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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評審和修訂的規定(十二篇)

      發布時間:2024-01-12 17:10:10 查看人數:40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評審和修訂的規定

      第1篇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評審和修訂的規定

      1

      ---真理惟一可靠的標準就是永遠自相符合關于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評審和修訂的規定

      1.為保證公司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的有效性和實用性,確保安全生產正常有序進行,特制定本規定。

      2.公司所有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崗位安全操作規程的評審和修訂

      3職責

      3.1總經理負責審批評審計劃,負責主持評審活動,審批評審結果,簽發評審意見。

      3.2綜合管理部負責組織評為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評審和修訂的歸口管理部門,負責編制管理評審計劃;作好管理評審記錄并編寫管理評審報告;負責管理評審后改進措施實施的檢查、監督和驗證。

      3.3各單位負責提供與評審要求有關的信息資料,參加評審會議,并根據評審報94

      告制定并實施本部門的改進措施。

      4內容

      4.1評審策劃

      4.1.1例行評審計劃

      2

      ---真理惟一可靠的標準就是永遠自相符合例行評審每年進行一次,一般在每年第一季度進行。由綜合管理部編制“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評審計劃”,經總經理批準后,下發各相關部門。評審計劃包括以下內容:4.1.2臨時評審計劃

      在發生以下情況時,綜合管理部在總經理指示下,編制臨時評審計劃,評審計劃內容如4.1.1規定。

      (1)規章制度修訂的時機

      1)當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程、標準廢止、修訂或新頒布時;

      2)當企業歸屬、體制、規模發生重大變化時;

      3)當生產設施新建、擴建、改建時;

      4)當工藝、技術路線和裝置設備發生變更時;

      5)當上級安全監督部門提出相關整改意見時;

      6)當安全檢查、風險評價過程中發現涉及到規章制度層面的問題時;

      7)當分析重大事故和重復事故原因,發現制度性因素時;

      8)其它相關事項。

      (2)規章制度修訂的頻次

      1)符合本制度第2條第(1)款情況時及時修訂或增補;

      3

      ---真理惟一可靠的標準就是永遠自相符合2)每年對規章制度的有效性、符合性、完整性進行一次全面評審和修訂,提出改進、完善措施。

      95

      4.2評審過程

      4.2.1安全操作規程評審

      由各單位組織相關人員(單位負責人、安全員、技術人員、崗位操作人員)組成評審小組,對安全操作規程進行評審,評審組織者要做好記錄,并形成評審報告。

      4.2.2各單位安全規章制度評審

      由各單位組織相關人員(公司相關部門、單位領導、基層管理人員、員工)組成評審小組,對本單位安全規章制度進行評審,評審組織者做好記錄,并形成評審報告。

      4.2.3公司安全規章制度評審

      由綜合管理部組織相關人員(公司領導、各部門領導、各部門安全員、員工代表)組成評審小組,對公司安全規章制度進行評審,評審組織者做好記錄,并形成評審報告。

      4.2.4綜合管理部匯總所有評審報告,上報總經理審批。

      4

      ---真理惟一可靠的標準就是永遠自相符合

      4.3改進

      4.3.1總經理審批評審報告,作出評審批示,要求各單位做好改進工作。

      4.3.2各單位根據總經理批準的評審報告進行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的修改,

      并報綜合管理部審核,總經理批準執行。

      4.3.3各單位要將最新的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及時下發到崗位,并組織進行學習。

      第2篇 生物公司生產設施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

      為使各類生產設施(含安全附屬設施)按照安全標準化的要求運行,實現安全生產,保證公司正常運營,特制定本制度。

      2 、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生產設施(含安全附屬設施)建設、使用、維護、報廢和拆除全過程的安全管理。

      3 、職責與分工

      主管部門:生產部。負責監督檢查生產設施從建設到報廢拆除全過程中本制度的執行。

      相關部門:公司各部門、車間。保障對生產設施的管理中執行本制度。

      4、內容與要求

      4.1、生產設施建設

      4.1.1、生產設施建設中的安全、衛生及消防設施符合國家有關的法律、法規和相關技術標準,并與建設項目的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三同時”)生產和使用。

      4.1.2 、公司根據危化品的種類、特性,在車間、庫房等作業場所設置相應的安全設施、設備,并按照國家標準和有關規定進行維護、保養,保證符合安全運行要求。

      4.1.3 、各部門需增置的設施經批準購買后,須報生技科備案。

      4.1.4 、生產設施項目確定或購進后,各相應項目組或生技科負責組織安裝,并負責監督檢查安裝的質

      量。

      4.1.5 、對新置設備的隨機配件要按圖紙進行驗收,未經驗收不得入庫。

      4.2 、生產設施使用

      4.2.1、各類生產設施使用前,設備管理人員要組織使用人員接受操作培訓,由生技科的技術人員講解。4.2.2 、使用人員應達到四懂三會(懂原理、懂性能、懂構造、懂用途、會操作、會維修保養、會排除故障),方可上崗操作。

      4.2.3 、按設備安全操作規程要求進行機器開動和停車,在設備使用過程中,發現有異常現象,應立即停車,并通知有關人員檢修。

      4.2.4 、機器設備發生故障,或嚴重事故時,按照操作規程要求立即停車,保護現場,并報告班組長或有關人員。事故處理堅持“四不放過”。

      4.2.5 、對不遵守操作規程或玩忽職守,使工具、機器設備、原材料、產品受到損失者,應酌情給予經濟處罰和處分。

      4.2.6、使用人員要嚴格按操作規程工作,認真遵守交接班制度,準確填寫規格的各項運行記錄。

      4.2.7、為保證生產設施安全、合理的使用,各部門應設兼職設備員,協助生技科對各類設施進行管理。

      4.2.8 、實行操作者包機管理。做到各類生產設施有專人負責。

      4.3、生產設施維護

      4.3.1、所有動力設備不經車間、設備主管允許,不準私自拆卸,不準在電氣設備上搭濕物和放置金屬、

      棉紗類物品。

      4.3.2、嚴禁私拆或改用設備安全防護裝置,發現設備安全防護裝置損壞或失效立即報告設備維修人員進行維修。設備主管部門應建立設備安全防護裝置維修保養檔案。

      4.3.3、操作工負責生產設施的日常維護保養。對本崗位設備、管路要做到不潮、不凍、不腐蝕,及時消除跑、冒、滴、漏。認真做好交接記錄。

      4.3.4、對封存、閑置的設備,不經生技科批準,不得隨意啟動、轉移、拆卸。

      4.4、生產設施報廢和拆除

      4.4.1、各類生產設施陳舊老化不適應工作需要或無再使用價值,使用部門申請報損、報廢。

      4.4.2 、報廢、報損舊設備由生技科安排人員按有關規定及時拆除或另行處置,在生產設施臺帳中注銷。

      4.4.3、生產設施拆除前,拆除負責人要組織人員做好拆除機具準備和周密檢查,做到機具齊備,確保完全可靠。如需辦理安全作業證時,按規定要求辦理。

      4.4.4 、生產設施拆除前,其所屬單位應對其進行徹底的清理和置換,確保無殘留物質,不會對環境及人身安全造成傷害。

      4.4.5 、拆除作業過程中,負責人必須為作業人員配備相應的勞動保護用品,確保安全作業。

      4.5 、安全設施管理

      4.5.1 、各種設施設備要分類、編號、入帳,定期盤點,做到帳物相符。

      4.5.2、對各種設施進行日常維護保養,做好防塵、防潮、防熱、防磁、防銹、防腐蝕、防霉變、防蟲蛀等工作。

      4.5.3、對違反操作規程造成的損失,或因管理不善造成的損壞、丟失、積壓、浪費,應按價賠償,并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4.5.4 、設施設備報廢必須經過嚴格鑒定,履行審批手續。

      4.5.5、對生產設施進行檢維修時,對安全設施進行認真檢查,并作力所能及的維護。

      5、相關制度

      《設備安全操作規程》

      《安全作業管理制度》

      《安全檢維修管理制度》

      6 、相關記錄

      《生產設施驗收單》

      第3篇 安全生產檢查與整改管理制度

      1、 目的:建立安全檢查內容、形式和整改程序,及時發現問題,有效進行改進

      2、 范圍:公司全體員工

      3、 責任者:公司各車間、部門

      4、 程序:

      4.1安全檢查內容

      4.1.1 查思想:對安全生產的認識,責任心;忽視安全的思想有否克服,出了事故是否從思想上認真吸取教訓。

      4.1.2 查領導:是否正確處理安全與生產的關系;堅持安全和生產'五同時',對職工的安全教育執行情況,出了問題能否嚴肅處理,落實整改措施。

      4.1.3 查制度:查公司制定的各項制度執行情況,有無違章指揮、違章作業現象,有無制定車間部門安全管理制度以及執行情況。

      4.1.4 查生產工藝和職工操作:各種原料是否按規定投入,各單元操作是否按規定操作,操作原始記錄是否如實記錄。

      4.1.5 查設備:機械、儀表、廠房、通道、安全裝置、消防器材等安全狀況是否良好,工、器具堆放是否整齊,職工勞保用品穿戴、保管是否良好,消防通道是否暢通。

      4.2安全檢查形式

      4.2.1 公司級安全檢查,由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各職能部門參加,檢查出的不安全隱患由安全部負責匯總,分別提交有關部門、車間整改,對整改情況進行跟蹤。

      4.2.2 部級安全檢查,由部安全主管組織有關人員進行檢查,每月至少一次,對發現問題立即安排整改,并把檢查情況和整改落實情況報安全部。

      4.2.3 車間級安全自查,由車間主任、部門領導負責組織有關人員進行檢查,每月至少二次,檢查情況報部安全主管。

      4.2.4 班組級安全檢查,由班組長負責進行,每周一次,檢查情況報車間、部門領導。

      4.2.5 安全文明生產考核檢查,由安全文明生產檢查考核小組負責進行,每月至少二次,檢查情況及時通知有關部門、車間進行整改,并對整改情況進行跟蹤,并按有關規定進行考核。

      4.2.6 各專業性檢查,由各職能部門領導負責組織有關人員進行檢查,檢查出的不安全隱患報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

      4.2.7 季節性檢查,應針對不同季節有針對的進行檢查,又分管的職能部門領導負責組織檢查,檢查情況報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

      4.2.8 經常性檢查:各級領導干部和職能人員都必須結合自己的業務,深入生產現場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即時指出。每個班組都必須嚴格進行安全交換班檢查,不馬虎、不走過場,當面講清、交換班記錄完整。

      4.2.9 臨時性檢查:緊急情況下的搶修、大修項目的開工、長期不用設備開車、新工藝、新產品、新設備的投產,都應進行臨時性的安全檢查,該項檢查由主管職能部門、車間、班組分別負責進行。

      4.3檢查后的整改

      4.3.1 要狠抓安全檢查隱患的整改。對檢查發現的不安全隱患,由制造部和有關職能部門制訂整改方案、方法,做到'四定'即:定項目、定時間、定責任人、定實施監督復核人。

