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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全生產管理體系建設指引(十二篇)

      發布時間:2024-11-27 07:00:04 查看人數:37

      安全生產管理體系建設指引

      第1篇 安全生產管理體系建設指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目的與適用范圍

      為規范山東聯儲物流公司安全生產管理體系建設,使山東聯儲物流公司及所屬各級企業明確安全生產管理體系的范圍、邊界、結構及主要內容,實現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的規范化、標準化和科學化,特制定本指引。

      本指引為山東聯儲物流公司、各成員公司及其所屬各級法人實體企業安全生產管理體系建設的指導性文件。

      第二條 依據的法規及文件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二)《中央企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暫行辦法》(國資委21號令)

      第二章 安全生產管理體系概述

      第三條 總論

      山東聯儲物流公司安全生產管理體系(以下簡稱“安全生產管理體系”),包括山東聯儲物流公司、各區域管理中心、成員公司在內的各層級的管理體系。它們圍繞山東聯儲物流公司安全生產管理戰略層層展開,是一個完善的、有機的、有自身特點的整體。

      建設安全生產管理體系是實現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系統化、提升安全生產績效的一種手段,它不等同于建立一套安全生產管理體系文件或規章制度,有別于傳統的體系認證。安全生產管理體系建設的重點是通過開展一系列的安全生產管理活動,建立起規范化和科學化的預防管理機制,規范最高領導層、管理層、操作層等各級人員的安全生產行為,樹立正確的安全生產管理理念,養成良好的作業習慣,并在實踐中對安全生產管理體系進行持續優化。

      (一)安全生產管理體系是以華潤集團安全生產管理體系的要求為指導,結合山東聯儲物流公司所在行業特點提出總體安全生產原則性要求,引導各區域管理中心、成員公司開展安全生產工作。其重點是致力于安全文化、理念、價值觀的建設,諸如安全生產管理政策、評價辦法的制定、通用要素的確定等。

      (二) 安全生產管理體系是具有較強專業指導性的管理體系,為所有成員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提供明確的指導意見,其管理體系不僅包含聯儲物流的通用要求,還包括專業化的安全、職業健康等要求。

      (三)安全生產管理體系在成員公司層面是在充分考慮山東聯儲物流公司安全生產管理體系專業指導的基礎上,重點反映個性化要求,結合本單位的實際情況,如組織機構、作業現場、主要設備、危險源等,提出管理體系建設的具體要求。成員公司的安全生產管理體系還應針對每一個重大危險源或重大風險編制詳細的專項方案,確保重大安全生產管理事項能有效落實,杜絕重大事故的發生。

      第四條 安全生產管理體系的內容

      山東聯儲物流公司及成員公司安全生產管理體系均應至少包含十個方面的基本體系內容,即:組織體系、制度體系、目標及責任體系、教育體系、風險控制體系、監督保障體系、文化體系、評價體系、應急管理與事故管理體系、體系建立與維護。

      (一) 組織體系

      組織體系是為貫徹安全生產法規,落實安全生產工作要求而成立或設置的領導機構、監督機構和保障機構等機構的有機組合,是實現安全生產目標和任務的人力資源配置,為推動安全生產管理體系建設和有效運行提供組織保障。組織體系的建立,應有其明確的組織機構設置原則、職責和權限。山東聯儲物流公司各級安全生產管理組織體系由安全生產委員會(安全領導小組)、安委會辦公室、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機構以及安全生產保障機構等構成。

      (二) 制度體系

      制度體系是山東聯儲物流公司各級單位為規范員工安全生產行為、有效防范安全生產風險、提升安全生產績效、實現安全生產目標而在管理實踐過程中不斷總結出來的各種有用的經驗、方法,是安全生產相關制度、規范、工作標準和流程的集合。山東聯儲物流公司安全制度體系應體現燃氣行業安全管理特點,包括:生產安全、消防、交通、安保等基礎管理制度,以及燃氣輸配、場站、客戶、工程等專項管理制度。

      (三) 目標及責任體系

      目標及責任體系包含目標管理和責任管理兩大部分。

      目標管理是山東聯儲物流公司各級單位根據自身安全生產實際,結合單位和部門在生產經營中的職能制定的安全生產指標和考核辦法。安全生產目標可以是定量化的指標,還可以是具體的某項工作任務或工作要求。

      責任管理是山東聯儲物流公司各級單位所轄部門、崗位、人員在安全生產領域的工作范圍內應負的責任及相應的權利的統稱,把安全生產的具體工作與各級部門及各類人對應地聯系起來,使與安全生產工作相關聯的每一個部門、每一個人都承擔相應的責任和權利。包括部門責任、領導者責任、管理者責任以及作業人員責任等,并通過對責任者的工作評估,進行考核、實施問責等。

      (四) 教育體系

      教育體系是為了確保領導人員、各級管理人員、普通作業人員及特種作業人員等能達到所從事工作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要求,而開展的一系列教育培訓活動的整體。主要包括:教育與培訓制度、培訓計劃、師資力量、考核、取證等。

      (五)風險控制體系

      風險控制體系是山東聯儲物流公司各單位為了防止危險源和危害演變為高風險的危險源,控制風險和進行風險轉移,杜絕或減少事故發生幾率,以及發生事故時進行快速、有序、有效的救援,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而建立的一整套風險管理制度和控制措施。包括:安全生產風險識別與評價,危險性預先分析,控制風險的管理措施、技術措施與設施,應急管理措施,應急預案管理,事故管理,作業安全管理,職業健康管理,危機管理等。

      (六)監督保障體系

      監督保障體系是山東聯儲物流公司各級與安全生產工作相關的監督管理部門為了確保安全生產各項法律法規、制度、管理活動等執行到位,實現安全生產目標而采取的一系列監督管理措施和方法。山東聯儲物流公司監督保障體系應體現“統一領導、條塊結合、分級管理、全員參與”的要求,包括設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制定監管制度、明確監管職責、開展內部審核、日常監督檢查、專項檢查等。

      (七)文化體系

      安全生產文化體系是企業文化的一部分,具有明確的導向性,是全體員工在意識形態領域和思想觀念上對安全生產工作認識的綜合反映。安全生產文化有利于增強員工的凝聚力,提高員工的安全生產意識,引導員工的安全生產行為,提升員工的價值需求層次,加快管理方式的轉變,使之從監督管理走向自我管理、團隊管理。安全生產文化體系包括安全生產戰略、價值觀、行為準則、管理層承諾等。

      (八)評價體系

      評價體系是由與安全生產績效評價相關的評價制度、評價指標、評價方法、評價標準、評價人員及獎懲辦法等組成的有機整體。通過開展多維度的評價,可衡量各單位、各部門及個人的安全生產的工作成效,是判斷安全生產體系運行效果和實施安全生產工作獎懲的主要依據。安全生產評價體系的設計應遵循“內容全面、方法科學、公平公正、操作簡便”的原則。

      (九)應急管理與事故管理體系

      應急管理與事故管理體系是山東聯儲物流公司各單位為提高事故處置能力,及時有效組織事故救援、減少事故損失、嚴格進行事故調查、嚴肅追究事故責任、認真進行事故總結、預防和減少事故發生而建立的一整套管理措施。應急管理包括應急機構和隊伍、應急預案、應急裝備、應急演練、事故救援組成,事故管理包括事故信息報送、事故救援、事故調查與分析、事故責任追究、事故經驗教訓總結等組成。

