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淺談建設項目施工安全管理
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是對生產因素具體的狀態控制,使生產不安全的行為和狀態減少或消除,避免事故的發生,尤其是避免引發重大人身傷害事故的發生。
在施工管理中安全工作要有針對性,要把安全技術與具體施工環境相結合,要有創造性的開展工作,切實保障安全,促進生產。
根據自己十多年的施工管理,現就建設項目安全施工談幾點看法:
1、牢固樹立“以人為本”的管理新觀念
1.1堅持“以人為本”
安全生產的方針是“安全第一,預防為主”。要避免事故的發生,就必須管好“人”,這個主要因素是一切行為的主體。
堅持“以人為本”就是用制度來約束人,用知識來武裝人,用愛心來幫助人。有效地控制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物的不安全狀態(所有的物的不安全狀態,都與人的不安全行為或人的操作管理失誤有關),減少事故隱患、杜絕事故發生。本著“抓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成立以項目經理為首的安全生產領導組織,承擔起組織領導安全生產的責任制,明確各人員的安全職責,建立健全安全經濟獎罰制度。
1.2 提高安全生產知識加強安全教育與培訓
結合工程幾點進行安全教育與培訓;要做到適時和因人施教,對進場施工人員進行檔案登記工作。由于班組施工人員多為打工的農民工,相應的個人文化素質不高,所以在教育與培訓中,應使用通俗易懂的語言進行講述,并進行事例講解,講解操作過程中那些是易發生的不安全因素,那些是危害因素,以及如何去防范,在施工現場要用警示牌明示,務必做到實效,切不可走過場。
安全技術交底要有針對性,一定要符合實際情況。
第2篇 建設項目施工安全管理
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是對生產因素具體的狀態控制,使生產不安全的行為和狀態減少或消除,避免事故的發生,尤其是避免引發重大人身傷害事故的發生。
在施工管理中安全工作要有針對性,要把安全技術與具體施工環境相結合,要有創造性的開展工作,切實保障安全,促進生產。
根據自己十多年的施工管理,現就建設項目安全施工談幾點看法:
1、牢固樹立“以人為本”的管理新觀念
1.1堅持“以人為本”
安全生產的方針是“安全第一,預防為主”。要避免事故的發生,就必須管好“人”,這個主要因素是一切行為的主體。
堅持“以人為本”就是用制度來約束人,用知識來武裝人,用愛心來幫助人。有效地控制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物的不安全狀態(所有的物的不安全狀態,都與人的不安全行為或人的操作管理失誤有關),減少事故隱患、杜絕事故發生。本著“抓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成立以項目經理為首的安全生產領導組織,承擔起組織領導安全生產的責任制,明確各人員的安全職責,建立健全安全經濟獎罰制度。
1.2 提高安全生產知識加強安全教育與培訓
結合工程幾點進行安全教育與培訓;要做到適時和因人施教,對進場施工人員進行檔案登記工作。由于班組施工人員多為打工的農民工,相應的個人文化素質不高,所以在教育與培訓中,應使用通俗易懂的語言進行講述,并進行事例講解,講解操作過程中那些是易發生的不安全因素,那些是危害因素,以及如何去防范,在施工現場要用警示牌明示,務必做到實效,切不可走過場。
安全技術交底要有針對性,一定要符合實際情況。
堅持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1.3 加強安全生產監督管理
在加強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時,要求各施工隊必須有安全協管員,由項目部安全員統一管理。要實行分塊包干,責任落實到人,要定時進行安全考核,不定時安全檢查,安全考核和監督采取網格式巡查,定期公布巡查情況,獎優罰劣,對于檢查出的安全隱患應按照“三定”原則,務必落實整改,決不姑息。決不能把安全工作僅停留在文字和口頭上,重要是落實和執行。
