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近既有線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為保障既有線施工時的行車和人員、設備安全,加強施工人員的安全責任意識,防患于未燃。必須對跨既有線施工作業加以規范管理,規范施工,達到預定安全生產目標,特制定既有線施工安全生產制度。
(一)施工組織措施:
為確保行車、人身、設備和施工安全,既有線施工的必須成立蘭渝七分部既有線施工指揮組,成員如下:
組 長:*********
副組長:***************************
成 員:*********************************
既有線施工指揮組的主要職責及相關人員職責:
1、 既有線施工指揮組的主要職責:
(1)貫徹落實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
(2)組織制定項目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并監督實施;
(3)編制項目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組織演練;
(4)保證項目安全生產費用的有效使用;
(5)組織編制危險性較大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
(6)開展項目安全教育培訓;
(7)組織實施項目安全檢查和隱患排查;
(8)建立項目安全生產管理檔案;
(9)及時、如實報告安全生產事故。
2、相關人員職責:
項目經理主要安全職責、項目經理是本項目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對安全生產全面負責:
(1)貫徹執行國家、行業和企業安全生產要求;
(2)掌握項目安全生產動態,定期研究安全工作;
(3)組織制定安全工作實施計劃;
(4)組織制定和完善項目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及獎懲辦法;
(5)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
(6)建立、健全安全生產保證體系,保證安全生產投入;
(7)督促、檢查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
(8)組織制定并實施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9)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
項目主管安全生產負責人主要安全職責、主管安全生產負責人對項目經理負責,對安全生產工作負直接領導責任:
(1)組織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2)組織實施安全工作規劃、目標及實施計劃;
(3)領導、組織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工作;
(4)確定安全生產考核指標;
(5)領導、組織安全生產檢查;
(6)認真聽取、采納安全生產的合理化建議,保證安全生產保障體系的正常運轉;
(7)發生生產安全事故,組織實施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
項目總工程師(技術負責人)主要安全職責.項目總工程師(技術負責人)總工程師項目總工程師對本項目施工安全生產中負技術領導責任:
(1)貫徹執行國家和上級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
(2)審批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方案時,審查其安全技術措施,并做出決定性意見;
(3)領導開展安全技術攻關活動,并組織技術鑒定和驗收;
(4)新材料、新技術、新工藝使用前,組織審查其使用和實施過程中的安全性,組織編制或審查相應的操作規程;
(5)參加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和分析,從技術上分析事故原因,制定整改防范措施。
項目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安全職責、項目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安全職責。
(1)負責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日常檢查并做好檢查記錄;
(2)現場監督危險性較大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實施情況;
(3)對作業人員違規違章行為有權予以糾正或查處;
(4)對施工現場存在的安全隱患有權責令立即整改;
(5)對于發現的重大安全隱患,有權向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報告;
(6)依法報告生產安全事故情況。
(二)嚴格建立并執行崗位責任制
1、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和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制定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保證完善安全生產條件所需資金的投入,對所承擔的工程進行定期和專項安全檢查;并做好安檢記錄。