      (十)體系建立與維護

      安全生產體系建立與維護是指當外部環境或內部因素發生變化,現有體系不能很好地適應當前安全生產工作需要時,需對原體系進行補充、更改以適應新的安全生產工作需要而開展的一系列活動。通過開展安全生產管理體系審核和內部認證等活動,評估安全生產管理體系運行質量,跟蹤驗證體系運行的適應性和有效性,發現問題及時按程序進行調整和完善。通過不斷地檢討和優化,達到持續改進的目的。

      第五條 安全生產管理體系結構

      十個方面的體系是在安全生產體系的基礎上,結合山東聯儲物流公司業務實際,建立的通用于山東聯儲物流公司及各級單位,以及山東聯儲物流公司各個業務板塊,符合安全生產相關法規和標準要求。組織體系、制度體系、責任體系、教育體系、風險控制體系、監督保障體系、應急管理與事故管理體系七個方面的體系屬技術層面的體系,是各級開展安全生產工作的基礎,是提升安全生產管理有效性的方法和工具;文化體系、評價體系屬思維引導體系,是安全生產管理體系的靈魂,具有明確的導向性,對技術層面的體系具有引導、滲透作用,應貫穿到七個技術層面的體系之中。體系建立與維護屬于自我修復體系,對七個技術層面的體系及二個思維引導體系的修復、完善具有指導作用,使各層級的安全生產管理體系一直處于持續優化的動態過程中。

      第三章 安全生產管理體系建設

      第六條 安全生產組織建立

      建立安全生產組織是安全生產管理體系建立與實施的前提條件,各級最高管理者是建立實施安全生產管理體系的第一責任人,應確保各級安全生產管理責任的落實,保證各項安全生產工作任務執行到位,并對持續改進安全生產管理體系提供強有力的組織領導。

      3.1.1應按照相關法規及有關組織建設指引的要求,建立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機構、監督管理機構和保障機構。根據企業實際情況,結合安全生產管理體系建設的任務,配置安全生產工作管理人員,明確工作職責。

      3.1.2 安全生產工作的主管領導全面負責安全生產管理體系的建設與持續改進,負責本單位安全生產管理體系的策劃、建設、運行、評審和優化等工作,努力營造良好的安全生產文化,做好重大安全生產事件的決策,并為建立安全生產管理體系配置相應的資源。

      3.1.3 安全生產工作監督管理部門應推動安全生產體系建設的有序進行,負責統一部署和組織編制安全生產發展規劃、年度工作計劃,監督檢查和考核安全生產工作計劃的完成情況,指導協調所在單位及下屬企業開展安全生產工作,落實安全生產責任。

      3.1.4 安全生產工作保障部門應根據部門安全生產活動的特點與重點,在安全生產主管領導的組織下主動開展相關安全生產管理活動,認真履行安全生產工作職責,確保活動效果與預期目標的一致。

      第七條 安全生產管理體系建設

      安全生產管理體系貫穿于整個產品的實現始終,其建設過程也是法律法規執行、落實的過程,是一個循序漸進、不斷提升的過程。各層級的安全生產管理體系建設和完善均應按照pdca的工作方法進行。

      (一)策劃階段(p)

      (1)認真分析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的現狀。從政治因素、經濟因素、社會因素、技術因素以及本單位安全生產管理的優勢與劣勢、機遇與威脅等多個方面進行檢討分析,查找安全生產的各類風險點和風險源。對風險點及風險源分析評價是實施安全生產管理的關鍵環節,應經常性地進行。

      (2)針對安全生產的風險,做好安全生產體系設計工作。安全生產管理體系設計在內容上要能全面覆蓋本單位的所有業務活動,要能有效管控本單位的安全生產重大風險,把風險降到最低程度。體系設計要緊密結合行業或企業的特點,在理清九個基本體系的范圍、邊界和相互關系的基礎上,列出需開展的安全生產工作和全部管理要素,進行整理、歸類,與九個基本體系一一對應起來,不能納入基本通用體系的可增加行業專業性體系。安全生產管理體系滿足國家法律法規、國家管理標準以及國際管理標準是其最基本的要求。

      (3)在體系設計的基礎上制定詳細的實施方案,實施方案應能使安全生產工作覆蓋所有的生產經營活動,應有針對性和可操作性。不能機械地套用標準或規范,注重實效,不流于形式。實施方案的內容應包括明確的指標和目標、具體可行的技術措施、管理活動、完成的時間和進度、投入的資源,以及責任部門和責任人等。

      (4)安全生產指標目標的設置應符合安全生產戰略目標,并充分考慮財務、經營和生產運行的要求,指標和目標應可測量、可比較,便于評價。

      (二) 實施和運行階段(d)

      (1)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負責人發動每一個員工自覺參與安全生產體系建設,按照實施方案,逐條進行落實,穩步推進各項工作的開展。

      (2)安全生產體系實施過程中應把相關方納入其中。客觀評估承(分)包方以及產業上下游合作方,了解其資質、歷史業績、能力及安全生產管理狀況,通過合約、協議等形式明確雙方安全生產的權利和義務,加強對相關方工作過程的監督管理,做好對相關方的評價工作。

      (3)實施和運行階段的主要任務是提高員工的安全生產意識,規范員工的行為,養成良好的作業習慣,有效防止各種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

      (4)實施和運行階段開展的主要工作有:法律法規收集與宣傳、責任制落實、教育培訓、風險控制、技術措施改進、預案制定與演練、操作規程及規章制度的完善等。

      (5)在實施安全生產方案過程中,應嚴格執行規定的程序和要求,履行安全生產責任,有效實施對產品的研發、原料采購、生產、運輸、儲存、銷售、使用和廢棄物處理等各環節的安全生產風險管理。要對生產裝置、設備設施、特殊工藝過程、危險作業環境和危險品等進行監控,提高設備設施運行的安全性和可靠性。要對從業人員加強安全生產教育培訓,規范其作業行為。

      (6)制度建設和流程設計是安全生產管理的一項重要工作。各級單位要加強原有制度和流程的管理和完善工作,保證其有效性和適用性,同時要把安全生產管理活動開展過程中積累的好的經驗和做法,及時進行標準化,形成新的制度,并做好制度的落實工作。

      (三)檢查階段(c)

      (1)安全生產管理體系的建立是一個持續優化的動態過程,監督檢查是發現問題、解決問題,保證體系有效運行的方法之一。集團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要認真履行職責,監督保障安全生產各項法律法規、制度、管理活動等執行到位,要重點關注安全生產管理體系運行的有效性,對安全生產績效進行監測,找到影響績效或發生事故、事件的因素,采取糾正和預防措施,提升績效,防止事故、事件的再次發生。

      (2)為了履行遵守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的承諾,各級組織應開展安全生產合規性評價工作,定期評價對現行適用法律和其它要求的遵守情況。

      (3)通過自查、專項檢查、體系內審、文件評審等多種形式做好體系運行情況的檢查,將執行的結果與設定目標進行對比,查找與原策劃、設計及法律法規要求的差距,并認真做好記錄,列出差異表。

      (四)總結、再優化階段(a)

