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監控管理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1、監控員要熟悉了解井下各監控設備的安裝地點及檢測范圍,及時掌握井下采掘變化情況,根據規定進行調整。
2、及時排除監控設備在運行中出現的故障,保證監控系統能夠跑準確可靠的運行。
3、每7天對監控設備進行調校、檢查,并做好各項檢查記錄,瓦斯傳感器測量誤差必須符合規定,斷電儀動作靈敏可靠。
4、及時對損壞設備進行更換和維修,備用設備充足可靠。做好監控設備管理工作,保證系統正常運行。
5、值班期間如實記錄監控系統運行情況,每月打印監控報表并報送礦長、總工審閱,各種資料妥善保存。
6、不斷學習業務知識,熟練掌握監控系統各項性能,能夠及時處理設別運行中出現的故障。
7、瓦斯傳感器、瓦斯電閉鎖、風速傳感器、各項通風設施等監控設施必須按規程規定配置,并保證符合規章規定。
8、不斷提出革新意見,及時提供材料配件計劃。
第2篇 安全生產責任制:監控管理員
1、監控員要熟悉了解井下各監控設備的安裝地點及檢測范圍,及時掌握井下采掘變化情況,根據規定進行調整。
2、及時排除監控設備在運行中出現的故障,保證監控系統能夠跑準確可靠的運行。
3、每7天對監控設備進行調校、檢查,并做好各項檢查記錄,瓦斯傳感器測量誤差必須符合規定,斷電儀動作靈敏可靠。
4、及時對損壞設備進行更換和維修,備用設備充足可靠。做好監控設備管理工作,保證系統正常運行。
5、值班期間如實記錄監控系統運行情況,每月打印監控報表并報送礦長、總工審閱,各種資料妥善保存。
6、不斷學習業務知識,熟練掌握監控系統各項性能,能夠及時處理設別運行中出現的故障。
7、瓦斯傳感器、瓦斯電閉鎖、風速傳感器、各項通風設施等監控設施必須按規程規定配置,并保證符合規章規定。
8、不斷提出革新意見,及時提供材料配件計劃。
第3篇 某礦井安全監控系統斷電管理規定
1、發生瓦斯安全監控設備斷電時,嚴禁解除安全監控系統的故障閉鎖功能進行生產作業。
2、發生瓦斯安全監控設備斷電時,及時通知瓦檢員加大瓦斯檢查力度。瓦檢員應加密斷電影響區域內的瓦斯等有毒有害氣體的檢查次數,并每隔1小時向調度室匯報1次。一旦有毒有害氣體超限,立即對超限區域及受威脅區域撤人與設置警戒,并盡快向礦調度室匯報。
3、監測設備斷電排除后要及時恢復運行,組織安全員、瓦檢員等人員對相關區域瓦斯等有毒有害氣體狀況進行全面檢查,只有當有毒有害氣體正常,監測設備運行正常后才能解除警戒。
4、瓦斯安全監控設備斷電時,礦調度接到請示后對所涉及區域內的施工人員下達停止作業指令,責令相關電鉗工切斷通往涉及區域的所有非本質安全型電氣設備的電源,責令機電部門對停止作業、切斷電源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并做好記錄。
6、礦井安全監控系統斷電故障排除后,對其完好狀況要立即進行確認,尤其要對斷電功能及斷電范圍進行確認,確保無差錯。
7、礦調度全面指揮礦井安全監控系統斷電故障的排除,協調處理相關事項。
8、中心站、礦調度室值班員必須堅守崗位,遵守崗位交接班制度,不得脫崗、空崗,發現安全監控系統異常狀態及時處理。
9、任何人員不得延遲斷電故障處理,否則嚴肅追究責任與處理。
第4篇 視頻監控項目施工安全管理措施
安全管理是為施工項目實現安全生產開展的管理活動。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重點是進行人的不安全行為與物的不安全狀態的控制,落實安全管理決策與目標,以消除一切事故,避免事故傷害,減少事故損失為管理目的。
一、落實安全責任、實施責任管理
施工項目經理部承擔控制、管理施工生產進度、成本、質量、安全等目標的責任。因此,必須同時承擔進行安全管理、實現安全生產的責任。
1.建立、完善以項目經理為首的安全生產領導組織,有組織、有領導的開展安全管理活動。承擔組織、領導安全生產的責任。
2.建立各級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度,明確各級人員的安全責任。抓制度落實、抓責任落實,定期檢查安全責任落實情況,及時報告。
①項目經理是施工項目安全管理第一責任人。
②各級職能部門、人員,在各自業務范圍內,對實現安全生產的要求負責。
③全員承擔安全生產責任,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從經理到工人的生產系統做到縱向到底,一環不漏。各職能部門、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做到橫向到邊,人人負責。
3.施工項目應通過監察部門的安全生產資質審查,并得到認可。
一切從事生產管理與操作的人員、依照其從事的生產內容,分別通過企業、施工項目的安全審查,取得安全操作認可證,持證上崗。
特種作業人員、除經企業的安全審查,還需按規定參加安全操作考核;取得監察部核發的《安全操作合格證》,堅持'持證上崗'。施工現場出現特種作業無證操作現象時,施工項目必須承擔管理責任。
4.施工項目經理部負責施工生產中物的狀態審驗與認可,承擔物的狀態漏驗、失控的管理責任,接受由此而出現的經濟損失。
5.一切管理、操作人員均需與施工項目經理部簽定安全協議,向施工項目經理部做出安全保證。
6.安全生產責任落實情況的檢查,應認真、詳細的記錄,做為分配、補償的原始資料之一。
二、安全教育與訓練
進行安全教育與訓練,能增強人的安全生產意識,提高安全生產知識,有效的防止人的不安全行為,減少人失誤。安全教育、訓練是進行人的行為控制的重要方法和手段。因此,進行安全教育、訓練要適時、宜人,內容合理、方式多樣,形成制度。組織安全教育、訓練做到嚴肅、嚴格、嚴密、嚴謹,講求實效。
1、一切管理、操作人員應具有基本條件與較高的素質:
①具有合法的勞動手續。臨時性人員須正式簽定勞動合同,接受入場教育后,才可進入施工現場和勞動崗位。
②沒有癡呆、健忘、精神失常、顛癇、腦外傷后遺癥、心血管疾病、暈眩、以及不適于從事操作的疾病。
③沒有感官缺陷,感性良好。有良好的接受、處理、反饋信息的能力。
④具有適于不同層次操作所必須的文化。
⑤輸入的勞務,必須具有基本的安全操作素質。經過正規訓練、考核,輸入手續完善。
2、安全教育、訓練的目的與方式。安全教育、訓練包括知識、技能、意識三個階段的教育。進行安全教育、訓練,不僅要使操作者掌握安全生產知識,而且能正確、認真的在作業過程中,表現出安全的行為;安全知識教育,使操作者了解、掌握生產操作過程中,潛在的危險因素及防范措施;安全技能訓練,使操作者逐漸掌握安全生產技能,獲得完善化、自動化的行為方式,減少操作中的失誤現象。
3、安全教育的內容隨實際需要而確定
①新工人入場前應完成三級安全教育。對學徒工、實習生的入場三級安全教育,重點偏重一般安全知識,生產組織原則,生產環境,生產紀律等。強調操作的非獨立性。對季節工、農民工三級安全教育,以生產組織原則、環境、紀律、操作標準為主。
②結合施工生產的變化、適時進行安全知識教育。
③安全意識教育的內容不易確定,應隨安全生產的形勢變化,確定階段教育內容。可結合發生的事故,進行增強安全意識,堅定掌握安全知識與技能的信心,接受事故教訓教育。
④受季節、自然變化影響時,針對由于這種變化而出現生產環境、作業條件的變化進行的教育,其目的在于增強安全意識,控制人的行為,盡快地適應變化,減少人失誤。
⑤采用新技術,使用新設備、新材料,推行新工藝之前,應對有關人員進行安全知識、技能、意識的全面安全教育,激勵操作者實行安全技能的自覺性。
4、加強教育管理,增強安全教育效果
①教育內容全面,重點突出,系統性強,抓住關鍵反復教育。
②反復實踐。養成自覺采用安全的操作方法的習慣。
③使每個受教育的人,了解自己的學習成果。鼓勵受教育者樹立堅持安全操作方法的信心,養成安全操作的良好習慣。
④告訴受教者怎樣做才能保證安全,而不是不應該做什么。
⑤獎勵促進,鞏固學習成果。
5、進行各種形式、不同內容的安全教育,都應把教育的時間、內容等,清楚的記錄在安全教育記錄本或記錄卡上。
三、安全檢查
安全檢查是發現不安全行為和不安全狀態的重要途徑。是消除事故隱患,落實整改措施,防止事故傷害,改善勞動條件的重要方法。
安全檢查的形式有普遍檢查,專業檢查和季節性檢查。
1、安全檢查的內容主要是查思想、查管理、查制度、查現場、查隱患、查事故處理。
①施工項目的安全檢查以自檢形式為主,是對項目經理至操作,生產全部過程、各個方位的全面安全狀況的檢查。檢查的重點以勞動條件、生產設備、現場管理、安全衛生設施以及生產人員的行為為主。發現危及人的安全因素時,必須果斷的消除。
②各級生產組織者,應在全面安全檢查中,透過作業環境狀態和隱患,對照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檢查對安全生產認識的差距。
③對安全管理的檢查,主要是:安全生產是否提到議事日程上,各級安全責任人是否堅持 '五同時';業務職能部門、人員,是否在各自業務范圍內,落實了安全生產責任。專職安全人員是否在位、在崗;安全教育是否落實,教育是否到位;工程技術、安全技術是否結合為統一體;作業標準化實施情況;安全控制措施是否有力,控制是否到位,有哪些消除管理差距的措施;事故處理是否符合規則,是否堅持 '四不放過'的原則。
2、安全檢查的組織
①建立安全檢查制度,按制度要求的規模、時間、原則、處理、報償全面落實。
②成立由第一責任人為首,業務部門、人員參加的安全檢查組織。
③安全檢查必須做到有計劃,有目的,有準備、有整改,有總結,有處理。
3、安全檢查的準備
①思想準備。發動全員開展自檢,自檢與制度檢查結合,形成自檢自改,邊檢邊改的局面。使全員在發現危險因素方面得到提高,在消除危險因素中受到教育,從安全檢查中受到鍛練。
②業務準備。確定安全檢查目的、步驟、方法。成立檢查組,安排檢查日程。分析事故資料,確定檢查重點,把精力側重于事故多發部位和工種的檢查。 規范檢查記錄用表,使安全檢查逐步納入科學化、規范化軌道。
4、安全檢查方法。常用的有一般檢查方法和安全檢查表法。
①一般方法。常采用看、聽、嗅、間、測、驗、析等方法。
看:看現場環境和作業條件,看實物和實際操作,看記錄和資料等。
聽:聽匯報、聽介紹、聽反映、聽意見或批評,聽機械設備的運轉響聲或承重物發出的微弱聲等。
嗅:對揮發物、腐蝕物、有毒氣體進行辨別。
問:評影響安全問題,詳細詢問,尋根究底。
查:查明問題、查對數據、查清原因,追查責任。
測:測量、測試、監測。
驗:進行必要的試驗或化驗
析:分析安全事故的隱患、原因。
