隧道應建立專門機構進行通風、防突、防爆及瓦斯檢測工作,設置消防設施。高瓦斯工區及瓦斯突出工區應配備救護隊。
5.25 隧道施工必須設專職瓦斯檢查員,一般情況下每隔 60min進行一次檢測,并將結果記錄在冊。對危險易坍塌地段或已坍塌部位、瓦斯易聚集部位的檢測要增加頻次。
5.26 瓦斯檢查員必須 挑選工作認真負責、有一定業務能力、經過專業培訓、考試合格者,方可進行檢測工作。
5.27 瓦斯隧道必須對施工作業及管理人員進行瓦斯知識和防止瓦斯爆炸的安全教育,進行安全技術交底。爆破工、電工、通風工、瓦檢員等特殊工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第六章、自救、互救與現場急救措施
6.1 在高瓦斯工區和瓦斯突出工區施工期間,應利用預留洞室或橫通道設置避難所,并應有向外開啟的隔離門和電話,所內必須備用自救器、急救和搶救設備等設施,并指定專人保管,經常保持其良好狀態,搶救設備不得挪做他用。
6.2 (據親身經歷過瓦斯爆炸的人員回憶,瓦斯爆炸前感覺到附近空氣有顫動的現象發生,有時還發出嘶嘶的空氣流動聲,一般被認為是瓦斯爆炸前的預兆),發現這種情況時,要沉著、冷靜,采取措施進行自救。具體方法是:背向空氣顫動的方向,俯臥倒地,面部貼在在地面,以降低身體高度,避開沖擊波的強力沖擊,并閉住氣暫停呼吸,用毛巾捂住口鼻,防止把火焰吸入肺部。最好用衣物蓋住身體,盡量減少肉體暴露面積,以減少燒傷。爆炸后要迅速按規定佩戴好自救器,弄清方向,沿著避災路線,趕快撤退到新鮮風流中。
6.3 撤退時,任何人無論在任何情況下都不要驚慌、不能狂奔亂跑。應在現場負責人及有經驗的老工人帶領下有組織撤退。
6.4 發生瓦斯爆炸及時報告,立即啟用“瓦斯爆炸應急預案”。
第七章 瓦斯管理制度
7.1 作業隊、班組設置專兼職安全員,建立健全安全生產領導機構。隊安全生產機構對本隊施工安全負責,班組長對本班組安全施工負責。
7.2 嚴格執行各項規章、制度、職責;
a 瓦檢員崗位職責;
b通風工崗位職責;
c電氣設備與作業機械安全操作規程;
d瓦斯隧道鉆爆作業安全操作規程;
e瓦斯監測、監控、報告制度;
f瓦斯隧道儀器、設備、設施的檢查管理、維修檢定制度;
g瓦斯防爆防火安全警戒制度;
h瓦斯隧道通風管理制度;
i交接班制度。
7.3 洞口設洞口值班員并佩戴紅袖章。違者罰款50元。
7.4 進入隧道、必須佩戴安全帽及其它勞動保護用品,違者罰款50元。
7.5 自覺接受安全監督崗人員檢查并進行登記,嚴禁攜帶打火機等火種,違者罰款500元;嚴禁在隧道內 吸煙,違者罰款 500元。
7.6 進入隧道人員必須關閉手機,違者罰款100元。
7.7 嚴禁酒后進入隧道,違者罰款200元。
7.8 隧道施工及管理人員必須進行安全教育,爆破、電工、瓦檢等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違者罰款200元。
7.9 洞口值班員、瓦檢員上班時間不得看書、看報或做與工作無關的事,違者每人次罰款100元。洞口值班員及瓦檢員不得脫崗,違者每人次罰款200元。
7.10嚴格瓦斯隧道安全管理工作,發生違章除對相應責任人處罰外,并對相應管理作業隊每人次罰款1000元。
7.11 嚴格爆破藥品(領工員)跟蹤監督制,違者罰款100元。
7.12隧道施工電氣設備、配電箱、開關箱必須做到“防塵、防潮防雨”,嚴格“一機一閘、一機一漏”。違者罰款 500元。
7.12 隧道內凡容易碰到的、裸露的電氣設備及其帶動機械外露的傳動和轉動部分,都必須加裝護罩或遮欄,違者罰款300元。
7.13 爆破作業必須鳴哨、警戒人員必須手持紅、綠旗作好警戒、解除工作。違者罰款500--1000元。
7.14 瓦斯隧道特殊作業必須進行審批。進行特殊作業前,必須經瓦檢員審核簽字后,方可進行特殊作業。
7.15 嚴格執行崗位安全職責。加強安全教育,提高全員意識、發揮全員安全積極性,對及時糾正違章,防止事故發生有功人員,經調查核實給予200--1000元獎勵。
7.16對經理部人員違章罰款,由財務從工資中扣除;對作業隊違章及作業隊人員違章從驗工中扣除;獎勵從罰款資金中支付。
第八章 附 則
8.1本辦法解釋權歸都汶項目部安質部。
8.2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第8篇 加氣混凝土安全保障基金管理辦法
目的:為了完善保障措施,堵塞管理漏洞,有效的控制安全生產事故,最大限度的調動人的主觀能動性,較好地扼制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頻率。公司本著“風險共擔、利益均沾、公平公正、??顚S谩钡脑瓌t,成立安全保障基金。
內容:
一、基金的提取
根據部門及崗位的不同,由公司總經辦自計提工資中,按5%的比例逐月提取安全保障基金,由公司財務部門設立專戶存放,逐月累計。
二、基金的使用及管理
基金的使用。根據??顚S迷瓌t,一是用于支付員工的意外傷害保險費用;二是用于支付員工在公司內發生的工傷費用(診察費、治療費),基金余額不足的由公司研究解決。
基金的管理。由總經辦定期公布基金余額及每月的收支情況;財務部門根據總經辦每月核算的數據逐月提取基金,分別記入生產事業部、生產保障部基金賬戶中,并對賬戶的收支情況每月進行盤點。
三、基金的清算
基金賬戶每年清算一次。根據財務結算年度,如基金賬戶中有余額的,作為安全獎發放到各部門,由各部門根據年度安全生產情況提報制定分配方案及發放名單,在內部公示后由公司批準發放。
四、附則
1、為體現“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原則,各有關部門應根據安全保障基金管理辦法制定相關考核細則。
2、為有效降低安全事故的發生頻率,各部門應制定詳細的安全生產工作計劃及目標。
3、各部門各崗位應制定詳細的安全生產記錄(由專人負責),確保記錄具有可追溯性。
第9篇 有線電視傳輸覆蓋網安全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有線廣播電視傳輸覆蓋網是廣播電視事業的重要組成部分,為保障網絡的安全運行,確保廣播電視節目的安全播出和傳輸,根據《廣播電視管理條例》、《廣播電視設施保護條例》等有關法規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有線廣播電視傳輸覆蓋網的節目、技術、運行、維護管理等活動。
本辦法所稱有線廣播電視傳輸覆蓋網包括有線廣播電視傳輸網和有線廣播電視分配網。
第三條 國家廣播電影電視總局負責全國有線廣播電視傳輸覆蓋網的安全管理工作。地方各級廣播電視行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有線廣播電視傳輸覆蓋網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四條 有線廣播電視傳輸覆蓋網的安全管理應遵循全面協調、屬地管理、單位負責、綜合治理的原則。
第五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利用有線廣播電視傳輸覆蓋網進行危害國家安全、破壞社會穩定等一切違法犯罪活動。
第六條 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侵占、哄搶或者以其他方式破壞有線廣播電視傳輸覆蓋網設施。
