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工程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總則
第一條 為了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加強企業安全管理,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保障職工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以及企業的財產的安全,促進企業的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公司及其下屬各單位應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以及環境保護工作負責。企業的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及環境保護工作全面負責,要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和環境保護方面的法律、法規和制度,將安全和環保工作納入企業發展計劃和長遠規劃,制定以防止工傷事故和職業病為內容的組織措施和技術措施,并組織實施。
第三條 在管生產經營的同時,必須管安全。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的時候,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和環境保護工作,堅持科學管理和文明生產。在訂立工程承發包和勞動合同以及在執行股份制、租賃制等經營機制時,要把安全列為重要內容和考核指標,明確安全責任。安全生產要與分配掛鉤、獎罰要嚴明,并作為企業評選先進、職工提升、晉級的考核依據,具有一票否決權。
第四條 認真貫徹落實各級領導和各職能部門的安全生產環境保護責任制,經常對職工進行安全和環境保護宣傳教育,積極開展安全競賽活動。嚴禁違章指揮、違章操作、違犯勞動紀律和蠻干等不安全行為,及時表彰、總結和推廣安全生產、環境保護工作的先進典型。
第五條 新建、改建、擴建和技術革新、技術改造工程項目施工前必須制定安全技術措施。對勞動安全衛生設施及環境保護設施必須把好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關,使其符合國家有關標準的要求,并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
第六條 必須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認真執行職工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制度,搞好勞逸結合和女工特殊保護工作。
第七條 本管理規定由公司監督執行,并負責解釋和修改。公司所屬各單位組織實施或依據本規定制訂實施細則組織實施。
第2篇 高速公司房建工程安全生產管理目標制度
1、領導負責制。企業法定代表人和項目經理是本高速公路建設項目的安全生產第一負責人,對安全生產工作應負全面的領導責任,分管安全生產的項目副經理或總工程師(技術負責人)應負具體的領導責任,在分管工作中涉及安全工作內容人員也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2、加強領導,把安全工作列入本部門、本單位的重要議事日程,指定安全生產工作計劃和年度計劃,至少每季度召開一次安全專題會議,認真總結施工過程中存在的或發生的安全事故和隱患,研究解決工作中的安全生產重大問題。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工作同時,要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工作,并認真組織實施。工作應細致具體,落到實處。
3、嚴格執行國家、省、廳、市政府部門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及時傳達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交通廳對安全工作的各項決定、指示和工作部署,結合本單位工作實際、制訂有關安全生產的具體措施,并認真組織落實。
4、建立完善以安全生產責任制為中心的安全管理機構和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以項目經理為組長,相關人員參加的'安全生產管理領導小組',作為各項目部的安全生產領導和管理機構,配備與安全生產相適應的專職安全管理人員。
5、加強事故防范工作。建設項目必須按有關基本建設程序進行。完善本部門的質量保證體系,程序上環環相扣,責任上層層分解,真正做到'防范于未然'.在某些重要工作中,應及時辦理各種相關手續,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各項審批制度。如炸藥、油庫、油罐、雷管等危險物品的購、運、儲、用等相關環節的審批手續;爆破工程的開工以及特種設備設施或特種場所的安全評估等。對事故隱患有前瞻性的思維,善于發掘和發現,并及時處理或整改,對一時不能消除的重大事故隱患,必須采取嚴密的保護措施,防止事態進一步發展。施工現場的文明施工問題要引起重視,嚴格按監理要求進行,尤其是交通安全。
6、積極開展安全宣傳教育活動。對項目部所有工程技術人員和工程管理人員,以及施工單位的勞務人員應采取多種形式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術培訓,組織開展好至少每月兩次班組的'安全日'學習活動,增強全員安全意識,提高職工隊伍的整體安全素質。安全教育宣傳覆蓋率大于80%以上,職工的三級安全教育率達到100%,特殊工種的專業人員執證上崗率達到100%.