②安全檢查表法。是一種原始的、初步的定性分析方法,它通過事先擬定的安全檢查明細表或清單,對安全生產進行初步的診斷和控制。
安全檢查表通常包括檢查項目、內容、回答問題、存在間題、改進措施、檢查措施、檢查人等內容。
5、安全檢查的形式
①定期安全檢查。指列入安全管理活動計劃,有較一致時間間隔的安全檢查。定期安全檢查的周期,施工項目自檢宜控制在7~10天。班組必須堅持日檢。季節性、專業性安全檢查,按規定要求確定日程。
②突擊性安全檢查。指無固定檢查周期,對特別部門、特殊設備、小區域的安全檢查,屬于突擊性安全檢查。
③特殊檢查。對預料中可能會帶來新的危險因素的新安裝的設備、新采用的工藝、新建或改建的工程項目,投入使用前,以'發現'危險因素為專題的安全檢查,叫特殊安全檢查。
特殊安全檢查還包括,對有特殊安全要求的手持電動工具,電氣、照明設備,通風設備,有毒有害物的儲運設備進行的安全檢查。
6、消除危險因素的關鍵。安全檢查的目的是發現、處理、消除危險因素,避免事故傷害,實現安全生產。消除危險因素的關鍵環節,在于認真的整改,真正的、確確實實的把危險因素消除。對于一些由于種種原因而一時不能消除的危險因素,應逐項分析,尋求解決辦法,安排整改計劃,盡快予以消除。 安全檢查后的整改,必須堅持'三定'和'不推不拖',不使危險因素長期存在而危及人的安全。
“三定”指的是對檢查后發現的危險因素的消除態度。三定即定具體整改責任人;定解決與改正的具體措施,限定消除危險因素的整改時間。在解決具體的危險因素時,凡借用自己的力量能夠解決的,不推拖、不等不靠,堅決的組織整改。自己解決有困難時,應積極主動尋找解決的辦法,爭取外界支援以盡快整改。不把整改的責任推給上級,也不拖延整改時間,以盡量快的速度,把危險因素消除。
四、作業標準化
在操作者產生的不安全行為中,由于不知正確的操作方法,為了干的快些而省略了必要的操作步驟,堅持自己的操作習慣等原因所占比例很大。按科學的作業標準規范人的行為,有利于控制人的不安全行為,減少人失誤。
1、制定作業標準,是實施作業標準化的首要條件
①采取技術人員、管理人員、操作者三結合的方式,根據操作的具體條件制定作業標準。堅持反復實踐、反復修訂后加以確定的原則。
②作業標準要明確規定操作程序、步驟。怎樣操作、操作質量標準、操作的階段目的、完成操作后物的狀態等,都要做出具體規定。
③盡量使操作簡單化、專業化,盡量減少使用工具、夾具次數,以降低操作者熟練技能或注意力的要求。使作業標準盡量減輕操作者的精神負擔。
④作業標準必須符合生產和作業環境的實際情況,不能把作業標準通用化。不同作業條件的作業標準應有所區別。
2、作業標準必須考慮到人的身體運動特點和規律,作業場地布置、使用工具設備、操作幅度等,應符合人機學的要求。
①人的身體運動時,盡量避開不自然的姿勢和重心的經常移動,動作要有連貫性、自然節奏強。如,不出現運動方向的急劇變化;動作不受限制;盡量減少用手和眼的操作次數;肢體動作盡量小。
②作業場地布置必須考慮行進道路、照明、通風的合理分配,機、料具位置固定,作業方便。
五、生產技術與安全技術的統一
生產技術工作是通過完善生產工藝過程、完備生產設備、規范工藝操作,發揮技術的作用,保證生產順利進行的。包含了安全技術在保證生產順利進行的全部職能和作用。兩者的實施目標雖各有側重,但工作目的完全統一在保證生產順利進行、實現效益這一共同的基點上。生產技術、安全技術統一,體現了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具體的落實'管生產同時管安全'的管理原則。具體表現在:
1、施工生產進行之前,考慮產品的特點、規模、質量,生產環境,自然條件等。摸清生產人員流動規律,能源供給狀況,機械設備的配置條件,需要的臨時設施規模,以及物料供應、儲放、運輸等條件。完成生產因素的合理匹配計算,完成施工設計和現場布置。
2、施工項目中的分部、分項工程,在施工進行之前,針對工程具體情況與生產因素的流動特點,完成作業或操作方案。這將為分部、分項工程的實施,提供具體的作業或操作規范。方案完成后,為使操作人員充分理解方案的全部內容,減少實際操作中的失誤,避免操作時的事故傷害。要把方案的設計思想、內容與要求,向作業人員進行充分的交底。交底既是安全知識教育的過程,同時,也確定了安全技能訓練的時機和目標。
3、從控制人的不安全行為、物的不安全狀態,預防傷害事故,保證生產工藝過程順利實施去認識,生產技術工作中應納入如下的安全管理職責:
①進行安全知識、安全技能的教育,規范人的行為,使操作者獲得完善的、自動化的操作行為,減少操作中的人失誤。
②參加安全檢查和事故調查,從中充分了解生產過程中;物的不安全狀態存在的環節和部位、發生與發展、危害性質與程度。摸索控制物的不安全狀態的規律和方法。提高對物的不安全狀態的控制能力。
③嚴把設備、設施用前驗收關,不便有危險狀態的設備、設施盲目投入運行,預防人、機運動軌跡交叉而發生的傷害事故。
六、造成安全生產事故的主要原因
1、安全生產意識淡薄是最大隱患
不管是管理人員還是作業人員都必須遵紀守法,必須不斷提高安全生產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特別是在施工人員中,管理人員比較年輕,缺乏工作實踐,對安全生產的認識較差,認為最重要的是學技術,掌握生產技術才是硬本領,而對學習安全生產技術則很不重視。而在施工作業人員中,文化素質不高,缺乏系統的安全教育與培訓,安全生產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都比較差,有些人總是抱著僥幸心理,認為傷亡事故離自已十分遙遠,不會落到自己頭上,但是血的教訓告訴我們,安全生產意識淡薄是最大的隱患。
2、未經培訓上崗,無知釀成悲劇。有的生產經營單位招聘了職工后,不進行必要的三級安全教育。職工未經安全生產、勞動保護培訓上崗,缺乏最基本的安全生產常識,冒險蠻干,違章作業,一旦發生事故,則驚慌失措,手忙腳亂,不知采取什么措施是正確的,頭腦中一片空白,往往因此釀成悲劇。
3、違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導致事故
(1)企業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是企業規章制度的一部分,是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重要內容,企業全體員工上至經理,下至每名工人以及協作施工單位都必須遵守,尤其是新工人更應該注意。企業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應該是比較齊全的,但往往宣傳、貫徹、落實不夠,人員執行不力,往往因此而釀成了工傷事故,使自已受到傷害,或者傷害他人,或者被他人傷害。
(2)企業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必須落實到部門、工區、班組,必須落實到作業現場及每一個作業崗位。如果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不落實,勞動環境就會存在以下不安全狀態:
1)防護、保險、信號等裝置缺乏或有缺陷。
2)設備、設施、工具、附件有缺陷,結構不合安全要求。
3)強度不夠。機械強度和絕緣強度不夠,起吊重物的繩索不合安全要求。
4)設備在非正常狀態下運行,帶“病”或超負荷運轉。
5)維修、調整不當設備失修,地面不平,保養不當,設備失靈。
6)個人防護用品用具缺少或有缺陷。
7)生產(施工)場地環境不良。①照明光線環境不良,照度不足,作業場地煙塵彌漫,視物不清,或光線過強;②通風不良;③作業場所狹窄、作業場地雜亂,工具、制品、材料堆放不安全。
4、違反勞動紀律釀成血的教訓
一支不受鐵的紀律約束的隊伍,是一支沒有戰斗力的隊伍。一個不以嚴格的紀律要求員工隊伍的企業,是一個缺乏市場競爭力的企業。血的教訓一再告訴我們,一名不遵守勞動紀律的職工,往往就是一起重大傷亡事故的責任者。違反勞動紀律的主要表現如下:
(1) 上班前飲酒,甚至上班時飲酒。
(2) 上班無故遲到,下班早退溜號。
(3) 工作時間開玩笑,嬉戲打鬧。
(4) 不按規定穿戴工作服和個人防護用品。
(5) 在禁煙區隨意吸煙,亂扔煙頭。
(6) 不堅守崗位,隨意串崗聊天。
(7) 業余生活無規律,上班是無精打采。
(8) 工作時不全神貫注,思想走神開小差。
(9)不服從上級正確調度指揮,自作主張隨意更改規章。
(10)無視紀律,自由散漫,上班時間吊兒郎當。
5、違反安全操作規程十分危險
安全操作規程是人們在長期的生產勞動實踐中,以血的代價換來的科學經驗總結,是工人在生產操作中不得違反的安全生產技術規程。員工在生產勞動中如果不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后果將十分危險,輕則受傷,重則喪命。對此,每個員工都萬萬不可掉以輕心。
5.1 質量管理
本次工程工程質量保證:一次驗收合格,以國家或行業的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為依據,標段范圍內所有工程必須符合國家標準程。
安全文明施工目標:確保工程無重大安全事故。
為了達到以上目標,系統采取以下保證措施進行工程管理與施工。
5.2質量教育培訓制度
對參加工程施工的所有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工人進行質量意識、質量管理知識、專業技術技能和有關業務知識教育,由質量工程師和技術人員負責對施工人員進行培訓,合格后持證上崗,掛牌施工。
5.3工程質量一票否決制度
施工中堅持進度服從質量的原則,將工程質量一票否決制貫穿于整個施工管理活動中。
5.4測量及技術資料復核制度
工程開工前及施工中認真進行定、復測,對設計、其它專業施工單位所交樁位及測量結果做詳細記錄,建立臺帳并嚴格按照臺帳進行施工。
工程開工及施工過程中對設計圖紙、技術交底、工藝標準實行復核簽認制度,由各級技術負責人逐級簽字,執行人簽收。
5.5質量定期、不定期檢查及質量分析例會制度
安全質量部門采取定期與不定期相結合的方式,對施工質量進行抽查,關鍵工序、主要隱蔽工程的重點檢查,以及聯合檢查等,內容包括:工程質量水平及質量評定情況、施工現場操作情況、文明施工及環境保護、原始施工記錄、全面質量管理推行情況等。
堅持定期召開質量分析會議制度,根據施工過程中反饋的各類信息進行認真細致的分析、研究、總結,制定針對性的措施;對施工過程中發現的質量隱患,采取措施,限期整改,確保工程質量。
5.6工程質量檢測試驗制度
