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管理人員職業安全健康責任制
1、協助領導小組推動企業開展職業安全健康管理工作,貫徹執行國家法規和標準。匯總和審查各項技術措施、計劃,并且督促有關部門切實按期執行。
2、組織對職工進行職業安全健康培訓教育,總結推廣職業安全管理先進經驗。
3、組織職工進行職業健康檢查,并建立健康檢查檔案。
4、組織開展職業病危害因素的日常監測,登記、上報、建檔。
5、組織和協助有關部門制訂制度、職業安全操作規程,對這些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6、定期組織現場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不安全情況,有權責令改正,或立即報告領導小組研究處理。
7、負責職業病危害事故報告,參加事故調查處理。
8、負責建立企業職業安全健康管理臺帳和檔案,負責登錄、存檔、申報等工作。
第2篇 工具庫人員職業健康安全、環境管理責任制
1.1.1 貫徹國家、上級部門關于設備檢修、維護保養及施工方面的安全規定、標準,負責制定和修訂各類設備的維護操作規程和安全管理制度;
1.1.2 負責本單位設備的安全管理,使其符合安全技術規范、標準的要求;
1.1.3 在制定有關設備改造方案和編制設備檢修計劃時,應有相應的職業衛生安全措施內容,負責落實安全措施;
1.1.4 組織設備安全檢查,對查出的問題要有計劃地修改更換,按期實現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和事故隱患整改項目;
1.1.5 負責組織對特種設備的定期檢驗、檢查,建立健全相關檔案;
1.1.6 負責對本單位范圍內員工進行設備維護、保養、使用等安全知識培訓和考核的督導;
1.1.7 負責落實本單位消防設施的維護保養工作;
第3篇 工會人員職業健康安全、環境管理責任制
1.1.1 監督和協助綜合部做好女職工的勞動保護工作
1.1.2 參與公司重傷、重大安全傷亡事故、環境污染事故的調查、處理,協助有關部門提出預防傷亡事故和職業病的措施,并督促執行。
1.1.3 當發現違章指揮、強令工人冒險作業,或者在生產過程中發現重大隱患和職業危害,有權提出解決建議;當發現危及職工生命安全的情況,有權向行政方面提出建議組織職工撤離現場,并督促行政方面及時解決。
1.1.4 發揮工會會員作用,推進人文關愛工作,關心職工生活,辦好集體福利事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