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管理人員安全生產知識-試卷
工種: 姓名: 得分:
一、填空題(60分,每空一分):
1、安裝工作在施工作業操作中,必須執行操作規程。
2、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好,扣好。
3、施工人員進入施工崗位作業必須先進行、、
三級安全教育。
4、米以上的高處作業,無設施的必須系好,
扣好。
5、在施工現場動火必須辦理。凡掛有“禁止焰火”警示牌的場所,不得,嚴禁作業。
6、腳手架的負荷量,每平方米不能超過公斤。
7、安全電壓為伏,在金屬容器內或潮濕場所作業行燈照明的安全電壓不準超過伏。
8、如果有人觸電,應先,然后進行;電氣著火應先,使用等滅火器滅火。
9、使用電動套絲機、電鉆等工具,嚴禁操作,電動機械及手持電動
工具必須安裝設。
10、嚴禁赤腳或穿、進入施工現場,登高作業不準穿
或易滑的鞋靴。應走,或用上
下,嚴禁攀爬、上下。
11、安全生產的六大紀律、、、、、
。
12、發生工傷事故后,為吸取教訓必須做到“四不放過”原則,即、、、。
二、問答題﹙40分﹚:
1、“三寶”“四口”的內容有哪些﹙10分﹚
:
2、施工現場對臨時用電有什么要求﹙15分﹚
3、高處作業要注意哪些安全事項﹙15分﹚
安全生產知識答案卷
項目部名稱: 姓名: 得分:
一、填空題(60分,每空一分):
1、安裝工作在施工作業操作中,必須執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2、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帶。
3、施工人員進入施工崗位作業必須先進行公司、項目、
班組三級安全教育。
4、2米以上的高處作業,無安全設施的必須系好安全帶,
扣好安全扣。
5、在施工現場動火必須辦理動火手續。凡掛有“禁止焰火” 警示牌的
場所,不得吸煙,嚴禁明火作業。
6、腳手架的負荷量,每平方米不能超過270公斤。
7、安全電壓為36伏,在金屬容器內或潮濕場所作業行燈照明的安全電壓
不準超過12伏。
8、如果有人觸電,應先切斷電源,然后進行搶救;電氣著火
應先切斷電源,使用1211等滅火器滅火。
9、使用電動套絲機、電鉆等工具,嚴禁戴手套操作,電動機械及手持電動
工具必須安裝設漏電保護器。
10、嚴禁赤腳或穿拖鞋、高跟鞋進入施工現場,登高作業不準穿
硬底或帶釘易滑的鞋靴。應走斜道,或用梯子上
下,嚴禁攀爬腳手架、井口架上下。
11、安全生產的六大紀律進入電場工地必須帶好安全帽、2米以上高空作業必
須系好安全帶、不準亂掉物品、電動設備必須安全接地和防護裝置、
不懂電氣原理和機械人員嚴禁使用機電設備、吊裝機械必須完好。
12、發生工傷事故后,為吸取教訓必須做到“四不放過”原則,即事故原因分析
不清不放過、群眾沒有受教育不放過、沒有制定安全防范措施不放過、
事故責任及有關領導沒有受到處理不放過。
二、問答題﹙40分﹚:
1、“三寶”“四口”的內容有哪些﹙10分﹚
三寶:安全帽、安全網、安全帶
四口:樓梯口、電梯口、預留洞口、通道口
2、施工現場對臨時用電有什么要求﹙15分﹚
必須按三項五線制度設置
必須裝有相配漏電保護器
配電箱和機械設備必須有接地保護
閘刀內不能用銅絲代替熔斷絲
3、高處作業要注意哪些安全事項﹙15分﹚
高空作業的人員身體必須符合高空作業的要求,作業時衣著靈便,禁止穿硬底和帶釘鞋。
材料堆放平穩,工具應隨手放入工具袋,上下遞物件禁止拋擲。
風力在六級以上禁止作業。
單面梯子與地在產、夾角以60度-70度為宜。
第2篇 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1、認真學習貫徹落實國家關于安全生產的各種政策、法規和上級的安全生產政策、規定,落實本礦的安全生產要求,負責本礦的安全工作進行安排、檢查、督促隱患整改的具體工作。