2 要有特色地進行安全管理
2.1 編寫實際操作性的安全生產計劃
先明確安全工作目標,制定安全工作計劃,根據安全計劃編寫:安全費用計劃,安全教育計劃,安全技術方案計劃。
按照計劃去貫徹落實,認真執行,并在施工變化中進行調整和補充,使安全工作有序的進行。
2.2 把握重點,攻克難點
施工工作中的每個細節都涉及到安全,根據有關資料統計:高處墜落、物體打擊、坍塌、觸電等是常見的安全事故。所以在實際工作中應根據施工現場明確安全工作的重點。同時遵照建設部1999年頒布實行的強制性行業標準《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6-99)的內容逐項檢查落實。
把安全生產管理與施工進度的矛盾,做為工作的難點。正確處理安全與生產之間的矛盾,圍繞施工生產這個中心,不拘于形式,做好后勤保障。在實際施工生產中,由于外部環境不斷變化,安全管理也要進行動態管理。
3 與時俱進,追求創新的觀點
“安全生產,警鐘長鳴”,杜絕任何麻痹思想,即使有一點成績也不能沾沾自喜。要善于學習不斷總結,借鑒先進技術和管理經驗。要有不恥下問的精神。同時經常保持與當地建筑行政主管部門安全監督部門的聯系,了解行業動態,使我們的安全管理安全技術始終保持先進性。
以上只是個人的粗淺認識,通過安全生產經驗交流,把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提高到一個新臺階。
第3篇 建設項目施工改造安全管理辦法
為安全、優質、高效完成施工改造作業項目,特對施工改造安全作業文件及現場安全管理做如下規范和要求。
一、安全作業文件要求:
1、施工改造前必須與板材煉鋼廠簽訂《施工安全協議》,在辦理施工安全協議時,施工單位必須攜帶施工改造方案、企業的安全資質證明、安全生產許可證、施工安全負責人資質證、安全技術措施、安全準入證。特種作業人員臺賬及證件復印件、危險源辨識材料及風險評價報告、安全標準化作業指導卡、特種設備檢驗證明。
2、施工改造過程中,涉及受限空間作業、高處作業、動火作業必須辦理《受限空間作業許可證》、《高處作業許可證》、《動火票》。
3、涉及危險介質作業必須辦理《危險介質停送(或設備啟停機)作業許可證》、《危險介質設備檢修作業許可證》、《危險介質抽堵盲板作業許可證》。
二、現場6s管理要求:
1、施工區域要與生產區域有明顯界限;
2、施工用的工器具要實現定置擺放,且有明顯標識;
3、生活垃圾要定
點存放,設有標識和負責人,不準隨意堆放或亂扔。
4、施工產生的垃圾、廢棄物要定點存放,日產日清。
三、施工組織管理要求:
1、每日召開施工改造平衡會,改造辦、施工單位排定第二天的施工計劃,并以書面方式報相關科室和在線車間,便于車間、相關科室掌握、了解施工情況。
施工單位負責人要匯報當天安全管理情況,下步存在的危險及防范措施。
2、到各區域施工前必須與所在車間取得聯系,未經在線車間許可,施工人員一律不得擅自進入施工或生產現場。車間要建立登記手續。
3、施工單位要建立施工安全管理組織機構,明確現場負責人,現場負責人要佩戴明顯標識。
4、安全科、改造辦每天組成檢查組對現場進行檢查,及時發現和糾正違章行為。對性質嚴重、威脅較大的,有權停止施工,督促施工單位進行整改。
5、施工單位在施工前,要專門召開施工改造動員會,對所有參與施工改造工程的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術交底。
6、施工改造單位嚴禁將工程分包、轉包。
7、在建車間要明確施工改造現場負責人,便于與施工單位協調溝通施工改造存在的問題。
四、施工過程管理要求:
1、高空作業地面要設置警戒帶,并委派專人進行監護,防止人員誤入。
2、所有施工動火,現場要設專人監護,配備滅火器,清理可燃物及余火,且采取鋼花飛濺措施。電焊機使用要規范,特別是二次線不準超過2個接頭,接頭要采取絕緣包扎,接地線不準接在生產設備框架上。上層水、電焊作業要對下方設備及易燃處(電纜、皮帶等)做好防護。電焊機使用后要切斷電源,防止留有隱患。