7、做好職工勞動保護工作,按國家規定及時發放有關職工的勞動保護用品,認真徹實國家有關勞動保護的政策。
8、嚴格各類傷亡事故報告制度。凡屬于重大事故的必須在2小時內及時上報高級駐地辦、總監辦和業主協調辦。
第3篇 建筑工程安全生產管理組織制度3
建筑工程安全生產管理組織制度(三)
1、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實行安全一標否決權。
2、認真執行《建筑安裝工程安全技術規程》和《福建省建筑施工現場安全檢查評分標準實施細則》等有關安全法規及標準。
3、建立安全生產保證體系:市安監站→公司安監站→分公司安監站→工地項目經理部(兼職安全員、工長、材料員)→班組長→工人。
4、建立各極安全生產責任制,做到各司其職,各負其責。
5、做好工人三級教育,安全技術交底,持證上崗等工作。
6、建立旬檢、月檢、不定期檢查、驗收制度。
7、建立健全各種安全管理內業資料檔案。
8、建立班前安全活動制度。
9、現場成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義務消防隊,并執行值日值班制度,設兼職安全員一名,負責安全生產、文明施工。
10、安全防護用品,安全圍護設施保護制度,移交制度。
11、建立安全技術措施費專款專用制度。
12、嚴格執行獎罰分明。
第4篇 公路工程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第一章總則
一、安全生產是提高企業經濟效益,增強社會信譽的一項系統工程,直接關系到施工生產的順利進行和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關系到企業的市場競爭能力,為搞好和加強公司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保護職工在施工生產過程中的安全與健康,預防傷亡事故和職業危害,促進企業的發展,提高經濟效益,特制定本辦法。
二、公司安全管理要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要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原則及“誰管理,誰負責”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形成“黨政工齊抓共管”的保證體系。
三、公司安全管理必須堅持從嚴治理,做到嚴明職責,嚴密制度,嚴肅紀律,嚴格考核。局集團、有限公司、公司安全技術部門對項目安全管理實行監督和檢查。
第二章安全管理機構、人員及職責
一、項目部必須成立安全領導小組,項目經理為安全領導小組的組長,是本項目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項目設立負責安全技術管理的職能部門,協助經理對日常安全生產工作和機構安全工作履行監督、檢查、管理職責,并協助搞好機械安全和消防工作。
二、項目經理部設立專職安全員一名,特殊情況下可設兩名專職安全員。項目專職安全員必須經地方勞動部門或總公司、局集團、有限公司組織的專業培訓,獲得安全員證后方可上崗。
三、項目專職安全員不得隨意更換,確因工作需要變更工作崗位時,須報有限公司安全管理部門批準,并配備經培訓獲得安全員證的其他人員接替工作。
四、項目經理部有關人員安全職責
(一)項目經理、副經理安全職責
1、項目部經理對全公司、項目部的安全生產工作負組織領導責任。副經理在經理的領導下對分管范圍內的安全工作負有直接領導責任。
2、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的方針、政策、法令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規程、規定和辦法等。結合單位或工程實際,制定具體的管理辦法或實施細則,制定本單位各工種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并負責檢查落實。
3、認真做到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本項目部生產工作時必須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生產工作(五同時)。每月召開一次安全例會,分析安全生產情況,對存在的問題,提出具體改進措施。嚴格執行勞保用品和防暑降溫物品的發放標準。
4、負責組織有關部門制定安全措施。對新、難、險工程和不良條件下的工作場所,組織編制安全設計或安全措施,按規定報批后施工。
5、領導本公司、項目部安全小組和負責檢查安全技術部門的工作。堅持每月組織一次安全生產大檢查,對重點現場或關鍵崗位要實行重點檢查,認真做好檢查記錄,對檢查出的問題要定人,限時整改。發現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要立即停止作業,撤出人員。
6、督促、檢查各職能部門及負責人嚴格履行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各自管轄的安全工作,對事故隱患的整改在技術、資金、物資上給予妥善安排和保證,及時解決生產過程中的各類事故隱患,減少和杜絕傷亡事故。