      4.3.2 在隱患整改中做到'三不推',即班組能整改的不推車間、部門,車間、部門能整改的不推公司,今天能整改的不推到明天整改。

      4.3.3 在隱患整改中防止流于形式。對不按時完成整改任務的,對責任人采取經濟處罰,并在安全生產考核時加倍扣分。由此造成事故的由責任人承擔一切后果,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第4篇 施工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標準化管理制度

      1.適用范圍

      1.1.公司、分公司、項目部從事建筑安裝工程的新建、擴建、改建和拆除等有關活動及實施對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標準化活動的監督管理,應遵守本制度。

      1.2.本制度適用于項目現場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標準化管理。

      1.3.公司鼓勵從事技術、質量、工程、材設、人力資源、安全管理等工作的人員,進行安全生產的施工技術研究和先進技術的推廣應用,推進公司施工現場安全文明標準化的科學管理。

      2.術語和定義

      2.1.安全生產標準化

      指通過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排查治理隱患,建立預防機制,規范生產行為,使各生產環節符合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規范的要求,人、機、料、法、環、測處于良好的生產狀態,并持續改進,不斷加強企業安全文明施工標準化、規范化、定型化、工具化的建設。

      2.2.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

      在施工過程中存在的、可能導致作業人員群死群傷、重大財產損失或造成重大不良社會影響的分部分項工程。

      2.3.隱患

      未被事先識別或未采取必要的風險控制措施,可能直接或間接導致事故的根源。

      2.4.工作環境

      施工作業場所內的場地、道路、工況、水文、地質、氣候等客觀條件。

      3工作主體職責

      3.1公司、分公司安全生產管理部門負責施工現場安全文明標準化制度的制定,并監督檢查項目的實施情況,對項目的實施情況進行綜合評定。

      3.2項目部根據承建工程的規模,必須按規定配備安全員,負責本工程現場安全文明標準化管理的日常工作。必要時設立安全管理機構,負責本工程現場安全文明標準化管理的日常工作。

      3.3項目經理是現場安全文明標準化管理的第一領導責任人,應保障現場安全文明措施費用,落實現場安全防護措施,限期完成上級安全部門或監理提出的安全隱患整改要求。

      3.4項目施工員是現場施工安全文明標準化管理的直接責任人,對施工現場的安全文明標準化管理負有直接責任,編制現場安全防護措施方案,落實安全員提出的不合格整改要求或安全隱患整改要求,并限期完成,同時將整改情況反饋到項目部。

      3.5項目安全員負有現場安全文明標準化監督管理責任,督促落實安全文明管理措施;檢查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臨建設施、材料設備庫場、施工機械使用的安全狀況,及時排查安全事故隱患;負責監督安全隱患整改情況并反饋到項目部,提出改進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建議。

      3.6勞務作業隊長是勞務作業隊的施工安全文明工作負責人,勞務作業隊必須按照規定配備專職或兼職安全員,負責本勞務作業隊的日常安全文明施工監督檢查工作;施工班組長是本班組的安全文明工作負責人,施工班組必須配備兼職安全員,負責本班組的日常安全文明監督檢查工作。

      3.7項目施工時,安全員和施工員發生意見不同時,安全員具有安全生產一票否決權,先執行安全員決定,再請項目部領導仲裁。

      4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

      4.1一般要求

      4.1.1安全標準化工作原則

      1.項目部開展安全施工標準化工作,除應執行本制度的規定外,尚應符合國家現行有關標準、規范、規程的要求。

      2.項目部安全施工標準化工作,應遵循“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以隱患排查治理為基礎,提高安全施工管理水平,減少各類事故發生,保障人身健康和財產安全,保證生產經營和施工活動的順利進行。

      4.1.2建立和保持

      項目部安全施工標準化工作,應采用“策劃、實施、檢查、改進”動態循環的模式,依據本制度的要求,結合自身特點,建立并保持安全施工標準化系統;通過自我檢查、自我糾正和自我完善,建立安全績效持續改進的安全生產管理長效機制。

      4.1.3評定

      1.項目部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實行公司、分公司、項目部三級自主評定、外部評審的方式。

      2.公司、分公司、項目部應根據本制度和有關評分細則,對項目部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情況進行評定;自主評定后向有資格的外部評審機構申請復評認證。

      4.2通用要求

      4.2.1安全報監

      工程開工前根據工程所在地建設主管部門規定,到設區的市級行政主管部門或委托的建筑施工安全監督機構辦理建筑施工安全標準化報監手續,并提供如下基本資料:

      1.《建筑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

      2.《工程中標通知書》;

      3.《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4.施工現場安全防護設施的使用計劃(品種、規格、數量),安全生產費用預收憑證和費用計劃;

      5.施工現場臨時設施規劃方案;

      6.擬進入施工現場使用的施工起重機械設備的型號、數量;

      7.施工現場平面布置圖;

      8.建筑施工企業意外傷害保險手續;

      9.工程項目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及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情況等。

      4.2.2工程開工前的準備工作

      1.工程項目開工前,項目部必須會同建設、監理單位對施工現場周邊環境進行安全評估,制定有針對性的防范措施,并填寫評估報告,評估人應對評估結論的可靠性負責。

      2.施工期間,項目部應會同建設、監理單位按規定分階段對工程的安全狀況進行綜合檢查評定,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安全隱患,并將評定結果報告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委托的建筑施工安全監督機構。

      3.項目部應建立健全各級、各崗位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并上墻。

      4.項目部應配備有關施工的安全技術標準規范,制定各工種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應列為項目部日常安全活動和安全教育的主要內容,并懸掛在施工現場操作崗位前。

      4.3核心要求

      4.3.1安全目標

      1.項目部應根據自身安全生產實際情況,制定總體及年度或階段安全目標。

      2.安全目標應包括生產安全事故控制指標、安全生產以及文明施工目標。

      3.安全目標應分解到項目部各管理層及相關崗位,并按照安全生產責任制規定的工作,把安全責任落實到人,把安全目標分解到每項工作并量化,并制定安全管理指標和考核辦法。

      4.3.2組織機構和職責

      4.3.2.1組織機構

      1.項目部應根據承建工程規模,按規定足額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并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

      2.配備項目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滿足下列要求:

      ⑴建筑工程建筑面積1萬平方米以下或安裝工程總造價在5000萬元以下的不少于1人;

      ⑵建筑工程建筑面積1~5萬平方米或安裝工程總造價在5000萬~1億元的不少于2人;

      ⑶建筑工程建筑面積5萬平方米以上或安裝工程總造價在1億元以上的不少于3人,按土建、機電設備等專業設置,并設安全主管。

      ⑷項目部同時承擔建筑工程、安裝工程施工,工程總造價在5000萬元以下的土建、安裝工程,按照土建專業、安裝專業配備各不少于1人。

      3.項目部人員配備和崗位設置:具體要求執行《工程項目管理辦法》。

      4.3.2.2職責

      1.項目部負責人應按照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賦予的職責,對項目部的安全生產工作負責,并履行安全生產義務。

      2.項目部應建立健全本項目部的安全生產責任制,明確各管理層和各崗位人員的安全生產職責。

      3.項目部應建立安全責任考核制度,對各管理層和各崗位人員安全職責的履行情況及安全生產責任制的實施情況進行定期考核,予以獎懲。

      4.3.3安全生產投入

      項目部應建立安全生產投入保障制度,完善和改進安全生產條件,按規定提取安全費用,安全費用應當專款專用,用于項目的施工安全防護用具及設施的采購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實和安全生產條件的改善,并建立安全費用臺賬。

      4.3.4法律法規與安全管理制度

      1、法律法規、標準規范

      ⑴項目部應建立識別和獲取適用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規范的制度,明確主管人員、獲取的渠道、方式,及時識別和獲取適用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規范。

      ⑵項目部各崗位人員應及時識別和獲取本崗位適用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規范,并跟蹤、掌握有關法律法規、標準規范的修訂情況,及時提供給負責識別和獲取適用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主管人員匯總。

      ⑶項目部應將適用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規范及其他要求及時傳達給管理人員和施工作業人員。

      ⑷項目部應遵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規范和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并將相關要求進行合規性評價,及時轉化為本項目部的規章制度或實施細則,貫徹到各項工作中。

      2.規章制度

      ⑴項目部應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或實施細則,并發放到相關工作崗位,規范從業人員的安全管理行為和施工作業行為。

      ⑵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或實施細則應符合公司、分公司相關要求。

      3.操作規程:項目部可根據工程施工特點,編制崗位安全操作規程,并發放到相關崗位。

      4.評估

      項目部根據工程項目施工工期,應每年至少一次或在施工周期不足一年的工程項目施工完畢時,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規范、規章制度、操作規程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評估和合規性評價。

      5.修訂

      項目部應根據法律法規、合規性評價及評估情況、安全檢查反饋的問題、生產安全事故案例、績效評定結果等,對項目部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或實施細則和操作規程進行修訂,確保其有效和適用,保證每個崗位所使用的為最新有效版本。

      4.3.5文件和檔案管理

      1.項目部應執行公司的文件和檔案管理制度,確保安全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編制、使用、評審、修訂的效力。

      2.項目部應建立主要安全施工過程、事件、活動、檢查的安全記錄檔案,并加強對安全記錄的有效管理。

      3.安全檢查采用儀器監測的技術檢查、監測記錄,由檢查人或施工員負責填寫、收集、整理;安全檢查采用巡視檢查方法的檢查、監測記錄,由檢查人負責填寫,安全員負責收集、整理。

      4.項目部施工現場安全資料管理執行工程所在地建設工程施工安全資料管理規程的規定或行業的要求。

      4.3.6教育培訓

      1.項目部應確定安全教育培訓主管人員,按規定及崗位需要,定期識別安全教育培訓需求,制定、實施安全教育培訓計劃,提供相應的資源保證。

      2.項目部應認真做好安全教育培訓記錄,建立安全教育培訓檔案,實施安全教育培訓管理,并對培訓效果進行評估和改進。

      4.3.7施工設備設施

      1.項目部施工現場對設備設施的設計、制造、租賃、安裝、驗收、檢測、使用、保養、維修、改造、拆除和報廢均應符合有關法律法規、標準規范的要求。

      2.應按規定對進入施工現場的設備設施進行驗收,并對運行過程及維修保養等階段進行規范管理。

      3.項目部應對施工設備設施進行規范化管理,保證其使用期間的安全運行。

      4.項目部應根據安全管理目標、施工管理特點、規模、環境等,配備符合安全技術要求的施工設備設施和所需要的安全檢測器具。

      5.項目部應有專人負責管理各種施工設備設施,建立臺賬,定期檢維修保,并對設備設施制定檢維修保計劃。

      6.大型、特種施工設備設施檢查、維修、保養前應制定方案,檢維修保方案應包含作業行為分析和控制措施。檢維修保過程中應執行安全隱患控制措施并安排專人進行監督檢查。

      7.施工現場特種設備使用管理,具體執行公司《特種設備安全管理辦法》的規定

      4.3.8信息管理

      1.項目部應在施工現場配備計算機、打印機、復印機等電子辦公設備,按有關規定及時上報施工現場有關資料信息。

      2.施工現場應推廣使用視頻監控系統,建筑、安裝工程合同造價1000萬以上(含1000萬),合同工期3個月以上(含3個月)的項目,合同造價1000萬以下但列為公司重點監控的項目,創建并報監安全文明標準化工地的施工現場,必須使用視頻監控系統。

