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火舞私秘?奶头大屁股小说,永久免费看啪啪网址入口,国产在线精品无码av不卡顿,国产精品毛片在线完整版,国产69精品久久久久久妇女迅雷,色综合久久久无码网中文,日韩新无码精品毛片,强睡邻居人妻中文字幕
      當前位置:1566范文網 > 企業管理 > 企業管理 > 安全管理

      工業安全管理準則(十二篇)

      發布時間:2024-04-28 10:20:25 查看人數:27

      工業安全管理準則

      第1篇 工業安全管理準則

      □ 總則

      (一)本公司為維護公共安全及避免人員物品之損害特訂本準則。

      (二)本準則所稱安全管理,包括空襲、火災、竊盜、風災、地震、水災及身體傷害的預防及搶救之一切措施。

      (三)本公司安全管理,除依政府法令規定外,悉依本準則辦理。

      (四)安全管理之指揮監督除身體傷害由平時業務上的主管人員指揮監督外,應組織統一安全衛生委員會及消防隊。本公司人員均有防止災變及搶救損害的職責。

      (五)領班以上的干部均應熟悉有關安全管理的準則,并監督訓練屬下人員確實遵守。

      (六)本公司現場工作人員應視其智力體力調配適當的工作,俾危險發生時,能從容應付。

      (七)代理人員必須熟悉被代理人有關安全管理方面的職責。

      (八)危險發生時,除采取必要行動外并應立即向上級人員報告。

      □ 火災防護

      (九)倉庫及工廠內應嚴禁吸煙及攜帶引火物品,但在規定時間及地點吸煙不在此限。

      (十)工場門戶應向外開,工作時間不得下鎖。

      (十一)易燃及爆炸等危險物品應放于安全地點,除必要之數量外,不得攜入工作場所。

      (十二)倉庫應指派專人看守,并標明'嚴禁煙火'字樣,如系儲藏揮發性易燃物,并應注意溫度及通風。 (十三)滅火設備應照規定設置,放在明顯容易取用之地點,并定期檢查,應保持隨時可用之狀態,同時要熟練使用方法。

      (十四)電線不得接用過大保險絲,電力使用后,應確實關閉電源。

      (十五)使用氧氣乙炔焊接時,應注意附近有無易燃物品,使用易燃物品的人員需經嚴格訓練,并應有監工人員在場。

      (十六)電器設備應經常檢查,臺風、地震后更應立刻檢查有無損害。

      (十七)爐灶、煙囪、煤氣等易引起燃燒的設備應經常檢查。下班時并應檢查處理后始得離開工作場所。

      (十八)使用電器設備或易燃物發生故障時,或增接電器設備均應請示上級人員,后通知專門人員辦理。

      (十九)首先發現起火的人,應立即呼救,并停止工作,迅速關閉電源或其他火源。在場員工,均應立刻協同滅火。

      (二十)發現火災應迅速將著火物附近的可燃物移開。

      (二十一)火災時工作單位主管應一面參加搶救,一面沉著指揮救火,并速通知本公司的消防隊,必要時應通知本地消防隊協同搶救,并應通知其他單位戒備,如有大鐘應即敲打。

      (二十二)火警發生時,電話總機應優先接通火警電話。

      (二十三)如火勢一時不能撲滅,主管人員應一面指揮救火,一面指揮搶救人員及物品。

      (二十四)救火時,應特別注意下列事項:

      1.油類或電線失火,應用砂或地毯等物撲滅,切勿用水灌救。 2.衣服著火,立即在地上打滾,較易撲滅。 3.先救人,后搶物。搶救物品時,應先搶救帳冊、憑證及重要文件或貴重物品。 4.在火煙中搶救,應用濕手巾掩著口鼻。 5.如火焰封住出路口,應利用繩索或電線等物從窗口逃生。

      □ 竊盜防范

      (二十五)現金、貴重物品及機要文件,下班后應放置于安全之櫥柜中,指定專員負責保管。

      (二十六)守衛人員應隨時注意進出人員。

      (二十七)夜間值勤的守衛人員,應于規定時間在公司內巡邏。

      (二十八)主管對經管財物人員應隨時注意其私生活是否嚴謹,以防監守自盜。

      (二十九)攜出物品時,應先取具公司規定之物品攜出證件,保衛人員憑證查驗放行。

      (三十)辦公室應于夜間加班人員離去后關閉門窗,并確實下鎖。

      (三十一)竊案發生后,應保護現場,報有關單位偵察。

      □ 風災、水災、地震之防護

      (三十二)氣象機關發布臺風警報后,守衛及有關單位應隨時注意收聽報告臺風動向的廣播轉知總經理、經理或廠長。

      (三十三)臺風接近本地區前,采取下列預防措施:

      1.關閉門戶,如有特別防范設備,亦應裝上。 2.熄滅爐火,關閉不必要之電源或煤氣。 3.重要文件及物品放置于安全地點。 4.放在室外不堪雨淋的物品,應搬進室內,或加以適當之遮蓋。 5.準備手電筒、蠟燭、油燈等照明物品及雨衣、雨鞋等雨具。 6.門窗如有損壞,應緊急修繕。 7.指定必要人員,集中待命,準備搶救災害。 8.準備必需藥品及干糧。

      (三十四)強烈臺風襲擊時,應采取下列措施:

      1.關閉電源或煤氣來源。 2.非絕對必要,不可生火,生火時應嚴密戒備。 3.重要文件或物品應有專人看管。 4.門窗破壞時,警戒人員應采取緊急措施。

      (三十五)公司房舍有被洪水沖及之處,應采取緊急預防措施。

      (三十六)為防止震災,易燃物不應放在高處,以免落地造成災害。

      □ 身體傷害的預防

      (三十七)有危險性之工作應由熟練人員擔任,派人在場監督。

      (三十八)發生傷害時,應急將受傷者送勞工保險指定醫院治療。

      (三十九)工作地點的頂上可能落下傷人物體時,工作人員應戴安全盔帽。

      (四十)使用強烈腐蝕性的濃酸時,應使用安全的工具,避免與身體接觸。

      (四十一)在灰塵飛揚中工作者,應帶上口罩及眼鏡。

      (四十二)使用電氣器材時,應注意絕緣是否完全及是否有導電物體接近電源。

      (四十三)操作起重機時,應注意吊起物體底下及附近是否有人。

      (四十四)使用塔架或扶梯,應嚴密檢查是否堅固。

      (四十五)玻璃、洋釘或鐵絲等不得任意拋棄。

      (四十六)不得穿著松弛衣褲操作機器或走近操作中之機器。

      (四十七)工具應放置于工具箱中,工具箱應盡量放在地面。

      (四十八)尖銳工具應有防護圈蓋,且不得放置于衣袋中。

      (四十九)鍛鑄或焊接時應注意遠離他人,并應戴必要的眼罩。

      (五十)汽車機車、堆高機、起重機其駕駛員必須領有駕駛執照或為公司指定人員,無照人員不得駕車,亦不得練習駕車。

      (五十一)駕駛汽車或機車必須嚴格遵守交通規則。

      (五十二)特種作業的監督人員應明了該項作業的特殊危險,隨時告知其屬下工作人員。

      (五十三)遇停電時要立刻關閉總開關,送電時在開各開關之前,要先開總開關。開主開關時須預先與關系者聯絡。

      (五十四)凡電器機器的修理,更換保險絲檢查或其他有觸電之危險時必先關閉開關而后行之。

      (五十五)高壓電線作業未先確認死線前不可進行作業。

      □ 機械工具的處理

      (五十六)使用機械工具前必須先檢點有無異狀,無異狀時始可使用。

      (五十七)初次用的機械或新裝置使用的機械類,必須得所屬主客的準許,并聽取說明后始可操作之。

      (五十八)原動機或動力傳動裝置,開始發動時應先用口號(呼聲)或適當的方法聯絡同事周知,再確認周圍的安全狀態后行之。

      (五十九)機械的清掃注油時應轉動停止后行之,但得特別許可時不在此限。

      (六十)如無必要避免機械的空運轉。

      (六十一)計器類要經常做正確的保養,尤其是密閉加壓機械更要嚴加留意。

      (六十二)對于壓力計、溫度計及其他計器類要特別小心操作,并在其規定的示度范圍內使用。

      (六十三)玻璃器具材料等的裝卸、切斷或其他使用均需留心,慎防破損,除非經特別允許作業外,一定要戴手套工作。

      □ 空襲的防護

      (六十四)關于空襲的防護,應嚴格遵守政府防空法令規定外,悉依本準則辦理。

      (六十五)本辦法所稱空襲避難,系指發布緊急警報后,或突然遭受空襲時,人員、車輛、重要文件所應采取的避難行動。

      (六十六)實施避離時,應遵守下列事項:

      1.關閉門戶,熄滅爐灶煙火,關閉自來水龍頭。 2.應接受服勤人員的指導,不得在街巷之間、防空壕洞前或戶外徘徊觀望。 3.敵機臨空投彈時,應躺伏地上,緊靠墻基,將頭部及胸部稍微抬起,使腕著力于地,并以棉花掩塞耳孔,口略張開,以防爆炸及震動的傷害。 4.守衛及接線員注意警報音響,或攜帶半導體收音機,收聽廣播消息。 5.凡參加消防隊組織的人員,應依照規定執行勤務。

      (六十七)緊急警報發布后,人員行動準則如下:

      1.公司的人員,應立刻攜帶重要文件、帳冊、財務等進入指定的地下室或堅固建筑物底層,實施避難。 2.工廠人員,攜帶重要文件、帳冊、財務等應就近利用地形地物,實施掩蔽。

      (六十八)緊急警報發布后,車輛(包括甲、乙種車輛)行動準則如下:

      1.在市區內行駛中的車輛,應就近向馬路兩旁疏開停放,但在干道向郊外行駛中的車輛,得繼續駛往郊外疏散。 2.在市區停放的車輛,應一律禁止行駛。 3.在郊區的車輛,不得進入市區,就近疏開掩蔽。

      (六十九)緊急警報發布后,消防人員應立即出動,駛往指定地點,分別執行下列各項任務:

      1.維持秩序。 2.指揮人車避離掩蔽。 3.保護公司安全。

      (七十)夜間聽到警報,守衛人員立即熄滅一切燈火,嚴禁露光。

      (七十一)本準則經呈準后施行,修改時亦同。

      第2篇 安全、環保、消防、工業衛生三同時管理規定

      1目的

      為進一步將公司安全、環保、消防、工業衛生的“三同時”工作落到實處,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本規定適用于集團公司各分(子)公司。

      3職責:

      3.1集團各子公司自己負責的改、擴建項目,由各單位負責按規定要求進行安全預評價、環境影響評價、消防建審、衛生預評價,辦理新、改、擴建項目安全、環保、消防、衛生審批手續,并進行驗收。

      3.2技術中心負責的新、改、擴建項目,由技術中心負責按規定要求進行安全預評價、環境影響評價、消防建審、衛生預評價,辦理新、改、擴建項目安全、環保、消防、衛生審批手續,并進行驗收。

      3.3集團公司安全保衛部(以下簡稱安保部)負責對各單位及技術中心的安全、環保、消防、工業衛生的“三同時”執行情況進行監督。

      4術語

      4.1“三同時”是指在新建、改建、擴建項目中,安全、環保、消防、工業衛生的技術措施,設施和裝置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

