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工程施工項目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程序9
工程施工項目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程序(九)
一、安全報監
施工項目中標后,施工單位必須到所屬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辦理安全報監手續,明確有關監督程序,領取和填寫有關資料、表格。
(一)填寫《建設工程安全監督管理報監書》一式兩份。
(二)安全報監時提供如下資料:
1、施工單位安全信譽等級證書(復印件);
2、施工單位為從事危險作業職 工辦理的意外傷害保險憑證(復印件);
3、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組織設計方案和措施(含施工揚塵控制專項措施);
4、安全文明施工專項措施費用支付計劃及開工前已支付50%的支付證明原件(施工方向建設方開具的收款發票或銀行收款通知單),收復印件。
(三)選購相關工程項目安全管理資料。
(四)領取《建設工程施工項目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程序》通知書。
二、施工項目安全監督管理第一次聯席會議
(一)會議主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
(二)參加單位:業主單位、監理單位、施工單位、勘察設計單位等單位、安全監督管理部門。
(三)會議明確各方主要職責:
1、業主單位職責
(1)業主單位應當向施工單位提供施工現場及毗鄰區域內供水、排水、供電、供氣、通信等地下管線資料,地下工程資料,氣象、水文觀測資料,相鄰建筑物、構筑物的有關資料,并保證資料的真實、準確、完整。
(2)業主單位應當為工程項目的安全生產提供作業環境,并按文件規定支付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措施費用。
(3)業主單位不得購買或者強行指令施工單位購買、租賃、使用不符合安全、健康衛生標準的安全防護用具和機械設備,不得為施工單位指定施工所需各種產品的生產廠、供應商。
(4)督促施工單位按標準、規范要求,做好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工作。
(5)參加施工項目各階段及單位工程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檢查評定、驗收。
2、監理單位職責
(1)監理單位根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的規定,按照《建設工程監理規范》(gb50319)和相關行業監理規范要求,編制含有安全監理內容的監理規劃和監理實施細則。
(2)監理單位要嚴格審查核驗施工單位提交的有關技術文件及資料,并由項目總監在有關技術文件報審表上簽署意見;審查未通過的,安全技術措施及專項施工方案不得實施。
(3)監理單位應核查施工單位提交的施工起重機械、整體提升腳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設設施和安全設施等驗收記錄,并由安全監理人員簽收備案。
(4)監理單位應對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情況進行巡視檢查,對發現的各類安全事故隱患,應書面通知施工單位,并督促其立即整改;情況嚴重的,監理單位應及時下達工程暫停令,要求施工單位停工整改,并同時報告建設單位。安全事故隱患消除后,監理單位應檢查整改結果,簽署復查或復工意見。施工單位拒不整改或不停工整改的,監理單位應當及時向工程所在地建設主管部門或工程項目的行業主管部門報告。檢查、整改、復查、報告等情況應記載在監理日志、監理月報中。
(5)工程竣工后,監理單位應將有關安全生產的技術文件、驗收記錄、監理規劃、監理實施細則、監理月報、監理會議紀要及相關書面通知等按規定立卷歸檔。
3、施工單位職責
(1)施工單位應嚴格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規范,建立健全安全生產保障體系,制定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保證安全生產投入,并對其所承擔的建設工程項目進行定期和專項安全檢查。
(2)施工單位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管理負責,并設立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與其經營規模相適應的具有相關專業技術職稱的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3)施工單位應建立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對本單位有關人員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安全培訓,并將培訓結果記入個人檔案。安全生產教育培訓考核不合格的人員,不準上崗作業。
(4)施工單位必須采購、租賃具有生產許可證、產品質量合格證并在安全監督部門已備案的安全防護用具及施工機械設備、機具等。
4、施工項目部經理職責