2、協助班組長做好本班組安全工作,協助班組做好班前安全布置,班中安全檢查,班后安全總結。
3、組織開展本班組各種安全活動,認真做好活動記錄,提出改進安全工作意見和建議。
4、負責對礦山職工的安全教育培訓工作及教育檔案的管理工作;對剛進廠的新工人進行崗位安全教育工作。
5、嚴格執行有關安全生產的各項規章制度,對發現的違章行為或其它不安全因素,有權制止和糾正;發現有重大事故隱患時,有權停止作業,撤離作業人員,并及時匯報;待隱患排除后,才允許恢復作業。
6、檢查督促班組人員合理使用勞保用品和各種防護用品,消防器材。
7、熟悉本礦井巷、采掘作業面、礦山地質、水患、通風、疏散通道等情況,督促職工熟悉、了解避災緊急線路。
8、監督爆破作業人員、警戒人員的爆破、警戒工作;采區安全員在爆破作業前、后,負責對爆破區的安全情況進行檢查,排除隱患。
9、發生事故在及時了解情況,維護好現場,并及時向領導匯報。
第3篇 公司專職安全管理人員的安全教育
公司的安全專職管理人員是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和技術實現的具體實施者,是公司安全生產的“正規軍”,因此,也是公司實現安全生產的主要決定性因素。具有一定的專業學歷,掌握安全的專業知識和科學技術,又有生產的經驗和懂得生產的技術,是一個安全專職人員的基本素質。要建設好安全專職人員的安全文化,需要企業領導的重視和支持,也需要專職人員的本身的努力。
1. 公司專職安全管理人員的安全知識體系
(1)安全科學(即安全學):這是安全學科的基礎科學。它包括:安全設備學、安全管理學、安全系統學、安全人機學、安全法學。
(2)安全工程學:這是技術科學。包括安全設備工程學、衛生設備工程學、安全管理工程學、安全信息論、安全運籌學、安全控制論、安全人機工程學、安全生理學、安全心理學。
(3)安全工程:這是工程技術。包括安全設備工程、衛生設備工程、安全管理工程、安全系統工程、安全人機工程。
(4)專業安全知識:各行業不同,具體的專業要求也不一樣。總體來講,大概包括:礦山安全,機電安全,防火防爆等。
(5)計算機方面的知識:隨著社會的發展,計算機在生產、管理方面的應用越來越普及,在安全管理方面也逐步得到利用,所以安全管理人員要掌握一般的計算機使用常識。
2. 公司專職安全管理人員的安全教育考核目標
通過對企業專職安全管理人員的安全教育,除了具有安全知識的一系列知識體系外,還應該具備如下條件:一要有廣博的知識。二要有敬業精神。企業強烈的呼喚“復合型”的安全員。
3. 公司專職安全管理人員的安全教育方法
對公司專職安全管理人員的安全教育,一是通過學校的學歷教育;另一方面對在職安全管理人員可以通過講授法、研討法、讀書指導法等進行安全教育,不斷獲取新的安全知識。
提高安全專業管理人員的素質,適應21世紀安全管理的需求。為此,就需要對安全管理人員有計劃地進行培訓:(1)充實安全隊伍,將年富力強的人員安排到安全隊伍中。(2)抓培訓學習、充實基本功。(3)勇于實踐、善于總結,使新科技為安全工作服務。(4)多開展交流活動。經常性的經驗交流活動,是搞好工作的有效方法之一。通過走出去,請進來,使安全隊伍開闊視野、豐富見識,進而取長補短。
第4篇 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職責
1、認真貫徹和執行國家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規程和標準。
2、參加編制長遠規劃、年度安全措施計劃,參與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規程的制定工作。
3、落實各項規章制度和安全措施計劃。
4、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培訓,總結和推廣安全生產的先進經驗。
5、經常對工作現場進行安全檢查,及時發現各種不安全因素,督促整改,消除事故隱患。遇有危及安全生產的緊急情況,有權先停止作業,并立即報告有關領導處理,直至安全隱患消除。