第七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占有線廣播電視專用頻率,不得擅自截傳、插入、干擾、解擾有線廣播電視信號,不得擅自拉接有線電視網絡。
第二章 節目安全
第八條 有線廣播電視傳輸覆蓋網運營單位從事廣播電視傳輸業務須經廣播電視行政部門批準,并取得《廣播電視節目傳送業務經營許可證》,按照許可證規定的范圍傳輸和轉播節目,必須保證傳輸和轉播節目的完整性,不得擅自插播節目和廣告,公共頻道的傳輸轉播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第九條 有線廣播電視傳輸覆蓋網只能傳輸和轉播經國家廣播電視總局批準的廣播電視播出機構播出的節目。必須使用專門頻道完整傳輸和轉播國家廣播電影電視總局規定必轉的廣播電視節目。
第十條 未經國家廣播電影電視總局和省級廣播電視行政部門批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利用有線廣播電視傳輸覆蓋網傳輸和播放廣播影視節目。
第十一條 禁止利用有線廣播電視傳輸覆蓋網傳輸和播放下列節目:
(一) 違反對憲法確定的基本原則的;
(二) 危害國家的統一、主權和領土完整的;
(三) 泄露國家秘密、危害國家安全或者損害國家榮譽和利益的;
(四) 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破壞民族團結,或者侵害民族風俗、習慣的;
(五) 宣揚*、迷信的;
(六) 擾亂社會秩序,破
壞社會穩定的;
(七) 宣揚淫穢、賭博、暴力或者教唆犯罪的;
(八) 侮辱或者誹謗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
(九) 危害社會公德或者民族優秀文化傳統的;
(十) 有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和有關規定禁止的其他內容的。
第三章 技術安全
第十二條 有線廣播電視傳輸覆蓋網的建設、改造,應符合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必須使用經國家廣播電影電視總局入網認定的設備器材。工程竣工后,由省級以上廣播電視行政部門組織驗收,驗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第十三條 有線廣播電視傳輸覆蓋網的設計、安裝施工,必須由持有省級(含)以上廣播電視行政部門頒發的《有線廣播電視系統設計(安裝)許可證》的單位承擔。
第十四條 有線廣播電視傳輸覆蓋網的線路應采用管道、直埋、隱蔽方式,盡可能避免明線敷設,以切實保障網絡安全。
第十五條 有線廣播電視傳輸網應采用環路結構或配置其它有效的備用手段,保證信號暢通。
第十六條 有線廣播電視分配網的結構應符合國家廣播電影電視總局規定的技術規范。
第十七條 有線廣播電視傳輸覆蓋網應具備用戶管理、系統監測、適時報警等功能,提高對網絡安全的監管能力。運行單位和管理部門要對報警信息及時反應,保證系統安全運行。
第四章 運行安全
第十八條 有線廣播電視傳輸覆蓋網的運營單位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確保廣播影視節目的安全傳輸,接受廣播電視行政部門的監督、管理。
第十九條 建立專門的網絡維護隊伍,嚴格遵守各項技術規程和規章制度,明確崗位責任,落實網絡各環節、地段和設備的維護措施。
第二十條 建立完善網絡巡查制度,定期進行巡查、檢測和檢修,及時發現問題,排除故障,保證系統正常運行和信號的安全傳輸。發現人為破壞時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并積極配合公安機關查處案件。
第二十一條 建立完善值班制度,保證24小時有人值守,發現問題及時處理,重要問題及時上報,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推委和隱瞞。
第二十二條 建立健全詳實完整的網絡、設備、用戶檔案,利用計算機等先進手段,提高網絡管理水平。
第二十三條 建立完善網絡用戶服務和信息反饋機構,受理并及時處理用戶投訴和查詢等事宜,不斷提高服務質量。
第二十四條 制定應急預案,及時、正確處理網絡故障和突發事件,最大限度地減少不良影響。
第二十五條 設立有線廣播電視傳輸覆
蓋網安全管理機構,明確安全管理目標,落實安全管理責任,分級負責網絡的安全管理。
第二十六條 加強與國家安全、公安、消防等有關部門和街道、社區等單位的合作,共同做好有線廣播電視傳輸覆蓋網的安全保護工作。
第二十七條 加強對有線廣播電視傳輸覆蓋網機房、干線等要害部位的安全保衛,確有必要的,可參照國務院(1988)79號文件的規定配備武裝警衛。
第五章 法律責任
第二十八條 縣級以上廣播電視行政部門負責對有線廣播電視傳輸覆蓋網的安全進行監督檢查,對違反廣播電視法規、規章,破壞廣播電視設施,侵犯廣播電視網絡安全的行為,根據《廣播電視管理條理》、《廣播電視設施保護條例》等有關法規,規章的規定,給予相應處罰。
第二十九條 破壞有線廣播電視傳輸覆蓋網,構成違反治安管理的行為,由公安機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予以處罰。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行事責任。
第三十條 廣播電視行政部門和運營單位的工作人員違反規定,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造成有線廣播電視傳輸覆蓋網嚴重損壞,發生網絡安全重大責任事故造成惡劣影響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一條 本規定自2002年4月30日起施行。
第10篇 安全裝置和設施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范山西太鋼不銹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安全裝置和設施的管理,依據公司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運行控制程序文件》(tgb*/c*-46-2010)的要求,確?,F場安全裝置和設施齊全、可靠、有效并持續完善,起到有效防控人身和設備事故的作用,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指的安全裝置和設施是指:以保障安全生產、保證職工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為目的,針對生產設備和作業環境存在的固有危險因素和事故模式,而設置的具有減弱、隔離、控制、警示作用的防護、聯鎖、報警、檢(監)測、顯示、應急的裝置和設施。
第三條 個人勞動防護用品、安全標志(標識)的管理不適用本辦法。
第四條 本辦法適用于公司所屬各管理、業務部門、子(分)公司及所屬二級單位。
第二章 管理職責
第五條 安全生產管理部
(一) 負責對公司各單位安全裝置和設施的管理進行監督、指導;對不符合項編制管理方案并監督執行;
(二)負責將安全裝置和設施管理進行檢查并實施考核;