(1)項目部經理對本建設工程項目的安全生產工作負責。項目部經理應根據工程項目的特點,組織制定安全防護措施,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貫徹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2)項目部經理應按照強制性標準要求,組織有關人員編制施工安全生產和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專項安全技術措施或方案,并報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審批后實施。
(3)項目部經理應按照有關規定要求,對進入施工現場的安全防護用具及施工機械設備、機具,組織有關人員進行驗收。不合格的產品,嚴禁使用到施工現場上。
(4)項目部經理按強制性標準、規范要求,根據不同施工階段和周圍環境及季節、氣象條件變化,在施工現場采取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
(5)項目部經理應按照有關規定要求,在施工現場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各種粉塵、廢氣、廢水、固體廢物、材料渣土運輸及噪聲、振動,對人和環境的污染和危害。
(6)項目部經理應按照有關規定要求,及時向建設工程施工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申請各施工階段檢查核定和單位工程竣工檢查、驗收評定。
5、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職責
(1)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定期和不定期,對建設工程項目執行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規范,進行監督檢查。
(2)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嚴格施工安全前提條件審查、施工各階段檢查核定、單位工程竣工驗收評定工作。
(3)安全監督管理部門不定期的對施工項目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進行檢查,對違章作業或有重大安全隱患的施工現場,責令其停止作業并限期整改,整改完畢后必須進行復查,合格后才能恢復施工作業。
(4)安全監督管理部門以“熱情服務、嚴格執法”為宗旨,幫助企業提高安全生產水平。
(5)監督施工現場使用的安全防護用具及機械設備,是否合格、是否符合有關規定要求。凡不合格、不符合規定的產品,堅決不準使用,并清理出施工現場。
(6)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應按規定,按時對施工各階段的檢查核定和單位工程竣工驗收評定,并認真填寫監督檔案。
(四)參加會議各方按強制性標準和規范要求,共同對工程項目開工前提條件進行審查。審查內容:
1、施工項目安全生產保證體系的建立和落實情況。
2、施工項目安全生產責任制貫徹落實情況。
3、施工圍墻、進出口大門、道路硬化和沖洗設施,是否
按規定進行設置。
4、“五牌兩圖”(其中效果圖由施工單位按照尺寸自行制作)和安全警示標志,是否按規定執行。
5、施工用電是否按規范要求進行安裝。
6、辦公區和職工生活區是否按標準、規定要求進行實施。
7、起重機械設備的備案登記手續是否齊全。
(五)凡未進行開工前提條件審查或審查不合格的工程項目,不得核發施工許可證。若強行施工的責任單位將按有關法律、法規予以處罰。
三、施工項目安全監督檢查及階段核驗評定
(一)定期檢查階段及重點要求。
1、基礎階段:安全管理檔案資料、施工機械狀況、施工用電、基礎支護、邊坡處理。
2、主體結構階段:“三寶”、“四口”及臨邊防護、腳手架的搭設、塔吊、物料提升機、外用施工電梯的情況、安全管理檔案資料。
3、裝飾裝修階段:施工用電、腳手架、消防、文明施工、安全管理檔案資料。
4、市政工程項目按工程量分三個階段進行定期檢查和核驗。
5、各階段重點要求的項目,在核驗中必須達到合格。
(二)不定期檢查:各種專項整治活動和上級部門對安全生產的檢查。
(三)核評方法:核驗等級采取各階段定期和不定期檢查相結合的評定方式。施工項目部施工到相應階段時,報企業有關管理部門檢查驗收,合格后按jgj59-99標準自評打分評定等級,企業蓋章后與《重慶市建設工程施工項目安全生產階段核驗申請表》一同報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約定時間對施工項目進行等級核驗。
(四)核驗結果及處理辦法:
1、階段核驗為合格和優良時,該項目可繼續進行施工。
2、階段核驗為不合格時,必須停止作業并限期整改,整改完畢后由施工企業申請第二次核驗,核驗合格后,恢復施工。
3、對拒不申請階段核驗的項目,視該階段等級核驗為不合格,并按有關規定,對責任單位進行相應處罰。
四、單位工程竣工驗收評定
(一)評定條件
1、單位工程項目已按合同內容施工完畢,施工機械、防護設施等,已按規定撤離。
2、施工過程中發生的傷亡事故已處理完畢。
(二)評定等級
1、單位工程竣工驗收評定等級為:優良、合格、不合格。
2、單位工程竣工驗收評定等級結果,將作為施工企業向業主單位收取安全文明措施費用和施工企業安全生產業績考核及單位工程竣工備案的依據。
(三)評定方式
1、施工企業必須在施工項目竣工驗收前十天,向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提出單位工程竣工驗收申請。
2、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定出驗收時間后,通知有關單位參加。