6、參與制定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和演練。
7、監督勞動保護用品的發放工作,并培訓員工,使其掌握正確佩戴和使用防護用品的方法。
8、參加傷亡事故的調查和處理,做好工傷事故的統計、分析和報告,協助有關部門、人員制定防止事故重復發生的措施,并檢查落實。
第5篇 項目安全管理人員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
(1)認真宣傳、貫徹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規范,檢查督促執行。
(2)參與制訂項目有關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督促落實并檢查執行情況。
(3)每天進行安全巡查,及時糾正和查處違章指揮、違規操作、違反安全生產紀律的行為和人員。對施工現場存在安全隱患有權責令糾正和整改,對重大安全隱患有權下達局部停工整改決定。
(4)對危險性較大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實施過程進行旁站式監督。
(5)對各類檢查中發現的安全隱患督促落實整改,對整改結果進行復查。
(6)組織項目日常安全教育,督促班組開展班前安全活動。
(7)參加現場機械設備、電力設施、安全防護設施和消防設施的驗收。
(8)建立項目安全管理資料檔案,如實記錄和收集安全檢查、交底、驗收、教育培訓及其它安全活動的資料。
(9)發生生產安全事故,要立即報告,參與搶救,保護現場,并對事故的經過、應急、處理過程做好詳細記錄。
第6篇 起重機械安全管理人員工作職責
起重機械安全管理人員是起重機械安全使用具體工作的負責人,對本單位起重機械安全使用履行下列職責:
1.建立并管理起重機械技術檔案,認真填寫相關記錄;
2.妥善保管固定式簡易升降機層門鑰匙、機房鑰匙;
3.做好起重機械使用登記或者變更、注銷手續,編制并實施起重機械定期檢驗計劃,及時更換“安全檢驗合格”標志;
4.監督、確認起重機械的日常維護保養和定期自行檢查工作;
5.對起重機械使用狀況進行經常性檢查,糾正和阻止起重機械使用過程中的違規行為,發現問題應及時處理,情況緊急時,可以決定停止起重機械使用,并及時向單位主要負責人報告;
6.組織實施起重機械應急救援預案的演習;
7.參加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第7篇 高空作業人員安全管理措施
根據被服務方的面積、工程的難度及被要求工程時間來確定需要幾個人來清潔。有兩種方式,一種是高空吊籃,另一種為高空吊繩, 專業講叫'上幾根繩,下幾回板'。
高空作業難度大,危險性高,特此施工人員是經過專業培訓后,有多次高空作業的經驗。安全操作規程
l、上班前必須認真檢查機械設備、用具、繩子、坐板、安全帶有無損壞,確保機械性能良好及各種用具無異常現象方能上崗操作。
2、操作繩、安全繩必須分開生根并扎緊系死,靠沿口處要加墊軟物,防止因磨損而斷繩,繩子下端一定要接觸地面,放繩人同時也要系臨時安全繩。
3、施工員上崗前要穿好工作服,戴好安全帽,上崗時要先系安全帶,再系保險鎖(安全繩上),爾后再系好卸扣(操作繩上), 同時坐板扣子要打緊,固死。
4、下繩時,施工負責人和樓上監護人員要給予指揮和幫助。
5、操作時輔助用具要扎緊扎牢.以防墜傷人,同時嚴禁嘻笑打鬧和攜帶其它無關物品;
6、樓上、地面監護人員要堅守在施工現場.切實履行職責.隨時觀察操作繩、安全繩的松緊及絞繩、串繩等現象,發現問題及時報告,及時排除。
7、樓上監護人員不得隨意在樓頂邊沿上來回走動。需要時,必須先系好自身安全繩,爾后再進行輔助工作。地面監護人員不得在施工現場看書看報,更不得隨意觀賞其它場景。并要隨時制止行人進入危險地段及拉繩、甩繩現象發生。
8、操作繩、安全繩需移位、上下時,監護人員及輔助工人要一同協調安置好,不用時需把繩子打好捆緊。