      4.2新、改、擴建項目包括:集團公司經理部委托設計的由技術中心負責完成的新、改、擴建項目;各單位自行設計的改建、擴建項目;各單位(包含車間)的技術改造項目涉及的工藝流程改造或新工藝應用等。

      4.3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報告(或可行性分析)中必須包括安全、環保、消防、工業衛生論述專篇或對安全、環保、消防、工業衛生的情況或影響給予說明,主要內容為危險及塵毒危害預先分析、環境影響分析,并作出防治的措施、計劃等。

      5管理規定

      5.1需要向上級主管部門報批的項目,各單位必須按要求辦理安全預評價、環境影響評價、衛生預評價和消防建審等手續;項目完成后,按要求進行安全驗收評價,辦理安全驗收、環保驗收、消防驗收、工業衛生驗收等手續。

      5.2不需要向主管行政部門報批的集團各單位內部(以下簡稱集團內部)立項的改造項目,不含對安全、環保造成不利的影響或有相應的安全環保措施可以消除這種影響,該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報告、設計圖紙或方案,必須經過集團技術中心組織有關專家和安保部專業人員的論證和審核,通過主管領導簽字后方準實施。

      5.3項目實施過程中,項目負責單位應確保安全設施、環保設施消防、工業衛生的各類設施與裝置的質量及安裝質量,并接受安保部的監督。

      5.4項目中的安全、環保、消防、工業衛生設施與裝置應在項目投運前或同時試運合格并投運,有試運行合格記錄。需要經過上級主管部門驗收的項目,按要求進行驗收。

      集團內部立項的改造項目應經過安保部組織論證專家及本單位安全環保部門及有關專業人員和使用車間安全員聯合驗收合格后方準投運。

      5.5項目在試運行期間,各單位負責職業安全健康危險因素、環境因素的識別,并按要求落實控制措施。

      5.6項目完工投運后1-2月內,使用單位應出具安全、環保影響的報告,主要內容為安全、環保、消防、工業衛生裝置、設施的使用情況,能否滿足安全、環保需要,是否有危險、隱患需要解決,是否有污染物待回收治理等。

      5.7項目投運后,項目使用單位應將項目立項、可行性研究、設計方案、各種評價報告至項目驗收及“三同時”驗收報告等整理歸檔,妥善保管。

      第3篇 工業園區消防安全管理辦法

      為了加強工業園區的消防管理,保障公共設施及人員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國家有關消防法律、法規制定本規定。

      一、本規定由物業管理處和工業園區所有人員共同遵照執行。

      二、工業園區的防火工作,依據“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原則,實行綜合治理,并接受市公安消防局的領導和監督。

      三、工業園區的防火管理實行分工負責制,由產權單位組織管理,物業管理處具體負責,由消防部門監督實施。

      四、物業管理處的防火工作職責:

      1、宣傳消防法律、法規和防火安全知識,對客戶進行經常性的防火安全教育;

      2、制訂防火管理制度,并監督保障實施;

      3、定期組織開展防火自查,及時掌握轄區物業的防火情況,協調有關方面采取相應保障措施;

      4、保證公共區域疏散通道的暢通;

      5、定期對轄區公共消防設施、器材進行檢查和維修、保養,使其處理良好備用狀態;

      6、正常情況下消防設施的停水停電不得過夜,特殊原因需要過夜的,必須經有關人員同意,并及時通知所有人員加強防范;

      7、領導義務消防組織,進行撲救初期火災和安全疏散演練;

      8、嚴禁載有危險品的車輛進入本區域或停放;

      9、組織人員補救初期火災,對情況嚴重難以撲滅的,應及時打“119”電話求救,并協助維持火場秩序,配合事故處理。

      五、工業園區經營人員的消防職責和義務:

      1、遵守電器安全使用規定,嚴禁亂拉臨時電氣線路,嚴禁超負荷使用電器;

      2、不得隨意堆放、晾曬易燃物,嚴禁亂扔煙頭,嚴禁將帶有火種的雜物或其它易燃物倒入垃圾桶,嚴禁在垃圾桶內燒垃圾;

      3、室內不得存放超過0.5公斤的汽油、酒精、香蕉水等易燃品;

      4、嚴禁占用、堵塞任何消防通道、樓梯走道、天臺出品或其他疏散口,嚴禁在樓道、天臺進行噴油漆的危險作業;

      5、嚴禁損壞、盜用消防設施、器材,挪用消防設施及消防水源;

      6、嚴禁封閉或損壞安全疏散標識、事故照明設施及消防標志;

      7、遇強雷天氣,盡量關閉所有電器,拔掉電源插座,以免燒壞電器或發生火災;

      8、發生火災時,應及時告知物業管理處或撥打119,并關閉電閘,迅速離開現場。使用樓梯走廊逃生遇煙霧濃密時,應盡量貼近地面爬行,并以濕毛巾遮蓋在面部,免受煙霧熏暈;

      9、學習消防常識,掌握簡易的滅火方法,發生火警及時報警,積極撲救;

      10、發現他人違章用火、用電、用電焊、氣焊或有損壞消防設施、器材的行為,應及時勸阻、制止或向物業管理處報告;

      11、所有人員必須服從消防機關和物業管理處有關消防方面的管理、監督,不得刁難、辱罵或以暴力、威脅手段妨礙消防工作人員執行公務??v火者,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六、物業管理處或房屋產權單位需要改變的用途時,其防火安全必須符合國家有關法規要求,并經市消防主管部門審核同意,方可使用。

      七、在執行滅火救災任務中受傷、致殘或犧牲的人員其醫療、撫恤待遇及其養傷期間的生活費用,由發生火警的肇事者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補償。

      八、公共娛樂場所按《公共娛樂場所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執行。

      九、凡違反本規定的,物業管理處可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報請消防主管部門進行處理。

      第4篇 鄉鎮企業安全生產和工業衛生管理規定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鄉鎮企業安全生產、工業衛生管理,改善勞動條件,保障職工的身體健康、人身安全和企業的財產安全,促進鄉鎮企業持續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鄉村集體所有制企業條例》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政策,特制訂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于鄉鎮企業及其行政主管部門的安全生產和工業衛生的管理。

      第三條 各級人民政府鄉鎮企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對本行政區域內鄉鎮企業的安全生產、工業衛生工作進行指導、管理、監督、協調、服務。

      第四條 各級鄉鎮企業行政主管部門在各級政府的領導下,開展安全生產、工業衛生的管理和監督工作。實行“安全生產和工業衛生,領導負責”的制度,主要負責人負領導責任,還應有一名領導分管。

      第五條 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工業衛生管理工作,貫徹“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方針。堅持“誰管生產,誰管安全和衛生”的原則,實現安全生產、文明生產。

      第二章 管理職責

      第六條 各級鄉鎮企業行政主管部門應指定部門和人員負責本區域內企業的安全生產和工業衛生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和工業衛生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技術標準;

      (二)制定企業安全生產和工業衛生的規劃計劃、規章制度;參與制定國家和行業的有關安全生產和工業衛生的法規、規章、標準;

      (三)指導企業實施安全生產、工業衛生的目標管理、責任制、規章制度、操作規程;

      (四)負責安全生產和工業衛生的管理、監督、檢測、救護服務體系的建設和管理工作;

      (五)組織審核新建、擴建、改建項目的安全、工業衛生條件;

      (六)制定有毒、有害、高溫作業的防護措施和辦法;

      (七)組織各類人員的安全生產、工業衛生技術培訓;

      (八)組織安全生產、工業衛生檢查,建立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制度;

      (九)推廣安全生產、工業衛生的典型經驗,表彰先進集體和個人;

      (十)負責班組安全建設和審核先進企業評選中的安全、工業衛生指標。

      第七條 企業的法定代表是安全生產、工業衛生的第一責任者,應全面負責企業的安全生產、工業衛生管理;還應有一名領導分管安全生產、工業衛生工作。

      第八條 企業應確定安全生產、工業衛生管理部門,配備專(兼)職安全員和工業衛生監督員。企業的安全員、工業衛生監督員在各級鄉鎮企業行政主管部門的指導下和企業主要負責人的領導下開展工作。

      企業對安全生產、工業衛生的管理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工業衛生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和標準;

      (二)實施企業安全生產和工業衛生的目標管理、責任制、承包指標;

      (三)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生產和工業衛生工作;

      (四)制定并實施企業的安全和衛生防護的技術改造計劃;做好勞動場所和生產設備的防護管理;易燃、易爆企業應普遍使用防爆器材;

      (五)建立企業的安全生產和工業衛生檢查、事故報告、教育、獎懲等規章制度;

      (六)負責安全生產和工業衛生技術改造經費的計劃、使用及管理;

      (七)組織開展“班組安全建設”的競賽活動;

      (八)建立安全檔案和健康檔案。

      第九條 各級鄉鎮企業行政主管部門的企業和安全生產、工業衛生管理干部及技術人員,應保持相對穩定,并參照行業部門和國營企業有關規定解決好福利待遇。

      第三章 管理網絡

      第十條 鄉鎮企業行政主管部門應建立健全安全生產、工業衛生管理網絡,實行分級管理,責任到縣,管理到鄉,工作到廠(礦)。

      第十一條 各級鄉鎮企業行政主管部門應有計劃地建立健全鄉鎮企業安全生產、工業衛生的管理、監督、檢測、救護服務體系,加強安全生產、工業衛生的服務工作。

      第十二條 各級鄉鎮企業行政主管部門和鄉鎮工業(企業)辦應根據有關規定與企業簽訂安全生產、工業衛生責任書,做到安全、工業衛生與生產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和評比。

      第十三條 企業應實行安全生產責任制,建立健全廠部、車間、班組三級安全管理網絡,實行安全與經濟利益掛鉤的制度,做到安全生產,人人負責。

      第四章 消防管理

      第十四條 各級鄉鎮企業行政主管部門應引導企業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實施細則》及有關規定,合理布局廠房,做好要害部位的消防管理工作。

      第十五條 骨干企業和重點防火單位應按規定建立健全專職或義務消防組織,配備消防設施,制定防火措施和救護方案,建立防火責任制,消除火災隱患,組織群眾性的防火工作。

      第十六條 各級鄉鎮企業行政主管部門應會商公安部門,參照《企業事業單位專職消防隊伍組織條例》的規定,裝備消防隊伍。

      第5篇 工業梯臺安全管理

      1 目的

      為加強工業梯臺的安全管理,防止事故發生,特制定本程序。

      2 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各單位工業梯臺安全管理。適用于企業生產活動區域中擁有的活動扶梯(包括輕金屬或竹木制造的直梯和人字梯); 輪式移動平臺或升降平臺以及高處走臺、梯間供休息和轉向用的中間平臺、高處作業平臺以及梯臺所配套使用的護欄的安全管理。

      3 術語

      4 職責

      4.1 公司生產制造部負責歸口管理本程序。

      4.2 各部門、生產車間負責本單位的工業梯臺安全管理工作。

      5. 管理內容

      5.1 安全管理

      加強工業梯臺的安全管理,明確活動扶梯、輪式移動平臺、走臺、平臺的安全管理的部門及責任人,避免因設計不合理、施工質量差、維護管理差,而構成了導致作業者滑跌、墜落等事故隱患。

      5.2活動輕金屬梯

      5.2.1活動輕金屬梯梯長應小于8 m,梯寬不小于300 mm,梯長應小于8 m,不得超過10 m,兩節梯子梯長比為1:l,搭接長度不得小于1150 mm 。梯寬不得小于300 mm。踏板間距為270~300 mm,頂節梯子和底節梯子最下一個踏板與梯梁底端距離均為275 mm。工作角度為750±50 。