      3.施工現場在塔機安裝完畢后,項目部應會同建設單位、監理單位確定現場監控系統監控點,監控點應放置在塔機頂端、加工區、材料設備庫區、辦公區、大門口等處。

      4.3.9施工現場安全管理

      4.3.9.1施工現場管理

      1.項目部應按規定實施項目負責人施工現場帶班制度。

      2.施工現場應按jgj59《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的規定實施定期檢查,對存在的隱患,應及時整改消除,并進行分析和控制。

      3.項目部進行受限空間內作業、吊裝、安裝拆卸施工起重機械、垂直運輸機械和整體提升腳手架、自升式模板等危險作業時,應安排專業技術人員現場監督安全管理。對動火作業、受限空間內作業等應實施作業許可管理,嚴格履行審批手續。

      4.3.9.2施工作業行為管理

      1.項目部應規范從業人員施工作業行為,提高從業人員安全作業意識和技術水平。

      2.從業人員在施工作業過程中,應正確佩戴和使用勞動防護用品,應正確使用安全防護技術裝備,嚴格遵守公司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遵守勞動紀律,服從管理,拒絕違章指揮和強令冒險作業。

      3.施工作業前安全檢查:

      a)項目部作業前安全檢查排查的人員應當按照國家和工程所在地建設工程施工安全強制性標準的相關要求進行作業前檢查排查。

      b)作業前檢查排查的人員應當做好作業前排查記錄。填寫《安全工作日志》記錄。

      4.班前安全活動:

      a)各施工作業班組每天必須進行班前安全活動,針對當天作業中的不安全因素進行提示防范,并做好《班前安全活動記錄》。安全管理人員應對班前安全活動進行檢查、指導、管理。

      b)在工人上崗的必經之路或宿舍區大門或辦公區大門等處,宜設置安全警示鏡、防護用品正確佩戴示意圖及警示標牌。上崗前,安全管理人員在警示鏡旁檢查工人和管理人員安全防護用品的佩戴情況。

      4.3.9.3警示標志

      項目部應根據施工作業場所的實際情況,按照gb2894《安全標志及其使用導則》及公司《施工現場視覺識別系統手冊》的規定,在施工現場入口處、作業面臨邊、起重機械、垂直運輸機械、臨時用電設施、腳手架、出入通道口、樓梯口、電梯井口、孔洞口、隧道口、基坑邊緣及有害危險氣體和液體存放處等危險部位,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

      4.3.9.4相關方管理

      1.項目部應建立對分包(供)方的安全管理制度,對其資質、資格、安全生產許可證、安全生產機構設置和專(兼)職安全管理人員配備、作業過程、安全生產績效等進行管理。

      2.工程項目實行總承包的,由總承包項目部對施工現場的安全施工負總責,對進入同一作業區的分包(供)方進行統一安全管理。

      3.兩個以上施工單位(指外部單位)在同一作業區域內進行施工作業活動,可能危及對方施工安全的,項目部應當進行告知和簽訂安全施工管理協議,明確各自的安全施工管理職責和應當采取的安全防護措施,并指定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進行安全檢查與協調。

      4.3.10安全檢查及隱患排查和治理

      4.3.10.1安全檢查及隱患排查

      項目部應進行經常性安全檢查、隱患排查及治理工作,并保存檢查記錄。對檢查中發現的安全事故隱患,應進行分類別記錄,定期統計,分析評估確定多發和重大隱患類別,登記建檔,及時采取有效的治理措施。

      4.3.10.2排查范圍與方法

      1.項目部安全檢查、隱患排查的范圍應包括所有與施工、辦公、住宿、材料設備、庫房(場)等相關的場所、施工現場、環境、人員、設備設施和活動。

      2.項目部應根據安全施工管理的需要和特點,采用綜合檢查、專項檢查、季節性檢查、節假日檢查、定期檢查、不定期檢查、日常檢查等方式進行安全檢查及隱患排查。并應符合下列要求:

      a)項目部每天應結合施工動態,實行安全巡查;

      b)項目部應組織各分包單位每周進行安全檢查,并針對檢查中發現的傾向性問題,對安全施工狀況較差的單位工程、分部分項工程施工作業區域,組織專項檢查;

      c)項目部應針對承建工程所在地區的氣候與環境特點,組織季節性的安全檢查。

      4.3.10.3隱患治理

      1.項目部應根據隱患排查的結果,制定隱患治理措施或方案,對隱患及時進行治理。

      2.隱患治理方案應包括目標和任務、方法和措施、經費和物資、機構和人員、時限和要求。

      3.重大事故隱患在治理前應編制專項治理控制措施并制定應急預案。

      4.重大事故隱患專項治理控制措施應包括:工程技術措施、管理措施、教育措施、防護措施和應急措施。

      4.3.10.4預測預警

      項目部可根據安全管理狀況及隱患排查治理情況,建立體現項目安全生產狀況及發展趨勢的預警體系。

      4.3.11安全技術管理

      4.3.11.1安全技術管理職責

      1.項目部技術負責人應對管理范圍的安全技術工作負責。

      2.項目部施工組織設計、專項施工方案、安全技術方案(措施)等方案編制、修訂、審核和審批應在開始施工前完成。

      4.3.11.2安全技術方案編審

      1.編制的施工組織(總)設計中應含安全技術措施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方案,或依據施工組織設計的要求,單獨編制安全技術措施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方案。

      2.應對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單獨編制安全專項施工方案。

      4.3.11.3安全技術交底與驗收

      1.施工作業前,項目部技術負責人應組織相關編制人員參與安全技術交底,應將分部分項工程有關安全施工的技術要求向施工班組、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并明確其他參與交底的人員。

      2.安全技術交底按照gb50870《建筑施工安全技術統一規范》的相關規定執行,并按照安全專項施工方案的要求進行細化和補充,對操作者講明安全技術要求和安全注意事項,要有針對性、指導性、可操作性。

      3.安全技術交底應有書面記錄,交底雙方應履行簽字手續,書面記錄應在交底者、被交底者和安全管理者三方留存備查。安全技術交底記錄嚴禁代簽字。

      4.在施工過程中,項目部有關人員應對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施工完成后,應按有關規定進行驗收。

      4.3.11.4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

      1.對工程項目危險性作業和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辨識。并對確認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及時登記建檔。

      2.建立健全危險性作業和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技術措施。

      3.對超過一定規模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按規定要求對專項方案組織召開專家論證會。實行施工總承包的,由總承包方組織召開專家論證會。

      4.在施工現場明顯位置對重大危險因素、重大危險源和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進行公示。

      5.指定專人對危險性作業和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的施工作業實施現場監督和監測。項目部技術負責人應當定期巡查專項方案實施情況,做好巡查記錄,對存在問題提出整改意見,并建立巡查檔案。

      6.對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項目部應當按規定組織相關人員進行驗收。

      7.危險性作業和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的施工作業,項目部負責人應進行現場帶班,并填寫《項目部負責人帶班施工檢查記錄表》。

      4.3.12職業健康

      4.3.12.1職業健康管理

      1.項目部應按照法律法規、標準規范的要求,為從業人員提供符合職業健康要求的工作環境和條件,配備與職業健康保護相適應的安全技術裝備、設施、工具。

      2.對可能發生急性職業健康危害的有毒、有害工作場所,應設置報警裝置,制定應急預案,配備現場急救用品、設備,設置應急疏散撤離通道。

      3.應對現場急救用品、設備和防護用品進行經常性的檢維修保,定期檢測其性能,確保其處于正常狀態。

      4.3.12.2職業健康危害告知和警示

      1.項目部對新進場的從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培訓時,應將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的職業健康危害及其后果和防護措施如實告知從業人員。

      2.項目部應采用有效的方式對從業人員及相關方進行宣傳,使其了解施工過程中的職業健康危害、預防和應急處置措施,降低或消除危害后果。

      4.3.12.3職業健康危害申報

      項目部應及時、如實向工程所在地主管部門申報施工過程存在的職業健康危害因素,并依法接受其監督。

      4.3.12.4高溫天氣及特殊場所

      1.施工作業環境溫度超過35℃,項目部應當采取防暑降溫措施,配備必要的預防中暑急救藥品和器材,并按照規定合理安排施工作業時間。

      2.項目部負責人必須掌握施工當天的天氣情況。六級風以上及雨、雪等惡劣天氣前后,必須立即組織檢查。發生影響施工作業環境的異常天氣,施工現場應停止施工。

      3.在空氣不暢通、容易產生有毒有害氣體或有毒有害氣體聚集,可能造成窒息、中毒的地下工程、密室、洞室、井坑、管道、容器內部等場所進行施工作業時,項目部應當定期或定時檢測,作業前和作業期間應采取通風、排氣、專人監護等防護措施,并配備相應的勞動防護用品和安全技術裝備。

      4.3.13應急救援

      4.3.13.1應急救援組織

      1.項目部應指定專人負責生產安全事故應急管理工作。

      2.項目部應建立與承建工程項目安全施工特點相適應的應急救援隊伍,并組織訓練。

      4.3.13.2應急預案

      1.項目部應制定專項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必要時制定生產安全事故綜合應急預案,形成安全生產應急預案體系。應急預案應報相關部門備案。

      2.應急預案應定期評審,并根據評審結果、演練結果或實際情況的變化進行修訂和完善。

      4.3.13.3應急設施、裝備、物資

      項目部應按規定建立應急設施,配備應急裝備,儲備應急物資,并進行經常性的檢查、維護、保養,確保其完好、可靠。

      4.3.13.4應急演練

      1.項目部應組織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演練,并對演練效果進行評估;根據評估結果,修訂、完善應急預案,改進應急管理工作。

      2.項目部每年組織不少于一次綜合應急預案演練或者專項應急預案演練,每半年至少組織一次現場處置方案演練。

      4.3.13.5事故救援

      施工現場發生事故后,項目部應立即啟動相關應急預案,積極開展事故救援。

      4.3.13.6應急疏散

      施工現場一旦發生事故,項目部應按應急救援預案要求,組織從業人員從安全通道及時疏散撤離。

      4.3.14事故報告、調查和處理

      1.施工現場事故發生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按規定上報。

      2.項目部應配合事故調查組進行事故調查。

      3.生產安全事故調查和處理應做到事故原因不查清楚不放過、事故責任者和從業人員未受到教育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未受到處理不放過,沒有采取防范事故再發生的措施不放過。