9、施工員要落地時,要先察看一下地面、墻壁的設施,操作繩、安全繩的定位及行人流量的多少情況,待地面監護人員處理、調整,同意后方可緩慢下降,直至地面。
10、要堅持安全第一、文明施工,確保工程服務質量。
11、不準亂拿甲方或客戶的物品,不得損壞甲方或客戶的各種設施。
12、高空作業人員和現場監護人員必須服從施工負責人的統一指揮和統一管理。
第8篇 管理人員安全教育內容
1. 企業法定代表人和廠長、經理必須經過安全教育并經考核合格后方能任職。安全教育時間不得少于四十學時。
安全教育的教材由勞動行政部門指定或認可。安全教育應包括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及有關規章制度,工傷保險法律、法規,安全生產管理職責、企業勞動安全衛生管理知識及安全文化,有關事故案例及事故應急處理措施等內容。
2. 企業安全衛生管理人員必須經過安全教育并經考核合格后方能任職。安全教育時間不得少于一百二十學時。
安全教育由地市級以上勞動行政部門認可的單位或組織進行。安全教育應包括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勞動安全衛生標準。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安全技術、勞動衛生知識、安全文化、工傷保險法律、法規,職工傷亡事故和職業病統計報告及調查處理程序,有關事故案例及事故應急處理措施等項內容。安全教育考核合格者,由勞動行政部門發給任職資格證。
3. 企業其他管理負責人(包括職能部門負責人、車間負責人)、專業工程技術人員的安全教育由企業安全衛生管理部門組織實施。安全教育時間不得少于二十四學時。
安全教育應包括勞動安全衛生法律、法規及本部門、本崗位安全衛生職責,安全技術、勞動衛生和安全文化的知識,有關事故案例及事故應急處理措施等項內容。
4. 班組長和安全員的安全教育由企業安全衛生管理部門組織實施。安全教育時間不得少于二十四學時。
安全教育應包括勞動安全衛生法律、法規,安全技術、勞動衛生和安全文化的知識、技能及本企業、本班組和一些崗位的危險危害因素、安全注意事項,本崗位安全生產職責,典型事故案例及事故搶救與應急處理措施等項內容。
第9篇 民用核安全設備無損檢驗人員資格管理規定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民用核安全設備無損檢驗人員的管理,保證民用核安全設備質量,根據《民用核安全設備監督管理條例》,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于民用核安全設備無損檢驗人員的考核和管理工作。
民用核安全設備無損檢驗方法包括超聲、射線、磁粉、滲透、渦流、目視、泄漏檢驗等。
第三條 從事民用核安全設備無損檢驗活動的人員,依據本規定參加考核并取得資格證書后,方可從事相應方法和級別的民用核安全設備無損檢驗活動。
第四條 民用核安全設備無損檢驗人員由國務院核行業主管部門按照國務院核安全監管部門的規定統一組織考核,經國務院核安全監管部門核準,由國務院核行業主管部門頒發資格證書。
第二章 機構及職責
第五條 國務院核安全監管部門負責核準民用核安全設備無損檢驗人員的資格,核準在國內從事無損檢驗活動的境外人員的資格,并組織對民用核安全設備無損檢驗人員及相關考核活動的監督檢查。
第六條 國務院核安全監管部門設立民用核安全設備無損檢驗人員資格核準委員會,其主要職責是:
(一)制定相關管理辦法;
(二)對民用核安全設備無損檢驗人員資格鑒定委員會成員實施備案;
(三)審查民用核安全設備無損檢驗人員的資格。
第七條 民用核安全設備無損檢驗人員資格核準委員會由國務院核安全監管部門及其派出機構、技術后援單位的代表以及特聘專家組成。
核準委員會委員應當具有5年以上相關管理工作經驗或者高級專業技術職稱,能準確理解并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標準。
