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f房地產財務管理制度
房地產財務管理制度
1.范圍
本制度規定了公司財務會計業務處理、會計憑證處理、帳簿登記處理、會計報告處理等規定。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對財務工作的管理,公司各部門和職員辦理財會事務,必須遵守本規定。
2.管理職責
公司財務部門的職能是:
2.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的財務管理制度。
2.2公司的股東會、董事會、監事會、經營管理機構在財務管理方面的職責與權力依照國家有關的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和本公司的章程規定執行。
2.3建立健全財務管理的各種規章制度,編制財務計劃,加強經營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財務計劃的執行情況,檢查監督財務紀律。
2.4積極為經營管理服務,促進公司取得較好的經濟效益。同時厲行節約,合理使用資金。
2.5董事長作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對本公司的一切經濟活動負責。領導會計機構、會計人員和其他人員認真執行財會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審核重大財務事項,接受財政、稅務、審計等部門的檢查和監督。
2.6公司的財務核算及財務管理工作由財務總監具體組織進行。
2.7公司財務管理機構設財務管理部經理(副經理),負責組織開展會計核算、財務管理、資金運作,主持財務管理部的日常工作。
2.8完成公司交給的其他工作。
3.財務工作崗位及職責
公司財務部由財務經理、成本會計、往來會計、出納、收款員。其崗位職責如下:
3.1財務經理:
3.1.1編制和執行財務收支計劃、信貸計劃,擬定資金籌措和使用方案,配合
3.1.2公司領導進行融資工作,合理、有效的使用用資金。
3.1.3編制企業成本、費用預算,督促本公司有關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提高效益。
3.1.4建立健全企業內部財務管理制度。
3.1.5負責審核記帳憑證、管理總帳,按時編制報表。
3.1.6負責財務檔案的管理工作。
3.1.7督促、指導和支援本部門人員工作。
3.1.8評估本部門人員的工作表現和績效,并建議總經理給與獎懲。
3.1.9及時、準確的向總經理提供財務信息和財務分析報告。
3.1.10決定部門內的人員配置。
3.1.11完成總經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3.2成本會計
3.2.1按照國家會計制度的規定制作記賬憑證、記賬、復帳、報賬,做到手續完備,數字準確,賬目清楚。
3.2.2協助財務經理編制成本、費用預算,并根據預算進行財務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按照經濟核算原則,定期檢查、分析公司成本、費用和利潤的執行情況,挖掘增收節支潛力,及時提出合理化建議。
3.2.3核算企業產品成本,按照財務制度結轉銷售收入、成本,核算企業利潤。
3.2.4管理銷售臺帳,并負責與銷售部定期核對無誤,督促銷售房款回籠,并審核銷售部門業績。
3.2.5及時、準確編制成本表、費用表、銷售月報表
3.2.6管理公司發票。
3.2.7負責固定資產及其他公司資產的帳務管理,并定期協同辦公室清點資產。
3.2.8妥善保管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
3.2.9負責核對銀行未達帳項。
3.2.10完成總經理或財務部經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3.3往來會計:
3.3.1按照國家會計制度的規定、記賬、復帳、報賬做到手續完備,數字準確,賬目清楚,按期報賬。
3.3.2按照經濟核算原則,定期檢查,分析公司財務、成本和利潤的執行情況,挖掘增收節支潛力,及時提出合理化建議。
3.3.3做好債權債務的管理和清對工作,確保帳實相符,帳帳相符。
3.3.4嚴格審查有關合同規定的預付帳款條款,掌握預付帳款的支付情況。根據部門資金計劃編制公司月度資金計劃,并考核資金使用效果。
3.3.5核算公司購入材料成本,并與有關部門協調,努力降低材料成本,提高資金使用效率。
3.3.6妥善保管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
3.3.7完成總經理或財務部經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3.4出納:
3.4.1管理庫存現金、銀行存款和其他貨幣資金,并按規定的范圍使用現金,依照銀行規定的結算種類、原則和方法,辦理轉賬結算業務。
3.4.2及時查核銀行存款余額,杜絕簽發空頭支票。
3.4.3認真執行現金管理制度。
3.4.4嚴格執行庫存現金限額,超過部分必須及時送存銀行。
3.4.5建立健全現金出納各種帳目,嚴格審核現金收付憑證。
3.4.6負責日常財務檔案的收集、整理、裝訂、歸檔等工作。
3.4.7積極配合成本會計和銀行做好對帳、報賬工作。
3.4.8配合會計做好各種帳務處理。
3.4.9及時準確編制資金日報,周報,月報。
3.4.10完成總經理或財務部經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3.5收款員
3.5.1在售樓現場負責向客戶收取房款,向客戶開據收據,及時將所收房款交存公司銀行賬戶,并與出納交接。
3.5.2根據收款手續制作記賬憑證并登記入賬
3.5.3與銷售部門協調一致,辦理與財務有關的其他事宜。
3.5.4完成總經理或財務部經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4.財務工作管理要求
4.1會計年度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4.2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必須真實、準確、完整,并符合會計制度的規定。
4.3財務工作人員辦理會計事項必須填制或取得原始憑證,并根據審核的原始憑證編制記帳憑證。會計、出納員記帳,都必須在記帳憑證上簽字。
4.4財務工作人員應當會同公司行政部門專人定期進行財務清查,保證帳簿記錄與實物、款項相符。
4.5財務工作人員應根據帳簿記錄編制會計報表上報總經理,并報送有關部門。 會計報表每月編制并上報一次。
4.6財務工作人員對本公司實行會計監督。財務工作人員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不予受理;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補充。
4.7財務工作人員發現帳簿記錄與實物、款項不符時,應及時向總經理或財務總監書面報告,并請求查明原因,作出處理。
4.8財務工作應當建立內部稽核制度,并做好內部審計。出納人員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費用、債權和債務帳目的登記工作。
4.9財務工作人員調動工作或者離職,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5.支票管理
5.1支票由出納員保管。支票領用時須有符合簽批手續《支票領用單》,由出納員將支票按批準金額封頭,加蓋印章、填寫日期、用途、登記號碼,領用人在支票領用簿上簽字。
5.2支票付款后憑支票存根以及符合簽批手續的付款、報銷單據交出納員銷賬。出納員統一編制憑證號,按規定登記銀行帳號,并在《支票領用單》及登記簿上注銷。
5.3財務人員對未按期銷賬的《支票領用單》,應及時催辦,催辦無效者,財務部有權自領用人工資內扣還,當月工資扣還不足,逐月延扣以后的工資,領用人完善報帳手續后再作補發工資處理。對于有正當理由而未能及時辦理銷賬手續的,經辦人應及時向財務部說明情況,情況屬實可延期銷賬。
6.現金管理
公司可以在下列范圍內使用現金:
6.1職員工資、津貼、獎金;
6.2個人勞務報酬;
6.3預支出差人員的差旅費;
6.4結算起點以下的零星支出,結算起點定為1000元;
6.5總經理批準的其他開支。
除上述內容外,財務人員支付款項,應當以支票支付;確需全額支付現金的,經會計審核,總經理批準后支付現金。公司購買固定資產、辦公用品、勞保、福利及其他工作用品應采取轉帳結算方式。
財務人員支付現金,可以從公司庫存現金限額中支付或從銀行存款中提取,不得從現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
公司職員因工作需要借用現金,需填寫《現金借款單》,辦理相關簽批手續后,由出納付款。超過還款期限即轉應收款,在當月工資中扣還。
出納人員應當建立健全現金帳目,逐筆記載現金支付。帳目應當日清月結,每日結算,帳款相符。
7.會計檔案管理
凡是本公司的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會計文件和其他有保存價值的資料,均應歸檔。
會計憑證應按月、按編號順序每月裝訂成冊,標明月份、季度、年起止、號數、單據張數,由會計及有關人員簽名蓋章(包括制單、審核、記帳、主管),由專人歸檔保存,歸檔前應加以裝訂。
會計報表應分月、季、年報、按時歸檔,由專人保管,并分類填制目錄。會
計檔案不得攜帶外出,凡查閱、復制、摘錄會計檔案,須登記在案。
8.主要工作流程
8.1銷售業務流程:
8.1.1銷售部門根據客戶交款情況填寫《收款通知單》。
8.1.2業務員帶領客戶至收款員處交款,收款員核對無誤進行收款并開據收據給客戶,同時在《收款通知單》上簽字返回兩聯分別至銷售部和銷售代理登記臺賬,另一聯粘貼收據記賬聯后入賬,財務部據此登記臺賬。
8.1.3每月28日前銷售部應報送當月收款明細表和應收房款余額表至財務部進行核對,核對無誤后,財務部據此審核銷售業績。
8.1.4房屋銷售后,銷售合同等有關資料應及時在財務部備檔,其他銷售變更事項應及時通知財務部。
8.2開發建設方面主要有施工單位和材料供應單位兩個方面,對施工單位的流程如下:
8.2.1工程部應于每月26日前報下月工程款支付計劃至財務部,包含在建工程款及工程尾款。
8.2.2項目準備階段。項目招標、編制預算、確定施工單位、合同備案。
8.2.3項目施工階段。工程部根據監理單位意見核定工程進度,填寫《付款單》提示付款;預算部門審核工程進度同意付款,通知附施工單位開據收據作為《付款單》的附件,報分管副總審批;財務部審核送交領導審批后付款。
8.2.4項目竣工驗收。工程部提供簽證等原始憑據(需有監理單位簽章),預算部門編制決算并督促施工單位開據正式發票送交財務部,財務部審核后經領導審批入賬。
8.2.5項目工程尾款。財務部審核月度支付計劃,報領導審批后支付工程尾款。
對于材料供應的流程如下:
1) 計劃部應于每月26日前報下月材料款支付計劃至財務部。
2) 市場調研,選定供應單位,簽訂合同。
3) 按照施工進度調撥材料,辦理材料收發手續,制作收料單、領料單。
4) 計劃部根據收料單填報購買材料月報表,于每月26日報送財務部,當月發票未到的,財務部估價入賬,當月發票到達的,由計劃部辦理相關簽批手續送交財務部入賬。計劃部應根據合同和實際供貨情況,按月申報材料款支付計劃,財務部審核無誤后,經領導審批付款。
5) 計劃部根據領料單填報施工單位領用材料月報表,并附施工單位收據,于每月26日報送財務部,財務部據此記入預付工程款。
6) 原則上公司沒有庫存材料,材料的收發均在施工現場及時進行。對于小額、特殊的材料需要作庫存材料處理的,工程部門應建立臺賬,由專人保管,并定期與財務部核對。
7) 對于施工過程中其他如水電費、管理費等由我公司代付的款項,應由工程部門及時辦理有關手續,送交財務部入賬。
8.3其他
公司其他事項有關付款、費用支出應根據費用報銷制度執行。
9.物品購置規定
9.1凡價值在2000元以上,使用年限在2年以上的物品,作為固定資產管理。需購置固定資產的部門,必須先由本部門提出申請,由分管副總、財務總監審核后報總經理審批,經董事長簽批后方可購買。購置的固定資產,統一由辦公室登記并管理,由使用部門(或個人)保管,財務部根據有關規定進行固定資產核算。
9.2凡價值在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物品,作為低值易耗品管理。需購置低值易耗品的部門,必須先由本部門提出申請,由分管副總、財務總監審核后報總經理審批后方可購買。購置的低值易耗品,統一由辦公室登記并管理,由使用部門(或個人)保管,財務部根據有關規定進行低值易耗品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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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篇 房地產公司財務管理制度
房地產公司財務管理制度
(三) 總則
一、為加強公司的財務管理,規范會計核算工作,統一管理各項資金,正確、及時、完整的反映公司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提高公司經濟效益,根據法律、法規、公司章程級公司董事會有關決議,制定本制度。
前向公司領導報送財務報表。
3、 公司應于每月二十五日向公司董事會報送月度'收支計劃表','資金支付預算表',待公司董事長批準后按批準額執行。
4、 公司財務部應按國家的財務會計制度設置帳戶;應定期核對帳戶,定期財產清查,保證帳實相符;應規范本公司的會計核算和財務行為保證各種報表數據的正確性、真實性、完整性和及時性。資金管理及成本、費用管理
一、資金管理
(一) 公司用款按用款計劃撥付。經公司董事會同意使用所收的售樓款,帳務處理上仍計作撥付。售樓款未經公司領導批準部的退款。
(二) 非計劃用款要專門向公司領導請示報告。
(三) 公司接到董事長簽字之調配資金通知,應立即照辦,不得延誤。
(四) 公司將非公司業務之用的資金調出公司系統,應由董事會研究決定董事長書面批準。如系口頭通知,需補辦書面批準手續。非經董事長批準將資金調出系統,有關人員以嚴重過失論處。
(五) 各幣種之間的兌換一律經公司領導批準。不得私自進行外匯買賣業務。
(六) 公司要積極籌措、運用和管理好各類資金,保證工程項目的需要。
二、 成本、費用管理
(一) 公司的工程項目款項的支付一律實行申請、審批手續,公司財務部對經董事長批準支付的款項及總經理簽字的預算內的申請付款款項,辦理付款手續,對未經申報及申報后未經批準的款項,即不符合財務手續的款項,財務部有權拒付。
(二) 嚴格進行工程成本和管理費用的管理和控制。從材料設備采購、日常開支到工程預算,應進行全過程管理和控制,努力降低工程造價。不得超標準支付工程款項。
(三) 財務部在工程付款記賬方面按部童工或單位、按不同承包單位,分別設置預付款和應付帳款明細賬。預付帳款用于歸集我公司對各供貨商及承包單位的預付購貨款和預付工程款的詳細記錄,應付帳款反映我公司對供貨單位及承包單位所欠債務的詳細記錄。在合同最后一次付款時經管部必須和財務部對帳,經財務部確認實際付款情況后,方可付款。
(四) 公司的管理費用,包括:辦公費、業務費、工資、房租等,采取在經董事會批準的預算內,按實報銷的形式,由總經理批準、財務部負責執行,公司財務部控制使用,不得隨意突破限額。凡屬國家規定應于支付的費用如:稅務、財政、會計常年咨詢費按實列支、會議等在發生實單獨申報預算交董事會批準。
(五) 購入的低值易耗品,一次性攤入費用后,應有辦公室相應建立實物臺帳。
(六) 重視固定資產的管理,所有固定資產由辦公室登記造冊,專人管理和使用,每年清核一次。督促員工做好日常維修保養工作,節約修理費用,防止毀損和盤虧。
(七) 對外簽訂材料、設備、工程承包、勞務等方面合同應嚴格按照公司經濟管理工作實施辦法執行。
第3篇 房地產財務管理制度工業企業財務制度
房地產財務管理制度工業企業財務制度范本
工業企業財務制度范本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規范工業企業財務行為,有利于企業公平競爭,加強財務管理和經濟核算,根據《企業財務通則》,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各類工業企業(以下簡稱企業),包括:全民所有制企業、集體所有制企業、私營企業、外商投資企業等各類經濟性質的企業;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各類組織形式的企業。
非工業系統獨立核算的工業企業也適用本制度。
第三條 企業應當在辦理工商登記之日起30日內,向主管財政機關提交企業設立批準證書、營業執照、合同、章程等文件的復制件。
企業發生遷移、合并、分立以及其他變更登記等主要事項,應當在依法辦理變更登記之日起30日內,向主管財政機關提交變更文件的復制件。
第四條 企業應當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完善內部經濟責任制,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各項財務開支范圍和標準,如實反映企業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依法計算繳納國家稅收,并接受主管財政機關的檢查監督。
