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產計劃部副部長安全生產應急管理責任制
1、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規章,在部長領導下,對業務范圍內的安全工作負全面責任。
2、協助部長抓好本部門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
3、協助部長建立健全本部門業務范圍內安全管理制度,并督促落實。
4、協助部長編制全礦井水平、采區及采掘工作面接替的長遠規劃,月、季、年工作計劃并定期對規劃(計劃)的實施情況進行檢查,平衡解決規劃(計劃)執行過程中存在的問題。
5、協助部長制定采煤、掘進專業技術管理、施工管理等方面的規定和管理辦法。監督檢查新水平、新采區、工作面作業規程(安全技術措施)的編制、審批和貫徹執行情況。
6、并參與采煤、掘進系統重大科技攻關,積極引進、推廣采煤、掘進專業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
7、協助部長抓好采煤、掘時安全質量標準化工作,實現規劃目標。
8、協助部長做好采煤掘進專業的隱患排查工作,經常深入生產現場,檢查采掘工作面、巷道維修的工程質量和規章制度的執行情況,掌握安全動態,督促、指導基層解決安全生產問題。
9、協助部長抓好采煤投產、巷道開門、貫通、過老巷等特殊生產環節的安全工作。
10、協助部長抓好本處業務保安工作,實現安全目標。
11、發生重大事故時,組織人員親臨現場,參與搶救,參加事故調查,分析、追查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