7、對發生人身、機械、火災等事故要親臨現場,組織調查事故原因責任,按照“三不放過”的原則,對事故調查處理報告和處理意見報有限公司審批,同時采取措施,防止類似事故的重復發生。
8、加強對職工的遵章守紀教育,提高職工素質,強化職工安全意識,總結推廣安全生產先進經驗,表彰先進班組和個人。推廣先進科學管理方法,提高安全生產管理水平。
(二)總工程師、副總工程師安全職責
項目總工程師、副總工程師或技術負責人,在經理領導下對本單位的安全工作負直接技術領導責任。
1、主持項目安全技術業務會,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以及上級制定的安全技術標準、規程、制度、條例、規定的施工規范等,組織編制安全技術規范操作規則。
2、編制審定實施性施工組織設計時要有具體可行的安全內容,在技術交底時要有詳細的安全措施要求。講解施工工藝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深入施工現場,及時解決施工生產過程中的安全技術問題。
3、組織施工技術、科研、安全監察、勞動保護人員研究推廣安全生產防塵、防毒新技術,開展安全生產和勞動保護科研工作,及時糾正。
4、督促并指導工人嚴格按照安全操作規程進行施工生產,對施工生產中違反安全操作規程的有權令其停止作業,及時糾正。
5、負責干部、工人的安全技術教育,提出預防措施,保證安全生產。
6、按管轄范圍參加各類傷亡事故的調查處理,提出導致事故發生的各種科學技術數據。
(三)安全質量部門安全職責
安全質量監察管理部門在管轄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負責監督檢查責任。
1、監督檢查本單位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方針、政策、法規和上級頒發的有關規章制度的落實。
2、參加或組織審查安全設計或安全技術措施,積極提出改進意見,負責監督貫徹執行。參加檢查驗收各種施工臨時設施和勞動保護設施。對不符合安全規定的有權制止使用。
3、參加審查本單位的新建、改建和大修工程的設計和驗收至不符合勞動衛生標準和安全技術規程的應提出限期改正意見,對危及人身安全時,有權制止施工和投產使用。
4、參加生產會議,分析安全生產形勢,提出改進意見或措施。
5、審查和參加制定安全生產規章制度、辦法、措施等,并監督檢查執行情況。
6、經常深入現場檢查安全生產情況,提出改進意見,對查出的嚴重問題填寫“勞動安全監察通知書”或“勞動安全監察指令書”,督促限期整改。對領導違章指揮,工人違章作業有權制止,遇有嚴重危及人身安全情況,有權指令停止生產或指揮作業人員撤離危險區,并立即報告有關領導研究處理。
7、會同勞資、教育部門做好新工人和特殊工種工人的安全技術培訓、考核和發證工作。負責開展各項安全生產活動的組織工作。
8、參加領導組織定期和不定期安全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的問題分析整理,提出改進措施,經單位領導批準,督促實施。
9、參加企業評先、評優工作,行使安全指標否決權。對在安全工作中采取措施預防事故做出成績的人員,有權提出給予一次性獎勵的建議。對違章指揮、違章作業,屢教不改者有權對其進行經濟處罰,直至建設領導調離崗位或給予行政處分。
10、定期召開會議,分析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動態,研究事故發生規律,總結安全生產的經驗教訓,指導所屬單位的安全工作。
11、監督檢查機動車輛和駕駛員年度檢審工作。
12、參加職工因工、非因工、分包企業民工,路外人身傷亡事故及機械車輛、火災、中毒等事故的調查和處理。負責傷亡事故的統計、分析和報告,及時填寫各種報表、臺帳,提出預防事故的措施,并督促執行。
13、按照國家和上級規定,督促勞動防護用品、保健食品和管理制度的正確落實,監督檢查勞動衛生標準,勞動保護設施的管理使用及女職工勞動保護工作。
(四)辦公室安全職責
1、參與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研究制度,了解掌握安全生產信息及事故的處理情況。
2、協助組織召開有關生產的各種會議。
3、完成領導交辦的安全生產工作任務。
(五)計劃部門安全職責
1、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及上級的指標,落實本單位的各項安全規章制度。按照“五同時”的原則編制和下達勞動保護技術措施計劃,不斷改善勞動條件,減輕勞動強度,消除安全因素。
2、在編制和下達企業月、季、年度施工生產計劃時,應同時下達安全指標和措施計劃安排,要在保證安全生產的前提下做到均?生產,文明施工、避免搞突擊增加不安全因素。
3、安排新建、改建、擴建工作項目計劃時,須執行“三同時”原則,同時安排防治塵毒、噪音及安全設施項目一并下達執行,并由安全部門予以監督。
(六)物資部門安全職責
1、按照施工生產技術要求和物質供應計劃,采購供應施工生產及安全技術措施所需的設備、材料,必須符合設計規定的安全技術要求和質量標準,不得隨意降級,并負責提供必備的技術、質量合格證件。
