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測防治水副部長安全生產應急管理責任制
1、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規章,在部長領導下,對業務范圍內的安全工作負責。
2、協助部長抓好礦井地質測量專業業務管理和業務保安工作。業務管理包括:礦井地質、水文地質、礦山測量、儲量管理等項工作。業務保安包括:礦井測量貫通、地質預報、瓦斯地質預報等。
3、協助部長做好本部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及本部的業務保安工作。
4、協助部長制定礦井地質測量專業的技術規定、管理辦法。
5、并參與地質測量專業重大科技攻關,積極引進、推廣地質測量專業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
6、協助部長抓好地質測量專業安全質量標準化工作,實現規劃目標。
7、經常深入現場,掌握地質測量專業工作動態,對業務保安范圍內存在的安全隱患提出整改措施,指導基層解決地質測量工作中存在的技革術問題。
8、發生重大水患事故時,必須親臨現場,協助總工程師、部長制訂處理方案,防止災害擴大,并參加事故調查、分析和處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