3、單位工程竣工驗收,依據各階段檢查核定情況和隨機抽查情況,綜合進行評定。
五、其他
(一)如工程系創“市安全文明示范工地”的,市管項目施工單位應直接向安全總站申報,區縣(市)項目施工單位向所屬區縣(市)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申報,并辦理申報手續。
(二)因故終止施工的項目(停止施工30天以上的),施工單位應及時將終止施工報告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備案。
終止施工報告內容包括:停工原因、停工日期、停工期間的工地管理和安全防護措施、留守人員數量、留守負責人姓名及聯系電話等。終止施工報告還必須明確建設單位和施工總承包單位的責任以及雙方權利和義務。
(三)若工地發生傷亡事故,施工單位應在事故發生后:一級或二級事故2小時內、三級事故4小時內、四級事故8小時內將事故快報表上報安全監督管理部門。
(四)施工單位應認真填寫起重機械設備性能狀況上報表,及時上報安全監督管理部門。
第2篇 裝飾工程施工項目安全管理措施
裝飾工程施工項目承擔控制和管理施工生產進度、成本、質量、安全等目標的責任,固此,必須同時承擔進行安全管理、實現安全生產的責任。裝飾工程項目安全管理貫穿于施工的全過程,交于各項專業技術管理。其重點是進行人的不安全行為與物的不安全狀態的控制。主要包括以下幾項內容。
1落實安全生產制度,實施責任管理
(1)建立各級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度,明確各級人員的安全責任。抓制度落實、抓責任落實,定期檢查安全責任落實情況;
(2)建立、完善以項目經理為首的安全生產領導組織。有組織、有領導的開展安全管理活動,承擔組織、領導安全生產的責任;
(3)施工項目應通過監察部門的安全生產資質審查,并得到認可。
一切從事生產管理與操作的人員,依照其從事的生產內容,分別通過企業、施工項目的安全審查,取得安全操作認可證,持證上崗。
特種作業人員,除經企業的安全審查外,還需按規定參加安全操作考核,取得監察部門核發的《安全操作合格證》,堅持'持證上崗'。施工現場出現特種作業無證操作現象時,施工項目必須承擔管理責任;
(4)施工項目負責施工生產中物的狀態審驗與認可,承擔物的狀態漏驗、失控的管理責任。接受由此而出現的經濟損失;
(5)一切管理、操作人員均需與施工項目簽定安全協議,向施工項目做出安全保證;
(6)安全生產責任落實情況的檢查,應認真、詳細的記錄,做為分配、補償的原始資料之一。
2項目全員安全教育與訓練
(1)一切管理、操作人員應具有一定的基本條件與較高的素質。
1)具有合法的勞動手續。臨時性人員須正式簽定勞動合同,接受入場教育后,才可進入施工現場和勞動崗位;
2)沒有癡呆、健忘、精神失常、癲癇、腦外傷后遺癥、心血管疾病、暈眩,以及不適于從事操作的疾病;
3)沒有感官缺陷,感性良好。有良好的接受、處理、反饋信息的能力;
4)具有適于不同層次操作所必須的文化;
5)輸入的勞務,必須具有基本的安全操作素質。經過正規訓練、考核,輸入手續完善。
(2)安全教育、訓練。包括知識、技能、意識三個階段的教育。
1)安全知識教育。使操作者了解、掌握生產操作過程中,潛在的危險因素及防范措施;
2)安全技能訓練。使操作者逐漸掌握安全生產技能,獲得完善化、自動化的行為方式,減少操作中的失誤現象;
3)安全意識教育。在于激勵操作者自覺堅持實行安全技能。
(3)安全教育的內容隨實際需要而確定。
1)新工人入場前應完成三級安全教育。對學徒工、學習生的入場三級安全教育,重點偏重一般安全知識、生產組織原則、生產環境、生產紀律等,強調操作的非獨立性。對季節工、農民工的三級安全教育,以生產組織原則、環境、紀律、操作標準為主。兩個月內安全技能不能達到熟練的,應及時解除勞動合同,廢上勞動資格;
2)結合施工生產的變化,適時進行安全知識教育。一般每十天組織一次較合適;
3)結合生產組織安全技能訓練,干什么訓練什么,反復訓練、分步驗收。以達到出現完善化、自動化的行為方式,劃為一個訓練階段;
4)安全意識教育的內容不易確定,應隨安全生產的形勢變化,確定階段教育內容??山Y合發生的事故,進行增強安全意識,堅定掌握安全知識與技能的信心,接受事故教訓的教育;
5)受季節自然變化影響時,針對由于這種變化而出現生產環境、作業條件的變化所進行的教育,其目的在于增強安全意識,控制人的行為,盡快適應變化,減少人為失誤;
6)采用新技術,使用新設備、新材料,推行新工藝之前,應對有關人員進行安全知識、技能、意識的全面安全教育,激勵操作者實行安全技能的自覺性。
(4)加強教育管理,增強安全教育效果
1)教育內容全面,重點突出,系統性強,抓住關鍵反復教育;
2)反復實踐,養成自覺采用安全操作方法的習慣;
3)使每個受教育的人,了解自己的學習成果。鼓勵受教育者樹立堅持安全操作方法的信心,養成安全操作的良好習慣;
4)告訴受教育者怎樣做才能保證安全,而不是不應該做什么;
5)獎勵促進,鞏固學習成果;
6)進行各種形式、不同內容的安全教育,都應把教育的時間、內容等,清楚的記錄在安全教育記錄本或記錄卡上。
第3篇 建設工程施工項目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程序
一、安全報監
施工項目中標后,施工單位必須到所屬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辦理安全報監手續,明確有關監督程序,領取和填寫有關資料、表格。
(一)填寫《建設工程安全監督管理報監書》一式兩份。
(二)安全報監時提供如下資料:
1、施工單位安全信譽等級證書(復印件);
2、施工單位為從事危險作業職工辦理的意外傷害保險憑證(復印件);