      5.2.2梯腳防滑措施完好,無開裂、破損。

      5.2.3輕金屬直梯具備伸縮加長的直梯,其止回檔塊完好無變形、開裂。

      5.2.4人字梯的鉸鏈完好無變形,兩梯之間梁柱中部限制拉線、撐鎖固定裝置牢固。

      5.2.5結構件不得有松脫、裂紋、扭曲、腐蝕、凹陷或凸出等嚴重變形,更不得有裂紋。

      5.2.5.1對于木質梯,其梯柱的截面不應小于30×80mm,橫粱截面

      不應小于40×50 mm,同時木質中不得有死結、松軟結或腐朽結,梯柱上不得有長度在100 mm以上和深度超過10 mm 的裂紋。

      5.2.5.2對于竹梯,構件不得有連續裂損2個竹節或不連續裂損3個

      竹節。

      5.3輪式移動平臺或升降平臺

      5.3.1操作平臺、護欄完好、無破損,尺寸符合標準規定

      5.3.1.1結構安全系數:升降臺承載構件(不包括脆性材料)的安全系數不得小于2;脆性材料(如鑄鐵等)制成的升降臺承載構件的安全系數不得小于5;工作臺承受最大載重量,通過鋼索或鏈條,或者兩者并用的系統送遞升降動力時,鋼索、鏈條的安全系數不得小于8。

      5.3.1.2主要受力構件的焊縫應符合有關標準的要求。

      5.3.1.3升降臺的工作臺若伸出,必須使工作臺伸至極限位置,在伸出部分均布130%該部承受的最大載重量,在最大起升高度處應穩定。

      5.3.2斜撐無變形、鉸鏈連接可靠

      升降臺置于水平面上,支腿伸出且使底盤保持水平,將最大載重量以集中載荷放置在距工作臺周邊為工作臺的長或寬的1/3處的任一位置,在最大起升高度處應穩定。

      5.3.3防滑措施齊全、完好

      5.3.4輪子的限位、防移動裝置完好有效

      升降臺要設有防止支腿回縮裝置,在工作臺承受最大載重量停留15 min時,支腿的回縮量不得大于3 mm。

      5.3.5結構件不得有松脫、裂紋、扭曲、腐蝕、凹陷或凸出等嚴重變形,更不得有裂紋。工作臺四周要有高度不小于1100 mm(特殊要求除外)的保護欄桿或其他保護設施,欄桿應經得住靜集中載荷1000 n不損壞;工作臺表面應防滑;當升降臺動力源切斷時應有緊急下降的裝置。

      5.4高處走臺、作業平臺以及梯臺所配套使用的護欄

      5.4.1扶手高度、立柱間距、橫桿間距、走臺或平臺凈空高度等尺寸應符合標準規定

      5.4.1.1單人通道凈寬至少應為600mm,最好為800 mm。當通道經常有人通過或多人同時交叉通過時,寬度應增加至1200 mm。通道如果作為撤離路線,其寬度應滿足特定法規的要求。如果沒有特定法規,最小寬度應為1200 mm。

      5.4.1.2扶手的最小高度應為1100 mm。護欄至少應包括一根中間橫桿或某種其他等效防護。扶手和橫桿及橫桿與踢腳板之間的自由空間不應超過500mm。當用立桿代替橫桿時,各立桿之間的水平間距最大為180 mm。各支柱軸線間距離應限制在1500 mm內。如果超過這一距離,應特別注意支柱的固定強度和固定的裝置。

      5.4.1.3在中斷扶手的情況下,兩段護欄間最大凈間距不應超過120 mm。如有一個大開口,應采用自關門。在離地高度小于2m的平臺、通道及作業場所的防護欄桿高度不得低于1000 mm,在離地高度等于或大于2 m高的平臺、通道及作業場所的防護欄桿不得低于1200 mm。立柱間距應小于1000 mm。

      5.4.1.4扶手宜采用外徑φ33.5~50 mm的鋼管,主柱宜采用不小于50×50×4角鋼或φ33.5~50 mm鋼管,立柱間隙宜為1000mm。橫桿采用不小于25×4扁鋼或φ16的圓鋼。橫桿與上、下構件的凈間距不得大于380 mm。

      5.4.2走臺和平臺的負荷應大于實際使用負荷

      平臺、走臺必須有足夠的強度和剛度。通行平臺按200 kg/m2等效均布荷載設計;梯間平臺按350 kg/m2等效均布荷載設計;檢修平臺一般按400kg/m2等效均布荷載設計。

      5.4.3臺面板周圍的蹋腳擋板高度不小于100mm

      臺面板周圍的蹋腳擋板高度不小于100 mm,離基面不大于10 mm。

      5.4.4結構件不得有松脫、裂紋、扭曲、腐蝕、凹陷或凸出等嚴重變形,更不得有裂紋

      5.4.4.1 平臺應安裝在牢固可靠的支撐結構上,并與其剛性連接;梯間平臺不得懸掛在梯段上;欄桿端部必須設置立柱或建筑物牢固連接。

      5.4.4.2平臺鋪板應采用大于4mm厚的花紋鋼板或經防滑處理的鋼板。

      5.4.4.3鋼走臺、平臺安裝后,必須認真除銹并做防腐涂裝。

      6 相關文件

      《固定式工業防護欄桿(gb4053.3-93)》

      《固定式工業鋼平臺(gb4053.4-83)》

      《機械安全進入機器和工業設備的固定設施第2部分:工作平臺和通道(gbl7888.2.1999)》

      《剪叉式升降臺安全規程(jb5320-2000)》

      《二節輕金屬拉伸梯安全標準(gbl2142-89)》

      7 記錄

      8 附錄

      第6篇 工業用火安全管理規定

      1 主題內容與適用范圍

      1.1 為加強公司工業用火安全管理,保障員工生命和國家財產安全,特制定本規定.

      1.2本規定適用于蘭州石化公司生產區域的各類工業用火管理。

      2 引用標準

      2.1 中油股份公司化工與銷售分公司《工業用火作業安全管理規定》。

      3 用火分類及安全管理

      3.1 生產用火:指鍋爐、加熱爐、焚燒爐等生產性設備用火,此類用火安全管理執行操作規程和安全規程。

      3.2 固定用火:指在生產廠區內的安全地帶經常性的明火作業。作業場地稱為固定用火區。固定用火區域的審定由用火申請單位向區域所在單位安全部門提出申請,對設置的固定用火區域進行風險評價并提出相應安全措施,畫出固定用火范圍平面圖,經單位安全部門審查,單位主管領導簽字后,報公司質量安全環保處和蘭煉、蘭化消防支隊審批。固定用火區域審批有效期為二年。

      3.2.1 固定用火區必須具備:

      3.2.1.1 邊界外五十米范圍內不準有易燃易爆物品;

      3.2.1.2 制定固定用火區域管理制度,指定防火負責人;

      3.2.1.3 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

      3.2.1.4 設有明顯的“固定用火區”標志,并標明用火區域界限;

      3.2.1.5 建立應急聯絡方式和應急措施;

      3.2.1.6 審批后的固定用火區域主管部門應定期對其管理情況進行檢查。

      3.3 臨時用火:指在生產區域內可能導致事故發生的明火作業。主要包括:

      3.3.1 電焊、氣焊、釬焊、塑料焊等焊接切割;

      3.3.2 電熱處理、電鉆、砂輪、風鎬及破碎混凝土、爆破等產生火花的作業;

      3.3.3 噴燈、火爐、電爐、熬瀝青、炒沙子、黑色金屬撞擊等明火作業;

      3.3.4 臨時性的用電作業。

      3.4 臨時用火根據用火部位危險程度,分為三級:

      3.4.1 一級用火:

      3.4.1.1處于生產狀態的工藝生產裝置區(爆炸危險場所以內區域);

      3.4.1.2 各類油罐區、可燃氣體及助燃氣體罐區防火堤(無防火堤的距罐壁15米)內、有毒介質區、液化石油氣站;

      3.4.1.3可燃液體、可燃氣體、助燃氣體及有毒介質的泵房與機房;

      3.4.1.4 可燃液體和氣體及有毒介質的裝卸區和洗槽站;

      3.4.1.5 工業污水場、易燃易爆的循環水場、涼水塔和工業下水系統的各種井、池、管道等(包括距上述地點15米以內的區域);

      3.4.1.6 危險化學品庫、油庫、加油站等;

      3.4.1.7 儲存、輸送易燃易爆液體和氣體的容器、管線。

      3.4.2 二級用火:

      3.4.2.1 裝置停車大檢修,工藝處理合格,經廠組織檢查認定后,可以按二級用火管理;

      3.4.2.2 運到安全地點并經吹掃處理用火分析合格的容器、管線;

      3.4.2.3 爆炸危險場所區域以外的場所用火;

      3.4.2.4 在生產廠區內,不屬于一級用火和特殊用火的其它臨時用火。

      3.4.3 特殊用火:在帶有可燃、有毒介質的容器、設備和管線上不允許用火。確屬生產需要必須用火時,按特殊用火處理。特殊用火必須經廠級主管領導和有關部門及用火單位對所從事的作業共同進行風險評價,制定可靠的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及應急計劃后方可用火。

      3.5 臨時用火必須辦理“用火作業票”(式樣附后)后,方可從事用火作業,“用火作業票”一式三聯,一聯用火人持有;二聯監護人持有;三聯車間(安全部門)留存。一張用火作業票只允許一處用火。

      4 用火作業票的申請及審批

      4.1申請“用火作業票”時由用火單位向用火所在車間提出申請,由用火所在車間人員填寫“用火作業票”的申請欄,并對特種作業人員的資格進行審查。

      4.2 用火所在車間作業負責人(專業技術人員)會同有關人員和用火人員對從事的作業分別進行生產工藝和施工作業的風險識別并制定削減風險措施,填寫“風險識別及削減風險措施”欄,如需采取欄中所列措施的劃√,不需采取的措施的劃×,如欄內所列措施不能滿足時,可在空格處填寫其它削減風險措施。

      4.3 在反應器、罐、塔、槽等有限空間內或容器本體內用火作業,必須對有限空間內的氣體進行分析,其分析報告單由作業負責人填寫或粘貼在“用火作業票”上。

      4.4 一級用火作業票,由車間和廠主管部門檢查安全措施制定和落實情況后,由指定的廠主管部門負責人或車間主任等審批人員審批;二級用火作業票,由車間安全監督檢查安全措施制定和落實情況后,由車間負責人(主任、副主任)批準生效;特殊用火作業票,由車間、廠安全監督檢查安全措施落實情況,由車間負責人簽發,經廠領導審查同意后批準生效。

      4.5 以上所有填寫“用火作業票”的有關人員都必須到用火現場查看,并在相應欄內簽字。

      4.6 特殊用火作業票及“一級用火作業票”有效時間不超過8小時,二級“用火作業票”有效時間不超過72小時。

      4.7 節假日期間一般情況下不允許從事用火作業,如生產需要必須用火時,須將用火作業等級相應提高一級。

      4.8 在用火作業票有效時間內,如用火作業條件發生變化,需要繼續用火作業應重新辦理“用火作業票”。

      4.9 各單位在行政區域內或在公用管網、公用場所的用火作業,涉及其它單位的安全時,由用火單位與相關單位安全部門聯系,共同采取安全措施并在“用火作業票”相應欄內簽署意見?!坝没鹱鳂I票”仍由該單位按規定程序簽發、審批。