(三)負責定期向公司安全工作會議匯報安全裝置和設施使用維護等情況。
第六條 裝備部
(一)負責將安全裝置和設施的管理納入到設備管理體系,按
照設備評價周期進行評價、指導;
(二)負責對各單位經需要拆除、退出運行的安全裝置和設施進行審批和備案;
(三)負責對各單位專業安全裝置和設施的使用、維護、校驗進行監督、管理。
第七條 工程管理部
(一)負責組織編制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關于安全裝置和設施的初步設計,并組織初步設計審查會;
(二)負責組織并檢查落實各項目經理部對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安全裝置和設施的交工驗收工作;
(三)負責對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安全裝置和設施按 “三同時”的相關要求進行管理。
第八條 設備物資采購部
(一)負責對各單位提報的安全裝置和設施進行優先采購,選擇有資質、合格的并能滿足供貨周期的供應商;
(二)負責優化安全裝置和設施的采購流程。
第九條 各單位
(一)負責制定本單位安全裝置和設施管理辦法以及點檢、維
護、檢修標準;并建立安全裝置和設施相關管理臺帳;負責對安全裝置和設施進行日常和專業點檢、維護;
(二)負責組織安全裝置和設施拆除、增補、變更等的研討,并將確定的需要拆除、退出運行的安全裝置和設施報裝備部審批備案(具體流程見附圖);
(三)負責向有關具備檢驗資質的單位提供本單位內安全裝置和設施需要按標準要求進行檢測、檢驗的計劃;
(四)負責對設備檢修后附屬安全裝置和設施的驗收管理;
(五)負責對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引進新設備時,對設
備附屬安全裝置和設施的配置齊全、可靠、完善等做好確認;
(六)負責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竣工后,對安全裝置設施進行驗收。
第三章 安全裝置和設施的分類及設置要求
第十條 安全裝置和設施通過采取工程技術措施,能夠消除、減弱、隔離、防護、保護、檢(監)測、顯示、警示等方面進行控制:
(一)檢(監)測裝置和設施。在生產設備運行情況下,能夠檢(監)測到設備異常運行的相關工藝參數、現場區域實時狀態以及區域有害氣體泄漏等。如:在線監測裝置、co氣體檢測儀等。
(二)顯示裝置。在生產設備運行情況下能夠起到顯示相關設備工藝參數的表計等。如壓力表、溫度表、速度表、負荷表等。
(三)報警裝置。在生產設備運行異常情況下用“聲、光”能給人以提示、警示作用的裝置和設施。如聲光報警儀、聲光顯示牌等。
(四)防護、隔離裝置和設施。在生產區域以及設備本體、周圍加裝的安全防護裝置和設施。能夠起到提醒、阻止、有效避免和防止人員誤操作、誤進入危險區域的裝置和設施。如護網、欄桿、光柵等。
(五)保護、聯鎖裝置。在生產設備異常運行或人員誤操作情況下,相關保護值達到規定動作值時能夠起到立即切斷轉動設備和電源,設備啟動前必須解除聯鎖等裝置。如電氣設備的保護裝置、聯鎖停機的裝置、行程限制器、速度限制器等。
(六)緊急、備用裝置。在生產設備或生產系統發生突發故障,需要立即停機或從生產系統中立即切除出的緊急裝置。如事故停機緊急操作按鈕、快速切斷閥、ups電源等。
(七)減弱或消除事故裝置和設施。在發生事故的情況下,能夠用來緩減、消除、減弱事故擴大的裝置和設施。如阻火器、防火門、滅火器等。
(八)其它用來消除、預防、隔離、減弱、警示的安全裝置和設施。
第十一條 安全防護裝置的設置要求:
(一)以操作人員所站立的平面為基準,凡高度在2m以內的各種做往復運動、轉動設備均應按相關規范要求加設安全防護裝置和設施。
(二)以操作人員所站立的平面為基準,凡高度在2m以上(包括2米),有物料傳輸裝置、皮帶傳動裝置以及在施工機械施工處的下方,應設置安全防護設施。
(三)凡在墜落高度基準面2m以上的作業位置作業,應設置安全防護設施。
(四)為避免擠壓傷害,直線運動部件之間或直線運動部件與靜止部件之間的間距應符合安全距離的要求。在機械設備轉動部位、兩物體發生機械運動間隙小于500mm的作業場所應設安全防護裝置和設施。
(五)凡是獨立運轉設備區域應加裝隔離裝置設施,如護網、護罩、光柵等安全裝置和設施。
(六)運動部件有行程距離要求的,應設置可靠的限位裝置,防止因超行程限位故障而引發事故。
(七)對可能因超負荷,發生部件損壞而引發事故的,應設置負荷限制裝置。
(八)有慣性沖撞運動部件必須采取可靠的緩沖裝置,防止因慣性運動而引發事故。
(九)運動中可能松脫的零部件必須采取有效措施加以緊固,防止由于啟動、制動、沖擊、振動而引起松動、脫落,從而引發事故。
(十)每臺機械轉動設備都應設置緊急停機裝置,使突發故障引發的危險得以避開。緊急停機裝置的標識必須清晰、易識別,并可迅速接近其裝置,使危險過程立即停止并不產生附加風險。
(十一)高溫、高壓的容器、管道運行過程中為防止高溫燙傷、超壓爆炸必須加裝就地和遠方檢測表計和遠方能控制的泄壓裝置等安全裝置和設施。
(十二)主體設備與關鍵的附屬設備應加裝連鎖保護裝置。
(十三)在有毒有害氣體管道、設備區域應加裝氣體泄漏檢測報警裝置。
(十四)在電氣線路、電氣設備上按標準要求應配置電氣保護裝置。
(十五)在電氣設備、管道閥門檢修期間,電氣主開關和與管道內介質隔斷的首道閥門上應加裝專業安全鎖等裝置和設施。
(十六)如單一的安全裝置和設施不能滿足安全需要時,應考慮同時設置兩種或兩種以上的安全裝置和設施。
第四章 安全裝置和設施的管理要求
第十二條 各單位設備管理部門應對所管轄的安全裝置和設施的配置、運行狀況、有效狀態進行日常管控,制定點檢、維護、檢修標準,并對安全裝置和設施進行專業點檢;建立安全裝置和設施管理臺帳;組織對安全裝置和設施故障、損壞等情況的缺陷處理。
第十三條 各單位安全管理部門要對所管轄的安全裝置和設施的狀況及管理情況進行監管;應制定的安全裝置和設施管理辦法并依據管理辦法要求落實逐級安全管理責任;要定期組織對安全裝置和設施管理臺帳(包括點檢、維護、保養、增補、拆除、變更等)的完善性以及臺帳運行記錄情況進行檢查、指導。
第十四條 安全裝置和設施故障、損壞要求立即修復,不具備立即修復條件的,應組織生產退出運行或經本單位廠級安全負責人同意采取可靠監護措施,方可繼續運行。
第十五條 安全裝置和設施故障、損壞不能及時修復,已采取可靠措施的,各單位應確定監護、修復責任人和修復時間。
第十六條 各單位應將安全裝置和設施按類別、分區域確定管理責任人。制定本單位安全裝置和設施故障、損壞的報告和處理流程。
第十七條 各單位每日安排對安全裝置和設施進行點檢、維護,
發現現場安全裝置和設施有損壞或失效,應按管理流程立即報告并組織修復。相關管理人員應到現場安排處理。
第十八條 各單位每年對安全裝置和設施設置情況進行一次全面評價,發現不能滿足安全防護要求的,應及時補充完善。
第十九條 現場用來檢(監)測設備工藝參數的表計和需要定期檢驗的閥門等裝置和設施,各單位應提前提報計劃,按時到指定地點或經有資質的人員到現場校驗。
第二十條 特種設備(如起重機械、鍋爐壓力容器等)的安全裝置和設施應按照國家標準、規定進行配置、管理和使用,做好詳細的檢查、檢測、維護記錄。未經檢測、檢驗或安全裝置和設施短缺不得投入使用。
第二十一條 安全裝置和設施未經允許不得私自拆除、調整、缺省,如需發現需要拆除、調整的應經廠級領導批準,并由各單位組織研討后采取可靠有效的措施,并經裝備部審核同意后方可執行。
