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門/車間專兼職安全員職業健康安全、環境管理責任制
1.1.1 在部門/車間主管領導的領導下,認真貫徹職業健康安全、環境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公司各項管理規章制度,在業務上接受安全工程師指導,按時參加業務學習、例會,指導班組開展安全環保教育;
1.1.2 組織對部門/車間職工進行安全環保教育,考核特種作業人員,經常組織開展各種形式的安全環保宣傳教育活動;
1.1.3 編制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公司年度安全生產工作計劃、制定年度安全生產工作目標和安全環保技術操作規程,并監督檢查執行情況;
1.1.4 負責對公司新員工和外來實習人員的公司級安全教育培訓;
1.1.5 審查外包工程和外委作業承包單位的安全資質,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書,并進行安全教育和現場監管;
1.1.6 深入現場監督檢查各崗位的安全環保情況,督促勞動防護用品的正確使用,發現不安全情況,應立即停止工作,并向主管領導匯報;
1.1.7 制定公司員工勞動保護用品配發標準,并對上述物品的選購、發放和使用進行監管;
1.1.8 定期組織本部門/車間進行安全環保檢查,發現安全隱患及時協調、整改;
1.1.9 做好本部門/車間的安全記錄;
1.1.10 定期組織召開安全人員專業專題會議和培訓會議;
1.1.11 監督檢查特種設備的安全檢驗工作;
1.1.12 對違章作業,不遵守安全環保技術操作規程的人員,有權令其停止工作,按有關規定提出處罰建議;
1.1.13 對工傷事故進行報告和統計,參加人身安全事故調查、分析與處理工作;
1.1.14 負責公司工傷的初步認定、統計、管理和報告工作,參與員工工傷的鑒定;
1.1.15 參加事故調查分析,根據“四不放過”原則提出改進措施,按規定及時、準確的統計上報各類事故、事件等信息;
1.1.16 參與公司新建項目安全竣工驗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