      4.3.15績效評定和持續改進

      4.3.15.1績效評定

      1.項目部應每年至少一次或工程完工后對施工現場安全文明標準化的實施情況進行評定,驗證各項安全管理制度、細則、措施的適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檢查安全管理工作目標、指標的完成情況。

      2.評定工作應形成正式文件,作為年度安全管理績效考評的重要依據。

      4.3.15.2持續改進

      項目部應根據施工現場安全文明標準化的評定結果,對安全目標、指標、規章制度、操作規程、施工現場管理等進行修訂完善,持續改進,不斷提高安全文明管理績效。

      4.3.16安全技術管理資料

      1.必須按照工程所在地建筑施工現場安全技術資料管理規定執行,使用標準規范的安全技術資料表格和公司規定的表格填寫記錄,建立安全管理檔案。

      2.項目部應設專職資料員并持證上崗,按規定對安全資料進行組卷、建檔。

      3.安全技術資料應及時填寫、分類清楚、組卷規范、內容完整真實、裝訂統一。

      4.3.17項目部安全例會

      4.3.17.1安全例會

      項目部應至少每周召開一次。安全例會內容是總結一周的安全管理體系運行情況,抓正、反兩方面典型,研究、解決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重大問題并進行分析,制訂并布置下一周的安全工作計劃,安全例會要有記錄。

      4.3.17.2安全專題會

      安全專題會不定期召開,主要針對大型安全活動或上級重要安全指示進行研究、探討對策或整改措施,如安全周(月)專題會議、重大隱患治理專題會議等。安全專題會要有記錄。

      4.3.17.3安全現場會

      安全現場會不定期召開,主要內容是宣傳推廣安全管理中的先進事跡、典型經驗和做法,施工中發生的各類事故、險肇事故或不安全現象,以教育全體員工從中吸取經驗和教訓,安全現場會要有記錄。

      4.3.17.4班前安全會

      項目部施工班組在每天早上開工前召開班前會,使員工的安全意識得以提高。填寫《班前安全活動記錄》。

      1.班前會由班組長主持,現場完成具體工作的工人和安全員參加。

      2.班前安全講話不宜超過15分鐘。

      3.班前會的內容要具體,著重講當天施工活動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隱患及防范措施。

      4.安全員要把監督或調整班前安全會做為他們日常工作的一部分。

      5施工現場文明施工標準化管理

      5.1文明施工方案編制

      1.項目施工前應由施工員、安全員編制文明施工專項方案。

      2.文明施工專項方案應包括圍擋墻、臨建設施搭設、場容場貌、衛生管理、環境保護、消防等主要內容。

      3.文明施工專項方案應由項目部技術負責人審批,有要求時應報監理、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審核并簽字。

      5.2現場圍擋

      1.施工現場新建圍擋墻必須使用符合規定要求的彩色噴塑壓型鋼板或砌體等硬質材料。

      2.市區主要路段的圍墻高度一般應不低于2.5m,一般路段應高于1.8m。

      3.圍擋墻內外保持整潔,禁止依靠圍擋墻堆放物料、器具等。

      4.禁止用圍擋墻做擋土、擋水墻、機械設備等的支撐體。

      5.圍擋墻應采用彩繪等形式進行美化、亮化,并反映企業文化特點。

      6.項目部應會同建設、監理單位對圍擋墻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并建立巡查制度和驗收、巡查檔案。惡劣天氣條件下必須進行重點檢查。

      5.3建筑物圍擋

      1.施工中的建筑物應當使用符合國家標準要求的密目式安全網實施封閉圍擋。

      2.密目安全網使用前應進行耐貫穿試驗檢驗,檢驗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3.密目安全網應用棕繩或尼龍繩綁扎在腳手架內側,不得使用金屬絲等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綁扎。

      4.腳手架桿件必須涂黃色漆,防護欄、安全門及擋腳板必須涂紅、白相間警示色。

      5.4安全警示

      1.施工現場應使用人性化安全警示用語牌。

      2.警示用語牌應在施工現場的作業區、辦公區、生活區等醒目位置設置。

      3.警示用語牌要統一規范,滿足數量和警示要求,符合公司《施工現場視覺識別系統手冊》的規定。

      4.安全標志應針對作業危險部位懸掛,并繪制安全標志平面布置圖,不得將安全標志不分部位、集中懸掛。安全標志應符合《安全標志及其使用導則》(gb2894)的要求。

      5.5臨建設施

      5.5.1一般規定

      1.新建臨建設施必須使用符合規定要求的裝配式彩鋼活動房屋,活動房屋不得超過兩層,并滿足安全、衛生、保溫、通風等要求。

      2.臨時用房應進行必要的結構計算,確保使用安全,所用材料要滿足職業健康、環保和消防要求。

      3.臨時房屋應優先選用鋼骨架彩板房,生活、辦公設施禁止選用菱苦土板房。

      4.臨建設施內用電應達到“三級配電兩級保護”,未使用安全電壓的燈具距地面高度應不低于2.5m。

      5.項目部應會同建設、監理單位對臨建設施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并建立巡查制度和驗收、巡查檔案。惡劣天氣條件下必須進行重點檢查,確保臨建設施穩固。

      6.施工現場應設置辦公室、宿舍、食堂、廁所、盥洗淋浴房、吸煙飲水處、文體活動室、密閉式垃圾站(或容器)等臨時設施,并按規定配備應急救護人員和急救器材。

      7.施工現場所有臨建設施應符合《施工現場臨時建筑物技術規程》(jgj/t188)和《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環境與衛生標準》(jgj146)的規定。

      5.5.2員工宿舍

      1.宿舍應實行單人單床,每房間居住人數不得超過16人,宿舍內的床鋪不得超過2層,嚴禁睡通鋪。宿舍內應保證有必要的生活空間,室內凈高不得低于2.4m,通道寬度不得小于0.9m,宿舍內應設置生活用器專柜,有條件的宿舍宜設置生活用品儲藏柜,在建建筑物內嚴禁安排人員住宿、辦公。

      2.宿舍內應設置封閉式餐具柜,個人物品應擺放整齊,保持衛生整潔。

      3.宿舍衛生制度、衛生值日表、宿舍負責人標牌應上墻。

      5.5.3職工食堂

      1.食堂必須取得《衛生許可證》,距離廁所、垃圾點等污染源應大于15m。炊事人員應按規定進行體檢,取得《健康證》后方可上崗,工作時應穿戴工作服、工作帽。

      2.灶間、售飯間、食品儲藏室應分隔設置,食堂內禁止人員住宿和放置施工料具、有毒有害物品等。生、熟炊具器皿應有明顯標記,分別放置,經常消毒,保持潔凈。溫暖季節食品出售前應加蓋防蠅罩。嚴禁購買、出售變質食品。

      3.食堂應設上、下水、隔油池等設施,排水、排氣口應采用金屬網封閉,通風、排氣良好;制作間灶臺周邊應貼瓷磚。所貼瓷磚高度不宜小于1.5m,地面應做硬化和防滑處理,糧食存放臺距墻和地面大于200㎜。

      4.食堂應設置密閉式泔水桶。

      5.食堂應使用油、氣、電等清潔燃料,禁止燃用散煤等污染性燃料。

      6.食堂、制作間、食品儲藏室門扇下方處應按規定設置“擋鼠板”,高度不低于0.6m。

      5.5.4廁所

      1.施工現場應設置封閉、水沖式廁所,蹲位應滿足使用要求,男廁蹲位的數量按照施工人數的1/50設置,女廁蹲位的數量按照施工人數的1/25設置,蹲位間距不應小于0.9m,蹲位之間設置隔墻,隔墻高度宜不低于0.9m;便池應采用面磚等材料飾面,飾面高度不低于1.5m。

      2.廁所應設專人管理,及時沖刷清理、噴灑藥物消毒,無蚊蠅孳生。高層建筑施工超過8層以后,每隔4層宜設置封閉式臨時廁所,并設專人負責清掃。

      5.5.5其他設施

      1.施工現場應設置盥洗淋浴室,墻面應使用面磚等材料飾面;淋浴噴頭數量應滿足使用要求,淋浴噴頭與員工的比例宜為1/20,保證冷、熱水供應,排水、通風良好;淋浴間與更衣間應隔離,并使用防水電器;盥洗室應設置盥洗池和水嘴,水嘴與員工的比例宜為1/20,水嘴間距不宜小于700㎜。

      2.施工現場應設置職工文化學習娛樂室,使用面積不宜小于50㎡,配備電視、報刊、雜志等學習娛樂用品。

      3.施工現場應配備擔架等急救器材,配備止血藥、繃帶及其他常用藥品。現場應配備急救人員。有條件的項目部應設置衛生室,配備衛生員。

      4.施工現場應設置吸煙、飲水處,嚴禁在施工區域內吸煙,嚴禁游動吸煙。飲水處應采用密封式保溫桶,保溫桶應加蓋加鎖,保持衛生、清潔。

      5.施工現場辦公區、生活區應設置宣傳欄、讀報欄、黑板報等宣傳設施,達到牢固、美觀、防雨要求,并進行亮化。宣傳內容應及時更換。

      5.6場容場貌

      1.施工現場應設置金屬大門,門頭應設置公司標志,規模較大的施工現場,宜使用電動門。

      2.大門處應設門衛室,實行人員出入登記和門衛人員交接班制度。嚴禁無關人員進入施工現場。

      3.施工現場大門處應按要求設置“七牌兩圖”,即工程概況牌、安全措施牌、文明施工牌、入場須知牌、消防保衛牌、管理人員名單及監督電話牌、建筑工人維權須知牌和施工現場平面布置圖、工程立體效果圖。

      4.施工標志牌規格應為高1.2m,寬0.8m,架體材質為不銹鋼管,直徑不小于60mm。各類標牌應設置牢固、美觀,并進行亮化。

      5.施工現場生活區、作業區應按照平面布置圖設置,并有明顯劃分。

      6.施工現場設置大門、標志牌、圍墻圍檔應符合公司《施工現場視覺識別系統手冊》的要求。

      7.管材、板材、設備、配件等安裝工程用材應按類別、型號、材質、品種和生產日期分類存放;焊材、儀表、電氣材料、防腐涂料等應設專用庫房存放,并有防潮、防雨、防盜措施。

      8.水泥、鋼筋等建筑材料應按生產廠家、品種、強度和生產日期分類存放,防護設施應穩定牢固、整齊有序,并設置材料狀態標識牌。水泥存放應設專用庫房,并有防潮、防雨、防盜措施。

      9.施工現場道路、加工區和生活區地面應進行硬化。主要道路必須采用混凝土硬化,并滿足車輛行駛和抗壓要求;生活區、加工區可采用磚鋪等其他方式硬化,土方應集中堆放,裸露的場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沙石應采取覆蓋、固化或綠化措施。