第八條 國務院核行業主管部門負責設立民用核安全設備無損檢驗人員資格鑒定委員會,其主要職責是:
(一)組織制定考試大綱;
(二)編制有關無損檢驗方法的考試題庫;
(三)審查報考人員的資格和考核結果;
(四)管理有關檔案;
(五)具體負責發放民用核安全設備無損檢驗人員的證書。
第九條 民用核安全設備無損檢驗人員資格鑒定委員會由國務院核行業主管部門、各相關行業協會、核安全設備無損檢驗相關單位、技術后援單位的代表以及特聘專家組成。
資格鑒定委員會二分之一以上成員應當為已取得ⅲ級證書的無損檢驗方面的專家。資格鑒定委員會的成員名單送國務院核安全監管部門備案。
第十條 承擔民用核安全設備無損檢驗人員資格考核工作的單位應當具備下列主要條件:
(一)具有與擬從事的考核活動相適應的考核場所、檔案室、檢驗設備和儀器;
(二)具有相應的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
(三)具有健全的考核管理制度。
第十一條 民用核安全設備無損檢驗考核單位的職責主要包括:
(一)制定考核工作程序;
(二)具體組織資格考核;
(三)管理檢驗設備、儀器、試塊或者試件;
(四)管理報考人員的檔案資料。
第三章 等級劃分和資格考核
第十二條 民用核安全設備無損檢驗人員的資格等級分為ⅰ級(初級)、ⅱ級(中級)和ⅲ級(高級)。資格考核按照不同的等級、方法分別進行。
第十三條 ⅰ級無損檢驗人員可以承擔下列工作:
(一)調整和使用儀器設備;
(二)在ⅱ級或者ⅲ級人員監督指導下,根據操作規程進行無損檢驗活動,并記錄檢驗結果;
(三)依據標準對檢驗結果進行初步評定,但不得出具無損檢驗結果報告。
第十四條 ⅱ級無損檢驗人員可以承擔下列工作:
(一)根據確定的工藝,編制技術操作規程;
(二)安裝和校準儀器設備,具體實施無損檢驗活動;
(三)依據法規、標準和規范評價檢驗結果;
(四)編寫和簽署無損檢驗結果報告;
(五)培訓和指導相應無損檢驗方法的ⅰ級無損檢驗人員。
第十五條 ⅲ級無損檢驗人員可以承擔下列工作:
(一)確定無損檢驗技術和工藝,監督和管理無損檢驗活動;
(二)依據法規、標準和規范評定檢驗結果;
(三)編制特殊的無損檢驗工藝;
(四)沒有驗收準則可供引用時,協助有關部門制定驗收準則;
(五)培訓相應無損檢驗方法的ⅰ級和ⅱ級人員。
第十六條 報考人員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學力和實踐經歷要求:
考核的檢驗方法技術無損檢驗專業理工科高中、中專初中
等級大專以上大專以上或者相當學力
射線檢驗(rt)ⅰ三個月六個月一年三年
超聲檢驗(ut)
渦流檢驗(et)ⅱ六個月一年二年八年
泄漏檢驗(lt)ⅲ四年五年八年/
滲透檢驗(pt)ⅰ一個月三個月六個月三年
磁粉檢驗(mt)ⅱ三個月六個月一年八年
目視檢驗(vt)ⅲ 四年五年八年/
其中,申請報考ⅱ級的人員應當具備相應檢驗方法的ⅰ級人員有效技術資格證書;不具備相應檢驗方法的ⅰ級人員有效技術資格證書的,其實踐經歷時間應當加倍。
報考ⅲ級人員的實踐經歷時間為獲得相應方法ⅱ級資格證書后的時間。上述經歷應當至少有一半時間是從事民用核安全設備無損檢驗活動的。報考ⅲ級的人員應當持有2個以上有效ⅱ級資格證書,且應當含有所申請報考方法的核ⅱ級資格證書;申請ut、rt和et的ⅲ級人員還應當具有pt或者mt的ⅱ級資格證書,申請pt、mt、lt和vt的ⅲ級人員還應當具有ut、rt或者et的ⅱ級資格證書。
已經取得其他機構相應方法資格證書的人員,在滿足了相應級別的學力和實踐經歷要求的情況下,可以報考同等級別的民用核安全設備無損檢驗人員資格考核。
(二)報考人員應當具備一定的視力條件:
1、裸視或者經過矯正的視力要求達到5.0以上;
2、報考人員的辨色視力應當達到能區分與無損檢驗方法有關的顏色對比度。
(三)近3年未被吊銷資格證書。
第十七條 申請報考的人員應當向民用核安全設備無損檢驗人員資格鑒定委員會提交下列主要證明文件:
(一)學力證明;
(二)聘用單位出具的培訓經歷和實踐經歷證明;
(三)醫院出具的視力證明;