第五條 企業財務管理的基本任務和方法是,做好各項財務收支的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依法合理籌集資金,有效利用企業各項資產,努力提高經濟效益。
第六條 企業應當做好財務管理基礎工作。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的產量、質量、工時、設備利用,存貨的消耗、收發、領退、轉移以及各項財產物資的毀損等,都應當及時做好完整的原始記錄。企業各項財產物資的進出消耗,都應當做到手續齊全,計量準確,并制定和修訂原材料、能源等物資消耗定額和工時定額,定期或者不定期地進行財產清查。
第二章 資金籌集
第七條 企業籌集的資本金,分為國家資本金、法人資本金、個人資本金以及外商資本金等。
國家資本金為有權代表國家投資的政府部門或者機構以國有資產投入企業形成的資本金。
法人資本金為其他法人單位以其依法可以支配的資產投入企業形成的資本金。
個人資本金為社會個人或者本企業內部職工以個人合法財產投入企業形成的資本金。
外商資本金為外國投資者以及我國香港、澳門和臺灣地區投資者投入企業形成的資本金。
第八條 企業應當按照法律、法規和合同、章程的規定,及時籌集資本金。資本金可以一次或者分期籌集。一次性籌集的,從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6個月內籌足。分期籌集的,最后一期出資應當在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3年內繳清,其中,第一次投資者出資不得低于15%,并且在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3個月內繳清。
投資者未按照投資合同、協議、章程的約定履行出資義務的,企業或者其他投資者可以依法追究其違約責任。
第九條 企業在籌集資本金過程中,吸收的投資者的無形資產(不包括土地使用權)的出資不得超過企業注冊資金的20%;因情況特殊,需要超過20%的,應當經有關部門審查批準,但是最高不得超過30%。法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企業不得吸收投資者的已設立有擔保物權及租賃資產的出資。
第十條 企業籌集的資本金,必須聘請中國注冊會計師驗資并出具驗資報告,由企業據以發給投資者出資證明書。
第十一條 企業籌集的資本金,在生產經營期間內,投資者除依法轉讓外,不得以任何方式抽走。法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投資者按照出資比例或者合同、章程的規定,分享企業利潤和分擔風險及虧損。
第十二條 企業在籌集資本金活動中,投資者實際繳付的出資額超出其資本金的差額(包括股份有限公司發行股票的溢價凈收入);接受捐贈的財產;資產評估確認價值或者合同、協議約定價值與原帳面凈值的差額;以及資本匯率折算差額等計入資本公積金。
資本公積金按照法定程序,可以轉增資本金。
第十三條 企業的負債分為流動負債和長期負債。
流動負債包括短期借款、應付及預收貨款、應付票據、應付內部單位借款、應交稅金、應付股利和其他應付款、應付短期債券、預提費用等。從成本、費用中提取的職工福利費等,作為流動負債。
長期負債包括長期借款、應付長期債券、應付引進設備款、融資租入固定資產應付款等。
發行的長期債券按照債券面值計價,實際收到的價款超過或者低于債券面值的差額,在債券到期以前分期沖減或者增加利息支出。
第十四條 企業應當按期償還各種負債,如發生因債權人特殊原因確實無法支付的應付款項,計入營業外收入。
第十五條 企業流動負債的應計利息支出,計入財務費用。企業長期負債的應計利息支出,籌建期間的,計入開辦費;生產期間的,計入財務費用;清算期間的,計入清算損益。其中:與購建固定資產或者無形資產有關的,在資產尚未交付使用或者雖已交付使用但尚未辦理竣工決算之前,計入購建資產的價值。
第三章 流動資產
第十六條 流動資產包括現金、各種存款、應收及預付款項、存貨等。
第十七條 企業應當建立健全現金及各種存款的內部控制制度。
第十八條 企業應收及預付款項包括:應收票據、應收帳款、其他應收款、預付貨款和待攤費用。
應收票據按照面值計價。貼現應收票據的實得款項與其面值的差額,計入財務費用。
第十九條 企業可以于年度終了,按照年末應收帳款余額的3~5‰計提壞帳準備金,計入管理費用。
企業發生的壞帳損失,沖減壞帳準備金。收回已經核銷的壞帳,增加壞帳準備金。
不計提壞帳準備金的企業,發生的壞帳損失,計入管理費用。收回已核銷的壞帳,沖減管理費用。
第二十條 存貨包括各種原材料、燃料、包裝物、低值易耗品、在產
品、外購商品、協作件、自制半成品、產成品等。
第二十一條 存貨按照實際成本計價。
購入的,按照買價加運輸費、裝卸費、保險費,途中合理損耗,入庫前的加工、整理及挑選費用以及繳納的稅金等計價。
自制的,按照制造過程中的各項實際支出計價。
委托外單位加工的,按照實際耗用的原材料或者半成品加運輸費、裝卸費、保險費和加工費用等計價。
投資者投入的,按照評估確認或者合同、協議約定的價值計價。
盤盈的,按照同類存貨的實際成本計價。
接受捐贈的,按照發票帳單所列金額加企業負擔的運輸費、保險費、繳納的稅金等計價;無發票帳單的,按照同類存貨的市價計價。
按照計劃成本核算存貨的企業,對存貨的實際成本與計劃成本之間的差異,應當單獨核算。
第二十二條 企業領用或者發出在存貨,按照實際成本核算的,可以采用先進先出法、加權平均法、移動平均法、個別計價法、后進先出法等方法確定其實際成本;采用計劃成本核算的,按期結轉其應負擔的成本差異,將計劃成本調整為實際成本。
第二十三條 企業領用的低值易耗品、周轉使用的包裝物和材料,一次或者分期攤銷。
第二十四條 存貨應當定期或者不定期盤點,年度終了前必須進行一次全面的盤點清查。對于盤盈、盤虧、毀損以及報廢的存貨,應當及時查明原因,分別情況及時處理。
盤盈的存貨,沖減管理費用。盤虧、毀損和報廢的存貨,扣除過失人或者保險公司賠款和殘料價值之后,計入管理費用。存貨毀損屬于非常損失的部分,扣除保險公司賠款和殘料價值后,計入營業外支出。
第四章 固定資產
第二十五條 固定資產是指使用期限超過一年的房屋、建筑物、機品、機械、運輸工具以及其他與生產經營有關的設備、器具、工具等。不屬于生產經營主要設備的物品,單位價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過兩年的,也應當作為固定資產。
企業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固定資產目錄。
第二十六條 固定資產按照下列方式計價。
購入的,按照買價加上支付的運輸費、保險費、包裝費、安裝成本和繳納的稅金等計價。
自行建造的,按照建造過程中實際發生的全部支出計價。
投資者投入的,按照評估確認或者合同、協議約定的價值計價。
融資租入的,按照租賃協議或者合同確定的價款加運輸費、保險費、安裝調試費等計價。
接受捐贈的,按照發票帳單所列金額加上由企業負擔的運輸費、保險費、安裝調試費等計價。無發票帳單的,按照同類設備市價計價。
在原有固定資產基礎上進行改擴建的,按照固定資產的原價,加上改擴建發生的支出,減去改擴建過程中發生的固定資產變價收入后的余額計價。
盤盈的,按照同類固定資產的重置完全價值計價。
企業購建固定資產交納的固定資產投資方向調節稅、耕地占用稅,計入固定資產價值。
第二十七條 企業的在建工程,包括施工前期準備、正在施工中和雖已完工但尚未交付使用的建筑工程和安裝工程。在建工程按照下列方法計價:
自營工程,按照直接材料、直接工資、直接機械施工費以及所分攤的工程管理費等計價:
出包工程,按照應當支付的工程價款以及所分攤的工程管理費等計價。
設備安裝工程,按照所安裝設備的原價、工程安裝費用、工程試運轉支出以及所分攤的工程管理費等計價。
第二十八條 在建工程發生報廢或者毀損,按照扣除殘料價值和過失人或者保險公司等賠款后的凈損失,計入施工的工程成本。單項工程報廢以及由于非常原因造成的報廢或者毀損,其凈損失,在籌建其間,計入開辦費;在投入生產經營以后,計入營業外支出。
工程交付使用前因進行試運轉發生的支出,計入工程成本。在試運轉中形成產品且可以對外銷售的,以實際銷售收入或者預計售價扣除稅金后,沖減在建工程成本。
第二十九條 雖已交付使用但尚未辦理竣工決算的工程,自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工程預算、造價或者工程成本等資料,估價轉入固定資產,并計提折舊。竣工決算辦理完畢以后,按照決算數調整原估價和已計提折舊。
第三十條 企業下列固定資產計提折舊:房屋和建筑物;在用的機器設備、儀器儀表、運輸車輛、工具器具;季節性停用和修理停用的設備,以經營租賃方式租出的固定資產,以融資租賃方式租入的固定資產。
下列固定資產不計提折舊:房屋、建筑物以外的未使用、不需用的固定資產,以經營租賃方式租入的固定資產。
已提足折舊繼續使用的固定資產,按照規定提取維簡費的固定資產,破產、關停企業的固定資產,以及以前已經估價單獨入帳的土地等,也不計提折舊。
第三十一條 企業固定資產折舊方法一般采用平均年限法。企業專業車隊的客、貨運汽車,大型設備,可以采用工作量法。在??中具有重要地位、技術進步快的電子生產企業、船舶工業企業、生產“母機”的機械企業、飛機制造企業、汽車制造企業、化工生產企業和醫藥生產企業以及其他經財政部批準的特殊行業的企業,其機器設備可以采用雙倍余額
遞減法或者年數總和法。
企業固定資產折舊年限見附件一。實行工作量法的,其總行駛里程、總工作小時由企業根據附件一中規定的同類固定資產折舊年限換算確定。
企業按照上述規定,有權選擇具體的折舊方法和折舊年限,在開始實行年度前報主管財政機關備案。
第三十二條 平均年限法的固定資產折舊率和折舊額的計算公式如下:
1-預計凈殘值率
年折舊率=---------
折舊年限
月折舊率=年折舊率÷12
月折舊額=固定資產原值×月折舊率
凈殘值率按照固定資產原值的3~5%確定,凈殘值率低于3%或者高于5%的,
由企業自主確定,并報主管財政機關備案。
工作量法的固定資產折舊額計算公式如下:
(一)按照行駛里程計算折舊的公式:
原值×(1-預計凈殘值率)
單位里程折舊額=-------------
總行駛里程
(二)按照工作小時計算折舊的公式:
原值×(1-預計凈殘值率)
每工作小時折舊額=-------------
總工作小時
叡?額遞減法的固定資產折舊率和折舊額的計算公式如下:
2
年折舊率=-----×100%
折舊年限
月折舊率=年折舊率÷12
月折舊率=固定資產帳面凈值×月折舊率
實行雙倍余額遞減法的固定資產,應當在其固定資產折舊年限到期前兩年內,將
固定資產凈值扣除預計凈殘值后的凈額平均攤銷。
年數總和法的固定資亡?率和折舊額的計算公式???
折舊年限-已使用年數
年折舊率=----------------×100%
折舊年限×(折????+1)÷2
月折舊率=年折舊率÷12
月折舊額=(固定資產原值-預計凈殘值)×月折舊率
折舊方法和折舊年限一經確定,不得隨意變更。需要變更的,須在變更年度以前,
由企業提出申請,報主管財政機關批準。
第三十三條 企業固定資產折舊,根據本制度第三十二條規定的有關計算公式,按月計提。月份內開始使用的固定資產,當月不計提折舊,從下月起計提折舊。月份內減少或者停用的固定資產,當月仍計提折舊,從下月起停止計提折舊。提足折舊的逾齡固定資產不再計提折舊。提前報廢的固定資產,其凈損失計入企業營業外支出,不得補提折舊。
企業按照規定提取的固定資產折舊,計入成本、費用,不得沖減資本金。
第三十四條 企業發生的固定資產修理支出,計入有關費用。修理費用發生不均?、數額較大的,可以采用待攤或者預提的辦法。采用預提辦法的,實際發生的修理支出沖減預提費用,實際支出數大于預提費用的差額,計入有關費用;小于預提費用的差額沖減有關費用。
第三十五條 固定資產有償轉讓或者清理報廢的變價凈收入與其帳面凈值的差額,計入營業外收入或者營業外支出。
固定資產變價凈收入是指轉讓或者變賣固定資產所取得的價款減清理費用后的凈額。固定資產凈值是指固定資產原值減累計折舊后的凈額。
第三十六條 企業應當定期或者不定期對固定資產盤點清查。年度終了前必須進行一次全面的盤點清查。
盤盈的固定資產,按照原價減估計折舊的差額計入營業外收入。盤虧及毀損的固定資產,按照原價扣除累計折舊、變價收入、過失人及保險公司賠款后的差額計入營業外支出。在企業工程施工中發生的固定資產清理凈損益,計入有關工程成本。
籌建期間發生的與工程不直接有關的固定資產盤盈、盤虧和清理凈損益,以及由于非常原因造成的固定資產清理凈損失,計入開辦費。
第五章 無形資產、遞延資產和其他資產
第三十七條 無形資產包括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土地使用權、非專利技術、商譽等。
第三十八條 無形資產按照取得時的實際成本計價:
投資者作為資本金或者合作條件投入的,按照評估確認或者合同、協議約定的金額計價。
購入的,按照實際支付的價款計價。
自行開發并且依法申請取得的,按照開發過程中實際支出計價。
接受捐贈的,按照發票帳單所列金額或者同類無形資產市價計價。
除企業合并外,商譽不得作價入帳。
非專利技術和商譽的計價應當經法定評估機構評估確認。
第三十九條 無形資產從開始使用之日起,在有效使用期限內平均攤入管理費用。無形資產的有效使用期限按照下列原則確定:
法律和合同或者企業申請書分別規定有法定有效期限和受益年限的,按照法定有效期限與合同或者企業申請書規定的受益年限孰短的原則確定。
法律沒有規定有效期限,企業合同或者企業申請書中規定有受益年限的,按照合同或者企業申請書規定的受益年限確定。
法律和合同或者企業申請書均未規定法定有效期限或者受益年限的,按照不少于10年的期限確定。
第四十條 企業轉讓無形資產取得的收入,除國家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計入其他銷售收入。
第四十一條 遞延資產包括開辦費、以經營租賃方式租入的固定資產改良支出等。
開辦費是指企業在籌建期間發生的費用,包括籌建期間人員工資、辦公費、培訓費、差旅費、印刷費、注冊登記費以及不計入固定資產和無形資產購建成本的匯兌損益、利息等支出。
下列費用不包括在開辦費內:應當由投資者負擔的費用支出;為取得各項固定資產、無形資產所發生的支出;以及籌建期間應當計入資產價值的匯兌、損益利息支出等。
開辦費從企業開始生產、經營月份的次月起,按照不短于5年的期限分期攤入管理費用。
以經營租賃方式租入的固定資產改良支出,在租賃有效期限內分期攤入制造費用或者管理費用。
第四十二條 其他資產包括特準儲備物資、銀行凍結存款、凍結物資、涉及訴訟中的財產等。
特準儲備物資是指具有專門用途,但是不參加生產經營的經國家批準儲備的特種物資。
第六章 對外投資
第四十三條 企業根據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可以采用貨幣資金、實物、無形資產等方式向其他單位投資,包括長期投資和短期投資。
企業不得以國家專項儲備的物資以及國家規定不得用于對外投資的其他財產向其他單位投資。
第四十四條 企業對外投資,按照下列原則確定:
以現金、存款等貨幣資金方式向其他單位投資的,按照實際支付的金額計價。
以實物、無形資產方式向其他單位投資的,按照評估確認或者合同、協議約定的價值計價。
企業認購的股票,按照實際支付款項計價,實際支付的款項中含有已宣告發放但尚未支付股利的,按照實際支付的款項扣除應收股利后的差額計價。
企業認購的債券,按照實際支付的價款計價。實際支付款項中含有應計利息的,按照扣除應計利息后的差額計價。
溢價或者折價購入的長期債券,其實際支付的款項(扣除應計利息)與債券面值的差額,在債券到期以前,分期計入投資收益。
第四十五條 企業以實物、無形資產方式向其他單位投資的,其資產重估確認價值與其帳面凈值的差額,計入資本公積金。
第四十六條 企業以貨幣資金、實物、無形資產和股票進行長期投資,對被投資單位沒有實際控制權的,應當采用成本法核算,并且不因被投資單位凈資產的增加或者減少而變動;擁有實際控制權的,應當采用權益法核算,按照在被投資單位增加或者減少的凈資產中所擁有或者分擔的數額,作為企業的投資收益或者投資損失,同時增加或者減少企業的長期投
資,并且在企業從被投資單位實際分得股利或者利潤時,相應減少企業的長期投資。
第四十七條 企業對外投資分得的利潤或者股利和利息,計入投資收益,按照國家規定繳納或者補交所得稅。
企業收回的對外投資與長期投資帳戶的帳面價值的差額,計入投資收益或者投資損失。
第七章 成本和費用
第四十八條 企業生產過程中實際消耗的直接材料、直接工資、其他直接支出和制造費用,計入產品制造成本。
直接材料包括企業生產經營過程中實際消耗的原材料、輔助材料、備品配件、外購半成品、燃料、動力、包裝物以及其他直接材料。
直接工資包括企業直接從事產品生產人員的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
其他直接支出包括直接從事產品生產人員的職工福利費等。
制造費用包括企業各個生產單位(分廠、車間)為組織和管理生產所發生的生產單位管理人員工資,職工福利費,生產單位房屋建筑物、機器設備等的折舊費,原油儲量有償使用費,油田維護費,礦山維簡費,租賃費(不包括融資租賃費),修理費,機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取暖費,水電費,辦公費,差旅費,運輸費,保險費,設計制圖費,試驗檢驗費,
勞動保護費,季節性、修理期間的停工損失以及其他制造費用。
差旅費標準由企業參照當地政府規定的標準,結合企業的具體情況自行確定,并報主管財政機關備案。
