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安全儀器、儀表管理制度
一、各種安全儀器、儀表必須存放在通風良好、干燥的地點,并由專人管理,統一編號,登記造冊。
二、使用、管理儀器、儀表的人員,必須熟知儀器、儀表的使用方法、性能、構造 、適用條件、注意事項和校驗方法。
三、使用、管理儀器、儀表的人員對儀器、儀表內應更換的藥品、電池等要經常檢查,及時更換或定期充電,增長儀器、儀表的使用時間。
四、各種儀器、儀表要按《煤礦安全規程》規定進行配置,保證定期校查校正,建立、健全管理臺帳,儀器、儀表的使用必須靈敏、準確、可靠,保證完好,如發現有損壞、數字不準確或不靈敏現象,應及時將儀器、儀表送往指定部門修理,修完后要先校正后使用。
五、凡入井的儀器、儀表,要嚴防磕碰、拆卸,井下固定使用的儀器如瓦斯自動檢測報警斷電儀等,必須按《煤礦安全規程》設置、使用,并由專人定期檢查、維護、調試、校正。
第2篇 礦井安全儀器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條 便攜式瓦斯報警儀、二用儀、光學瓦斯機、自救器和爆破器等安全儀器必須設專人負責發放和維護工作,并定期檢查和測試其性能,檢查和測試結果要有記錄,以保證儀器的正常使用。
第二條 安全儀器要集中統一管理,實行上架編號、便攜儀要專人專用,下井前憑發放牌領取,上井后必須交回,嚴禁越班使用。
第三條 便攜儀及光學瓦斯機、風表、粉塵測定儀每年送集團公司計量檢定站或市計量站檢定,便攜儀每周對儀器的零點、精度和報警值進行一次調校,并認真按規定格式填寫便攜儀和光學瓦斯機的調校記錄。
第四條 安全儀器的攜帶和使用,要嚴格按使用說明書進行操作,不得隨意損壞,發現隨意損壞或越班使用,要進行一定的經濟處罰。
第3篇 通風安全儀器儀表保管、維保管理制度
為了搞好我礦井下安全生產,加強通風儀器、儀表管理,保證安全運轉防止丟失、損失、減少安全事故,做到合理使用,充分發揮設備的效能,在儀器、儀表管理中,應依靠科學技術進步,促進生產發展和預防為主,堅持設計與使用相結合、技術管理與經濟管理相結合的原則,做到'安全生產管理,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我礦所使用的儀器、儀表的使用、檢測、維修、保管、保養,必須符合國家標準和煤礦行業標準,必須按照國家對煤礦的有關規定,由專業生產單位生產,并經取得專業資質的檢測、檢驗機構檢測檢驗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證或安全標志后,方可投入使用。
二、不得使用國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工藝,危及生產安全的儀器、儀表。
三、儀器、儀表的檔案管理和使用保管。
1.為了確實掌握儀器、儀表的數量、規格、調動、事故、檢修及使用等情況,必須設專職的設備管理員,必須分類建立設備卡片和臺帳,對大型固定設備應逐步建立履歷簿,系統記錄設備的使用、檢修和事故情況。
2.儀器、儀表使用和負責人必須正確掌握儀器、儀表的動態并進行統計,按季度向機電科匯報。
3.必須設立保管倉庫,集中保管新到貨、未使用和閑置設備,避免設備丟失、損壞。
4.使用中的儀器、儀表應由使用部門負責日常維修、保管和合理使用。
5.儀器、儀表如發生丟失、損壞等責任事故時,各部門應進行分析,追查原因,并提出處理意見。
6.嚴格按照儀器、儀表的說明書的要求和安全操作規程使用儀器、儀表,操作人員必須做到'四懂三會',即懂結構、懂原理、懂性能、懂用途和會操作、會維護保養、會排除一般故障。
四、儀器、儀表的平?和調節。
1.為了充分發揮儀器、儀表的效能,合理使用儀器、儀表,提高利用率,各部門對閑置的儀器、儀表等應及時進行平衡調校,應每月調校平衡一次。
2.任何儀器、儀表的調整,必須通過相關負責人批準,管理人員辦理。
五、儀器、儀表的報廢。
1.儀器、儀表報廢,應根據使用年限和損害程度確定,凡符合以下情況,可以申請報廢。
(1)儀器、儀表超過使用年限,損壞嚴重,再行修復,其修復費超過該儀器、儀表價值80%以上者。
(2)遭受意外災害,儀器、儀表損壞不能修復或修復費用超過80%。