第二十二條 經審核批準需要拆除撤銷的安全裝置和設施,在拆除過程中,應在拆除部位或拆除區域設置醒目的標志,以防發生意外。安全裝置和設施拆除以后,安全裝置和設施管理檔案隨之取消。
第二十三條 現場在用設備或作業環境需增設、改進的安全裝置和設施,由各單位設備、生產、安全管理科室以及所屬作業區等相關人員共同研討出可行方案后組織實施。
第二十四條 對于新增設的安全裝置和設施,一經投入運行,應配套制定相關點檢、維護、檢修標準并由使用單位負責管理,做好檔案記錄。
第二十五條 各單位對設備檢修或搶修后,安全裝置和設施必須及時復位,經所屬使用單位驗收合格后方可投用,設備安全裝置和設施未恢復、驗收合格不準投入使用。
第二十六條 各單位要依據類別備足安全裝置和設施的備品備件,要依據現場設備運行實際狀況、生產工藝,遵循科學簡單、易操作、符合標準要求進行選購。確保在安全裝置和設施故障或損壞的情況下能夠隨時更換。
第二十七條 各單位在提報安全裝置和設施備品備件時,要提前提報采購計劃,要注明 “安全裝置和設施”字樣,設備物資采購部對各單位提報的安全裝置和設施要優先組織采購并選擇有資質、合格的、質量可靠的裝置和設施,供貨周期能夠滿足要求的供貨商,在提報計劃后兩周內完成訂貨合同的簽訂。
第二十八條 引進新設備時應配套引進相應的安全裝置和設施,未配套引進或不能滿足安全需要、不符合相關安全標準時,應在竣工前逐項加以完善,在未完善和滿足相關標準前不準投入生產運行。
第二十九條 新、改、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裝置和設施應納入安全 “三同時”相關管理范疇。
設計單位要按當前相關最新安全標準進行選型配置,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
施工單位要嚴格按照設計圖紙組織施工,與主體工程同時施工。
建設單位要依據現場運行環境、同行業的運行經驗,組織對安全裝置和設施相關圖紙進行審核。建設單位的設備、安全主管部門應做好過程監督、檢點工作。對安全裝置和設施的安裝要抓好過程控制,做到安裝規范可靠、校驗精確有效。工程竣工投運前安全裝置和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做到“三同時”,并同時建立安全裝置和設施的管理臺帳。
第五章 罰 則
第三十條 由于責任不落實、檢查不到位、管理混亂而導致的安全裝置和設施殘缺、失效等原因引起的傷害事故,要追究有關領導和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第三十一條 由于安全裝置不設置、或雖設置但不符合標準而造成傷害事故,要追究其有關領導和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第三十二條 由于未組織進行研討,私自拆除或退出安全裝置和設施造成事故的,要追究其相關人員的責任。
第三十三條 安全裝置和設施發生故障、損壞等未及時通知相關科室或相關科室未及時進行處理、采取有效措施等造成事故的,要追究其相關部門、人員的責任。
第三十四條 新、改、擴建工程及大中修、搶修工程安全裝置和設施不健全,不得辦理竣工驗收手續,違反要求辦理相關手續的并造成事故的,要追究相關部門、單位和項目負責、專業負責人的責任。
第六章 附 則
第三十五條 本辦法自下發之日起執行,由安全生產管理部負責解釋。
附 圖 安全裝置和設施變更、拆除流程圖
二〇一二年六月三十日
第11篇 安全防火衛生管理辦法
1. 概述
本辦法對檢測環境安全管理應遵循的規則作了具體的規定,以確保檢測環境安全管理有章可循,時檢測環境安全管理規范化。
2. 適用范圍
本辦法適用于檢測環境安全管理。
3. 總則
檢測環境安全管理必須嚴格執行本辦法。
4. 實施步驟
4.1質量負責人負責對本中心進行危險源辨識與風險評價和環境因素調查評價,并填報《危險源辨識與風險評價表》和《環境因素調查評價表》。
4.2對有潛在機械傷害因素的儀器設備,應制定操作規程,操作人員應佩戴手套,并嚴格按操作規程執行,以杜絕機械傷害事故發生。
4.3對核子濕度密度儀的潛在γ射線輻射因素,其管理、操作和防護應嚴格執行《輻射傷害管理辦法》,操作人員操作時應佩戴含鉛防護眼鏡和防護服。
4.4對辦公用計算機的潛在輻射因素,操作人員應佩戴防護眼鏡,操作人員長時間操作時,應注意適時離機進行體育活動。
4.5瀝青室進行瀝青熬制時產生的瀝青異味排放,應安裝通風櫥和排風扇。瀝青熬制應在通風櫥內進行并在試驗前開啟排風扇和窗戶。
4.6混凝土成型室的粉塵防治,應安裝排風扇。在進行混凝土拌合前應開啟排風扇和窗戶,操作人員應佩戴手套、口罩和防塵帽,有條件時宜設立洗浴間,以利操作人員的健康保護。
4.7污水排放措施:混凝土成型室、水泥室和標準養護室的污水應經沉淀后再予排放;化學室的污水遇有廢酸、廢堿溶液時,應分別以專用容器存放,經稀釋符合ph值為6~9范圍時方可排放。
4.8垃圾處理:建筑垃圾與生活垃圾應分池堆放并定期拉運。杜絕僅使用單面的紙張廢棄,對雙面使用過的廢紙及時進行回收處理。
4.9注意用電安全:無論辦公室或操作間應做到人去閘關,杜絕常明燈已節約能源。對必須不間斷使用的電源電路,應經常注意檢查線路隱患,杜絕電路起火和觸電事故發生。
4.10防火措施:操作間禁止吸煙和明火,室內需重點防火部位,應設置滅火器并做到人人會使用滅火器,杜絕火災事故發生。
第12篇 萬科物業安全員巡邏管理辦法
1.目的
明確安全巡邏的內容、方法和需要注意的事項,發現并消除各種治安隱患,防范各類事故的發生,確保所轄區域的公共安全。
2.范圍
適用于公司各管理處安全巡邏管理。
3.職責和權限 崗位 工作內容 品質管理部 監督驗證并及時提出改善意見和預防措施,杜絕安全隱患 運營組 監督檢查巡邏方案的實施情況,對部門安全季度評估、巡邏方案進行備案 部門負責人 審批巡邏方案,并對巡邏情況進行監督 安全主管/主辦/班長 制定兩套以上巡邏路線圖和巡邏要求,每季度調整、改變巡邏方式,指導和檢查巡邏工作 安全員 按照巡邏路線和巡邏要求進行巡邏并簽到,并對巡邏路線保密
4.方法和過程控制
安全巡邏包括的內容:
日常巡邏、裝修監控、空置房監控、物防、技防設施的完好等。
4.1 日常巡邏的內容 類別 檢查內容 檢查方法 樓內 公共設施 查看有無異常,必要時試用 公共通道、消防通道 查看有無堵塞、臟污 垃圾箱 是否有異味、有危險品 設備房及設備 聞、聽、看有無異味、異聲、異常現象 辦公室、倉庫、資料室 查看是否關閉、上鎖 單元門、苑門 是否關閉、運行是否靈活、有無噪音 住戶房門、窗戶 是否關閉、是否異常 樓外 外墻及外墻附屬設施 查看有無空鼓、起皮、懸吊物 采光井 是否有安全隱患 干道通道、廣場、圍欄圍墻 是否暢通、是否有缺口 綠化帶 是否有人破壞 娛樂設施 是否安全、牢固 停車場、車棚 是否擺放整齊 安防設施 苑門刷卡器標識是否清晰,居家報警有效處理率100%,交班時測試是否正常 其它 可疑人員 盤查、監控 公共秩序 現場維護 突發事件 保護現場、疏散群眾、平息事態 4.2裝修巡邏
4.2.1 巡邏崗需對裝修戶的《裝修許可證》和《裝修告知書》進行驗證和張貼檢查,巡查時間為早晨8點至晚上22點,每天巡查次數不少于1次,并在《裝修現場監控記錄表》內記錄,《裝修現場監控記錄表》須張貼于裝修現場。
4.2.2查驗施工人員有無出入證、證件與所持人是否相符,有無過期,對已過期的證件要予以沒收并及時通知管理處。