2、負責物資倉庫和危險品的安全管理,做好防火、防爆、防盜工作。會同公安、安監部門,按照安全規程、規則選擇好爆炸物品倉庫和油庫位置(需當地公安部門批準),建立健全爆炸物品收發、登記、保管制度。
3、在采購或提取有毒、易燃、易爆物品時,索取有關性能說明書,確保安全可靠。對新品種的使用,要經有關部門進行檢查,并確定使用范圍后方可發放工地使用。
4、嚴格易燃、易爆及危險有毒物品的管理,并負責對業務人員進行有關安全知識教育。
(七)財務部門安全職責
1、負責按計劃提供勞動保護技術措施項目經費,并監督其合理使用。
2、負責治安管理,監督檢查易燃、易爆、劇毒物品,消防器材的使用和管理工作,必要時,參與爆炸物品的押運工作。
3、負責防火安全工作,有關火災及構成刑事犯罪案件和政治破壞,以公安、保衛部門為主,有關部門配合處理。
4、負責聯系辦理爆破工的培訓、考核及發證工作。
5、配合有關部門參加重大事故調查、處理。
第三章安全教育與培訓
一、項目部經理、副經理必須進行職業安全衛生培訓,取得“經理安全資格證書”,專職安全員必須經過專業培訓,取得“安全員證書”。
二、項目部要經常開展安全宣傳教育,使廣大職工真正認識到安全生產的重要性、必要性,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自覺地遵守各項安全生產法令和規章制度。
三、參加施工的所有人員,必須進行上崗前的安全教育,教育內容包括:安全技術知識、各工種操作規程、安全制度等。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作業,其安全教育工作由勞動人事、安全技術部門組織實施,時間一般為3—5天。
四、電工、焊工、起重工、爆破工及各種機動車輛駕駛員等特殊工種工人,除進行一般安全教育外,還必須進行本工程安全技術培訓,經考試合格持證后,方可獨立操作,特殊工種人員的培訓、發證、復審、換證工作由有限公司安全技術部門組織實施,項目專職安全員協助進行。
五、項目部專職安全員除進行日常的一般安全教育、宣傳外,還應充分利用廣播、電視、錄像、板報、標語、警示牌等各種形式進行安全普及宣傳,運用典型事故案例對職工進行教育,還應認真組織好一年一次的“安全生產周”活動。
第四章安全檢查
一、項目部經理必須每月組織一次全面的安全大檢查,由經理、副經理或黨委書記親自牽頭,組織有關職能部門的負責人和專職安全員共同進行,并積極配合總公司、局集團、有限公司安全技術部門進行專項和重點檢查。
二、安全檢查要有重點,特別要做好易發“高空墜落”、“機械傷害”、“淹溺”、“觸電”、“火災”等事故場的檢查,邊檢查邊改。同時各項目根據各自承擔工程實際情況推行項目安全檢查表,做到安全生產檢查規范化、標準化。
三、對查出的事故隱患及事故苗頭,有關部門要制訂整改計劃,做到定人、定措施、定完成日期,必須做到條條有著落,件件有交待,在隱患未消除前,必須采取可靠的防護措施,如危及職工人身安全的,應立即停止作業。
第五章事故調查及處理
一、項目部發生事故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立即報告公司、項目部經理或有關領導,經理或有關領導接到事故報告后,必須立即采取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盡量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二、公司、項目部發生重傷、死亡事故后,應當在24小時內按系統上報到有限公司、局集團、總公司主管部門,發生死亡和重大死亡事故,應同時立即報告地方勞動部門、公安部門、人民檢察院、工會組織,報告內容包括:發生事故的單位、時間、地點、傷亡人員情況、初步分析事故的原因等。
三、發生傷亡事故,應當保護事故現場,因搶救傷員需要移動現場部分物品時必須作出標志,繪制事故現場圖,詳細作出記錄。在消除現場危險因素,采取防范措施后,方可恢復生產。
四、事故發生后,必須按國務院[1991]年發布的75號令《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規定》以及局集團、有限公司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第六章安全獎罰
一、在項目安全生產工作中,具備條件的優秀安全生產班組和個人應給予表揚和物質獎勵。
二、獎勵的具體標準由各項目部自定。
三、在項目施工中,因“三違”而導致輕傷、重傷、死亡、重大死亡(指一次死亡3人以上)事故對項目和責任者的處罰和行政處分按總公司《職工傷亡事故處罰辦法》及局集團和有限公司《安全生產獎罰辦法》的有關規定辦理。
四、項目發生機械事故后對有關責任人的處罰,按照《機械設備安全條例》或有限公司《安全生產獎懲辦法》中的有關規定辦理。
五、違反施工現場安全管理的有關規定的職工、干部處以經濟處罰,具體處罰辦法按有限公司《安全生產獎懲辦法》中的有關規定辦理。
第5篇 某工程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本工程安全生產管理必須以防護為重點,同時抓好現場生產、電、機械使用等各項安全工作,加強安全計劃管理,做到防患于未然。
1、落實企業《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教育培訓制度》、《安全生產定期檢查制度》等各項制度。