3、每天進入現場前,要組織施工人員進行列隊安全喊話,告知存在的危險及防范措施。
4、嚴格執行聯系確認制、監護制;執行“誰施工、誰掛牌;誰掛牌、誰摘牌”的原則;執行能源介質停送掛牌制;不得擅自停送電或開動設備及介質閥門;設備試車運行時,必須做好聯系和確認,防止誤操作。(嚴格按煉鋼廠停電掛牌管理要求執行)
5、區域內的坑、井、孔洞、臨邊四口必須設置硬護欄,護欄標準規范,跳板鋪滿跳。
6、吊裝作業時,必須對鋼絲繩、卡具、吊點和吊運部位進行確認,楞刃處必須采取防護措施,吊物下方嚴禁站人。
7、進入煤氣區域必須攜帶煤氣檢測儀,保證二人以上。
8、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9、施工作業過程中,作業人員禁止接、打電話,如必需接聽,需停止作業,在確定的安全地點接聽。
10、嚴格執行煉鋼廠相關安全管理要求,嚴禁違反集團公司二十條禁令要求。
五、現場安全管理總體要求
現場安全管理要做到“四個嚴禁”。
安全條件不具備,嚴禁作業。
安全裝置不可靠,嚴禁作業。
聯系確認不落實,嚴禁作業。
交叉施工不溝通,嚴禁作業。
六、未盡事宜按集團公司相關要求執行。
第4篇 工程建設項目施工用電安全管理措施
各施工單位,項目監理組:
為加強工程建設項目各施工單位、監理單位用電管理,保證施工用電及施工過程中電力設施的安全,避免人員觸電、火災爆炸及各類電氣事故的發生,促進工程項目的順利建設,現將工程建設項目施工用電安全管理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施工用電安全是工程建設項目安全生產工作中的重要一環,各項目施工、監理單位務必高度重視,切實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加強管理,采取強有力措施,確保施工現場供用電中的人身安全和設備安全。為保障各建設項目施工用電安全,我所特成立工程建設項目施工用電安全管理工作領導小組,人員組成如下:
組 長:
副組長:
成 員:
各施工、監理單位必須相應成立以項目經理、總監為組長的用電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報所辦公室備案。
二、各施工、監理單位必須嚴格執行國家、省、市及地方關于工程建設施工用電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加強與地方電力管理部門的溝通協調,及時申報施工臨時用電計劃,及時辦理電力設施保護區域內施工許可證,報批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和安全用電技術措施,并建立相應的技術檔案。
三、施工、監理單位臨時用電必須由當地電力管理部門對用電設施進行搭線安裝,嚴禁施工、監理單位私拉亂接電線,并按相關規定配備好防雷、滅火等安全設備。
四、各施工單位必須建立安全用電責任制,對臨時用電設備、設施的操作、監護和維修,分片、分塊、分機落實到人。并在電力設施保護區域內設置安全警示標志、標牌,由專人負責管理。
五、施工、監理單位必須建立臨時用電安全檢查制度,定期由專業電工人員對臨時用電設施進行檢查,確保臨時用電設備、設施安全可靠,并做好檢查記錄。
六、建立電氣設備、設施維修制度,由專業電工人員加強臨時用電設備、設施的日常和定期維修工作,及時發現和消除隱患,并建立維修工作記錄,記載維修時間、地點、設備、內容、技術措施、處理結果等,維修人員和驗收人員必須在記錄上簽名。
七、大風、大霧、暴雨、雨雪等惡劣天氣以后,施工、監理單位必須對整個施工現場的供電系統及用電設備進行檢查,確保無安全隱患后再投入使用。
八、對施工現場必須拆遷的高、低壓線路和電桿等電力設施,施工單位應及時聯系當地電力主管部門進行拆遷。未及時拆遷的電力線路和電力設施要按電力部門的要求做好保護措施及設置安全警示標志、標牌,并配備專人進行管理。不得在高、低壓線路下方搭設臨時設施或堆放物件、機具、材料及其他雜物。
