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近營業線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鄰近既有線施工現場安全管理是施工安全管控的關鍵,管理應從細微之處做起,做到有跡象就察,見苗頭就敲,成傾向就糾,嚴把預防為主的方針,把問題消滅在萌芽狀態。
一、嚴格執行《南昌鐵路局營業線施工及安全管理細則》(南鐵運發〔2022〕610 號)、鐵路總公司、南昌局現行的其他有關鄰近營業線施工的安全管理規定。
二、鄰近營業線施工必須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把確保行車安全放在首位,嚴格執行施工作業“十不準”和確保行車安全的原則,嚴禁違章蠻干。
三、施工負責人必須具備必需的施工安全素質,項目經理、副經理、安全、技術、質量等主要負責人必須經鐵路局營業線施工安全培訓,未經培訓或培訓不合格人員不得擔任上述工作。
四、安全員、防護員、聯絡員等必須經過鐵路局有關部門培訓,未經培訓或培訓不合格人員擔任上述工作時,要追究施工單位領導的責任。
五、項目部安全管理部門在施工前應對鄰近營業線施工作業人員進行安全鄰近營業線施工安全知識培訓并簽字存檔,未經培訓或培訓不合格人員嚴禁進行營業線作業。
六、開工前,必須與設備管理單位和行車組織單位分別簽訂施工安全協議書,明確責任和任務、施工責任地段和期限、安全防護內容和措施、發生責任行車事故的處罰辦法等。
七、行人、機械設備通過道口時或者跨越線路時,必須執行“一站、二看、三通過”制度,來車時不準搶越。未經批準嚴禁私設道口,非特殊情況任何人不得在既有線軌道上行走或坐臥,機具材料不得侵入限界,嚴禁任何人跳車、鉆車、扒車,更不得將任何物品放在影響列車運營范圍內。
八、駐站員、防護員要挑選機動靈活且責任心強的人擔任,且必須經過鐵路局相關部門培訓合格后持證上崗;勞務工不得擔任營業線施工的安全防護員和帶班人員等工作,不準單獨使用各類作業車輛。
九、車站向施工區域發車時,駐站員必須立即向現場防護員發出確報,防護員必須在現場盯控,確認現場已停止作業并確認機械材料未侵入限界,發現危及行車安全的情況,要立即通知駐站員禁止向施工區間放行列車,同時在現場設置停車防護。行車有變化時,駐站員要及時現場防護員發出變更通知。現場防護員必須將接到的信息及時傳達至施工現場負責人。
十、駐站員負責在車站辦理施工封鎖手續,向施工負責人傳達調度命令,通報列車運行情況,負責向車站值班員傳達開通線路請求,駐站員和防護員在執行任務時,應佩戴標志,攜帶通訊設備,防護員還必須攜帶必備的防護用品,隨時觀察施工現場和列車運行情況,發現異常及時通報駐站員和施工現場負責人。
十一、駐站員要隨時與防護員保持聯系,如聯系中斷,防護員要立即通知施工負責人停止作業,必要時將線路恢復至準許放行狀態。
十二、進行鉆孔、挖掘作業前必須先確定地下無營業線設備線纜,施工中各種溝槽的開挖,作業前必須進行施工調查,并通知營業線管理單位安全人員到場監護,監護人員未到,嚴禁從事上述作業;對各種電力、通信、信號電纜按要求做好防護,嚴防挖斷電纜事件發生。
十三、發現接觸網斷線及部件損壞等情況時,不準直接或間接與之接觸,要立即通知營業線相關部門人員到場,在接觸網檢修人員未到達前,應距斷線接地處10m以外設置防護,嚴禁人員接近,施工中,任何作業均不得影響接觸網支柱、地錨等設施的穩定。
十四、營業線施工準入證按操作人員發放,有效期最長一個月,施工內容、地點、操作人員有一項發生變化時必須重新辦證,準入證要隨車攜帶,沒有準入證的設備禁止一切涉及營業線范圍內的施工。
十五、手續不全、安全措施不到位、盯控人員不到崗、監護配合單位人員未到場監護前,嚴禁任何人擅自進行臨近營業線施工。
十六、施工要點實行《施工要點安全卡控卡》制度,按《鐵路技術管理規程》的有關規定辦理要點手續。施工現場負責人在接到駐站員傳達的調度命令,確認按規定設好防護后,方能開始施工。
十七、現場負責人要嚴格按審定的方案、范圍、批準的施工計劃組織施工,施工中認真落實施工安全措施,現場負責人因施工所造成的行車安全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十八、在接觸網未停電情況下,人身和隨身攜帶的物品與接觸網設備帶電部分必須保持不小于2m的安全距離;現場負責人應隨時掌握施工進度,與有關電務、接觸網等單位密切配合,確保在批準的時間內完成施工任務。
十九、必須確保營業線兩側排水暢通,不得因施工造成營業線安全區內積水或排水不暢。
二十、不得漏報、瞞報施工項目,不得無計劃、超計劃施工,堅持按點施工,嚴禁提前、滯后施工。
二十一、施工后堅持逐級復查制度,及時清理施工機具、路料等,達到標準和放行列車條件并經設備管理單位確認后,方可在《行車設備施工登記薄》內銷記交付開通使用,以確保行車和人身安全。
二十二、現場必須配備專職安全檢查人員,負責現場安全,明確安全把關重點,認真檢查各項安全措施的落實情況,對落實不到位的要暫停施工,監督其整改落實,對不服從的要及時向施工負責人匯報。
二十三、各級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必須和營業線監護人員做好配合,有不同意見及時向上級反映,嚴禁出現不聽監護人員勸阻冒險蠻干的情況。
二十四、對違反本制度的隊伍及人員,視情節輕重進行處罰或清退出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