      (1)當國家法律法規、社會文化、行業標準、公司戰略、生產技術、裝備水平、業務等內外部環境發生變化或發生安全生產事件、客戶重大投訴時,應對安全生產管理體系進行檢討和優化,實現螺旋式上升。

      (2)集團和各戰略業務單元、一級利潤中心以及基層企業均應建立安全生產管理體系的自我修復及優化機制,每兩年至少組織一次安全生產管理體系評審,檢查安全生產管理體系的適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

      (3)各種制度和管理流程均應以文件形式進行固化,形成長效機制加以落實,以防止安全生產工作發生偏差。文件檢查是安全生產管理體系評審及檢查的一項重要內容。

      (4)文件的編制應根據文件性質,采用相應的格式。文件的評審、發布、實施、修改、作廢、標識等應按相關規定執行,以確保文件的適用性和有效性。文本文件僅是文件的一種形式。文件還可以用圖片、照片、圖表、宣傳畫、標語等形式展現。文件除紙質外還可以是磁盤、光盤或其它電子媒體。

      (5)將檢查過程中發現的問題進行客觀、公正的分析,提出改進的領域,制定改進措施,轉入下一個pdca循環。

      (五) 安全生產管理體系的縱深延伸

      (1) 杜絕或減少事故發生,提升安全生產意識和管理水平,追求卓越安全生產績效,是建立安全生產管理體系的目的。積極應用科學技術和現代化管理工具,進行風險的深層次研究,使安全生產管理向縱深延伸。

      (2)各級人員,特別是安全生產從業人員,應逐步致力于開展安全生產各種風險的專項研究。從時間、空間、人員、環節等角度,選取易發生的事故或潛在風險,確立研究課題,通過建立數學模型、模擬演示、設計專項測評工具等方法,分析其成因、機理,研究提出管理措施、技術措施、預警系統方案等,促進成果轉化,實現本質低風險。

      第四章 附則

      第八條 本指引由山東聯儲物流公司安全管理部負責解釋。

      第九條 本指引自2023年11月1日起施行。

      第2篇 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主任安全職責

      1、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是公司安全生產管理的最高組織,安委會主任應全面主持安全生產委員會工作,領導全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2、帶領并督促全公司各部門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和勞動保護的方針、政策、政令及各項規章制度。

      3、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管理工作的同時,必須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工作。

      4、及時組織審查、修訂公司的各項安全生產制度和各類安全生產計劃措施,并負責督促各部門貫徹執行。

      5、按時組織召開安委會會議,研究公司安全生產形勢和生產經營中出現的新問題;推廣安全生產管理經驗和現代科學管理技術;研究通過工廠發生的安全事故處理決定并研討事故防范工作。

      6、嚴格按照上級部門安全生產管理規定,部署職工安全培訓教育計劃,抓好公司各級干部、職工的安全生產思想意識教育。

      7、計劃、部署并指導工廠“安全生產月”及各類安全生產活動、認真督促活動的開展。

      8、定期組織全公司安全生產綜合檢查,對查出的不安全因素和隱患要及時研究、制定措施,限期整改。

      9、嚴格監督全公司各部門認真執行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勞動保護職業健康安全設施“三同時”。

      第3篇 某煤礦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范煤礦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以下簡稱應急預案)管理工作,完善煤礦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體系,增強應急預案的科學性、針對性、實效性,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安全生產條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17號)、 《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以下簡稱《應急預案編制導則》)和相關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結合自治區煤礦生產安全應急預案管理工作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自治區行政區域內各級負有煤礦安全生產應急管理職責的部門和煤礦企業。

      本辦法所稱各級負有煤礦安全生產應急管理職責的部門是指各產煤地(州、市)和縣(市、區)煤炭管理部門及其負責煤礦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機構(以下簡稱應急管理部門)和煤礦安全監察機構(以下簡稱煤監機構)。

      本辦法所稱煤礦企業是指從事煤炭生產、礦井基本建設(含改擴建、技術改造)和承擔煤礦建設工程的公司(煤礦)和單位。

      本辦法所稱應急預案管理是指各級應急管理部門和煤礦企業的各類煤礦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編制、評審、發布、備案、培訓、演練、實施、修訂和監督檢查等工作。

      第三條 自治區煤礦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工作應當遵循綜合協調、分類管理、分級負責、條塊結合、屬地為主的原則。

      新疆煤礦安全監察局(自治區煤炭工業管理局)應急救援指揮中心負責全區煤礦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監督管理和指導工作。

      各產煤地(州、市)和縣(市、區)應急管理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應急預案的監督管理和指導工作。

      第四條 各級應急管理部門和煤礦企業,應當按照本辦法的規定,建立健全應急預案管理制度,完善應急預案體系、規范開展應急預案的編制、評審、發布、備案、培訓、演練、修訂和監督管理等工作,保證各類應急預案的有效實施。

      第二章 應急預案編制

      第五條 各級應急管理部門應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本級人民政府及上級主管部門的應急預案,綜合本級、本部門職責和煤炭行業特點,針對可能發生的事故編制相應的應急預案。

      第六條 煤礦企業的應急預案應在全面分析危險因素和各類事故隱患,客觀評估危險源狀況、危險性分析和可能發生的事故特點及應急能力、應急資源,廣泛聽取一線作業人員、專業技術人員、礦山救援隊伍指戰人員及應急管理專家意見的基礎上,根據本辦法和《應急預案編制導則》及有關標準和規定編制。

      煤礦企業應急預案體系一般由綜合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構成。

      設計生產能力或核定生產能力15萬t/a(含15萬t/a)以下,且危險性較小的煤礦企業(低瓦斯、水文地質條件簡單、無礦壓沖擊危險性),其綜合應急預案和專項應急預案可合并編制。

      第七條 煤礦企業的綜合應急預案是本單位應對各類災害事故的綜合性文件,其主要內容:包括本單位的組織機構及其職責、預案體系及響應程序、事故預防及應急保障、應急培訓及預案演練等。

      第八條 對于某一種類的風險,煤礦企業應當根據存在的重大危險源和可能發生的事故類型(如:礦井瓦斯、煤塵爆炸事故、火災事故、頂板事故、水災事故、瓦斯突出事故、沖擊地壓等),制定相應的專項應急預案,其主要內容:包括危險性分析、可能發生的事故特征、應急組織機構與職責、預防措施、應急處置程序和應急保障等。

      第九條 煤礦企業針對危險性較大的重點崗位、作業場所、主要設備和設施,應當制定現場處置方案,其主要內容:包括危險性分析、可能發生的事故特征、應急處置程序、應急處置要點和注意事項等。

      第十條 編制應急預案應當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本辦法》。

      (二)結合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公司、礦井)實際。

      (三)結合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的危險性分析情況。

      (四)應急救援組織和人員的職責分工明確,并有具體的落實措施。

      (五)有明確、具體的事故預防措施和應急程序,并與其應急能力相適應。

      (六)有明確的應急保障措施,并能滿足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公司、礦井)的應急工作要求。

      (七)預案基本要素齊全、完整,預案附件提供的信息準確。

      (八)應急預案內容與相關應急預案相互銜接。

      第三章 應急預案評審

      第十條 各級應急管理部門編制的應急預案,應當組織有關人員進行評審,參加評審的人員應當包括應急預案涉及的其它有關部門人員、煤礦安全生產和應急管理方面的專家。

      第十一條 煤礦企業應當自行組織專家或委托安全生產技術服務機構對本單位編制的應急預案進行評審,并形成書面報告,其報告包括以下內容:

      (一)應急預案名稱。

      (二)評審地點、時間。

      (三)評審專家和參加評審會人員的名單。

      (四)煤礦企業應急預案綜合評審意見。

      第十二條 煤礦企業應急預案的評審由煤礦企業自行組織。參加應急預案評審的人員,包括應急預案涉及的有關部門人員、礦山救援隊伍的指戰人員、安全生產管理部門人員和應急管理的專家及應急管理部門人員,并邀請駐地煤監機構人員參加。

      應急管理的專家應具備相應的專業知識和管理經驗,可從自治區煤礦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專家庫中抽取。

      參與評審專家的人數應根據企業規模而定。設計生產能力或核定生產能力為90萬t/a(含90萬t/a)以上的煤礦企業應急預案評審相關專業專家人數一般不少于7人;設計生產能力或核定生產能力為90萬t/a以下,45萬t/a(含45萬t/a)以上的煤礦企業應急預案評審相關專業專家人數一般不少于5人;設計生產能力或核定生產能力為45萬t/a以下的煤礦企業應急預案評審相關專業專家人數一般不少于3人。

      第十三條 煤礦企業應急預案的評審要以會議形式進行。評審內容應當注重應急預案的實用性、基本要素的完整性、危險分析的科學性、預防和救援措施的針對性、組織體系的科學性、應急響應程序的可操作性、應急保障措施的可行性、應急預案的銜接性等內容。評審人員和專家應本著對社會和企業負責的態度,嚴格執行有關法律、法規及標準規定,全面、科學、客觀、公正開展評審工作。

      第十四條 煤礦企業應急預案評審采取形式評審和要素評審兩種方法。形式評審是受理備案登記的應急管理部門對于應急預案備案的評審工作;要素評審是煤礦企業組織的應急預案評審工作。應急預案評審采用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三種意見進行判定。對于基本符合和不符合的項目,應給出具體修改意見或建議。

      (一) 形式評審。依據《應急預案編制導則》和其它有關規定及標準,主要對應急預案的層次結構、內容格式、語言文字、附件項目以及編制程序等內容進行審查,重點審查應急預案的規范性和編制程序。應急預案形式評審的具體內容及要求,見附表 1。

      (二) 要素評審。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應急預案編制導則》和其它有關規定及標準,從合法性、完整性、針對性、實用性、科學性、操作性和銜接性等方面對應急預案進行評審。應急預案要素評審的具體內容及要求。

      第十五條 煤礦企業應認真分析研究專家的評審意見,按照評審意見對應急預案進行修訂和完善,專家組會議評審意見要求重新組織評審的,煤礦企業應按要求修訂,重新組織評審合格后,由煤礦企業主要負責人簽署印發。應急預案印發文件或單位主要負責人簽署聲明內容及簽字應當作為應急預案批準頁的主要內容。

      第四章 應急預案備案

      第十六條 各級應急管理部門編制的應急預案,上報同級人民政府和上一級應急管理部門備案,同時報送駐地煤監機構。

      第十七條 煤礦企業按照以下規定將應急預案報送應急管理部門備案。

      (一)納入自治區直接監管的煤礦企業及其所屬礦井、設計生產能力或核定生產能力為90萬t/a(含90萬t/a)以上的煤礦企業應急預案,征得煤礦企業所在地(州、市)應急管理部門意見后,向新疆煤煤礦安全監察局(自治區煤炭工業管理局)應急救援指揮中心備案。

      (二)設計生產能力或核定生產能力為90萬t/a以下,45萬t/a(含45萬t/a)以上的煤礦企業應急預案,征得煤礦企業所在地縣(市、區)應急管理部門意見后,向煤礦企業所在地(州、市)應急管理部門備案。

      (三)設計生產能力或核定生產能力為45萬t/a以下的煤礦企業應急預案,向煤礦企業所在縣(市、區)應急管理部門備案。

      (四)各煤礦企業的應急預案向有關應急管理部門備案后,應送為其本煤礦企業服務的礦山救援隊伍。

      第十八條 煤礦企業向應急管理部門備案應急預案時,應當提交以下材料:

      (一)應急預案備案申請表。

      (二)應急預案綜合評審意見。

      (三)煤礦企業所在地(州、市)或者煤礦企業所在縣(市、區)應急管理部門意見。

      (四)應急預案文本及電子文檔。

      (五)應急預案相關附件。

      第十九條 受理備案登記的應急管理部門應當對應急預案進行審查,經審查符合要求的,予以備案并出具應急預案備案證明;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備案并說明理由,并將意見反饋送審單位,送審單位對預案進行修改完善符合要求后,重新報送備案。已經進行應急預案備案登記的煤礦企業,在申請辦理有關行政許可事項時,可提供應急預案備案證明,不再提供相應的應急預案。

      第二十條 各級煤炭管理部門和煤監機構要加強對煤礦企業應急預案的監督管理,依法將應急預案作為行政許可事項的必要條件。凡是沒有編制應急預案或者應急預案沒有通過專家評審的,沒有按照本辦法第十七條的規定進行備案的煤礦企業,向煤炭管理部門和煤監機構申請辦理、變更、延期煤炭生產許可證、安全生產許可證;礦井基本建設(含改擴建、技術改造)項目開工申請、安全設施竣工驗收時,不得辦理、變更、延期煤炭生產許可證、安全生產許可證,不得批準礦井基本建設(含改擴建、技術改造)項目開工申請,不得通過安全設施竣工驗收。

      第五章 應急預案實施

      第二十一條 應急預案的要點、應急程序和能夠反映礦井實際情況的礦井井上、下對照圖、采掘工程平面圖、通風系統圖、井下避災路線圖,張貼在應急指揮場所和相應的應急地點;將緊急避險設施與礦井監測監控、人員定位、壓風自救、供水施救、通信聯絡等系統相連接的安全避險系統圖應存放在應急指揮場所。

      第二十二條 各級應急管理部門和煤監機構加強對應急預案的監督檢查工作,將應急預案管理納入安全生產目標管理和安全生產質量標準化達標考評內容。

      第二十三條 各級應急管理部門和煤礦企業應當采取多種形式開展應急預案的宣傳教育培訓工作,使從業人員了解本企業應急預案內容,熟悉應急職責、應急程序和崗位應急處置方案,增強事故預防、避險、自救和互救能力,提高安全意識及應急處置技能。

      第二十四條 各級應急管理部門和煤監機構將應急預案的培訓納入年度培訓計劃,負責監督檢查本行政區域內煤礦企業應急預案培訓工作。

      第二十五條 各級應急管理部門應當定期組織應急預案演練,每年至少組織一次綜合性或專業性演練,提高本部門、本地區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能力。

      第二十六條 煤礦企業應當制定本單位的年度應急預案演練計劃,報送應急預案備案登記的應急管理部門。根據本單位的事故預防重點,每年至少組織一次綜合應急預案演練或者專項應急預案演練,每半年至少組織一次現場處置方案演練。綜合應急預案演練或者專項應急預案演練時,應邀請應急管理部門相關人員和應急管理專家指導;應急預案演練結束后,演練單位應組織有關專家及應急管理人員對演練效果進行評估,撰寫評估報告,分析存在的問題,并對應急預案提出修訂意見。