      10.施工現場易產生揚塵污染的作業區應進行封閉作業。堆放、裝卸、運輸等易產生揚塵污染的物料應采取苫蓋、封閉、灑水等措施。風速四級以上天氣未采取降塵措施,應停止易產生揚塵的作業。嚴禁從建筑物內向外拋擲垃圾。

      11.城鎮區域內的施工現場大門處應設置車輛沖刷設施,保持出場車輛清潔,嚴禁車輪帶泥土上路。

      12.建筑垃圾應集中、分類堆放,及時清運;生活垃圾應采用封閉式容器,日產日清。垃圾清運應委托有資格的運輸單位,嚴格執行城鎮環衛部門統管統運的規定,不得亂卸亂倒。不得在施工現場熔融瀝青、焚燒垃圾等有毒有害物質。

      13.施工現場應設置良好的排水系統,保持排水暢通,地面無積水;合理設置沉淀池,嚴禁污水未經處理直接排入城市管網、河流和田野。

      14.溫暖季節,施工現場應進行綠化。

      5.7現場防火

      1.施工現場應制定消防管理制度,嚴格履行動火作業審批手續;電氣焊作業、生活區、倉庫、配電室(箱)、木制作業區等易燃易爆場所必須配置相應的消防器材。消防器材應定期檢查,確保完好有效。嚴禁在施工現場內燃用明火取暖。

      2.施工現場應制定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管理制度,購領、運輸、保管、發放、使用等環節應設專人負責,并建立臺帳。

      3.高層建筑施工作業應設置臨時消防水源管道,立管直徑不小于dn100。每層應留有消防水源接口,配備消防管具。

      5.8綜合治理

      1.施工人員宜統一著裝,并戴胸卡,管理人員、作業人員的安全帽應有顏色區別。安全員應穿著橘黃色服裝,并佩戴明顯標志。

      2.施工現場應建立治安保衛制度,及時辦理暫住登記,非工作人員不得擅自在施工現場留宿。

      3.施工現場應建立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管理制度,開工前應按規定簽訂計劃生育協議。

      4.施工現場應建立衛生防疫應急預案,定期對工人進行衛生防疫宣傳教育,發現疫情及時向當地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和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并采取有效處置措施。

      5.施工現場應按有關規定,定期開展職工安全教育培訓,并建立職工教育檔案。

      6.對使用易產生噪音的機具,應采取隔音、降噪封閉作業;裝卸材料應輕卸輕放;在城鎮居住區域內施工,未經審批,晚10:00至早6:00,中、高考期間晚20:00至早6:00禁止施工。

      7.項目部應采取優先措施,避免施工擾民,妥善處理與周邊居民的關系。

      6.附則

      6.1本制度的解釋由公司安全部負責。

      6.2本制度自發布之日實施。

      7.附錄:本制度制定的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2.《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

      3.《山西省安全生產條例》

      4.《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基本規范》(aq/t9006-2010)

      5.《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 要求》(gb/t28001-2022)

      6.《建筑與市政工程施工現場專業人員職業標準》(jgj/t250-2022)

      7.《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評價標準》(jgj/t77-2010)

      8.《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2022)

      9.《安全標志及其使用導則》(gb2894-2008)

      10.山西省《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標準》(dbj04-253-2007)

      11.山西省《建筑工程施工安全資料管理規程》(dbj04/t289-2022)

      第5篇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安全教育工作管理制度

      一、總 則

      為提高全員安全素質,夯實安全基礎工作,教育職工掌握必需要求的安全生產知識與技能,必須加強對全體職工的安全教育工作,做到遵章作業,減少事故的發生,避免國家與集體的財產遭受損夫,保障職工的安全與健康,根據國家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教育組織機構

      1、公司成立職工教育委員會,定期研討職工安全教育情況,審定職工教育培訓計劃中安全教育內容。

      2、公司安全處負責日常工作,并將安全教育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并組織實施。

      3、本著'分級管理,對口負責,相互配合'的原則,各部門、基層單位負責對職工不間斷的安全教育工作。

      三、安全教育形式

      1、新工人入工地教育

      凡是新招的職工在進入施工現場前,必須經過公司三級教育后方可上崗。參觀、參加勞動人員必須由公司安全部門進行專門教育后,指派專人帶領方可進入施工場所。

      2、公司分期分批舉辦安全管理培訓班進行一次安全教育。

      3、班組長教育

      凡擔任班組長工作的人員必須接受安全生產知識教育。公司每年將舉辦若干期班組長安全培訓班,并經考試合格后持證上崗。

      4、特種作業人員教育

      凡從事電工、起重機械、。金屬焊接(氣割)、、卷揚起重等,特種作業人員必須經安全部門按管理系統專門培訓考核。合格后發給操作證方可上崗,并定期參加復審。

      5、復訓教育

      對特種作業及特種設備操作,危險作業的人員公司將每年進行一次考核。違章作業(指揮)人員必須由安全部門舉辦違章學習班,進行學習,考試合格后,重新上崗。

      6、變換工種教育和跨地區轉換場地教育

      凡變換工種及調入人員中生產人員必須經安全部門教育。考試合格后方可擔任所變換的工種作業。

      7、全員教育

      必須堅持每周一的安全活動日。利用派班會、班前班后會等多種形式,學習建筑施工安全生產及有關安全知識。總結安全生產情況,布置下周措施,必須有本單位負責人親自主持,并建立原始學習記錄,公司將每年在安全生產周活動日子進行安全知識競賽。

      8、復工教育

      無論何種假期或原因脫崗一周以上,在重新上崗前必須由安全部門進行一次安全教育,未經培訓者不準上崗。

      第6篇 工程項目安全生產班前安全活動管理制度

      工程項目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班前安全活動

      管理文件:班前安全活動制度

      班前安全活動主要由班組長主持進行,或由班組安全員及指定技術熟練、重視安全生產的工人講解本工種崗位安全操作及班組安全制度、規章紀律,原則上每星期不少于二次,主要內容如下:

      1、本班組作業特點及安全操作規程。

      2、班組安全活動制度及記錄。

      3、愛護和正確使用安全防護裝置(設施)及個人活動防護用品。

      4、本崗位易發事故的不安全因素及防范對策。

      5、本崗位的作業環境及使用的機械設備,工具的安全要求。

      以上安全活動要求班組認真執行,班組在工資結算時,提供以上資料,否則不予結算。

      第7篇 公司生產管理制度生產安全管理

      某公司生產管理制度:生產安全管理6.生產安全管理辦法

      6.1總則

      6.1.1 目的為認真貫徹國家有關勞動保護法規和加強生產安全的規定,預防各類事故的發生,保證生產安全運行,特制定本辦法。

      6.1.2 范圍

      (1)凡涉及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工作均適用于本辦法。

      (2)本辦法未涉及的或與國家勞動法規不相符的,依照國家勞動法規的規定辦理。

      6.1.3 生產安全管理小組

      (1)生產部各級主管在管理生產的同時負責管理安全工作,為此應成立生產安全管理小組,直接接受公司安全管理委員會的領導和指示,并對生產廠區的安全負責。

      (2)生產安全管理小組由生產部經理任組長,各科長及重要崗位員工兼職擔任安全員工作,共同擔負起安全生產責任。

      生產安全管理小組要認真貫徹'以防為主'方針,抓好各項安全操作規程和技術標準的貫徹執行,杜絕違章作業和人身事故發生,保障員工生命和公司財產的安全。

      6.1.4 安全教育

      (1)各級主管要經常進行勞動安全教育,傳達貫徹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指令、法規,提高員工對安全生產意義的認識和執行安全生產管理規定的自覺性。

      (2)新進員工必須接受三級安全教育(部門、車間、班組),經考查合格者才能上崗。

      (3)特殊工種(電工、電氣焊工等)必須經過專門培訓,并取得特種作業資格才能準許上崗操作,并且每年應進行一次安全技術考核,合格者才能繼續上崗操作。

      6.1.5 安全生產檢查與評比

      (1)日檢查:各級主管每日應巡視各工作崗位,提醒安全注意事項,確保安全生產

      (2)月檢查:在主管領導下,每月組織一次生產部安全大檢查

      (3)不定期檢查:生產安全管理小組成員根據生產實際情況不定期對生產部機械設備、電氣設備等的安全檢查,對發現的不安全隱患以及違章操作情況,及時檢討,采取防范措施,保證生產安全。

      (4)對安全工作積極負責,發現并排除重大事故隱患,保護員工和公司財產安全,做出顯著成績者,應給予表揚和獎勵。

      6.1.6 勞動防護用品

      (1)對應發給勞動防護用品的工種,由生產部會同公司有關部門討論制訂,其發放辦法依照公司'勞保用品管理辦法'執行。

      (2)特殊工種、崗位根據實際情況給予相應津貼,保護員工的身體健康。

      6.2生產廠區的一般安全管理

      6.2.1 廠院及工作場所

      (1)廠院的人行道和車行道應該平坦、暢通,夜間要有足夠的照明。

      (2)為生產需要所設的坑、壕和池應該有圍攔或蓋板,建筑物必須堅固安全。

      (3)電網內外都應有護網和明顯的警示標志。

      (4)工作場所機器和工作臺的布置,應該便于工人安全操作。

      (5)原材料、成品和半成品堆放要不妨礙操作和通行。

      (6)產生強烈噪音的生產,應盡可能在設有消音設備的單獨工作房中進行。

      (7)車間粉塵作業或揚塵點,必須采取密閉、除塵等綜合防塵措施。

      (8)進入生產崗位之前必須按規定穿戴勞動防護用品。

      (9)在生產區嚴禁吸煙,在班前班上不準喝酒,上班時間不準睡覺、離崗和干與生產無關的事。

      (10)每班下班前應做好工作場所清潔衛生,工器具擺放整齊有序,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

      6.2.2 機械設備

      (1)傳動帶、明齒輪、砂輪、電鋸、接近于地面的聯軸節、轉軸皮帶輪和飛輪等危險部分,都要安設防護裝置。

      (2)安全裝置不齊全的設備不準使用。

      (3)不是自己分管的設備、工具不準動用。

      (4)檢修設備時安全措施不落實,不準開始檢修;