4.2.3檢查施工場地有無按規定配備滅火器,裝修施工過程中有無違反《裝修申請表》所核定的內容;如有違反,通知部門裝修負責人處理。
4.2.4裝修動火作業時,必須檢查操作人員有無上崗證,相關防范措施是否落實;禁止裝修隊在裝修現場生火做飯。
4.2.5 對裝修戶的裝修時間進行檢查,深圳市規定的裝修施工作業時間為每天7時至12時,14時至19時,發現超時施工者應立即制止;督促無留宿證明的施工人員離開大廈或小區,需留宿的施工人員應出具管理處辦理的留宿證明。
4.2.6監督施工人員只能使用貨梯、按指定的通道進出及搬運材料等;裝修工或專業搬運人員搬運垃圾只能在晚上18點以后進行;禁止裝修隊在清運車輛進場前,把垃圾搬出戶外。
4.2.7制止裝修垃圾堆放占用和堵塞消防通道;垃圾清運完后,檢查清運垃圾的通道墻面、地面、天花及公共設施有無損壞、磨花現象,發現問題及時處理或協助裝修巡查人員處理。
4.3空置房巡邏
4.3.1部門安全負責人應及時將空置房清單及空置房變化情況通知控制中心;空置房每天檢查一次。
4.3.2空置房檢查內容:包括所有門、窗戶關閉是否完好,門鎖是否完好無損,室內有無其他人員進入跡象,地面無積塵、紙屑,室內無建筑垃圾,天面、墻面有無滲水或室內墻體有無嚴重裂痕,房內開關、燈具有無損壞,廚房、洗手間無積水,室內電源是否關閉等;所有空置房檢查完畢后或其他人員使用空置房鑰匙開門后,都必須將該空置房房門反鎖。
4.3.3 巡邏崗在臺風暴雨天氣來臨前應確保空置房屋門窗關閉,排水暢通。
4.3.4 如發現空置房屋內有可疑情況,巡邏崗應立即通知控制中心,請求支援,同時密切注視空置房情況;支援人員到場后,對可疑空置房進行排查控制。
4.4重點巡邏注意事項
4.4.1管理處、文件資料室、控制中心、設備房、倉庫等為重點巡邏部位,非工作人員未經允許擅自進入要害部門,應予以制止。
4.4.2每班次至少對要害部門(位)巡查一次,當自然災害發生時,應加大巡邏力度;發現要害部門(位)有異常時應立即向控制中心匯報,隨時與控制中心保持聯系。
4.4.3巡邏到有危險標識的要害部門(位),應注意自我安全保護,碰到陌生人時應注意自我安全防范。
4.5臺風暴雨發生時的巡邏注意事項
4.5.1立即對所轄區域進行全面的安全檢查,通知所轄區域的住戶關好門窗并把陽臺上所擺花盆、雜物移到安全位置。
4.5.2檢查上下水管道、通訊設備是否完好,確認抗災物資的儲備情況。
4.5.3檢查照明、生活使用設施和接收外界信息廣播等條件是否具備。
4.5.4檢查區內所有公共設施(公共信息欄、廣告牌、燈箱、高腳架等)是否牢固,發現異常要及時對其進行控制,做好防范措施并向控制中心報告,同時不允許有任何機動車輛停放在下面。
4.5.5檢查配電房、水泵房、辦公室、資料室等門窗是否關好,有無雨水進入的可能;防止地勢較低的機電設備被水淹,并做好應急措施。
4.5.6準備好一切應急救護措施,檢查發現安全隱患時,立即向控制中心或向上級領導報告,并請求派人增援,將損失減少到最低限度,同時應注意自身安全。
4.6巡邏方法/技巧/盤問方法的要求
4.6.1各管理處根據各自物業的特點,在確保所轄區域安全的前提下,可選擇徒步巡邏或車輛巡邏并結合以下巡邏方法交叉使用:
a. 定線巡邏法;
b. 不定線巡邏法;
c. 定線與不定線結合巡邏法;
d. 點與線相結合的巡邏方法;
e、突擊巡邏檢查法;
4.6.2“八看八對”式的盤查技巧:
(1)看證件、對姓名; (2)看相貌、對年齡;
(3)看舉止、對職業; (4)看籍貫、對口音;
(5)看言行、對學歷; (6)看衣著、對身份;
(7)看物品、對來由; (8)看同伴、對關系;
4.6.3四種常見的盤問方法:
a、直接式:以開門見山式發問,直截了當,可讓人措手不及。
b、試探式:以虛探實,從溝通中發現可疑和破綻,然后直接發問。
c、迂回式:從細小處入手,反復迂回談論可疑事情,然后從細小矛盾中推翻主要事實。
d、追蹤式:實行追蹤,從其所談事實與其所發生事實的矛盾尋找出路。
5.相關文件
VKWY7.5.1-A01 《安全管理工作程序》
VKWY7.5.1-G02 《裝修管理程序》
6.記錄和表格
VKWY7.5.1-A01-F1 《安全員交接班記錄表》
VKWY7.5.1-A01-01-F1 《安全員巡邏簽到表》
VKWY7.5.1-A01-01-F2 《安全員巡查記錄表》
VKWY7.5.1-A01-01-F3 《裝修現場監控記錄表》
第13篇 供電系統安全風險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章的主要內容為安全風險管理的意義、涵義和原則等。
“安全第一”是人類社會一切活動的最高準則,要求時時處處把安全擺在第一位,決不是一句口號,當安全和效益、質量、進度發生矛盾的時候,必須把安全放在第一位,執行“不能安全地做就堅決不做”的原則。“預防為主”就是要把現場檢查轉變到超前預防上來,通過強化全員安全風險意識,加強對安全風險的研判,實施超前防范、過程控制,促進作業崗位和設備質量達標,達到消除安全風險目的,實現閉環管理和良性循環。
第一條 為推進鐵路安全發展、科學發展,全面加強鐵路安全風險管理,確保鐵路運輸生產安全持續穩定。依據鐵道部和路局有關規定,制定西安鐵路局供電系統安全風險管理辦法。
第二條? 鐵路供電系統安全風險管理就是通過對安全風險源、風險點的識別、研判和分析,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對風險加以防范和處置,把風險程度減至最低或消除風險,達到最大限度減少或消除人身傷亡、行車事故、路外傷亡等各類事故風險,保障運輸生產經營安全和供電暢通。
第三條? 安全風險管理要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專業管理、分級負責;強化基礎、源頭治理;過程控制、定期評價的原則。前提是要強化全員安全風險意識,基礎是加強對安全風險的研判,核心是超前防范、過程控制,關鍵是作業崗位和設備質量達標,目的是要消除安全風險。
第二章? 安全風險管理責任
第二章為安全風險管理責任,主要明確路局業務主管部門、各供電段、車間和班組承擔的安全風險管理、落實和實施主體,明確各級應該承擔什么責任,應該履行什么職責。
第四條? 局供電處是系統安全風險的專業管理主體,負責本系統安全風險管理,建立系統安全風險控制數據庫,定期指導、評價系統各供電段加強安全風險管理,組織協調各供電段解決安全風險源的控制措施,消除安全風險。重點要管控以下7個風險源和25個風險點。
1.供電作業人身安全:防觸電、高墜和車輛傷害3個高度風險點;
2.高鐵供電設備安全:正饋線絕緣子、27.5kv電纜、西安北站電力單電源運行3個中度風險點;
3.軌道車輛安全:調車轉線、防火防溜2個高度風險點和多機連掛1個中度風險點;
4.供電施工安全:施工組織、施工監管2個高度風險點和施工計劃、安全協議2個中度風險點;
5.新線設備安全:包西線彈簧補償裝置、接觸網剛性懸掛2個高度風險點和變電所分區所房建、27.5kv電纜接地2個中度風險點;
6.接觸網斷線、倒桿、塌網:防接觸網斷線、倒桿、塌網3個高度風險點;
7.供電外部環境:支柱防護、隧道結冰2個高度風險點和危樹、跨網電線路、跨線橋3個中度風險點。
1.?制定本系統安全風險管理文件。修訂系統安委會及安全分析會制度文件。
2.風險源的確定、風險點的分級、逐項制定控制措施。