      第二十七條 各級應急管理部門和煤礦企業每年對應急預案的管理情況進行總結。應急管理部門的工作總結報送上一級應急管理部門,煤礦企業的工作總結報送應急預案備案登記的應急管理部門和煤礦企業所在地縣(市、區)應急管理部門。

      第二十八條 各級應急管理部門編制的應急預案,應當根據預案演練、機構變化等情況適時修訂。

      煤礦企業編制的應急預案至少每三年修訂一次,預案修訂情況應有記錄并歸檔,并將修訂后的應急預案按照本辦法第十七條的備案程序重新備案。

      第二十九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急預案應當及時修訂:

      (一)煤礦企業因兼并、重組、轉制等導致隸屬關系、經營方式、法定代表人發生變化的。

      (二)煤礦企業生產規模和生產工藝發生變化或重大技術改造的。

      (三)安全生產條件(地質情況或者災害因素)發生變化,形成新的重大危險源的。

      (四)應急組織指揮體系、主要負責人、相關部門人員或者職責已經調整的。

      (五)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發生變化的。

      (六)應急預案演練、實施或應急預案評估報告提出修訂要求的。

      (七)應急管理部門要求修訂的。

      第三十條 煤礦企業對應急預案進行修訂后,應當及時向有關應急管理部門和備案登記的部門報告修訂情況。

      第三十一條 煤礦企業應當按照應急預案的要求配備相應的應急物資及裝備,建立使用狀況檔案,定期檢測和維護,使其處于良好狀態。

      第三十二條 煤礦企業發生事故后,及時啟動應急預案,組織有關力量進行救援,并按照規定將事故信息及應急預案啟動情況報告應急管理部門和其他負有監管職責的部門。

      第六章 獎懲措施

      第三十三條 各級應急管理部門和煤礦企業應當建立獎勵機制,對于在應急預案管理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人員,可以給予表彰和獎勵。

      第三十四條 煤礦企業未按照本辦法規定實施應急預案管理的,由應急管理部門依據《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17號)和相關法律、法規、行政規章的規定依法進行行政處罰。

      第三十五條 煤礦企業未制定應急預案或者未按照應急預案采取預防措施,由應急管理部門和煤監機構依照《安全生產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的規定依法進行罰款、責令停產整頓等行政處罰。

      第4篇 選礦廠綜合管理員之安全生產工作職責

      1、在進行基層工段、班組的檢查和調研過程中,應把安全生產列為經常性的主要工作之一。

      2、定期總結交流安全生產工作經驗。

      3、在起草或完善本單位有關文件,為領導提供講話素材時,應將安全生產工作作為一項重要內容。督促協調各部門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令及有關規章制度。

      4、積極參與并協助生產安全事故、人身傷亡事故的搶救和處理。

      5、廠部每日的調度生產例會、每周六的安全生產例會上強調的與安全生產相關聯的問題,要建立詳盡的記錄,并督辦基層工段、班組保質、保量、按時完成。

      6、積極宣傳貫徹黨的安全工作指導方針,協助廠黨支部建立健全本單位的安全保證體系,充分發揮黨員先進性作用。

      7、參加重大事故的調查,提出處理意見和改進措施意見。

      8、監督、審核新調入和新招入的員工必須經過公司、分廠兩級安全教育,經考試合格后方準分配上崗。

      9、制定員工學習培訓、考試內容時,要將崗位安全操作方面的知識及規章制度納入其中。

      10、對安全工作實施有效監督和考核。

      第5篇 安全生產責任考核與獎懲管理

      1 安全責任考核制度

      一、目的

      為了督促各單位和各級人員責任制的落實, 進一步強化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強化安全生產的責任,防止各類事故的發生,特制定本考核制度。

      二、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各車間,各部門。

      三、職責

      (一)在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的領導下,安全環保部負責公司各車間,部門的安全責任考核。

      (二)安全環保部負責制訂安全責任考核辦法,考核標準;實施考核工作;協調解決考核中出現的問題。

      四、安全生產責任考核內容

      (一) 各部門主要負責人是本部門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本部門安全生產工作負全面責任。

      (二)安全生產責任制考核內容,主要是本部門是否采取有關措施控制本部門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 以及部門安全生產責任人實現安全生產責任制及履行安全生產職責情況等。

      安全生產責任人履行職責考核的具體內容包括:

      1.安全生產責任制履行情況;

      2.安全教育與培訓情況;

      3.安全會議情況;

      4.安全檢查及隱患整改情況;

      5.事故調查處理管理情況;

      6.危險作業管理情況;

      7.安全活動情況;

      8.職業衛生管理情況;

      9.安全生產管理考核情況等。

      五、考核方式

      (一)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負責對各部門,科室,車間安全責任制的年度綜合考核。

      (二)安全環保部負責對公司年度安全目標進行考核。

      (三)各部門,科室,車間負責對所屬班組安全生產責任制進行考核。

      (四)各考核組織必須盡職盡責,客觀公正,遵守實事求是的原則。

      六、考核頻次

      (一)安全目標每年考核一次。

      (二)公司安委會辦公室對各部門,科室,車間安全責任制的每月進行一次綜合考核。安委會負責對各部門,科室,車間安全責任制的年度綜合考核。

      (三)各職能部門經理,車間主任對其范圍人員每月考核一次。

      (四)班組長對范圍內人員每月考核一次。

      七、獎懲辦法

      (一)安全生產責任制組織考核時,應認真聽取被考核單位負責人的工作陳述, 現場了解情況, 查閱有關資料和記錄進行考核。

      (二)考核組織應與被考核單位負責人當面交換考核情況,提出整改意見,并報請公司領導審閱。

      (三)非生產系統部門負責人考核后分數應乘以0.95的調整系數。考核分數低于80分或該部門存在重大事故隱患整改不力的被考核單位負責人,取消當年度安全獎勵資格,并對責任人進行通報批評.

      (四)考核結束后,各考核組織應及時向安委會進行匯報。安委會應根據考核情況進行獎懲,對考核情況較好的,給予一定數額獎金,較差應進行全公司通報批評,對單位負責人進行一定數額的處罰。安全責任制考核資勵資金從安全費用中列支。

      (五)年終部門和全體員工進行年度安全總結,結合《安全目標責任書》進行年度考核,按《安全生產獎懲制度》和《績效考核制度》執行、兌現。

      八、附則

      安全生產責任制考核項目與考核標準(試行)

      1 本考核標準實行打分制,總分為250分。

      2 發生事故未遂、車間事故、輕微事故的單位,視嚴重程度及造成影響,扣除事故責任單位50——100分/次,發生小事故及以上事故,一次性扣除250分。未按照規定及時上報,加倍扣除。

      2 職工全年職業病發生率為零,出現輕度中毒事故,一人次扣50分,重度中毒事故,一人次扣 100 分。

      4 違章指揮,違章操作,違反操作規程,每發現一人次扣 10 分;

      5 職工檢維修作業時,不按規定穿戴勞動防護用品,每發現一人次扣5分;

      6 崗位人員應正確使用氣體防護器具, 查出一人次不會使用扣5分;

      7 崗位人員應正確熟練運用事故應急處理預案, 處置事故險情。查出發現一人次對事故處理預案不能正確運用或回答預案相關問題扣5分;

      8 安全管理臺帳不健全,記錄不規范扣5分;

      9 安全活動日開展正常,規范,記錄認真,無漏項。發現缺少活動次數扣5分;記錄臺帳無單位領導簽字或記錄不規范扣5分;

      10 按規定審批危險作業票證“動火作業,受限空間作業, 高處作業,臨時用電作業”等,查出一處違反規定扣10分.