      5 用火監護及安全措施落實

      5.1 用火作業監護一般由二人擔任。車間和施工單位各派一人,以車間人員為主。車間應指派熟悉用火現場情況人員做監護人;

      5.2 用火的安全措施中的退料、吹掃、置換、分析等工藝措施,由生產人員落實。如需加盲板、設防火屏障等措施由車間提出,監督施工單位實施。一般情況,滅火器材的準備、含油污水井的封蓋,裝置界區內的由車間負責,界區外的由用火單位負責。上述作業無論何種情況,雙方必須共同落實好各項安全措施,安全措施沒有落實不準用火。

      5.3 生產區域內的基建、技措項目等在工程設計的同時必須考慮施工用火的安全及其措施,用火安全措施所需的材料、費用應同時列入工程預算。

      5.4 用火人的職責

      5.4.1 應持“用火作業票”第一聯作業,做到“四不用火”即“用火作業票”未經簽發不用火;“用火作業票”提出的安全措施沒有落實不用火;用火部位、時間與“用火作業票”不符不用火;監護人不在場不用火;

      5.4.2 出現異?;虮O護人提出停止用火時應立即停止用火;

      5.4.3 對于強行違章用火的指令有權拒絕;

      5.4.4 用火作業結束應清理現場,不得遺留火種。

      5.5 監護人的職責

      5.5.1 應持有“用火作業票”第二聯,對“用火作業票”中安全措施的落實情況進行認真檢查,發現制定的措施不當或落實不到位及未按“用火作業票”規定用火等情況,立即制止用火作業;

      5.5.2 對用火現場負責監護,用火作業期間不得擅離現場。如發生著火,要立即撲滅,難以撲滅時應馬上報警。

      6 用火的綜合安全技術措施

      6.1 用火前要對用火現場的移動及固定式消防設施全面檢查,確認完備后方可用火。

      6.2 在存有可燃物料的設備、容器、管道上用火,須首先進行退料及切斷各種可燃物料的來源,徹底吹掃、清洗置換并將與之相連的各部位加好盲板(無法加盲板的部位應采取其它可靠隔斷措施),防止可燃物料的竄入或火源竄到其它部位,并應采樣分析;分析合格超過30分鐘后用火,需重新采樣分析。盲板要符合壓力等級要求,嚴禁用鐵皮或石棉板代替。

      6.3 用火分析及合格的標準

      6.3.1 用火分析應由有資格的分析人員進行。凡是在易燃易爆裝置、容器、管道、儲罐、閥室、管溝等部位及其它認為應進行分析的部位用火,用火作業前必須進行用火分析;

      6.3.2 用火分析的取樣點應由用火所在單位安全人員負責提出;取樣點要有代表性,特殊用火的分析樣品(采樣分析)應保留到動火結束;

      6.3.3 如果使用便攜式可燃氣體報警儀或其它類似手段進行分析時,檢測設備必須經有檢測資質單位標定合格并在有效期內;被測的可燃氣體或可燃液體蒸氣濃度應小于其與空氣混合爆炸下限的10%(lel);

      6.3.4 使用色譜分析等分析手段時,被測的可燃氣體或可燃液體蒸氣的爆炸下限大于等于4%(v/v)時,其被測濃度應小于0.5%;當被測的可燃氣體或可燃液體蒸氣的爆炸下限小于4%時,其被測濃度應小于0.2(v/v)%;

      6.3.5 在油罐、塔、釜或其它存有可燃介質的有限空間內用火,在將其內部物料退凈后,應進行蒸汽吹掃(或蒸煮)、氮氣置換或用水沖洗干凈,然后打開上、中、下部人孔,形成空氣對流,或采用機械強制通風換氣,嚴防出現死角;

      6.3.6 進入塔、罐、釜、槽等有限空間內用火應同時執行《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規定》;

      6.3.7 處于運行狀態的裝置內,凡能拆移的用火部件,應拆移到安全地點用火;

      6.3.8 高處用火(含在多層構筑物的二層及其以上用火)必須采取防止火花濺落的措施,并對火花可能濺落的區域安排監護人;

      6.3.9 風力五級以上應停止室外的高處用火,六級以上停止室外一切用火;

      6.3.10 離用火點30米內不準有液態烴泄漏;半徑15米內不準有其它可燃物泄漏和暴露;半徑15米內生產污水系統的漏斗、排水口、各類井、排氣管、管道等必須封嚴蓋實;

      6.3.11 特殊用火每2小時分析1次;一級和二級用火每4小時分析1次。特殊用火和一級用火在執行中用火人、監護人或審批人等認為有必要隨時分析時,應隨時進行分析。二級用火作業超過一天時,每天在開工前,應由用火人、監護人、安全監督共同檢查用火現場,核對安全措施,合格后方可用火;

      6.3.11 用火作業結束后或下班前,施工人員要進行詳細檢查,不得留有火種;

      6.3.12 儲裝氧氣的容器、管道、設備必須與用火部位隔絕(加盲板),用火前必須置換,保證系統氧含量不大于23.5%(體積);

      6.3.13 一級、特殊“用火作業票”存根由廠主管部門保存,二級“用火作業票”由車間保存。

      7 附則

      7.1 本規定由蘭州石化公司質量安全環保處負責解釋。

      7.2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實行,原“蘭州石化公司工業用火安全管理規定”同時廢止。

      8 附件

      工業用火作業票

      第7篇 工業氣瓶安全管理規定

      一 目的

      在生產中使用的氣瓶,雖然結構簡單,但是瓶內承受壓力高,應力狀況復雜,瓶內介質種類多且性質各異,氣瓶流動范圍廣,使用條件惡劣等危險因素多,極易發生火災和爆炸事故

      二 適用范圍

      適用于公司內氧氣瓶、乙炔瓶、氮氣瓶、氬氣瓶、二氧化碳氣瓶等工業氣瓶

      1.要有生產中使用的各類工業氣瓶與供應商的安全租賃協議。

      2.氣瓶的儲存應有專人負責管理,相關人員應了解氣瓶、氣體的安全知識,車間安全管理員要對工業氣瓶管理員進行安全知識的培訓和滅火器的使用方法。培訓方式為:每月一次。

      3.瓶庫要有明顯的“禁止煙火”標識,并配備滅火器。

      4.空瓶、實瓶應分開存放,氧氣瓶與乙炔瓶不得同儲一室。

      5.儲氣的氣瓶應有瓶帽和防震圈,有可靠的防傾倒裝置。

      7.氣瓶嚴禁敲擊、碰撞、滾動,不得用電磁起重機、叉車搬運。

      6.氣瓶的放置地點不得靠近熱源、可燃和助燃氣體氣源,距離明火10米以上。

      8.夏季防止暴曬,嚴禁用超過40°熱源對氣體加熱,瓶閥凍結時,嚴禁用火烘烤。

      9.氣瓶瓶閥及其附件禁止沾有油脂,特別是氧氣瓶。

      10.嚴禁更改氣瓶鋼印和顏色標記。

      第8篇 工業園區消防安全管理規定-6

      工業園區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六)

      為了加強工業園區的消防管理,保障公共設施及人員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國家有關消防法律、法規制定本規定。

      一、本規定由物業管理處和工業園區所有人員共同遵照執行。

      二、工業園區的防火工作,依據“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原則,實行綜合治理,并接受市公安消防局的領導和監督。

      三、工業園區的防火管理實行分工負責制,由產權單位組織管理,物業管理處具體負責,由消防部門監督實施。

      四、物業管理處的防火工作職責:

      1、宣傳消防法律、法規和防火安全知識,對客戶進行經常性的防火安全教育;

      2、制訂防火管理制度,并監督保障實施;

      3、定期組織開展防火自查,及時掌握轄區物業的防火情況,協調有關方面采取相應保障措施;

      4、保證公共區域疏散通道的暢通;

      5、定期對轄區公共消防設施、器材進行檢查和維修、保養,使其處理良好備用狀態;

      6、正常情況下消防設施的停水停電不得過夜,特殊原因需要過夜的,必須經有關人員同意,并及時通知所有人員加強防范;

      7、領導義務消防組織,進行撲救初期火災和安全疏散演練;

      8、嚴禁載有危險品的車輛進入本區域或停放;

      9、組織人員補救初期火災,對情況嚴重難以撲滅的,應及時打“119”電話求救,并協助維持火場秩序,配合事故處理。

      五、工業園區經營人員的消防職責和義務:

      1、遵守電器安全使用規定,嚴禁亂拉臨時電氣線路,嚴禁超負荷使用電器;

      2、不得隨意堆放、晾曬易燃物,嚴禁亂扔煙頭,嚴禁將帶有火種的雜物或其它易燃物倒入垃圾桶,嚴禁在垃圾桶內燒垃圾;

      3、室內不得存放超過0.5公斤的汽油、酒精、香蕉水等易燃品;

      4、嚴禁占用、堵塞任何消防通道、樓梯走道、天臺出品或其他疏散口,嚴禁在樓道、天臺進行噴油漆的危險作業;

      5、嚴禁損壞、盜用消防設施、器材,挪用消防設施及消防水源;

      6、嚴禁封閉或損壞安全疏散標識、事故照明設施及消防標志;

      7、遇強雷天氣,盡量關閉所有電器,拔掉電源插座,以免燒壞電器或發生火災;

      8、發生火災時,應及時告知物業管理處或撥打119,并關閉電閘,迅速離開現場。使用樓梯走廊逃生遇煙霧濃密時,應盡量貼近地面爬行,并以濕毛巾遮蓋在面部,免受煙霧熏暈;

      9、學習消防常識,掌握簡易的滅火方法,發生火警及時報警,積極撲救;

      10、發現他人違章用火、用電、用電焊、氣焊或有損壞消防設施、器材的行為,應及時勸阻、制止或向物業管理處報告;

      11、所有人員必須服從消防機關和物業管理處有關消防方面的管理、監督,不得刁難、辱罵或以暴力、威脅手段妨礙消防工作人員執行公務。縱火者,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六、物業管理處或房屋產權單位需要改變的用途時,其防火安全必須符合國家有關法規要求,并經市消防主管部門審核同意,方可使用。

      七、在執行滅火救災任務中受傷、致殘或犧牲的人員其醫療、撫恤待遇及其養傷期間的生活費用,由發生火警的肇事者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補償。

      八、公共娛樂場所按《公共娛樂場所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執行。

      九、凡違反本規定的,物業管理處可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報請消防主管部門進行處理。

      第9篇 淺析工業工程在煤礦安全管理中的適用性

      摘要:我國煤礦事故頻發,嚴重影響了煤礦的安全生產。本文在闡述了影響我國煤礦安全生產關鍵因素的基礎上,結合煤礦安全管理的特點,分析了工業工程在煤礦安全管理中的適用性。實踐表明,工業工程在煤礦安全管理中的應用,為煤礦的安全生產提供了有效保障。

