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車輛管理制度
1、嚴格執行《市政府關于印發無錫市工程運輸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2、對外來車輛進行認真詢問登記,未經許可不得入內,未戴安全帽的人員禁止進入施工現場,外來人員嚴禁留宿工地。
3、施工單位必須在投標文件中明確承諾將工程運輸業務發包給有資質和證照齊全的工程運輸單位。
4、工程運輸業務發包時,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施工單位與工程運輸單位必須簽訂道路運輸安全責任書,明確雙方在工程運輸中的安全管理責任及責任追究措施,自覺接受政府和有關部門的依法監管,自覺接受社會各界的廣泛監督。
5、值班期間要做好交接班記錄,對發現的問題車輛要及時上報。
6、對所有進出施工現場的車輛,認真做好驗證工作,辦理有關手續。
7、認真做好門前環境衛生工作,保持清潔。
8、補充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