      第6篇 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主要工作程序

      1、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要符合程序《關于落實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監理責任的若干意見》(2006年10月16日建設部建市[2006]248號)(以下稱《意見》)規定的程序。(見圖1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程序框圖)。

      2、監理單位主要工作的程序

      1)開工報審程序

      施工單位開工前,應填寫《工程開工報審表》(表a1)具

      體列出開工條件準備情況,經項目經理簽字后報監理審核

      批準。

      項目監理部應組織專業監理工程師認真審查施工單位各項

      開工條件準備情況。條件具備的,由總監理工程師簽字同

      意開工;條件不具備的,不能同意開工。

      開工條件不具備,施工單位堅持自行施工的,項目監理部

      應予制止,并視情向建設單位、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

      建設單位堅持開工的,項目監理部應予識別并以書面形式

      向建設單位明確表達自己的意見,同時應按照規定向建設

      行政主管部門報告。

      開工條件一般應包括如下內容:

      施工單位的企業資質、安全生產許可證和項目經理資質已

      經審查通過;

      工程施工組織設計、臨時用電方案、施工測量控制點、首

      道工序的準備工作以及施工單位的質量保證體系、安全生

      產保證體系、工程應急救援預案均經審查通過;

      ①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使用計劃已經審查通過;

      ②規劃許可證、施工許可證已領;

      ③施工現場的場地道路、水電、通訊和臨時設施已滿足開工

      要求;

      ④地下障礙物已清除或查明;

      ④施工圖紙及設計文件已按計劃提供齊全;圖紙審核中心已

      經審查同意;

      ⑥施工人員(包括安全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已按計劃

      進場;

      ⑦施工用機械、材料已按計劃進場;施工機械、材料等已具

      備報驗條件;

      ⑧工程圍擋、沖洗臺設置和現場平面布置符合政府有關部門

      要求。

      2)安全技術措施及專項施工方案的報審程序

      施工單位應在施工前向項目監理部報送施工組織設計(專

      項施工方案)(表a3.1);施工組織設計(專項施工方案)中應包含安全技術措施、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方案及本工程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專項施工方案的編制計劃。施工組織設計應由施工單位的專業技術人員編寫,施工單位技術部門的專業技術人員審核,由施工單位的技術負責人審批簽字。

      3)建筑施工起重機械設備的報審程序

      4)施工特種作業人員報審程序

      5)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項目費用的報審程序

      施工單位應在開工前向項目監理機構提交安全防護、文明

      施工措施項目清單及費用清單,并填報安全防護、文明施

      工措施費用使用計劃;

      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人員和專業監理工程時應根據施工合同

      的約定審核施工單位提交的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支付

      申請(表a4.3)。

      6)安全隱患處理程序

      監理人員在現場發現了安全事故隱患,應及時向總監理工程師或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人員報告;

      監理機構應注意“發現”如下幾方面(不限于)內容的安全隱患:

      a施工單位違反國家相關強制性標準、規范施工的;

      b施工單位未按設計文件、設計圖紙進行施工的;

      c施工單位無方案施工或未按經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

      專項施工方案施工的;

      d施工單位未按施工操作規程施工,存在違章指揮、違章作業的;

      e施工現場出現根據監理經驗就可以判斷為安全事故隱患的(如發現附墻腳手架的拉接點被拆除了一些;配電箱的接地線斷路;大型施工設備未經安監備案就投入使用;等);

      f施工現場出現生產安全事故先兆的(如基坑漏水量加大、邊坡出現坍方;腳手架發生晃動;配電箱漏電,電源開關、電纜接頭局部發熱、打火;等)。

      7)安全事故的處理程序

      當施工現場發生事故后,總監理工程師應及時會同建設單位現場負責人向施工單位了解事故情況,判斷事故的嚴重程度,及時發出監理指令并向監理公司主要負責人報告。

      第7篇 倉庫管理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1)認真貫徹執行倉庫管理方面的相關制度,對分工倉庫的安全負責。

      (2)做好倉庫的防火、防爆、防盜工作,依據有關規定做好化學危險品的管理。

      (3)對倉庫的所有物品、原輔材料做到分類存放,標識清楚、布局合理、存取方便。

      (4)了解、熟悉所分管倉庫內物料的性質以及出現危險事故的應急處理措施。

      (5)準確地做好材料進出倉庫的帳務工作和各種報表。

      (6)嚴格按照材料的驗收要求做好材料驗收工作,不合要求或不合格的原材物料堅決不予驗收。

      (7)保管員必須嚴格履行出入庫手續,及時準確地記好物資賬目,隨時反映庫存變化情況,在規定時間內辦好核算、結賬和有關報表。

      第8篇 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職責

      安全生產保證體系

      安全生產保證體系應符合下列要求:

      a)企業應建立健全以主要負責人為安全第一責任人的安全生產保證體系,明確安全生產的目標、任務、職責、程序和權限。

      b)安全生產保證體系職責

      1)根據企業安全生產目標,分解各級安全生產目標,制訂實現目標的具體保證措施,并組織實施;

      2)制訂各級崗位職責,落實安全生產責任;

      3)制訂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生產技術規程,并組織實施;

      4)組織生產工藝、技術、設備的安全性能檢測及事故預防措施的制定、落實;推廣安全生產先進技術和經驗;

      5)根據國家法律法規、行業規定和企業制度,組織崗位技術培訓及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取證工作;

      6)組織設備事故、設備障礙、設備異常和設備不安全事件的調查和分析;

      7)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和生產實際需要的其他安全生產工作。

      安全生產監督體系

      安全生產監督體系應符合下列要求:

      a)企業應按照以下標準設置安監機構或配備安監人員:

      1)員工人數在50人以下的,應明確負責安全監察的職能部門,并配備不少于1人的專職或兼職安監人員;

      2)員工人數在50人以上不足300人的,應明確負責安全監察的職能部門,并配備不少于2人的專職安監人員;

      3)員工人數在300人以上的,應設置獨立的負責安全監察的職能部門,并配備不少于3人的專職安監人員。

      b)安全監察部門和安監人員應履行下列職責:

      1)貫徹執行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參與本企業安全生產決策;

      2)參與制定并督促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規程的執行;

      3)開展安全生產檢查,制止和查處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的行為;

      4)發現安全隱患,督促有關業務部門和人員及時整改,并報告本企業負責人;

      5)配合有關部門推廣安全生產先進技術和經驗,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培訓;

      6)參與生產工藝、技術、設備的安全性能檢測及事故預防措施的制定;

      7)參與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安全設施的“三同時”工作,督促勞動防護用品的發放、使用;

      8)參與組織應急預案的制定及演練;

      9)組織本企業權限范圍內的人身事故的調查;

      10)監督和協助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分析,對事故進行統計、分析;并提出本企業權限范圍內的處理意見;