第四十九條 管理費用是指企業行政管理部門為管理和組織經營活動的各項費用,包括公司經費,工會經費,職工教育經費,勞動保險費,待業保險費,董事會費,咨詢費,審計費,訴訟費,排污費,綠化費,稅金,土地使用費(海域使用費),土地損失補償費,技術轉讓費,技術開發費,無形資產攤銷,開辦費攤銷,業務招待費,壞賬損失,存貨盤虧、毀
損和報廢(減盤盈)以及其他管理費用。
公司經費包括工廠總部管理人員工資、職工福利費、差旅費、辦公費、折舊費、修理費、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攤銷以及其他公司經費。
工會經費是指按照職工工資總額2%計提撥交給工會的經費。
職工教育經費是指企業為職工學習先進技術和提高文化水平而支付的費用,按照職工工資總額的1.5%計提。
勞動保險費是指企業支付離退休職工的退休金(包括按照規定交納的離退休統籌金)、價格補貼、醫藥費(包括企業支付離退休人員參加醫療保險的費用),職工退職金,6個月以上病假人員工資,職工死亡喪葬補助費、撫恤費,按照規定支付給離休人員的各項經費。
待業保險費是指企業按照國家規定交納的待業保險基金。
董事會費是指企業最高權力機構(如董事會)及其成員為執行職能而發生的各項費用,包括差旅費、會議費等。
咨詢費是指企業向有關咨詢機構進行科學技術經營管理咨詢所支付的費用,包括聘請經濟技術顧問、法律顧問等支付的費用。
審計費是指企業聘請中國注冊會計師進行查賬驗資以及進行資產評估等發生的各項費用。
訴訟費是指企業因起訴或者應訴而發生的各項費用。
排污費是指企業按照規定交納的排污費用。
綠化費是指企業對廠區、礦區進行綠化而發生的零星綠化費用。
稅金是指企業按照規定支付的房產稅、車船使用稅、土地使用稅、印花稅等。
土地使用費(海域使用費)是指企業使用土地(海域)而支付的費用。
土地損失補償費是指企業在生產經營過程中破壞的國家不征用的土地所支付的土地損失補償費。
技術轉讓費是指企業使用非專利技術而支付的費用。
技術開發費是指企業研究開發新產品、新技術、新工藝所發生的新產品設計費,工藝規程制定費,設備調試費,原材料和半成品的試驗費,技術圖書資料費,未納入國家計劃的中間試驗費,研究人員的工資,研究設備的折舊,與新產品試制、技術研究有關的其他經費,委托其他單位進行的科研試制的費用以及試制失敗損失。
無形資產攤銷是指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土地使用權、非專利技術等無形資產的攤銷。
業務招待費是指企業為業務經營的合理需要而支付的費用,在下列限額內據實列入管理費用:全年銷售凈額在1500萬元(不含1500萬元)以下的,不超過年銷售凈額的5‰;超過1500萬元(含1500萬元)但不足5000萬元的,不超過該部分的3‰;超過5000萬元(含5000萬元)但不足一億元的,不超過該部分的2‰;超過一億元
(含一億元)的,不超過該部分的1‰。
第五十條 財務費用是指企業為籌集資金而發生的各項費用,包括企業生產經營期間發生的利息支出(減利息收入)、匯兌凈損失、調劑外匯手續費、金融機構手續費以及籌資發生的其他財務費用等。
第五十一條 銷售費用是指企業在銷售產品、自制半成品和提供勞務等過程中發生的各項費用以及專設銷售機構的各項經費,包括應由企業負擔的運輸費、裝卸費、包裝費、保險費、委托代銷手續費、廣告費、展覽費、租賃費(不含融資租賃費)和銷售服務費用,銷售部門人員工資、職工福利費、差旅費、辦公費、折舊費、修理費、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攤
銷以及其他經費。
第五十二條 職工福利費按照企業職工工資總額的14%提取。
職工福利費主要用于職工的醫藥費(包括企業參加職工醫療保險交納的醫療保險費),醫護人員的工資、醫務經費,職工因公負傷赴外地就醫路費,職工生活困難補助,職工浴室、理發室、幼兒園、托兒所人員的工資,以及按照國家規定開支的其他職工福利支出。
第五十三條 企業一次支付、分期攤銷的待攤費用,按照費用項目的受益期限確定分攤的數額。分攤期限一般不超過1年。
在費用尚未發生以前,需要從成本中預提的費用項目和標準,由企業根據具體情況確定,報主管財政機關備案。預提數與實際數發生差異時,應及時調整提取標準。多提數一般應在年終沖減成本、費用,年終財務決算時不留余額。需要保留余額的,在年度財務報告中予以說明。
第五十四條 企業不得以計劃成本、估計成本、定額成本代替實際成本。采用計劃成本或者定額成本核算的,按照規定的成本計算期,及時調整為實際成本。
第五十五條 企業的下列支出,不得列入成本、費用:為購置和建造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其他資產的支出;對外投資的支出;被沒收的財物,支付的滯納金、罰款、違約金、賠償金,以及企業贊助、捐贈支出;國家法律、法規規定以外的各種付費;國家規定不得列入成本、費用的其他支出。
第八章 銷售收入、利潤及其分配
第五十六條 銷售收入是指企業銷售產品或者提供勞務等取得的收入。包括產品銷售收入和其他銷售收入。
產品銷售收入包括銷售產成品,自制半成品,提供工業性勞務等取得的收入。
其他銷售收入包括材料銷售,固定資產出租,包裝物出租,外購商品銷售,無形資產轉讓,提供非工業性勞務等取得的收入。
第五十七條 企業一般于產品已經發出,勞務已經提供,同時收訖價款或者取得收取價款的憑據時,確認銷售收入的實現。
發生的銷售退回、折讓或折扣,沖減銷售收入。
第五十八條 企業利潤總額按照下列公式計算:
利潤總額=銷售利潤+投資凈收益+營業外收入━營業外支出
銷售利潤=產品銷售利潤+其他銷售利潤━管理費用━財務費用
產品銷售利潤=產品銷售凈收入━產品銷售成本━產品銷售費用━產品銷售稅金及附加
其他銷售利潤=其他銷售收入━其他銷售成本━其他銷售稅金及附加
產品銷售稅金及附加包括產品稅、增值稅、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資源稅和教育費附加。企業收到出口產品退稅以及減免稅退回的稅金,作為減少產品銷售稅金處理。
第五十九條 投資凈收益是指投資收益扣除投資損失后的數額。
投資收益包括對外投資分得的利潤、股利和債券利息,投資到期收回或者中途轉讓取得款項高于賬面價值的差額,以及按照權益法核算的股權投資在被投資單位增加的凈資產中所擁有的數額等。
投資損失包括投資到期收回或者中途轉讓取得款項低于賬面價值的差額,以及按照權益法核算的股權投資在被投資單位減少的凈資產中所分擔的數額等。
第六十條 企業的營業外收入和營業外支出是指與企業生產經營無直接關系的各項收入和支出。
營業外收入包括:固定資產的盤盈和出售凈收益,罰款收入,因債權人原因確實無法支付的應付款項,教育費附加返還款等。
營業外支出包括:固定資產盤虧、報廢、毀損和出售的凈損失,非季節性和非修理期間的停工損失,職工子弟學校經費和技工學校經費,非常損失,公益救濟性捐贈,賠償金,違約金等。
第六十一條 企業發生的年度虧損,可以用下一年度的稅前利潤等彌補。下一年度利潤不足彌補的,可以在5年內延續彌補。5年內不足彌補的,用稅后利潤等彌補。
第六十二條 企業利潤總額按照國家規定作相應調整后,依法繳納所得稅。
第六十三條 企業繳納所得稅后的利潤,除國家另有規定者外,按照下列順序分配:
(一) 被沒收的財物損失,支付各項稅收的滯納金和罰款。
(二) 彌補企業以前年度虧損。
(三) 提取法定盈余公積金。法定盈余公積金按照稅后利潤扣除前兩項后的10%提取,盈余公積金已達注冊資金50%時可不再提取。
(四) 提取公益金。
(五) 向投資者分配利潤。企業以前年度未分配的利潤,可以并入本年度向投資者分配。
第六十四條 股份有限公司提取公益金以后,按照下列順序分配:
(一) 支付優先股股利。
(二) 提取任意盈余公積金。任意盈余公積金按照公司章程或者股東會決議提取和使用。
(三) 支付普通股股利。
當年無利潤時,不得分配股利,但在用盈余公積金彌補虧損后,經股東會特別決議,可以按照不超過股票面值6%的比率用盈余公積金分配股利,在分配股利后,企業法定盈余公積金不得低于注冊資金的25%。
第六十五條 盈余公積金可用于彌補虧損或者用于轉增資本金,但轉增資本金后,企業的法定盈余公積金一般不得低于注冊資金的25%。
第六十六條 公益金主要用于企業的職工集體福利設施支出。
第九章 外幣業務
第六十七條 企業的外向業務,是指以記賬本位幣以外的貨幣進行的款項收付、往來結算和計價等業務。
第六十八條 企業一般以人民幣為記賬本位幣。業務收支以外幣為主的企業,也可以外幣作為記賬本位幣。
記賬本位幣一經確定,不得隨意變更,如果需要變更,應當報主管財政機關批準,并在財務情況說明書中予以說明。
第六十九條 企業發生外幣業務時,應當將有關外幣金額折合為記賬本位幣金額。折合匯率采用外幣業務發生時的國家外匯牌價(原則為中間價,下同),或者當月1日的國家外匯牌價。
第七十條 月份終了,企業應當將外幣現金、外幣銀行存款、債權、債務等各種外幣賬戶的余額(不包括按照調劑價單獨記賬的外幣項目),按照月末的國家外匯牌價折合為記賬本位幣金額。按照月末國家外匯牌價折合的記賬本位幣金額與賬面記賬本位幣金額之間的差額,作為匯兌損益。
第七十一條 企業發生的匯兌損益,籌建期間發生的,如果為凈損失,計入開辦費,從企業開始生產、經營月份的次月起,按照不短于5年的期限平均攤銷;如果為凈收益,從企業開始生產、經營月份的次月起,按照不短于5年的期限平均轉銷,或者留待彌補企業生產經營期間發生的虧損,或者留待并入企業的清算收益。生產經營期間發生的,計入財務費用。清算期間發生的,計入清算損益。其中與購建固定資產等直接有關的匯兌損益,在資產尚未交付使用或者雖已交付使用但尚未辦理竣工決算之前,計入資產的價值。
第七十二條 企業收到投資者的出資額,如果需要折合為記賬本位幣的,有關資產賬戶按照當日國家外匯牌價或者當月1日的國家外匯牌價折合,實收資本賬戶按照合同、協議中約定的國家外匯牌價折合;合同、協議未作約定的,按照企業收到出資額時的國家外匯牌價折合。
有關資產賬戶與實收資本賬戶采用的折合匯率不同產生的折合記賬本位幣差額,作為資本公積金。
第七十三條 企業發生外匯調劑業務時,按照下列原則處理:
企業按照買入外匯調劑價單獨記賬的,支用時,按照買入時的賬面調劑價折合為記賬本位幣金額記賬。賬面調劑價可以采用逐筆辨認法、先進先出法、加權平均法、移動平均法等方法確定。
企業調劑外匯不實行單獨記賬的,買入的調劑外匯按照國家外匯牌價折合為記賬本位幣金額,外匯調劑價與國家外匯牌價的差額,作為調劑外匯價差。在支用調劑外匯時,屬于購買資產或者支付費用的,調劑外匯價差計入有關資產價值或者有關費用;屬于償還債務的,調劑外匯價差計入財務費用。賣出調劑外匯時,實際取得款項與按國家外匯牌價折合的記賬
本位幣金額的差額,應當沖銷調劑外匯價差,如有余額,作為匯兌損益處理;賣出其他外匯時,作為匯兌損益處理。
第十章 企業清算
第七十四條 企業宣布終止時,應當成立清算機構。清算機構在清算期間,負責制定清算方案,清理企業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處理企業債權、債務;向投資者收取已認繳而未繳納的出資;清結納稅事宜以及處置企業的剩余財產。
第七十五條 清算企業的財產包括宣布清算時企業的全部財產以及清算期間取得的資產。
已經作為擔保物的財產相當于擔保債務的部分,不屬于清算財產,擔保物的價款超過所擔保的債務數額的部分,屬于清算財產。
清算期間,未經清算機構的同意,不得處置企業財產。
第七十六條 清算財產的作價一般以賬面凈值為依據,也可以重估價值或者變現收入等為依據。
第七十七條 企業清算中發生的財產盤盈或者盤虧,財產變價凈收入,因債權人原因確實無法歸還的債務,確實無法收回的債權,以及清算期間的經營收益或損失等,計入清算收益或者清算損失。
第七十八條 企業在宣布終止前6個月至終止之日的期間內,下列行為無效,清算機構有權追回其財產,作為清算財產入賬:
(一) 隱匿私分或者無償轉讓財產;
(二) 非正常壓價處理財產;
(三) 對原來沒有財產擔保的債務提供財產擔保;
(四) 對未到期的債務提前清償;
(五) 放棄自己的債權。
第七十九條 清算費用包括法定清算機構成員的工資、差旅費、辦公費、公告費、訴論費及清算過程中所必須的其他支出。清算費用從現有財產中優先支付。
第八十條 企業財產撥付清算費用后,按照下列順序清償債務:
(一) 應付未付的職工工資、勞動保險費等;
(二) 應繳未繳國家的稅金;
(三) 尚未償付的債務。
不足清償同一順序債務的,按照比例清償。
第八十一條 企業清算終了,清算收益大于清算損失、清算費用的部分,依法繳納所得稅。清算完畢后的剩余財產,除法律另有規定者外,按照下列原則處理:
有限責任公司,除公司章程另有規定者外,按照投資各方的出資比例分配。
股份有限公司,按照優先股股份面值對優先股股東分配。優先股股東分配后的剩余部分,按照普通股股東的股份比例進行分配。如果剩余財產不足全額償還優先股股金時,按照各優先股股東所持比例分配。
第八十二條 清算完畢,清算機構應當提出清算報告并造具清算期內收支報表,連同中國注冊會計師查賬報告,一并報送主管財政機關。
第十一章 財務報告與財務評價
第八十三條 企業應當定期向主管財政機關等政府部門以及其他與企業有關的報表使用者提供財務報告。
公開發行股票的股份有限公司還應當向證券交易機構和證券監管會等提供年度有關財務報表。
第八十四條 企業報送的年度財務報告包括資產負債表、損益表、財務狀況變動表和其他附表以及財務情況說明書。年度財務報告,于年度終了后在規定的時間內連同中國注冊會計師的查賬報告一并報送主管財政機關。
企業按月、按季、按年編報資產負債表、損益表、財務狀況變動表等財務報表。
第八十五條 財務情況說明書,主要說明生產經營、利潤實現和分配、資金增減和周轉、財務收支、稅金繳納、各項財產物資變動等情況,對本期或者下期財務狀況發生重大影響的事項,資產負債表日后至報出財務報告以前發生的對企業財務狀況變動有重大影響的事項,以及需要說明的其他事項。
第八十六條 企業總結和評價本企業財務狀況及經營成果的財務指標包括償債能力指標、營運能力指標和盈利能力指標。具體包括資產負債率、流動比率、速動比率、應收賬款周轉率、存貨周轉率、資本金利潤率、銷售利稅率、成本費用利潤率等。指標評價及計算公式見附件二。
企業根據實際情況,可以采用上述指標以外的一些比率進行分析。
第十二章 附 則
第八十七條 本制度由財政部負責修訂和解釋。
第八十八條 企業按照《企業財務通則》和本制度的規定,結合企業的實際情況,制訂內部財務管理辦法,并報主管財政機關備案。各地區、各部門不再另行制定企業財務制度。
第八十九條 本制度自1993年7月1日起施行。
附件一工業企業固定資產分類折舊年限表
一、通用設備部分
通用設備分類 折舊年限
1.機械設備 10~14年
2.動力設備 11~18年
3.傳導設備 15~28年
4.運輸設備 6~12年
5.自動化控制及儀器儀表
自動化、半自
動化控制設備 8~12年
電子計算機 4~10年
通用測試儀器設備 7~12年
6.工業爐窯 7~13年
7.工具及其他生產用具 9~14年
8.非生產用設備及器具
設備工具 18~22年
電視機、復印機、
文字處理機 5~8年
二、專用設備部分
專用設備分類 折舊年限
9.冶金工業專用設備 9~15年
10.電力工業專用設備
發電及供熱設備 12~20年
輸電線路 30~35年
配電線路 14~16年
變電配電設備 18~22年
核能發電設備 20~25年
11.機械工業專用設備 8~12年
12.石油工業專用設備 8~14年
13.化工、醫藥工業專用設備 7~14年
14.電子儀表電訊工業專用設備 5~10年
15.建材工業專用設備 6~12年
16.紡織、輕工專用設備 8~14年
17.礦山、煤炭及森工專用設備 7~15年
18.造船工業專用設備 15~22年
19.核工業專用設備 20~25年
20.公用事業企業專用設備
自來水 15~25年
燃氣 16~25年
三、房屋、建筑物部分
房屋、建筑物分類 折舊年限
21.房屋
生產用房 30~40年
受腐蝕生產用房 20~25年
受強腐蝕???房 10~15年
非生產用房 35~45年
簡易房 8~10年
22.建筑物
水電站大壩 45~55年
其他建筑物 15~25年
附件二工業企業財務評價??p>
1.資產負債率 衡量企業利用債權人提供資金進行經營活動的能力,以及反映債權人發放貸款的安全程度。計算公式為:
負債總額
????債率=------×100%
全部資產總額
2.流動比率 衡量企業流動資產在短期債務到期以前可以變為現金用于償還流動負債的能力。計算公式為:
流動資產
〡?動比率=----×100%
流動負債
3.速動比率 衡量企業流動資產中可以立即用于償付流動負債的能力。計算公式為:
流動資產
速動比率=----×100%
流動負債
速動資產=流動資產-存貨
4.應收賬款周轉率 反映企業應攡?的流動程度。計算公式為:
賒銷收入凈額
應收賬款周轉率=--------×100%
平均應收賬款余額
賒銷收入凈額=銷售收入-現銷收入-銷售退回、折讓、折扣
平均應收貢?額=(期初應收賬款+期末應收賬款)÷2
5.存貨周轉率 衡量企業銷售能力和存貨是否過量。計算公式為:
銷貨成本
???貨周轉率=----×100%
平均存貨
平均存貨=(期初存貨+期末存貨)÷2
6.資本金利潤率 衡量投資者投入企業資本金的獲???。計算公
式為:
利潤總額
資本金利潤率=-----×100%
資本金總額
7.銷售利稅率 衡量企業銷售收入的收益水平。計算公式為:
利稅總額
銷售利稅率=----×100%
銷售凈額
8.成本費用利潤率 反映企業成本費用與利潤的關系。計算公式為:
利潤總額
成本費用利潤率=------×100%
成本費用總額
房地產財務管理制度
《房地產財務管理制度》規定了公司財務會計業務處理、會計憑證處理、帳簿登記處理、會計報告處理等規定。適用于公司對財務工作的管理,公司各部門和職員辦理財會事務,必須遵守本規定。