3、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組織設計方案和措施(含施工揚塵控制專項措施);
4、安全文明施工專項措施費用支付計劃及開工前已支付50%的支付證明原件(施工方向建設方開具的收款發票或銀行收款通知單),收復印件。
(三)選購相關工程項目安全管理資料。
(四)領取《建設工程施工項目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程序》通知書。
二、施工項目安全監督管理第一次聯席會議
(一)會議主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
(二)參加單位:業主單位、監理單位、施工單位、勘察設計單位等單位、安全監督管理部門。
(三)會議明確各方主要職責:
1、業主單位職責
(1)業主單位應當向施工單位提供施工現場及毗鄰區域內供水、排水、供電、供氣、通信等地下管線資料,地下工程資料,氣象、水文觀測資料,相鄰建筑物、構筑物的有關資料,并保證資料的真實、準確、完整。
(2)業主單位應當為工程項目的安全生產提供作業環境,并按文件規定支付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措施費用。
(3)業主單位不得購買或者強行指令施工單位購買、租賃、使用不符合安全、健康衛生標準的安全防護用具和機械設備,不得為施工單位指定施工所需各種產品的生產廠、供應商。
(4)督促施工單位按標準、規范要求,做好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工作。
(5)參加施工項目各階段及單位工程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檢查評定、驗收。
2、監理單位職責
(1)監理單位根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的規定,按照《建設工程監理規范》(gb50319)和相關行業監理規范要求,編制含有安全監理內容的監理規劃和監理實施細則。
(2)監理單位要嚴格審查核驗施工單位提交的有關技術文件及資料,并由項目總監在有關技術文件報審表上簽署意見;審查未通過的,安全技術措施及專項施工方案不得實施。
(3)監理單位應核查施工單位提交的施工起重機械、整體提升腳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設設施和安全設施等驗收記錄,并由安全監理人員簽收備案。
(4)監理單位應對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情況進行巡視檢查,對發現的各類安全事故隱患,應書面通知施工單位,并督促其立即整改;情況嚴重的,監理單位應及時下達工程暫停令,要求施工單位停工整改,并同時報告建設單位。安全事故隱患消除后,監理單位應檢查整改結果,簽署復查或復工意見。施工單位拒不整改或不停工整改的,監理單位應當及時向工程所在地建設主管部門或工程項目的行業主管部門報告。檢查、整改、復查、報告等情況應記載在監理日志、監理月報中。
(5)工程竣工后,監理單位應將有關安全生產的技術文件、驗收記錄、監理規劃、監理實施細則、監理月報、監理會議紀要及相關書面通知等按規定立卷歸檔。
3、施工單位職責
(1)施工單位應嚴格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規范,建立健全安全生產保障體系,制定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保證安全生產投入,并對其所承擔的建設工程項目進行定期和專項安全檢查。
(2)施工單位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管理負責,并設立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與其經營規模相適應的具有相關專業技術職稱的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3)施工單位應建立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對本單位有關人員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安全培訓,并將培訓結果記入個人檔案。安全生產教育培訓考核不合格的人員,不準上崗作業。
(4)施工單位必須采購、租賃具有生產許可證、產品質量合格證并在安全監督部門已備案的安全防護用具及施工機械設備、機具等。
4、施工項目部經理職責
(1)項目部經理對本建設工程項目的安全生產工作負責。項目部經理應根據工程項目的特點,組織制定安全防護措施,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貫徹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2)項目部經理應按照強制性標準要求,組織有關人員編制施工安全生產和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專項安全技術措施或方案,并報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審批后實施。
(3)項目部經理應按照有關規定要求,對進入施工現場的安全防護用具及施工機械設備、機具,組織有關人員進行驗收。不合格的產品,嚴禁使用到施工現場上。
