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供配電工安全生產應急管理責任制
1、認真遵守礦所制定的安全規章制度。
2、按照技術作業規程和崗位操作規程進行作業。
3、積極參加安全例會和業務培訓,提高業務素質和自保意識,確保自身和系統安全。
4、必須嚴守工作崗位,不準脫崗,不得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不得讓與本硐室無關的人員入內。
5、認真填寫各自記錄,保持硐室及設備、清潔衛生,不準在硐室內存放任何雜物。
6、有權拒絕違章指揮,杜絕違章作業。必須保證設備和電纜“三無”、“四有”、“二齊”、“三全”和“三大保護”的正常使用,禁止失爆設備運行。
7、掌握設備狀態,觀察儀表變化情況,堅持設備巡視檢查制度,發現問題及時進行處理,若不能處理應立即向有關領導匯報。
8、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