      停機檢修后的設備,未徹底檢查,不準啟動。

      (5)制粒機進入雜質(鐵、石塊)后,要在確認制粒機完全停止后方可打開機殼清理。

      (6)開機制粒時,絕對不允許打開各檢測口,尤其是調質段。

      6.2.3 電氣設備

      (1)電氣設備和線路的絕緣必須良好。

      (2)裸露的帶電導體應該安裝于碰不著的處所,否則必須設置安全遮攔和明顯的警告標志。

      (3)電氣設備必須設有可熔保險器或自動開關,電氣開關應該指定專人管理。

      (4)電鎬等手持電動工具在使用前必須采取保護性接地措施。

      (5)所有儀表,必須經常保持準確度、靈敏度、清潔與密封狀態。

      6.2.4 進入容器、設備的八個必須

      (1)必須申請并得到批準。

      (2)必須進行安全隔絕。

      (3)必須進行置換、通風。

      (4)必須按時間要求,進行安全分析。

      (5)必須佩帶規定的防護用具。

      (6)必須在容器外有人監護。

      (7)必須有搶救后備措施。

      (8)監護人員必須堅守崗位。

      6.3消防安全管理

      6.3.1 不準使用汽油等揮發性強的可然液體擦洗設備和工具。

      6.3.2 禁火區內,不準無阻火器車輛行使。

      6.3.3 消防工具應備足并完好無損,而且每年至少應舉行兩次消防演習,培訓消防安全員。

      6.3.4 加強明火管理,嚴格執行'動火申請單'作業,防止違章動火。

      (1)沒有批準的動火證,任何情況下禁止動火。

      (2)不與生產系統隔絕,禁止動火。

      (3)不把周圍易燃物清除,禁止動火。

      (4)沒有消防措施,無人監護,禁止動火。

      6.3.5 發現火災時的處理措施:

      (1)假如發現火災,應嚴守先發警報而后救火之規定。

      (2)火災發生時,應在最短時間內組織人力、物力,用現有的消防設備立即展開救火。

      (3)在火場應先救人,財物次之,但不要忽略自己的安全。

      (4)傷患者應立即移到安全場所內并加以急救。

      (5)假如有人衣服著火,應及時用石棉毯覆蓋,用水噴灑或在地上翻滾,使之熄滅。

      6.4高空作業安全管理

      6.4.1 高空作業須經主管批準方可進行。

      6.4.2 在3米以上高空作業時,操作人員須佩戴經過檢查合格的安全帶或腰繩。

      6.4.3 高空作業使用的腳手架,跳板和工作臺,必須事先由班長或施工負責人認真檢查,認為牢固并根據情況設圍欄后方可進行操作。

      6.4.4 高空作業時禁止往下扔材料、工具、螺絲和其它物品,必須使用繩索栓著工具袋取送。

      6.4.5 高空作業時所用的工具和零件,若有掉下可能的必須事先用繩子栓好系在身上或固定在物件上。

      6.4.6 登高用的梯子應牢固地靠在可靠的支柱上,并要有防滑措施。

      6.5空壓機安全管理

      6.5.1 啟開空氣壓縮機以前,空氣貯槽內之積油應先排出。

      6.5.2 開機之前應先檢查潤滑油及冷卻水是否完善。

      6.5.3 空氣過濾器是否裝妥并清凈。

      6.5.4 空氣過濾壓力將達工作壓力時,應試用壓力釋放裝置,其試驗壓須為跳開氣壓的75%。

      6.5.5 空氣壓縮機盡可能放置于干燥而無塵埃之地點。

      6.5.6 不可將壓縮空氣吹向人體。

      6.6鍋爐安全操作管理

      6.6.1 每座鍋爐應安裝二套安全閥、壓力表、水位表和鍋爐水泵,并保持準確有效,同時應配備排水閥、油量器、水量器和煙窗控溫器等備件。

      6.6.2 鍋爐室及附屬設備應經常保持干凈清潔。

      6.6.3 禁止將引火性物品帶入鍋爐室內。

      6.6.4 鍋爐應盡量避免急劇之負荷變動,并應經常巡視水位及壓力表指示。

      6.6.5 禁止閑雜人員進入鍋爐室,禁止在室內喧鬧或做與工作無關的事。

      6.6.6 未接受專業培訓合格之人不得操作鍋爐。

      6.6.7 一切操作必須熟練,動作迅速及確實。

      6.6.8 每日應定時檢查鍋爐運作狀況并詳細記錄于'燃油鍋爐運行日報表,并按規定化驗水質。

      6.6.9 所有配件之修換都必須取得主管同意。

      6.6.1 0處理緊急事故,首先應鎮定,正確判斷原因后再按步處理。

      6.7電焊、氣焊作業安全管理當需要電焊、氣焊時應填寫'動火申請單'報部門主管批準后才能進行,并做好以下工作:

      6.7.1 施工前準備:

      (1)消防措施:施工現場應準備適當的滅火器具,并使操作人員了解正確的消防辦法。

      (2)安全措施:操作人員應準備好防護面具、手套等,在高處作業時應戴安全帽、系安全帶。

      (3)現場安全措施:檢查機器是否停止,管路或貯槽壓力、液體是否已全部排除,電線接頭是否漏電等。

      6.7.2 施工中注意事項:

      (1)凡在廠區或易燃物附近工作時,應嚴禁煙火。

      (2)嚴禁電焊、氣焊棒尚為火紅狀態下放置不管。

      (3)應防電焊、氣焊產生的火花四處飛濺。

      (4)焊接有油類容器時,要先清洗干凈。

      (5)氧氣瓶不準在日光下曝曬,嚴禁撞擊,搬運時要用膠輪車推運。

      (6)作業時應確認機器停止運轉。

      (7)不得擅自接用電源,當接電源時應向電工申請配接。

      (8)對電焊、氣焊不熟悉的人員不得操作電氣焊。

      6.7.3 施工后管理:

      (1)清理現場殘留物、火星、鐵屑及焊棒等。

      (2)使用工具及器材應搬離現場。

      (3)焊接與氣割現場,應留人看守,確認安全后方可離去。

      6.8電工安全操作規程

      6.8.1 工作前必須穿工作服、絕緣膠鞋、工作要戴手套。

      6.8.2 變電所用的絕緣棒、絕緣手套以及防護用具須妥善保管。

      6.8.3 變電所應晝夜有人值班,值班人員不準脫崗。

      6.8.4 變電所內保持清潔衛生。

      非工作人員不經批準,嚴禁入內。

      6.8.5 高空作業必須戴安全帶,并先檢查桿子安全性,衣袖、褲腳必須扎好,三米內不許有人,并有人監護。

      6.8.6 在檢修時必須先切斷電源,必須將保險絲切斷后再工作,并掛檢修牌。

      不準單人操作,應有人監護。

      6.8.7 機電設備、專用設備等一切電器設備,要有良好接地線,不準帶電作業,合閘時要用右手,身站在左側。

      6.8.8 .發生觸電事故立即報告主管,保護現場;

      有受傷人員立即采取搶救、進行人工呼吸等措施。

      6.8.9對全公司所有電器設備,要經常檢查、保養、維修,發現問題及時采取措施,杜絕安全隱患。

      6.8.1 0要熟練本職業務,掌握電器安全性能,并嚴格按電器安全操作規程的規定進行工作。

      6.8.1 1協助主管加強用電安全教育,提高電力利用效率,并及時做好每月生產用電情況的分析報告。

      6.9防止粉塵爆炸安全措施

      6.9.1 控制粉塵濃度、消除塵云的產生

      (1)對于易產生粉塵的設備和裝置,加強密閉,以防止粉塵飛揚。

      (2)消除和防止粉塵積累,在產生粉塵較多地方,裝設粉塵檢測儀,濃度過大時能發出報警信號。

      (3)控制散裝原物料裝卸時產生的灰塵。

      6.9.2 消除火種

      (1)加強管理,嚴禁在車間和筒倉內帶進明火和易燃物品。

      (2)防止金屬物落入高速運轉的機器設備中因沖擊摩擦而起火,在工藝流程中適當位置必須加強選磁裝置。

      (3)公司內的電器設備、電器通訊系統以及照明裝置必須選用防暴型,以防止靜電火花引起粉塵爆炸。

      線路設計要安全可靠,防止受潮漏電和短路起火。

      (4)防止斗式提升機故障和摩擦起火而引起粉塵爆炸事故,在安裝設計時應予以重視,多采用塑料斗。

      (5)在有粉塵產生的場合下工作的軸承,為防止軸承過熱引起粉塵爆炸可采用溫度探測儀。

      (6)對于易產生靜電的設備,如硬塑料管道,薄板貯倉等應給予接地保護。

      第8篇 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及上級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的方針、政策、法令、指示并督促檢查執行情況。

      2、負責本企業的安全生產,經常性的組織安全大檢查和安全生產競賽活動。

      3、負責制定、修改各級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監督嚴守安全操作規程。

      4、負責對職工進行安全知識教育,對新進廠職工的“三級”教育,特殊工種的培訓和安全知識考核。

      5、進行安全解剖,對隱患要制定防范措施,對緊急發生安全的情況,有權停止有關人員工作和生產,并立即報告公司領導。

      6、組織編寫安全計劃措施,不斷改善勞動條件和工作環境。

      7、督促有關部門合理發放勞動保護用品和合理使用勞動用品,并及時做好防暑、防寒工作。

      8、加強對機動車的安全管理,督促有關部門做到車定人,人定崗、嚴禁無證駕駛。

      9、嚴格執行“人盯人、人盯車”的安全管理職責。

      10、負責工傷事故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調查、分析、處理、統計和上報工作,認真執行“三不放過”的原則,協同有關部門提出防范措施,并督促其按期實行。

      第9篇 煤礦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學歷執業資格準入制度

      為了認真貫徹落實全省煤礦從業人員素質工程,盡快提升木瓜煤礦從業人員整體素質,根據晉煤勞發【2022】1166號、晉煤培發【2022】1224號、山西焦煤發【2022】748號及***勞發【2022】704號文***公司推進煤礦從業人員“人本安全、培訓教育、素質提升”工程實施方案要求,經礦“干部上講臺、培訓到現場”領導組和安委會成員會議討論,特制定本礦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學歷和執業資格準入制度:

      一、煤礦企業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專業學歷及專業職業資格準入

      (1)煤礦企業“六長”和副總工程師

      準入標準:煤礦企業“六長”(包括煤礦礦長、生產礦長、安全礦長、機電礦長、總工程師、通風區隊長,下同)和副總工程師必須具備煤炭相關專業大專以上學歷(包括煤炭專業證書班所取得的學歷,下同),必須具備煤炭主體專業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包括注冊安全工程師,下同),其中,總工程師必須具備煤炭主體專業高級工程師以上專業技術職稱。

      達標時間:到2023年底全礦“六長”和副總工程師專業學歷和專業技術職稱全部達到準入標準。

      奮斗目標:(1)專業學歷:到“十二五”末,本礦“六長”和副總工程師具備煤炭相關專業本科以上學歷達標6人,研究生學歷達標1人。(2)專業技術職稱:2023年底,礦六長”和副總工程師具備高級工程師以上專業技術職稱達到15%以上;到“十二五“末,礦六長”和副總工程師具備高級工程師以上專業技術職稱達到25%以上。

      (2)煤礦企業其他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準入標準:煤礦企業其他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除礦“六長”和副總工程師外其他管理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必須具備煤炭相關專業中專以上學歷,必須具備煤炭主體專業初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包括注冊助理安全工程師)。