      關鍵詞:煤礦;安全管理;工業工程;適用性

      煤礦要實現安全生產必須依靠精細化的管理手段,將可能對煤礦的安全生產造成威脅的各種因素充分地細化、分解,制定詳細可行的標準和措施并加以嚴格貫徹執行。而工業工程是對人員、物料、設備、能源和信息所組成的集成系統,進行設計、改善和設置的一門學科,它綜合運用數學、物理學和社會科學方面的專門知識和技術,以及工程分析和設計的原理與方法,對該系統所取得的成果進行確定、預測和評價。簡言之,工業工程的目標就是使生產系統投入的要素得到有效利用,降低成本,保證質量和安全,提高生產率,獲得最佳效益。因此,應用工業工程能夠提高礦井安全精細化管理的效率,針對性地促進煤礦的安全管理工作。

      一、 影響煤礦安全生產的關鍵因素

      影響我國煤礦安全生產的關鍵因素表現在:①我國煤礦地質基礎條件差,水、火、瓦斯、粉(煤)塵、噪聲、頂底板、熱害等災害對礦井的安全生產造成了極大地威脅,且隨著開采規模的擴大和采掘深度的延伸,煤礦井下將面臨著更多的生產安全問題;②從業人員素質普遍較低,根據相關調查資料顯示,全國近40個年產500萬噸的大中型煤炭企業中,煤礦生產一線工人85%以上為初中以下文化程度,下井采煤的工人80%以上為農民工,基本上都是文盲;③我國煤礦安全投入的欠賬非常大,由于投入不足,煤礦設備老化,技術落后,井下防災抗災能力差,加劇了事故發生的可能;④煤礦的安全管理水平參差不齊。國有或國有控股的煤礦企業管理水平較高,發生事故的概率較小,而地方政府或個人投資的煤礦安全管理水平相對較低,發生事故概率較大。

      二、工業工程與安全管理的關系

      1.注重基礎管理。煤礦安全的基礎管理包括的方面較多,如安全質量標準化的建立、安全措施的制定和落實、安全設施的投入和布局等內容。而工業工程技術應用于研究對象時就非常注重對基礎標準、工藝流程的合理性、設施布局等基礎層面的問題進行分析和改善。

      2.注重人的因素。對于煤礦來說由于自然條件及安全投入欠缺的原因,完全消除“物的不安全狀態”是不現實的,因此在煤礦生產中培養良好的工作習慣,杜絕從業人員的“不安全行為”能夠十分有效地防止事故的發生。而工業工程技術在對所研究的對象進行分析時就非常注重人的因素,使從業人員掌握標準的操作流程、動作和安全意識,養成良好的安全行為習慣。

      3.注重環境的因素。長期在煤(粉)塵、噪聲、照明不足、濕度大、溫度高等“臟、亂、差”環境中工作容易產生疲勞、思想上容易麻痹,產生管理和操作失誤。不可避免地會導致事故的發生。在煤礦的安全管理過程中可以采用工業工程中人機工程學的知識對生產場所的煤(粉)塵、噪聲、照明、濕度、溫度等參數進行優化,對生產設施設

      備操作的安全性、舒適性進行優化,為工人提供良好的工作環境,從而提高效率、確保安全生產。

      4.注重持續優化。煤礦在實際的生產過程中,各種危險有害因素在一定條件下是可以轉化的,如某些被認為是具有很大危險性的危險源經過整改、采取措施后反而會變得安全起來,而原來構不成威脅的一些因素則會由于疏于管理而變成重大危險源,可能導致重大事故的發生。因此,煤礦的安全管理是變化的、動態的,需要不斷地持續加以優化,這個優化沒有終點,這與工業工程所倡導的持續優化的思想是一致的。

      三、淺析工業工程在煤礦安全管理中的適用性

      3.1 適用于不同管理水平的煤礦

      我國的煤礦企業由于投資主體的不同,管理的水平也不相同。相比較而言,國有或國有控股煤礦的管理水平相對較高,而地方或個人投資的煤礦管理水平則相對較低。由于管理具有累積性,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所以實際的安全管理手段必須具有針對性,要與當前煤礦企業的管理水平相適應,不能脫離實際。

      (1)管理水平落后的煤礦。對于管理水平相對比較落后的煤礦企業,基礎工業工程中的方法研究、作業測定及現場管理是其用武之地。如可采用工業工程技術,根據《煤礦安全規程》的規定,結合煤礦開采條件、工程內容、系統和工藝要求等,對工人的操作流程進行合理的優化分析、對作業規程的編制提供幫助、對基礎設施的布局進行優化分析、對危險性作業的動作進行研究等。

      (2)管理水平先進的煤礦。對于管理水平相對較先進的煤礦企業,在應用工業工程的基礎上可以更好地采用現代工業工程的有關技術和方法。如對國有大型煤礦進行安全管理時,可以綜合運用計算機技術、無線通訊技術、系統優化技術等實施對生產的各個方面進行監控,無論是在礦井下,還是在礦井上作業人員的行蹤、作業狀態都一目了然。此外,還可以采用計算機仿真技術對煤礦中潛在的危險有害因素所產生的后果進行模擬,以便為安全管理提供有針對性的對策。

      3.2 適用于不同的管理層次

      工業工程能夠適用于不同的安全管理層次,無論是安全戰略規劃的制定、安全管理投入決策、還是具體安全措施的實施和制定。工業工程都能很好地適應。

      (1)宏觀的管理層次。在煤礦的宏觀管理層次上,工業工程能夠幫助決策者對安全管理的規劃、安全費用的投入以及取得的效果進行預先的分析,達到“未雨綢繆”,可以在今后的安全管理工作中少走彎路,獲得以較少的安全投入,取得較佳的安全效果。同時還可以從總體上分析把握一個安全生產周期內,安全狀況的總體情況。

      (2)微觀的管理層次。微觀的安全管理層次指的是具體的安全管理,比如生產現場安全隱患的識別、工人操作動作不規范的發現和糾正、作業流程合理化、安全生產設施的合理配備、安全質量標準化標準的合理制定、作業規程的制定等均可以采用工業工程來實現。

      3.3 適用于不同的工作場合

      工業工程在煤礦安全管理中的適用性是較為廣泛的,不僅可以適用于現場的安全管理,而且可適用于輔助服務部門的安全管理,還可以在員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訓方面發揮作用。

      (1)生產現場的安全管理。工業工程對煤礦生產現場的管理是卓有成效的,煤礦的生產系統多、涉及的設施設備多、生產環境復雜、生產工藝流程多,加之工種也較多,如果不合理地進行規劃和管理,則安全事故的發生是很有可能的。如可以采用“5s”管理的基本方法和理念來對現場進行優化管理,清除不必要的雜物,保持工作場所的井然有序,提高工作質量,確保安全生產。

      (2)輔助服務部門的安全管理。輔助服務部門的安全管理同樣重要,在安全管理過程中為煤礦生產的輔助服務部門(如生產調度、材料供應、運輸、后勤保障等)同樣需要運用工業工程技術的理論和方法,對各自的系統進行優化、改善,確保安全生產的順利進行。

      (3)員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訓。煤炭生產是一個特殊的具有高度危險性的行業,必須對從業人員定期進行崗位技能培訓和安全培訓。工業工程在員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訓中的應用,一方面是采用工業工程的方法合理地安排培訓計劃,針對不同層次的人員安排不同的培訓內容,做到用較少的培訓工作量和經費投入,達到最好的培訓效果;另一方面是將工業工程的效率、安全的思想和方法灌輸到員工的頭腦中,做到在工作中時時刻刻能夠發現問題、識別安全隱患,并積極地采用包括工業工程在內的方法來消除安全隱患,確保安全生產。

      3.4 適用于不同的安全管理對象

      (1)煤礦安全設施設備的管理。煤礦的生產系統是一個復雜的系統,涉及的設施設備較多,這些設施和設備兼具生產和安全保障的功能,如機電硐室、避難硐室、井下消防硐室、井下火藥庫、通風機、空壓機、提升運輸機、液壓支架等。對這些設施設備要很好地加以管理,具體的做法是根據《煤礦安全規程》及煤礦設計的基本要求,將工業工程的思想和方法融入到這些安全設施設備的管理過程中去,能夠合理地布置和使用這些安全設施設備,便能夠發揮出更大的安全和經濟效益。

      (2)煤礦安全生產環境的管理。我國的煤礦多數受著瓦斯、水、頂底板、熱害等自然因素的侵擾,除此之外,生產過程中火、粉(煤)塵、噪聲也是嚴重的職業危害。在礦井的安全生產過程中采用工業工程技術結合煤礦安全生產的專有技術,首先對這些危害因素進行最大程度的消除,然后對作業環境進行徹底的優化和治理,能夠收到良好的效果。

      (3)煤礦安全標準化基礎標準的管理。煤礦要實現安全生產,則必須實施精細化的管理模式,而精細化管理模式必須以煤礦安全質量標準化為基礎。煤礦安全質量標準化是指煤炭企業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實施質量標準化工作,在安全宣傳教育,隱患排查檢查,信息反饋和統計,事故預防、搶險、處理等方方面面建立起工作規范、責任制度、管理質量標準,并嚴格執行,以減少、避免直至消除安全事故,使煤礦始終處于安全生產的良好狀態。而工業工程技術特有的“精細入微”的分析問題的思路和方法對制定安全質量標準化無疑是非常適用的。

      (4)煤礦安全投入資金的管理。煤礦的安全生產必須要有一定的安全投入作為保障。這種投入最終將轉化為煤礦的安全成本。在煤礦的生產實踐中。安全保障度過低,事故頻發,損失大,是要避免的,但也不是不計效益地越高越好,客觀上要求實現一個合理的安全保障度。這就需要采用工業工程的思想和理論方法,在確保達到安全保障水平的基礎上,盡可能地控制安全投入的成本。

      (5)煤礦安全信息的管理。在煤礦的安全管理中對安全信息的管理是非常重要的,因為煤礦涉及的生產系統多、設備設施數量大、工種復雜,地質條件差。而要對這些危險有害因素進行及時的掌握,則必須要建立礦井的安全信息管理系統。礦井安全信息管理系統重點為生產調度系統、通風防毒系統及物資供應系統。運用工業工程技術結合計算機網絡技術構建可靠的安全信息管理系統就可以實現對井上下各生產系統的合理調度、追蹤和發現工人的不當操作行為、識別安全隱患、安全生產必須的物料的短缺情況等,并及時采取應對措施。

      3.5 適用于煤礦安全管理的不同階段

      對煤礦的安全管理是一項系統的管理過程,要從煤礦安全管理的戰略高度進行規劃、設計,然后在具體的安全管理過程中時刻注意防范事故的發生,一旦發生安全事故時,能夠立即啟動應急救援工作,在最短的時間內將事故降低到最大限度。

      (1)煤礦安全管理的規劃與設計。煤礦安全管理的規劃與設計就是運用工業工程的基本原理和方法,統籌考慮某一生產周期內要達到的安全保障度、安全投入的資金,集團公司或主管部門對安全工作的指示等因素制定每個生產環節、每個階段應該采取的管理手段和措施。只有事先對安全管理所要達到的目標進行規劃,并制定相應的應對措施才能低成本、高效率地實現安全生產的總體目標。

      (2)煤礦正常生產時事故的預防和控制。煤礦正常生產時,就是要運用工業工程發現問題和分析問題的方法,對可能發生的問題進行預先的識別和控制,將事故的根源消滅在萌芽狀態。對于煤礦來說,發現安全隱患問題是制定安全措施確保安全生產的首要工作,但這一點有時是相對比較困難的。而工業工程可以采用特有的手段,采用看出問題、問出問題、實驗出問題、換角度找出問題以及挖掘出問題等方法來發現安全隱患。然后結合煤礦的具體實際,迅速制定隱患整改措施,并付諸實施。

