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s中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
四中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
一、嚴格遵守國家和地方各級政府頒發的安全法規、制度,經常對實驗室所屬人員開展安全教育,切實保障人身和財產安全。
二、嚴格遵守環境保護工作的有關規定,不得隨意排放廢氣、廢液、廢物。
三、落實防火、防盜、防污染、防事故等方面的防護措施,并定期進行檢查;實驗室工作人員必須熟悉本室的安全要求及配備的消防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四、對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品必須指定專人采購和管理,管理和使用人員均須掌握有關安全知識;凡有危險性的實驗必須兩人(含兩人)以上進行,任課教師要講清操作規程和安全注意事項,不得讓非實驗人員操作,實驗人員不得擅離現場。
五、使用和采購實驗用劇毒品須經批準,要嚴格領用手續,嚴格控制領用量和使用量,使用過程應予監督,使用剩余部分要及時歸還倉庫,并妥善處理好廢物。
六、嚴格按有關規定合理存放和使用壓縮氣體鋼瓶和高壓容器,嚴禁違章操作。
七、用電必須保證安全,嚴禁亂接、亂拉電線,不得用銅絲代替保險絲;使用大功率電器時要有專人負責,不得私自使用電爐和電熱設備。
八、實驗結束或下班前必須做好安全檢查,關閉電源、水源、氣源、門窗。
九、要有專人負責安全工作,定期檢查并進行記錄,發生事故時,要積極搶救、保護現場,并及時報告有關部門。
十、非工作需要或未經實驗室主任獲得許可的人員,不得擅自進人實驗室。有違反安全制度,不遵守實驗操作規程,工作不負責任,以致造成事故、丟失器材設備的直接責任者,按學校有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
第2篇 二中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
二中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
一、各實驗室管理教師為該實驗室的安全第一責任人,必須按“四防”(防火、防盜、防破壞、防自然災害事故)要求,作好安全管理工作。
二、實驗室內的電氣設備的安裝和使用管理,必須符合安全用電管理規定,大功率教學儀器設備用電必須使用專線,嚴禁與照明線共用,謹防因超負荷用電著火。
三、定期檢查儀器設備,保持儀器設備性能良好,對于不經常使用或長期不用的設備,應定期通電、保養。
四、實驗室內的指導教師必須掌握本室的教學儀器性能和操作方法,嚴格按操作規程操作,并有責任監督使用者按操作規程操作。
五、實驗室內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在實驗過程中,不得使用明火,注意防火、防爆。
六、實驗室門鑰匙由該實驗室的管理教師管理,任課教師需到實驗室管理教師處借用,并做好交接手續。鑰匙不得隨便交給他人,嚴防丟失、配制。嚴禁挪用、損毀實驗室內的消防設施和器材。
七、保持室內清潔、整齊,實驗教學工作完成后,注意關好門窗,斷電斷水,檢查實驗室內儀器設備是否完好,確保實驗室內沒有異常,方可離開。
八、負責當天安全值日的教師,下班前應檢查負責區域內各實驗室的門窗及電源都關閉且無異常情況后方可離開。
九、凡因保管不當,違章操作,工作失職發生火災、事故、被盜造成損失,應追究實驗室管理教師和當事人的責任。
湘潭縣二中