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產部部長職業健康安全、環境管理責任制
1.1.1 嚴格執行國家及上級主管部門有關安全的法令、法規,不違章、不蠻干,在生產與安全發生矛盾時,堅持生產必須服從安全的原則,杜絕事故的發生;
1.1.2 大修項目或危險性大的檢修項目,要親臨現場抓好安全工作;
1.1.3 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要按規定認真審查和落實,確保萬無一失;
1.1.4 檢查并落實進入設備、動火作業、登高作業、管線檢修、設備檢修等作業的安全規程,確保安全無誤;
1.1.5 組織開展安全生產競賽活動,總結交流安全生產經驗。遇到生產中的異常情況,應及時、妥善、果斷處理,緊急情況可先處理后報告;
1.1.6 參與生產事故的調查,并制定事故的防范措施;
1.1.7 接收新產品、新技術、新工藝,必須同時有相關的安全內容,否則有權拒絕接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