第五條? 各供電段是系統安全風險管理的落實主體,負責制定本單位安全風險管理的制度和實施細則,動態分析安全風險源和風險點,建立本單位安全風險控制數據庫;明確各生產崗位技術標準、作業規程、風險控制責任、措施和處置流程。做好職工的培訓教育,增強全員安全風險意識,提升職工業務技術素質;定期對車間、班組的安全風險管理進行指導、評價,規范現場安全風險管理,強化安全風險點控制。
1.制定本單位安全風險管理文件。修訂本單位安委會及安全分析會制度文件。
2.分析導致風險的各種因素。
3.在原因分析的基礎上,針對性地逐項制定控制措施。
4.將各風險點的控制措施,制作成考核表,并落實到車間。
第六條? 車間、班組是安全風險控制的實施主體,要針對存在的安全風險點,把技術標準、作業規程、風險控制責任、措施和處置流程落實到各崗位和作業環節,嚴格抓好落實,促進崗位作業、設備質量達標,使現場各崗位、各個作業環節、設備質量安全風險點得到有效控制或消除。
1.車間、班組,要將段制定的《安全風險控制表》進行進一步細化,
2. 將《安全風險控制表》發至各崗位,并抓好落實。
第七條? 局供電處、各供電段要修訂完善各級管理崗位的安全風險管理職責,將安全風險管理責任納入安全生產責任制,并將安全風險管控責任分解落實到各個科室、車間和崗位,重點要規范領導、科室、車間的職責范圍,解決主管領導職責不清,管事務的多、管生產的多,不琢磨本系統管理上存在的問題,不督促本系統文件執行及落實情況;段領導、檢查組不清楚到底應該檢查車間還是班組,車間完全把班組存在的問題及問題的整改寄希望于段上的檢查,車間形同虛設;科室、車間職責范圍不清、崗位標準不清,該科室干的工作推給車間、該車間干的工作又推給科室;科室、車間對路局、段部署的重點工作落實不力,執行不到位,效果不佳;路局、段所發的文件、規定除少數人清楚外,大部分管理干部不關心、不研究,干部作用不發揮,文件落實不到位,車間沒有起到承上啟下的管理作用,工作無成效等五個方面的問題,形成全員覆蓋的安全風險管理責任體系,做到全面、全員、全過程管理。
各部門、各單位必須將安全風險管理職責分解到每個崗位,并以《安全風險控制表》的形式下發執行。
第三章 安全風險研判
第三章是安全風險管理辦法的核心,因為只要風險存在,有可能性,不管概率多大,都可能發生事故。最大的風險就是不知道風險,所以做好風險研判至關重要,是抓好安全風險管理的前提和基礎,做好風險研判,就抓住了安全風險管理的核心。
危險源事故發生的物質性前提,它影響事故發生的后果的嚴重程度,是事故發生的物質根源;它可以永久地存在,也可以完全的消除,它的存在就可能會導致事故的發生;
第八條? 供電系統安全風險源可分為勞動安全、高鐵設備、軌道車輛安全、施工作業、新線運行、外部環境等安全風險。
第九條? 根據事故、故障、違章發生的可能性和影響程度,供電系統安全風險點分高度、中度、低度三個級別,實行分級分層管理。
高度風險點:指在風險源中可導致鐵路交通一般c類及以上事故,或引發后果不可容忍嚴重事件可能性大的安全風險點。由供電處牽頭,組織相關單位采取措施予以重點防范。
1.接觸網、變電專業風險點由牽引供電科負責制定防止導致鐵路交通一般c類及以上事故的具體控制措施,并組織相關供電段認真落實;
2.電力、配電專業風險點由電力科負責制定防止導致鐵路交通一般c類及以上事故的具體控制措施,并組織相關供電段認真落實;
3.軌道車輛專業風險點由安全設備科負責制定防止導致鐵路交通一般c類及以上事故的具體控制措施,并組織相關供電段認真落實。
中度風險點:指在風險源中可導致鐵路交通一般d類事故,或引發后果不可接受較嚴重事件可能性較大的安全風險點。由供電處指導,各供電段采取措施予以重點控制。
低度風險點:指在風險源中可能導致發生設備故障、高風險問題或不期望出現事件的安全風險點。由各供電段負責督導,車間、班組加強現場作業標準化落實予以防范。
1. 確定風險點風險因素的原則:根據人的因素、物的因素、環境因素及管理因素四個方面進行確定。
2. 將系統確定的七個風險源分解為若干個風險點。
3.將風險點按危害程度和發生頻次分為高、中、低三個層次。
4.針對確定的高、中、低風險點,逐一制定控制措施。
第十條? 局供電處建立系統周統計分析和月、百日研判制度,定期收集和掌握各專業事故故障、監測檢測、日常檢查等信息,按照路局確定的安全風險源和風險點,結合系統實際,通過風險問題數據統計分析、研判,按月、百日、年度對系統存在的或可能存在的潛在風險源和風險點進行全面辨識,明確系統安全風險源和高、中度安全風險點,并進行公布。
1.周統計分析制度。供電處各科室按照專業分工和管理職責,對每周安全風險控制措施落實以及風險問題數據進行統計分析,提出下一周安全風險控制重點和措施,于每周五12時前將書面材料交安全設備科,由安全設備科進行系統周安全風險分析匯總。每周一召開由供電處全體人員參加的周安全風險分析會,并結合路局周一大交班會上部署的安全風險控制重點,對系統周安全風險控制措施進行補充和安排。
2.月度風險研判制度。供電處每月5日前由處長(主管副處長)組織召開系統月度安全風險研判分析會,參加人員為供電處領導、各科科長及各供電段主管安全副段長、安全科長。參會人員共同對月度系統發生的事故、故障以及嚴重違章、現場檢查信息等安全風險數據進行分析研判,并結合路局部署的安全風險控制重點、季節性安全風險控制關鍵,研究確定月度安全風險控制重點和措施,并以文件形式下發月度風險控制分析和風險控制安排。
3.百日風險研判制度。按照路局百日安全風險評估檢查和供電設備安全風險綜合監測要求,對百日內安全風險控制數據進行分析,并結合路局百日目標管理要求,制定系統百日風險控制目標和具體措施。
第十一條? 各供電段要建立日、周統計分析和月、百日研判制度,定期收集和掌握本單位的事故故障、監測檢測、日常檢查等信息,按照路局、系統確定的安全風險源和風險點,按月自下而上分析、識別、研判本單位存在的表面及潛在的安全風險點,制定相應的風險防范措施;利用月度安全例會、專題安全分析會等會議對本單位風險管理進行綜合分析,評價風險源和風險點控制情況,動態調整安全風險點,并在本單位公布。
第十二條? 局供電處、各供電段要圍繞高鐵、客車運行等安全重點風險源,做好安全風險源和風險點研判,將安全風險點按高、中、低度三個級別納入風險控制數據庫進行動態管理。在公布月度、百日、年度安全風險源和風險點時,要明確風險源名稱和風險點等級、控制措施、責任部門、責任人和消除或降低風險點的期限。
第十三條? 局供電處、供電段、車間和每個崗位都要建立安全風險控制表,重點包括風險名稱、控制措施、責任分工等內容。各供電段要按照“簡明實用、便于操作”的原則,逐級、逐崗位制定安全風險源(點)分布圖和各作業崗位風險控制手冊。
第四章? 安全風險管理
第四章對安全風險管理的數據庫管理、動態管理、全員管理、目標管理進行了說明。
第十四條? 根據路局建立的安全風險數據管理系統,對供電安全風險實行分層、分級、動態管理,綜合反映主要行車設備、職工素質、現場作業、安全管理等安全風險源和安全風險點的控制情況。在既有安全問題庫的基礎上,分層分級建立系統、站段安全風險數據庫,分層設專人負責管理。安全風險數據庫主要依據路局、供電處、各供電段存在的安全風險源,確定安全風險點,并按高度、中度、低度三個等級納入動態管理,分級制定控制措施,明確責任部門和責任人及降低或消除安全風險期限。
1.局供電處負責本系統安全風險控制數據庫管理。各供電段每月25日前要向供電處上報安全風險源和高度、中度風險點信息,由供電處安全設備科結合系統確定的安全風險源和高度、中度安全風險點,納入本部門安全風險控制數據庫進行管理。并于每月26日前向局安監室提供系統高度安全風險點信息。
2.各供電段負責將本單位安全風險源和低度及以上安全風險點納入本單位安全風險控制數據庫管理,設專人負責管理。并指導車間、班組健全安全風險控制數據庫。