(4)項目部經理按強制性標準、規范要求,根據不同施工階段和周圍環境及季節、氣象條件變化,在施工現場采取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
(5)項目部經理應按照有關規定要求,在施工現場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各種粉塵、廢氣、廢水、固體廢物、材料渣土運輸及噪聲、振動,對人和環境的污染和危害。
(6)項目部經理應按照有關規定要求,及時向建設工程施工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申請各施工階段檢查核定和單位工程竣工檢查、驗收評定。
5、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職責
(1)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定期和不定期,對建設工程項目執行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規范,進行監督檢查。
(2)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嚴格施工安全前提條件審查、施工各階段檢查核定、單位工程竣工驗收評定工作。
(3)安全監督管理部門不定期的對施工項目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進行檢查,對違章作業或有重大安全隱患的施工現場,責令其停止作業并限期整改,整改完畢后必須進行復查,合格后才能恢復施工作業。
(4)安全監督管理部門以“熱情服務、嚴格執法”為宗旨,幫助企業提高安全生產水平。
(5)監督施工現場使用的安全防護用具及機械設備,是否合格、是否符合有關規定要求。凡不合格、不符合規定的產品,堅決不準使用,并清理出施工現場。
(6)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應按規定,按時對施工各階段的檢查核定和單位工程竣工驗收評定,并認真填寫監督檔案。
(四)參加會議各方按強制性標準和規范要求,共同對工程項目開工前提條件進行審查。審查內容:
1、施工項目安全生產保證體系的建立和落實情況。
2、施工項目安全生產責任制貫徹落實情況。
3、施工圍墻、進出口大門、道路硬化和沖洗設施,是否按規定進行設置。
4、“五牌兩圖”(其中效果圖由施工單位按照尺寸自行制作)和安全警示標志,是否按規定執行。
5、施工用電是否按規范要求進行安裝。
6、辦公區和職工生活區是否按標準、規定要求進行實施。
7、起重機械設備的備案登記手續是否齊全。
(五)凡未進行開工前提條件審查或審查不合格的工程項目,不得核發施工許可證。若強行施工的責任單位將按有關法律、法規予以處罰。
三、施工項目安全監督檢查及階段核驗評定
(一)定期檢查階段及重點要求。
1、基礎階段:安全管理檔案資料、施工機械狀況、施工用電、基礎支護、邊坡處理。
2、主體結構階段:“三寶”、“四口”及臨邊防護、腳手架的搭設、塔吊、物料提升機、外用施工電梯的情況、安全管理檔案資料。
3、裝飾裝修階段:施工用電、腳手架、消防、文明施工、安全管理檔案資料。
4、市政工程項目按工程量分三個階段進行定期檢查和核驗。
5、各階段重點要求的項目,在核驗中必須達到合格。
(二)不定期檢查:各種專項整治活動和上級部門對安全生產的檢查。
(三)核評方法:核驗等級采取各階段定期和不定期檢查相結合的評定方式。施工項目部施工到相應階段時,報企業有關管理部門檢查驗收,合格后按jgj59-99標準自評打分評定等級,企業蓋章后與《重慶市建設工程施工項目安全生產階段核驗申請表》一同報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約定時間對施工項目進行等級核驗。
(四)核驗結果及處理辦法:
1、階段核驗為合格和優良時,該項目可繼續進行施工。
2、階段核驗為不合格時,必須停止作業并限期整改,整改完畢后由施工企業申請第二次核驗,核驗合格后,恢復施工。
3、對拒不申請階段核驗的項目,視該階段等級核驗為不合格,并按有關規定,對責任單位進行相應處罰。
四、單位工程竣工驗收評定
(一)評定條件
1、單位工程項目已按合同內容施工完畢,施工機械、防護設施等,已按規定撤離。
2、施工過程中發生的傷亡事故已處理完畢。
(二)評定等級
1、單位工程竣工驗收評定等級為:優良、合格、不合格。
2、單位工程竣工驗收評定等級結果,將作為施工企業向業主單位收取安全文明措施費用和施工企業安全生產業績考核及單位工程竣工備案的依據。
(三)評定方式
1、施工企業必須在施工項目竣工驗收前十天,向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提出單位工程竣工驗收申請。
2、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定出驗收時間后,通知有關單位參加。
3、單位工程竣工驗收,依據各階段檢查核定情況和隨機抽查情況,綜合進行評定。
五、其他
(一)如工程系創“市安全文明示范工地”的,市管項目施工單位應直接向安全總站申報,區縣(市)項目施工單位向所屬區縣(市)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申報,并辦理申報手續。
(二)因故終止施工的項目(停止施工30天以上的),施工單位應及時將終止施工報告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備案。
終止施工報告內容包括:停工原因、停工日期、停工期間的工地管理和安全防護措施、留守人員數量、留守負責人姓名及聯系電話等。終止施工報告還必須明確建設單位和施工總承包單位的責任以及雙方權利和義務。