嚴格按照操作規程做好施工過程檢測試驗及材料、設備的進貨檢驗和試驗工作,試驗原始記錄真實齊全,試驗工作完成后,由試驗人員填寫試驗報告,要求報告填寫完整,結論明確,最后由試驗人、復核人簽名,技術負責人簽發。
5.7工程質量自檢制度
施工作業工班在完成施工工序后進行自檢,自檢按驗收規范和施工作業指導書進行,并予以記錄,記錄保存在工班。
下一道工序的施工人員對上道工序進行驗證,對發現的不合格項目有權要求上道工序施工人員糾正后再進行施工,并記錄在工班日志中。
分項、分部、單位工程完成后,各施工工班在自檢合格的基礎上,按國標規定和設計文件要求,由專職人員進行檢查,并保存檢查記錄。
安全質量部門采取定期與不定期相結合的方式,以隨工檢查,關鍵工序、特殊過程、隱蔽工程重點檢查以及聯合檢查等形式,對工程質量進行全面檢查。
5.8隱蔽工程檢查簽認制度
執行關鍵部位和隱蔽工程的預檢和復檢制度。隱蔽工程在自檢、專檢合格后,按業主及相關單位要求填寫隱蔽工程驗收單,于隱蔽前48小時內通知業主或監理工程師到現場進行檢查,并在檢查證上簽字后方可進入下道工序施工。
在施工過程中,接受監理工程師、業主及相關單位的隨時抽查和重點檢查,并提供必要的檢查條件。
5.9質量跟蹤卡制度
實行掛牌施工,建立質量跟蹤卡及施工質量檔案,記錄施工項目、工序名稱及操作、質檢人員,一式兩份,由項目經理部和作業班組各存一份備查,方便對施工質量進行跟蹤及驗證。
5.10工程質量檢驗評定制度
按質量檢驗評定標準,對分項、分部工程及單位工程質量進行檢驗評定,確定質量等級。
5.11實行項目質量包保責任制
在質量保證領導組的領導下,將本工程的主要施工項目和主要施工工序進行分解,確定負責人負責該項目或該工序的質量保證措施和質量目標的落實,真正做到項項工作、道道工序有人負責。本工程中各大項目的施工質量負責人如下:
1)本工程質量實行項目經理終身責任制。
2)項目副經理、項目技術負責人、項目副經理對工程的施工,技術負全面責任。
3)安全質量與環保監察室主任全面負責項目的質量管理工作。
4)各有關技術人員負責分管施工區段的施工質量。
5)作業班長、質檢員負責各自班組作業范圍的工序或項目施工質量。
5.12保證質量的技術措施
針對本工程中的各主要項目:管線、橋架、光纜敷設、新工藝、新產品等等,制定相應質量保證技術措施,確保工程質量。
5.13隱蔽工程的質量保證措施
(1)成立以安全質量部門為主的隱蔽工程質量保證機構,由專業技術人員、各工班長參加,負責對隱蔽工程施工質量的檢查和控制。
(2)以工程質量保證體系為基礎,嚴格執行相關程序文件,嚴格執行施工圖紙、規范標準、技術交底書要求,確保工程質量。
(3)嚴格執行關鍵部位和隱蔽工程的預檢和復檢制度。發揚我公司“保工程質量以隱蔽工程為基礎”的施工經驗,做好“雙三檢”工作,即自檢、專檢、交接檢和施工前、施工中、施工后的檢查程序。
(4)加強施工過程中對隱蔽工程的檢驗和試驗工作,在施工過程中按設計技術標準、規范及驗標嚴格進行檢查和評定,強化隱蔽工程的預檢和復檢工作。隱蔽工程在自檢、專檢合格后,在隱蔽前48小時通知監理工程師檢查確認,監理工程師到現場檢查驗收合格并簽證后,施工人員負責進行隱蔽。
(5)落實責任到人,與有關責任人簽定質量責任狀,由專人負責各主要隱蔽工程的施工質量。
(6)本工程施工中,我公司強調施工一次成形達標,嚴格按規范和設計要求進行,保證隱蔽工程的質量。
(7)配合監理工程師為保證質量進行的任何檢查。在施工過程中,接受監理工程師和業主代表的隨時抽查和重點檢查,并提供必要的檢查條件。
第5篇 營運車輛gps安全監控管理暫行規定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公司營運車輛安全管理,強化運輸過程安全控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道路旅客運輸及客運站管理規定》和省政府、省交通廳有關規定要求,認真落實客運、危險貨物車輛(或統稱‘營運車輛’)gps(包括‘gps’與‘gps行駛記錄儀’)安全監控系統的安裝運行和管理,實現對營運車輛運行的動態監控,保障公司持續穩定發展,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安全監控管理本著“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和“全面防控,重點控制”的原則,對車輛運營進行實時監控管理和調度指揮。
第三條? 本規定適用范圍:公司內客運、危險貨物車輛和經營、從業人員,以及負責車輛安全監控管理的單位(部門)和相關工作人員。均應遵守本規定。
第二章??? 組織機構與職責
第四條? 安全監控管理實行層級負責制,按照總公司(領導小組)、職能管理部門、車管單位三層管理模式分工負責。層級管理分工為:總公司負責組織領導,職能管理部門負責安全監控監管指導,車管單位負責車輛運行監控調度管理。
第五條? 為加強gps安全監控系統的運行管理工作,總公司成立gps安全監控管理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公司gps安全監控系統的管理和應用。主要職責:
一、組織制定營運車輛安全監控管理制度及安全監控調度中心的建設和管理。規定層級監控管理權限。
二、負責公司安全監控系統和各監控管理終端的建設。負責監控系統、各管理終端、車載gps設備的統一采購、安裝、調試,并負責系統監控管理應用、設備安裝維護及使用操作培訓、升級、檢修服務等工作。
三、監督檢查監控調度中心和各監控管理單位的監控運行情況,組織檢查營運車輛gps安裝使用和按規定安全運行監控管理情況。研究、處理安全監控檢查發現的監控管理工作和車輛違規問題。
四、加強車輛安全監控信息采集、統計、存放管理,按上級和公司要求及時提報有效監控信息,對車輛違章、營運投訴處理和公司管理提供依據、保障。
五、協調處理與上級主管部門有關的重大事項。
六、組織召開安全監控工作會議,調度、分析和總結研討安全監控管理工作,解決存在問題,布置監控工作任務。
第六條? 安全監控調度中心(以下簡稱‘監控中心’)主要職責:
一、建立監控中心工作標準、制度,并嚴格落實執行。
二、負責制定監控管理平臺應用操作規范標準和管理權限,報經監控領導小組研究同意執行。并負責培訓、監督、指導各監控調度管理單位的應用和執行。
三、負責公司營運車輛運行24小時安全控制監督,認真做好監控記錄和備存,及時向領導小組和車管單位匯報、通報車輛運行安全監控情況,以及對監控發現違規運行車輛即時提出警告、整改要求和記錄;及時報告處置車輛遇劫報警情況和向公安報警,確保發現問題及時糾正,及時解除安全隱患。
四、負責監控公司營運車輛gps的正常使用,加強車輛駕乘人員對gps的規范使用操作監管。具體負責各監控管理終端、車載設備的安裝、接入、調試以及維護、升級、檢修服務工作,以及監督檢查各監控終端管理應用情況,保證安全監控系統和設備穩定運行。
五、具體負責與監控系統軟件、設備和通訊服務供應商的聯系溝通,及時協調處理監控系統、設備應用當中技術支持、升級、定期檢修服務和存在的問題。
六、具體負責營運車輛安全監控信息采集、統計、存放管理,定期向領導小組、車管單位提報安全監控統計情況,并負責依據車管單位、監控車輛報告登記情況,統計收繳車輛監控服務費和通訊費。
七、通過gps監控信息平臺及時向運營車輛發布天氣、路況等安全警示信息,保證行車安全。
八、依據車管單位提報的車輛停運、事故、更新、報廢、過戶證明,及時對提報車輛進行監控停機停卡、變更、銷戶和做好登記手續。
第七條? 公司職能管理部門主要職責
一、負責制定車輛運行監控調度管理制度,要求、監督各車管單位嚴格落實執行。
二、設建公司營運車輛運行監控管理平臺,通過監控平臺監督、抽查營運車輛安全運行和gps的正常使用情況,對發現問題負責做好監控檢查記錄,并同時通知要求違規車輛立即整改和通報車管單位。對監控發現的車輛遇劫報警及時向公安報警并通過監控平臺做好監控跟蹤和應對調度指揮處置。
三、加強車管單位車輛運行監控調度管理領導,組織監控管理人員業務培訓,監督檢查車管單位車輛運行管理監控工作情況。對查出的監控管理工作和監控違章車輛按規定處理存在的問題,研究處理、監督整改。
四、負責統計營運車輛安全運行、gps的使用監控信息和備存,定期向領導小組上報和車管單位通報車輛運行檢查監控統計情況,并負責督辦車輛監控服務費和通訊費收繳。
五、利用gps監控信息平臺向運營車輛及時發布公司的有關管理要求和安全行車提示信息,保證公司、車輛信息流通,監管到位。
六、依據車管單位提交的車輛停運、事故、更新、報廢、過戶報告,負責及時辦理行業管理監控運行報停、變更、銷戶手續。
第八條? 車管單位主要職責
一、嚴格執行公司營運車輛gps安全監控管理有關規定,按照公司職能管理部門、安全監控調度中心管理、指導要求,落實好本單位車輛監控管理職責。
二、針對管理營運車輛建立本單位監控終端平臺和工作標準、制度,設專機、專人工作監控,強化營運車輛運行安全控制手段。
二、具體負責車輛運行調度監控管理。通過監控終端平臺監控本單位營運車輛運營、駕駛和gps的正常使用情況,并做好各項監控工作記錄、統計和備存。
三、負責及時處理處置監控發現和上級監察通告的車輛違規問題,認真做好立即處理整改和落實情況匯報。對管理監控車輛遇劫報警情況,應利用監控平臺做好監控、監聽、跟蹤和應對處置調度指揮,并應及時向車輛所處地公安機關報警和上級匯報。
四、加強對監控工作人員的教育、培訓,強化監控管理工作責任、能力。嚴格監控管理權限使用,不得越權或私自授權他人使用,確保監控工作管理秩序到位。
五、對管理車輛停運、事故、更新、報廢、過戶情況,及時向公司職能管理部門和監控中心提報停機停卡、變更、銷戶申請。
六、加強對監控管理車輛駕駛、乘務、押運從業人員的管理。負責落實公司內從業上崗前安全生產知識、車輛營運行駛法規規定、駕駛操作技能和從業規范要求的培訓教育,包括對gps車載監控設備的操作、使用管理、維護,和出現故障及時報告聯系維修。確保車載gps設備正常運行;
七、負責管理車輛監控服務費和通訊費收繳工作,并及時上繳公司。
八、負責監控終端日常運行狀態檢查,發現不穩定情況及時報告、聯系監控中心技術服務管理人員檢修排除,確保監控系統正常運行、監控工作正常進行;
九、落實管理車輛運行實時監控,負責對違章、事故車輛的數據采集、分析和統計報表,并負責對監控違章車輛、從業人員的處理提供依據、意見和對公司處理決定落實執行;
十、有效利用監控終端平臺加強車輛運營監控調度管理和服務。具體內容:
1、根據管理車輛經營范圍和運輸業務運行路線登記,監控車輛是否按規定范圍運營;
2、依據客運班車運營班線和包車客車包車手續辦理登記,監控客車是否按規定落實雙班駕駛員;
