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談基層建筑工程安全生產管理
建筑工程安全生產是黨和政府歷來十分關注的大事,是構建和諧社會的重要組成部分,國家和地方各級政府相應頒布了許多法律、法規,其目的就是要解決建筑工程安全生產和管理上存在的突出問題,切實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從根本上保護建筑工程從業人員的生命安全和社會財產安全,促進建筑行業和國家建設事業的發展。由于建筑工程具有現場作業量大,作業環境變動大,人員流動性大等特殊性,使建筑工程成為安全事故頻發的高風險行業,本文通過分析基層現行建筑工程安全生產管理的現狀,對基層建筑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提出完善和改進的建議,并對建筑工程安全生產管理的發展方向進行探討。
1、基層建筑工程安全生產管理的現狀
1.1、責任主體安全生產法律意識淡薄,項目經理和專職安全員配備和管理不到位。由于建筑市場不夠規范,墊款施工的現象十分普遍,再加上現實復雜的社會人際關系,許多項目都是由有“實力”的包工頭承包掛靠在有相應資質的施工隊伍,現場項目管理大權實際上是由“包工頭”把持,形成許多舉大企業牌子而由“包工頭”控制的小隊伍。由于許多“包工頭”安全生產法律意識淡薄,為節省開支項,目經理和專職安全員配備不到位。為追求最大的利潤,舍不得安全投入,對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心存僥幸,國家依法賦予項目管理機構與專職安全員的職責、權利不被人重視,導致施工現場安全管理不到位,政府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的檢查成了他們安全管理的“編外機構”,檢查前突擊,弄虛作假,應付上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安全檢查,是較為普遍一個現象。
1.2、盲目壓價,安全生產費用落實不到位。由于歪曲了經評審最低價中標的含義,施工單位為承攬項目盲目壓價,普遍降價幅度15%-25%,有的降價幅度甚至高達30%,由于造價低承包者為節約成本,舍不得安全投入,使安全生產管理費用落實不到位。雖然在招投標時明確要求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不能下降,但是對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缺乏有效的監管,且費用是被固定包死,這樣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的計取與施工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脫節,導致承包者認為安全文明施工是個“賠本”的事,也造成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對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管理的被動局面。
1.3、勞務分包不規范,農民工安全教育培訓制度不完善。農民工是建筑施工中的主力軍,根據相關統計數據顯示,我國現階段建筑施工一線作業人員中農民工占從業數的80%以上,農民工為國家建設做出了重要的貢獻,但據不完全統計現場發生事故的人員中農民工占95%以上,農民工成為建筑施工事故受害的高危人群。造成這種狀況的原因很多,但主要原因是勞務分包不規范,許多工程將土建工程“分項”施工分包給資質不健全或根本沒有資質的“小包頭”,這樣的分包單位安全生產管理混亂,固定作業人員少,有活招之即來,無活揮之即去,許多一線的臨時工人都是農民工,沒有經過安全培訓,自我保護意識低,缺乏基本的安全防范意識,農民工安全教育培訓制度不完善,安全生產意識淡薄是安全生產事故發生的根源。
1.4、基層政府安全監管難到位。安全管理工作的實際情況(特別在基層)是領導在會上講重要,平時次要,為了“發展”甚至不要的局面,基層安全監督隊伍普遍存在人員不足,據不完全統計基層安全監督管理機構80%以上只有一兩個人,且安全監督經費無來源,安全檢查用人、用車要到主管局統一調配,而主管局大都也是人少、車缺,無法滿足正常安全監管的要求。由于安全監督管理工作是一個過程監督,下道工序的施工、竣工、備案都不需要經過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的認可,工序完工后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無法要求”企業進行反饋,造成檢查中提出的隱患整改意見存在施工企業整改不到位、帶病作業、能拖則拖的現象,而停工整改在基層迫于種種壓力不是基層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能做到的事,基層安全管理處于要錢沒錢,要人沒人,“有法沒辦法”的尷尬處境,監管難以到位。
2、基層建筑工程安全生產管理的幾點建議
2.1、落實項目管理制度,讓項目經理成為現場的實際管理者。逐步規范建筑市場管理,落實項目經理的責任和權利,要求每個項目必須由項目經理到位負責管理,對項目經理管理不到位的進行登記在案,作為項目經理年度考核的依據,同時把施工企業各項目管理情況與企業資質和安全生產許可證動態管理聯動,對不同的情況,依法采取相應的停業整頓、降低資質、直至吊銷相應證書的處罰,促使企業和項目經理不敢讓別人掛靠,真正實現項目管理制度。項目經理真正成為現場的實際管理者,管理者的安全意識和素質增強了,才能自覺做好項目的安全管理,安全生產才能有保障。這種情況在我縣的已建工程就得到很好的證明,凡是真正由項目經理承包管理的項目,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和安全投入都能到位,安全文明施工做就比較好,而一些“掛靠”的項目,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安全投入都難以落實到位,安全文明施工較差,現場安全隱患較多,安全生產的形勢不容樂觀。