(三)若工地發生傷亡事故,施工單位應在事故發生后:一級或二級事故2小時內、三級事故4小時內、四級事故8小時內將事故快報表上報安全監督管理部門。
(四)施工單位應認真填寫起重機械設備性能狀況上報表,及時上報安全監督管理部門。
(五)《建設工程施工項目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程序》通知書必須列入項目安全管理資料內,作為核驗評分內容之一。
第4篇 裝飾工程施工項目安全管理的措施
裝飾工程施工項目承擔控制和管理施工生產進度、成本、質量、安全等目標的責任,固此,必須同時承擔進行安全管理、實現安全生產的責任。裝飾工程項目安全管理貫穿于施工的全過程,交于各項專業技術管理。其重點是進行人的不安全行為與物的不安全狀態的控制。主要包括以下幾項內容。
1落實安全生產制度,實施責任管理
(1)建立各級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度,明確各級人員的安全責任。抓制度落實、抓責任落實,定期檢查安全責任落實情況;
(2)建立、完善以項目經理為首的安全生產領導組織。有組織、有領導的開展安全管理活動,承擔組織、領導安全生產的責任;
(3)施工項目應通過監察部門的安全生產資質審查,并得到認可。
一切從事生產管理與操作的人員,依照其從事的生產內容,分別通過企業、施工項目的安全審查,取得安全操作認可證,持證上崗。
特種作業人員,除經企業的安全審查外,還需按規定參加安全操作考核,取得監察部門核發的《安全操作合格證》,堅持'持證上崗'。施工現場出現特種作業無證操作現象時,施工項目必須承擔管理責任;
(4)施工項目負責施工生產中物的狀態審驗與認可,承擔物的狀態漏驗、失控的管理責任。接受由此而出現的經濟損失;
(5)一切管理、操作人員均需與施工項目簽定安全協議,向施工項目做出安全保證;
(6)安全生產責任落實情況的檢查,應認真、詳細的記錄,做為分配、補償的原始資料之一。
2項目全員安全教育與訓練
(1)一切管理、操作人員應具有一定的基本條件與較高的素質。
1)具有合法的勞動手續。臨時性人員須正式簽定勞動合同,接受入場教育后,才可進入施工現場和勞動崗位;
2)沒有癡呆、健忘、精神失常、癲癇、腦外傷后遺癥、心血管疾病、暈眩,以及不適于從事操作的疾病;
3)沒有感官缺陷,感性良好。有良好的接受、處理、反饋信息的能力;
4)具有適于不同層次操作所必須的文化;
5)輸入的勞務,必須具有基本的安全操作素質。經過正規訓練、考核,輸入手續完善。
(2)安全教育、訓練。包括知識、技能、意識三個階段的教育。
1)安全知識教育。使操作者了解、掌握生產操作過程中,潛在的危險因素及防范措施;
2)安全技能訓練。使操作者逐漸掌握安全生產技能,獲得完善化、自動化的行為方式,減少操作中的失誤現象;
3)安全意識教育。在于激勵操作者自覺堅持實行安全技能。
(3)安全教育的內容隨實際需要而確定。
1)新工人入場前應完成三級安全教育。對學徒工、學習生的入場三級安全教育,重點偏重一般安全知識、生產組織原則、生產環境、生產紀律等,強調操作的非獨立性。對季節工、農民工的三級安全教育,以生產組織原則、環境、紀律、操作標準為主。兩個月內安全技能不能達到熟練的,應及時解除勞動合同,廢上勞動資格;
2)結合施工生產的變化,適時進行安全知識教育。一般每十天組織一次較合適;
3)結合生產組織安全技能訓練,干什么訓練什么,反復訓練、分步驗收。以達到出現完善化、自動化的行為方式,劃為一個訓練階段;
4)安全意識教育的內容不易確定,應隨安全生產的形勢變化,確定階段教育內容。可結合發生的事故,進行增強安全意識,堅定掌握安全知識與技能的信心,接受事故教訓的教育;
5)受季節自然變化影響時,針對由于這種變化而出現生產環境、作業條件的變化所進行的教育,其目的在于增強安全意識,控制人的行為,盡快適應變化,減少人為失誤;
6)采用新技術,使用新設備、新材料,推行新工藝之前,應對有關人員進行安全知識、技能、意識的全面安全教育,激勵操作者實行安全技能的自覺性。
(4)加強教育管理,增強安全教育效果
1)教育內容全面,重點突出,系統性強,抓住關鍵反復教育;
2)反復實踐,養成自覺采用安全操作方法的習慣;
3)使每個受教育的人,了解自己的學習成果。鼓勵受教育者樹立堅持安全操作方法的信心,養成安全操作的良好習慣;
4)告訴受教育者怎樣做才能保證安全,而不是不應該做什么;
5)獎勵促進,鞏固學習成果;
6)進行各種形式、不同內容的安全教育,都應把教育的時間、內容等,清楚的記錄在安全教育記錄本或記錄卡上。
第5篇 工程施工項目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程序
一、安全報監
施工項目中標后,施工單位必須到所屬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辦理安全報監手續,明確有關監督程序,領取和填寫有關資料、表格。
(一)填寫《建設工程安全監督管理報監書》一式兩份。
(二)安全報監時提供如下資料:
1、施工單位安全信譽等級證書(復印件);
2、施工單位為從事危險作業職 工辦理的意外傷害保險憑證(復印件);
3、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組織設計方案和措施(含施工揚塵控制專項措施);
4、安全文明施工專項措施費用支付計劃及開工前已支付50%的支付證明原件(施工方向建設方開具的收款發票或銀行收款通知單),收復印件。
(三)選購相關工程項目安全管理資料。
(四)領取《建設工程施工項目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程序》通知書。
二、施工項目安全監督管理第一次聯席會議