1.范圍
本制度規定了公司財務會計業務處理、會計憑證處理、帳簿登記處理、會計報告處理等規定。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對財務工作的管理,公司各部門和職員辦理財會事務,必須遵守本規定。
2.管理職責
公司財務部門的職能是:
2.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的財務管理制度。
2.2公司的股東會、董事會、監事會、經營管理機構在財務管理方面的職責與權力依照國家有關的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和本公司的章程規定執行。
2.3建立健全財務管理的各種規章制度,編制財務計劃,加強經營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財務計劃的執行情況,檢查監督財務紀律。
2.4積極為經營管理服務,促進公司取得較好的經濟效益。同時厲行節約,合理使用資金。
2.5董事長作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對本公司的一切經濟活動負責。領導會計機構、會計人員和其他人員認真執行財會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審核重大財務事項,接受財政、稅務、審計等部門的檢查和監督。
2.6公司的財務核算及財務管理工作由財務總監具體組織進行。
2.7公司財務管理機構設財務管理部經理(副經理),負責組織開展會計核算、財務管理、資金運作,主持財務管理部的日常工作。
2.8完成公司交給的其他工作。
3.財務工作崗位及職責
公司財務部由財務經理、成本會計、往來會計、出納、收款員。其崗位職責如下:
3.1財務經理:
3.1.1編制和執行財務收支計劃、信貸計劃,擬定資金籌措和使用方案,配合
3.1.2公司領導進行融資工作,合理、有效的使用用資金。
3.1.3編制企業成本、費用預算,督促本公司有關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提高效益。
3.1.4建立健全企業內部財務管理制度。
3.1.5負責審核記帳憑證、管理總帳,按時編制報表。
3.1.6負責財務檔案的管理工作。
3.1.7督促、指導和支援本部門人員工作。
3.1.8評估本部門人員的工作表現和績效,并建議總經理給與獎懲。
3.1.9及時、準確的向總經理提供財務信息和財務分析報告。
3.1.10決定部門內的人員配置。
3.1.11完成總經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3.2成本會計
3.2.1按照國家會計制度的規定制作記賬憑證、記賬、復帳、報賬,做到手續完備,數字準確,賬目清楚。
3.2.2協助財務經理編制成本、費用預算,并根據預算進行財務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按照經濟核算原則,定期檢查、分析公司成本、費用和利潤的執行情況,挖掘增收節支潛力,及時提出合理化建議。
3.2.3核算企業產品成本,按照財務制度結轉銷售收入、成本,核算企業利潤。
3.2.4管理銷售臺帳,并負責與銷售部定期核對無誤,督促銷售房款回籠,并審核銷售部門業績。
3.2.5及時、準確編制成本表、費用表、銷售月報表
3.2.6管理公司發票。
3.2.7負責固定資產及其他公司資產的帳務管理,并定期協同辦公室清點資產。
3.2.8妥善保管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
3.2.9負責核對銀行未達帳項。
3.2.10完成總經理或財務部經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3.3往來會計
3.3.1按照國家會計制度的規定、記賬、復帳、報賬做到手續完備,數字準確,賬目清楚,按期報賬。
3.3.2按照經濟核算原則,定期檢查,分析公司財務、成本和利潤的執行情況,挖掘增收節支潛力,及時提出合理化建議。
3.3.3做好債權債務的管理和清對工作,確保帳實相符,帳帳相符。
3.3.4嚴格審查有關合同規定的預付帳款條款,掌握預付帳款的支付情況。根據部門資金計劃編制公司月度資金計劃,并考核資金使用效果。
3.3.5核算公司購入材料成本,并與有關部門協調,努力降低材料成本,提高資金使用效率。
3.3.6妥善保管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
3.3.7完成總經理或財務部經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3.4出納
3.4.1管理庫存現金、銀行存款和其他貨幣資金,并按規定的范圍使用現金,依照銀行規定的結算種類、原則和方法,辦理轉賬結算業務。
3.4.2及時查核銀行存款余額,杜絕簽發空頭支票。
3.4.3認真執行現金管理制度。
3.4.4嚴格執行庫存現金限額,超過部分必須及時送存銀行。
3.4.5建立健全現金出納各種帳目,嚴格審核現金收付憑證。
3.4.6負責日常財務檔案的收集、整理、裝訂、歸檔等工作。
3.4.7積極配合成本會計和銀行做好對帳、報賬工作。
3.4.8配合會計做好各種帳務處理。
3.4.9及時準確編制資金日報,周報,月報。
3.4.10完成總經理或財務部經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3.5收款員
3.5.1在售樓現場負責向客戶收取房款,向客戶開據收據,及時將所收房款交存公司銀行賬戶,并與出納交接。
3.5.2根據收款手續制作記賬憑證并登記入賬
3.5.3與銷售部門協調一致,辦理與財務有關的其他事宜。
3.5.4完成總經理或財務部經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4.財務工作管理要求
4.1會計年度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4.2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必須真實、準確、完整,并符合會計制度的規定。
4.3財務工作人員辦理會計事項必須填制或取得原始憑證,并根據審核的原始憑證編制記帳憑證。會計、出納員記帳,都必須在記帳憑證上簽字。
4.4財務工作人員應當會同公司行政部門專人定期進行財務清查,保證帳簿記錄與實物、款項相符。
4.5財務工作人員應根據帳簿記錄編制會計報表上報總經理,并報送有關部門。 會計報表每月編制并上報一次。
4.6財務工作人員對本公司實行會計監督。財務工作人員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不予受理;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補充。
4.7財務工作人員發現帳簿記錄與實物、款項不符時,應及時向總經理或財務總監書面報告,并請求查明原因,作出處理。
4.8財務工作應當建立內部稽核制度,并做好內部審計。出納人員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費用、債權和債務帳目的登記工作。
4.9財務工作人員調動工作或者離職,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5.支票管理
5.1支票由出納員保管。支票領用時須有符合簽批手續《支票領用單》,由出納員將支票按批準金額封頭,加蓋印章、填寫日期、用途、登記號碼,領用人在支票領用簿上簽字。
5.2支票付款后憑支票存根以及符合簽批手續的付款、報銷單據交出納員銷賬。出納員統一編制憑證號,按規定登記銀行帳號,并在《支票領用單》及登記簿上注銷。
5.3財務人員對未按期銷賬的《支票領用單》,應及時催辦,催辦無效者,財務部有權自領用人工資內扣還,當月工資扣還不足,逐月延扣以后的工資,領用人完善報帳手續后再作補發工資處理。對于有正當理由而未能及時辦理銷賬手續的,經辦人應及時向財務部說明情況,情況屬實可延期銷賬。
6.現金管理
公司可以在下列范圍內使用現金:
6.1職員工資、津貼、獎金;
6.2個人勞務報酬;
6.3預支出差人員的差旅費;
6.4結算起點以下的零星支出,結算起點定為1000元;
6.5總經理批準的其他開支。
除上述內容外,財務人員支付款項,應當以支票支付;確需全額支付現金的,經會計審核,總經理批準后支付現金。公司購買固定資產、辦公用品、勞保、福利及其他工作用品應采取轉帳結算方式。
財務人員支付現金,可以從公司庫存現金限額中支付或從銀行存款中提取,不得從現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
公司職員因工作需要借用現金,需填寫《現金借款單》,辦理相關簽批手續后,由出納付款。超過還款期限即轉應收款,在當月工資中扣還。
出納人員應當建立健全現金帳目,逐筆記載現金支付。帳目應當日清月結,每日結算,帳款相符。
7.會計檔案管理
凡是本公司的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會計文件和其他有保存價值的資料,均應歸檔。
會計憑證應按月、按編號順序每月裝訂成冊,標明月份、季度、年起止、號數、單據張數,由會計及有關人員簽名蓋章(包括制單、審核、記帳、主管),由專人歸檔保存,歸檔前應加以裝訂。
會計報表應分月、季、年報、按時歸檔,由專人保管,并分類填制目錄。會計檔案不得攜帶外出,凡查閱、復制、摘錄會計檔案,須登記在案。
8.主要工作流程
8.1銷售業務流程:
8.1.1銷售部門根據客戶交款情況填寫《收款通知單》。
8.1.2業務員帶領客戶至收款員處交款,收款員核對無誤進行收款并開據收據給客戶,同時在《收款通知單》上簽字返回兩聯分別至銷售部和銷售代理登記臺賬,另一聯粘貼收據記賬聯后入賬,財務部據此登記臺賬。
8.1.3每月28日前銷售部應報送當月收款明細表和應收房款余額表至財務部進行核對,核對無誤后,財務部據此審核銷售業績。
8.1.4房屋銷售后,銷售合同等有關資料應及時在財務部備檔,其他銷售變更事項應及時通知財務部。
8.2開發建設方面主要有施工單位和材料供應單位兩個方面,對施工單位的流程如下:
8.2.1工程部應于每月26日前報下月工程款支付計劃至財務部,包含在建工程款及工程尾款。
8.2.2項目準備階段。項目招標、編制預算、確定施工單位、合同備案。
8.2.3項目施工階段。工程部根據監理單位意見核定工程進度,填寫《付款單》提示付款;預算部門審核工程進度同意付款,通知附施工單位開據收據作為《付款單》的附件,報分管副總審批;財務部審核送交領導審批后付款。
8.2.4項目竣工驗收。工程部提供簽證等原始憑據(需有監理單位簽章),預算部門編制決算并督促施工單位開據正式發票送交財務部,財務部審核后經領導審批入賬。
8.2.5項目工程尾款。財務部審核月度支付計劃,報領導審批后支付工程尾款。
對于材料供應的流程如下:
(1) 計劃部應于每月26日前報下月材料款支付計劃至財務部。
(2) 市場調研,選定供應單位,簽訂合同。
(3) 按照施工進度調撥材料,辦理材料收發手續,制作收料單、領料單。
(4) 計劃部根據收料單填報購買材料月報表,于每月26日報送財務部,當月發票未到的,財務部估價入賬,當月發票到達的,由計劃部辦理相關簽批手續送交財務部入賬。計劃部應根據合同和實際供貨情況,按月申報材料款支付計劃,財務部審核無誤后,經領導審批付款。
(5) 計劃部根據領料單填報施工單位領用材料月報表,并附施工單位收據,于每月26日報送財務部,財務部據此記入預付工程款。
(6) 原則上公司沒有庫存材料,材料的收發均在施工現場及時進行。對于小額、特殊的材料需要作庫存材料處理的,工程部門應建立臺賬,由專人保管,并定期與財務部核對。
(7) 對于施工過程中其他如水電費、管理費等由我公司代付的款項,應由工程部門及時辦理有關手續,送交財務部入賬。
8.3其他
公司其他事項有關付款、費用支出應根據費用報銷制度執行。
9.物品購置規定
9.1凡價值在2000元以上,使用年限在2年以上的物品,作為固定資產管理。需購置固定資產的部門,必須先由本部門提出申請,由分管副總、財務總監 審核后報總經理審批,經董事長簽批后方可購買。購置的固定資產,統一由辦公室登記并管理,由使用部門(或個人)保管,財務部根據有關規定進行固定資產核算。
9.2凡價值在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物品,作為低值易耗品管理。需購置低值易耗品的部門,必須先由本部門提出申請,由分管副總、財務總監審核后報總經理審批后方可購買。購置的低值易耗品,統一由辦公室登記并管理,由使用部門(或個人)保管,財務部根據有關規定進行低值易耗品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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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篇 房地產股份公司財務預算管理制度
房地產股份有限公司財務預算管理制度
為了規范和加強公司預算管理,充分發揮預算的約束和引導作用,確保公司年度經營管理目標的實現,提高公司整體盈利能力和總體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一、年度預算制度
1、公司預算包括:收入預算、成本費用預算、資金需求預算、現金流量預算。
2、預算編制基礎:經營狀況分析資料、市場經濟預測信息、經營計劃和財務目標、相關會計政策的變化等。
3、預算編制程序:公司必須于年度報告完成后15日內,由公司財務主管制定該年度內公司財務預算呈交上級單位審批。一經批準,必須嚴格執行該年度內之預算,如超出預算,必須作出書面解釋。
二、月度、季度預算制度
月度、季度預算制度參照年度預算的編制方法,公司必須于每季度開始15日前,由公司財務主管制定該季度內每月財務預算呈交上級單位審批。一經批準,必須嚴格執行該季度內之預算,如超出預算,必須作出書面解釋,及向上級管理匯報。
三、預算項目編制方法和依據
1、收入預算
收入預算包括:房地產銷售收入、房屋出租收入、其他收入
房地產銷售收入:營銷策劃部依據各種銷售條件及收款期限,按預計可實現金額編列。
房屋租金收入:營銷策劃部依據合同規定及預期目標,按預計可實現金額編列。
其他收入:無須對其作出預算。
2、開發成本支出預算
(一)地價支出:規劃設計部依據購地支付計劃或國土規劃局批文之應繳納金額編列。
(二)工程款項:成本控制部依據工程預算、工程預計進度,提供預計工程量,按核定的造價金額編列。
(三)材料、設備款項:物料供應部依據工程進度、所需材料、設備數量,按核定的金額編列。
(四)設計費: 規劃設計部依據設計合同及出圖計劃,按預計應支付金額編列。
3、銷售費用預算
由營銷策劃部依據營銷計劃,按預計支出額編制。
4、管理費用預算
由財務部與辦公室參照以往實際數分別編列。
5、財務費用預算
財務部根據融資計劃編列。
四、預算執行制度
公司財務負責人于年度報告完成后15日內對上期預算執行情況、超預算數據進行分析,并以書面形式分析差異原因、責任歸屬及相應的措施或建議反饋給上級主管單位,促進全年預算在各執行階段的有效控制。
五、年度預算的考核與評價
公司預算考核與評價的主管部門為公司董事會,上級主管財務部負責計劃指標完成情況的考核工作。對預算執行情況的考評,每季度進行一次,報公司董事會批準。年度考評必須編制年度預算執行情況的分析評價報告,報上級財務部及公司董事會批準。
第5篇 某某房地產公司財務管理制度
某房地產公司財務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則
一、為規范會計行為,保證會計資料真實、完整,加強財務管理,提高經濟效益,做好各項收支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監督、檢查工作,合理籌集資金,有效利用資產,實現資產的保值和增值,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財務人員必須認真執行《會計法》、《企業會計準則》《企業財務通則》及國家制定的其他財經法規政策及制度。
第二章 財務計劃
二、財務計劃編制原則
1、編制財務計劃必須遵循市場經濟發展的客觀規律,以確保完成公司生產經營計劃為編制依據,從企業客觀實際出發,本著積極、合理、有效的原則進行編制。
2、財務計劃編制的方法及預測手段要充分體現科學性。
三、財務計劃編制內容
1、年度計劃。根據公司的生產經營計劃和市場預測等有關資料,通過對銷售收、生產成本、間接費用、投資收益、利稅指標的平衡,編制利潤計劃;以提高資金利用率、加速資金周圍為目的,編制資金收支計劃;以壓縮支出、提高經濟效益為目的,編制各項成本、費用開支計劃。
2、季度計劃。在確保完成年度財務計劃的前提下,根據季度經營計劃和有關資料,編制季度的收入、利稅、資金及各項成本費用計劃。
3、年度財務計劃應上年度末編制,董事會批準后執行;季度財務計劃應在上季度末編制,經理會研究后執行。
第三章 流動資產
一、流動資產是指可以在一年內或者超過一年的一個營業周期變現或者運用的資產。包括現金及種種存款、短期投資、應收帳款、預付帳款、存貨、待攤費用等。
二、貨幣資金的管理
1、出納員和會計人員不能一人兼任,出納不得編制現金收計記帳憑證。一切現金收付、貨款結算、費用的開支,必須依據僉的原始憑證,并由經手人和有關領導審核簽字,由主管會計審核無誤后編制會計記帳憑證,辦理收付手續。要按日逐筆登記現金日記帳,結出生當日現金余額,與庫存現金核對,做到帳款相符、帳帳相符。嚴禁白條抵庫,不得外借或挪用現金。