九、建立安全教育和培訓制度。定期對專業電工和各類用電人員進行用電安全教育和培訓,施工單位使用的電工必須持有勞動部門核發的上崗證書,嚴禁無證上崗,上崗前必須按規定穿戴好個人防護用品,禁止帶電作業,特殊情況必須帶電作業時,要有可靠的安全措施,經安全部門同意后方可作業。加強對工程運輸車輛、挖機、起重機、壓路機等駕駛員的安全培訓教育,嚴禁超限超載行駛,翻斗車、挖機、起重機等在行駛過程中必須放下車廂、挖斗、起重臂等,防止超高擦掛電力線路,發生安全事故。
十、工程完工后,施工單位必須及時報請當地電力管理部門對臨時用電設施進行拆除,不得留下安全隱患。
十一、以上管理要求由項目監理組督促落實。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二日
第5篇 工程建設項目施工用電安全管理
各施工單位,項目監理組:
為加強工程建設項目各施工單位、監理單位用電管理,保證施工用電及施工過程中電力設施的安全,避免人員觸電、火災爆炸及各類電氣事故的發生,促進工程項目的順利建設,現將工程建設項目施工用電安全管理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施工用電安全是工程建設項目安全生產工作中的重要一環,各項目施工、監理單位務必高度重視,切實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加強管理,采取強有力措施,確保施工現場供用電中的人身安全和設備安全。為保障各建設項目施工用電安全,我所特成立工程建設項目施工用電安全管理工作領導小組,人員組成如下:
組 長:
副組長:
成 員:
各施工、監理單位必須相應成立以項目經理、總監為組長的用電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報所辦公室備案。
二、各施工、監理單位必須嚴格執行國家、省、市及地方關于工程建設施工用電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加強與地方電力管理部門的溝通協調,及時申報施工臨時用電計劃,及時辦理電力設施保護區域內施工許可證,報批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和安全用電技術措施,并建立相應的技術檔案。
三、施工、監理單位臨時用電必須由當地電力管理部門對用電設施進行搭線安裝,嚴禁施工、監理單位私拉亂接電線,并按相關規定配備好防雷、滅火等安全設備。
四、各施工單位必須建立安全用電責任制,對臨時用電設備、設施的操作、監護和維修,分片、分塊、分機落實到人。并在電力設施保護區域內設置安全警示標志、標牌,由專人負責管理。
五、施工、監理單位必須建立臨時用電安全檢查制度,定期由專業電工人員對臨時用電設施進行檢查,確保臨時用電設備、設施安全可靠,并做好檢查記錄。
六、建立電氣設備、設施維修制度,由專業電工人員加強臨時用電設備、設施的日常和定期維修工作,及時發現和消除隱患,并建立維修工作記錄,記載維修時間、地點、設備、內容、技術措施、處理結果等,維修人員和驗收人員必須在記錄上簽名。
七、大風、大霧、暴雨、雨雪等惡劣天氣以后,施工、監理單位必須對整個施工現場的供電系統及用電設備進行檢查,確保無安全隱患后再投入使用。
八、對施工現場必須拆遷的高、低壓線路和電桿等電力設施,施工單位應及時聯系當地電力主管部門進行拆遷。未及時拆遷的電力線路和電力設施要按電力部門的要求做好保護措施及設置安全警示標志、標牌,并配備專人進行管理。不得在高、低壓線路下方搭設臨時設施或堆放物件、機具、材料及其他雜物。
九、建立安全教育和培訓制度。定期對專業電工和各類用電人員進行用電安全教育和培訓,施工單位使用的電工必須持有勞動部門核發的上崗證書,嚴禁無證上崗,上崗前必須按規定穿戴好個人防護用品,禁止帶電作業,特殊情況必須帶電作業時,要有可靠的安全措施,經安全部門同意后方可作業。加強對工程運輸車輛、挖機、起重機、壓路機等駕駛員的安全培訓教育,嚴禁超限超載行駛,翻斗車、挖機、起重機等在行駛過程中必須放下車廂、挖斗、起重臂等,防止超高擦掛電力線路,發生安全事故。
十、工程完工后,施工單位必須及時報請當地電力管理部門對臨時用電設施進行拆除,不得留下安全隱患。
十一、以上管理要求由項目監理組督促落實。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