2、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項目經理為第一負責人,堅持管理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
3、實施“施工生產安全否決權”制,對于違章指揮及違章作業,施工人員有權拒絕,專職安全員有權中止施工,并限期進行整改。
4、嚴格按施工組織設計施工,在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時,必須有安全技術措施,并經上級技術負責人批準后,組織實施。施工現場應嚴格執行安全技術措施,作業前要向職工進行書面和口頭交底,若改變原計劃須取得編制審批部門批準。
5、班組每天進行班前活動,落實安全技術交底。并作好當天工作環境的檢查,做到當日檢查當日記錄。
6、專職安全員參加由監理組織的每周一次安全檢查和安全專題會議,獎優罰劣并及時整改。
7、項目經理組織項目部安全領導小組成員進行每月一次安全大檢查,并按《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要求作好記錄;落實入場教育制度,定期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8、落實安全檢查制度,定期不定期組織檢查現場安全生產情況。
9、執行《環境因素 危險因素識別與評價》
第6篇 工程安全生產管理組織制度
1、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實行安全一標否決權。
2、認真執行《建筑安裝工程安全技術規程》和《福建省建筑施工現場安全檢查評分標準實施細則》等有關安全法規及標準。
3、建立安全生產保證體系:市安監站→公司安監站→分公司安監站→工地項目經理部(兼職安全員、工長、材料員)→班組長→工人。
4、建立各極安全生產責任制,做到各司其職,各負其責。
5、做好工人三級教育,安全技術交底,持證上崗等工作。
6、建立旬檢、月檢、不定期檢查、驗收制度。
7、建立健全各種安全管理內業資料檔案。
8、建立班前安全活動制度。
9、現場成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義務消防隊,并執行值日值班制度,設兼職安全員一名,負責安全生產、文明施工。
10、安全防護用品,安全圍護設施保護制度,移交制度。
11、建立安全技術措施費專款專用制度。
12、嚴格執行獎罰分明。
第7篇 基建工程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為確保建設工程的安全生產,根據《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建筑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提高思想認識,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切實做好學院建設工程的安全生產工作。
二、基建部門代表學院履行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建設單位的安全責任,建設單位的安全責任主要有:
1、建設單位應當向施工單位提供施工現場及毗鄰區域內供水、排水、供電、供氣、供熱、通信、廣播電視等地下管線資料,氣象和水文觀測資料,相鄰建筑物和構筑物、地下工程的有關資料,并保證資料的真實、準確、完整。
建設單位因建設工程需要,向有關部門或者單位查詢前款規定的資料時,有關部門或者單位應當及時提供。
2、建設單位不得對勘察、設計、施工、工程監理等單位提出不符合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強制性標準規定的要求,不得壓縮合同約定的工期。
3、建設單位在編制工程概算時,應當確定建設工程安全作業環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費用。
4、建設單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單位購買、租賃、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及配件、消防設施和器材。
5、建設單位在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時,應當提供建設工程有關安全措施的資料。
依法批準開工報告的建設工程,建設單位應當自開工報告批準之日起15日內,將保證安全施工的措施報送建設工程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備案。
6、建設單位應當將拆除工程發包給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施工單位。
建設單位應當在拆除工程施工15日前,將下列資料報送建設工程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備案:
(1)施工單位資質等級證明;
(2)擬拆除建筑物、構筑物及可能危及毗鄰建筑的說明;
(3)拆除施工組織方案;
(4)堆放、清除廢棄物的措施。
(5)實施爆破作業時,應當遵守國家有關民用爆炸物品管理的規定。
三、定期對基建工作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區域進行檢查,并督促施工單位整改意見,抓好落實。
四、對出現責任安全事故,應按有關規定及時上報;對施工現場發生的工程建設重大事故,應依照《工程建設重大事入報告和調查程序規定》執行。
五、認真做好安全監督記錄,及時總結經驗和教訓。
第8篇 工程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本工程安全生產管理必須以防護為重點,同時抓好現場生產、電、機械使用等各項安全工作,加強安全計劃管理,做到防患于未然。
1、落實企業《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教育培訓制度》、《安全生產定期檢查制度》等各項制度。
2、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項目經理為第一負責人,堅持管理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
3、實施“施工生產安全否決權”制,對于違章指揮及違章作業,施工人員有權拒絕,專職安全員有權中止施工,并限期進行整改。
4、嚴格按施工組織設計施工,在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時,必須有安全技術措施,并經上級技術負責人批準后,組織實施。施工現場應嚴格執行安全技術措施,作業前要向職工進行書面和口頭交底,若改變原計劃須取得編制審批部門批準。
5、班組每天進行班前活動,落實安全技術交底。并作好當天工作環境的檢查,做到當日檢查當日記錄。
6、專職安全員參加由監理組織的每周一次安全檢查和安全專題會議,獎優罰劣并及時整改。
7、項目經理組織項目部安全領導小組成員進行每月一次安全大檢查,并按《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要求作好記錄;落實入場教育制度,定期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8、落實安全檢查制度,定期不定期組織檢查現場安全生產情況。
9、執行《環境因素 危險因素識別與評價》
第9篇 外包工程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第一條 為明確外包工程的安全管理責任,加強外包工程安全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由集團公司招標確定的外包工程施工隊伍安全資質審查,由集團公司安全管理部負責。
公司所屬二級單位自主確定的外包工程施工隊伍安全資質審查由駐礦安全監察處長或單位行政主要負責人指定專人負責。
第三條 資質審查要杜絕無證施工、越級承包、非法轉包、違法分包等問題;要嚴格審查施工隊伍是否按相關規定配備有專門的現場安全管理人員、有證的特殊工種;要嚴格審查施工隊伍是否有完善的安全管理體系及管理制度。
第四條 合同或安全生產協議簽訂要明確各自的安全職責、權利和義務,并由駐礦安全監察處長或單位行政主要負責人指定專人負責檢查其履行情況。
第五條 由二級單位總工程師或由行政主要負責人指定專人負責落實公司關于“一工程一措施”等技術方面的管理規定。
第六條 由駐礦安全監察處長或單位行政主要負責人指定專人負責監督檢查施工單位的安全費用、安全設施、勞動防護用品、用具等是否正常使用。
第七條 由駐礦安全監察處長或單位行政主要負責人指定專人負責檢查督促施工單位認真做好安全教育培訓工作。
第八條 生產及基建礦井簽訂井下施工的安全生產協議后10日內報集團公司安全管理部備案,安全管理部負責對協議的履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第九條 本制度自下發之日執行,解釋權屬水礦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第10篇 建筑工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制度
1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依照有關法律法規,針對有關責任主體和工程項目,健全完善以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制度:
1.1 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制度。
1.2 建筑施工企業“三類人員”安全生產任職考核制度。
1.3 建筑工程安全施工措施備案制度。
1.4 建筑工程開工安全條件審查制度。
1.5 施工現場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制度。
1.6 施工起重機械使用登記制度。
