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氣庫安全生產管理總則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加強本公司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保證職工的生命和財產安全,根據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要求,結合本公司的實際情況,制訂以下規章制度。
1、 危險品化學倉儲庫區屬一級消防重點保衛單位,為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做好安全生產管理工作,保證安全生產是本公司開展經營活動的重要前提和保障。
2、 本公司制定的安全生產管理手冊,是本公司安全生產管理的綱領性文件,各級、各部門、各崗位必須嚴格遵守和執行。
3、 建立健全本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真正做到管理落實、措施落實、布置落實、檢查落實。
4、 建立健全本公司安全生產責任制,實現各有職守、責任明確、溝通有效、管理落實,保證安全生產。
5、 建立健全本公司安全操作規程,做到生產秩序井然、操作有準則,杜絕指揮失誤、冒險作業、違章作業等不安全行為。
6、 本公司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是公司生產安全事故預防預警、應急救援的行動方案。發生事故時,應以最快的速度、最大的效能,有序地實施救援,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傷亡、財產損失以及對環境的影響,把事故危害降到最低點。
第2篇 枯竭氣藏儲氣庫安全管理措施
通過危險、有害因素分析可知,地下儲氣庫存在潛在井噴失控、天然氣泄漏及至火災爆炸的危險性以及噪聲和毒性危害性。
其中,在鉆井作業過程中,可能發生的重大危險事故是井噴。因此,應從鉆井設計、施工作業、設備與安全管理等方面制定對策措施,消除事故隱患(此部分內容本書不作詳細介紹,請參考相關鉆井專業書籍)。
(1)井口集輸方面安全對策措施:
①采用硅基防塌鉆井液體系,用雙向屏蔽暫堵技術對儲層進行保護,防止在鉆井完井期間對產層造成較大傷害。
②采用耐腐蝕材料生產的管柱,并且油套環空充填防護液。
③井口布置方案采用叢式井組,井口采氣樹采用法蘭式連接雙翼雙閥結構。
④選用的地面信號采集控制系統具有如下功能:
a.在發生火災情況下,可以自動關井;
b.在井口壓力異常時,可以自動關井;
c.在采氣樹遭到人為毀壞和外界破壞時,可以自動關井;
d.在發生以上意外,自動關井沒有實現時,或者其他原因需要關井時,可以在近程或遠程實現人工關井;
e.能夠實現有序關井,保護井下安全閥。
⑤開井前必須先檢查流程,重點檢查分離器、安全閥和壓力表,進站前要確保井和站內的各項聯系;同時各設備、儀表、流程必須保證完好、準確、靈活、可靠及暢通。
⑥氣井在未進行清水或泥漿壓井時,嚴禁在井口裝置無控制部位動火及進行維修作業。
⑦井口放空管道必須固定后方可使用。
(2)站場平面布置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及法規執行,滿足防火防爆安全要求,各種檢測儀表自控儀表、報警設施要確保運行安全可靠。防靜電接地:場區內所有的容器、機泵、設備、管線的始末端及分支處以及直線段每隔1oom均設防靜電接地裝置。
(3)防雷接地。場區內工藝容器及塔器均利用設備殼體自身做接閃器,并與接地裝置相連。天然氣壓縮機廠房為二類防雷建筑,屋頂設避雷帶保護。
(4)所有壓力容器均設安全閥,可對容器進行超壓保護。
(5)單井井口、集注站應設有esd,一旦出現緊急情況,可自動連鎖關斷并放空。
(6)站場設備噪聲應滿足國家有關規范法規要求,一般主要噪聲源有天然氣注氣壓縮機組、節流閥組、分離器、各種機泵、放空系統以及鉆井過程中使用的大功率柴油機等,主要分布在井場及集注站內。
噪聲作用于人體能引起聽覺功能降低甚至造成耳聾,或引起神經衰弱、心血管病及消化系統等疾病的高發。另外,噪聲干擾影響信息交流,使人員誤操作率上升,影響安全生產。因此,應盡可能選用低噪聲設備,同時應將噪聲源與值班室保持適當距離,并按相關標準配備個體防護用品。所有工藝管線及放空管線均經嚴格計算,防止流速過高產生振動和噪聲。
(7)對超標的硫化氫等有害氣體可能對人員、管線和設備的傷害,應制定意外情況下人員急性中毒或窒息的應急預案,現場應配備必要的防護設施。
(8)所有較高設備及框架平臺均應設有安全保護設施,平臺設有護欄及雙梯,并涂有明顯標識色。
(9)站場內有毒物質甲醇和乙二醇,雖不是廠區內生產過程的產品,而是為防止天然氣水合物形成的;在站場內一些管線上設甲醇和乙二醇注入點,甲醇和乙二醇注入系統、乙二醇再生系統均采用可靠的密封技術,不會造成泄漏,對該系統的操作、維修、排放處理及補充甲醇和乙二醇等生產活動必須制定嚴格的規章制度,還應配置人員保護用具,諸如防毒面具、膠皮手套等。加強生產人員安全意識,而且還應設置印有“小心”字樣的標識物。
(10)集注站消防道路完整、暢通,寬度能滿足消防要求,有回車場地。站內沿主要道路設環狀消防管網。
第3篇 液化石油氣庫安全管理規定
為確保液化石油氣庫安全,特制訂安全管理規定如下:
(一)設立氣庫值班人員,堅持二十四小時值班制,值班員應游動檢查觀察庫區動態,清除庫區雜草,打掃清潔衛生,如發現險情,應及時報告單位領導、武保、安環等部門,同時應盡力采取安全處置措施。
(二)庫區周圍五十米內,不準明火。無關人員不得進入庫區。工作人員在庫內工作,嚴禁吸煙。庫內動電、動火、焊接作業,應經公安、安環部門同意,并將氣瓶搬至安全地點后,方可動工。
(三)庫內應配足消防設施,氣庫管理人員負責并定期進行檢查、更換、嚴禁使用過期失效滅火藥劑。
(四)單位派汽車提運裝卸氣瓶,只能是提運工作人員和司機二人進庫,并應遵守本規定,聽從氣庫保管人員指揮。
(五)建立嚴格的氣瓶進貨與發放制度,嚴格進行登記檢查,做到數字準確,賬物相符。
(六)庫內防止日光直接照射、溫度過高和長期淋雨現象。 搬運裝卸氣瓶,應防止墜落或撞擊。
(七)庫內存放氣瓶,地上應鋪絕緣墊板,重瓶堆放不準超過兩層,空瓶應堆穩固。
(八)應經常檢查庫內有無泄漏現象,發現氣瓶漏氣,應隔離存放,及時安排檢修。
(九)按規定定期對鋼瓶進行檢驗,不合格者,嚴禁再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