3、根據上級有關管理部門和公司車輛運行限速規定,監控車輛是否超速行駛;
4、加強駕駛員身份信息ic卡駕駛使用監控管理,監控是否有駕駛員疲勞駕駛;
5、隨時根據天氣變化、道路情況,通過監控終端信息平臺及時制發安全提示信息,警示駕駛員安全行車。遇有特殊情況,應不間斷的對車輛進行跟蹤監控調度,保證情況處理處置得到有效的控制和時間。
6、依據公司客運班線審批班線、班次時間安排和加班、包車手續辦理登記,監控客車是否按規定正班正線運行和私自加班、包車運行;
7、依據監控車輛維修、事故等報停登記,監控車輛是否瞞報停運私自運行、不例行出車前出入庫安檢或存在其它問題;
8、依據公司從業人員上崗登記和每日出車出入庫安檢記錄,監控車輛是否按登記駕駛員上崗駕車和出車后私自更換駕駛員駕車情況;
9、依據長途客運班線運行途中休息停靠站點登記和長途包車運輸業務登記,監控車輛是否落實強制休息規定;
10、根據行業管理夜間禁發規定,監控夜間10時至次日5時有無客車發車運行和省內客運加班、包車客車是否在夜間零點前停止運輸;
11、充分利用發揮監控終端平臺監控最大效能,落實車輛運行安全監控其他管理調度事項。
第九條? 監控管理工作人員條件、職責
1、工作責任心強,具備計算機應用操作技能。
2、熟知國家有關道路交通、運輸法律法規規定,以及行業、公司對車輛營運的安全管理和規范要求。能夠依據有關規定要求正確監控指正車輛違章行為和監督整改。監督、指導駕駛員正確使用車載gps監控設備。
3、熟知掌握車載gps設備功能及使用要求,熟練掌握監控平臺的技術操作和應用管理。
4、熟知本公司營運車輛、駕駛從業人員的經營管理信息,包括營運車輛經營范圍、駕駛員配備登記、班線運行路線、道路狀況等級、發車班次時間、途中停靠及始發終到站點等有關情況,熟知公司車輛運營管理規定。
5、在車輛發出劫警報告時,應進行報警確認和相應的處理;對于無法處理的問題,應及時上報。
6、認真落實公司車輛運營監控調度管理服務內容,對車輛運行狀態進行全程全時監控和準確完整的做好監控各項記錄。
7、嚴格監控管理權限使用和工作交接,不得越權或私自授交他人使用和代值工作,如有特殊情況需要臨時調整,須經同意批準執行。監控管理工作人員應遵守保密規定,不得對外泄露用戶信息。
9、負責日常車輛監控報停、登記、停機停卡,按月統計上報車輛的監控運行情況,確保車載gps監控服務費和通訊費準確收繳。每月25日為統計截至日,26日必須報表完成,以避免報停、銷戶車輛繼續發生相關費用。
10、系統管理員必須妥善保管和正確使用授權帳戶名和密碼。設備安裝調試人員應當嚴格按照規定和技術規范對設備進行調試,不得隨意更改設備參數設定,不得將設置參數密碼泄密他人。
第十條? 相關制度、標準
各級監控管理部門、單位,應根據監控管理工作實際需求,健全完善安全監控管理各項制度、標準,以及監控工作各項原始記錄和登記臺帳建檔管理。
第三章??? gps車載設備的安裝與管理
第十一條? 營運車輛gps車載設備安裝范圍:公司所屬全部營運客運班車、旅游(包車)客車和危險貨物運輸車輛,按公司安全生產管理條件要求在車輛登記掛牌前安裝,落實公司統一監控平臺管理。
第十二條? 為落實公司營運車輛gps監控統一平臺監控管理,gps車載設備由公司負責統一采購、安裝調試和平臺接入、監控,由車輛經營者承擔支付gps車載設備費、平臺監控服務費、車載gps監控通訊費和設備日常檢修維護費用。車載gps裝卸維修須向公司登記,由公司或認可的專業服務機構、技術人員進行,不得私自拆裝。
在設備質量三包、保修期內,屬產品缺陷質量問題的損壞,公司負責給予協調設備調換或免費維修;如屬操作使用不當原因損壞,設備更換或維修全部費用車輛自擔;經查證屬實人為故意破壞設備和監控的,公司將對當事車輛立即停運整改并施以嚴厲經濟處罰,視其整改認識態度決定清理。
第十三條? 監控調度中心應專設管理負責人,配備專業技術人員和24小時服務聯系電話。全面負責gps車載設備采購、安裝調試、平臺接入和日常檢修維護工作,提供及時便捷服務。
第十四條? 監控調度中心應備存公司裝配機型的車載gps備機,保證gps車載設備故障檢修車輛的正常運行和監控。對于監控車輛gps設備不能正常運行的,視為不符合安全運行條件禁止營運。
第十五條? gps監控系統作用為車輛營運安全監控調度管理和服務,嚴禁任何人利用監控終端和車載設備信息平臺發送工作無關的信息和應用,以保證工作監控調度正常進行和信息聯系暢通。
第十六條? 車輛經營者、駕駛從業人員對gps車載設備負保護、管理責任,須正確操作使用和維護設備,保證設備正常運行監控。
1、車輛gps設備的保護、管理、維護責任,實行“誰經營、誰駕駛,誰保護,誰管理,誰維護,誰負責”的原則。車輛經營者和駕駛從業人員應加強gps設備的使用管理,不得故意破壞影響正常監控。
2、駕駛員應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身份信息ic卡,保證ic卡正常使用。上崗駕駛前必須用將ic卡插放于車載監控設備確認身份,并嚴格執行駕駛限時和換駕換卡管理規定。
3、駕駛員應及時察看接收監控管理平臺發出的運行調度、糾正指令,并立即按照指令要求嚴格執行,確保運行監控指揮暢通,車輛安全順利通行。
4、駕駛員不得故意遮蓋遮擋車載gps天線,影響信號傳送、監控。除遇緊急情況(如盜搶、劫車、車輛故障等)外,不得無故觸動報警按鈕。
5、發現車載設備運行異常情況,應立即向gps監控技術管理人員報告,并按技術管理人員要求和到指定地點檢修。
6、車輛經營者、駕駛從業人員必須服從公司的車輛安全監控管理,無條件的配合監控管理人員的監控管理和進行信息數據采集。否則,公司有權按不符合公司內車輛經營、從業安全管理條件,解除經營合同和駕駛清退。
7、車輛經營者對經營車輛駕駛員承擔駕駛操作使用gps設備的管理及違規處理負全部連帶責任。
第五章?? 值班制度
第十七條? 要嚴格執行監控值班制度,值班人員要按規定時間提前到崗做好工作交接準備。接班人員未到崗時,當值人員不得離崗,以保證gps安全監控工作的連續性。
第十八條? 監控值班時,要全面認真負責,全力做好車輛的實時監控工作和記錄,隨時掌握車輛運行情況。
第十九條? 值班時應對監控發現的違章和報警信息及時處理,和及時向領導匯報重大情況。
第二十條? 監控值班人員要對來電認真接聽、記錄,問清反映報告問題情況,要對來電咨詢耐心接聽解答和及時指導。
第六章?? 車輛gps監控服務費用結算
第二十一條? 車輛gps監控服務費用(簡稱‘監控服務費’)包括gps車載設備無線通訊卡月租費、gps監控系統使用服務費等。監控服務費實行全年費用一次次預交辦法,車輛經營者應于設備初裝時交足當年剩余時間費用,并應于每年末月的25日前按公司統一規定交納下一年的監控服務費。監控服務費由車管單位向車輛收齊后統一報交監控中心。
第二十二條 監控服務費收取標準,根據監控運營服務單位的監控服務收費標準和結合上級有關要求參考執行。如出現通訊費用超出月租部分情況,憑通信費用單據由使用車輛用戶補交。今后車輛需開通其他通訊增值服務的,使用車輛應按月另行交納費用。
第二十三條 車輛gps監控服務費應自車載設備安裝并入網開通的當月開始計算。監控報停停費自上月提報,于下月1號起始按月計算停費。停機時間未出全月的,仍需交納整月監控服務費。
報停車輛停交月份的預付費用,按停交月數向后順延計算交納費用期限;車輛報廢、轉籍過戶監控報停銷戶,不再重新啟用監控的,自下一月開始停交監控費,已預付費用按剩余期限月數退還;屬延續經營情況的,原車預交剩余費用,可待上新車后轉交使用。
第七章?? 責任追究
第二十四條? 對于gps安全監控管理當中存在的管理不到位、工作失職、車輛違規等現象或使監控管理工作無法正常進行的行為,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并進行嚴肅處理。
一、因駕駛員超速、疲勞駕駛發生行車事故,造成人員死亡或重大財產損失的,進行相關人員責任倒查和處理。
二、車管單位應在營運車輛投放運營前裝好gps車載監控設備,提前入網調試開通,并保證設備平穩運行,符合正常監控標準要求。對于存有以下情況的,予以責任追究和處理:
1、營運車輛未安裝gps監控設備上路運行或已運營車輛的設備未及時入網開通監控的;
2、車管單位及監控工作人員對監控工作缺乏積極主動、相互協作和協調服務意識,在解決處理問題上缺乏公司業務整體統一協調性,扯皮推諉,給公司監控管理服務工作造成影響的;
3、在車載終端出現故障和通知整改后,不按要求及時進行維修或更換的;
4、對于車輛gps設備故障服務求助不及時處理,影響車輛正常營運的;
三、監控人員不能履行監值職責,對監控發現違章行為未做及時糾正提示和信息采集記錄的;
四、對于未經公司gps監控調度中心或車管單位申報批準,車輛私自改動、拆卸、更換車載gps設備情況,分別處理如下:
1、私自拆卸或的更換車載設備的,每次處罰500元;
2、對于車輛運行中gps車載終端因設備質量引發故障,造成信號不能正常接收或異常顯示、持續報警的情況,駕駛員應立即向監管單位報告和按指導要求處理。不得私自拆除線路,否則按私自拆除進行處罰。
3、對于車輛經營、從業人員故意破壞gps車載設備,造成監控信號中斷、不能正常傳收信息或數據采集的,給予當事車輛、經營從業人員立即停業整頓,視認識態度作出處理。悔過態度誠懇認識到位的,給予2000元以下處罰,責令對監控破壞問題限時整改完成后恢復車輛運行;對于破壞行為情節嚴重,認識態度、整改落實不到位的,對違規責任經營者、從業人員予以經營合同解除和公司內從業清理。
4、對于車輛經營、從業人員為逃避監控,采取遮擋、變動車載設備天線或監控視頻拍攝裝置,擾亂公司監控管理的,經發現警告及時整改的,初犯給予500罰款。再次違犯的,按上條故意破壞處理規定進行處理;
5、對于監控管理車輛私自更改車載gps設備監控限制設置的情況,發現一次罰款1000元。
五、監控中心全面負責駕駛員身份ic卡的管理。公司規定按管理監控車輛只對登記在崗駕駛員一人發放一卡,專人專用,不得轉借。駕駛員身份ic卡的管理使用是安全監控管理的重要環節,用于公司對管理監控車輛的駕駛員身份確認、一次連續和一天累計駕駛時間管理限制、違規行為責任識別以及對車輛運行管理相關信息的采集。
駕駛員在上車駕駛前,必須先將自己的駕駛身份ic卡插入車載設備進行身份確認和駕駛登錄運行,行車當中要嚴格執行駕駛、停車休息時間規定,運行結束后應及時退出系統、拔卡,避免信息記錄誤差;雙班駕駛員駕駛換班須同時換插駕駛身份ic卡,保證行車駕駛信息準確;管理監控車輛及駕駛員應嚴格執行車輛運行駕駛員ic卡監控管理使用規定,按規定要求正確操作使用和保管,。駕駛員ic卡記錄違章信息,是確認處理車輛違章運行和駕駛行為的主要依據,如有監控違規情況發生,依照記錄信息行為責任人進行處理處罰。對于在公司監控管理工作檢查中發現有未按規定操作使用駕駛員身份ic卡的情況,每次給予警告罰100元;多次警告仍犯的,對違規車輛、駕駛員停運、停崗整頓,視整改落實情況給予處理。
