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管理部能源統計管理制度
工程管理部能源統計管理制度
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能源統計的管理,適用于工程管理部能源管理工作。
能源統計管理制度
1機電專業填寫《水表記錄》、強電/電梯專業填寫《電表記錄》。
2查抄數據要求數字準確,字跡清晰、無誤。
3工程管理部各專業每月28日前完成能源統計工作。
4相關專業將當月計量數報工程管理部部辦公室,由文員負責統計管理。
5辦公室匯總核準后于30日前上報部門經理及公司財務部。
記錄
《水表記錄》
《電表記錄》
附加說明:
1.本標準由工程管理部組織起草、公司主管領導審核、總經理批準。
2.本標準由工程管理部負責解釋、修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