2、現金支票、轉帳支票、發貨票及收款收據等各種票據,必須有專人保存,建立票據發放、回收手續,設置備查帳。發出時登記票據號碼、日期等相關數據。按期清理并注銷登記。嚴禁發放空白發票和轉借銀行帳戶。支票丟失應及時報告財務部門并立即采取補救措施。財務專用章 和法定代表人印章 要由專人分別保管。并按有關規定正確使用。
3、依據合法、有效的原始憑證及時編制銀行存款收付記帳憑證,序時登記銀行存款日記帳,每日結出銀行存款余額,月末做到帳帳相符,每月初必須依據銀行對帳單逐筆核對上月銀行存款發生額,根據未達帳項,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對跨月的未達帳項,進行逐筆及時清理。
4、各職能部門請款和轉帳時,必須根據年度財務計劃和簽定合同、協議,填制管理費用、生產費用審批表或持正式發票,經分管領導和總會計師簽字后,到財務部辦理支付手續。沒有列入財務計劃的項目開支,有關部門必須以書面形成費用開支申請報告,或持有相關資料,經總會計師或總經理批準后,方可辦理。
三、存貨的管理
1、存貨是指企業的在生產經營過程中,為銷售或耗用而儲備的物資;包括原材料、燃料、低值易耗品、在產品、半成品、產成品、協作件及庫存商品等。
2、存貨必須實行實物負責制,確定責任人,并建立總帳、二級帳、明細帳、庫存保管收和一整套存貨核算管理制度。存貨要定期盤點,其盤盈、、盤虧、毀損的凈收益或損失,按照規定程序和權限報批核銷。存貨毀損的非常損失計入營業外支出。
3、存貨要建立嚴格入庫、出庫、保管手續和制度。存貨出入庫必須有合法出入庫憑證。
4、低值易耗品和周轉使用的包裝物等,在領用時實行一次攤銷法計入相關成本或費用。
5、使用部門負責低值易耗品的實物管理,建立低值易耗品實物保管明細帳、臺帳和卡片,定期檢查,做到帳、卡、物相符。
第四章 固定資產
一、固定資產是指使用期限超過一年,單位價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在使用過程中保持原物質形態的資產。包括房屋及建筑物、機器設備、施工設備、運輸設備、工具器具、通訊設備、計算機等。
二、固定資產的購置、折舊、修理、盤盈盤虧、毀損
1、購置固定資產必須編制年度固定資產購置計劃,經董事會審批通過后嚴格執行。購置前填報固定資產購置申報表。財務部門按審批意見辦理有關手續。無年度計劃的固定資產購置,原則上一律不予審批。
2、固定資產折舊統一采用'平均年限法'。按國家財務制度規定的最低(增加)使用年限和5%(增加)殘值率(增加),采用單項折舊法計算折舊額,按月計提,計入相關費用,當月購置的次月計提。企業不能隨意改變折舊方法,不能任意提高或降低折舊率。
3、固定資產修理費用,發生時計入當期成本、費用。若修理費用數額較大,發生的修理支出達到固定資產原值的20%以上,或經修理后有關資產的經濟使用壽命延長兩年以上,或改變用途的,要作為固定資產改良支出。如有關資產尚未提足折舊的,增加固定資產價值;如有關資產已提足折舊的,可做為遞延費用,在不短于5年的期限內平均攤.銷。
4、對各類固定資產必須做到帳、卡、物一致并定期盤點。企業盤盈的固定資產按重置完全價值進行相關財務處理;盤虧、毀損的固定資產,必須按有關規定辦理核銷手續。
5、固定資產增、減、調動,必須嚴格按有關規定辦理資產調動手續及帳簿登記工作。
6、固定資產變價收入扣除清理費用后的凈收入與其帳面凈值的差額,以及固定資產盤虧、毀損的凈損失,計入當期。
第五章 債權與債務
一、應收帳款管理
1、應收帳款是企業銷售商品及提供勞務時,由于不能及時結清,應向單位或個人收取的短期債權。
2、要依據合法有效的憑證進行應收帳款掛帳處理,不能任意形成應收帳款,應收帳款應按單位、個人登記帳簿。
3、應收帳款必須按時清理,責任到人,防止呆死帳發生。
4、按規定計提壞帳準備金,發生的壞帳損失,沖減壞帳準備金;不計提壞帳損失的,計入當期費用。但應按照規定程序報審批后,再作帳務處理。
二、其他應收款的管理
1、其他應收款是指對其他單位或個人除應收帳款、內部往來以外的其他各種應收和暫付款項。
2、企業按規定建立單位和個人明細帳,不能及時報銷的各種借款、保證金等必須掛帳處理。
3、本市其他應收款應在十日內清理,匯往外埠的其他應收款應在一個月內清理。
4、財務人員應定期督促借款人及時清理其他應收款。對不及時清理,長期無故掛帳的,財務人員有權暫停其以后支款并從其工資中扣減,以杜絕呆死帳發生。
三、應付帳款管理
1、應付帳款是企業在經營過程中因購買材料、商品等物資或接受勞務等而發生的尚未結清的債務。
2、企業要按合同、協議、工程決算書中的具體金額在取得僉的原始憑證后及時進行帳務處理和相關明細的核算。
3、企業要經常與對方企業進行應付應收款余額的核對。對因債權單位已被撤銷或其他原因造成無需支付的帳款,在報審批準后,視同企業的額外收入,作為營業外收入處理。
四、其他應付款管理
1、其他應付款是企業發生除應付帳款以外的其他應付、暫付其他單位或個人的款項。
2、企業應按單位或個人建立明細帳核算。
3、要按期進行其他應付款的核對工作,對長期掛帳未付的應付款要及時進行處理。
五、對外融資管理
1、對外融資是指企業為滿足生產經營需要,向金融機構籌措所需資金而進行的一系列財務活動。
2、申請貸款請示報告被批準后,應對資產抵押、信用擔保進行審查。
3、要按各催貸款銀行建立明細帳核算,對貸款期限、利率詳細記載。
4、原則上不準為其他企業提供擔保。特殊情況下,需為企業提供擔保時,要由公司董事會研究決定。
5、在為其他企業提供擔保前,必須對所擔保企業的經營狀況、還貸能力做也詳細的調查,以確定該企業的信用等級水平。對aaa級以下的企業不能提供擔保,以減少財務風險。對可以提供擔保的企業,應要求該企業提供金額相等的反擔保。
第六章 對外投資
一、對外投資是指企業為獲得短期或長期收益,以現實、實物、無形資產或者購買股票、債券等方式,向公司以外其他企業進行的投資,包括長期投資和短期投資。
二、公司進行對外投資時,必須經公司董事會批準。
三、所有投資項目,須形成書面的項目可行性分析報告,并確定項目責任部門的權責和考核辦法。
四、嚴格控制股票、債券、期貨等風險投資。進行此類投資,必須經過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并責成專人負責。
五、以現金等貨幣方式對外投資的,按照實際支付的金額計價;以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商品及原材料等實物進行投資的,按照評估后確診的價值或合同、協議約定的價值作為投資額。確定的價值與帳面凈值的差額,計入資本公積。
六、企業對外投資取得的利息、利潤和股利,扣除分擔的虧損后計入投資收益,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或補交所得稅。
企業對被投資單位沒有控制權的,采用成本法核算,并不因被投資單位凈資產的增加或減少而變動;擁有實際控制權的,采用權益法核算,按照被投資企業增加或減少的凈資產中所擁有或分擔的數額,做為企業的投資收益或投資損失,同時增加或減少企業的長期投資,并且在企業被投資單位實際分得股利或利潤時,相應減少企業的長期投資。
七、企業不得將購置和建造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等其他資產的支出,對外投資的支出,被罰沒的財物、各項罰款、贊助饋贈支出列入成本費用支出。
八、企業根據其生產經營的特點、生產經營的組織類型和成本管理要求,自行確定成本核算方法,成本核算方法一經確定,不得隨意改動。成本核算應按月進行。
九、企業應根據權責發生制,將本期支付的應由本期和以后各期成本費用。按一定標準分配計入本期和以后各期成本費用。本期尚未付擔應用本期負擔的成本費用。
第七章 無形資產與遞延資產
一、無形資產是指企業長期使用但沒有實物形態的資產,包括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土地使用權、非專利技術、商譽等。無形資產按取得時的實際成本計價。無形資產從開始受益之日起,在有效使用期限內平均攤入管理費用。
二、遞延資產包括開辦費、固定資產改良支出及其他待攤的費用等。遞延資產的攤銷按不少于5年的期限分期攤入管理用。
第八章 成本與費用
一、企業在工種施工、提供勞務、房地產開發、銷售商品等過程中發生的各項支出按照國家規定計入成本、費用,推行定額成本和目標成本管理。合理制定各項費用計劃及定額用。企業要制定適用的成本核算、管理和分析制度,進行費用定額控制。
二、成本、費用的開支范圍和標準按國家規定執行。不準擴大開支范圍、提高開支標準;不準擠占和亂攤成本。
三、企業生產經營和提供勞務等發生的直接工資、直接材料、商品進價以及其他各項直接支出,直接計入生產經營成本。企業生產經營和提供勞務而發生的各項間接費用,應進行分配計入生產經營成本。
四、企業在生產經營過程中發生的銷售費用、管理費用、財務費用,直接計入損益。
第九章 營業收入
一、營業收入是指企業在銷售商品和提供勞務等營業務中實現的收入,包括主營業務收入和其他業務收入。
二、企業應按下述規定確認營業收入實現,并將已實現的收入按時入帳,計入損益。
1、銷售商品的收入應于商品已經發出、商品的所有權已由賣方轉移買方,收到貸款或取得收取貨款的證據時,確認營業收實現。
2、長期合同工程(指一年以上),應按完成合同法或完工百分比確認營業收入的實現。
三、企業實現的營業收入,應按實現價款記帳。企業當期發生的銷售退回,不論是屬于本期還是以前期間銷售的,都應當沖減當期營業收。
四、企業各項營業收入,應當分別核算,在利潤表中按主營業務收、其他業務收入分項反映,同時經營幾種主營業務的企業,應將每種基本業務的營業收支在主營業務收支明細表中分別列示。企業本月實現的營業收入,應全部記入本月帳內,并按配比的原則結轉本月營業收入有關的營業成本、稅金、費用。
第十章 利潤及利潤分配
一、企業利潤是指企業在一定時期內生產經營的財務成果,包括營業利潤、投資凈收益和營業外收支凈額。企業應當按月計算利潤。
二、企業實現的利潤,應在彌補以前年度虧損后(應不超過規定的彌補期限內之內),按照國家稅收規定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
三、按照規定,企業所得稅利潤應按下列順序分配:
1、彌補以前年度虧損(指超過用所得稅前的利潤抵補虧損的期限后,仍未補足的虧損)。
2、提取法定盈余公積金。
3、提取法定公益金。
4、經董事會決議,提取任意公積金,支付股東股利。
三、盈余公積可以用于彌補虧損或轉增資本金。但轉增資本金后,企業法寶的盈余公積一般不得低于注冊資本的確25%,公益金主要用于企業的職工集體福利支出。
第十一章 財務報告
一、公司按照《會計法》、'兩則'和《合并會計報表暫行規定》的要求,定期向有關政府部門、股東會、董事會、債權人及其他與企業有關的報表使用者提供財務報告。
二、會計報表和財務分析報告,要準確反映企業的經營成果和財務狀況,嚴禁》弄虛作假。
三、財務報告由會計報表和財務情況說明書構成,上報會計報表必須附財務情況說明書。
四、會計報表附注要對下列事項予以說明:企業已抵押的資產;融資租入固定資產原價;會計政策的變化;會計的方法變更及產生的影響等。
五、企業總結、考核、評價財務狀況及經營成果的財務指標包括:償債能力指標、營運能力指標、盈利能力指標。
六、按季度、半年、全年進行財務分析。分析內容主要有財務計劃執行情況,包括資產負債資金運用、現金流量、存貨、債權債務清理、費用開支、利潤等計劃執行情況和變化情況及原因、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成果、存在的問題以及今后財務工作的安排。
第十二章 財務基礎工作
一、按有關規定建立健全相應的內部財務管理制度。
二、必須加強對財務會計檔案管理工作的領導,建立健全財務會計檔案的立卷、歸檔、保管、調閱和銷毀等管理制度。
三、加強企業會計電算化工作,堅持做好對財務人員的電算化知識培訓,加強計算機網絡管理和規范化操作管理,不斷提高運用微機參與財務管理的能力。
四、財務人員調動時,必須按有關規定辦理交接手續。
五、對財務人員要進行政策,法規教育和業務培訓。財務人員必須參加由有關部門組織的培訓班。培訓結果與財務人員的考評、聘任結合起來。
第十三章 處罰
一、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對財務人員予以警告并扣發本人月薪1-2倍:
1、用不符合財務會計制度規定的憑證頂替銀行存款或庫存現金的;
2、利用帳戶為其他單位或個人套取現金的;
3、保留帳外款項或將公司款項以個人儲蓄方式存入銀行的;
4、其他違反財務制度應予以處罰的。
5、
六、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應與責任人解除勞動合同,責任人應承擔經濟賠償責任:
1、提供虛假的會計憑證、帳表、文件資料的;
2、偽造、變造、謊報、毀滅、隱匿會計憑證、會計帳簿的;
3、違反財務制度,造成財務工作混亂的;
4、在工作范圍內嚴懲失職、非法謀私、泄露秘密,貪污挪用公款的;
5、其他瀆職行為和嚴重錯誤的,應當予辭退、開除。
第十四章 附則
一、本制度在實際執行過程中,如遇與國家有關規定發生沖突之處,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二、本制度由公司財務部負責解釋。
三、本制度自通過之日施行。
第6篇 保利房地產財務會計管理制度
保利地產財務會計管理制度
第十九條公司執行統一的會計政策。各級公司統一執行國家制定的會計法律法規、會計準則及公司制定的會計政策和會計估計,按照統一口徑進行會計核算和編制財務會計報告。會計政策、會計估計和具體會計核算方法及財務報告的編制方法必須符合會計法律法規、會計準則的規定。
第二十條 各級公司獨立設賬,獨立核算盈虧。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但符合會計主體認定條件的單位,也可以獨立設賬核算。
第二十一條公司財務管理部門和各子公司應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準則的規定和本單位的實際情況建立和健全基礎財務會計工作管理制度,加強財務會計基礎工作的規范化管理,全面提高財務會計工作效率與質量。具體會計核算方法和日常財務會計工作管理要求由公司財務管理部門和各子公司制訂的內部財務會計工作管理制度進行規范。
第二十二條各公司應建立完善的財務會計信息和會計檔案管理制度,保證財務會計信息和會計檔案的安全和完整,嚴格按照國家規定的期限妥善保管財務會計檔案。
第二十三條各級公司應按照國家有關主管部門規定的時間和格式要求編制和報送財務會計報告,各子公司必須按照股份公司的要求按時上報財務會計報告。各公司的財務會計報告應當根據真實的交易、事項以及完整、準確的賬簿記錄等資料進行編制,并經本單位的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主管會計工作負責人和企業負責人簽名和蓋章,各簽字蓋章的人員對財務會計報告會計信息的合法、真實和完整在各自職責范圍負責。
第二十四條公司正式對外披露的財務會計報告需經股份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除正常的對外披露途徑外,任何人不得提前對外泄露公司的財務會計信息和相關經營信息,不得擅自對已披露的財務會計信息和相關經營信息對外進行解釋。
第二十五條 公司的財務會計報告按規定需經審計的,由經股份公司董事會審議批準聘請的會計師事務所進行審計,審計結果報董事會審議。
第7篇 房地產公司財務管理制度范文十二
房地產公司財務管理制度(十二)
總則
一、為加強公司的財務管理,規范會計核算工作,統一管理各項資金,正確、及時、完整的反映公司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提高公司經濟效益,根據法律、法規、公司章程級公司董事會有關決議,制定本制度。
二、財務部系公司職能部門,公司財務部有權對財會人員進行考核,并有權向公司提請對有突出貢獻的財務人員進行獎勵,對不稱職的財會人員進行撤換。
三、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是建立、健全公司內部財務管理制度,做好財務管理基礎工作,如實反映企業財務狀況,依法計算和繳納國家稅收,保證股東權益不受侵犯。其基本任務時,做好財務收支的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籌措資金、有效運用資金,提高企業效益。
四、公司財務部應認真分析、反映本公司財務計劃執行情況和執行國家有關企業財務法規得情況,及時發現存在的問題,并分析產生原因,提出解決的辦法和措施。
五、逐步采用現代化管理辦法,如責任會計、目標利潤、計算機管理等,不斷提高財務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
六、財務人員應當好公司領導的參謀,為公司聚財、理財、用財出謀劃策,嚴格把好財務收支關,為提高公司效益努力工作。
財務會計機構、人員和制度
一、財務機構及人員設置
(一)依照健全、有效的原則設置財務會計機構,配備財務會計人員,依法辦理財務會計工作。
(二)財務人員因故離辭職時,須辦理交接手續,不得中斷財務會計工作。一般財務人員變動應時先征得公司領導批準,并辦理財務人員登記手續。
(三)公司根據實際需要,設置財務部級財務部經理,主持本公司的財務會計工作。財務部經理由董事長提名,董事會任免。財務部成員按業務活動的需要劃分崗位攝制。
二、財務會計制度
(一)人員考核:
1、公司財務部對財會人員每年考核一次。對其業務水平、工作業績等方面進行考核。財會人員要進行總結和自評。
2、公司財務部應建立財會人員考核檔案,作為晉級及獎懲的依據。
(二)財務部制度的建立:
1、財務部應根據中國有關法律、法規、公司章程級和公司具體情況,指定公司財務制度,包括財務收支管理、固定資產管理、流動資產管理、成本費用管理、開支標準與審批程序、內部控制、稽核制度以及印簽、支票、發票、會計檔案等管理制度。
2、公司的財務制度應報公司董事會批準。
(三)財務工作要求:
1、公司財務部按財政部規定的格式、內容和時限,定期向主管財稅機關報送財務會計帳表、年度報表應附有中國注冊會計師的審計報告。
2、公司財務部應于每月七日前向公司領導報送財務報表。
3、公司應于每月二十五日向公司董事會報送月度'收支計劃表','資金支付預算表',待公司董事長批準后按批準額執行。
4、公司財務部應按國家的財務會計制度設置帳戶;應定期核對帳戶,定期財產清查,保證帳實相符;應規范本公司的會計核算和財務行為保證各種報表數據的正確性、真實性、完整性和及時性。
資金管理及成本、費用管理
一、資金管理
(一)公司用款按用款計劃撥付。經公司董事會同意使用所收的售樓款,帳務處理上仍計作撥付。售樓款未經公司領導批準部的退款。
(二)非計劃用款要專門向公司領導請示報告。
(三)公司接到董事長簽字之調配資金通知,應立即照辦,不得延誤。
(四)公司將非公司業務之用的資金調出公司系統,應由董事會研究決定董事長書面批準。如系口頭通知,需補辦書面批準手續。非經董事長批準將資金調出系統,有關人員以嚴重過失論處。
(五)各幣種之間的兌換一律經公司領導批準。不得私自進行外匯買賣業務。
(六)公司要積極籌措、運用和管理好各類資金,保證工程項目的需要。
二、成本、費用管理
(一)公司的工程項目款項的支付一律實行申請、審批手續,公司財務部對經董事長批準支付的款項及總經理簽字的預算內的申請付款款項,辦理付款手續,對未經申報及申報后未經批準的款項,即不符合財務手續的款項,財務部有權拒付。
(二)嚴格進行工程成本和管理費用的管理和控制。從材料設備采購、日常開支到工程預算,應進行全過程管理和控制,努力降低工程造價。不得超標準支付工程款項。
(三)財務部在工程付款記賬方面按部童工或單位、按不同承包單位,分別設置預付款和應付帳款明細賬。預付帳款用于歸集我公司對各供貨商及承包單位的預付購貨款和預付工程款的詳細記錄,應付帳款反映我公司對供貨單位及承包單位所欠債務的詳細記錄。在合同最后一次付款時經管部必須和財務部對帳,經財務部確認實際付款情況后,方可付款。
(四)公司的管理費用,包括:辦公費、業務費、工資、房租等,采取在經董事會批準的預算內,按實報銷的形式,由總經理批準、財務部負責執行,公司財務部控制使用,不得隨意突破限額。凡屬國家規定應于支付的費用如:稅務、財政、會計常年咨詢費按實列支、會議等在發生實單獨申報預算交董事會批準。
(五)購入的低值易耗品,一次性攤入費用后,應有辦公室相應建立實物臺帳。
(六)重視固定資產的管理,所有固定資產由辦公室登記造冊,專人管理和使用,每年清核一次。督促員工做好日常維修保養工作,節約修理費用,防止毀損和盤虧。
(七)對外簽訂材料、設備、工程承包、勞務等方面合同應嚴格按照公司經濟管理工作實施辦法執行。
第8篇 房地產財務管理制度
房地產財務管理制度(一)
第一條為了規范房地產開發企業財務行為,加強財務管理和經濟核算,根據《企業財務通則》,結合房地產開發企業的特點及其管理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企業財務管理的基本任務和方針是:做好各項財務收支的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合理籌集資金,有效利用企業各項資產,努力提高經濟效益。
第三條切實做好財務管理基礎的工作,在經營過程中,保證企業財產物資的進出消耗都應做到手續齊全,計量準確,同時做好完整的原始記錄,定期或不定期進行財產清查。
第四條企業流動負債的應計利息支出,計入財務費用。
企業長期負債的應計利息支出,籌建期間的,計入開辦費;開發期間,企業借入資金而不能直接計入某項開發成本的利息支出,計入開發成本;開發產品竣工驗收完工后,計入財務費用。
第五條企業如發生因債權人特殊原因確定無法支付的應付款項,計入資本公積。
第六條流動資產包括現金、各種存款、其他貨幣資金、短期投資、應收及預付款項、存貨等。其中:其他貨幣資金包括外埠存款、在途資金我;應收及預付款項包括應收銷貨款、其他應收款、應收票據、待攤費用、預付工程款、預付購貨款等。
第七條企業應收票據應按照面值計價,貼現應收票據的實得款項與其面值的差額,計入財務費用。
第八條企業年度終了,按照年末應收賬款余額的1%計提壞賬準備金,計入管理費用。發生的壞賬損失,沖減壞賬準備金。收回已核銷的壞賬,增加壞賬準備金。
第九條存貨包括各種庫存材料(辦公耗材、開發經營材料)、庫存設備(如暖衛設備、通風設備、照明設備等)、低值易耗品、開發產品、出租開發產品、周轉房、在建開發產品等。
第十條存貨按實際成本計價(采用先進先出法)。
第十一條企業領用或發出低值易耗品按受益對象,采用五五攤銷法記入工程成本和管理費用。
第十二條企業在用的出租房、周轉房按其耐用年分期平均攤入成本。
第十三條低值易耗品是指單位價值在1000以上,2000元以上且在使用過程中保持實物形態不變的各用具物品等勞動資料,如工具、管理用具等。
第十四條固定資產是指單位價值2000元以上且使用年限超過一年的房屋及建筑物、機器、機械、運輸工具以及其他與生產經營有關的設備、器具、工具等。不屬于生產經營主要設備的物品,單位價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過兩年的,也應當作固定資產。
第十五條固定資產按下列方法計價:
〈1〉購入的,按照買價加上支付的運費、保險費、包裝費、安裝調試費和繳納的稅金等計價。
〈2〉自行建造的,按照建造過程中實際發生的全部支出計價。
〈3〉改、擴建的,按照固定資產原價加上改、擴建改發生支出減去改、擴建過程中發生的固定資產變價收入后的余額計價。
第十六條完工并已交付使用但尚未辦理竣工決算的工程,按照工程全部支出數估價轉入固定資產,并從交付使用次月起計提折舊;辦理竣工決算后,按其實際價值調整原估價入賬的固定資產原值和已計提折舊。
第十五條企業計提固定資產折舊采用平均年限法,凈殘值率按照固定資產原值的5%確定。
平均年限法的固定資產折舊率和折舊額的計算公式為:
年折舊率=(1-預計凈殘值率)/折舊年限*100%
月折舊率=年折舊率/12
月折舊額=固定資產原值*月折舊率
第十七條企業固定資產折舊,從固定資產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按月計提。停止使用的固定資產,從停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計提折舊。提足折舊的逾齡固定資產不再計提折舊。
第十八條企業發生的固定資產修理支出,發生不均衡的、數額較大的,采用待攤辦法。
第十九條固定資產有償轉讓或清理報廢的變價收入扣除清理費用后的凈收益與其賬面凈值的差額,計入營業外收入或營業外支出。
第二十條企業對固定資產每年盤點一次。盤盈的固定資產,按照原值減去估計累計折舊的凈收益,計入營業外收入;盤虧、毀損、報廢的固定資產,按其原值扣除累計折舊、變價收入、過失人或保險公司賠償以及殘值后的凈損失,計入營業外支出。
第二十一條無形資產按取得時的實際成本計價,從開始受益之日起,按有效使用期限內平均攤入管理費用。
第二十二條長期待攤費用主要包括開辦費、經營租賃方式租入的固定資產改良支出、攤銷期在1年以上的固定資產修理支出以及其他待攤費用等。
第二十三條開辦費是指企業在籌建期間發生的費用,包括籌建期間人員工資、辦公費、培訓費、差旅費、印刷費、注冊登記費等,自生產、經營月份的次月起,按5年期限分期攤入管理費用;以經營租賃方式租入的固定資產改良支出,在租賃有效期內,分期記入管理費用。
第二十四條房地產企業開發、銷售過程中發生的各項支出,按規定計入相關成本、費用。
第二十五條企業開發產品成本包括土地征用及拆遷補償費、前期工程費、建筑安裝工程費、基礎設施建設費、公共配套設施費及開發間接費用。
〈1〉土地征用及拆遷補償費包括土地征用費、耕地占用稅、勞動力安置費及有關地上、地下附著物拆遷補償的凈支出、安置動遷用房支出等。
〈2〉前期工程費包括規劃、設計、項目可行性研究、水文、地質、勘察、測繪、七通一平等支出。
〈3〉建筑安裝工程費包括企業以出包方式支付給承包單位的建筑安裝工程費和以自營方式發生的建筑安裝工程費。
〈4〉基礎設施費包括開發小區內道路、供水、供電、供氣、排污、排洪、通訊、照明、環衛、綠化等工程發生的支出。
〈5〉公共配套設施費包括不能有償轉讓的開發小區內公共配套設施發生的支出。
〈6〉開發間接費用是指企業所屬直接組織,管理開發項目發生的費用,包括工資、職工福利費、折舊費、修理費、辦公費、水電費、勞動保護費等。
第二十六條企業發生的銷售費用、管理費用和財務費用,計入當期損益。
〈1〉銷售費用是指企業在銷售產品過程中發生的各項費用,以及專設銷售機構的各項費用,包括應由企業負擔的保險費、維修費、展覽費、差旅費、廣告費、銷售傭金、開發產品銷售之前改裝修復費、看護費、采暖費以及專設銷售機構的人員工資、獎金、福利費、折舊費、修理費、物料消耗以及他經費。
〈2〉管理費用是指企業管理部門為管理和組織經營活動而發生的各項費用,包括工會經費、職工教育經費、勞動保險費、董事會費、咨詢費、審計費、訴訟費、排污費、綠化費、稅金、無形資產攤銷、開辦費攤銷、業務招告待費、壞賬損失、存貨盤虧、毀損和報廢將損失,以及其他管理費用。
〈3〉財務費用是指企業為籌集資金而發生的各項費用,包括經營期間發生的利息凈支出、匯兌凈損失、金融機構手續費、以及企業籌資發生的其他財務費用。
第二十七條職工福利費按照企業職工工資總額的14%提取,主要指職工的醫藥費(包括參加職工醫療保險交納的醫療保險費),職工因公負傷赴外地就醫路費,職工生活困難補助,以及國家規定的其他福利支出。
第二十八條待攤或預提費用,應遵循權責發生制和成本與收入配比的原則。企業一次支付,分期攤銷的待攤費用,按受益期攤銷期限一般不應超過12年個月。在費用尚未發生以前需從成本中預提的費用項目和標準,預提數與實際發生數發生差異時應及時調整提取標準,多提數應在年終沖減成本費用。預提費用當年能結清的,年終財務決算不留余額;需要保留余額的,應在財務報告中予以說明。
第二十九條企業營業收入包括土地轉讓收入、商品房銷售收入、配套設施銷售收入、代建工程結算收入、出租房租金收入,以及其他業務收入。
第三十條商品房、配套設施銷售和土地轉讓,在商品房、配套設施和土地等移交買主,并提交發票結算賬單時確認收入實現;代建工程應在工程竣工驗收、辦理財產交接手續、并將代建工程價款結算賬單提交委托單位時,結算賬單經委托單位簽證后,確認收入實現;出租房屋按合同、協議約定的承租方付租日期應付租金,確認收入實現。
第三十一條企業發生的產品銷售退回、折讓或折扣,沖減銷售收入。
第三十二條企業營業外收入和營業外支出是指與企業生產經營無直接關系的各項收入和支出。包括固定資產盤盈和出售凈收益,罰款收入以及其他非營業性收入。
第三十三條企業發生的年度虧損,可以用下一年度的稅前利潤彌補,下一年度利潤不足彌補的,可以在5年內延續彌補。5年內不足彌補的,用稅后利潤彌補。
第三十四條企業稅后利潤,除國家另有規定者外,按下列順序進行分配:
〈1〉彌補以前年度虧損;
〈2〉提取法定盈余公積金,按稅后利潤扣除彌補以前年度虧損后的10%提取,達到注冊資金的50%可不再提取。
〈3〉向投資者分配利潤。
第三十五條盈余公積金可用于彌補虧損或用于轉增資本金,轉增資本金后,企業法定盈余公積金一般不得低于注冊資金的25%。
第三十六條企業財務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損益表、費用明細表及財務情況說明書及有關附表。
第三十七條財務情況說明書主要包括下列內容:生產經營狀況,利潤實現和分配、資金增減和周轉、財務收支、稅金繳納、各項財產變動情況。
房地產財務管理制度(二)
本制度規定了公司財務會計業務處理、會計憑證處理、帳簿登記處理、會計報告處理等規定。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對財務工作的管理。
1.范圍
本制度規定了公司財務會計業務處理、會計憑證處理、帳簿登記處理、會計報告處理等規定。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對財務工作的管理,公司各部門和職員辦理財會事務,必須遵守本規定。
2.管理職責
公司財務部門的職能是:
2.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的財務管理制度。
2.2公司的股東會、董事會、監事會、經營管理機構在財務管理方面的職責與權力依照國家有關的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和本公司的章程規定執行。
2.3建立健全財務管理的各種規章制度,編制財務計劃,加強經營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財務計劃的執行情況,檢查監督財務紀律。
2.4積極為經營管理服務,促進公司取得較好的經濟效益。同時厲行節約,合理使用資金。
2.5董事長作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對本公司的一切經濟活動負責。領導會計機構、會計人員和其他人員認真執行財會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審核重大財務事項,接受財政、稅務、審計等部門的檢查和監督。
2.6公司的財務核算及財務管理工作由財務總監具體組織進行。
2.7公司財務管理機構設財務管理部經理(副經理),負責組織開展會計核算、財務管理、資金運作,主持財務管理部的日常工作。
2.8完成公司交給的其他工作。
3.財務工作崗位及職責
公司財務部由財務經理、成本會計、往來會計、出納、收款員。其崗位職責如下:
3.1財務經理:
3.1.1編制和執行財務收支計劃、信貸計劃,擬定資金籌措和使用方案,配合
3.1.2公司領導進行融資工作,合理、有效的使用用資金。
3.1.3編制企業成本、費用預算,督促本公司有關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提高效益。
3.1.4建立健全企業內部財務管理制度。
3.1.5負責審核記帳憑證、管理總帳,按時編制報表。
3.1.6負責財務檔案的管理工作。
3.1.7督促、指導和支援本部門人員工作。
3.1.8評估本部門人員的工作表現和績效,并建議總經理給與獎懲。
3.1.9及時、準確的向總經理提供財務信息和財務分析報告。
3.1.10決定部門內的人員配置。
3.1.11完成總經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3.2成本會計
3.2.1按照國家會計制度的規定制作記賬憑證、記賬、復帳、報賬,做到手續完備,數字準確,賬目清楚。
3.2.2協助財務經理編制成本、費用預算,并根據預算進行財務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按照經濟核算原則,定期檢查、分析公司成本、費用和利潤的執行情況,挖掘增收節支潛力,及時提出合理化建議。
3.2.3核算企業產品成本,按照財務制度結轉銷售收入、成本,核算企業利潤。
3.2.4管理銷售臺帳,并負責與銷售部定期核對無誤,督促銷售房款回籠,并審核銷售部門業績。
3.2.5及時、準確編制成本表、費用表、銷售月報表
3.2.6管理公司發票。
3.2.7負責固定資產及其他公司資產的帳務管理,并定期協同辦公室清點資產。
3.2.8妥善保管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
3.2.9負責核對銀行未達帳項。
3.2.10完成總經理或財務部經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3.3往來會計:
3.3.1按照國家會計制度的規定、記賬、復帳、報賬做到手續完備,數字準確,賬目清楚,按期報賬。
3.3.2按照經濟核算原則,定期檢查,分析公司財務、成本和利潤的執行情況,挖掘增收節支潛力,及時提出合理化建議。
3.3.3做好債權債務的管理和清對工作,確保帳實相符,帳帳相符。
3.3.4嚴格審查有關合同規定的預付帳款條款,掌握預付帳款的支付情況。(www.)根據部門資金計劃編制公司月度資金計劃,并考核資金使用效果。
3.3.5核算公司購入材料成本,并與有關部門協調,努力降低材料成本,提高資金使用效率。
3.3.6妥善保管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
3.3.7完成總經理或財務部經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3.4出納:
3.4.1管理庫存現金、銀行存款和其他貨幣資金,并按規定的范圍使用現金,依照銀行規定的結算種類、原則和方法,辦理轉賬結算業務。
3.4.2及時查核銀行存款余額,杜絕簽發空頭支票。
3.4.3認真執行現金管理制度。
3.4.4嚴格執行庫存現金限額,超過部分必須及時送存銀行。
3.4.5建立健全現金出納各種帳目,嚴格審核現金收付憑證。
3.4.6負責日常財務檔案的收集、整理、裝訂、歸檔等工作。
3.4.7積極配合成本會計和銀行做好對帳、報賬工作。
3.4.8配合會計做好各種帳務處理。
3.4.9及時準確編制資金日報,周報,月報。