(四)已持有的資格證書。
第十八條 民用核安全設備無損檢驗人員資格鑒定委員會應當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審核,并自收到相關證明文件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告知報考人員是否可以參加資格考核。
第十九條 民用核安全設備無損檢驗人員ⅰ、ⅱ級資格考核包括筆試和操作考試,ⅲ級考核包括筆試、操作考試和綜合答辯。筆試采用閉卷模式,筆試成績有效期為1年。
民用核安全設備無損檢驗人員資格考試試題內容與范圍按照相應方法的各級考試大綱的規定執行。
第二十條 筆試內容包括“通用考試”和“核安全設備專業考試”兩部分。
通用考試主要考查報考人員的無損檢驗基礎知識,檢查報考人員對考試大綱中規定的基礎知識的理解和掌握程度。
民用核安全設備專業考試是考查報考人員將有關無損檢驗技術應用于民用核安全設備的能力,包括民用核安全設備的有關知識和相關法規、標準和規范。專業考試至少包括下列內容:
(一)ⅰ級和ⅱ級人員考試內容應當包括:核安全方面以及民用核安全設備系統的有關知識;民用核安全設備質量保證方面的有關知識;民用核安全設備用特殊的無損檢驗技術以及在核輻射環境中工作時的輻射防護知識;無損檢驗操作技能;相應的民用核安全設備用無損檢驗的標準知識,尤其是國際公認的核設備用無損檢驗標準知識。
(二)ⅲ級人員的考試內容,除前述對ⅰ級和ⅱ級人員所進行的考試內容以外,還應當包括:主要民用核安全設備的選材原則、材料型號、性能,以及這些材料在制造過程中和運行環境下可能產生缺陷的機理和性質;各主要系統所執行的核安全功能,以及這些系統中各主要設備的核安全級別;民用核安全設備相關的無損檢驗新技術和新工藝。
第二十一條 操作考試主要是考查報考人員正確應用無損檢驗儀器進行操作,出具檢驗結果并對結果進行評價的能力。
第二十二條 綜合答辯主要是考查報考人員對民用核安全設備無損檢驗理論、方法和實踐操作等方面的綜合應用能力。
第二十三條 民用核安全設備無損檢驗人員考核單位應當在考試結束后的10個工作日內,將民用核安全設備無損檢驗報考人員的資格考核申請、相關資料以及考試結果報民用核安全設備無損檢驗人員資格鑒定委員會。資格鑒定委員會對考試結果進行審查,并將審查結果報國務院核行業主管部門。
第二十四條 民用核安全設備無損檢驗報考人員有舞弊行為的,由民用核安全設備無損檢驗人員考核單位取消其考試資格,并停考1年。
第四章 資格核準、證書頒發與管理
第二十五條 國務院核行業主管部門應當將審查通過的報考人員的下列主要材料送國務院核安全監管部門核準:
(一)民用核安全設備無損檢驗報考人員的資格考核申請;
(二)學力證明;
(三)由符合第十條規定的考核單位出具的考核成績;
(四)民用核安全設備無損檢驗人員資格鑒定委員會審查意見;
(五)已持有的資格證書復印件。
國務院核安全監管部門應當自收到前款規定的材料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完成核準工作,并將核準結果送國務院核行業主管部門;核準通過的,由國務院核行業主管部門自收到核準結果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頒發相應的資格證書。
第二十六條 民用核安全設備無損檢驗人員資格證書包括下列主要內容:
(一)人員姓名及聘用單位;
(二)考試合格項目及資格等級;
(三)有效期限;
(四)證書編號。
第二十七條 民用核安全設備無損檢驗人員考試合格項目的有效期限為5年。無損檢驗人員連續脫離無損檢驗專業工作1年以上,該項目自動廢止。
第二十八條 資格證書有效期屆滿后擬繼續從事民用核安全設備無損檢驗活動的人員,應當在證書有效期屆滿6個月前向民用核安全設備無損檢驗人員資格鑒定委員會提出更新申請,并提交下列主要材料:
(一)聘用單位推薦信;
(二)醫院出具的視力證明;
(三)連續脫離無損檢驗專業工作未超過1年的證明;
(四)聘用單位出具的未發生過責任事故、重大技術失誤的證明。