      (3)煤礦事故發生時的應急救援。一旦發生事故時,可以采用工業工程的優化組織的相關理論和方法,成立救援指揮中心,迅速啟動應急救援預案,合理調配救援物資和救援人員,組織相關的工程技術人員和搶險救護人員迅速有效地施救,將生命和財產損失降到最低。

      四、結 語

      由于工業工程的特性,其在煤礦的安全管理過程中發揮的作用是顯而易見的,今后的主要工作是做好工業工程的宣傳和推廣工作,以便扎實有效地推動工業工程在煤礦安全管理中的應用,為煤礦的安全生產起到應

      第10篇 工業管道安全管理規范化要求

      序號

      規范內容

      規范化要求標準

      1

      壓力管道安全技術檔案:

      (1)壓力管道設計圖紙、安裝施工圖等;

      (2)壓力管道安裝竣工驗收資料(含安裝竣工資料、材料檢驗)等;

      (3)壓力管道組成件質量證明文件;

      (4)壓力管道最近2次檢驗報告。

      對照左邊各項,要求資料齊全。

      2

      壓力管道的使用管理制度制定及落實:

      (1)落實了壓力管道的安全管理制度,并有效實施;

      (2)建立技術檔案和壓力管道標識管理辦法,并有效實施;

      (3)有專職或兼職專業技術人員負責壓力管道管理工作并有工作記錄;

      (4)制定了壓力管道定期檢驗計劃,以及附屬儀器儀表、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的定期檢驗和檢修工作;

      (5)輸送可燃、易爆或者有毒介質壓力管道的使用單位還應具備:

      a)事故預防方案(包括應急措施和求援方案);

      b)巡線檢查制度;

      c)根據需要建立搶險隊伍,并且定期演練。

      有管理制度的文本見證,并要求管理人員定期或不定期檢查執行情況。

      3

      安全管理人員和操作人員:

      應經安全技術培訓和考核,能嚴格遵守有關安全法律、法規、技術規程、標準和安全生產制度。

      安全管理人員和操作人員應相當熟悉了解法律法規、技術規程等,持有由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發放的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書上崗。

      4

      安全附件:

      (1)安全閥:鉛封、校驗標簽完好,在校驗有效期內使用,無泄漏、無銹蝕;

      (2)壓力表:外觀、鉛封完好,在檢定有效期內使用,表盤清晰,指針功能正常;

      (3)爆破片裝置:完好無泄漏,在有效期內使用。爆破片裝置和管道間的截斷閥處于全開狀態;

      (4)其它測量儀表:外觀、鉛封完好,在檢定有效期內使用,量程與其檢測的溫度范圍匹配。

      定期自行檢查,對安全附件應有送校驗的計劃。

      5

      管子管件及閥門:

      (1)管道及其它組成件應無泄漏;

      (2)管道絕熱層無破損、脫落、跑冷等情況;防腐層完好;

      (3)管道應無異常振動;

      (4)位置與變形:

      a)管道位置是否符合安全技術規范和現行國家標準的要求;管道與管道、管道與相鄰設備之間有無相互碰撞及摩擦情況;

      b)管道是否存在撓曲、下沉以及異常變形等。

      (5)支吊架:

      a)支吊架是否脫落、嚴重變形、腐蝕或損壞;

      b)支架與管道接觸處有無積水現象。

      (6)閥門:

      a)閥門表面是否存在嚴重腐蝕現象;

      b)閥門連接螺栓是否松動;

      c)閥門操作是否靈活。

      (7)法蘭:

      a)法蘭是否偏口,緊固件是否齊全并符合要求,有無松動和腐蝕現象;

      b)法蘭面是否發生異常翹曲、變形。

      (8)膨脹節:表面有無劃痕、腐蝕穿孔、開裂、變形失穩等現象;

      (9)陰極保護裝置:對有陰極保護裝置的管道應檢查其保護裝置是否完好;

      (10)防雷防靜電:對有防雷防靜電要求的管道應檢查裝置是否安好;

      (11)管道標識:檢查管道標識是否符合現行國家標準規定或行業通用標識。

      定期自行檢查,必要時手動試驗其可靠性。

      第11篇 工業氣瓶安全管理辦法

      氣瓶存儲:

      1、氣瓶的儲存應有專人負責管理,相關人員要了解氣瓶、氣體的安全知識。

      2、氣瓶放置地點,不得靠近熱源和可燃、助燃氣體氣源;距離明火10米以外。

      3、瓶庫有明顯的“禁止煙火”的安全標志,并備有滅火器。

      4、空瓶、實瓶應分開存放,乙炔瓶與氧氣瓶不能同儲一室。

      5、儲氣的氣瓶應戴好瓶帽,實瓶一般應立放貯存。臥放時,應防止滾動,瓶閥應朝向一致。垛放不得超過5層,妥善固定。氣瓶排放應整齊,固定牢靠。

      6、實瓶的貯存數量在滿足當天使用量和周轉量的情況下,應盡量減少貯存量。

      氣瓶安全使用:

      一、通用規則

      1、氣瓶禁止敲擊、碰撞、滾動,不得用電磁起重機、叉車搬運。

      2、夏季防止曝曬;嚴禁在瓶體上引弧。

      3、嚴禁用超過40℃的熱源對氣瓶加熱,瓶閥凍結時,嚴禁用火烘烤。

      4、瓶內氣體不得用盡,永久性氣體瓶剩余壓力應大于0.05mpa;液化氣體氣瓶應有大于0.5~1%的規定充裝量的剩余氣體。

      5、氣瓶立放不穩固時應采取防止傾倒措施。

      6、氣瓶瓶閥及其附件禁止粘有油脂,特別是氧氣瓶。

      7、不得更改氣瓶的鋼印和顏色標記,確保瓶帽和防震圈的完好。

      二、氧氣瓶的安全使用

      1、搬運氣瓶時,必須使用專用的小車并固定牢固。不得將氧氣瓶放在地上滾動。

      2、氧氣瓶一般應立直放置,且必須安放穩固,防止傾倒。

      3、取瓶帽時,只能用手或扳手旋轉,禁止用鐵器敲擊。

      4、在瓶閥上安裝減壓器以前,應擰開瓶閥,吹盡出氣口內雜質,并輕輕的關閉閥門。裝上減壓器后,要緩慢開啟閥門,防止減壓器燃燒和爆炸。

      5、在瓶閥上安裝減壓器時,與閥口連接的螺母要擰緊,防止開氣時脫落,人體要避開閥門噴出方向。

      6、嚴禁氧氣瓶閥、氧氣減壓器、焊(割)炬、氧氣膠管等沾上易燃物質和油脂等,以免引起火災和爆炸。

      7、夏季在露天使用氣瓶時,應有防曬措施,嚴禁陽光照射;冬季不要發在火爐和距離熱源太近的地方,以防爆炸。

      8、冬季要防止氧氣瓶閥凍結。如有結凍現象,只能用不超過40℃熱水解凍,嚴禁用明火烘烤,也不準用金屬物敲擊,以免瓶閥斷裂。

      9、氧氣瓶的氧氣不能全部用完,要留有0.1mpa以上壓力,以便充氧時鑒別氣體的性質和防止空氣或者可燃氣體倒流入氧氣瓶內。

      10、氣瓶要遠離高溫、明火、熔融金屬飛濺物和可燃易爆物質等。一般規定相距10米以上,與乙炔瓶相距5米以上。

      11、氧氣瓶閥著火時,應迅速關閉閥門,停止供氣,使火焰自行熄滅。如果鄰近建筑物或者可燃物失火,應盡快將氧氣瓶移到安全地點,防止受到火場高熱烘烤而引起爆炸。

      三、乙炔瓶的安全使用

      使用乙炔瓶時除了遵守氧氣瓶的安全使用外,還應嚴格遵守下列要求:

      1、乙炔瓶不應受到劇烈震動和撞擊,避免引起乙炔瓶爆炸。

      2、乙炔瓶在使用時應直立放置,不能躺臥,以免丙酮流出。

      3、乙炔減壓器與乙炔瓶閥的連接必須可靠,嚴禁在漏氣情況下使用。

      4、開啟乙炔瓶閥應緩慢,不要超過一轉半,一般只需開啟3/4圈。

      5、乙炔瓶體表面溫度不應超過30~40攝氏度,防止高溫降低丙酮對乙炔的溶解度,而使瓶內乙炔壓力急劇增高。

      6、乙炔瓶內的乙炔不能完全用完,低壓表讀數最后必須留有0.05mpa以上壓力,并將瓶閥關緊,防止漏氣。

      7、當乙炔瓶閥凍結時,不能用明火烘烤,必要時可用40攝氏度以下的熱水解凍。

      8、使用乙炔氣瓶時,應裝置干式回火防止器,以防止回火傳入瓶內。

      第12篇 工業企業煤氣站安全管理指引措施

      一、總則

      (一)目的:使我區工業企業煤氣站安全、環保、節能,建造合理,管理、操作制度安全得當。

      (二)煤氣站的安全、衛生和環境保護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并應符合國家現行有關標準、規范的規定。

      (三)本規范不適用于已被限制和淘汰的一段式發生爐煤氣站的設計與制造。

      二、基本要求

      (一)煤氣站建設項目應符合佛山市人民政府和三水區人民政府關于煤制氣項目建設管理的有關要求。

      (二)煤氣站的設計應由具備相關設計資質的技術單位承擔完成,整個設計應符合《工業企業設計衛生標準》(gbz1-2002)、《發生爐煤氣站設計規范》(gb50195-94)、《工業企業煤氣安全規程》(gb6222-2005)、《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2006)、《建筑物防雷設計規范》(gb50057-94)、《工業企業總平面設計規范》(gb50187-91)等標準、規范及其他相關的國家和行業標準和規范。

      (三)安全設備的設計、制造、安裝、使用、檢測、維修、改造和報廢必須符合國家或行業標準,施工、安裝和調試單位必須具有相關資質。

      (四)加強對煤氣站及其附屬設施的安全檢查,對煤氣站及其附屬設施必須每兩年進行一次安全評估,安全評估應委托具備有相應資質的評估機構進行,評估報告應報送區煤制氣項目建設管理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對不進行評估或評估認為存在較大隱患的,必須立即停止運營,進行整改,并將整改報告和評估報告報送區煤制氣項目建設管理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

      (五)明確煤氣站、各班組的安全生產職責。要求各類人員接受全面的安全技術教育,懂得煤氣生產技術知識,熟悉煤氣站生產工藝流程,掌握生產設備的技術要求,遇到險情時能采取相應的救援措施,并能對存在的環境、安全隱患進行及時的整改。

      三、煤氣站的安全管理

      (一)制度機構管理

      1.煤氣站應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

      2.煤氣站站長為安全負責人,全面負責煤氣站的安全管理工作。

      3.煤氣站應按有關規定配備安全管理人員。

      (二)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

      1.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明確站長、安全管理員、班組長、機修工、電工、特種作業工等各類人員的安全生產職責;

      2.建立安全責任考核制度,進行定期考核,予以獎懲。

      3.建立完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包括:

      1)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2)安全生產檢查及事故隱患排查整改制度;

      3)防火防爆管理制度(包括動火管理制度);

      4)防塵防毒管理制度;

      5)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6)安全設施管理制度;