      11)作為安全生產委員會或安全領導小組的常設辦事機構,履行其日常管理職能。

      12)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安全生產工作。

      c)安全監察部門或專職安監人員應當配備必需的安全監督管理裝備,如照相機、攝像機、錄音筆等。

      d)企業應建立各級安全網絡,主要生產部門(車間)應設置專職安全員,其他部門及各班組應設置兼職安全員。各級安全網絡應定期開展活動。

      第9篇 急需加強建筑行業崗位培訓完善安全生產管理體制

      ——訪中國建筑業協會建筑安全分會主任 秦春芳

      20世紀90年代以來,中國的建筑業獲得了前所未有的高速發展,呈現了一派欣欣向榮的繁榮景象。整個中國幾乎成了一個巨大的建設工地,尤其是北京、上海、深圳等大城市。由于建筑業的發展迅速,加上安全生產管理體制上的不健全,員工安全素質跟不上經濟建設發展的需要,出現了多起震驚全國的橋垮、樓塌、高處墜落、建筑物火災等特大事故,造成了巨大生命與財產的損失。2004年5月12日,河南安陽市安彩集團信益二期工程工地68m高煙囪的施工上料架發生傾翻倒塌,在料架上施工的30余名工人從空中跌落,造成21人死亡、10人受傷的特大事故。2004年5月5日,鄭州陳砦冷藏貿易有限公司30號冷庫房內發生貨架坍塌,導致正在庫房理貨的34名民工被壓在蒜薹和貨架下,造成15人死亡。建筑業是一個安全事故高發的行業,從我國意外傷亡事故統計資料表明,建筑工程領域的傷亡事故數目,僅次于交通、礦山。為此,我們采訪了中國建筑業協會建筑安全分會秦春芳主任。

      問:近來,我國連續發生河南鄭州陳砦“5.5特大冷庫貨架倒塌事故和河南安陽上料架倒塌等特大事故,引起了人們的極大關注,請問這在建筑業事故傷害中屬于哪一類它有什么特點

      秦春芳:我國建筑施工發生的傷亡事故基本上分為五大種類,即:高處墜落、觸電、物體打擊、機械傷害、坍塌事故。高處墜落是指由于危險重力勢能差引起的傷害事故。適用于腳手架、平臺、臨邊、洞口、龍門等(井字架)、塔吊等安拆及陡壁施工等作業,也適用于由地面踏空失足墜入洞、坑、溝、升降口、漏斗等情況。標準規定:高處作業,是指凡在墜落高度基準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墜落的高處進行的作業,均稱高處作業。由于高處作業四周臨空,風力大,且垂直交叉作業多,因此是一項十分復雜、危險的工作。

      坍塌,指建筑物、構筑物、堆置物等的倒塌以及土石塌方引起的事故。適用于因設計或施工不合理而造成的倒塌,以及土方、巖石防護不當發生的塌陷事故。如建筑物倒塌,在建工程的梁、板柱倒塌,挖掘溝、坑、洞時的塌方拆除工程時坍塌等情況。因此,2004年5月5日鄭州陳砦冷藏貿易有限公司30號冷庫房內貨架坍塌是一起典型的質量責任事故。而河南的上料井字用的架倒塌事件嚴格來講,屬于高處墜落事故。近年來,因高處墜落而死亡的人數,在建筑業生產事故中所占的比例很大。建筑高處墜落事故,由于發生頻率高,死亡率大,因而高處墜落事故被列為建筑施工五大傷害之首,約占全部事故的40%以上。因此,研究建筑施工高處墜落的特點,分析事故成因,尋找事故發生規律,從而采取相應的預防措施,是十分必要的,也是極為緊迫的。

      問:《安全生產法》已經實施1年多了,建筑行業的相關法律、標準也較完善。可是,重、特大事故卻時有發生,您認為發生這些事故的主要原因是什么

      秦春芳:建筑行業安全事故多發的原因,主要是由于建筑行業固有的特點所決定的。建筑施工是產品固定人員流動,這是區別其他產業部門的根本點。一旦開工后建筑工人就要圍繞著建筑物展開上上下下的生產活動。不安全因素隨著工程形象進度的進展而改變;加上高空、露天、交叉作業,作業的環境和條件又都比較差,事故多發是必然的。

      從主觀原因上講,事故多發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幾方面:

      首先,我們的安全教育培訓不到位,培訓力度不夠。目前建筑行業的法律法規、相應的標準應該說是比較健全的,大部分的事故都是由于違章指揮,違章操作所導致的。建筑業農民工所占的比例比較大,從目前我們掌握的資料上來看,建筑施工一線生產人員農民工所占的比例達到了百分之八十以上,包括它的管理人員,都是從農民工直接轉換過來的。而且隨著城市化進程的加快,以及農業機械化水平的提高,農村剩余勞動力將會不斷的向城市轉移。由于建筑工人的人員流動性大,人員素質低,所以安全培訓的工作量相當大,加上施工進度緊等要求,施工企業對進場工人的三級安全教育只能是走走過場,對施工管理人員培訓的深度和力度也遠遠不夠的。

      其次,建設工程的各方責任主體的安全生產責任沒有落實。在《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中已經對建設單位,設計單位,監理單位,施工單位和材料供應商在建筑施工中應負有安全生產責任作了規定,但目前還沒能執行。如設計人員應和施工單位共同考慮施工過程中的安全問題。但實際施工中,這兩方面是完全脫節的。施工過程中所需的安全設施在設計人員設計時并未考慮,都是施工單位自行考慮和處理的。

      問:您長期在建筑施工現場從事安全管理和監督檢查,針對目前建筑業發生的各種事故,您認為,我們應該著重做好哪些工作,以預防事故的發生

      秦春芳:施工企業和施工現場應該認真貫徹執行《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首先要加大安全教育培訓的力度和深度。建筑行業這個培訓,應該從兩方面來抓。從管理部門來講,應該加大法律法規的培訓教育;從企業上來講,應該是加強企業內部的各項管理,健全規章制度和人員的責任制,要明確到位,落實到位,考核到位。培訓工作應是全方位,全過程,全員的。全方位就是企業或現場里所有崗位都應該進行培訓;全過程是從開工到竣工結束,整個過程都需要培訓,也就是每一個崗位,每一個過程,每一個人都要培訓;全員,就是所有的員工。都要進行培訓。只有做到了這三全,生產才能不出問題。

      其次,要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強化安全檢查。安全生產責任制度是建筑企業最基本的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并嚴格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是搞好安全生產的最有效的措施之一。安全生產責任制要將企業各級管理人員,各職能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和各崗位生產工人在安全生產方面應做的工作及應負的責任加以明確規定。工程項目經理部的管理人員和專職安全員,要根據自身的工作特點和職責分工,嚴格執行定期安全檢查制度,并經常進行不定期的、隨機的檢查,對于發現的問題和事故隱患,要按照“定人、定時間、措施“的原則進行及時整改,并進行復查,以便消除事故隱患,防止職工傷亡事故的發生。