資格鑒定委員會對前款規定的材料進行審查核實后,申請人方可參加更新證書考核。
ⅰ、ⅱ級更新證書考核為操作考試,ⅲ級更新證書考核包括操作考試和綜合答辯。
第二十九條 考核合格并經民用核安全設備無損檢驗人員資格鑒定委員會審查通過后,由國務院核行業主管部門將更新證書考核結果連同更新證明材料送國務院核安全監管部門核準。
經核準的民用核安全設備無損檢驗人員資格證書有效期可以延長一次,延長有效期為5年。
第三十條 民用核安全設備無損檢驗人員的聘用單位,應當加強對本單位無損檢驗人員的管理,保證其在資格證書限定的范圍內進行有效的無損檢驗活動。
第三十一條 民用核安全設備無損檢驗人員不得同時在兩個以上單位中執業。
無損檢驗人員變更聘用單位的,應當向民用核安全設備無損檢驗人員資格鑒定委員會提出無損檢驗人員資格證書變更申請,由發證機關更換新的資格證書,并告知國務院核安全監管部門。更新后的證書有效期適用原證書的有效期。
第三十二條 已取得國外相關無損檢驗資格證書的境外單位的無損檢驗人員,需經國務院核安全監管部門核準后,方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民用核安全設備無損檢驗活動。
第五章 監督檢查
第三十三條 國務院核安全監管部門負責對民用核安全設備無損檢驗人員的考核活動進行監督檢查。
第三十四條 國務院核行業主管部門負責對民用核安全設備無損檢驗人員考核單位的考核工作進行檢查。
檢查內容包括考核單位的質量保證體系運行情況、組織機構、場地和設施、人員師資力量、考試大綱及實施細則、考試管理制度、考試計劃及實施、文件和記錄管理等方面的內容。
第三十五條 民用核安全設備無損檢驗人員考核單位有義務配合國務院核安全監管部門和國務院核行業主管部門的監督檢查工作,并如實反映情況,提供必要的資料,不得拒絕和阻礙。
第三十六條 無損檢驗結果報告的編制和審核應當由具備相應資格的無損檢驗人員擔任,并經其聘用單位批準后方為有效。
第六章 法律責任
第三十七條 民用核安全設備無損檢驗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國務院核安全監管部門責令其停止民用核安全設備無損檢驗活動,并由國務院核行業主管部門吊銷其資格證書:
(一)違反操作規程導致無損檢驗結果報告嚴重錯誤的;
(二)偽造檢驗數據,出具虛假檢驗結果或者結論的;
(三)同時在兩個以上單位執業的;
(四)有其他違反國家核安全法規行為的。
第三十八條 民用核安全設備無損檢驗人員超出資格證書限定范圍從事無損檢驗活動的,由國務院核安全監管部門責令其停止無損檢驗活動,依據《民用核安全設備監督管理條例》第四十九條的規定對聘用單位予以處罰。
第三十九條 偽造、變造民用核安全設備無損檢驗人員資格證書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二條的規定,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10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500元以下罰款。
第四十條 民用核安全設備無損檢驗人員考核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國務院核行業主管部門或者國務院核安全監管部門責令限期整改;情節嚴重的,停止其資格考核工作:
(一)考核單位條件變化,不滿足規定的要求;
(二)不按照本規定的要求進行考試;
(三)資格考核工作質量低劣;
(四)嚴重違規,弄虛作假。
第四十一條 民用核安全設備無損檢驗考核單位有關工作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考核單位停止其資格考核工作,并依據有關法律法規予以處罰:
(一)泄露考試內容的;
(二)考試過程中有徇私舞弊行為的;
(三)玩忽職守,導致考場紀律混亂,考試結果失實的;
(四)其他嚴重影響資格考核公正性的。