2、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根據工程的特點制定安全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隱患,確保安全生產;制定安全事故應急措施。
3、施工現場配合與其生產規模相適應,具有工程系列技術職稱的專業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專職安全管理人員負責對安全生產進行現場監督檢查,督促作業人員遵守安規和技規標準,及時制止并糾正違反安規、技規的行為。
4、嚴格按批準的施工方案組織施工,建立完善安全施工責任制,落實施工安全措施和責任。
5、施工前,技術人員就有關安全施工的技術要求向作業班組、作業人員作詳細說明,并由雙方簽字確認。
6、施工現場按規定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
7、作業人員遵守安全施工的強制性標準、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正確使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做好自身防護工作。
8、施工現場的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必須由專人管理,定期進行檢查、維修保養。
9、施工中需要進行爆破作業的,必須經政府主管部門審查批準,并提供爆破器材的名稱、數量、用途、爆破地點,安全距離等文件和安全操作規程,向所在地公安局申領《爆破物品使用許可證》,由具備爆破資質的專業隊伍施工。
10、建立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進入鐵路施工現場的管理人員和施工作業人員必須經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合格后上崗,特殊工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11、根據不同的施工階段和周圍環境及季節、氣候變化,在施工現場采取相應的安全施工措施。施工現場暫停施工時,做好現場防護。
(三)既有線施工作業安全措施:
由于本工程屬于國家重要干線蘭渝鐵路,行車密度大,在沿線地段施工帶來的安全壓力也相當大。因此,為了保證既有線行車安全和勞動人身安全,需要各施工架子隊人員遵守以下安全措施:
1、針對本工程的特點,加強勞務人員既有線安全生產方面的培訓,對職工和勞務工進行安全基本知識和技能教育,遵章守紀和標準化作業的教育,認真學習并執行國家有關安全施工規范,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和鐵道部的“鐵路施工技術安全規則”、《成都局營業線施工及安全細則》、蘭渝公司有關既有線施工安全的有關規定。
2、制定可靠的施工安全防護監控措施,針對不同的作業地點和作業環境采取不同的安全監控防護方法,采用設專人在車站調度室進行車輛的早期預報和通行確報,現場設專人按規定進行防護。
3、建立良好的施工安全作業環境,做好施工場地的布置,使作業場地通暢平整,所有物品的安放做到整齊有序、安放可靠,使用的工具必須集中管理,防止誤入行車線路。狹窄區域的要點施工應標志出明顯的施工安全線,制止人員、器械接近行車危險地帶。鄰近行車線路的橋涵施工應設立安全隔離設施,防止施工工具、器材、材料、車輛等侵入限界。
4、在既有線的一切施工,嚴格執行有關的防護規定,按規定設置防護標志和防護人員,并配備可靠的通訊聯絡工具,隨時與車站或遠方防護人員保持聯系。需要點封鎖或慢行施工時,嚴格執行既有線施工審批制度,必須接到調度命令后方可動工,施工時嚴格按調度命令的內容設好防護,組織施工,并由分管領導擔任施工負責人,在現場組織施工,確保在批準時間內完成。如因特殊情況不能按時開通線路或不能按正常速度放行車輛時,須提前及時通報有關單位,要求行車調度人員延長時間或通知列車限速運行,同時按規定設置施工作業防護標志或安設慢行信號防護。
5、地下工程施工必須嚴密注視地下管線的安全,施工前應先與有關單位聯系,請求配合,查明地下管線走向和位置,做到“三不施工”,即不摸清地下設施位置不施工,影響地下設施正常運轉不施工,沒有采取有效防護措施不施工。使用電纜探測器和挖探溝等行之有效的手段,探明電纜管線的確切位置,做出明確的標志。嚴禁在電纜、光纜、管道3m范圍內使用大型機械作業。禁止在既有電桿、電線等設施上搭掛臨時線。
6、施工便道通過鐵路電纜時,必須設有可靠的防護手段。行車線路上裝卸路料、軌道設施的預鋪必須注意保護好信號設備,不得損壞和私自移動。大型機械施工時應對周圍建筑物設好防護并留有足夠的安全距離,土石方的開挖和棄土不得危及行車線路基的安全和使用。
7、工地材料運輸通路跨越既有線時,應盡量應用現有的道路條件避免平面交叉,如不可避免的與既有線平交時,必須設置臨時道口,按有關規定程序報請有關部門批準,得到批準后方可設置,并且道口設置必須符合有關規定的要求,具有可靠的列車預報條件和安全防護設施,并由經培訓合格的專門道口工防守。
8、靠近線路堆放的材料、機具等不得侵入建筑限界,道碴片石等的堆放,堆碼應穩固,向線路一側的邊坡不得陡于1:1(雙線間堆碼高度不得超過軌面0.3m),在有調車作業的站內施工時,嚴禁在兩股道間堆放砂石料具。
9、在線路裝卸車時必須設裝卸車負責人,配備好安全防護人員和作業標志,由專人統一進行指揮,每次卸車后,嚴格做到:未清好道或材料機具堆放不穩定時不開車;車門未關好或裝卸人員沒坐穩不開車;車內余料偏載未整理好不開車;裝卸車負責人未向車長發出卸車完畢的通知不開車;司機未得到車長的信號不開車。
10、靠近既有線路的基礎開挖邊坡必須是安全穩定的坡率,鋼板樁擋土板防護類支護必須可靠堅固,并作好防雨防水侵蝕路基邊坡不穩的準備。鄰近行車線路的降低地下水位的降水施工要防止降水作業引起的地面沉降對行車的影響。
11、既有舊圬工的拆除,應采用靜態破碎,不得使用炸藥類的爆破器材。
12、堅持經常和定期安全檢查制度,及時發現事故隱患,堵塞事故漏洞,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及時采取措施解決,并實行獎罰制度。