(一)會議主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
(二)參加單位:業主單位、監理單位、施工單位、勘察設計單位等單位、安全監督管理部門。
(三)會議明確各方主要職責:
1、業主單位職責
(1)業主單位應當向施工單位提供施工現場及毗鄰區域內供水、排水、供電、供氣、通信等地下管線資料,地下工程資料,氣象、水文觀測資料,相鄰建筑物、構筑物的有關資料,并保證資料的真實、準確、完整。
(2)業主單位應當為工程項目的安全生產提供作業環境,并按文件規定支付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措施費用。
(3)業主單位不得購買或者強行指令施工單位購買、租賃、使用不符合安全、健康衛生標準的安全防護用具和機械設備,不得為施工單位指定施工所需各種產品的生產廠、供應商。
(4)督促施工單位按標準、規范要求,做好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工作。
(5)參加施工項目各階段及單位工程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檢查評定、驗收。
2、監理單位職責
(1)監理單位根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的規定,按照《建設工程監理規范》(gb50319)和相關行業監理規范要求,編制含有安全監理內容的監理規劃和監理實施細則。
(2)監理單位要嚴格審查核驗施工單位提交的有關技術文件及資料,并由項目總監在有關技術文件報審表上簽署意見;審查未通過的,安全技術措施及專項施工方案不得實施。
(3)監理單位應核查施工單位提交的施工起重機械、整體提升腳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設設施和安全設施等驗收記錄,并由安全監理人員簽收備案。
(4)監理單位應對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情況進行巡視檢查,對發現的各類安全事故隱患,應書面通知施工單位,并督促其立即整改;情況嚴重的,監理單位應及時下達工程暫停令,要求施工單位停工整改,并同時報告建設單位。安全事故隱患消除后,監理單位應檢查整改結果,簽署復查或復工意見。施工單位拒不整改或不停工整改的,監理單位應當及時向工程所在地建設主管部門或工程項目的行業主管部門報告。檢查、整改、復查、報告等情況應記載在監理日志、監理月報中。
(5)工程竣工后,監理單位應將有關安全生產的技術文件、驗收記錄、監理規劃、監理實施細則、監理月報、監理會議紀要及相關書面通知等按規定立卷歸檔。
3、施工單位職責
(1)施工單位應嚴格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規范,建立健全安全生產保障體系,制定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保證安全生產投入,并對其所承擔的建設工程項目進行定期和專項安全檢查。
(2)施工單位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管理負責,并設立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與其經營規模相適應的具有相關專業技術職稱的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3)施工單位應建立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對本單位有關人員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安全培訓,并將培訓結果記入個人檔案。安全生產教育培訓考核不合格的人員,不準上崗作業。
(4)施工單位必須采購、租賃具有生產許可證、產品質量合格證并在安全監督部門已備案的安全防護用具及施工機械設備、機具等。
4、施工項目部經理職責
(1)項目部經理對本建設工程項目的安全生產工作負責。項目部經理應根據工程項目的特點,組織制定安全防護措施,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貫徹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2)項目部經理應按照強制性標準要求,組織有關人員編制施工安全生產和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專項安全技術措施或方案,并報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審批后實施。
(3)項目部經理應按照有關規定要求,對進入施工現場的安全防護用具及施工機械設備、機具,組織有關人員進行驗收。不合格的產品,嚴禁使用到施工現場上。
(4)項目部經理按強制性標準、規范要求,根據不同施工階段和周圍環境及季節、氣象條件變化,在施工現場采取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
(5)項目部經理應按照有關規定要求,在施工現場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各種粉塵、廢氣、廢水、固體廢物、材料渣土運輸及噪聲、振動,對人和環境的污染和危害。
(6)項目部經理應按照有關規定要求,及時向建設工程施工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申請各施工階段檢查核定和單位工程竣工檢查、驗收評定。
