鉆井專業防雷防靜電管理安全生產禁令
一、嚴禁在井場內吸煙,在崗飲酒,酒后上崗,違者予以解除勞動合同。
二、嚴禁高處作業不系安全帶、違章拆立及起放井架,違者予以解除勞動合同。
三、嚴禁無操作證從事電氣、電氣焊、起重、司鉆、井控、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作業,違者予以解除勞動合同。
四、嚴禁未經驗收審批擅自決定鉆開油氣層或進行試油、試氣作業,違者予以解除勞動合同。
五、嚴禁違反操作規程進行用火、進入受限空間、臨時用電、甩鉆具、起重作業,違者予以解除勞動合同。
六、嚴禁違反井控安全操作規程、井控坐崗人員擅離崗位、不按規定拆安防噴器,違者予以責任人離崗培訓;造成嚴重后果的,解除勞動合同。
七、嚴禁使用機械摩擦貓頭、轉盤崩扣,不安裝鉗尾繩的b型大鉗和不按規定配置及使用防碰天車,違者予以責任人離崗培訓;造成嚴重后果的,解除勞動合同。
八、嚴禁違反操作規程操作鍋爐、高壓閥門和含硫化氫油氣井等危險設備和設施,違者予以責任人離崗培訓;造成嚴重后果的,解除勞動合同。
九、嚴禁使用未安裝漏電保護裝置的電氣設備、電動工具,違者予以責任人離崗培訓;造成嚴重后果的,解除勞動合同。
十、嚴禁在易燃易爆區域使用非防爆通訊、照明器材等,違者予以責任人離崗培訓;造成嚴重后果的,解除勞動合同。
十一、嚴禁違章指揮及其他違章作業,違者造成嚴重后果的,予以解除勞動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