      達標時間:(1)專業學歷:到“十二五”,礦其他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專業學歷達到準入標準。(2)專業技術職稱:到2023年底,礦其它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專業技術職稱達到準入標準。

      奮斗目標:(1)專業學歷:到2023年年底,礦其它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具備煤炭相關專業大專以上學歷達到50%以上,本科以上學歷達到20%;到“十二五”末,礦其他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具備煤炭相關專業本科以上學歷達到30%以上,大專以上學歷達到60%以上。(2)執業資格:2023年底,礦其它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具備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達到30%以上;到“十二五”末,礦其它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具備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達到40%以上。

      二、保證措施

      1、研究生學歷(學位):按照呂梁山公司和集團公司統一組織的學歷提升班,有計劃、有目標、持續性地、分專業、分層次做好相關人員的選送工作,按時按標準達到準入條件。

      2、本、專科、中專(高中、技校)學歷:按照呂梁山公司和集團公司統一組織的學歷提升班,分專業、分層次、分批次,對照各類人員標準,按照兩級公司計劃指標,嚴格培養方向,嚴格培訓人數,統籌推進本礦職工的學歷提升工作,按照既定目標按時達到準入標準。

      3、專業技術職稱:按照兩級公司的安排部署,利用現有培訓教育陣地,依托地方有資質的相關部門,不定期開展計算機專業知識和英語培訓;取得相應的資格證書,依托集團公司技術中心大力開展各類科研課題攻關及技術創新工作,為專業技術人員論文發表、榮譽獲得搭建平臺創造條件,依托集團公司組織人事部位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評聘創造良好地外部環境。

      4、已達準入標準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嚴格按照集團公司相關崗位津貼標準給予兌現。

      5、對現有安全生產管理崗位的人員分批次,分專業進行學歷和執業資格選送培訓,對不參加培訓人員和經培訓未取得資格證的人員建議勞資、組織人事部門按照相關程序進行解聘下崗。

      6、下一步勞資、組織人事部門嚴格按照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學歷和執業資格準入條件聘任競爭上崗。

      三、相關規定要求

      1、礦“六長”和副總工程師學歷和執業資格提升工作由礦政工科按照各自學歷和執業資格準入標準,拿出計劃方案,由培訓科與集團公司職教中心聯系,按照集團公司統一安排進行培訓。

      2、凡列入學歷和執業資格提升的人員,必須按照礦統一安排進行培訓學習,如果不參加培訓學習或培訓后仍拿不到有效證件,按照集團公司要求進行再培訓。

      3、礦其他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除礦“六長”和副總工程師外)由政工科按照各自學歷和執業資格準入標準,拿出計劃方案,因本人無故不參加培訓或培訓后仍拿不到有效證件者,責令限期按計劃規定達到標準,再培訓費用自理。

      4、政工科在選拔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時,將學歷和執業資格準入標準作為重要依據和基本條件,今后提拔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不符合準入標準的,追究政工科科長責任。

      培訓科

      2023年2月

      第10篇 某酒店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安全生產的基本要求

      在提高企業效益的前提下,積極發動職工開展技術革新,改善勞動條件,及時消除不安全因素,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健全安全生產工作制度,措施具體,執行認真,檢查經常,達到防患于未然,確保安全生產。

      安全生產責任制

      第一條 協助酒店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推行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和勞動保護工作,切實貫徹執行國家的勞動保護政策、法規和制度,并結合本酒店具體情況,健全群眾性的安全管理組織。

      第二條 負責制定酒店和本部門安全生產工作計劃,并定期檢查計劃的完成情況,認真做好各種安全生產管理記錄。

      第三條 組織、協助制定或完善各級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和各種機械設備的安全操作規程,并對這些制度、規程的貫徹執行情況定期進行監督檢查。

      第四條 認真做好新職工的安全生產三級教育工作,每季度對職工進行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工作,特別要抓好特殊工種的培訓、復訓、換發證工作,嚴格執行特殊工種持證上崗操作制度。

      第五條 定期對酒店工作場所進行安全檢查,并協助解決問題,特別對易燃易爆等危險場所和各種機械設備作重點檢查,查出的事故隱患應定人、定措施、限期整改。

      第六條 發生重大設備事故和因工工傷事故要及時報告上級主管部門,并協助有關人員參加調查和處理,同時要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按期實現。

      第七條 做好季節性的安全生產、勞動保護工作,并按規定督促職工合理使用個人防護用品,定期發放保健食品;認真做好防汛防臺、防暑降溫、防寒保暖和安全用電等工作。

      第八條 做好外來施工人員的安全管理工作,并做好安全協議的簽定工作。

      第九條 督促有關部門做好女職工的特殊勞動保護工作。

      安全生產例會制度

      第十條 及時溝通、協調各部門各工種安全生產責任制的執行情況,通報上月獎罰和事故隱患落實整改情況。

      第十一條 各部門應根據實際情況定期或不定期召開安全生產會議,貫徹落實酒店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會議精神。

      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第十二條 酒店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每兩個月進行一次安全檢查,督促檢查各部門安全生產開展的情況。

      第十三條 酒店安全管理人員定期對配電間、鍋爐房、電梯機房、冷凍機房、易燃、易爆危險場所等進行重點檢查。

      第十四條 對檢查出的隱患及不安全因素,應定人、定措施、限期整改,如發現重大的事故隱患,檢查人員有權指令停止生產(或作業),并立即報告領導按店規處理。

      第十五條 對酒店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要按勞動部門規定,做好“三同時”審查和驗收的送審工作;參加工程驗收和試運轉工作,并認真做好基建過程中安全檢查和監督工作。

      第十六條 針對酒店的特點以及季節變化情況,對安全用電、防暑降溫、防汛防臺、防寒保暖等工作,進行預防性的季節大檢查,并參加節日前的安全保衛檢查。

      事故隱患整改制度

      第十七條 開展經常性的安全生產檢查工作,以查制度、查隱患為內容,依靠職工邊檢查、邊整改、邊落實防范措施。

      第十八條 職工在工作中要嚴格執行酒店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各種安全操作規程,防止人為的事故隱患發生。

      第十九條 發現事故隱患要及時加以整改,并做好整改記錄。

      第二十條 事故隱患一般要求當天給予整改,凡事故隱患或苗子一時不能解決的,應及時報酒店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第二十一條 事故隱患整改要及時,整改率達到100%的部門則給予一定的獎勵,整改不及時或低于100%的則給予一定的處罰。

      高處作業管理制度

      第二十二條 高處作業的基本定義:

      1、高處作業:凡在墜落高度基準面 2m以上(含2m)有可能墜落的高度進行的作業,均稱為高處作業。

      2、墜落高度基準面:通過最低墜落著落點的水平面,稱墜落高度基準面。

      3、最低墜落著落點:在作業位置可能落到最低點fdcew.com,稱為該作業位置的最低著落點。

      4、高處作業高度:作業區各作業位置相應墜落高度基準面之間的垂直距離中心最大值,稱為該作業區的高處作業高度。

      第二十三條 高處作業的級別:

      1、高處作業高度在2m~5m時,稱為一級高處作業。

      2、高處作業高度在5m~15m時,稱為二級高處作業。

      3、高處作業高度在15m~30m時,稱為三級高處作業。

      4、高處作業高度在30m以上,稱為特級高處作業。

      第二十四條 高處作業的種類和特殊高處作業的類別:

      高處作業的種類分為一般高處作業和特殊高處作業兩種,特殊高處作業包括以下幾個類別:

      1、在陣風風力六級以上的情況下進行高處作業,稱為強風高處作業。

      2、在高溫或低溫環境下進行的高處作業,稱為異溫高處作業。

      3、降雪時進行的高處作業,稱為雪天高處作業。

      4、降雨時進行的高處作業,稱為雨天高處作業。

      5、室外完全采用人工照明進行的高處作業,稱為夜間高處作業。

      6、在接近或接觸帶電體條件下進行的高處作業,統稱為帶電高處作業。

      7、在無立足點或無單靠立足點的條件下進行高處作業,稱為懸空高處作業。

      8、對突然發生的各種災害事故進行搶救的高處作業稱為搶救高處作業。除特殊高處作業外的高處作業,稱為一般高處作業。

      第二十五條 審批手續和要求

      在登高作業前,必須按分級管理要求,先向本部門負責人提出,并填寫登高作業審批表。高處作業前必須切實落實安全措施,分級管理部門要到現場檢查安全措施落實情況,不符合要求的不予批準作業。

      第二十六條 高處作業審批范圍和權限

      1、登高在石棉瓦、纖維板瓦、玻璃鋼瓦、油毛氈屋或棚以及長期被酸霧腐蝕和年久失修的房屋,登高二人以上(含二人),或登高 5m以上(含5m)必須經店領導批準。

      2、登高一人在5m以下,由工程部領導批準。

      3、電工登高一人在5m以上,由電工主管批準;夜間登高,由酒店夜間經理批準。

      4、審批者必須對安全負責,應深入現場落實防護措施,并指派專人指揮或監護。參加作業的人員除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外,應互相配合協調,避免墜落事故發生。

      5、登高作業審批表由安全管理人員簽單,經有關領導批準后一式二份, 一份由作業部門留存,一份留底備案。

      第二十七條 高處作業人員遇有下列情況不準進行作業:

      1、作業人員患有心臟病、高血壓、癲癇病、精神病、美尼爾氏癥、嚴重貧血、嚴重關節炎、手腳殘缺伸張僵直及視力低差(近視600度)等禁忌癥者;

      2、未按規定辦理登高作業審批表的;

      3、露天遇雨、雷電、大霧、嚴重冰凍、下雪和6級大風的天氣;

      4、沒帶安全帽,沒系安全帶和無人在場監護的;

      5、腳手架、梯子、跳板等登高用具不符合安全要求的;

      6、穿皮鞋、塑料底鞋、拖鞋及攜帶笨重工具的;

      7、平臺沒有固定防護欄,夜間沒有足夠照明的;

      8、臨時性設備與建筑物之間的通道跳板沒有足夠的寬度和強度的;

      9、石棉瓦、纖維瓦、油毛氈、玻璃鋼瓦長期被酸霧腐蝕、年久失修等屋面,無安全防護措施的;

      10、高處作業周圍的電源線沒有絕緣遮攔;被登高的大型機械設備、行車等沒有切斷電源的;

      第二十八條 高處作業人員必須做到的安全要求:

      1、必須遵守高處作業的安全操作規程;

      2、必須戴好安全帽,帽帶必須扣好。不準酒后作業;

      3、在離地面 2m以上(含2m),無固定欄桿的高處作業時,必須使用安全帶(電工調換照明燈、熔絲除外,但使用的梯子必須有人扶好);

      4、作業面上下不準同時垂直作業;

      5、未經檢查的簡易屋面、玻璃棚、屋沿口、墻頂不準攀、踏;

      6、凡拆下的實物、需要安裝的零部件和工具必須用專用工具傳遞,嚴禁任意拋上、擲下;