駕駛員身份ic卡配發,由車管單位向監控中心申報領取后發放,并負責對使用駕駛員進行使用操作培訓和備檔登記。駕駛員身份ic卡配發使用實行每卡100元的抵押金管理制度(如出現丟卡、人為損壞和違規使用操作情況,抵押金直接轉交責任罰款),于退出公司駕駛交卡銷戶時,核查無違規記錄退支。駕駛員身份ic卡工本費一卡50元,由使用駕駛員個人支付。
六、對于監控發現車輛超速情況,超規定時速20%以內的,每次罰款200元;超20%(含)以上50%以下的,每次罰款500元;超50%(含)以上的,每次罰款1000元。
對于一個月內出現兩次50%以下超速情況的,除按以上處罰標準加倍處罰外,同時給予車輛和人員停業一天整頓培訓并責令寫交檢查保證;兩次超速違章屬同一駕駛員駕駛的,將對違章駕駛員進行最后留用察看登記和警告,如有再次超速駕駛行為出現,立即清退;一個月內出現三次以上超速或兩次(含)以上50%以上超速的,對違章車輛立即進行停運整頓,視整改認識和保證態度情況作出恢復車輛經營處理,一車連續超速違章屬同一駕駛員駕駛的,將對違章駕駛員立即清退。
超速違章駕駛員留察駕駛,須經公司相關知識培訓考試合格后復崗,考試不合格者不得留用。
七、對于監控發現車輛超員情況,按照公司有關超員處理處罰規定和參照本規定上條規定處理。
八、對于監控發現的駕駛員疲勞駕駛情況,首次罰200元,再有發生加倍處罰;多次處罰教育不改的,予以公司內車輛駕駛清退。
九、監控工作人員值班期間擅自離崗或有不落實工作職責行為情況,如有發生,一次罰款100元;經處理處罰再次發生的,清退其監控工作崗位。
十、監控車輛經營者應及時交納gps監控服務費,避免因欠費停機影響監控。發生車輛未按規定時間及時交費情況,逾期每天按應交費的5%計收滯納金;因欠費造成停機影響監控的,除對車輛停運追繳欠費、滯納金外,加處500元罰款。
十一、對于在監控違章車輛未按處理決定要求及時交納罰款的,公司可按未落實公司安全管理要求,自車輛經營保證抵押金中直接劃扣。同時,有權按公司安全生產條件要求禁止車輛運營,追繳車輛經營保證抵押金,完善公司車輛安全運行管理條件。
第八章?????? 附??? 則
第三十一條? 本辦法由公司營運車輛安全監控管理領導小組組織制定并負責解釋。
第三十二條? 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00九年十月一日
第6篇 公共安全圖像監控系統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加強深圳市公共安全圖像監控系統的使用和管理,達到加強城市管理,維護社會治安秩序,保障公民人身安全和公私財產安全的目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企業事業單位內部治安保衛條例》、《娛樂場所管理條例》、《廣東省安全技術防范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公共安全圖像監控系統是指使用數字或模擬視頻技術、通信技術、計算機網絡技術和相關設備對一定區域進行實時圖像監視和信息存儲查詢的社會公共安全管理監控系統,分為城市公共圖像監控系統和單位內部圖像監控系統。
本辦法所稱的城市公共圖像監控系統是指安裝于城市主干道、重要交通路口、特定公共場所、要害部位、重要設施、 住宅小區等的圖像監控系統以及相關設施、設備。
本辦法所稱的單位內部圖像監控系統是指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自建的主要用于單位內部治安防范的圖像監控系統以及相關設施、設備。
第三條 本市行政區域內的公共安全圖像監控系統規劃、建設、使用和管理,適用本辦法。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四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按照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職責加強對公共安全圖像監控系統規劃建設的組織領導。公共安全圖像監控系統的建設、管理、使用情況納入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目標管理考核,嚴格實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一票否決制。
第五條 公安機關是公共安全圖像監控系統的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公共安全圖像監控系統的管理、指導和監督職能。其他部門經授權可以使用系統內圖像監控資源,特定時段的敏感、保密信息除外,并承擔對所使用部分的圖像監控資源承擔相應的管理責任。
單位和個人應當支持公共安全圖像監控系統的建設,在公安機關指導下負責建設、管理和使用本單位內部的圖像監控系統,配合公安機關做好公共安全圖像監控系統的相應工作。
第六條 城市公共圖像監控系統的建設、運行和維護資金納入財政預算,由各級人民政府財政予以保障。國土規劃部門應將城市公共圖像系統建設納入城市建設規劃;對因城市拆遷改造需要移動、改建城市公共圖像監控系統設施、設備的,所需費用應當納入城市拆遷改造預算。
第七條 單位內部圖像監控系統所需資金由建設單位自行承擔。按照“誰投資、誰受益、誰建設、誰管理”的原則,各級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充分保障投資人、建設人、使用人的合法權益。
第八條 下列單位和場所的重要部位應當依法安裝公共安全圖像監控系統設施、設備:
(一)研制、生產、銷售、儲存危險物品或者實驗、保藏傳染性菌種、毒種的單位;
(二)國防科研生產試驗場所或國家重點建設工程、科研機構等單位;
(三)市、區黨政機關、廣播電臺、電視臺、報社等重要單位;
(四)市級治安關卡、口岸、海關、邊防、機場、港口、大型車站、輕軌站(車)以及大型橋梁隧道等重要交通設施和城市主干道、重要交通路口、高速公路出入口;
(五)郵政、通訊以及教育、科研、醫療等單位;
(六)大型能源動力設施、水利設施和城市水、電、燃氣供應設施;
(七)大型商貿流通中心、會展中心 、公園、體育場館和圖書館、文化館、美術館等大型文化場所;
(八)博物館、檔案館和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九)貨幣、有價證券、期貨等金融營業和交易場所;
(十)金銀、玉器、珠寶等貴重物品的加工、儲存、經銷場所;
(十一)典當、舊貨交易市場、廢舊物品搜購站、網吧和公安特種行業管理的其它單位;
(十二)城中村出入口、村內主要街道和活動場所;
(十三)歌舞娛樂場所和旅館、飯店、賓館、招待所等的出入口、主要通道;
(十四)大型物資儲備單位和專用停車場所;
(十五)公共交通工具,如長途客運汽車、城市功能公交車輛、出租車、地鐵以及危險貨物運輸車輛等。
(十六)當地政府、行政主管部門或本單位認為需要監控以及法律、法規、規章和行業組織章程規定應當安裝圖像監控系統的其他場所和要害部位;
涉及公民個人隱私的場所(如酒店客房、員工宿舍、更衣室、衛生間等)禁止安裝圖像監控系統。
第九條 公共安全圖像監控系統的建設應當符合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地方標準,預留與報警中心和應急指揮系統的聯網接口。建設、維修使用的器材、設備和材料要符合國家技術要求和規定,并經質量監督部門檢驗合格。安裝圖像監控系統的公共場所必須設置明顯的標識或告示。圖像監控系統信息資料要求畫面清晰,保存期限不得少于15天。
第十條 公共安全圖像監控系統建設前建設單位應將建設方案報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門審核;使用前,建設單位應當通知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門對圖像監控系統進行檢查、驗收。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將驗收情況及項目評定等級向社會公布。
本辦法執行前公共安全圖像監控系統已建成或在建的單位,應當自本辦法施行之日起3個月內,將系統建設情況及相關資料報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經行政主管部門檢查不符合標準規范要求的,應在指定時間內進行整改,達到標準規范要求。
第十一條 投資建設單位內部圖像監控系統的單位和個人,依法享有對系統的所有權和使用權。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侵犯其合法權益。
第十二條 偵查機關在偵辦刑事、治安案件中,依法向公共安全圖像監控系統使用單位和個人調取與案件有關的信息資料的,相關單位和個人應當依法如實提供。因執法工作需要,行政管理部門可以無償查閱、復制或者調取公共安全圖像監控系統的信息資料。
為了維護社會治安秩序和實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以及消防監督管理,縣級以上行政主管部門可責令相關單位將內部圖像監控系統的信息接入指定的公共安全圖像監控系統,依法使用單位內部的圖像監控系統設施、設備。
第十三條 行政管理部門工作人員查閱、復制或者調取公共安全圖像監控系統信息資料時,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工作人員不少于二人;
(二)出示工作證件;
(三)出示所在單位出具的證明文件;
(四)履行登記手續;
(五)遵守公共安全圖像信息的使用、保密制度。
第十四條 從事公共安全圖像監控系統建設、維護和使用的單位和個人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嚴格執行國家安全保密規定,對特定時段的敏感、保密圖像信息服從公安機關的保密管理;
(二)嚴格限制圖像監控系統知密人員的范圍,并登記注冊;
(三)采取必要措施確保圖像監控系統的正常運行。
(四)妥善保管圖像監控系統的設計圖紙以及有關資料,自覺接受行政主管部門的監督指導;
(五)監控系統有關工作人員應經過必要的崗前培訓,具備一定的政治素質和專業技能;