      第三,要嚴格執行安全技術交底制度。從目前發生的一些事故當中看,很多問題出現在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和專項施工方案的編制,審查,批準這個環節上,沒有按照有關的規定執行。安全技術交底工作,是施工負責人向作業人員進行職責落實的法律要求,要嚴肅認真的進行,不能流于形式。安全技術交底在正式作業前進行,不但口頭講解,同時應有書面文字材料,并履行簽字手續,施工負責人、生產班組、現場安全員各留一份。安全技術交底主要包括兩方面的內容:一是在施工方案的基礎上進行的,按照施工方案的要求交底,二是要將操作者在這項工作中的安全注意事項講明,以保證操作者在操作過程中的人身安全。上述兩項交底內容不能過于簡單,千篇一律口號化。應按分部分項工程和針對作業條件的變化具體進行。是在施工組織設計和在專項施工方案中已經明確了的要求。

      第四,要認真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標準和規范組織施工。目前,已經頒發的建設部的安全技術規范有《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建筑施工扣件式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規范》等七本,特別是《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對建筑施工過程中易發和多發事故的部位、環節、工序都做了明確的要求和規定,只要在施工中遵照執行,就可以大量的消除、減少和控制傷亡事故的發生。

      最后,要根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的要求監督建設單位、勘察、設計單位、監理單位、施工單位、材料供應商等對建設工程所應負的責任的落實情況,對那些違反了條例并造成傷亡事故的要嚴肅處理。

      總之,只要我們實施安全生產責任制,有效監管,加大安全教育培訓的力度和深度,是可以把事故損失降到最低的。(本網摘自'安全'2004.3期)

      第10篇 來訪人員進入生產作業區安全管理規定

      1. 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公司為保證來訪人員的安全與健康,保障生產(作業)區的安全,對來訪人員職責、安全教育、現場管理上所作的規定。

      本標準所規定的生產(作業)區是指除辦公樓、綜合樓之外的廠區內所有區域。

      2. 定義:來訪人員是指進入生產(作業)區進行參觀、實習、檢查、技術服務等現場活動的非本公司人員,不包括施工單位人員。

      3. 管理職責

      3.1. 由集團公司領導及其所帶的來訪人員、政府部門人員進入生產(作業)區臨時性參觀檢查的,由安全環保部進行口頭安全教育或視情況進行其他教育,再根據情況由相關部門派人員陪同;夜間來人,則由總調度室負責進行安全教育,并負責陪同。

      3.2. 其他來訪人員如需進入生產(作業)區,則由所進入部門主管或安全管理人員辦理“來訪人員進入生產(作業)區聯系單”。

      3.3. 所進入部門主管或安全管理人員負責對來訪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并審批辦理相關準入手續,并負責對來訪人員進入生產(作業)區的安全管理進行監督檢查。

      3.4. 按照“誰陪同,誰負責”的原則,陪同部門負責對來訪人員的組織和管理。

      4. 管理內容與要求

      4.1. 安全教育

      4.1.1. 所有來訪人員在辦理完“來訪人員進入生產(作業)區聯系單”后,由所進入部門安全管理人員進行安全教育。

      4.1.2. 安全教育內容應包括:進入生產(作業)區所涉及的重大危險源及應遵守的安全規定;本公司或部門生產的主要特點;防火、防爆、防毒和事故應急救援方面的知識;來訪人員行走路線及緊急疏散路線。

      4.1.3. 根據安全教育的主要內容,可采用播放錄像片或安全管理人員口頭教育等形式進行。

      4.1.4. 經過安全教育后,來訪人員須填寫《**公司公司來訪人員進入生產(作業)區安全教育告知卡》(以下簡稱《告知卡》)和《來訪人員教育卡》,來訪人員應在《告知卡》上簽名,教育者在《來訪人員教育卡》上填寫教育日期,并簽名。安全管理人員保存《告知卡》時間為半年。

      4.2. 現場管理

      4.2.1. 來訪人員憑“聯系單”和“教育卡”進入生產(作業)區。

      4.2.2. 所有來訪人員進入生產(作業)現場時,必須由所在部門工作人員陪同。

      4.2.3. 部門陪同人員負責介紹現場安全注意事項,負責對來訪人員的現場安全實施監護。

      4.2.4. 來訪人員進入現場時,應做到“七不準”。違反規定將追究陪同人員和來訪人員責任。

      4.2.4.1. 不準攜帶香煙、火種及易燃易爆物品進入生產(作業)區。

      4.2.4.2. 進入生產(作業)區內不準使用手機。未經許可不準使用照相機、攝像機等非防爆性電器。

      4.2.4.3. 不準擅自動用生產(作業)區內的各種設備、設施和工具等。

      4.2.4.4. 進入生產(作業)區,不準違規著裝。

      4.2.4.5. 自備交通工具不準進入生產(作業)區內。

      4.2.4.6. 未成年人不準進入生產(作業)區內。

      4.2.4.7. 不準在沒有部門工作人員陪同的情況下參觀現場。

      4.2.4.8. 當現場發生異常情況時,陪同人員應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護及疏散措施,積極保護來訪人員安全。

      4.2.4.9. 《教育卡》由來訪人員保存,如來訪人員在3個月內再次到訪本公司,出示《教育卡》后,可不再進行安全教育,超過3個月再次到訪本廠,必須接受安全教育。

      第11篇 煤炭管理科科長安全生產責任制

      1、是科室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者,全面負責本科的安全生產及設備管理工作。

      2、認真貫徹執行國家關于煤礦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行業標準、《三大規程》及本礦的安全管理制度。

      3、經常深入工作現場、班組,了解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隱患、漏洞,把握薄弱環節,做到及時發現問題和解決問題。

      4、參與審查采、掘工作面作業規程,協同有關部門制定提高煤炭質量的具體措施,總結推廣提高煤炭質量的先進經驗。

      5、負責科室的勞動組織和人員安排,協調各班組各環節的生產,并負責各項《規程》和《措施》在工作現場的落實和執行。

      6、負責對本科室出現的各類事故進行組織和追查并匯報,提出處理意見。

      6、參加各類安全、質量檢查活動和會議,負責組織落實檢查出的問題。

      7、定期組織本科室相關人員研究本科安全生產狀況,提出相應的措施并保證實施。

      第12篇 磅前管理員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

      1、磅前管理員是本崗位的安全生產第一責任者,服從班長指揮,在班組長的領導下進行各項工作。

      2、磅前管理員必須經本工種專業技術培訓,通過考試,取得合格證后持證上崗。

      3、磅前管理員必須嚴格執行本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和技術操作規程。

      4、必須熟知本崗位危害因素,查清、清除并做好記錄,熟知本崗職責和應知應會內容。

      5、遵守各種規章制定,要做到“三不傷害”,杜絕“三違”,保證安全,協同上下崗保質保量完成本班生產任務。

      6、負責維護現場車輛秩序,出入車輛限速行駛(限速小于5km/h)。

      7、必須待司機熄火下車,并告知司機后方可對該車輛檢查鉛封,封條。

      8、定期參加應知應會,危害因素等知識的培訓、考試,對學習培訓要進行簽字。

      9、嚴格遵守勞動紀律,正確穿戴勞保用品,嚴禁遲到、早退、曠工、串崗、脫崗、睡崗、吸煙、酒后上崗等現象的發生。發現以上違規現象,按廠里規定處理。

      10、工作中發現異常情況及時匯報班組長、及時處理。

      安全生產管理體系建設指引(十二篇)

      第一章 總 則第一條 目的與適用范圍為規范山東聯儲物流公司安全生產管理體系建設,使山東聯儲物流公司及所屬各級企業明確安全生產管理體系的范圍、邊界、結構及主要內容,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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