3.4.10完成總經理或財務部經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3.5收款員
3.5.1在售樓現場負責向客戶收取房款,向客戶開據收據,及時將所收房款交存公司銀行賬戶,并與出納交接。
3.5.2根據收款手續制作記賬憑證并登記入賬
3.5.3與銷售部門協調一致,辦理與財務有關的其他事宜。
3.5.4完成總經理或財務部經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4.財務工作管理要求
4.1會計年度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4.2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必須真實、準確、完整,并符合會計制度的規定。
4.3財務工作人員辦理會計事項必須填制或取得原始憑證,并根據審核的原始憑證編制記帳憑證。會計、出納員記帳,都必須在記帳憑證上簽字。
4.4財務工作人員應當會同公司行政部門專人定期進行財務清查,保證帳簿記錄與實物、款項相符。
4.5財務工作人員應根據帳簿記錄編制會計報表上報總經理,并報送有關部門。 會計報表每月編制并上報一次。
4.6財務工作人員對本公司實行會計監督。財務工作人員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不予受理;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補充。
4.7財務工作人員發現帳簿記錄與實物、款項不符時,應及時向總經理或財務總監書面報告,并請求查明原因,作出處理。
4.8財務工作應當建立內部稽核制度,并做好內部審計。出納人員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費用、債權和債務帳目的登記工作。
4.9財務工作人員調動工作或者離職,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5.支票管理
5.1支票由出納員保管。支票領用時須有符合簽批手續《支票領用單》,由出納員將支票按批準金額封頭,加蓋印章、填寫日期、用途、登記號碼,領用人在支票領用簿上簽字。
5.2支票付款后憑支票存根以及符合簽批手續的付款、報銷單據交出納員銷賬。出納員統一編制憑證號,按規定登記銀行帳號,并在《支票領用單》及登記簿上注銷。
5.3財務人員對未按期銷賬的《支票領用單》,應及時催辦,催辦無效者,財務部有權自領用人工資內扣還,當月工資扣還不足,逐月延扣以后的工資,領用人完善報帳手續后再作補發工資處理。對于有正當理由而未能及時辦理銷賬手續的,經辦人應及時向財務部說明情況,情況屬實可延期銷賬。
6.現金管理
公司可以在下列范圍內使用現金:
6.1職員工資、津貼、獎金;
6.2個人勞務報酬;
6.3預支出差人員的差旅費;
6.4結算起點以下的零星支出,結算起點定為1000元;
6.5總經理批準的其他開支。
除上述內容外,財務人員支付款項,應當以支票支付;確需全額支付現金的,經會計審核,總經理批準后支付現金。公司購買固定資產、辦公用品、勞保、福利及其他工作用品應采取轉帳結算方式。
財務人員支付現金,可以從公司庫存現金限額中支付或從銀行存款中提取,不得從現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
公司職員因工作需要借用現金,需填寫《現金借款單》,辦理相關簽批手續后,由出納付款。超過還款期限即轉應收款,在當月工資中扣還。
出納人員應當建立健全現金帳目,逐筆記載現金支付。帳目應當日清月結,每日結算,帳款相符。
7.會計檔案管理
凡是本公司的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會計文件和其他有保存價值的資料,均應歸檔。
會計憑證應按月、按編號順序每月裝訂成冊,標明月份、季度、年起止、號數、單據張數,由會計及有關人員簽名蓋章(包括制單、審核、記帳、主管),由專人歸檔保存,歸檔前應加以裝訂。
會計報表應分月、季、年報、按時歸檔,由專人保管,并分類填制目錄。會
計檔案不得攜帶外出,凡查閱、復制、摘錄會計檔案,須登記在案。
8.主要工作流程
8.1銷售業務流程:
8.1.1銷售部門根據客戶交款情況填寫《收款通知單》。
8.1.2業務員帶領客戶至收款員處交款,收款員核對無誤進行收款并開據收據給客戶,同時在《收款通知單》上簽字返回兩聯分別至銷售部和銷售代理登記臺賬,另一聯粘貼收據記賬聯后入賬,財務部據此登記臺賬。
8.1.3每月28日前銷售部應報送當月收款明細表和應收房款余額表至財務部進行核對,核對無誤后,財務部據此審核銷售業績。
8.1.4房屋銷售后,銷售合同等有關資料應及時在財務部備檔,其他銷售變更事項應及時通知財務部。
8.2開發建設方面主要有施工單位和材料供應單位兩個方面,對施工單位的流程如下:
8.2.1工程部應于每月26日前報下月工程款支付計劃至財務部,包含在建工程款及工程尾款。
8.2.2項目準備階段。項目招標、編制預算、確定施工單位、合同備案。
8.2.3項目施工階段。工程部根據監理單位意見核定工程進度,填寫《付款單》提示付款;預算部門審核工程進度同意付款,通知附施工單位開據收據作為《付款單》的附件,報分管副總審批;財務部審核送交領導審批后付款。
8.2.4項目竣工驗收。工程部提供簽證等原始憑據(需有監理單位簽章),預算部門編制決算并督促施工單位開據正式發票送交財務部,財務部審核后經領導審批入賬。
8.2.5項目工程尾款。財務部審核月度支付計劃,報領導審批后支付工程尾款。
對于材料供應的流程如下:
1) 計劃部應于每月26日前報下月材料款支付計劃至財務部。
2)市場調研,選定供應單位,簽訂合同。
3) 按照施工進度調撥材料,辦理材料收發手續,制作收料單、領料單。
4) 計劃部根據收料單填報購買材料月報表,于每月26日報送財務部,當月發票未到的,財務部估價入賬,當月發票到達的,由計劃部辦理相關簽批手續送交財務部入賬。計劃部應根據合同和實際供貨情況,按月申報材料款支付計劃,財務部審核無誤后,經領導審批付款。
5) 計劃部根據領料單填報施工單位領用材料月報表,并附施工單位收據,于每月26日報送財務部,財務部據此記入預付工程款。
6) 原則上公司沒有庫存材料,材料的收發均在施工現場及時進行。對于小額、特殊的材料需要作庫存材料處理的,工程部門應建立臺賬,由專人保管,并定期與財務部核對。
7) 對于施工過程中其他如水電費、管理費等由我公司代付的款項,應由工程部門及時辦理有關手續,送交財務部入賬。
8.3其他
公司其他事項有關付款、費用支出應根據費用報銷制度執行。
9.物品購置規定
9.1凡價值在2000元以上,使用年限在2年以上的物品,作為固定資產管理。需購置固定資產的部門,必須先由本部門提出申請,由分管副總、財務總監審核后報總經理審批,經董事長簽批后方可購買。購置的固定資產,統一由辦公室登記并管理,由使用部門(或個人)保管,財務部根據有關規定進行固定資產核算。
9.2凡價值在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物品,作為低值易耗品管理。需購置低值易耗品的部門,必須先由本部門提出申請,由分管副總、財務總監審核后報總經理審批后方可購買。購置的低值易耗品,統一由辦公室登記并管理,由使用部門(或個人)保管,財務部根據有關規定進行低值易耗品核算。
第9篇 房地產新項目部財務管理制度
房地產新項目部財務管理制度
一、財務計劃管理:
1、嚴格執行資金收支兩條線制度,貫徹資金支出'先計劃后使用'的原則。
2、公司財務部門應按照公司股東會議的決定,依據公司經營目標編制年度財務計劃、月度財務計劃。
3、財務計劃的內容包括:資金籌集計劃、項目成本計劃、項目稅費支出計劃、銷售收入計劃、利潤計劃。
(1)資金籌集計劃:按照資金籌集的渠道編制。分為公司投入計劃、銀行抵押貸款、商品房按揭貸款、預售訂金及其他資金來源計劃。
(2)項目成本計劃包括:土地受讓金、前期工程費、建筑安裝工程費、市政設施費、公共配套設施費、開發間接費計劃。
(3)銷售收入計劃包括:住宅銷售收入、商鋪銷售收入、其他銷售收入計劃。
4、財務計劃編制程序:首先由公司各部門編報本部門的收支計劃交財務部匯總,財務總監簽字,交公司總經理審批,公司以文件形式下發到各有關部門。財務部及其他有關部門應嚴格執行公司財務計劃,財務部有計劃控制權。在執行過程中若出現不可預見的費用支出需調整原計劃,必須報總經理審批或通過股東會議決定。
二、資金管理制度
1、銀行資金管理:公司在銀行開設基本帳戶和一般帳戶,根據項目部業務需要資金分別存入各帳戶。銀行資金和銀行票據統一由出納員保管,銀行資金存取由出納員執行。財務印鑒公章、法人私章由出納負責保管。銀行日記帳由出納員登記和保管,但出納員不得保管記帳憑證。嚴禁任何人公款私存或挪用資金。
2、現金管理:(1)公司現金統一由出納員管理,出納員每天除預留限額(叁萬元)備用金外多余現金必須在下午4:30之前存入銀行。出納員對現金的安全負完全責任,嚴禁白條抵現金及挪用公司現金。現金日記帳和銀行存款日記帳由出納員登記保管。(2)項目支付定在每星期二、五兩天,其他時間出納一般不受理報銷和現金支付業務。
(3)支票的使用必須填寫支票領用單,由經辦人簽字、部門經理審核簽字、財務總監審核簽字、主管財務(或行政部)副總審核簽字、總經理(計劃外部分)簽字后出納方可開出。所開出支票必須封填收款單位名稱,由收取方在支票頭上簽收或蓋章。
(4)出納員在每周完成出納工作后,應將庫存現金、銀行存款的上存、收入、支出、結存情況,編制出納報告表,并對由出納保管的庫存現金,由財務負責人于每周五下午及每月終了進行定期對賬盤查,其它時間進行抽查。
(5)現金出納員必須嚴格遵守執行上述各條規定。
3、備用金管理:公司員工因業務需要借支備用金,應填寫借款申請單,必須經公司財務總監審核簽字,主管財務(或行政部)副總審核簽字,公司總經理批準同意。借支備用金必須在業務辦完后七個工作日內到財務部報帳,繳回多余現金,否則以挪用公款論處。特殊崗位人員因工作需要借用周轉金,應由財務部核定限額,報公司總經理審批。
4、往來資金管理:公司與其他單位的往來款項,財務部必須做到及時清理及時對帳,防止發生死帳呆帳。商品房銷售資金銷售部必須按照公司有關售房規定即時收回,不得拖欠。財務部支付施工單位的工程款必須嚴格按照有關合同和資金狀況合理安排,嚴格履行審批手續。對相關財務支出,如土建施工、水電、材料采購、管理費等必須分類單獨建帳。
三、資產管理制度
1、固定資產管理
(1)固定資產購置由使用部門提出申請,部門經理審核,分管副總簽字報總經理批準。
(2)購置的固定資產由財務部、行政部、使用部門三方負責驗收。使用部門必須辦好領用手續并負責保管和維護,若出現損壞和丟失由責任人賠償。
(3)固定資產由財務部登記入帳并建立臺帳,財務部負責組織定期盤點。
2、流動資產管理
(1)材料、設備等物資的采購由施工方于每月25日前報下月的采購計劃,經工程部經理、財務總監審核后報總經理批準,財務部根據審批的采購計劃做出貨款支付計劃。
(2)工程部必須設有倉庫保管員(未設立的由材料員負責),保管員對采購人員采購的物資必須嚴格把關,對物資的品種、質量、數量等仔細核對,若有不符應拒絕入庫,并通知采購員進行處理。保管員對驗收入庫的物資負完全責任,必須建立物資保管明細帳,對入庫的物資須填制'入庫單',采購員、保管員簽字確認,對領用的物資需填制'領料單',領料單必須有部門經理、倉庫保管員簽字。各部門領料必須填寫領料用途、數量、品名、規格等,多余的物資應及時交回辦理退庫手續。保管員每月必須對庫存物資進行盤點,盤點由財務部負責監督,對報廢物資應及時提出處理意見,報公司經理審批。
(3)完工驗收的產品由銷售部及物管公司負責保管,若出現人為損壞應追究銷售部有關人員責任。若因工程質量、產品功能等方面的原因需要返工,應辦理移交手續。
(4)在建開發產品由承包商施工的,由承包商負責保管,由項目部自建的由工程部負責保管。
(5)低值易耗品、辦公用品由行管部統一采購,行政部應在每月25日前集中各部門的采購申請并做出計劃,計劃由公司總經理批準。行管部采購物品應盡量定點采購,有利于貨款支付安排和獲得價格優惠。
(6)行管部應配備專人進行物品的收、發、存管理,并建立物品領用臺帳。
四、費用管理制度
1、員工工資待遇
(1)員工工資由基本工資和崗位工資兩大塊構成,其中基本工資包括:生活保障工資和公司工齡補貼,崗位工資包括:社保統籌補貼、醫療保險補貼、工地津貼及獎金。公司高層職員的工資及福利待遇不在其范圍內,由公司股東會議決定并以文件形式保存。
(2)公司實行每月26天工作日制,日工資按26天計算,公司按月發放的月工資含加班工資,不再發放除法定節假日外的任何加班工資。
(3)公司發放工資時間為每月十日(發放上月工資)。
2、差旅費標準
(1)住宿費:省內地市級以上城市,部門主管(含)以上職員120元/天單人,其它職員100元/天單人,地級市以下地區,部門主管(含)以上職員100元/天單人,其它職員80元/天單人,省外非沿海經濟發達地區地級以上城市,部門主管(含)以上職員200元/天單人,其他職員120元/天單人;地級以下城市,部門主管(含)以上職員200元/天單人,其他職員120元/天單人,省外沿海經濟發達區地區,部門主管(含)以上280元/天單人,其他職員180元/天單人(以上標準按標間計算)。
(2)伙食費補貼:省內地區每人50元/天;省外非沿海經濟發達地區每人80元/天,沿海經濟發達地區每人100元/天。出差期間如報銷宴請,伙食費補貼相應扣除。
(3)交通費:省內地區出差只能報銷火車硬坐、
汽車票,省外地區出差只能報銷硬臥火車票、汽車票,特殊情況經項目負責人批準可以報銷火車軟臥票或飛機票。乘坐火車、汽車超過晚上12點補助半天伙食費。出差市內交通憑公交車票報銷,特殊原因乘坐的士必須說明理由,并寫清起止地點。
(4)員工參加培訓、學習、會議等,按要求已交會務費的,不再享受出差補助,超支部分自理。
3、業務費開支規定
(1)本著'節約、有效'的原則,在公司所在地招待客人用餐統一由總經辦安排,接待部門先向總經辦申請填寫《客人用餐表》,總經辦安排定點餐館用餐。
(2)由于聯系工作必須贈送禮品需事先請示公司總經理,接待用香煙統一由行政部購買,行政部應登記使用量,并嚴格控制。
(3)其他費用若一次或一件事情超過10000元,必須經總經理批準,超過50000元應向股東會議通報。
(4)通訊費開支標準:公司總經理每月通信費在300元之內按實報銷,副總經理在250元之內按實報銷,中層領導在200元以內據實報銷。
4、公司固定資產的購置五萬元以上,需向股東會議通報協商方可購入。
五、費用報銷制度:
1、票據的報銷要求:
(1)外部取得的原始發票:要求填寫齊全、字跡清晰,包括客戶名稱、服務項目、金額(大小寫應一致)、收款單位蓋章、日期。
(2)差旅費報銷單:此報銷單專為出差報銷使用,后附出差火車、飛機、汽車等票據、住宿發票、寫明出差天數、出差補貼、核出總報銷金額。票面不允許有任何涂改。
(3)支出證明單:此單有兩種用途:一:對于確實無法取得原始票據的情況,填寫此單據,經相關領導簽字后,可以報銷;二:對于一次報銷發票非常多的情況,使用此單進行票據匯總,此票面不允許有任何涂改。
(4)借款單:此單專為因出差或其它原因必須預支現金使用,由本部門負責人審批后,交由財務總監審批,經總經理簽字批準,方可支取現金。借款人要在出差回來后或借款一周內向出納還款或報銷。
(5)費用報銷單:此報銷單為報銷公司各種費用使用,
(6)付款申請單:此報銷單專為支付各種工程款項等使用,
(7)當事人應充分取得費用的相關單據,如:協議、合法的發票等,如因未能取得合法的發票及票據而遭受財務部剔除的部分支出,公司原則上不予以承擔,由當事人自行負責。
2、費用發生完畢后,當事人應及時將收集到的費用單據加以整理歸類,填寫費用報銷單,并規范粘貼票據,粘貼過程中應區別費用性質(如:交通費、住宿費、餐飲費、招待費、辦公費等)分類粘貼,便于歸類計算整理。
3、當事人填寫費用報銷單時,應將費用的發生原因、發生金額、發生時間等要素填寫齊全,并簽名。'費用報銷單'的填寫一律不允許涂改,尤其是費用金額,并要保證費用金額的大小寫一致,否則無效。
4、當事人將填寫完整,附件齊全的'費用報銷單'交本部門負責人進行審批,部門負責人應重點對費用發生的真實性、合理性進行審查,無異議后簽署審批意見并簽名。
5、當事人將取得經過本部門負責人審批后的'費用報銷單'送交財務總監進行審批,財務總監應重點對'費用報銷單'后所附的原始發票和單據進行合法性審查,對費用金額的計算進行復查,無異議后簽署審批意見并簽名,由分管財務(或行政部)副總審核簽字,再由當事人送公司總經理處,由總經理進行最后的審查和審批。總經理核查報銷審批程序和相關人員的簽字是否齊全,字跡是否真實。總經理審查無異議后,簽署審批意見并簽名。
6、當事人取得審批齊全的'費用報銷單'后,應在3天內送交財務部門的出納員手上領取資金,出納人員應對'費用報銷單'進行審查,重點看報銷單是否有涂改、費用的計算是否正確、后附的發票是否齊全合法,審批手續是否齊備。出納人員在審核無誤后方可付款。
7、收支單據辦理完畢后,出納需在審核無誤的收支憑單上簽章,并在原始單據上加蓋現金收、付訖章,防止重復報銷。
8、根據目前公司的機構設置,費用報銷金額在500元以下,由部門負責人財務部負責人簽批,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須有主管副總簽批財務負責人簽批,1000元以上由總經理簽批。
六、項目收入管理及帳務處理程序:
公司一切收入都必須登記入賬,納入公司財務部監督范圍,嚴禁收入不入帳、少入帳或設立帳外帳,并建立健全收入分類明細帳,加強對收入的分析、反映和監督,具體帳務處理程序如下:
(1)公司開票員填寫收款收據一式三份,一份存根、一份發票、一份記帳,并簽字確認。銷售開票前應核查合同無誤并將原始資料存檔一份后方可填寫收據。