13、與沿線各有關單位建立良好關系,取得支持、幫助和指導,施工中密切配合,確保施工安全。
14、既有線施工“八不準”:
(1)、沒有制定周密的施工方案和有效的安全措施不準施工;
(2)、沒有簽訂施工會同和施工安全協議不準施工;
(3)、沒有召開現場施工交底會不準施工;
(4)、施工人員沒有進行培訓和持證上崗不準施工;
(5)、施工負責人和包保干部沒有到崗不準施工;
(6)、施工配合人員沒有到崗不準施工;
(7)、施工防護人員不到位不準施工和上線檢測;
(8)、安全監督和質量監理人員沒有到崗不準施工。
(四)確保既有線施工安全的“卡死”制度
1、未經建設單位或上級主管部門審查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沒有制定安全生產措施,沒有與工務、電務及行車部門簽訂好施工安全協議不準開工。
2、沒有書面的技術交底,對施工現場的地下電纜、水管等隱蔽設施,沒有查明及采取保護措施前不準動工。
3、在既有線作業,與行車安全有直接影響的防護員、駐站聯絡員、道口看守員、爆破員、施工員、軌道車司機等,未經培訓考核并取得合格證不準上崗。
4、封鎖線路或慢行施工,沒有審定的施工方案和運輸方案,沒有到車站辦理好施工封鎖或慢行手續,沒有按規定設置好防護不準開工。
5、因工程需要,設置臨時道口,未按規定辦好審批手續,不準鋪設。
6、機動車輛和施工機械靠近既有線施工,沒有埋好標志鮮明的安全防護限界樁,不準進場作業。
(五)防止機車車輛傷害的卡死制度(五不準、五必須)
五不準:
1、必須遵章守紀,注意安全;
2、過鐵路必須一站、二看、三通過;
3、上道作業必須先防護,巡道執行回頭了望制;
4、臨線來車,必須本線下道;
5、必須車動集中看,了望不間斷。
五必須:
1、不準在鐵路上走路;
2、不準在鐵路上坐臥休息;
3、不準從車底下鉆越;
4、不準從“天窗”穿越;
5、不準以車代步。
(六)防止挖斷電纜卡控制度
1、在既有線上施工,施工前必須指定專人向有關部門取得聯系,簽訂施工安全協議,請有關單位現場交底,搞清楚地下電纜埋設情況,明確電纜徑路和電纜存在的區域。
2、必須進行地下電纜探測,并要挖探溝確認電纜位置,落實防護措施。
3、對施工人員認真進行技術交底,責任到人。
4、施工中必須請電纜產權、維修單位到現場協助;認真做好搶修準備,遇到問題立即修復,減少對行車的影響,施工負責人必須盯在現場,嚴格按照施工安全組織措施開挖或埋設電纜。已挖出的電纜必須采取保護措施。
5、使用機械在線路附近施工或行駛的,必須指定專人指揮,不明了地下電纜埋設情況,未采取防范措施,嚴禁施工、行駛。電纜徑路左右一米范圍內嚴禁機械挖土。
6、使用勞務工施工的工程必須指定職工專門負責技術指導和安全防護,要責任到人。
(七)具體實施要點
1、要點登記
在既有線附近施工前,必須提前72小時告知遂寧或涪陵鐵路工務段調度,并在工務段做好登記備案,我方聯絡員接到調度命令后,通知施工負責人,確認施工起止時刻,按照批準的既有線施工方案做好施工準備,方可開工,并保證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經檢查施工完成,我方聯絡員必須通知遂寧、涪陵工務段調度,做好登記備案。如因特殊情況未按規定時間完成施工,應提前通知工務段調度,要求調度員延長時間。
2、上崗設防聯絡方法
聯絡員在工務段調度登記后,通過申請施工,施工要點命令下達后,用對講機或手機通知施工負責人。由施工負責人確認后用對講機或紅色信號旗發令執行。
3、下崗撤防聯絡方法
由施工負責人用對講機或黃色信號旗發令執行。并用通知聯絡員辦理開通手續。
備用方案:現場備用汽車一部,一旦要點施工完成,聯絡不通,由現場派員乘車去遂寧、涪陵工務段聯系確定執行時間。汽車司機在要點前一天同聯絡員熟悉由現場到工務段的道路交通情況。
4、防護工具及用品
響鐓、號角、移動停車牌、作業牌、信號旗、防護員帽、防護員上衣、臂章、通訊設備,具體數量按施工需要確定。
5、防護位置
在作業區兩端1200米處設置作業標,并派防護員值班防護,在作業區兩端1200米處向外每隔20米設置一個響墩,在作業區兩端20米處設置停車牌。
6、要點防護及消點撤除后按下頁附圖執行
a:要點防護方法按鐵道部《鐵路技術管理規程》第291條第3點執行(如要點防護位置圖所示)
b:消點撤除:消點后,按鐵道部《鐵路技術管理規程》第295條執行(如施工防護位置圖所示)
a:施工地點
b:施工防護位置
(八)安全保證措施
1、嚴格執行集團公司安全生產1號文件,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指導方針,消滅一切職工傷亡事故;消滅一切交通、設備、火災和鐵路行車事故。
2、施工前技術交底:要有針對性地制訂各項安全技術措施并進行交底,落實到每個崗位、每道工序、各個工種,做到令行禁止,忙而不亂,有條紊,嚴格要求,確保安全。
3、建立各級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明確各級人員的安全責任,分部與每一班組簽訂安全生產目標責任書,分部是施工項目安全管理第一責任人,各班組、人員在各自業務范圍內,對實現安全生產的要求負責,全員承擔安全生產責任,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從分部到職工的生產系統做到縱向到底,一環不漏,各班組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做到橫向到邊,人人負責,設置專職人員,實行干部現場包保,做好安全生產的基礎工作。
4、堅持崗前培訓,在既有線施工前對有關人員進行崗前培訓、技術交底,按照安全施工的規定,首先必須做到:
(1)嚴禁酒后或帶病操作機械。
(2)嚴禁各種機械在安全檢查不合格的情況下進行使用。
(3)嚴禁在無措施情況下,進行交叉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