3.各供電段要暢通職工群眾參與安全風險管理的渠道,要在安全風險控制數據庫中設置職工群眾對安全風險管理的意見和建議反饋平臺,并明確意見和建議的日常收集、分析、研判、報告等管理制度和辦法,切實使職工群眾積極廣泛參與安全風險管理工作,為路局安全風險管理進言獻策。
4.各供電段對職工群眾反饋新的安全風險源(點)或可能升級的安全風險點,要及時組織研判,確定安全風險點等級,制定針對性的控制措施,并按月匯總于25日上報供電處。對發現的重大風險源或高度安全風險點要及時上報供電處,由供電處向路局安監室提報信息,納入路局安全風險數據庫管理。
第十五條? 局供電處、各供電段要健全完善百日安全風險目標管理,按百日風險研判制度要求和路局百日確定的安全風險控制目標,明確安全風險控制重點,對重大風險源和高風險點組織專題攻關。并按風險級別將安全風險點和控制目標逐級立項分解,形成全體干部職工共同奮斗的梯次責任目標體系,實現安全風險的逐級控制。
第十六條? 局供電處、各供電段要動態掌握風險點控制情況,防止安全風險點升級。當出現低度安全風險點上升為中度時,由供電處負責分析研判,確定為安全攻關課題,以公文形式公布下發,納入路局百日安全風險目標管理。
第五章? 安全風險控制和阻斷
第五章為安全風險控制,主要對路局業務處、供電段的安全風險控制、阻斷的方法、形式及應急處置進行了明確。
在制定安全控制措施時,一定要具體可行,讓職工知道怎么干,干到什么程度。
第14篇 行為安全觀察與溝通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規范行為安全觀察與溝通的管理要求,依據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行為安全觀察與溝通管理規范》q/sy1235-2009,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油田公司所屬各單位的所有工作場所,包括生產、施工、倉儲、裝卸、交通、辦公及生活服務等區域。
第二章 職 責
第三條 安全環保處組織制定、管理和維護本辦法。
第四條 各單位負責推行、實施本辦法,并提供培訓、監督和考核。
第五條 各級hse部門對本單位行為安全觀察與溝通管理程序的執行提供咨詢、支持和審核。
第六條 所有員工應接受行為安全觀察與溝通培訓,參與有關活動,并提出改進建議。
第三章 基本要求
第七條 行為安全觀察與溝通的重點是觀察和討論員工在工作地點的行為及可能產生的后果。安全觀察既要識別不安全行為,也要識別安全行為。
第八條 各級管理人員必須親自參加行為安全觀察與溝通,不得由下屬代替。
第九條 行為安全觀察與溝通分為有計劃的和隨機的。
第十條 觀察到的所有不安全行為都應立即糾正,不安全狀態應采取風險預防措施,否則,是對不安全行為和狀態的許可和默認。
第十一條 安全觀察不代替傳統的安全檢查。其結果不作為處罰的依據,但對可能造成嚴重后果或違反《反違章禁令》的不安全行為,應執行有關處罰制度。
第十二條 專職安全監管人員應結合日常現場監管工作落實行為安全觀察與溝通,其觀察結果應與行為安全觀察與溝通人員的安全觀察結果進行比較。
第十三條 各單位應鼓勵員工在日常工作中進行隨機的行為安全觀察與溝通,觀察結果填寫《act卡》。
第四章 行為安全觀察與溝通的程序
第十四條 各單位制定年度行為安全觀察與溝通計劃,行為安全觀察與溝通應覆蓋所有區域和班次,并覆蓋不同的作業時間段,如夜班作業、超時加班以及周末工作,并定期開展行為安全觀察與溝通。
第十五條 行為安全觀察與溝通計劃至少應包括以下內容:
-安全觀察人員;
-安全觀察的區域;
-按年度編制的行為安全觀察與溝通日程安排表;
-行為安全觀察與溝通報告的要求。
行為安全觀察與溝通計劃表(見附錄a)。
第十六條 制定和實施安全觀察與溝通計劃時,可考慮不同崗位、不同區域的交叉安全觀察與溝通,非本區域內人員進行安全觀察與溝通時,應有本區域員工陪同。
第十七條 各級管理人員負責執行其所屬區域或部門的安全觀察與溝通計劃;分析安全觀察與溝通報告結果;制定、執行并跟蹤安全觀察與溝通報告整改計劃,并提供必要的資源。
第十八條 行為安全觀察與溝通計劃活動范圍可結合領導干部“hse審核聯系點”進行,也可覆蓋其他移動作業、道路交通活動和業務范圍內的相關承包方活動。
第十九條 有計劃的安全行為觀察與溝通活動頻次:公司機關人員每半年不少于1次,廠(處)機關人員每季度不少于1次,作業區(大隊)機關人員每月不少于1次,班站操作員工每星期不少于1次。
有計劃的觀察時限:現場觀察以及與員工進行探討時間不應少于3小時。
第二十條 有計劃的安全觀察與溝通不宜由單人執行,通常每個安全觀察小組的人員限制在1~3人,隨機的安全觀察與溝通可由個人或多人執行。
第二十一條 行為安全觀察與溝通步驟包括:
(1)觀察?,F場觀察員工的行為,決定如何接近員工,并安全地阻止不安全行為;
(2)表揚。對員工的安全行為進行表揚;
(3)討論。與員工討論觀察到的不安全行為、狀態和可能產生的后果,鼓勵員工討論更為安全的工作方式;
(4)溝通。就如何安全地工作與員工取得一致意見,并取得員工的承諾;
(5)啟發。引導員工討論工作地點的其他安全問題;
(6)感謝。對員工的配合表示感謝。
第二十二條 行為安全觀察與溝通的內容:
(1) 行為安全觀察與溝通應重點關注可能引發傷害的行為,應綜合參考以往的傷害調查、未遂事件調查以及安全觀察的結果。
(2) 行為安全觀察與溝通內容包括以下七個方面:
-員工的反應。員工在看到他們所在區域內有觀察者時,他們是否改變自己的行為(從不安全到安全)。員工在被觀察時,有時會做出反應,如改變身體姿勢、調整個人防護裝備、改用正確工具、抓住扶手、系上安全帶等。這些反應通常表明員工知道正確的作業方法,只是由于某種原因沒有采用;
-員工的位置。員工身體的位置是否有利于減少傷害發生的幾率;
-個人防護裝備。員工使用的個人防護裝備是否合適,是否正確使用,個人防護裝備是否處于良好狀態;
-工具和設備。員工使用的工具是否合適,是否正確,工具是否處于良好狀態,非標工具是否獲得批準;
-程序。是否有操作程序,員工是否理解并遵守操作程序;
-人體工效學。辦公室和作業環境是否符合人體工效學原則;
-整潔。作業場所是否整潔有序。
第二十三條 觀察者原則上不應當員工面填寫記錄,應在行為安全觀察與溝通過程結束后填寫《行為安全觀察與溝通報告表》(參見附錄b)。
第二十四條 《行為安全觀察與溝通報告表》應及時提交給本單位的hse部門,報告可采用紙質記錄,提倡使用電子記錄報告,以提高管理效率。
第二十五條 各級hse部門每季度統計和通報行為安全觀察與溝通計劃的完成情況。
第二十六條 hse 部門應每季度公布《行為安全觀察與溝通結果統計表》(參見附錄c),分析管理薄弱環節,提出持續改進措施,努力消減不安全行為和狀態。
第二十七條 公司以及所屬各單位都應把行為安全觀察與溝通管理作為hse審核的一項重要內容,必要時可針對行為安全觀察與溝通管理組織專項審核。
第五章 附 則
第二十八條 本辦法由安全環保處負責解釋。
第二十九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實行。
第15篇 安全風險評價管理辦法
第一條 評價目的
為了識別生產過程中可控制或可望施加影響的危害,評價其安全風險的大小,為實施安全風險控制提供依據,同時為了規范安全風險控制過程管理,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適用范圍