(六)積極主動配合政府有關部門維護社會治安秩序;
第十五條 從事公共安全圖像系統建設、維護和使用的單位和個人禁止下列行為:
(一)盜竊、損毀、擅自移動圖像監控系統的設施、設備;
(二)故意隱匿、篡改、泄露和毀棄圖像監控系統采集的涉及違法犯罪活動的信息資料;
(三)擅自改變圖像監控系統用途;
(四)拒絕、阻礙行政主管部門工作人員依法使用圖像監控系統的設施、設備;
(五)影響圖像監控系統正常使用的其他行為。
第十六條 對公共安全圖像監控系統建設成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應予以表彰、獎勵。
第十七條 單位和個人通過公共安全圖像監控系統采集的信息為偵查機關偵破重大刑事、治安案件或者抓獲重要犯罪嫌疑人提供關鍵證據和線索的,應予以獎勵。
第十八條 單位和個人違反本辦法第八條規定,依法應當在重要場所和部位安裝圖像監控系統設施、設備而未安裝的,由有關行政管理部門按照職責分工,依照《企事業單位內部治安保衛條例》、《娛樂場所管理條例》、《廣東省安全技術防范管理條例》的相關規定予以處罰。單位和個人損壞公共安全圖像監控系統設備,均須承擔賠償的責任。
第十九條 違反本辦法第十四條(二)、(三)、(四)、(五)、(六)、和第十五條(二)、(三)、(四)、(五)項規定的,由縣級以上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對單位處1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罰款,對個人處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
違反本辦法第十三條第(一)項或第十四條(一)項規定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有關規定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并承擔相應的民事賠償責任。
第二十條 行政主管部門及其工作人員依照本辦法第十二條的規定使用單位內部的圖像監控系統時,應當對監控信息中涉及到的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個人隱私嚴格保密。違者,給予紀律處分;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一條 深圳市公安局可以根據本辦法制定實施細則。
第二十二條 本辦法自 年 月 日起施行。
第7篇 監控室安全管理規定
1.目的
監控室是公司視頻監控系統的控制中心,為了加強對本公司監控系統操作室的管理,確保監控系統的正常使用和安全運作,充分發揮其作用,特制訂本規定。
2.適用范圍
適用于公司視頻監控系統的日常維護保養、查閱、調取及維修等管理。
3.術語
無
4.職責
4.1信息中心負責視頻監控系統的維護、維修,負責監控室內部衛生的清潔工作,在環境安全部或其他部門需要查閱、調取監控視頻時給予技術支持。
4.2環境安全部是視頻監控系統的使用部門,負責視頻監控系統的點檢,視頻的查閱、調取工作;除檢修外,其他單位查閱、調取視頻監控須經過環境安全部批準方可進行。
5.管理規定
5.1監控室一般情況下保持關閉狀態。監控室鑰匙由環境安全部、信息中心、保安隊分別保管;嚴禁將監控室鑰匙交予他人保管、使用或配置。
5.2夜間有緊急情況需進入監控室的可直與保安隊長聯系,但要做好詳細記錄,注明原因。
5.3夜班保安需要進入監控室開燈的,應迅速結束工作,不得在監控室逗留和操作監控設施,開燈完成后應保證監控室仍處于關閉狀態。
5.4需要調取或查看監控資料的部門或個人須向環境安全部提出申請,由環境安全部或信息中心安排人員進行相關操作。
5.5公司領導檢查或政府部門視察工作進入監控室的,當班保安要在來訪人員登記簿上做好相關記錄。
5.6調取或查看過程中不得在監控室內抽煙、飲食或使用明火。
5.7申請調取或查看的部門或個人只能調取或查看與本部門或個人相關的視頻資料,不得隨意調取或查看。
5.8調取或查看的視頻資料只能作為內部使用,未經環境安全部允許不得將調取的視頻資料復制給其他單位或個人。
5.9不得傳播和議論有關錄像的內容,如有涉及到個人隱私的問題要認真、恰當處理并嚴格保密。
5.10申請調取或查看監控資料的操作員要對時間、人員、所查位置、等相關信息進行登記;當班保安也要在值班日志上做好記錄。
5.11信息中心應定期安排人員去監控室查看,發現問題要及時處理或聯系維保單位進行維修,保證監控系統正常有效地運行。
5.12廠內突發停電,或監控系統故障,監控系統不能正常工作,值班保安應立即上報部門主管,部門負責人組織人員修理,排除故障,并安排員工加強廠內安全巡檢。
第8篇 塔式起重機安全監控系統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認真貫徹落實《關于發布建設事業“十一五”推廣應用和限制禁止使用技術(第一批)的公告》(建設部公告第659號)要求,嚴格執行《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國發〔2010〕23號)中有關“強制推行先進適用的技術裝備,大型起重機械要安裝安全監控管理系統”的工作要求,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寧夏回族自治區境內房屋建筑以及市政工程施工用塔式起重機(以下簡稱塔機)。
第二章? 系統功能
第三條 塔機安全監控系統應由塔機運行信息采集設備和信息處置系統構成,是塔機安全生產管理的一種輔助手段。當塔機運行時,通過網絡實現工程項目地面監控和監督管理部門、使用單位、產權單位遠程監控。
第四條 塔機安全監控系統應具備實時顯示塔機當前運行的位置、起重力矩、起重量、高度、幅度、轉角、風速等運行參數信息。
第五條 塔機安全監控系統應具備基本的力矩報警、重量報警、高度報警、回轉報警、幅度報警、風速報警、碰撞報警、禁行區域報警功能,并滿足以下條件:
(一)具備良好的環境適應性和抗干擾能力,滿足我區建筑施工現場工作環境,適合環境溫度為-20℃----+40℃;
(二)各功能參數顯示精度誤差不得大于實際值的5%;
(三)塔機安全監控系統報警設限值必須符合塔機安全使用技術參數要求,且與塔機機械限位調整值保持一致;
(四)當實際值到達報警設限值時,或大臂、小車進入限制區域時,塔機安全監控系統應能對操作人員和設備專職管理人員進行預報警,對操作人員預報警采用語音、蜂鳴等形式,對設備專職管理人員預報警采用黃紅警告色等形式,標準為:
預警-----達到機械限位標定值的90%-110%;(黃色)
報警-----超過機械限位標定值的110%;(紅色)
(五) 塔機安全監控系統應能對違章行為進行記錄和統計,并對安全保護裝置的可靠性進行簡易診斷:
當塔機的某個方向動作值超過機械限位標定值110%時,司機未對塔機向安全區域操作,塔機安全監控系統進行一次違章記錄;
當塔機的某個方向動作值超過機械限位標定值110%時,機械限位不能及時切斷對應方向的動力源,塔機安全監控系統發送機械限位的故障檢修信息。
(六)塔機安全監控系統應能記錄保存塔機運行實時數據和預報警、故障診斷、開關機等信息。塔機實時運行參數每間隔1s記錄一次,記錄至少應存儲最近1.6×104個工作循環及對應的時間點,保存周期為60天。
第六條 地面監控部分應能實現實時報警信息顯示、違規記錄顯示,故障診斷信息提示,歷史運行數據記錄和調取功能。
第七條? 遠程監控應滿足違章報警信息管理、主要包括對報警信息的查詢、統計、分析、提示和處置等功能。
第八條? 塔機安全監控系統必須有外接的標準com串口(db9)接口,能夠與寧夏統一的數據接收器(數據安全衛士)進行連接,實現塔機運行數據發送。
第三章 安裝和調試
第九條 各安全監控設備生產廠家(或產品代理機構)在組織加裝塔機安全監控設備時,其作業人員必須取得登高架設特種作業人員證件,并正確配戴安全帽、安全帶、防滑鞋等勞動防護用品,服從工程項目部的安全生產管理。
第十條 安裝過程中嚴禁更換塔機原機械限位裝置,當確需更換時,須告知使用單位,更換具有合格證件的限位保護裝置,并經型式檢驗合格。
第十一條 塔機安全監控設備應安裝牢固,且不得與塔機其他傳動件發生干涉,加裝時嚴禁在塔機主要承力桿件上施焊。
第十二條 塔機安全監控信息采集設備線路應與塔機機械限位裝置線路分開獨立設置,當塔機安全監控設備發生故障時,應不影響塔機機械限位保護作用的正常發揮。
第十三條 塔機安全監控設備的調試必須建立在塔機機械限位裝置調試的基礎上,其報警信息值的設置應與塔機機械限位的調定值相對應。發現塔機機械限位未按照塔機使用規定調試時,必須先將塔機機械限位按照塔機的安全使用技術要求進行調試。
第9篇 護理安全管理與監控措施
(一)管理制度
1.認真落實各級護理人員的崗位責任制,工作明確分工,團結協作,結合各科室情況,制定切實可行的防范措施。
2.安全管理有專人負責,定期組織檢查,發現事故隱患及時報告,采取措施及時處理。
3.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差錯事故登記報告制度與分級護理制度,按時巡視病房,認真觀察病情變化。
4.嚴格執行查對制度和無菌技術操作規程,做好消毒隔離工作,預防院內交叉感染。
5.對危重、昏迷、癱瘓患者及小兒應加強護理,必要時加床檔、約束帶,以防墜床,定時翻身,防止褥瘡。
6.劇毒、麻、貴重藥品專人保管,加鎖,賬物相符。
7.搶救器材做到四定(定物品種類、定位放置、定量保存、定人管理)三及時(及時檢查、及時維修、及時補充),搶救器械做好應急準備,一般不準外借。
8.搶救器材及用物保持性能良好,按時清點交接,嚴防損壞和遺失。
9.做好安全防盜及消防工作,定期檢查消防器材,保持備用狀態。
10.對科室水、電加強管理,保證不漏水、漏電,如有損壞及時維修。
11.內服藥和外用藥標簽清楚,分別放置,以免無用。
(二)監控措施
1.氧氣管理
①用氧過程中嚴格遵守操作規程。
②告知患者及家屬勿在室內抽煙,氧氣管道周圍禁煙火和易燃品。
③定期檢查氧氣接口,發現漏氣及時維修。
④吸氧設施有“四防”標志(防熱、防油、防火、防震)、并系有安全帶,氧氣筒的氧氣不可用盡。
2.對危重患者及小兒防止發生意外措施
①防墜床 小兒要使用有床檔的小兒床;昏迷及煩躁者有專人守護,必要時加床檔。
②防燙傷 需要熱敷的患者,護士要及時巡視,嚴格交接班;給嬰幼兒、老人、昏迷、肢體癱瘓麻痹患者用熱水袋時,溫度在50℃以內,熱水袋不可直接接觸病員的皮膚。
(三) 制度落實
