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外來施工人員的安全管理
1 施工單位施工前應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培訓,將考試成績報安全部門備案,經安全部門審核合格后方可準許施工。
2 施工人員進入廠區前應接受安全部門的入廠安全教育。
3 施工人員應到門衛辦理人員入廠登記、出入證件等有關手續方可進廠,煙、火、手機存入門衛煙火柜,每次進出要出示證件,配合門衛檢查。
4 施工人員應遵守公司有關安全管理制度及勞動紀律。
5 施工單位應為施工人員配備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并規范使用。
6 施工單位應認真進行嚴格的安全管理,發生的違章行為,與本單位員工同等處罰對待。
7 施工管理部門指派的監理人員,應熟悉生產現場,監理人員確實做到始終如一,認真負責,監護到位,對人身和設備的安全負責。
8 施工單位在施工過程中發生任何疑問,應立即停止施工,向監理人員或甲方領導請示,經甲方人員排查清楚后,方可繼續施工。
9 施工單位應通過安全教育,使施工人員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要有安全自我防護意識,在施工中做到“四不傷害”。
10 嚴禁使用未成年人和不適應安全施工要求的人員進行施工。
11 承包單位的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有相關部門核發的有效證件,方可持證上崗。
12 施工人員在施工中要遵守勞動紀律,不準在施工現場與施工無關的地方逗留,不準隨意串崗,不準亂碰、亂動所有運行的設備,要愛護保護好所使用的安全用具,安全設施,嚴格執行安全措施。
第2篇 小區外來施工人員的安全管理規定
一、施工單位必須是政府有關部門認可的建筑、裝修單位,工程部與其簽訂施工合同時要即時通知安全秩序部。
二、安全秩序部根據施工部門提供的人員名單、身份證復印件等材料為施工人員辦理入園施工手續。
三、施工人員在辦理入園施工手續時,必須證照齊全并持有效證件的原本,每人交兩張一寸免冠近期照片及五元工本費、十元押金。
四、外來施工人員須將消防專業機關認可的建筑材料耐火等級證明交安全部門備案。施工現場應自備足夠數量的消防器材,并保證完好有效。
五、電工、電焊工、高空作業工人必須持有經國家專業部門頒發的電工本、電焊本和高空作業證明書方可入園施工。
六、施工現場要設安全管理人員及相應的安全制度,并接受安全部門專職消防管理人員的監督、檢查,對提出的問題應立即解決。
七、施工人員在入園施工期間必須佩戴安全部門核發的施工證件,嚴格按照指定的路線進入施工現場,不得在非施工場所閑逛。
八、施工單位和施工人員必須遵守小區的安全制度和規定,如有違反將按安全協議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