本辦法適用于公司所有生產相關的危害識別、風險評價和風險控制活動。
第三條 風險評價時機
1. 常規活動每年一次。
2. 非常規活動開始之前,遇有下列情況應在開始之前:
(1)新建、改建、擴建項目;
(2)技術改進項目;
(3)生產設施的變更項目。
第四條 風險評價范圍
1. 規劃、設計和建設、投產、運行、停車等階段;
2. 常規和異常活動;
3. 事故及潛在的緊急情況;
4. 所有進入作業場所人員的活動;
5. 原材料、產品的運輸和使用過程;
6. 作業場所的設施、設備、車輛、安全防護用品;
7. 丟棄、廢棄、拆除與處置;
8. 企業周圍環境;
9. 氣候、地震及其他自然災害等。
第五條 風險評價小組職責
1. 安全部是本制度的歸口管理單位。負責制定、修訂、解釋本制度;負責成立公司風險評價小組;匯總、審核危害識別和風險評價結果;確認公司重要危害因素,編制公司風險評價報告,并對風險消減措施的落實工作進行監督;對外委托具有國家認可相應資質的中介機構進行規劃、設計和建設、投產、運行等階段法定安全評價項目進行安全評價。
2. 各單位負責本單位危害識別和風險評價工作,對危害識別和風險評價結果進行匯總和審核;以及風險控制措施的制定和落實。
第六條 風險評價方法的選用
評價方法有:工作危害分析(jha)、安全檢查表分析(scl)
工作危害分析法是從作業活動清單中選定一項作業活動,將作業活動分解為若干個工作步驟,識別每個工作步驟的潛在危險、有害因素,然后通過風險評價,判定風險等級,制定控制措施。工作危害分析法的主要目的是防止從事此項作業的人員受傷害,當然也不能使他人受傷害,不能使設備和其他系統受到影響和損害。
安全檢查表分析是一種經驗分析法,是分析人員針對擬分析的對象列出一些項目,識別與一般工藝設備和操作有關的已知類型的危險、有害因素、設計缺陷以及事故隱患,查處各層次的不安全因素,然后確定檢查項目。再以提問的方式把檢查項目按系統的組成順序編制成表,以便進行檢查和評審。安全檢查表分析的對象是設備設施、作業場所和工藝流程等,檢查項目是靜態的物,而非活動,故此所列檢查項目不應有人的活動,即不應有動作。
第七條 風險評價過程
各單位發動員工參與風險評價,專業技術人員、管理人員與員工一起參與風險評價過程,采用工作危害分析(jha)和安全檢查表(scl)兩種基本方法,進行風險評價時的程序如下:
1. 作業危害分析采用工作危害分析(jha),由各單位的評價小組中崗位操作人員、班長、專業技術人員、車間管理人員對本崗位的所有作業活動列出清單,并進行工作危害分析(jha),完成后先經安全部審查修改,修改完成后,上報評價小組進行評審,對不合格項提出修改意見返回基層單位再進行修改,重大風險和巨大風險應附有工程措施、技術措施、管理措施等整改方案,一并送評價小組進行評價,使之達到可接受的程度。
2. 設備設施的危害分析采取安全檢查表(scl)分析,由各單位的評價小組人員、技術人員和崗位操作人員列出設備設施清單,按安全檢查表(scl)分析進行,完成后先經安全部審查修改,修改完成后,上報評價小組進行評價,對不合格項提出修改意見返回基層單位再進行修改,重大風險和巨大風險應附有工程措施、技術措施、管理措施等整改方案,一并送評價小組進行評價,使之達到可接受的程度。
第八條 評價準則
使用推薦的風險評價方法,單位/班組開展風險評價工作,按照以下方法開展風險等級劃分:
風險(r)=可能性(l)×后果嚴重性(s)
1. 危害發生的可能性l判定準則:
表1:危害發生可能性l判定
等 級
標? ? 準
5
在現場沒有采取防范、監測、保護、控制措施,或危害的發生不能被發現(沒有監測系統),或在正常情況下經常發生此類事故或事件。
4
危害的發生不容易被發現,現場沒有檢測系統,也未發生過任何監測,或在現場有控制措施,但未有效執行或控制措施不當,或危害常發生或在預期情況下發生。
3
沒有保護措施(如沒有保護裝置、沒有個人防護用品等),或未嚴格按操作程序執行,或危害的發生容易被發現(現場有監測系統),或曾經作過監測,或過去曾經發生類似事故或事件,或在異常情況下發生類似事故或事件。
2
危害一旦發生能及時發現,并定期進行監測,或現場有防范控制措施,并能有效執行,或過去偶爾發生事故或事件。
1
有充分、有效的防范、控制、監測、保護措施,或員工安全衛生意識相當高,嚴格執行操作規程。極不可能發生事故或事件。
2. 危害后果嚴重性s判定準則:
表2:危害后果嚴重性s判定
等級
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
人員
財產損失/萬元
停工
公司形象
5
違反法律、法規和標準
死亡
>;50
部分裝置(>;2套)或設備停工
重大國際國內影響
4
潛在違反法規和標準
喪失勞動能力
>;25
2套裝置停工、或設備停工
行業內、省內影響
3
不符合上級公司或行業的安全方針、制度、規定等
截肢、骨折、聽力喪失、慢性病
>;10
1套裝置停工或設備
地區影響
2
不符合公司的安全操作程序、規定
輕微受傷、間歇不舒服
<10
受影響不大,幾乎不停工
公司及周邊范圍
1
完全符合
無傷亡
無損失
沒有停工
形象未受損
3. 風險等級r判定準則及控制措施:
表3:風險等級判定準則及控制措施r
風險度
等級
應采取的行動/控制措施
實施期限
20~25
巨大風險
在采取措施降低危害前,不能繼續作業,對改進措施進行評估
立刻
15~16
重大風險
采取緊急措施降低風險,建立運行控制程序,定期檢查、測量及評估
立即或近期整改
6~12
中等
可考慮建立目標、建立操作規程,加強培訓及溝通
2年內治理
1~5
可接受
可考慮建立操作規程、作業指導書但需定期檢查或無需采用控制措施,但需保存記錄
有條件、有經費時治理
注:r=l×s——危險性或風險度(危險性分值)
l——發生事故的可能性大?。òl生事故的頻率)
s——一旦發生事故會造成的損失后果。
4. 風險評估表
嚴重性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可能性
1
2
3
4
5
1
1
2
3
4
5
2
2
4
6
8
10
3
3
6
9
12
15
4
4
8
12
16
20
5
5
10
15
20
25
第九條 風險控制原則
1. 消除危害/風險;
2. 通過工程措施從源頭來控制危害/風險;
3. 制定安全作業制度,包括制定管理措施來削弱危害/風險影響。
4. 當以上方法均不適用時,應提供防護用品,并采取措施確保其得到使用和維護。
第十條 風險控制的要求
積極預防事故、減少事故發生的可能性,可采取以下3種對策:
1. 技術對策:即對某一項工程項目、生產建設、設備設計、工藝操作、設施維修等采取技術措施,實現生產的本質安全;
2. 教育對策:通過多種形式的宣傳、教育和培訓,提高每個職工的職業安全健康意識和操作技能;
3. 管理對策:從職業安全健康管理技術、管理方法上最大限度地滿足職業安全健康管理體系的需要、減少事故發生的可能性。
第十一條 風險信息的更新
1. 在下列情況下安全檢查表(scl)分析記錄和工作危害分析(jha)記錄進行更新:
(1)工藝指標或操作規程變更時;
(2)新的或變更的法律、法規或其他要求;
(3)有新項目時;
(4)有因為事故、事件或其他而發生不同的認識;
(5)其他變更。
2. 如果沒有上述變化時,單位1年進行1次評審或檢查風險識別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