      7)危險物品管理制度;

      8)廠內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9)勞動防護用品的采購、保管、發放、使用制度;

      10)安全生產檔案管理制度;

      11)安全生產會議制度;

      12)安全投入保障制度;

      13)事故管理制度;

      14)安全生產投入計劃;

      15)交接班制度;

      16)煤氣安全信息反饋制度;

      17)設備維修檢修制度;

      18)特種作業人員管理制度;

      19)安全生產獎懲管理制度;

      20)重大危險源管理制度(構成重大危險源的企業)。

      4、制定安全技術規程和崗位安全操作規程。包括:

      1)煤氣站安全技術規程;

      2)化驗人員安全操作規程;

      3)探火崗位安全操作規程;

      4)供煤崗位安全操作規程;

      5)電器儀表設備安全操作規程;

      6)煤氣加壓風機安全操作規程;

      7)空氣鼓風機安全操作規程;

      8)凈化設備安全操作規程;

      9)電捕焦油器安全操作規程;

      10)水泵崗位安全操作規程;

      11)夾套和蒸氣包(或鍋爐)安全操作規程;

      12)熱備爐的安全操作規程;

      13)煤氣脫硫裝置安全操作規程;

      14)煤氣儲存柜安全操作規程;

      15)煤氣的輸送和使用安全操作規程;

      16)煤氣爐的并網和脫網安全操作規程;

      17)全站送氣安全操作規程;

      18)全站停氣安全操作規程;

      19)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包括火災、爆炸、中毒、斷電、斷水等突發事件的處理);

      20)電工作業安全操作規程;

      21)焊工作業安全操作規程;

      22)高處作業安全操作規程;

      23)進入有限空間作業安全操作規程;

      24)動火作業安全操作規程;

      25)起重作業安全操作規程;

      26)臨時用電作業安全操作規程;

      27)動土作業安全操作規程。

      四、安全管理要求

      (一)人員管理

      1.煤氣站站長及安全管理人員應了解煤氣發生爐的基本常識,會使用各種救護設備,懂得一般的急救常識,并按規定參加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經考試合格取得安全管理資質;

      2.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專門安全作業培訓并經考核取得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核發的特種作業人員證書,且資格證書在有效期內方可從事特種作業;

      3.員工進站工作必須經過安全知識教育培訓并經考核合格,熟悉本崗位操作技術才能上崗作業;

      4.煤氣站崗位作業人員應掌握緊急情況下的應急措施。

      (二)危險作業安全管理

      1.生產設備、設施檢測管理。包括:

      1)建立生產設施安全檢測維修管理制度;

      2)制定檢修計劃;

      3)進行檢測、維修前,應對檢測、維修作業進行風險評價,采取有效的措施控制風險,配備、使用安全防護用品;

      4)對檢測、維修作業現場進行安全管理。

      2.對動火作業、進入有限空間作業、破土作業、臨時用電作業、高處作業、起重作業、高溫作業等危險性較大的作業進行風險分析,制定控制措施,履行嚴格審批手續,使用安全防護用品,配備監護人員。

      3.對進行檢修、維修、施工、吊裝等作業現場應設置警戒區域和警示標志。

      4.對承包商施工作業現場進行安全管理,發現問題提出整改要求。

      (三)輔助設施安全管理

      1.煤氣站應設化驗室,其化驗設備應按經?;灥捻椖吭O置,不經?;灥捻椖恳伺c有關單位協作。

      2.煤氣站應設機修間和電修間,其維修設備應按站內機電設備及管道的經常維護和小修的需要設置,大修和中修應與有關單位協作,小型煤氣站可不設機修間和電修間,大型煤氣站應設儀表維修間。維修間距離煤氣站和煤氣管道不小于15米。

      3.煤氣站應配備氧氣呼吸器、自動救生器等救護設備,即可在發生意外情況時救護,也可以在帶氣操作、搶修時用于安全防護。有條件的大中型煤氣站應設煤氣防護站,配備救護人員。

      4.煤氣站應在煤氣發生爐旁、煤氣加壓機旁等關鍵部位設置固定式一氧化碳檢測報警裝置,應符合《石油化工企業可燃氣體檢測報警設計規范》(sh3063-1999)的要求,并視情配備便攜式一氧化碳檢測儀,可隨時檢測設備、管道的漏氣情況。

      (四)設備的安全管理

      1.設備的安全要求

      1)空氣管道上設有泄壓水封,爆破閥,煤氣止回閥。

      2)各煤氣凈化設備中設有放散管、爆破閥、蒸氣吹掃系統。

      3)設備和煤氣管道的放散管上設有取樣嘴。

      4)各煤氣設備中的水封有足夠的水封高度。

      5)低壓煤氣總管與高壓煤氣總管設有爆破閥。

      6)在煤氣設備和管道上設有檢修平臺及防護欄。

      7)各設備的安全要求應遵循《發生爐煤氣站設計規范》(gb50195-94)、《工業企業煤氣安全規范》(gb6222-2005)的相關規定。

      8)用于生產平衡的濕式浮頂氣柜的有效容積≤200m3。

      9)帶有水夾層和集汽包的煤氣站設計,制造,安裝、檢驗應嚴格執行《蒸汽鍋爐安全技術監察規程》和《壓力容器安全技術監察規程》的有關規定。

      10)煤氣發生爐控火應有汽封,以保證看火插桿時不漏煤氣。

      11)水夾套應用軟化水,(水質應符合《工業鍋爐水質》的要求),下部應設排污閥。

      12)水夾套集汽入包應設有安全閥,水位控制器,進水管應設止逆閥,嚴禁在水夾套與集汽包連接管上加裝閥門。

      13)發生爐的進口空氣管道上應設閥門,止逆閥和蒸汽吹掃裝置。

      14)煤氣爐的余熱換熱器應采用火管式換熱器,并符合《壓力容器安全技術監察規程》的規定。

      15)爐頂總管排空,宜使用鐘罩放散閥。

      16)豎管旋風除塵器應分別與煤氣發生爐成對設置。

      17)電除焦油器的數量和容量按設計產量確定,但應不小于2臺,并按規范控制煤氣流速。

      18)煤氣凈化設備和煤氣余熱換熱器應設放散管和吹管接頭,當凈化設備相聯處無隔斷裝置進應在設備之間的煤氣管道上或較高的設備上裝設放散管。

      19)設備和煤氣管道上應按規范要求裝設放散管,放散管的管口必須高出煤氣管道、設備和平臺4m,離地面距離不小于10m ,放散管的閥門前應裝取樣管。

      20)電除焦油器,電輕油器,必須設爆破閥,放散管和蒸氣管爆破閥應裝設在設備薄弱處,離地凈高度小于2m時應設防護設施,泄壓口不應正對建筑物門窗,爆破閥膜的材料宜采用退火狀態好的工業純鋁板,并經過試驗。

      21)煤氣爐的豎管旋風除塵器宜設泄壓水封。

      22)煤氣發生爐、煤氣凈化設備、煤氣柜、煤氣加壓機等設備與管道之間,應設置可靠隔斷煤氣的裝置(如閥門、水封等)當設置盲板時,應設便于裝卸盲板的撐鐵。

      23)泄壓或切斷水封的有效高度應按規范要求,煤氣設備的水封應有保持固定水位的設施。

      24)煤氣設備管道上裝設的防爆閥、入孔、閥門、盲板等,其裝設高度離操作層或地面大于2m時應設操作平臺。

      25)鍋爐、壓力容器、超重機械、廠內機動車輛等特種設備應經法定的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檢驗合格,并取得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核發的使用登記證方可使用。

      26)設備的轉動部份應設防護罩。

      2.空氣管道

      空氣管道系統應設置下列安全設施

      1)在煤氣發生爐的進口空氣管道,應設明桿式或指示式的閥門、自然吸風裝置和止逆閥。

      2)空氣總管的末端,應設爆破膜。

      3)空氣總管的末端應設放散管,并應接至室外。

      4)飽和空氣管道應設保溫層,并應在其最低點裝設排水裝置。

      5)空氣管道宜架空敷設。

      3、煤氣管道

      1)廠區煤氣管道應架空敷設,并應符合《發生爐煤氣站設計規范》(gb50195-94)的要求。

      2)煤氣管道應設導除靜電的接地設施,設施電阻應不小于4歐姆。

      3)煤氣管道在車間的進口處應設閥門、流量檢測裝置、壓力表接頭、取樣嘴和放散管,裝設位置宜在車間墻外,高于2m的應設操作平臺。

      4)車間的煤氣管道不應穿過易燃易爆物品倉庫、煙道、進風道、配電室和變電室,當需要穿過不使用煤氣的生活間時,必須設套管。

      5)車間煤氣管道應架空鋪設,如果地下鋪設,則必須符合《發生爐煤氣站設計規范》(gb50195-94)的要求。

      6)廠區煤氣管道的坡度不應小于0.005,車間煤氣管道的坡度不應小于0.003,管道的最低點應設排水器。

      7)煤氣管道的連接,應采用焊接(熱煤氣可采用法蘭),煤氣管道與閥門或設備的連接應采用法蘭,但與管徑小于50mm的附件連接可用螺紋連接。

      8)煤氣管道的隔斷裝置,應采用封閉式插板閥、密封蝶閥、水封或明桿閘閥,管徑小于50mm時可用旋塞。管道檢修需要隔斷處,應增設帶墊圈及撐鐵的盲板或眼鏡閥。

      9)吹掃用的放散管,應設在煤氣管道的最高處、煤氣管道的未端、進入車間和設備的進口閥前,但閥門緊靠干管的可不設放散閥。

      10)廠房內或距廠房10m以內的煤氣管道和設備上的放散管出口高度,應高出廠房頂部4m。

      11)廠區煤氣管道上,每隔150~200m宜設人孔或手孔。在獨立檢修的管段上,人孔不應小于2個。在煤氣管道經常檢查處,應增設人孔或手孔。人孔的直徑不應小于600mm,直徑小于600mm的煤氣管道,應設手孔,其直徑與管道直徑相同。

      12)在煤氣加壓機前的低壓煤氣總管上,宜設爆破閥或泄壓水封。

      4、氣密性試驗

      1)各煤氣管道設備和氣柜在制造及安裝后,應做密封性試驗,并消除泄漏點。

      2)在煤氣爐水夾套、蒸汽集汽器系統中進行整體水壓試驗,并設置以下安全保護裝置:

      ⑴ 蒸汽集汽器應設有安全閥,以利于超壓時安全泄壓。

      ⑵ 蒸汽集汽器應設有壓力顯示儀表以便操作觀察。

      ⑶ 排污閥:在滿水位及高水位時,及進排水;在正常生產中定期排污,以保證爐體正常運行。

      ⑷ 蒸汽集汽器應設有液位計,以保證水位在正常值。

      ⑸ 進水管路應設有止回裝置,以免蒸汽回流。

      5、電氣設備

      1)煤氣站的供電負荷級別和供電方式,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供配電系統設計規范》的有關規定。

      2)煤氣站的建筑物和構筑物、室外煤氣設備、煤氣管道的防雷設施,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建筑防雷設計規范》的有關規定,應為二級防雷。

      3)煤氣站的爆炸和火災危險環境等級,除了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爆炸和火災危險環境電力裝置設計規范》中的有關規定外,還應符合以下規定:

      ⑴ 當主廠房的貯煤層為封閉建筑,且煤氣發生爐的加煤機與 貯煤斗連接時,應屬2區危險環境。但如貯煤斗內不會有煤氣漏入時,且貯煤層為敞開或半敞開建筑時則屬22區火災危險環境。

      ⑵ 主廠房底層及操作層應屬非爆炸危險場所。

      ⑶ 煤氣加壓機的煤氣凈化設備區、氣柜區應屬2區爆炸危險環境。

      ⑷ 焦油泵房、焦油庫應屬21區火災危險環境。

      ⑸ 煤場屬23區火災危險環境。

      ⑹ 受煤斗室、破碎篩分間、運煤棧橋屬22區火災危險環境。

      ⑺ 煤氣管道的排水器室屬2區爆炸危險場所。

      ⑻ 2區爆炸危險區內的電氣設施(含電機、線路、開關插座、控制操作箱等)均應防爆,21-23區火災危險環境電氣應為防護型。

      4)主廠房、煤氣加壓機間、空氣鼓風機間、煤氣凈化設備、氣柜、運煤系統均應設修理照明,儀表盤處應設局部照明。

      5)主廠房、煤氣加壓機間內各設備的操作崗位的控制室,煤氣防護站、主廠房各層通道、棧橋處應設應急照明。

      6)煤氣站應設調度電話。

      6、熱工測量、控制調節

      1)煤氣發生爐、空氣鼓風機、煤氣加壓機等設備應設測量儀表,并設在便于操作觀察的場所。

      2)煤氣站的儀表應采用二次儀表。

      3)煤氣發生爐應裝設空氣流量、負荷和飽和空氣壓力和濕度、煤氣發生爐出口壓力和溫度儀表,各儀表間應采用連鎖控制。

      4)汽包或煤氣爐水夾套,應就地裝設水位和蒸汽壓力的指示儀表。

      5)煤氣站的空氣管道、煤氣管道、氣柜應裝設下列參數儀表:

      ⑴ 空氣總管壓力、空氣鼓風機出口壓力

      ⑵ 低壓煤氣總管壓力

      ⑶ 煤氣加壓機出口煤氣壓力

      ⑷ 煤氣柜容積指示

      ⑸ 煤氣站出口煤氣壓和溫度

      ⑹ 煤氣站出口煤氣流量

      6)電氣濾清器絕緣子箱內應裝設測量溫度的儀表。

      7)煤氣發生爐應裝設空氣飽和溫度自動調節裝置。

      8)煤氣站宜設下列自動(半自動)控制調節裝置:

      ⑴ 煤氣站生產負荷自動調節(或人工調節)

      ⑵ 汽包水位自動調節、報警、人工調節

      ⑶ 發生爐出灰自動(半自動)控制

      ⑷ 發生爐加煤自動(半自動)控制

      ⑸ 煤氣爐上段出口煤氣溫度自動調節、報警、人工調節

      7、信號與安全連鎖

      煤氣站的信號和安全連鎖應符合下列規定:

      1)當空氣總管的空氣壓力下降到設計值時,應發出聲、光信號;當壓力繼續下降到允許值或空氣鼓風機停機時,應自動停止煤氣排送機運行,并應發出聲、光信號。

      2)當煤氣加壓風機前低壓煤氣總管的煤氣壓力下降到設計值(設計煤氣柜的煤氣柜容積低限時),發出聲、光信號,當繼續下降到允許值時,必須自動停止煤氣加壓風機運行,并發出聲、光信號。

      3)當電氣濾清器出口煤氣壓力下降到設計值時,應發出聲、光信號。

      4)當電氣濾清器絕緣子箱內的溫度下降到設計時,應發出聲、光信號。

      5)電氣濾清器應裝設煤氣含氧量自動連續檢測裝置。當含氧量大于0.8%(v)時,應發出聲、光信號,當含量達到1%(v)時,應自動或手動切斷其高壓電源。

      6)當大型煤氣站的煤氣排送機、空氣鼓風機軸承溫度大于65。c或其油冷卻系統的油壓小于50kpa時,應發出聲、光信號。

      7)煤氣加壓機的電動機,必須與空氣總管的空氣壓力傳感裝置或空氣鼓風機的電動機進行聯鎖,其聯鎖方式應分別符合下列規定: ⑴ 當空氣總管的空氣壓力升到設計值以上時,方應啟動煤氣排送機,當降到允許值時,應自動停止煤氣排送機的運行。⑵ 空氣鼓風機啟動后,方應啟動煤氣加壓機;當空氣鼓風機停機時,應自動停止煤氣加壓機;聯鎖裝置應能使所有空氣鼓風機相互交替工作。

      8)煤氣加壓機的電動機,必須與煤氣排送機前低壓煤氣總管的煤氣壓力傳感裝置進行聯鎖。當壓力下降到允許值時,應自動停止煤氣加壓機。

      9)當煤氣加壓機、空氣鼓風機的電動機采用管道通風時,其電動機與通風機的電動機之間應設電氣聯鎖。

      10)連續式機械化運煤和排渣系統,其各機械之間應設電氣聯鎖。

      8、操作安全要求

      1)嚴格按規程操作,認真控制好各工藝要求的參數,出站煤氣含氧量應小于規定值(<0.5%)。

      2)煤氣設備和煤氣設施嚴禁在負壓狀態下運行。

      3)煤氣設備和煤氣管道上的水封均應有定期清掃制度,且隨時保證在溢流狀態下運行。

      4)嚴格化驗制度,停爐、吹掃、送氣均應在氣樣合格后,才能進行下一工序的操作。

      5)煤氣設備應在技術狀態良好的條件下運行,有故障應及時處理或停機處理,嚴禁在非正常的情況下強行生產。

      (五)、設備檢修安全要求

      1、停、送煤氣的安全要求

      ⑴ 凡有計劃停、送煤氣操作,應事先通知煤氣站專職防護人員到現場進行安全檢查,且應由指定負責人統一指揮,嚴格按操作規程進行操作。

      ⑵ 停煤氣后,用蒸汽或惰性氣體對設備進行吹掃(兩次),特別是設備或管道死角、隱蔽部位的殘余煤氣。取樣化驗合格后,才能進行檢修,且所取的氣樣不小于2個。

      ⑶ 凡與設備或煤氣管連接的循環水管、汽管、焦油管、排污管、放散管等工藝管道,在主體設備吹掃的同時應進行吹刷清洗,將這些工藝管道內的煤氣吹刷出來。

      ⑷ 設備檢修后,在送煤氣之前應用停氣的同樣方法和步驟,用蒸汽或惰性氣體將設備或煤氣管道內的空氣吹凈;用蒸汽將附屬的工藝管道內的空氣吹刷干凈,且應取氣樣分析含氧量,合格后方可進行送煤氣操作。

      2、檢修作業的安全要求

      ⑴ 任何設備檢查均應有專人負責,統一指揮,專人負責安全工作。

      ⑵ 根據規程采取可靠、完善的安全措施。

      ⑶ 進入煤氣設備內部修理應有兩人以上。且設備外應有專人負責監護聯系。

      ⑷ 頂氣抽堵盲板時,應由專職防護人員進行。

      ⑸ 在檢修過程中,嚴禁在煤氣生產設備上接電焊機的接電線,或在上面引弧打火,或沖擊、碰撞。

      ⑹ 檢修后的施工廢料、油污垃圾應即時清理并運出現場。

      3、停、送電的安全要求

      ⑴ 煤氣設備檢修或檢查需要停電時,應由值班電工進行停電操作。

      ⑵ 電工切斷電源后,應將“嚴禁送電”這類警告牌掛在電源開關上。

      ⑶ 檢修或檢查完畢后,由檢修負責人通知值班電工,經電工檢查確認后才能進行送電操作。

      ⑷ 停電操作警告牌應由值班電工負責保管,停、送電有關事宜應由值班電工負責執行,并做好停、送電的記錄。

      4、檢修動火的安全要求

      ⑴ 凡屬在煤氣危險區域內動火,動火單位必須事先向安全部門提出動火申請,并根據安全部門提出的安全預防措施,做好滅火準備工作,并備有足夠的急救防護工具和消防器材,經檢查合格后,發給許可動火牌,方可動火作業。

      ⑵ 在危險區域動火時,批準動火單位應派人到現場監督。

      ⑶ 帶煤氣頂壓力動火時,動火點附近不準另有其他明火,有電源的設施、設備、動火時應切斷電源,并掛停電警告牌,且在煤氣設備系統內始終保持正壓,煤氣管道內處于輸送狀態,壓力保持在20~60mmh2o。動火人員應佩帶防毒面具。

      ⑷ 在帶有焦油的管中有積炭的設備上動火時,應先將焦油和積炭徹底清除干凈,以防裂解氣達到爆炸著火下限而造成著火爆炸事故。

      工業安全管理準則(十二篇)

      □ 總則(一)本公司為維護公共安全及避免人員物品之損害特訂本準則。(二)本準則所稱安全管理,包括空襲、火災、竊盜、風災、地震、水災及身體傷害的預防及搶救之一切措施。(
      推薦度:
      點擊下載文檔文檔為doc格式

      推薦專題

      相關工業信息

      • 大亞灣核電站工業安全管理指標體系
      • 大亞灣核電站工業安全管理指標體系80人關注

        大亞灣核電站是我國第一個中外合資的大型商業核電站。該電站按照世界核電站和國內電力行業的標準,建立了一套完整、規范的工業安全管理指標體系,在核電站安全管理 ...[更多]

      • 特大型工業企業建設工程安全管理探索
      • 特大型工業企業建設工程安全管理探索73人關注

        國家關于《特大型工業企業劃分標準》規定,特大型工業企業一般應符合以下一個或兩個條件:一是年產能達到規定指標,如鋼鐵聯合企業年產鋼150萬t及以上;二是生產用固定 ...[更多]

      • 淺析工業工程在煤礦安全管理中的適用性
      • 淺析工業工程在煤礦安全管理中的適用性50人關注

        摘要:我國煤礦事故頻發,嚴重影響了煤礦的安全生產。本文在闡述了影響我國煤礦安全生產關鍵因素的基礎上,結合煤礦安全管理的特點,分析了工業工程在煤礦安全管理中的 ...[更多]

      • 工業安全管理準則(15篇范文)
      • 工業安全管理準則(15篇范文)44人關注

        □ 總則(一)本公司為維護公共安全及避免人員物品之損害特訂本準則。(二)本準則所稱安全管理,包括空襲、火災、竊盜、風災、地震、水災及身體傷害的預防及搶救之一 ...[更多]

      • 工業梯臺安全管理
      • 工業梯臺安全管理34人關注

        1 目的為加強工業梯臺的安全管理,防止事故發生,特制定本程序。2 范圍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各單位工業梯臺安全管理。適用于企業生產活動區域中擁有的活動扶梯(包括輕 ...[更多]

      • 工業安全管理準則(十二篇)
      • 工業安全管理準則(十二篇)27人關注

        □ 總則(一)本公司為維護公共安全及避免人員物品之損害特訂本準則。(二)本準則所稱安全管理,包括空襲、火災、竊盜、風災、地震、水災及身體傷害的預防及搶救之一 ...[更多]

      • 工業控制系統安全體系架構與管理平臺
      • 工業控制系統安全體系架構與管理平臺16人關注

        一、工業控制系統安全分析工業控制系統(industrialcontrolsystems,ics),是由各種自動化控制組件和實時數據采集、監測的過程控制組件共同構成。其組件包括數據采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