1.執行分級護理,進行健康教育,術后及長期臥床初起活動者,有人扶持,動作要輕慢,以防因體位變化,引起虛脫。
2.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做好“三查八對”,按時巡視病房,發現不良反應及時處理。
3.對急危重癥患者,做好各項基礎護理。
①昏迷患者專人護理,床旁備好壓舌板、開口器、舌鉗、紗布、吸痰器等,及時清理口腔分泌物。
②做好皮膚護理,定時翻身、拍背、按摩,防止褥瘡的發生。
③煩躁患者給約束帶固定,注意松緊適度,觀察肢體血運、溫度、顏色等變化。
④嚴格執行差錯事故登記報告制度,發現隱患及時討論處理并上報。
消防措施:對全員進行消防知識培訓,掌握滅火器的操作規程,滅火器及消防栓保持性能良好,鑰匙定位放置。
第10篇 安全監測監控管理措施
第一條項目部(礦)必須建立安全監控設備的管理臺帳,對設備的安裝、維修、報廢進行嚴格管理。
第二條分站經大修后必須在地面進行不少于48小時的通電試驗以確定其性能是否符合要求;甲烷傳感器更換電路板或感應元件后必須送分公司通風實驗室進行檢定,合格后方可下井使用。其他傳感器更換電路板或感應元件也必須進行調校,合格后方可下井使用。
第三條裝置的報廢要嚴格按照《規范》的要求進行,對確需報廢的應經分公司通風實驗室鑒定后,履行報廢手續。
第四條地面中心站的管理。
(一) 必須裝備兩臺同等功能的計算機,一臺工作,一臺備用。
(二)必須采用抗靜電地板,并安裝空調,確保室內空氣溫度和濕度符合要求。
第五條項目部(礦)管理職責。
(一)監測隊
a)負責裝置的安裝、調試、維修、周期校準和系統信息的傳輸工作。
b)地面中心站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監控主機出現故障不能正常工作時,監控備用機要能立即投入工作,確保系統的連續工作。
c)當發現有異常情況時中心站值班人員要及時安排維護人員進行處理,作好記錄。
d)當采掘工作面和其它地點瓦斯濃度呈上升趨勢,超過正常值0.2%時中心站值班人員要及時與通風科聯系,共同派人到現場了解情況,查明原因,并作好記錄。
e)當瓦斯濃度達到或超過報警、斷電值(正常調校除外)時中心站值班人員要立即向礦調度室、礦通風科調度匯報,并檢查該地點被控設備是否已斷電,否則要立即實施遠程斷電,切斷該區域所有機電設備的電源。
(二)通風科調度
a)安全監控系統終端機要保持24小時開機,值班人員能夠熟練操作并經常瀏覽,發現有異常情況要隨時向礦監控中心站查詢、向礦調度室匯報。
b)當采掘工作面和其它地點瓦斯濃度呈上升趨勢,超過正常值0.2%時要向值班科長匯報并及時與監控中心站聯系,共同派人查明原因,采取措施進行處理。
c)當瓦斯濃度達到或超過報警、斷電值(正常調校除外)時要立即向項目部(礦)調度室匯報,并向通風值班、科長、主管技術員匯報,作好相應的記錄。
(三)項目部(礦)調度室:安全監控系統終端機要保持24小時開機,值班人員能夠熟練操作并經常瀏覽,當瓦斯濃度達到或超過報警、斷電值(正常調校除外)時要立即啟動應急處理程序,隨時掌握處理情況,并作好記錄。
第六條項目部(礦)要建立以下技術管理資料,保持期不少于2年:
a) 安全監控設備臺帳;
b) 安全監控設備故障登記表;
c) 檢修記錄;
d) 巡檢記錄;
e) 傳感器調校記錄。
f) 重點監控異常情況處置記錄;
g) 中心站運行日志;
h) 安全監控日報、報警斷電記錄月報;
i) 甲烷超限斷電閉鎖和甲烷風電閉鎖功能測試記錄;
j) 礦井通風安全監測裝備情況統計表(月報);
k) 礦井安全監測系統圖、斷電控制圖。
其中安全監控日報必須由項目部經理(礦長)、項目部(礦)總工程師、通風科科長(或監測隊長)、值班員簽字;報警斷電記錄月報必須由總工程師、通風科科長(或監測隊長)、值班員簽字。
第七條礦井安全監測系統圖應標明中心站、電源、分站、傳感器、斷電控制器、聲光報警器等設備的位置,標明接線情況、斷電范圍、報警值、斷電值、復電值等情況。
第八條監測監控系統斷電控制圖應標明分站、甲烷傳感器、饋電傳感器的位置和斷電范圍,標明被控開關的名稱及編號,標明被控開關的斷電接點和編號。
第九條礦井安全監測系統圖基本要求:
(一)在1:2000采掘工程平面圖上繪制。(上報1:5000)
(二)在圖上標明主要通風設施及風流方向。
(三)標明系統中心站主要設備型號、信號傳輸線路種類及長度、分站或擴展器的位置和型號、各類傳感器位置、型號及斷電范圍。
(四)每月修改,每季度必須向分公司通風管理部上報一份。
第11篇 h煤礦安全監測監控系統管理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貫徹落實“先抽后采、監測監控、以風定產”的瓦斯治理十二字方針,防止事故發生,根據《安全生產法》、《煤礦安全監察條例》和《煤礦安全規程》等法律法規、規章,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在貴州省境內從事采掘作業的煤礦(含煤礦建設項目),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 高瓦斯、煤與瓦斯突出礦井低瓦斯礦井高瓦斯區域按規定裝備安全監控系統,低瓦斯礦井裝備瓦斯斷電儀、風電瓦斯閉鎖裝置。
高瓦斯、煤與瓦斯突出礦井低瓦斯礦井高瓦斯區域未按規定裝備礦井安全監控系統的礦井不得從事煤礦生產活動。
第二章甲烷傳感器和其他傳感器的設置
第四條 甲烷傳感器報警濃度、斷電濃度、復電濃度和斷電范圍必須符合《煤礦安全規程》第一百六十八條的規定。
第五條 甲烷傳感器和其他傳感器的設置地點必須符合《煤礦安全規程》第一百六十九條--第一百七十五條的規定。
第三章監控系統的管理和維護
第六條 煤礦企業主要負責人應保證安全監控系統正常運轉所需要的資金投入,并對由于礦井安全監控系統所必需的資金投入不足導致的后果承擔責任。
第七條 裝備監控系統的礦井應至少配備一名專業技術人員和配齊相應的系統維護人員。系統維護人員必須熟悉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并經安全培訓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方可上崗作業。
第八條 礦井安全監控系統中心站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必須實時監控全部采掘工作面瓦斯濃度、一氧化炭、溫度,水位及頂板等環境參數變化及被控設備的通、斷電狀態。
發現異常情況必須及時匯報礦長和技術負責人,礦長和技術負責人接到匯報后應當及時予以處理,并記錄出來結果備查。
礦井安全監控系統的監測日報表必須報礦長和技術負責人審閱并簽字。
第九條 為確保監控系統不間斷的可靠正常運行,對不能正常工作的傳感器要及時進行更換和維修,各種傳感器應有足夠的備用量。安全監控設備發生故障時,必須及時處理,在故障期間必須有安全措施。
第十條 安全監控設備必須定期進行調試、校正,每月至少1次。甲烷傳感器、便攜式甲烷檢測報警儀等采用載體催化元件的甲烷檢測設備,每7天必須使用校準氣樣和空氣樣調校1次,每7天必須對甲烷超限斷電功能進行測試。對安全監控設備和瓦斯檢測儀器定期校驗由有資質的檢測機構鑒定。
甲烷校準氣樣的相對誤差必須小于5%。
第十一條 每天必須對安全監控設備及電纜進行一次巡回檢查,并使用便攜式甲烷檢測報警儀或便攜式光學甲烷檢測儀與甲烷傳感器進行對照,并將記錄和檢查結果報監測值班員;當兩者讀數誤差大于允許誤差時,先以讀數較大者為依據,采取安全措施并必須在8h內對2種設備調校完畢。
第十二條 煤礦安全監控設備之間必須使用專用阻燃電纜或光纜連接,嚴禁與調度電話電纜或動力電纜等共享。
第十三條 礦井安全監控系統必須具備甲烷斷電儀和甲烷風電閉鎖裝置的全部功能;當主機或系統電纜發生故障時,系統必須保證甲烷斷電儀和甲烷風電閉鎖裝置的全部功能。
第十四條 煤礦應建立以下監測帳卡及報表:
(1)設備、儀表臺帳;
(2)監控設備故障登記表;
(3)檢修記錄;
(4)巡查記錄;
(5)中心站運行日志;
(6)礦井安全監控日報表;
(7)礦井安全監控設備使用情況月報、季報表。
第十五條 監控系統中心站主機應不少于2臺,一臺備用。系統必須有防雷電保護,當電網停電后,系統必須保證正常工作時間不小于2h。
第十六條 礦井安全監控系統必須性能可靠,工作穩定;安全監控設備必須符合國家有關標準和行業標準,井下設備必須取得煤礦安全標志。
第十七條 煤礦安全監控系統生產企業和銷售商要有良好的質量和信譽,安裝監控系統時,必須提供聯網數據界面協議,便于今后實現全省聯網。對煤礦監測系統維護人員做好系統使用及監測監控相關知識的培訓工作,并提供可靠的售后服務。
第十八條 地方煤礦安全監管部門要把煤礦監控系統的運行情況納入日常監察工作,煤礦安全監察部門每年對轄區內煤礦監測監控系統的運行情況要進行專項監察。
第四章行政處罰
第一十九條 未按規定裝備礦井安全監控系統的礦井一律下達停止作業通知書。
第二十條 煤礦企業的決策機構、主要負責人、個體私營煤礦的投資人未按規定保證安全監控系統正常運轉所需要的資金投入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八十條的規定給予處罰。(第八十條生產經營單位的決策機構、主要負責人、個人經營的投資人不依照本法規定保證安全生產所必需的資金投入,致使生產經營單位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責令限期改正,提供必需的資金;逾期未改正的,責令生產經營單位停產停業整頓。
有前款違法行為,導致發生生產安全事故,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尚不夠刑事處罰的,對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給予撤職處分,對個人經營的投資人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二十一條 未配備專業技術人員或系統維護人員未按照規定經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并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上崗作業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給予處罰。(第八十二條生產經營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責令停產停業整頓,可以并處二萬元以下的罰款:
(一)未按照規定設立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
(二)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單位以及礦山、建筑施工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未按照規定經考核合格的;
(三)未按照本法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的規定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或者未按照本法第三十六條的規定如實告知從業人員有關的安全生產事項的;
(四)特種作業人員未按照規定經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并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上崗作業的。)
第二十二條 未按規定由有資質的檢測機構對安全監控設備定期進行調試、校正;對甲烷傳感器、便攜式甲烷檢測報警儀等采用載體催化元件的甲烷檢測設備,定期進行校準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八十三條的規定給予處罰。(第八十三條生產經營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責令停止建設或者停產停業整頓,可以并處五萬元以下的罰款;造成嚴重后果,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一)礦山建設項目或者用于生產、儲存危險物品的建設項目沒有安全設施設計或者安全設施設計未按照規定報經有關部門審查同意的;
(二)礦山建設項目或者用于生產、儲存危險物品的建設項目的施工單位未按照批準的安全設施設計施工的;
(三)礦山建設項目或者用于生產、儲存危險物品的建設項目竣工投入生產或者使用前,安全設施未經驗收合格的;
(四)未在有較大危險因素的生產經營場所和有關設施、設備上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的;
(五)安全設備的安裝、使用、檢測、改造和報廢不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
(六)未對安全設備進行經常性維護、保養和定期檢測的;
(七)未為從業人員提供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的;
(八)特種設備以及危險物品的容器、運輸工具未經取得專業資質的機構檢測、檢驗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證或者安全標志,投入使用的;
(九)使用國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產安全的工藝、設備的。)
第二十三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貴州省煤礦安全監察局
二○○九年七月十日
第12篇 安全生產監測監控系統管理規定
為了貫徹落實好瓦斯治理十二字工作方針,進一步抓好全礦的安全生產管理,發揮、利用、管理好我礦安全生產監測監控系統,充分發揮好監測系統的監控效能,杜絕礦井重特大事故的發生,特對我礦監測監控系統作如下規定,希各單位認真執行。
一)、管理組織機構:
礦成立安全生產監測監控系統管理領導小組。
組長:由總工程師擔任,副組長:由通風副總工程師擔任,組員:由安監副站長以及安全、技術、生產、通防等有關同志擔任。
二)、管理規定
(一) 監控(系統)設備的安裝、調試、校正、故障處理與維護及回收
第1條有瓦斯涌出的每一個采掘頭面都必須安置甲烷斷電儀或甲烷風電閉鎖裝置。串聯通風的被串回采面進風巷,串聯通風的 被串掘進面的局部通風機前,回風流中的機電設備硐室的進風巷側必須設置甲烷傳感器。礦井每個采區、一翼回風巷及總回風巷的測風站應設置風巷傳感器。主扇風硐應設置壓力傳感器,自燃煤層礦井,每個采區及總回風巷應設置一氧化碳傳感器。主要扇風機及局部通風機應設置開停傳感器。主要風門應設置風門開閉傳感器。被控設備開關的負荷側應設置饋電狀態傳感器。
第2條安全監控設備必須具有故障閉鎖功能:當與閉鎖控制有關的設備未投入正常運行或故障時,必須切斷該監控設備所有監控區域的全部非本質安全型電器設備的電源并閉鎖;當與閉鎖控制有關的設備工作正常并穩定運行后,自動解鎖。
監控系統必須具備甲烷斷電儀和甲烷風電閉鎖裝置的全部功能;當主機或系統電纜發生故障時,系統必須保證甲烷斷電儀和甲烷風電閉鎖裝置的全部功能;當電網停電后,系統必須保證正常工作不少于2小時。
第3條甲烷傳感器應布置在巷道的上方,不影響行人行車,安裝維護方便,要垂直懸掛,距頂板(頂梁)不得大于300毫米,距巷道側壁不得小于200毫米。
第4條監控設備的安裝工作由生產科根據頭面安排情況通知通防科做好監控設備安裝準備工作,通防科完成準備工作后匯報生產科,由生產科通知機電科和通防科共同完成安裝工作,誰延誤誰負責。
第5條監控設備的初始安裝由通防科和機電科共同完成,機電科
負責交待該頭供電系統情況和監控設備的搭火,通防科提供監控設備并配合機電科作好搭火和監控設備安置工作。安全監控設備的供電電源必須取自被控制開關的電源側,嚴禁接在被控制開關的負荷側。
第6條監控設備的前移,在不改變供電線路系統的情況下,由通防科和施工單位共同完成,否則由機電科和通防科共同完成。
第7條采掘頭面瓦斯探頭的挪位由瓦斯員完成,因移位不及時崩壞探頭由瓦斯員賠償。
第8條機電科改變供電線路,施工單位維護員維護設備及其他單位觸及監控設備時,任何人不準甩掉不用,否則按“三違”處理并處于不低于200元罰款。
第9條監控設備的回收由通防科負責,施工單位完工后要及時通知通防科,通防科要根據生產情況及時回收設備并做好下一個頭面監控設備的準備工作。因設備回收不及時造成設備損壞、丟失的,由通防科賠償。
第10條甲烷傳感器的安設位置,報警濃度、斷電濃度、復電濃度和斷電范圍必須符合《煤礦安全規程》第168條規定。
第11條監控設備安裝完后2天內由通防科負責制作和填寫現場監控牌板內容。
第12條監控設備安裝完工后,由技術科組織通防、機電和安全部門做好驗收工作,不合格的按分工完成整改工作。
第13條系統管理人員監控設備每月定期至少調試、校正一次。甲烷傳感器、co探頭等每周必須使用標準氣樣和空氣樣調試校正一次,每七天對甲烷超限斷電功能測試一次,調試前必須先電話通知調度室。對風速和抽風機房負壓儀每十天測試對比一次,調試的內容有零點、靈敏度、報警點、斷電點、復電點、指示值等,檢查調校(試)發現的問題要及時處理。漏掉一項(次)罰款20元,發現的問題處理不及時每項罰款50元,每次校驗有記錄可查。
第14條井下連續使用一年的監控儀要運至地面全面檢修一次。
第15條每次調試、檢修的內容要有記錄,每臺(個)設備要建立臺帳。
第16條井下監控設備出現故障,要在8小時內處理完畢,延遲2小時罰款100元。
第17條通防科要做好監控設備的日常維護工作,要按規定配齊一定數量的備用設備。
第18條通防科每月初5號前在采掘工程平面圖上,填繪好安全生產監控設備布置圖和線路圖(可合一)、圖上應標明傳感器、聲光報警、斷電儀、分站、中心站、電源等設備的位置、斷電范圍、傳輸線路等,交總工和監控中心各一份。
第19條監控設備安裝合格后交使用單位管理,監控設備要擺放整齊,不影響通風行人安全,線路要吊掛平直合理,要經常擦拭。通防分管人員要經常監督檢查,當設備出現故障且不能處理時,由通防科負責處理。
第20條當監控地點出現氣體超限斷電時,必須由瓦斯員現場查明
情況,撤出人員;恢復送電時必須由瓦斯員檢查完氣體,符合要求后方可恢復,氣體超限嚴格按有關管理規定執行,嚴禁甩開監控或強行送電,否則按嚴重“三違”處理,并處于500~1000元罰款。
第21條瓦斯員每班至少要和瓦斯探頭監測數據、便攜儀監測數據對比一次,發現三者相差超過0.05%時必須向科里情況,并盡可能查明原因。現場先以數據較大者為依據,通防科要安排管理人員查明二者誤差原因,并在8小時內復核調校完畢,且把處理結果登記臺帳。
(二) 監控值班人員管理規定:
第22條監控主站由通防科管理,調度室監控中心由生產科管理。
第23條監控中心和監控主站必須有專人24小時負責值班,時刻監控井下監控內容變化情況。每班要填寫專項記錄。
第24條通防科監控主站人員發現井下監控主畫面(或模擬圖)上內容即:甲烷、一氧化碳、風速、風門、負壓等出現異常或報警斷電時,要及時向科值班人員匯報,值班人員要及時安排人員處理。發現不及時,超過30分鐘未發現或未安排處理,罰款50元;監控主站人員和科值班人員要作好匯報登記記錄。要協調的,要及時向調度室人員匯報;調度室值班員要安排及時處理,超過30分鐘未安排的,罰調度值班員50元。
第25條調度室監控中心發現監控內容有異常或報警斷電時,要查明原因,安排通防科及相關單位及時處理。發現不及時,超過30分鐘的按50元罰款,發現問題未安排處理的罰款50元,對監控問題要作好專項記錄。
第26條監控主站對井下監控發生的事故要有詳細記錄,說明原因及回報和交處理情況,無記錄又沒有說明情況每次罰值班員200元。
第27條監控主站要班班填寫好交接班記錄,并詳細填寫當班監測主要內容與發生不正常情況。
第28條調度監控中心對發生co、ch4超限等異常情況要及時匯報給值班礦長,值班礦長處理不了的,匯報礦總工程師、礦長。
第29條監控主站維護、軟件添加及調度室監控中心監控軟件添加由通防科負責,調度室監控中心硬件管理由生產科管理。
第30條監控主站及監控中心值班室要保持設備干凈衛生,設備要擺放有序。
第31條監控主站及監控中心為要害場所,非值班人員不得入內,上級及檢查人員入內必須登入來人記錄,其他人員進入監控主站罰監控值班人員20元。
第32條監控硬件維護人員不準任意擺弄、插拔設施,監控微機不準任意調動,出現故障時要通知專業維護人員維護,不準玩游戲上網,不準任意刪減軟件,專用于監控安全生產,要全天候予以監控,如發現在監控機上玩游戲、上網或做其它不相關的內容罰款100元。
第33條負責監控人員要加強專業學習,熟悉操作程序和日常故障處理,適應現代企業管理需要。
第34條通防科要明確一名副職分管安全監控系統管理,技術科要定期組織通防管理人員對監控系統內外業進行專項檢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