第七章 附 則
第四十二條 本規定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1995年6月6日國家核安全局批準發布的《民用核承壓設備無損檢驗人員培訓、考核和取證管理辦法(haf602)》同時廢止。
第10篇 公司安全管理人員管理規定
1.1貫徹執行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有關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參與本單位安全生產決策;
1.2參與制定并督促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的執行;
1.3開展安全生產檢查,制止和查處違章指揮、違章操作、違反勞動紀律的行為;
1.4發現事故隱患,督促有關業務部門和人員及時整改,并告知本單位負責人;
1.5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培訓,推廣安全生產先進技術和經驗;
1.6參與本單位生產工藝、技術、設備的安全性能檢測及事故預防措施的制定;
1.7參與本單位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安全設施的審查,督促勞動防護用品的發放、使用;
1.8參與組織本單位應急預案的制定及演練;
1.9協助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和處理,對事故進行統計、分析;
1.10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安全生產工作。
第11篇 消防安全管理人員職責
1、加氣站的主要負責人是本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
2、嚴格遵守公司制定的消防管理制度,實行嚴格的管理
3、制定本站點年度消防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
4、負責逐級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落實責任制。
5、負責組織操作人員參加消防局舉辦的專業知識培訓,做到持證上崗。
6、做到站點每日消防安全檢查、月度消防防火安全大檢查,并做好相關記錄。
7、做好消防設施和器材的維修、更新、保養工作,并做好相關記錄。
8、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增強員工的責任感和法制觀念,使他們自覺地遵守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規程;熟練使用消防器材、并保持消防器材完好齊備。
9、每年站點組織消防演練不得少于兩次。
第12篇 工具庫人員職業健康安全、環境管理責任制
1.1.1 貫徹國家、上級部門關于設備檢修、維護保養及施工方面的安全規定、標準,負責制定和修訂各類設備的維護操作規程和安全管理制度;
1.1.2 負責本單位設備的安全管理,使其符合安全技術規范、標準的要求;
1.1.3 在制定有關設備改造方案和編制設備檢修計劃時,應有相應的職業衛生安全措施內容,負責落實安全措施;
1.1.4 組織設備安全檢查,對查出的問題要有計劃地修改更換,按期實現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和事故隱患整改項目;
1.1.5 負責組織對特種設備的定期檢驗、檢查,建立健全相關檔案;
1.1.6 負責對本單位范圍內員工進行設備維護、保養、使用等安全知識培訓和考核的督導;
1.1.7 負責落實本單位消防設施的維護保養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