2.儀器、儀表報廢由礦組織機電、生產、供應、財務等部門參加鑒定,提出報廢意見,方可報廢。并在臺帳上注銷,辦理固定資產報廢的財務手續。
六、儀器、儀表的檢修。
為了使檢修工作順利進行,能及時更換已磨損和消耗的零件必須加強配件和檢修材料的管理與供應工作。
1.必須根據零件的磨損期限制定每臺設備的配件消耗定額,要有1~3個月的正常消耗的儲備配件。
2.從礦倉庫領存配件,必須驗收,質量不合格的不予領取,通過使用驗證不合格應做退庫處理。
3.配件和材料的領用,必須實行以舊換新制度,使用單位領用配件時,必須交還舊配件,對換下來的配件,凡能維修使用者,應送修理廠整修、登帳,領用時先發放修復配件。
4.所有進行維修、檢修的儀器、儀表必須經過有資質的檢驗部門進行檢驗,檢驗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5.配件和材料領用,必須實行以舊換新制度,使用單位領用配件時,必須交還配件,對換下來的配件,凡能修理使用者,應送修理廠整修、登帳,領用時先發放修復配件。
6.對大、中、小修復跟換的配件應進行記錄,搞清配件的消耗情況。
7.由機電組每月匯總各連隊的配件加工計劃。
七、儀器、儀表的維修和保養
1.正確使用機械設備潤滑,必須嚴格按照說明規定的品種、數量、潤滑點、周期加注或更換。做到'五定',即定人、定時、定點、定量、定質。
2.機械維修保養是以預防為主的思想指導,根據各種機械的運行規律、結構、工作條件和磨損規律制定強制性的制度。
3.按作業時間的不同分為定期保養和特殊保養兩類。定期保養有日期保養和分級保養;特殊保養有走合保養、換季保養、停用保養和封存保養等。
4.分級保養一般按機械的運行時數來劃分保養級別內容。而特殊保養一般是根據需要臨時安排或列入短期計劃進行的,也可結合定期保養進行,如停用保養、換季保養等。
5.日常保養是操作人員在上下班和交接班進行保養作業。內容為'清潔、潤滑、調整、緊固防腐'十字作業,轉向及行走系統,制動及安全裝置等部位的檢查調整。日常保養的項目和部位較少,且大多數在機械外部,但都是易損及要害部位。日常保養是確保機械正常運行的基本條件和基礎工作。
6.一級保養除進行日常保養的各種作業項目外,還包括:清洗;運動異常等,發現后及時修復、排除。
7.在一般情況下,日常保養和一級保養由機械操作人員負責進行,而維修人員負責二級以上保養工作。
六、儀器、儀表的完好標準
1.完成任務好,做到優質、高效、準確、低耗,安全無事故配合施工協作好。
2.合理使用好,認真執行崗位責任制為主要內容的各項規定、制度,做到合理使用,正確操作。各項原始記錄資料齊全、準確。
3.技術狀況好。
4.維護保養好。認真執行'清潔、潤滑、調整、緊固防腐'十字作業,達到規定要求,故障少。
5.保管工作好。儀器、儀表的零件、部件、隨身用具,附屬裝置,完整齊全,無缺少損壞。
第4篇 通防安全儀器管理制度
1、通防安全儀器的購置,必須按照通防安全措施工程計劃的要求,提出申請,經有關礦領導審批,由供應科購買。
2、訂購儀器,必須質量可靠。型號準確,精確度符合要求,有“cmc”標志。
3、儀器領出后,檢查證件(出廠合格證,質檢證,說明書等)是否齊全,新儀器必須送當地計量測試所,經校驗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4、正常使用的儀器要每日一檢查,十天一校驗,及時更換藥品、電池。使用蓄電池的,每天一充電。
5、儀器按規定時間檢定,無周檢合格證不準使用,不準超期使用。風表、瓦斯檢定器每年檢定一次,報警器半年檢定一次探頭,測塵儀一年檢定一次。
6、愛護儀器,專人專用。無故損壞,個人賠償維修費。使用人員要每天檢查、擦試干凈,干燥放置。發現失準及時送交維修室。
7、儀器室、維修室整潔衛生,防塵、防震、防潮、恒溫。維修工具齊全,專人修理。
8、儀器維修人員對每臺儀器詳細記錄,數據準確、齊全,精確度符合標準。
9、儀器做好記錄、臺帳,報廢要有審批手續。
10、儀器配套物件、藥品,設專人保管,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質要妥善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