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本1
村鎮銀行公司經營范圍:吸收公眾存款;發放短期、中期和長期貸款;辦理國內結算;辦理票據承兌與貼現;從事同業拆借;從事銀行卡(借記卡)業務;代理發行,代理兌付,承銷政府債券;代理收付款項;經銀行監督管理機構批準的其他業務。(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范本2
村鎮銀行公司經營范圍:吸收人民幣公眾存款;發放人民幣短期、中期和長期貸款;辦理國內結算;辦理票據承兌與貼現;從事同業拆借;從事銀行卡(借記卡)業務;代理發行、代理兌付、承銷政府債券;代理收付款項;經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批準的其它業務。(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范本3
村鎮銀行公司經營范圍:吸收公眾存款;發放短期、中期和長期貸款;辦理國內結算;辦理票據承兌與貼現;從事同業拆借;從事銀行卡業務;代理發行、代理兌付、承銷政府債券;代理收付款項及代理保險業務;經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批準的其他業務。(國家法律、法規禁止經營的不得經營;國家法律、法規、國務院規定需經許可或審批的,未獲許可或審批前不得經營)
范本4
村鎮銀行公司經營范圍:以銀監委批準的經營范圍為準。
范本5
村鎮銀行公司經營范圍:貨幣銀行服務(具體經營項目以金融許可證或核發批文為準);經營保險兼業代理業務(具體經營項目以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核發的《保險兼業代理業務許可證》為準);
范本6
村鎮銀行公司經營范圍:吸收公眾存款;發放短期、中期和長期貸款;辦理國內結算;辦理票據承兌與貼現;從事同業拆借;從事銀行卡業務;代理發行、代理兌付、承銷政府債券;代理收付款項及代理保險業務;經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批準的其他業務。(涉及行政許可的憑許可證經營)
范本7
村鎮銀行公司經營范圍:吸取公眾存款;發放短期、中期和長期貸款;辦理國內結算;辦理票據承兌與貼現;從事同業拆借;從事銀行卡業務;代理發行、代理兌付、承銷政府債券;代理收付款項及代理保險業務;經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批準的其他業務。(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范本8
村鎮銀行公司經營范圍:吸收公眾存款,發放短期、中期和長期貸款,辦理國內結算,辦理票據承兌與貼現,從事同業拆借,從事銀行卡(借記卡)業務,代理發行、代理兌付、承銷政府債券,代理收付款項。
范本9
村鎮銀行公司經營范圍:吸收公眾存款,發放短期、中期和長期貸款,辦理國內結算,辦理票據承兌與貼現,從事同業拆借,從事銀行卡業務,代理發行、代理兌付、承銷政府債券,代理收付款項。(憑有效許可證核定的項目經營)
范本10
村鎮銀行公司經營范圍:吸收公眾存款;發放短期、中期和長期貸款;辦理國內結算;辦理票據承兌與貼現;代理發行、代理兌付、承銷政府債券;從事同業拆借;從事借記卡業務;代理收付款項業務;經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批準的其他業務。(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范本11
村鎮銀行公司經營范圍:吸收公眾存款;發放短期、中期和長期貸款;辦理國內結算;辦理票據承兌與貼現;從事同業拆借;從事銀行卡業務;代理發行、代理兌付、承銷政府債券;代理收付款項及代理保險業務;經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批準的其它業務。
范本12
村鎮銀行公司經營范圍:吸收人民幣公眾存款;發放人民幣短期,中期和長期貸款;辦理國內結算;辦理票據承兌與貼現;從事同業拆借;從事銀行卡(借記卡)業務;代理發行,代理兌付,承銷政府債券;代理收付款項;經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批準的其他業務(憑有效的《金融許可證》經營)。(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范本13
村鎮銀行公司經營范圍:許可該機構經營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其他規定批準的業務,經營范圍以批準文件所列的為準。
范本14
村鎮銀行公司經營范圍:吸收公眾存款;發放短期、中期和長期貸款;辦理國內結算、辦理票據承兌與貼現;從事同業拆借;從事銀行卡業務;代理發行、代理兌付、承銷政府債券;代理收付款及代理保險業務;經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批準的其他業務。(涉及許可經營項目,應取得相關部門許可后方可經營)
范本15
村鎮銀行公司經營范圍:吸收公眾存款;發放短期、中期和長期貸款;辦理國內結算;辦理票據承兌與貼現;從事同業拆借;從事銀行卡業務;代理發行、代理兌付、承銷政府債券;代理收付款項及代理保險業務;經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批準的其他業務。(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范本16
村鎮銀行公司經營范圍:吸收公眾存款;發放短期、中期和長期貸款;辦理國內結算;辦理票據承兌與貼現;從事同業拆借;從事銀行卡業務;代理發行、代理兌付、承銷政府債券;代理收付款項及代理保險業務;經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批準的其他業務***(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范本17
村鎮銀行公司經營范圍:許可項目:吸收公眾存款;發放短期、中期和長期貸款;辦理國內結算;辦理票據承兌與貼現;從事同業拆借;代理發行、代理兌付、承銷政府債券;代理收付款項及代理保險業務;經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批準的其他業務(在許可證核定范圍及有效期內經營)。(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具體經營項目以相關部門批準文件或許可證件為準) 一般項目:(無)。**[以上項目法律、法規禁止經營的不得經營;法律、法規規定應經審批而未獲審批前不得經營](除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外,憑營業執照依法自主開展經營活動)
范本18
村鎮銀行公司經營范圍:吸收公眾存款;發放短期、中期和長期貸款;辦理國內結算;辦理票據承兌與貼現;代理發行、代理兌付、承銷政府債券;從事同業拆借;從事銀行借記卡業務;代理收付款項及代理保險業務;經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批準的其他業務。
范本19
村鎮銀行公司經營范圍:吸收人民幣公眾存款;發放人民幣短期、中期和長期貸款;辦理國內結算;辦理票據承兌與貼現;從事同業拆借;從事銀行卡(借記卡)業務;代理發行、代理兌付、承銷政府債券;代理收付款業務;經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批準的其他業務。(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