(2)公司出納查收款項后在收款收據各聯次加蓋'現金(銀行)收訖'或'轉訖'章戳。
(3)收款收據'記帳聯'傳遞財務總監簽字審核(可集中每月審核一次)。
(4)公司會計根據財務總監審核后的收款收據'記帳聯'填制記帳憑證。
(5)根據記帳憑證登錄各收入分類明細帳。
七、項目支出管理及帳務處理程序:
加強項目支出計劃管理,壓縮計劃外開支,厲行節約是項目支出管理的一項基本原則。項目支出應貫徹'先計劃后使用'、'先審批后付款'的原則,具體帳務處理程序如下:
(1)報銷人填寫報銷單,注明費用名稱、報銷人姓名、單據張數、金額合計等項,并將發票依次整齊粘貼在'專用紙'上,部門經理審核簽字。
(2)報財務部總監簽字審核。
(3)報分管工程技術(或行政部)副總審核簽字。
(4)報分管財務副總審核簽字。
(5)報公司總經理審批。
(6)出納根據審批齊全的報銷單支付款項,由領款人在記賬憑證上簽字后,加蓋'現金(或銀行)付訖'章戳。支付日期為每星期二、五兩天,備用金未清算的不得支付。
(7)公司會計復核,填制'記帳憑證'。
(8)月(或旬)末,公司會計根據記帳憑證登錄各支出明細。
八、開發成本核算辦法
財務部門應加強開發成本的核算,結合實際,遵循'科目設置合理,前后連貫一致'的原則,在核算上將費用分為如下成本項目:
(1)土地出讓金:指因開發房地產而征用土地所發生的各項費用。
(2)前期工程費:指土地、房屋開發前發生的規劃、設計、可行性研究以及水文地質勘察、測繪、場地平整等費用。
(3)市政設施費:指土地、房屋開發過程中發生的供水、供電、排污、排洪、通訊、綠化、照明、環衛設施以及道路等基礎設施費用。
(4)建筑安裝工程費用:指在開發過程中按建筑安裝工程
施工圖施工所發生的各項建筑安裝工程費和設備費,包括土石方工程、磚石工程、鋼筋混凝土工程、鋼結構工程、木結構工程、水電工程、地面工程、屋面工程、裝飾工程等發生的費用,含材料費、人工費和設備購置費等,分各單項幢號工程獨立核算。
(5)公共配套設施費:指在開發小區內發生,計入土地、房屋開發成本的不能有償轉讓的公共配套設施費用,如鍋爐房、水塔、社區服務部、派出所、幼托機構、消防、自行車棚、公廁等設施支出。
(6)開發間接費:指為開發房地產而發生的各項間接費用,包括工資、福利費、折舊費、修理費、低值易耗品攤銷、辦公費(含郵電、差旅、交通、印刷等)、水電費、勞動保護費、利息支出等(開發完工以后的借款利息作為財務費用,計入當期損益)。
九、財務會計報告
財務部門必須按照現行會計制度的規定,按期(年、月)編制財務會計報表,主要有以下5種:
1、資產負債表(月報):反映某一日期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的全貌。
2、損益表(月報):反映一定時期(月、季、年)內利潤(虧損)形成情況。
3、現金流量表(年報):反映當年現金流入和流出總量。
4、利潤分配表(年報):反映企業利潤分配(虧損彌補)情況和年末未分配利潤(未彌補虧損)結余情況。
5、現金、銀行收支報告表(月報)。
一般情況下,年終財務部門編制年度財務情況說明書,對當年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進行分析和總結。月報應對本月財務狀況進行分析,對變化較大的項目應分析原因并提出建議。
根據公司需要增設以下報表:(1)開發成本計算表;(2)開發間接費用計算表;(3)應收、應付款項明細表;(4)應交稅金明細表;(5)預付帳款明細表;(6)售房收入分析報告表等。銷售周報、現金日記帳應于每星期一前電郵或書面形式送交財務總監、分管副總及公司總經理,其它財務報表應于每月10日前電郵或書面形式送交財務總監、分管副總及公司總經理。
十、審計
項目財務審計每季進行一次。
十一、財務人員守則
1、遵守公司員工守則,強化業務學習,工作認真負責,確保不出差錯。
2、嚴格遵守財務制度,做好事前、事后、事中監督,凡未按制度規定的收支,一律追究財務相關人員的責任,每次扣罰年總收入的5%,違規三次以上解聘責任人。
3、財務人員違規造成的損失由本人承擔賠償責任,并依法追究其法律刑事責任。
具體如下:
(一)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對賬務人員予與警告并扣發本人年總收入的5%:
(1)超出規定范圍、限額使用現金的或超出核定的庫存現金金額留存現金的;
(2)用不符合財務會計制度規定的憑證頂替銀行存款或庫存現金的;
(3)未經批準,擅自挪用或借用他人資金(包括現金)或支付款項的;
(4)利用賬戶替其它單位和個人套取現金的;
(5)未經批準坐支或未按批準的坐支范圍和限額坐支現金的;
(6)保留賬外款項或將公司款項以財務人員個人儲蓄方式存入銀行的;
(7)違反本規定條款認定應予處罰的。
(二)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財務人員應予解聘,并追究其法律刑事責任:
(1)違反財務制度,造成財務工作嚴重混亂的;
(2)提供虛假的會計憑證、賬表、文件資料的;
(3)偽造、變造、謊報、毀滅、隱匿會計憑證、會計賬簿的;
(4)利用職務便利,非法占有或虛報冒領、騙取公司財物的;
(5)弄虛作假、營私舞弊,非法謀私,泄露秘密及貪污挪用公司款項的;
(6)在工作范圍內發生嚴重失誤或者由于玩忽職守致使公司利益遭受損失的;
(7)有其他瀆職行為和嚴重錯誤,應當予以辭退的。
第10篇 房地產公司財務預算管理制度
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財務預算管理制度
1、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目的
以財務預算為手段,全面實行預算管理、加強企業經營管理及財務控制力,充分合理運用資金,加速資金周轉,降低經營管理成本,提高經濟效益。年度預算和月度預算是公司績效考核的核心依據之一。
第二條 分類及適用范圍
年度預算、季度預算、月度預算、專項預算(項目預算、采購預算等)。
第三條批準及實施機構
財務管理中心負責組織財務預算的編制及實施,年度財務預算、月度財務預算由總經理辦公會審批同意后下達執行。
2、第二章 財務預算編制與審批
第一條 年度財務預算
一、公司采用自上而下的零基預算模式,總經理辦公會于每年12月15日前下達下年度工作計劃大綱,各職能部門根性據此指導年度預算與工作計劃的制訂。
二、各職能部門根據公司下達的年度工作計劃大綱,按照財務管理中心的編制要求(以通知形式下達),合理預測并編制本部門下年度財務預算,形成下年度《資金收支年度計劃》。資金收支年度計劃應分項列具收支項目及金額,收入包括融資流入、銷售收入、租賃收入、營業外收入等所有現金流入,支出包括工資、獎金、員工福利、辦公費用、車輛費用、工程支出、廣告費、業務費、固定資產支出、稅負支出、歸還借款支出、財務費用、投資預算等所有現金流出,在每年1月1日以前經各中心總監簽字后報送財務管理中心。
三、財務管理中心根據公司下達的年度工作計劃大綱精神及各職能部門提交的年度預算,從公司全局的角度對年度計劃的資金進行綜合平衡和審核并提出調整修改建議,形成年度財務預算。
四、每年1月25日前財務管理中心將年度預算提交計劃管理中心。
五、每年1月28日前,本年度財務預算經總經理辦公會審批通過并經集團總裁簽發后由財務管理中心組織實施。
六、如果總經理辦公會對年度財務預算有調整,各有關部門則再按上述程序提交調整預算。
第二條 月度財務預算
一、各職能部門在編制年度財務預算的同時,集合部門工作計劃和其他相關情況,編制月度財務預算要點。
二、部門月度財務預算由各部門負責人根據年度預算和月度預算要點進行詳細分解,編制《資金預算表》及附注說明,形成月度預算。
三、月度預算經部門主管領導簽字確認后,于每月28日17點以前將下月預算提交財務管理中心。
四、財務管理中心根據年度財務預算、公司工作計劃、部門工作計劃、(預期)公司資金狀況等綜合考慮匯總并審核月度財務預算。
五、財務管理中心于每月30日下午17點以前將下月預算交計劃管理中心,經總經理辦公會批準后下達執行。
3、第三章 預算管理
第一條 管理原則與功能
一、年度預算一經下達,原則上不得變更。
二、預算具有平衡資金、控制開支、開源節流等約束功能。各職能部門必須全面執行。
三、財務預算下達后提交集團財務管理中心備案,并作為月度、年度考核和監察的依據。
第二條 財務預算調整
一、每年六月份,總經理辦公會對本年度財務預算根據實際情況進行適當調整,經公司總經理簽發后調整生效。
二、年度預算非下列原因,不得調整:
1、國家重大政策性因素導致預算不能實現;
2、因公司經營戰略變化和調整導致預算改變;
3、財務預算制定時不可預見性的重大因素導致預算需要調整;
4、集團總裁決定;
三、月度預算調整
1、月度預算根據實際情況,經財務管理中心審核和總經理辦公會審批同意后可在各月度內進行調節。
2、月度預算累計調整不得突破年度預算。
第三條預算執行管理
一、成本、費用發生時,財務應對照預算逐筆審核是否在預算內。
二、每月編寫預算執行報告。每年編制年度預算總結分析報告,并作為編制下年度財務預算的決策依據。
三、每月8日前向各職能部門通報其上月費用支出情況。
四、財務管理中心必須經常檢查、分析財務預算的執行情況,認真考核財務成果,反映存在的問題,提出整改及處理意見。
第四條 預算外支出
一、無財務預算的開支原則上不作安排,開支由財務管理中心負責控制。
二、未列入當月預算而因工作確需開支的,由相關職能部門進行預算外追加申請,并按相關程序報批后執行,原則上每月不超過一次。
三、追加預算后各月預算累計超過年度總預算時,按年度審批程序報批后方可實施。
4、第四章 罰則
第一條 財務管理中心
未及時登記和反饋費用預算執行情況而致使費用超預算開支的,給予財務管理中心總監每次50元的罰款,給予經辦責任人每次100元的罰款。
第二條 其他部門
未按時、按要求上報年度財務計劃和月度財務計劃的,給予部門總監每次100元的罰款,給予經辦責任人每次200元的罰款。
未經批準超預算開支的,給予部門總監每次100元的罰款,給予經辦責任人每次200元的罰款。
第11篇 保利房地產財務預算管理制度
保利地產財務預算管理制度
第二十六條公司實行預算管理制度,通過財務預算的編制、審批和執行嚴格控制各公司的成本費用開支,確保各項經營計劃和財務目標如期實現。財務預算的執行情況作為各子公司經營績效考核的重要依據。
第二十七條 財務預算的編制實行統一組織、逐級落實的原則。各公司應按照股份公司統一的內容、格式、時間節點等要求編制和上報財務預算。各公司每年應成立總經理領導下的預算編制管理機構,協調組織各業務部門和下屬單位的預算編制工作,按時完成公司下年度財務預算的編制。
第二十八條 財務預算的編制應本著實事求是的原則,從本單位的實際情況出發,做到既符合公司整體發展規劃和預算目標要求,又符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切實可行。各公司編制的財務預算應報所在公司董事會審批。
第二十九條 財務預算經董事會批準后執行,各公司應分解各項預算指標至各層級,各部門,明確預算執行責任人,采取有效措施確保預算的執行。
第三十條 在預算執行過程中,由于客觀環境變化、經營計劃改變、項目開發銷售進度變化等致使實際情況與預算發生或將要發生重大偏離的,各公司應及時對財務預算提出修訂建議意見,按規定報批后修訂。
第12篇 房地產公司財務專項管理制度
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財務專項管理制度
1、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目的
加強企業的內部管理,促進企業在財務專項事務處理過程中的規范化、程序化。
2、第二章 財務會計報表管理
第一條 財務會計報表編制范圍
資產負債表、利潤及利潤分配表、現金流量表、稅務籌劃報告、納稅申報表等;內部管理會計報表還包括:資金計劃,資金動態執行情況表、以及公司內部規定需要報送的各種管理報表、報告。
第二條 財務會計報表的編制原則與要求
一、會計報表必須按照國家相關會計制度和準則編制;
二、財務管理部門必須保證所提供會計信息的及時、客觀、準確、完整,全面反映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
三、編制會計報告時,在會計計量和填報方法上,應保持前后會計期間的一致性。會計報告不同報表之間的相關數據應保持一致。報表附注、說明清楚明了,符合規定要求。
四、會計核算采用權責發生制原則進行。
五、按月、季、年分別編制月度、季度、年度財務報表,并做到月度有情況說明,季度有重點分析,年度有財務情況全面分析。
第三條會計期間
會計報表都必須以公歷年度作為會計期間,自公歷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內部報表自公歷2月1日起至次年1月31日止);
第四條 財務會計報表的報出
一、公司的財務會計賬簿和會計報表的時間統一截止為每月28號,下月資金計劃表及附表于30日上午上報,會計報表于次月6日前上報集團公司財務管理部門;
二、在報送會計報表及相關分析資料時,應按集團公司財務管理部門的統一要求和規定進行。
三、會計不得擅自編制未經審核的會計報表,未經批準的會計報表不得向外報送。
3、第三章 利潤及利潤分配管理
第一條 利潤指標的確定
公司年度完成利潤指標由集團公司通過財務預算的形式予以明確和考核。
第二條 虧損的彌補
一、公司發生的年度虧損、按國家有關規定用下一年度稅前利潤彌補;
二、當年度虧損不足彌補時,可在五年內延續彌補,五年還不足彌補時,應在稅后利潤彌補。
第三條 利潤的分配
公司應按公司章程和股東會的有關規定進行利潤分配,原則上按不超過當年凈利潤的30%進行分配。
4、第四章納稅籌劃管理
第一條 稅收籌劃的原則
一、稅務籌劃是在符合稅法、不違反稅法及其他法規的前提下進行
二、是在納稅義務沒有確定,存在多種納稅方法可以選擇時,企業做出繳納低稅負的決策。
第二條 稅收籌劃的目的
一、合理合法減輕稅收負擔。
二、納稅申報正確,繳稅及時足額,不出現任何稅收方面的處罰等。
第三條 稅收籌劃的程序
一、公司在每年制訂財務預算時,應確定稅收籌劃方案,并上報集團財務管理部門。
二、成立稅收籌劃小組,由總經理、分管副總、公司財務負責人、財務人員等組成。
三、項目開發是納稅籌劃的重點,項目稅收籌劃應從項目策劃開始,統籌考慮項目開發方式、合同簽訂、款項支付、銷售方式等進行全方位整體籌劃,并形成稅務籌劃報告。
四、項目開始運作后分年或分期制訂納稅計劃,報董事會討論通過。
五、稅收籌劃和當年納稅計劃通過后,由總經理辦公會委托財務及相關部門執行。
5、第五章 財務人員報告制度
第一條 公司財務人員報告原則
一、公司財務人員應按公司規定上報單位各類會計報表、統計報表及其他管理報表報告。
二、對報告期內發生的重大或異常財務事項,應立即上報公司總經理、董事會、集團總裁和財務管理中心并提出解決方案。
第二條 公司財務人員報告事項
一、各類財務會計報表、統計報表、預算執行情況表、報表附注及相關文字說明和分析材料。
二、發生的大額現金長款、業務差錯、透支、以各種方式提供的融資和擔保、向銀行貸款、對外投資及其它重大事件。
三、未經授權的向公司以外的單位和賬戶進行的資金劃撥。
四、未經批準的長期資產購置(如:固定資產)和超出計劃的費用與成本支出。
五、專項福利與費用支出。
六、年度工作計劃和年度工作總結。
七、財務會計稅收自查工作報告和外部檢查結論。
八、公司財務制度實施細則、內部控制管理辦法及其它各種補充規定。
九、審計報告。
十、成本控制分析報告。
十一、財務分析。
十二、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6、第六章 工資薪酬管理
第一條 工資審批
一、工資實行嚴格的審批制度,月度工資的發放由公司總經理審批。
二、年終獎金的發放報集團公司審批。未經審批的工資、獎金財務部門不得發放。
第二條 工資復核
工資獎金發放前,財務管理中心應對行政管理中心編制的工資、獎金發放表進行復核。
第三條 所得稅扣除
一、行政管理中心編制工資、獎金發放表。
二、財務管理中心應配合行政管理中心計算個人所得稅的扣除和員工往來款項的扣除。
第四條 員工離職
一、員工離職時,行政管理中心應通知財務管理中心,由財務管理中心查明是否有借支款項等應扣款項。
二、如有借支款項等應扣款項,由行政管理中心在其離職時從應發工資中扣除。
第五條 工資、獎金的發放形式
一、工資、獎金的發放,采取銀行代發工資形式,如采用現金發放的形式,如須報公司總經理批準。
第六條 工資獎金的發放
一、員工工資一般于每月15日前發放上個月工資,年終獎金于春節放假前發放。
二、行政管理中心于工資、獎金發放前1天應將審批的工資單、獎金發放明細表交財務管理中心。
三、工資、獎金發放推遲,由財務管理中心和行政管理中心負責解釋。
7、第七章 罰則
第一條 未遵守會計制度
財務人員未按照國家相關會計
制度和準則及公司規定及時編制會計報告,或者所提供會計信息的出現重大錯誤,處責任人500元/次的罰款。
第二條 未遵守公司章程制度
一、不按照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或者在未召開股東會的情況下進行利潤分配的,追繳所分配的利潤,并處責任人 2000元/次的罰款;
二、財務人員明知該利潤分配行為違規仍然進行賬務處理的,處責任人1000/次的罰款。
三、擅自編制會計報告及未經批準對外提供會計報告的,處責任人1000/次的罰款。
第三條 未積極對納稅事項進行合理籌劃
未積極對納稅事項進行合理籌劃,以達到合理避稅的目的,處責任人500元/次的罰款。
第四條 未及時上報上述重大事項
財務人員未及時上報上述重大事項,處責任人100元/次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