      7、竹梯嚴禁兩人同時攀登或站立作業;

      8、高處作業地段,必須用紅白旗或紅白帶劃出禁戒線,嚴禁非工作人員入禁戒區內,凡有必要進入現場的工作人員,必須戴好安全帽;

      9、站在竹梯上操作時,梯子底腳應裝置防滑墊物,梯子與地面的角度保持60度左右。

      第二十九條 需要經常在登高操作中使用的機械設備、空中管道、儀表、閥門等,應設置固定扶梯或操作平臺,不準使用移動梯子。

      第三十條 使用竹梯和人字梯的要求:

      1、梯子腳應有防滑裝置(勞動車外胎包腳),人字梯中下梯檔用8mm螺栓加固,上下用多股鐵絲加固;

      2、竹梯上端加一根牢固的備用繩,使用時要用繩子系緊,防止操作用力時上端滑動墜落;

      3、梯子不能有缺檔、開裂和霉爛、蟲蛀現象,如有上述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梯子要及時處理掉;

      4、人字梯中間兩側應有長鐵鉤鉤牢,防止突然張開或收攏;

      5、梯子長度不夠時,不能用凳子、臺子、箱子、桶等作為墊具使用,也 不準將兩只竹梯接長使用;

      6、梯子與地面的夾角以60度為宜,兩腳受力面必須均勻;

      7、竹梯子必須專人扶牢,扶梯子的人不得離開崗位;

      8、梯子必須實行分級管理、編號、登記、造冊、落實專人負責,不準到 處亂丟亂放。

      動用明火作業的審批管理制度

      第三十一條 為了防止火災和爆炸事故的發生 確保賓客和職工生命和國家財產的安全,酒店必須制訂和落實動用明火作業管理制度。

      第三十二條 在禁止區域動火,必須提前24小時向保衛部門書面申請,審核批準后方可動火。

      第三十三條 保衛部接到書面申請后,應派專職人員到實地安全檢查,并要有書面記錄。落實了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才能批準動火。

      第三十四條 動火期間保衛部門要指定專職人員進行現場監護,并隨時注意各種情況,發現有不安全因素應立即阻止動火。

      第三十五條 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培訓并持有勞動局下發的有效的特殊工種操作證,操作時必須嚴格執行安全操作制度。

      第三十六條 二、三級動火,保衛部門接到申請后應及時向酒店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書面匯報,經審核批準后,才能實施動火審批手續,并指定2人以上專職人員現場監護。

      第三十七條 凡未經保衛部門和安全生產部門批準在酒店動用明火者,一律視為違反酒店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對造成重大隱患事故者要處罰。

      承發包工程的安全管理制度

      第三十八條 酒店工程、基建、動力等部門在發包工程項目的同時必須簽訂酒店裝修改造工程安全協議書和承發包工程安全管理協議書

      第三十九條 協議書一式五份一份送酒店工程部一份由承包單位留存一份報工程經理室一份送所在區勞動部門另一份存檔

      第四十條 發包部門應對承包單位進行店紀、店規和安全生產教育

      第四十一條 發包部門要督促承包單位在施工現場掛有明顯的安全標志和配備足夠的安全管理人員

      第四十二條 承包單位因工程需要動用明火應提前24小時向發包部門提出申請經批準后方可動火動火期間雙方必須要有監護人員監護

      第四十三條 承包單位要嚴格貫徹酒店裝修改造工程安全協議書的各項條款和承發包工程安全管理協議書的條款

      第四十四條 其他事項遵照有關規定執行

      化學危險物品管理制度

      第四十五條 化學危險物品主要是指易燃、易爆物品、劇毒品、腐蝕品、放射物品、氧化劑等五類

      第四十六條 任何化學危險物品裝卸、運輸時必須指派專門車輛、司機和隨車押運人員裝卸時應妥善包裝輕拿輕放嚴防震動、摩擦、撞擊、重擊、重壓和傾倒性質互相抵觸和滅火方法不同的化學危險物品不得同車裝運夏季裝運應盡量安排在早晨或夜間進行

      第四十七條 所有化學危險物品必須區別性質科學分類合理儲存在非燃燒材料建成的干燥、陰涼、通風良好并具有防曬、防火、防潮、防高溫的專用房屋內任何部門不得擅自把油漆、酒精等化學危險物品儲存在自己部門內任何地方;如確因工作需要必須通知酒店保衛部得到同意后才能存放但應受時間和數量的限制

      第四十八條 管理、保管化學危險物品的人員應經過專門培訓各種化學危險物品入庫前應嚴格執行驗收手續發現標志脫落包裝缺損、不嚴或重量誤差等情況應立即上報部門領導妥善處理

      第四十九條 庫房使用明火檢修設備時必須將易燃、易爆物品搬離還必須會同保衛部等部門落實安全防火措施

      第五十條 化學危險物品倉庫必須使用防爆電氣設備

      安全生產獎罰管理制度

      第五十一條 為了教育員工遵章守紀,促進企業安全生產管理,特制定本獎罰制度。下列對象應受表揚和物質獎勵:

      1、在安全生產過程中,作出突出貢獻的集體或個人。

      2、及時發現隱患,避免工傷事故發生者。

      3、同違章行為作斗爭或及時制止違章指揮者。

      4、事故發生后,奮力搶救,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者。

      5、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連續半年以上無事故的集體或個人。

      第五十二條 下列對象應受到處分和罰款

      1、發生重傷以上事故的部門、班組及有關人員。

      2、發生輕傷、重大險肇事故的部門、班組及有關人員。

      3、瞞報事故者,謊報事故者。

      4、無證上崗從事特殊工種操作者和違章指揮者。

      5、違章操作者和違章指揮者。

      工傷事故管理制度

      第五十三條 員工在生產過程和工作過程中發生的傷亡事故,應根據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規定要求進行調查、登記、統計上報,不得拖延隱瞞。

      第五十四條 凡輕傷事故歇工在一個工作日以上者,必須按規定填寫職工傷亡事故登記表,并及時報酒店工程部經理室。

      第五十五條 發生事故后,應按照'三不放過'的原則(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和群眾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防范措施不放過)做好事故的處理工作。

      第五十六條 如發生重大傷亡事故,必須保持現場,并立即報告酒店領導,同時配合有關人員組織事故調查和分析處理。

      第五十七條 雖未造成重大事故,但已構成險肇事故,應組織進行調查分析,采取防范措施,做到防患于未然。

      第五十八條 對違反安全操作制度,不遵守有關規定而發生事故的責任者,要及時進行批評教育,情節嚴重的要追究責任,嚴肅處理。

      員工工作時間考勤和休息休假管理制度

      第五十九條 職工每日工作8小時,每周工作40小時,實行這一工時制度,應保證完成生產和工作任務,不減少職工的收入。

      第六十條 因工作性質或生產特點的限制,不能實行每日工作8小時,每周工作40小時標準工時制度的,可以實行不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等其他工作和休息方法,并按照勞動部門《關于企業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審批辦法》執行。

      第六十一條 妥善安排好職工休息休假,做到勞逸結合。

      第11篇 生產安全應急管理制度

      1、施工單位每年對職工進行一次專門的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和應急處理程序的培訓。特別是要加強重點崗位人員的應急知識培訓,提高現場應急處置能力。

      2、項目部要在建設單位,總監辦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的統一指導下,根據國家安全生產事故有關應急預案,分門別類,制定及修訂本單位的各類安全生產應急預案。項目部要按照《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制定應急預案。建立健全各單位以及關鍵工作崗位在內的應急預案,形成“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應急預案體系,并與上級部門及有關部門的應急預案相互銜接。

      3、積極組織應急預案的演練,每年至少要組織一次應急預案的演練,通過演練,檢查預案,鍛煉隊伍,教育職工,提高能力。

      4、依靠科技進步,提高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和應急救援水平。

      5、通過各種有效方式,加大宣傳力度,普及安全生產事故預防、避險、自救、互救和應急處理知識,提高職工救援技能,增強職工的安全意識和應對事故災難的能力。

      6、建立兼職的應急救援隊伍,加強組織和培訓。

      7、加強對應急救援器材的管理工作,加強對儲備應急物資的動態管理,保證及時補充和更新。

      8、項目部要切實保證對應急管理設備及設施的資金投入力度。

      9、對重點部位的危險源點及重大危險源實行24小時實時監控。

      10、安全生產事故善后工作結束后,現場應急救援指揮要分析總結應急救援經驗教訓,提高改進

      第12篇 安全生產設備檢修管理制度

      1.檢修前各單位要成立檢修指揮部,對檢修實行統一領導,統一指導,各種機具的調配,其成員明確分工,各負其責。

      2.停工檢修項目應做到五定,即定檢修方案、定檢修人員、定安全措施、定檢修質量、定檢修進度。

      3.詳細檢查檢修所用施工機具、材料、設備是否符合安全技術要求,安全保險裝置是否齊全完好,靈敏可靠,并做好種類機具、材料、設備的擺放布局。

      4.裝置停工檢修必須制訂停工、檢修、開工方案,及其安全技術措施。重大技術措施、安全措施及檢修項目需有主管安全經理簽發的安全檢修方案。

      5.凡進入現場檢修的人員,檢修前要進行安全教育,做到組織、思想、措施三落實,特別對外來工、新工人、臨時工、民工要進行重點教育,進入項目作業時,單位要進行第二次安全教育,并做記錄,造冊登記。

      6.生產裝置停工前擬定有關停工檢修安全管理工作的措施,制定管理制度,落實停工檢修安全措施。

      7.聘請外單位檢修項目在簽訂合同時,必須同時簽訂安全施工措施保證書,規定施工單位對承包檢修項目安全工作負全責。嚴格執行所在單位安全管理規定。接受所在單位安全技術部門的統一監督檢查。

      8.聘請外單位檢修的項目,發包單位必須指定專人負責向外來施工單位各類人員做好檢修項目安全措施技術交底。

      9.動火票審批人必須親臨現場,逐項落實防火措施,方可簽發動火票,一張動火票只限一點,每張動火票不準超過24小時。

      10.動火前防火監護人,動火人要逐條落實動火票上的措施,確信無誤方可動火,動火時監護人不得離開動火點。

      11.生產裝置停工檢修必須做到:

      11.1吹掃管線,并做記錄;

      11.2專人負責加設盲板,并做記錄;

      11.3將檢修現場劃分成區域,專人負責防火;

      11.4專人負責排污檢查;

      11.5區域防火負責人負責各種下水井、明溝堵蓋工作。

      12.工作現場嚴禁吸煙,嚴禁用汽油、香焦水等清洗零件及污物,嚴禁穿不符要求的服裝進入現場。

      13.下水井、電纜溝等要有安全標志,夜間要設安全燈。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評審和修訂的規定(十二篇)

      1---真理惟一可靠的標準就是永遠自相符合關于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評審和修訂的規定1.為保證公司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的有效性和實用性,確保安全生產正常有序進行,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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