2.2、監理單位應加強對施工現場安全的監管。根據《建筑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理》的規定,監理單位在施工階段對施工現場安全的負有監管責任,由于監理單位有固定的監理人員在施工現場,對現場的安全情況最為了解,且主要工序要經過監理單位驗收合格后方可進入下道工序的施工,所以如果監理單位確實加強對施工現場安全的監管,對施工現場安全生產能其到很好的監管作用。監理單位要做好施工現場安全的監理工作,首先應根據工程項目的實際情況做好安全監理規劃,對安全生產管理做到有的放矢;其次在巡視檢查驗收過程中,依據制定的安全監理規劃具體條款,逐項檢查落實,對于施工中出現的安全隱患,要求施工單位及時進行整改,對于未整改的可暫緩下一道工序施工,確保每個工序的施工安全。這個方面在我縣的安全監督管理過程中就得到一個很好的初步驗證,在我縣辦理安全監督時,安全站要求監理單位提供安全監理規劃,在實際的安全檢查中要求監理人員加強對安全的管理,對隱患整改意見的反饋要求監理單位先進行復檢,復檢合格后再書面報安監站,充分發揮監理單位對現場安全管理的作用。
2.3、政府部門應大力支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加強安全監督管理工作,不能僅僅停留在表面上,應該在實際行動中切實給予支持,首先要充實安全管理機構隊伍;其次要確保經費來源,大家都清楚現在基層財政都比較困難,安全管理機構又是一個弱勢單位,如何確保安全管理機構的經費確實是件頭痛的事,這就需要政府部門確實加大力支持的力度,要么在財政支出中專項撥足安全管理機構的辦公經費,要么對安全監督實行適當收費,以確保安全管理經費;第三對安全管理實行動態管理必須有始有終,從開始辦理備案,到日常監督安全管理這些都有了,最重要一點就是要增加竣工時對該項目安全管理情況進行評估,評估報告作為工程備案的依據、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動態管理的依據,這樣做可確保安全監督管理貫穿于工程建設的全過程,就能有效地促使對安全隱患及時整改反饋,避免“帶病作業”能拖則拖的現象,達到安全的目地。這個方面在我縣的安全監督管理過程中就得到一個很好的初步驗證,在建設局的重視下我縣啟動了“聯動管理,確保建筑工程安全生產”的工作機制,對在建的所有工地的安全管理實行建工科、質監站和安監站聯動管理,通過對重點部位實行安全必檢,對隱患整改意見的反饋與質監的聯動進行跟蹤落實,竣工時與建工科聯動對企業的安全管理情況進行評估,確保施安全管理的持續性,使我縣的安全生產狀況得到較大的提高。
3、建筑工程安全生產管理的發展方向的探討
建筑工程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是一項長期的動態的管理過程,為全面推進建筑工程安全生產管理健康有序地發展,應著重做好以下幾點。
首先規范勞務分包,完善用工機制。對一線作業人員實行持證上崗制度,上崗前對一線作業人員的進行技術培訓和安全教育培訓,考核合格后發給崗位證書,沒有崗位證的不能上崗,通過提高作業人員的安全意識,實現安全工作從“要我安全→我要安全→我懂安全→我會安全”的轉變。
其次,以注冊建造師的執業為契機,確實執行注冊建造師項目負責制。逐步規范建筑市場管理管理,杜絕掛靠現象,使注冊建造師真正成為項目的管理者。對注冊建造師實行積分管理,同時把注冊建造師的執業情況與建筑施工企業的資質和安全生產許可證動態管理掛鉤,就象交警對違規駕駛員處罰一樣根據不同的扣分情況對公司和個人采取相應處罰,逐漸改掉那種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督促才能消除安全隱患的壞習慣,轉“他律”為“自律”。
最后,加強安全監督管理,充分發揮安全監管部門的職能。首先安全監督管理在政府部門的重視下,人員得到充實,經費得到保障;其次采用聯動機制,在安全管理過程中安監、建工、質監三部門進行聯動,竣工時由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對工程安全管理情況進行評估,評估報告作為工程備案的依據,這樣做可確保安全監督管理貫穿于工程建設的全過程,有利于加強安全監管,充分發揮安全監管部門的職能;第三完善全文明施工措施費的管理機制,把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與施工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掛鉤,依據施工過程各階段企業自檢、內業資料和安全監督組織的現場檢查情況進行安全綜合評估,根據評估結果確定現場文明施工措施費的支付比例,充分調動施工企業安全文明施工的積極性,達到安全生產目的。
總之,通過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完善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確保安全投入到位,強化一線作業人員安全意識和培訓,發揮安全監管部門的職能作用,基層的安全生產形勢才能實現根本性好轉,才能有效預防和減少安全生產事故,實現安全生產的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