1.7 建筑工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制度。
1.8 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藝、設備、材料淘汰制度。
1.9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有關制度。
第11篇 水運工程安全生產組織管理制度
項目設立了二級安全組織管理機構
一、建設項目安全領導小組。具體成員組成如下:
組長:xxx。
副組長:xxx。
成員:xxx、xxx、xxx、xxx、xxx。
建設項目安委會主要職責:全面負責本項目安全生產領導與管理工作。宣傳貫徹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落實上級安全生產要求;制定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目標及安全生產工作計劃;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落實隱患源的排查整改及安全文明生產標準化建設等。
二、項目辦安全領導小組。具體成員組成如下:
組長:xxx。
副組長:xxx。
成員:xxx、xxx、xxx。
項目辦安委會主要職責:制定安全管理目標及安全工作計劃;建立健全安全組織管理機構和各項安全管理制度;確定科學合理的建設工期;督促監理、施工單位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培訓;對監理、施工單位安全生產進行檢查與考核;定期召開安全生產例會;組織編制建設工程總體預案并組織演練;及時計量、支付安全生產費用;配合政府監督部門對本項目的安全檢查及事故調查處理。
三、組長崗位主要職責
(1)貫徹落實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上級主管部門的文件精神;
(2)主持制定安全管理目標以及安全工作計劃;
(3)主持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體系和各項安全管理制度;
(4)督促實施安全檢查以及對從業人員的安全培訓,及時批撥安全生產費用;
(5)定期主持召開安全生產例會;
(6)配合政府監督部門對本項目的安全檢查及事故調查處理。
四、副組長崗位職責
(1)參與制定并負責落實安全管理目標、安全工作計劃;
(2)負責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
(3)組織安全檢查、隱患排查、復查整改結果;
(4)參與重大安全技術方案論證工作;
(5)主持召開月度危險源辨識與防控會議;
(6)配合政府監督部門對本項目的安全檢查及事故調查處理。
五、項目辦總工程師崗位主要職責
(1)對本項目的安全技術工作負總責;
(2)參與制訂并負責落實安全管理目標、安全工作計劃;
(3)參與重大安全技術方案論證工作;
(4)參與安全檢查,提出解決安全技術問題的建議。
六、項目辦安全部部長崗位主要職責
(1)負責落實安全管理目標、安全工作計劃;
(2)負責實施安全檢查與考評,進行隱患排查和復查整改結果;
(3)負責督促“三階段安全風險分析與預防制度”的執行;
(4)審核安全生產費用的計量、支付;
(5)負責檢查監理、施工單位安全教育、培訓以及各項安全管理制度落實情況;
(6)督促、檢查安全內業資料歸檔工作。
七、項目辦安全工程師崗位職責
(1)負責檢查施工、監理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及各項安全管理制度落實情況;
(2)負責安全生產日常巡查工作,發現安全隱患及時下達整改通知書,必要時責令施工單位停工整改;
(3)負責做好“三查報備”工作,報送安全月報,規范安全內業資料歸檔;
(4)負責落實對監理和施工單位安全生產檢查及考評的具體工作;
(5)負責檢查安全生產費用使用情況;
(6)負責檢查“單元預警法”的實施,以及“一校、一志、一會”落實情況。
第12篇 航道整治工程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項目部根據本工程實際情況,建立完善以工程安全生產管理為主線的各項安全生產制度,通過適合工程實際的各類制度的建立,以保證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并配以適應本工程安全生產獎懲措施,促進工程安全管理工作,以期實現期內安全無事故,最終保證項目工程安全零事故目標。
1)建立每周及每項作業崗前安全交底例會制度
會議主要內容:對于一周內的安全情況總結,對于已發出整改通知的安全隱患整改情況進行通報,對下一周主要作業的安全進行強化。安全例會參加人員:項目經理、安全主管、安全員現場作業負責人,同時邀請監理工程師參加。
2)安全教育制度
新進施工人員須進行公司、項目和班組的三級教育。工人應掌握本工種操作技能,熟悉本工種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嚴格按操作規程施工。
3)現場觀察制度
施工時專門設置現場觀測人員,主要觀測施工區域內作業情況。及時向項目部管理部反饋現場情況,杜絕無關機械設備、人員進入現場。