5、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職責
(1)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定期和不定期,對建設工程項目執行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規范,進行監督檢查。
(2)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嚴格施工安全前提條件審查、施工各階段檢查核定、單位工程竣工驗收評定工作。
(3)安全監督管理部門不定期的對施工項目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進行檢查,對違章作業或有重大安全隱患的施工現場,責令其停止作業并限期整改,整改完畢后必須進行復查,合格后才能恢復施工作業。
(4)安全監督管理部門以“熱情服務、嚴格執法”為宗旨,幫助企業提高安全生產水平。
(5)監督施工現場使用的安全防護用具及機械設備,是否合格、是否符合有關規定要求。凡不合格、不符合規定的產品,堅決不準使用,并清理出施工現場。
(6)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應按規定,按時對施工各階段的檢查核定和單位工程竣工驗收評定,并認真填寫監督檔案。
(四)參加會議各方按強制性標準和規范要求,共同對工程項目開工前提條件進行審查。審查內容:
1、施工項目安全生產保證體系的建立和落實情況。
2、施工項目安全生產責任制貫徹落實情況。
3、施工圍墻、進出口大門、道路硬化和沖洗設施,是否按規定進行設置。
4、“五牌兩圖”(其中效果圖由施工單位按照尺寸自行制作)和安全警示標志,是否按規定執行。
5、施工用電是否按規范要求進行安裝。
6、辦公區和職工生活區是否按標準、規定要求進行實施。
7、起重機械設備的備案登記手續是否齊全。
(五)凡未進行開工前提條件審查或審查不合格的工程項目,不得核發施工許可證。若強行施工的責任單位將按有關法律、法規予以處罰。
三、施工項目安全監督檢查及階段核驗評定
(一)定期檢查階段及重點要求。
1、基礎階段:安全管理檔案資料、施工機械狀況、施工用電、基礎支護、邊坡處理。
2、主體結構階段:“三寶”、“四口”及臨邊防護、腳手架的搭設、塔吊、物料提升機、外用施工電梯的情況、安全管理檔案資料。
3、裝飾裝修階段:施工用電、腳手架、消防、文明施工、安全管理檔案資料。
4、市政工程項目按工程量分三個階段進行定期檢查和核驗。
5、各階段重點要求的項目,在核驗中必須達到合格。
(二)不定期檢查:各種專項整治活動和上級部門對安全生產的檢查。
(三)核評方法:核驗等級采取各階段定期和不定期檢查相結合的評定方式。施工項目部施工到相應階段時,報企業有關管理部門檢查驗收,合格后按jgj59-99標準自評打分評定等級,企業蓋章后與《重慶市建設工程施工項目安全生產階段核驗申請表》一同報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約定時間對施工項目進行等級核驗。
(四)核驗結果及處理辦法:
1、階段核驗為合格和優良時,該項目可繼續進行施工。
2、階段核驗為不合格時,必須停止作業并限期整改,整改完畢后由施工企業申請第二次核驗,核驗合格后,恢復施工。
3、對拒不申請階段核驗的項目,視該階段等級核驗為不合格,并按有關規定,對責任單位進行相應處罰。
四、單位工程竣工驗收評定
(一)評定條件
1、單位工程項目已按合同內容施工完畢,施工機械、防護設施等,已按規定撤離。
2、施工過程中發生的傷亡事故已處理完畢。
(二)評定等級
1、單位工程竣工驗收評定等級為:優良、合格、不合格。
2、單位工程竣工驗收評定等級結果,將作為施工企業向業主單位收取安全文明措施費用和施工企業安全生產業績考核及單位工程竣工備案的依據。
(三)評定方式
1、施工企業必須在施工項目竣工驗收前十天,向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提出單位工程竣工驗收申請。
2、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定出驗收時間后,通知有關單位參加。
3、單位工程竣工驗收,依據各階段檢查核定情況和隨機抽查情況,綜合進行評定。
五、其他
(一)如工程系創“市安全文明示范工地”的,市管項目施工單位應直接向安全總站申報,區縣(市)項目施工單位向所屬區縣(市)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申報,并辦理申報手續。
(二)因故終止施工的項目(停止施工30天以上的),施工單位應及時將終止施工報告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備案。
終止施工報告內容包括:停工原因、停工日期、停工期間的工地管理和安全防護措施、留守人員數量、留守負責人姓名及聯系電話等。終止施工報告還必須明確建設單位和施工總承包單位的責任以及雙方權利和義務。
(三)若工地發生傷亡事故,施工單位應在事故發生后:一級或二級事故2小時內、三級事故4小時內、四級事故8小時內將事故快報表上報安全監督管理部門。
(四)施工單位應認真填寫起重機械設備性能狀況上報表,及時上報安全監督管理部門。
(五)《建設工程施工項目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程序》通知書必須列入項目安全管理資料內,作為核驗評分內容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