4)24小時值班制度
由于施工機械始終停在現場,項目部在施工期間將建立24小時值班、巡查制度。
5)警示標志設置制度
對于所有施工區域,均設置明顯的警示標志,對于基坑、圍堰等按規定設置信號,防止以外發生。
6)分項工程安全交底制度
開工后依據相關的操作規程、現場情況對于每個分項工程進行書面的安全技術交底,確保安全措施貫徹到位。
7)持證上崗制
從事特種作業的人員,必須經國家規定的有關部門進行安全教育和操作技術培訓,并經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證后,方可獨立作業;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的時間和內容,由發證部門根據國家頒布的特種作業《安全技術考核標準》和有關規定確定。
8)安全檢查制度
安全生產以人為本。根據不良地質條件下有潛在危險的土方開挖施工的特點,有針對性的加強技能教育,經常性的安全生產檢查工作是保證安全制度的執行,措施落實的關鍵。安全檢查要有時間、有要求,明確重點部位、危險崗位。安全檢查有記錄。對查出的隱患應及時整改,做到定人、定時間、定措施。
(1)項目部專職安全員每天例行檢查,并將檢查情況記錄在案。
(2)項目部定期(每周五)組織有關人員對所有施工設備和人員進行全面大檢查,并將檢查情況書面通報各班組。
(3)對檢查中各班組出現的問題限期整改,并進行復查,對復查中出現整改不到位的班組給予經濟處罰,嚴重的清退出場。
9)安全獎懲制度
對違章行動和造成事故的處罰,采用通報批評、扣獎、罰款、行政處分直至移交司法機關追究法律責任等形式,這些形式可單獨施行,也可合并施行。安全獎勵采取精神鼓勵與物質獎勵相結合的原則,可以通報表揚,評比先進、通令嘉獎,頒發獎金和建議加薪晉級等形式,這些形式可單獨施行,也可合并施行。
10)勞動防護用品管理制度
嚴格遵守國家勞動保護法規定,定期發給在現場施工工作人員必需的勞動防護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帶、雨衣手套,手電筒等 ,按照勞動保護法的有關規定對特殊工種作業人員的勞動保護津貼、營養費及時發放。
11)易燃易爆危險品管理制度
使用、貯存易燃易爆危險品的廠房、倉庫的建筑條件和設置地點,應該符合防火、防爆要求,其與周圍建筑物之間,應留有足夠的防火間距,安全出口應保持暢通。嚴禁煙火,杜絕可能產生火花的一切因素,所有電氣設備,應采用防爆型裝置。不準在貯存危險品的庫房內進行試驗、分類、打包、焊接和其他可能引起火災的操作。庫房內不得住人,堆放雜物,工作結束時,應進行防火檢查,切斷電源。
12)配電房安全管理制度
制定配電和現場值班制度,做好記錄,動力箱、開關、變壓器與各種電器設備的附近不準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和金屬等物件。電房內外應保持整潔無雜物,實行專門電工負責制,閑雜人員嚴禁入內。配電設備的任何部分均規定為帶電的,不應觸及。用移動式電動工具必須戴好絕緣手套。變壓器周圍應有防護欄和危險警告標志,嚴禁閑人靠近。電房設備和線路應經常檢查,修理時應切斷總電源、懸掛標志牌,明確專人負責,檢修完畢后,再次檢查無誤后,才可送電。根據需要配備2只以上的滅火器材,并經常檢查,保證安全有效。
13)食品安全衛生管理制度
從事炊事工作人員,必須認真學習《食品衛生法》,熟悉食品法的有關內容,在工作中做到按規章制度辦事。把好食品采購關,不買變質食品,過期食品,對無廠名、廠址、生產日期,保質過期食品,做到堅決不買進。在食品驗收時,要嚴格把關。每月盤貨必須認真進行清理,發現過期食品,要立即進行報廢處理。個人穿戴整潔文明,工作時要穿著工作服,要注意個人衛生,要有良好的生活
習慣,工作前要洗手,平時要勤洗澡,勤理發,勤剪指甲,不直接用手去抓無包裝的食品。對從事炊事人員要堅持每年到衛生防疫部門體檢制度,取得衛生部門健康證后,方可在食堂工作,夏季要采取措施,要有防蚊蠅和洗手設施。對剩菜飯及其它食品要妥善保管,吃前要充分加熱。伙房重地,嚴禁閑雜人員進出。
14)事故報告制度
發生特大事故應立即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先電話報告并在12小時內填報事故快速報表作出書面報告。發生重大、大事故和一般、事故應在于24小時內填報快速報表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如書面報告一時難以送達的,應先用電話報告。事故報告的內容:必須寫明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性質、原因和人員傷亡、損失情況。如當時難以講清楚的,待查清后再報。
15)安全一票否制
生產過程中原則上由專業安全監督人員負責實施一票否決權。每個職工有權對有礙安全的一切現象和行為予以現場制止,制止無效時,報告專業安全監督人員或進行舉報。評比表彰先進、晉職晉薪的一票否決由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按各自的管轄權限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